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课程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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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课程考核办法
一、课程考核方案的制定
1、依据教学计划,结合实际教学情况,确定每门课程考核类型,课程考核一般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2、各系部教研室确定每门课程考核形式,考核形式可以分为笔试(闭卷或开卷)、实训、口试、课程设计、大作业、综合调查报告、论文等形式。
3、有实训考核的,实训考核成绩所占的比例由课程性质、实训条件、实训课开设情况具体确定。
4、考试课和公共课的笔试部分由教务处负责组织;考查课和考试课的实训考核由系部负责组织,并在考试周前完成。系部组织的考核时间、地点应在考核前两周报送教务处备案,教务处负责督考。
二、考核试卷的制定
1、期末考核制卷要求授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实际制定难易程度相宜的A、B两套试卷,A卷用于正考,B卷用于补考。试卷内容不得与以往同门课程试卷有20%及以上的重复。A卷与B卷之间不得有30%及以上的重复。
2、试题应有一定的难易梯度,一般可包括三部分:基础部分占50-60%;综合性并有一定难度的,可占20-30%;要求较高,综合性较强,具有相当难度的可占10-20%。
3、考题题量应以大多数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基本完成为宜,力求学生的考试成绩能够呈现正态分布,以保证试题的水平同教学目标所确定的水平相一致。
4、考题题型应针对不同课程的性质、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灵活掌握。根据考试类型,试题中客观性的题型(如选择、填空、判断等)应占一定的比例。
5、试卷格式参考样卷格式(样卷见附件)。正文为宋体、五号字,小标题为宋体、五号、加粗。
6、期末考试试卷(A、B卷)于正考前一个月送至教务处审核;同时期末考试A卷也于正考前一个月送至打印室。考查课试卷由系部自行送至打印室打印。
7、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统一由系部汇总后在考试结束一周内报送教务处。
8、当课程名与教材名不一致时,试卷上应采用课程名。
9、试卷电子文件名由“课程名+班级+A/B卷+出卷人”组成。
10、教研室负责人应对试卷的难易度、题量、题型审核把关,并签署意见。无教研室负责人签名,系部不得报送。
11、命题教师和接触试题的工作人员要做好试题保密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如发生泄漏或变相泄漏试题情况,要迅速采取措施,变换试卷或试题内容,同时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成绩的认定
1、成绩分平时成绩、实训成绩、期末成绩和总评成绩等(根据课程的性质,还可以有其他成绩)。
2、平时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学习态度、作业、出勤、课堂提问、小测验等综合给出。
3、平时成绩所占比例根据课程性质的具体情况来定,原则上考查课不高于50%,考试课不高于40%。
4、考试课总评成绩按照百分制认定,考查课总评成绩按照“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认定。
四、批阅试卷和报送成绩
1、阅卷教师应于考试结束当天领取试卷,按试卷评阅要求以试卷参考答案为标准,完成试卷的批阅工作。
2、教师应严格按评分标准评定学生成绩,严禁随意加、减分或送分。
3、批阅试卷一律用红笔,试题小项和试卷前面大项都要逐一填好。
4、批阅后的试卷,各教研室主任、系部发现有评分不合理的,应及时同任课教师研究并组织复查,加以纠正。
5、报送成绩按两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采用成绩登记表报送成绩,成绩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辅导员、一份系部、一份学籍科。(成绩登记表见附件)
第二步:一年级任课教师将成绩录入青果软件系统;二年级成绩由辅导员将录入原成绩系统。
6、认真填写试卷分析表,总结本次考试情况,试卷分析由教研室负责人审阅并签字。
五、试卷装订及移送
1、任课教师批改完试卷后,将试卷按学院规定进行装订,移交给各归属系部教学秘书,并在试卷交接表上登记。(试卷交接表见附件)
2、各系部教学秘书将收回的试卷,存放在系部资料室。
3、试卷分析表交系部教学秘书保存。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