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控设备故障处理安全措施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监控设备故障处理安全措施

编制单位:调度室

队长:

技术主管:

编制:

编制日期:2011年08月30日

《安全监控设备故障处理安全措施》

审批

综采队批示:

通风队批示:

安监科批示:

机电科批示:

通风副总批示:安全副总批示:总工程师批示:

安全监控设备故障处理安全措施

安全监控系统是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为了加强对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保证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在安全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应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一、甲烷传感器故障

1、监控中心发现中心站甲烷浓度显示异常时,应及时与通风队联系,由该区域的瓦检员尽快到施工地点用光学瓦斯检定器进行测量,判定甲烷传感器是否出现故障。

2、在甲烷传感器发生故障时,通风队应将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悬挂在甲烷传感器吊挂位置,以便对甲烷浓度进行连续监测。

3、通风队应及时向监控中心汇报现场情况,并派人到监控中心调校一台甲烷传感器,迅速带到施工地点进行更换。

4、监控中心根据甲烷传感器故障情况,如属人为损坏或现场管理原因造成的,应及时通知通风队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追查,并按矿安全监控管理规定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处罚。

二、监控设备及线路故障

1、甲烷传感器监控线路出现故障时,监控中心应及时通知通风队安排人员进行检查、处理。

2、如监控主线路和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监控中心应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处理。无特殊原因必须在8小时内处理完毕。

3、在处理以上故障期间,监控中心必须及时通知所有受影响的

施工地点在悬挂甲烷传感器的位置吊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以便对甲烷浓度进行连续监测。

4、在做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过程中,如果断电范围内的机电设备不能正常断电,测试人员应和现场电工(变电所值班人员)结合,查找不能断电的原因。能够当班处理的必须当班处理,当班处理不了的,测试人员要及时向监控机房值班人员或监控负责人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在24小时内处理好。

5、在处理风机开停、风门开关、风速、馈电等监控设备故障时,要严格按照设备的维修要求及时处理。

6、安全监控设备出现故障后,监控中心应将设备故障情况及采取的处理措施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7、在处理监控设备故障期间,如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好,将按矿安全监控管理规定对相关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处罚。

三、故障处理方法:

当甲烷传感器出现高报现象时处理办法及汇报程序:

1、机房人员要认真观察各个地点瓦斯变化情况。

(1)采掘工作面:

一旦瓦斯达到0.5%时,要立即引起重视,如果有上升趋势,要立即向本部及生产调度和井下现场汇报,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做出应对措施。当瓦斯达到0.7%时,要及时向通风科、生产调度及本部汇报,征求领导意见,看是否允许井下采掘面工作,然后及时汇报给井下职工传达领导的旨意。并要求井下瓦检员、监测工等查明原因,落实情

况,并及时与检测机房联系。当瓦斯达到0.1%时,要及时向生产调度、安检队、通风科、安监科、通风副总、安全副总、总工汇报。(2)其他地点及硐室:认真观察瓦斯变化情况,一旦瓦斯达到0.5%时,要立即引起重视,如果有上升趋势,要立即向生产调度和井下现场汇报,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做出应对措施。要及时向通风科、生产调度及本部汇报,并要求通知井下人员查明原因,落实情况,及时与检测机房联系。当瓦斯达到0.6%时要及生产调度、安检科、通风科、通风副总、安全副总、总工汇报,当瓦斯达到0.8%时,除及时向领导汇报之外,还要求在未查明原因未接到总工送电指令,不允许送电。

2、当出现甲烷传感器断线、误报时处理办法:

(1)监测人员在处理故障前,要把所带故障分站插头接线盒里的传感器信号线断开

(2)从传感器插头开始,打开接线盒,用万用表电流档:一、表笔接信号线,另一表笔对地线进行测量,按此程序对各个接线盒进行逐一排查测量直到找到问题所在并把其进行处理。

(3)处理好后再把分站接线盒信号线接好,处理完毕后要及时汇报监测机房。

三、安全措施

1、安全监控设备维修人员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并携带维修所需要的各种工器具,包括万用表、扳手、斜口钳等。

2、在乘坐罐笼、人车、巷道内行走及穿越皮带时,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3、在皮带上方作业时,应先与皮带司机联系好,当皮带完全停稳后方可作业,当作业完毕后,要及时和皮带司机联系。

4、在工作现场要仔细检查周围的支护、巷帮、顶板等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工作。

5、在轨道大巷内施工时,如需停架空线,要和运输队结合,切断架空线电源后方可施工。

6、工作过程中要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对作业地点瓦斯浓度进行检查,瓦斯浓度不超限时方可作业。如果甲烷传感器和便携仪数值误差较大时,以较大值为准。

7、在处理故障期间,维修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不得违章作业。

8、在工作地点如果发现有监控电缆吊挂不符合标准要求,维修人员应指导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9、安全监控设备故障处理好后,维修人员升井后应及时按规定填写安全监控设备故障处理记录,以备查。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考核办法

为加强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保证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充分发挥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效能,杜绝因管理维护不到位而造成的通讯中断、传感器断线、误报、误差、断电功能不正常等现象的发生,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1.信息监测中心未及时按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要求,安装监控装置而影响生产的,给予负责人罚款200元/次。

2.信息监测中心未按规定位置吊挂电缆和传感器,造成数据误差、误报或违反规定的,给予责任人100元/次。

3.各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移设传感器或移设不到位,造成传感器报警,给予责任单位100元/次;设施损坏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设备原值的两倍进行罚款。

4.安全监测人员未按规定及时监督管辖范围内的甲烷传感器和电缆吊挂位置不符合规定的,给予责任人罚款50元/次。

5.安全监测人员管辖范围内的设施有问题,没有及时向安全监测负责人汇报,并导致超限报警的,给予责任人罚款50元/次。

6.安全监测负责人未及时对失效设备进行更换导致系统故障连续发生的,分别给予负责人和责任人罚款200元/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