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民法学大题总结
2023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重点
第一章绪论一、民法旳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旳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旳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旳法律关系旳总和二、民法旳性质:1 民法是私法;2 民法是任意法;3 民法是人法;4 民法是民事财产法。
三、民法旳基本原则:民法旳基本原则是指导民事立法、民事司法、进行民事活动旳带有主线性和普遍性旳指导意义旳基本行为准则。
其效力贯穿于整个民事法律制度旳一直。
详细说来,民法有如下几种基本原则:(一)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1)民事主体资格平等。
(2)在详细旳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旳地位平等。
(3)民事主体旳合法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
(二)自愿原则(三)公平原则(四)等价有偿原则。
(五)诚实信用原则。
(六)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四民法旳渊源五我国民法旳历史和现实状况六现代民法旳发展(一)概述(二)民法形式旳发展(三)民法内容旳发展(1)老式民法旳基本内容有所动摇。
(2)家庭婚姻关系旳法律调整得到改善。
(3)人格权旳范围呈日益扩展之势。
(4)知识产权愈来愈来受到保护。
(5)产品责任已发展为独立旳侵权责任。
(6)强制性民法规范日渐增多。
(7)民事责任旳归责原则由过错责任向无过错责任转变。
(8)私法与公法旳界线已经开始淡化。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一、民事法律关系旳概念和要素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并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旳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民法所调整旳平等主体之间旳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旳体现。
民事法律关系旳主体要素:公民、法人、国家。
民事法律关系旳客体要素: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
民事法律关系旳内容要素:民事权利、民事义务。
二、民事权利旳概念分类、行使、保护及其和民事义务旳关系1、民事权利旳概念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旳也许性。
它详细包括:(1)权利主体依法直接享有某种利益或者实行一定行为旳也许性。
(2)权利主体可以祈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保证其享有或实现某种利益旳也许性。
2023年政法干警《民法学》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
2023年政法干警《民法学》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第1卷一.全考点综合测验(共20题)1.【单选题】全国妇联是一种()法人A.营利B.公司C.社团D.财团2.【单选题】不属于法律上的物有()A.金银B.太阳C.货币D.股票3.【单选题】甲开一食品加工厂,因周转不灵,急需用钱,但又求借无门。
乙趁机表示愿借给甲5万元,但三个月后甲需三倍返还,甲同意。
甲乙之间的行为()A.因乙乘人之危而无效B.因乙乘人之危而可撤销C.因乙欺诈而可撤销D.因乙欺诈而无效4.【单选题】下列组织,不属于社团法人的是()A.工会B.生产合作社C.基金会D.法学会5.【单选题】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
出生的时间以()为准。
A.以户籍证明为准B.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C.以身份证的记载为准D.没有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的,以户籍证明为准6.【单选题】依照民法理论,财产所有权的核心是()A.占有权B.使用权C.收益权D.处分权7.【单选题】甲与乙素来有仇,某日甲碰到乙,与乙发生口角,甲一怒之下掌击乙左耳,致乙左耳失聪。
甲侵犯了乙什么权利?()A.侵犯了乙的隐私权B.侵犯了乙的名誉权C.侵犯了乙的身体权D.侵犯了乙的健康权8.【单选题】下列财产中属于按份共有的是()A.家庭共同的财产B.夫妻共同财产C.共同继承的财产D.同寝室三名学生共同出资并按出资份额分享使用电脑的时间9.【单选题】下列情况中发生不当得利的是()A.甲明知不欠乙的钱而给付乙200 元钱B.养子女给付其亲生父母的赡养费C.债务未到清偿期债务人自愿履行D.山洪暴发,甲检到一件家具10.【单选题】监护人必须是(),才可以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A.监护的必要B.家庭的必要C.任何条件下D.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11.【单选题】下列特征中,不属于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是()A.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B.标的范围的有限性C.有偿性D.实践性12.【单选题】下列人格权类型中,属于物质性人格权的是()。
民法大题知识点分析总结
民法大题知识点分析总结一、民事主体民法主体是指法律上具有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
自然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法人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格的组织和法律所依据的法人身份的个人。
民法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要仔细学习其权利义务、实质过程与程序,具体包括: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民事行为的有效性和无效性,法人的性质、设立和消灭等。
二、民事行为民事行为是民事活动的基本形式,是指自然人和法人以实施意图为主要目的的行为。
民事行为分为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具体包括: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责任,民事法律行为的保护等。
三、民事权利民事权利是指自然人和法人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依法支配自己的利益和责任。
民事权利包括:财产权的构成条件,财产的所有权,依法取得的权利和义务,知识产权的保护等。
四、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违反民事法律规定,造成损害的主体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民事责任的种类包括: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等。
此外,也要了解主要民事责任的种类、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等相关内容。
五、合同法基本规定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订立、变更、解除民事法律关系,而设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和终止等都需要在合同法的法律框架下完成。
合同是我国民事活动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因此要了解合同的基本规定、合同成立和效力、合同的履行、违约和解除等相关内容。
六、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侵权行为指的是一种民事过错行为,主要涉及物权侵害、人身损害、名誉损害等。
侵权行为的主体、构成和实现方式、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防范和处理等是我们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
七、继承法基本规定继承是指因法定或约定的继承关系取得死者财产的权利和义务。
而继承法在民法大纲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它规定了继承人的确定、继承权的发生、继承财产的确定、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等内容。
以上是对民法大纲中的主要知识点进行的分析总结。
政法干警考试民法要点内部资料
09年政法干警招录"民法学"考试高分备考指导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中的简答题和论述题汇总1民法的概念极其调整对象.2个调整对象的特征各是什么.2民法的渊源.概念极其种类.3民法根本原则的概念极其容.4自然人民事权力能力的概念特征.5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特征.6各人合伙的概念特征.7法人的概念特征.8法人的概念特征.9法人的成立条件.10法人民事权力能力的概念特征.11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特征.12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1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14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15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16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情形.17代理的概念和特征.18复代理的概念和特征.19表见代理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后果.20诉讼时效与除诉期间的区别.21物权的概念.特征.22物权法的根本原则.23所有权的概念.特征.权能.24共有的概念.特征.25按份共有的概念.特征.26共同共有的概念.特征.27论相邻关系.28地役权的概念.特征.29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30抵押权的概念.特征.31质权的的概念.特征.32留置权的概念.特征.33抵押权与质权的异同.34债发生的原因.35论不当得利.36论无因管理.37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特证.38违约责任的概念.特征.39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40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特征.41可撤销合同的情形.42论同时履行抗辩权.43论先履行抗辩权.44论不安抗辩权.45论债权人之代位权.46人身权的概念.特征.47人格权的概念.特征.种类.48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49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50继承法的根本原则.51继承权丧失的原因.52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区别.53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54遗嘱与遗赠的区别.55民事责任的概念.特征.56论侵权行为的规则原则.57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承当方式.58一般侵权行为的成立要件.59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侵权行为的成立要件.60环境污染致人损害侵权行为的成立要件.61建筑物倒塌坠落致人损害侵权行为的成立要件.62动物致人损害侵权行为的成立要件.63被监护人致人损害侵权行为的成立要件.64侵犯著作权民事责任承当的方式.65论不可抗力.66共同加害行为的概念.特征.67专利权人的权力.义务.68商标法的注册原则.2021年基层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本科类)考察重难点来源:考试大 2010/6/12 【考试大: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模拟考场视频课程民法概述、民事法律关系、自然人等总论局部在2021年基层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中约占20%的容。
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考点总结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概述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简答)(一)概念: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就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
(二)特征:1.民事法律关系是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2.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3.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人身关系:民事主体之间因人格和身份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
(一)调整对象财产关系:民事主体之间因财产的归属和流转而形成的具有直接物质利益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的区别1.两类关系中的权利性质不同。
2.对这两类关系的保护方法不同。
(二)义务主体的范围(选)绝对法律关系:权利人权利的行使和实现不需要义务人的协助,义务人负消极的不作为的义务,一切不特定的人均为义务人的民事法律关系(物权关系、人身关系、继承关系、知识产权关系)相对法律关系:权利人实现其权利必须有具体的义务人协助,义务人一般是实施某种积极地行为,并且义务人只是特定的一人或者数人。
(三)权利的实现方式物权关系: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物,而不需要义务人实某种积极行为予以配合的民事法律关系债权关系:是指权利人的权利必须由义务人的一定行为相配合,才能行使和实现的民事法律关系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概念:也称为民事权利义务的主体或简称为民事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人(二)构成条件:1.客观存在2.为法律所承认(三)种类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私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法人;其他组织,如国有银行、保险公司在各地的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国家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即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物(物权)行为(债权)智力成果(知识产权)人身利益(人身权)权利(抵押权和质权)第三节民事权利一、民事权利的概念(一)民事权利,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真题试卷汇编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真题试卷汇编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判断题 4. 简答题 5. 论述题 6. 案例分析题单项选择题1.以下列财产设定质权的,质权自质押财产交付时设立的是( )。
A.珠宝B.股票C.专利权D.基金份额正确答案:A解析:《物权法》第226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故B、D不正确。
该法第227条第1款规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故C不正确。
2.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定担保物权的是( )。
A.抵押权B.质押权C.定金D.留置权正确答案:D解析: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留置权在符合一定的条件时,依法律的规定产生,而不是依当事人之间的协议设定的,而抵押权、质押权和定金都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设立。
故本题选D项。
3.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定担保物权的是( )。
A.留置权B.质权C.地役权D.土地承包经营权正确答案:A解析:同上一题,质权属于约定权,地役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不属于担保物权,故本题选A项。
4.下列选项中,只能为动产物权的是( )。
A.所有权B.抵押权C.用益物权D.留置权正确答案:D解析:A、B的标的可以是动产、不动产;C的标的只能是不动产;D的标的只能是动产。
故选D项。
5.王某将一幅字画交付给赵某以担保债务的履行,赵某对该幅字画的占有是( )。
A.无权占有B.有权占有C.善意占有D.恶意占有正确答案:B解析:民法上的占有指主体对物的实际控制。
政法干警考试民法知识专题系列及重难点.doc
政法干警考试民法知识专题一专题一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母法条:民法通则:9,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36,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合同法:47,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消的权利。
撤消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相关法理: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简言之,有民事权利能力,才有成为民事主题的可能。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简言之,民事行为能力为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提供了现实性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死亡包括生理死亡与宣告死亡。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则因个体心智,健康状况而有差异。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均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知识点: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认定自然人出生时间的标准依次为:户籍证明,医院出生证明,其他有关证明)2,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终于死亡有继承关系的多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的,如何确定死亡时间(继承法意见第2条: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果机关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
3,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例外规定A,关于胎儿的应留分额:继承法28条(死体/活体/出生后死亡)B,死者的人格利益保护问题(此时保护的是社会公共利益)4,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完全行为能力(注意童工下限为16周岁),限制行为能力(年龄/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无行为能力(年龄/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5,无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效力:纯获利益,无行为能力人处分零花钱6,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效力:纯获利益,能力范围内,此外的合同行为为效力待定行为,单方民事行为为无效行为(与合同法的区别)7,特殊行为能力:适用特别法:如结婚能力8,法人权利能力与经营范围之关系:合同法解释10条禁止性规定:限制经营/特许经营/法律,行政法规(不包罗其他立法文件)禁止经营机关法人签定的营利性质合同为无效行为总之要灵活理解该条子法条:民法通则11,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2,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民通意见: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
2023年政法干警《民法学》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
2023年政法干警《民法学》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第1卷一.全考点综合测验(共20题)1.【单选题】依照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不同,民事权利可分为()A.财产权与人身权B.绝对权与相对权C.主权利与从权利D.请求权与形成权2.【单选题】不属于法律上的物有()A.金银B.太阳C.货币D.股票3.【单选题】马某(女)与李某是竞争对手,素来不和。
一日,马某给李某的丈夫张某发了一封匿名的电子邮件,诉说李某长期与一男子甲私通,李某因此与张某感情不和而离婚。
李某后来得知此邮件系马某所写。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马某的行为侵害了李某的配偶权B.马某的行为侵害了李某的名誉权C.马某的行为侵害了李某的隐私权D.李某有权向马某主张精神损害赔偿4.【单选题】王鹏喜欢女同事李阳,但李阳拒绝与其建立恋爱关系。
王鹏于是利用电脑合成技术,将单位集体照上的李阳照片和自己的照片合成在一起,制作成精美的图片向朋友炫耀他和李阳的“真挚感情”。
李阳非常恼火,遂向法院起诉。
王鹏恼羞成怒,将李阳的照片单独剪下放在单位门口任人践踏。
本案王鹏()A.侵犯了李阳的肖像权B.侵犯了李阳的隐私权C.侵犯了李阳的荣誉权D.侵犯了李阳的人格尊严5.【单选题】依照《担保法》,定金数额不得超过()A.20%B.30%C.10%D.40%6.【单选题】某影楼与蓝蓝约定:“影楼为蓝蓝免费拍写真集,蓝蓝允许影楼使用其中一张照片作为影楼的橱窗广告。
”后蓝蓝发现自己的照片被用在一种化妆品广告上。
经查,化妆品公司是从该影楼花一千元买到该照片的。
下列说法哪项是错误的?A.某影楼侵害了蓝蓝的肖像权B.某影楼享有蓝蓝写真照片的版权C.某影楼的行为构成违约D.化妆品公司的行为侵害了蓝蓝的隐私权E.7.【单选题】下列人格权类型中,属于物质性人格权的是()。
A.隐私权B.肖像权C.健康权D.名誉权8.【单选题】人身权具有何种属性?A.不能转让B.可以转让C.不可以转让,但法律另规定的除外D.可以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9.【单选题】下列情形中,属于合理使用肖像权的是A.新闻报道中合理使用领导人的肖像B.公安机关为缉拿犯罪分子在报刊上使用犯罪分子的肖像C.寻人启事上使用失踪者的肖像D.以上各项都对10.【单选题】无因管理是根据法律规定产生的债,这类债中,无因管理人有权要求本人偿付()A.报酬B.支出一一切费用C.收益中的合理份额D.支出的必要费用11.【单选题】女青年陈某因在一知名论坛上发帖言词过激而受到许多网友的关注。
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必看资料
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必看资料第一部分总论一.民法概述(一)民法的概念(二)民法的调整对象(三)民法的渊源1.制定法2.习惯(四)民法的适用范围1.时间上的适用范围2.空间上的适用范围3.对人的适用范围(五)民法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2.平等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公序良俗原则6.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二.民事法律关系(一)民事法律关系概述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2.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3.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民事法律事实的构成。
(二)民事权利1.民事权利的概念2.民事权利的分类财产权与人身权;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与抗辩权;绝对权与相对权;主权利与从权利;原权利与救济权;既得权与期待权。
(三)民事权利的保护方法1.公力救济2.私力救济自卫行为;自助行为。
(四)民事义务的概念与分类三.自然人(一)自然人概述1.自然人的概念2.自然人的住所(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1.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与特征2.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三)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1.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与特征2.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种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
(四)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1.宣告失踪宣告失踪的条件与程序;宣告失踪的效力。
2.宣告死亡宣告死亡的条件与程序;宣告死亡的效力;死亡宣告的撤销。
(五)监护1.监护的概念2.监护的设立法定监护;指定监护。
3.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4.监护人的职责三.法人(一)法人概述1.法人的概念与特征2.法人应具备的条件3.法人的机关(二)我国现行立法对法人的分类(三)法人民事权利能力1.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2.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特征(四)法人民事行为能力1.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2.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特征(五)法人的变更.终止与清算1.法人变更的概念与类型2.法人终止的概念与原因3.法人清算的概念与清算终结四.合伙(一)合伙的概念(二)普通合伙1.普通合伙的概念与特征2.普通合伙设立的条件3.普通合伙的财产4.普通合伙事务的执行5.普通合伙损益的分配与合伙债务的承担6.普通合伙人的入伙.退伙入伙的概念.条件及效力;退伙的概念.形式及效力。
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试题答案及其解析(2).doc
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试题答案及其解析(2)15.【答案】B。
解析:人身权是与民事主体的人身密切联系、不可分离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等。
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荣誉权等。
法人也享有一定的人身权,如名称权等。
B项说法错误,符合题意。
16.【答案】D。
解析:姓名权是自然人的专属权利,其内容主要是决定、使用、变更并排除他人干涉,其绝对不能转让。
故只有D项符合题意。
17.【答案】C。
解析:诉讼时效消灭的不是诉权,而是胜诉权,超过诉讼时效,仍然可以起诉,但难以胜诉,所以A项、D项错误。
尽管胜诉权被消灭,但权利人之实体权利仍然存在,如果对方愿意将财产归还权利人,权利人无需支付任何对价,他是当然的权利人,不认为是不当得利。
故B项是错误的。
C项正确,诉讼时效消灭了权利人的胜诉权,所谓胜诉权是指法院可以依据实体法对其进行保护的权利。
如果超过诉讼时效也就是说法院已经不能违反程序用实体法保护权利人的实体权利了。
18.【答案】A。
解析:权利质押是指以所有权之外的财产权为标的物而设定的质押。
主要以债权、股东权和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作为标的物。
《物权法》第223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支票、本票。
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19.【答案】D。
解析:民事法律关系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由当事人根据其意思自主设定的,法律只是对意思表示规定严格的条件而已。
本题中,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对方的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也没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且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有效。
20.【答案】B。
解析: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发出后,对要约人何时产生约束力,这对要约人而言至关重要。
我国《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即采用到达主义,而非要约发出生效。
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简答题大全
试述法人的责任及特征答: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其法律特征是:1.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该组织性不同于自然人。
2.法人是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
依法成立是指法人必须符合法人成立的条件和程序。
3.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组织。
这表明法人具有独立的人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民事活动。
4.法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
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使法人的财产与法人成员的财产相分离。
法人财产的独立性决定法人不同于企业合伙。
保证的法律特征答: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一种担保方式。
保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保证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是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保证人必须具有代偿能力。
2.保证是以保证人的信用为基础的担保方式,属于人的担保,通过保证人代为清偿或承担连带责任实现担保,该特征与物保方式相区别。
3.保证具有从属性和补充性。
从属性是指以保证所担保的主合同债务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
补充性是指只有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承担责任。
简述共同共有的特征答:共同共有的特征包括:1.共同共有是不分份额的共有2.共同共有的发生以共有人之间存在共同关系为前提3.共同共有人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简单比较赠与与遗赠答:两者都是吧财产变动为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
赠与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的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遗赠是立遗嘱人用遗嘱方式把财产无偿地赠给国家、集体或法人继承人以外的人,并以立遗嘱人死后开始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两者的区别是:1.赠与是生前行为,遗赠是死后行为;2.赠与是双方行为,遗赠是单方行为;3.赠与是不要式行为,遗赠是要式行为;4.赠与适用合同法,遗赠适用继承法。
简述人格权的概念和特征答:人格权是指作为行为民事主体必须具备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的、并为法律所承认和保护的民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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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述平等原则在民法中的表现平等原则是由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决定。
因为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就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就必须要求法律赋予主体平等的地位。
平等原则的主要表现:(1)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
这既包括主体的主体资格平等,也包括在法律关系中当事人地位的平等,各自独立;(2)民事主体平等地依法享受权利和负担义务;(3)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法律的平等保护;(4)民事主体的责任平等。
2.简述监护人的职责(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维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利益;(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不得为自己利益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3)管理和教育被监护人;(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3.论述监护与代理的区别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
监护室一种法律制度,而代理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2)产生前提不同。
监护是基于法律直接规定,以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前提,而代理一般基于当事人的委托授权(3)监护中被监护人只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问题人不存在该问题(4)监护人的权利义务由法律直接规定,当事人物权约定,而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大多数十基于被代理人的授权(5)监护人的身份由法律规定,按顺序取得监护资格,而代理不存在此情形(6)监护人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仅仅是其职权的一部分,除此之外,还享有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财产的管理,教育被监护人的职权,一般代理人旨在授权围代理行为。
(7)责任大小不同,代理人在代理权限所为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效果属于被代理人,而监护人实施不法行为造成他人伤害的,还承担享有民事责任4.简述宣告死亡的条件(1)由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申请。
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顺序是:(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外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并且前一顺序的人不申请或反对申请死亡,则后一顺序的人无权申请宣告死亡。
在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中,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应当宣告死亡。
(2)自然人下落不明或下落不明达一定期限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两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
(3)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
公告期为1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公告期是3个月。
公告期满后失踪人仍未出现的,人民法院即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
5.简述宣告失踪的条件(1)由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人的近亲属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如债权人、债务人)(2)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
所谓下落不明满两年是指自然人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讯的状况。
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从自然人音讯消失次日起算。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是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3)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的公告。
公告期是3个月。
公告期满,失踪事实得以确认,人民法院即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
同时为失踪人指定财产代管人。
6.法人的概念和法律特征法人,顾名思义,是指法律规定和认可的人。
具体的说,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福利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特征:(1)法人是组织。
法人是人或财产的集合,是一种团体,是一种社会组织。
(2)法人是具备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
法人是社会组织,但不是任何社会组织都是法人,只有那些取得民事主体资格、被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才是法人(3)法人是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着表现在法人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独立的组织、独立的财产和独立的责任等多个方面。
7.简述法人成立的条件(1)依法成立。
包括符合法定的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
其实质要件是指法人设立的目的、宗旨、设立的方式以及经营的围等符合法律和政策要求以及社会公共利益。
程序要件要求符合法定的程序。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这是法人开展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
法人的种类、规模不同,其需要的财产和经费也不同。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只有有了自己的名称,才能将自身与其他民事主体相区别。
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应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对形成团体意志,对外代表法人参加民事活动。
场所是法人所在空间位置。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以上条件是法人成立的基本条件,不同类型的法人,其成立的具体条件不同。
8.试述法人的责任及其特点法人的责任是指法人对其在民事活动中发生的债务负责清偿的民事责任。
法人的责任具有以下特点:(1)法人的责任是法人独立承担的民事责任。
法人的责任是由法人独立承担的责任,不能由其他组织或个人承担。
(2)法人的责任是法人对其自己的债务承担的责任。
法人的债务既包括因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中发生的债务。
也包括法人的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围为代理行为所发生的债务。
(3)法人的责任是以法人的独立财产承担的责任。
这是指法人应以自己的财产承担自身所负的债务,法人的设立人、法人的成员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4)法人的责任不能代替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责任。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因该行为发生的债务当然是由法人负责。
但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否则也应该承担责任。
法人的责任与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责任不能相互替代。
9.试述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时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1)行为人合格。
行为人合格是指行为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或其它能力。
相应地民事行为能力根据行为人是自然人、法人有所不同。
若是自然人,与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等所允许实施的民事活动相适应。
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纯获利行为;无行为能力人为自己设立义务的行为无效;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智力围相适应的活动;完全行为能力人可以对立从事民事活动。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由核准登记的经营围决定的,超越经营围时,处违反国家限制、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除外,不因此认定为无效。
此外,在实施代理行为、处分行为时,除了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外,还必须具有代理能力、处分能力。
(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把在的民事活动表达于外部的行为,意思是指“法效意思”,希望发生在民法上效果的主观愿望,表示是指表达于外,使人知晓,包括明示(口头、书名)和模示(行为、沉默)。
真实是指行为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作出符合其意志的表示行为。
包括意思表示自由和意思表示一致。
(3)行为容合法。
行为容更合法是指行为容、标的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不公序良俗。
即使行为人符合前两项的条件,但其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亦属无效,如当事人对诉讼时效的任何约定无效;行为公序良俗,如订立助逃合同,可认定为无效;行为标的符合法律规定即可任意流通,如限制流通物、禁止流通物作为行为标的,其行为无效。
(4)行为形式合法。
行为形式是指意思表示的外在方式。
比如,对于要是合同,采用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否则行为也认定为无效。
10.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1)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以法律行为附款的形式指明某一条件,以该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终止的依据。
(2)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法律为了适应社会成员的生产或生活中的各种特殊需要而设立的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3)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本身与其民事法律行为一样,适用《民法通则》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各项规定,但其所附条件应当符合相应的法律要求。
特点是:条件是将来的、不确定的、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合法的事实。
(4)当事人不得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或者促成条件成就,否则,不正当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不成就。
11.简述可撤销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的区别(1)两者发生的原因不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发生的原因是意思表示有瑕疵,而无效的民事行为发生的原因是根本不具备法律行为要件;(2)两者的效力不同,可撤销民事行为是有效的,仅在有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撤销该行为后,该行为的效力才消灭,自始无效。
而无效民事行为自始就不发生效力;(3)确认两者无效的条件和程序不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否撤销取决于当事人的意识,只有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才有权请示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而无效民事行为是绝对无效,行为人及利害关系人都可以主无效,法院或仲裁机构也可依职权确认其无效。
12.简述表见代理的概念和构成要件虽然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
(1)存在无权代理行为(2)第三人在客观上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3)第三人主观上是善意且无过错13.简述人格权的概念和特征人格权是指作为民事主体必须具备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的、并为法律所承认和保护的民事权利。
人格权的特征:(1)人格权作为民事主体资格的必备的权利(2)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固有的一种权利(3)人格权是以人格利益为客体(4)人格权由法律确定(5)人格权具有排他效力,是支配权、绝对权。
14.论述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别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其法律人格而依法享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其独立人格所必须的权利。
身份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某种特定特定身份依法享有的一身份利益为客体的一种民事权利。
区别:(1)主体不同。
自然人、法人均可享有人格权,但身份权主要存在于婚姻家庭领域,其主体一般是自然人(2)客体不同。
人格权的客体是人格利益,例如生命利益、健康利益等,而身份权的客体是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而形成的身份利益(3)取得方式不同。
人格权因自然人的出生或法人的成立而当然发生。
身份权则是基于特定的身份而产生,例如,倘若某人没有结婚就谈不上享有配偶权。
(4)存续期间不同。
人格权存在没有特别的期限限制,往往与民事主体“一生相伴”,而身份权以特定身份存在为基础,一旦身份关系消灭,身份权也就不复存在。
(5)权利归属不同。
人格权的利益只归属于权利人自身;而身份权如亲权更主要是为了相对人的利益。
15.简单比较诉讼时效与取得时效两者都是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诉讼时效是指若请求权人在法定期间未行使其权利,则义务人有权拒绝履行其义务。
取得时效是指非所有人占有他人财产达到法定期间即取得该财产所有权的制度。
两者的区别是:(1)事实状态不同,前者是受到侵害的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后者是非所有人占有他人的财产(2)法律后果不同,前者债务人取得抗辩权,后者取得所有权(3)适用围不同,前者适用请求权,主要是债权领域,后者适用于物权领域。
16.简述公示、公信原则的含义公示原则:是指物权的变动应通过法律规定的方式(登记、交付)向外界展示。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