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定稿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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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以下简称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项目经费使用效益,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6〕71号),结合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自然基金)资助项目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经费是指用于资助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科技人才与团队等省自然基金项目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项目经费来源主要为省财政拨款,同时接受各种形式的社会捐赠和联合资助。

联合基金项目经费以吸纳联合方等社会单位投入为主。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项目经费由省财政厅和省科技厅按照职责分工进行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组织省财政拨款项目经费的预算编制,对支出政策进行审核,牵头预算绩效管理。

省科技厅负责预算编制和具体执行,研究制定项目经费分配使用方案和任务清单,对支出进度、使用绩效以及安全性、规范性负责。

第五条设区的市科技局、省直部门和单位、中央驻鲁单位和省属高等院校等作为推荐部门,负责对所属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

第六条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项目经费管理体制和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对项目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落实承诺的项目自筹资金及其他配套条件,对项目组织实施提供条件保障。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应当依法据实编制项目预算和决算,并按照项目批复预算、立项任务书和相关管理制度使用经费,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项目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章项目经费开支范围第八条项目经费支出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研究活动相关的、由项目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支出。

项目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第九条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以及其他支出等五类列写预算科目,具体包括:(一)设备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设备等发生的费用。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企业专项暂行管理办法.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企业专项暂行管理办法.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企业专项暂行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运用市场机制扩大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科学基金)规模,提升省科学基金直接为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服务的功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科学基金企业专项是指主要以企业出资、重点解决企业长远发展中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课题、以省科学基金名义运作的专项基金。

第三条省科学基金企业专项的设立面向全省所有大企业,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科技工作者均可按规定申请。

二设立程序第四条省内企业根据长远发展需要,研究提出重点解决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课题以及准备提供的经费数额,填写《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企业专项设立申请表》(附件一),经所在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省科学基金委办公室提出申请。

第五条省科学基金委办公室根据企业申请,组织相关专家对企业提出课题在行业发展中的必要性、创新性进行评估,提出设立建议,报省科学基金委批准。

三申请与审批第六条省科学基金委办公室根据省科学基金委的批准意见,以省科学基金委的名义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企业专项设立申报相关信息,鼓励省内外科技人员积极申报。

第七条申请者按照自愿原则组成项目组,专项设立企业科技人员可按一定比例参加项目组。

项目申请人按规定格式,实事求是地填写《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二),按要求时间通过网络上报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

第八条省科学基金委办公室对受理材料首先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网上评审,在征求专项设立企业相关专家意见后,择优初步确定项目承担人员。

第九条专项设立企业与初步确定的项目承担人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与项目承担人所在单位签署相关项目执行合同。

合同文本报送省科学基金委办公室备案。

第十条省科学基金委办公室根据企业与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所签署的合同,以省科学基金委名义正式下达省科学基金企业专项计划。

四基金来源与使用第十一条省科学基金企业专项的资助经费采取一次核定、按项目实施情况分年度拨款的办法下达。

【管理制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壹总则第壹条为了规范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科学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省科学基金的使用效益,激励科技创新,凝聚和培养科技人才,促进我省创新型省份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科学基金重点资助基础性研究和应用基础性研究课题,推动原始性创新,发现、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增加科技储备,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

省科学基金侧重于支持应用基础性研究课题。

第三条省科学基金资助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尊重科学、发扬民主、提倡竞争、促进合作、激励创新、引领未来的方针。

第四条省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确定,贯彻“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公正合理、择优支持”和“有限目标、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五条省科学基金设立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三类,资助期限壹般为3年。

对某些研究领域有重要科学意义或重要应用前景的项目以及创新能力强、有培养前途的科技人才给予连续资助。

二组织管理第六条省科学基金管理机构为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科学基金委),省科学基金委下设办公室和若干学科组。

第七条办公室挂靠于省科技厅,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八条各学科组由办公室聘请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组成,每年按壹定比例更换。

学科组对本学科项目指南提出咨询意见,且负责本学科申报项目的评审工作。

第九条项目申请人所于单位于基金资助管理工作中应履行下列职责:(壹)组织申请人申请省科学基金资助;(二)审核申请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三)提供省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条件,保障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实施省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时间;(四)跟踪省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监督资助经费的使用;(五)协助基金管理机构对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三申请条件第十条省科学基金资助的重点是:(壹)结合我省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特点、围绕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紧迫性的科学技术问题开展的基础性研究;(二)有利于促进高新技术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应用基础性研究;(三)跨学科、跨部门、跨单位、跨地区的基础性合作研究,特别是和国内外知名研究单位合作进行的基础性研究;(四)开拓高新技术领域,促进新兴、交叉和边缘学科发展的创新性研究;(五)我省重点学科的基础性研究以及利用省级之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的定向性研究。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doc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doc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以下简称项目资助经费)管理,根据国家科技项目、山东省科技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资助经费是指用于资助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发现和培养科技人才等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基金委)负责项目的审批与实施。

省财政厅与省科技厅在省基金委的指导下具体负责项目资助经费的管理与监督。

具体事务由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基金委办公室)承办。

第四条省自然科学基金设立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青年项目、杰出青年基金以及联合专项等五类,资助期限一般为3年。

第五条项目资助经费来源主要为省财政拨款,同时接受各种形式的社会捐赠和联合资助。

联合专项经费以吸纳社会、单位投入为主。

第六条项目资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财政、财务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同时要有利于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七条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本办法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精打细算的原则,编制切合实际的项目资助经费预算。

项目依托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项目资助经费预算,签署意见后随项目任务书报省基金委办公室。

第八条项目资助经费预算包括收入预算与支出预算。

收入预算包括用于项目研究的各种不同渠道的经费,具体包括从省自然科学基金获得的资助、从项目依托单位获得的资助和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助。

支出预算包括研究经费、劳务费和管理费。

具体如下:(一)研究经费是指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的费用。

包括:科研业务费:测试、计算、分析费,动力、能源费,差旅费,调研和学术会议费,资料、论文版面费和印刷费,文献检索、入网等信息通讯费,学术刊物订阅费。

实验材料费: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品购置费,实验动物、植物的购置、种植、养殖费,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

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

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

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培养造就一批国家层次的优秀学术带头人,吸引、鼓励国内外优秀青年科技专家到我省工作,加速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特设立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以下简称“省杰出青年基金”)。

第二条省杰出青年基金资助在我省进行科学技术研究,学有成就、技术上有重大创新和突破,对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青年科技人才。

第三条省杰出青年基金管理工作遵循“统一组织、专家评审、公平公正、择优支持”的原则。

第四条省杰出青年基金作为承担国家重大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计划人才孵化器,其主要培养目标是,获资助者能够成长为承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国家科技支撑计划、973、863等国家重大科技计划,成为国家“长江学者”等优秀学科带头人等,或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尽快步入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的行列。

第五条省杰出青年基金资助工作要符合我省科技与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培养学术带头人的工作要与之协调配合,获资助者所在单位,要为其科学研究提供必要的环境与条件。

第六条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基金委”)负责省杰出青年基金的审批与实施,省科技厅与省财政厅在省基金委的指导下具体负责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与监督。

第二章申请第七条省杰出青年基金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学道德;(二)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1周岁;(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四)具有在省内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以及人力、物力等,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基金资助的研究工作;(五)在我省有固定的受聘单位且聘期覆盖该项基金的执行期限;资助期内每年在省内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六)近5年内取得重要科技创新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2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1项国家“863”计划;作为子课题以上主要负责人承担国家“973”、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别项目申报条件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别项目申报条件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别项目申报条件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是为了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而设立的,重点资助基础和应用基础等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项目,以推动科学研究的发展。

以下是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别项目申报条件:一、面上项目申请人需在山东省工作超过三年,年龄不超过40周岁;研究人员主持国家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国家科技专项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及通过国家级学术评审的大型协作项目研究任务的,对面上项目申请人的工作年限和年龄不作要求。

二、青年项目申请人年龄在33周岁以下,且在山东省工作超过一年;硕士以上学位,且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有过较好的研究成果,且能进行独立的科学研究工作。

三、地区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在山东省负责本地区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的研究工作,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从事相应领域科技研究工作一年以上,具有本领域基本知识并有较好的科研成果。

四、资助海外或港澳台青年学者回国研究项目该项目资助主要是面向海外或港澳台的优秀青年学者,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1. 年龄不超过40周岁;2. 最近三年内已获得海外或港澳台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聘用的高层次人才或取得学术或技术成就的青年人才。

五、合作研究项目由山东省内各高校和科研院所一个或多个单位共同申请,各参与单位需担任具体科研任务,有其独立的研究经费支出。

其中,主研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研究,领取集中研究经费;其他参加单位负责该单位承担的独立科研任务的研究,由各自筹集经费。

综上所述,这是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别项目的申报条件。

不同类别的项目对申请人的要求略有不同,需要申请人针对性地准备材料。

同时,申请人需要严格按照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的申报流程进行,以充分展示自己的科研能力和研究成果。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充分发挥省自然科学基金在推动学科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强化基础研究,提升源头创新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自然基金”)是省级科技计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于支持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实现前沿引领技术、关键共性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为加快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科学技术基础支撑。

第三条省自然基金资金主要来源为省级财政资金。

完善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鼓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省直相关部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及有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等出资设立联合基金,加大基础研究投入。

第四条省自然基金按照“聚焦前沿,鼓励探索,需求牵引,交叉融通”的思路,坚持自愿申请、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公平公正原则,鼓励自由探索,突出目标导向,强化绩效评价。

第二章资助体系第五条建立完善新时代省自然基金资助体系。

省自然基金按照青年基金、面上项目、重大基础研究、优秀青年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联合基金、应急管理等专项组织实施,根据需要适时作出必要调整。

(一)青年基金主要支持周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题,独立开展创新性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促进青年科技人才快速成长。

(二)面上项目主要支持具有一定科研基础和发展潜力的科研人员,在省自然基金资助范围内,瞄准学科发展前沿自主选题,开展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较为深入的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重大基础研究主要支持研究基础好、创新实力强的领军科技人才及科研团队,围绕学科发展前沿、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提炼重大科学问题及关键共性技术难题,深入系统的开展引领性、战略性和原创性研究,推动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

(四)优秀青年基金主要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发展潜力较大的周岁以下优秀青年科研人员,促进创新型青年人才的快速成长,为培育有望冲击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或更高层次人才做准备。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科学基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省科学基金的使用效益,激励科技创新,凝聚和培养科技人才,促进我省创新型省份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科学基金重点资助基础性研究和应用基础性研究课题,推动原始性创新,发现、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增加科技储备,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

省科学基金侧重于支持应用基础性研究课题。

第三条省科学基金资助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尊重科学、发扬民主、提倡竞争、促进合作、激励创新、引领未来的方针。

第四条省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确定,贯彻“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公正合理、择优支持”和“有限目标、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五条省科学基金设立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三类,资助期限一般为3年。

对某些研究领域有重要科学意义或重要应用前景的项目以及创新能力强、有培养前途的科技人才给予连续资助。

二组织管理第六条省科学基金管理机构为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科学基金委),省科学基金委下设办公室和若干学科组。

第七条办公室挂靠在省科技厅,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八条各学科组由办公室聘请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组成,每年按一定比例更换。

学科组对本学科项目指南提出咨询意见,并负责本学科申报项目的评审工作。

第九条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在基金资助管理工作中应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申请人申请省科学基金资助;(二)审核申请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三)提供省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条件,保障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实施省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时间;(四)跟踪省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监督资助经费的使用;(五)协助基金管理机构对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三申请条件第十条省科学基金资助的重点是:(一)结合我省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特点、围绕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紧迫性的科学技术问题开展的基础性研究;(二)有利于促进高新技术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应用基础性研究;(三)跨学科、跨部门、跨单位、跨地区的基础性合作研究,特别是与国内外知名研究单位合作进行的基础性研究;(四)开拓高新技术领域,促进新兴、交叉和边缘学科发展的创新性研究;(五)我省重点学科的基础性研究以及利用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的定向性研究。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等七个文件的通知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等七个文件的通知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等七个文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21.07.08
•【字号】鲁科字〔2021〕63号
•【施行日期】2021.07.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等七个文件的通

各市科技局,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等七个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7月8日。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说明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说明

附件1:《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说明《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是规范开展省自然科学基金工作的根本依据,体现省自然科学基金尊重科学、学术自由、鼓励创新、公平公正等特点,起到规范程序、指导工作的作用。

随着我省科教兴鲁、建设创新型省份战略的深入实施,政府及广大科技人员对省自然科学基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管理模式与手段有了较大的变化。

但管理办法多年未加修订,很多新的管理理念需要补充,有些规定与新的要求不相适应,如何与时俱进,不断地完善、规范基金的组织管理对于新形势下做好基金工作至关重要,有必要对原来的自然基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一、修订的原则首先是在继承的基础上完善。

基金的性质、基本原则没有发生大的变化,因此原先的基本内容保持不变,这次修订主要是完善并对相关管理细节进行规范。

其次是吸纳先进的管理理念与模式。

充分借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内比较认可的先进理念与模式,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体现阳光政务、体现与时俱进。

第三是符合地方基金的特点。

结合我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的具体实际情况,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第四是在架构上保持相对稳定。

形成“管理办法”与“细则”相结合的两级架构,管理办法一般不做修订,有必要时可对细则进行完善,易于今后的修订。

三、修订的过程5月初,在认真学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国家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等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调研中归纳出来的目前管理办法中未详细说明或省自然基金管理中需要完善的管理环节,组织济南大学科研处等一线科研管理人员编写了初稿,讨论修改后于6月初在网上发布并征求意见;7月初汇总反馈意见后再反复讨论形成目前稿并于9月30日报送基金委委员会议征求意见。

四、修订的主要内容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修订:1、进一步突出了省自然基金中各类计划的特点,明确了申报条件与资助重点。

明确省自然基金以资助应用基础研究为主;通过指南引导,重点项目立足于围绕解决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开展较为系统的研究工作;面上项目资助科技工作者自由选题开展创新性的工作;青年基金要努力为青年科技工作者创造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企业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企业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山东省自然科学
基金企业专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布部门】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4.10.11
【实施日期】2004.10.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企业专项的通知
省内各大企业: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是省科技计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资助基础性研究和应用基础性研究课题,旨在推动原始性创新,发现、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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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管理办法【用心整理精品资料】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管理办法【用心整理精品资料】

附件1: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参照国家与省有关科技计划管理的规定,为规范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结题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均须在规定完成期限后三个月内在网上提交结题申请。

第二章原则第三条遵循严谨求实、科学规范、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尊重专家的工作原则。

第四条结题主要考核项目组是否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各项工作,关注研究工作的创新性,鼓励出高水平研究成果,避免低水平重复工作。

第三章评议专家第五条结题采取同行专家网上评议方式。

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建立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评议专家库,原则上由近五年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专家组成。

专家库定期进行更新。

第四章结题材料第六条项目组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提炼、总结完成的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提交以下结题材料:(一)《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二)标注“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英文为Shandong Provinci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China )字样的论文、著作等有关资料;(三)资助项目决算表。

第七条项目准予结题后,提供加盖公章的全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第五章结题的基本条件第八条项目组完成项目任务书中规定的各项工作,主要工作成果公开发表或取得专利等知识产权。

第九条重点项目结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至少有四篇文章被SCI、EI、MEDLINE、CSSCI收录;(二)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六篇以上。

第十条面上项目结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至少有两篇文章被SCI、EI、ISTP、MEDLINE 、CSSCI收录;(二)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四篇以上。

第十一条青年项目结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至少一篇文章被SCI、EI、ISTP、MEDLINE、CSSCI收录;(二)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三篇以上。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格式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格式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申请编号项目名称申请者依托单位申请金额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申请日期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二○一○年制填报说明一、填写申请书前,请先认真查阅《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及当年有关申报通知,确认是否具备所要申报项目类别的资格。

二、实事求是,逐条认真填写申请书(含封面)各项内容,黄色框为必须填写的内容。

表达要清晰、严谨。

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

第一次出现的缩写词,须注出全称。

请使用Office Word2003以上版本软件进行编辑。

三、封面左上角填写项目类别: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企业联合基金项目。

时间的填写格式为:yyyy-mm-dd。

四、简表部分栏填写要求:1、所属学科:应尽量根据学科代码分类细化。

若属交叉学科,可填两个,学科1为主学科。

2、学科代码:与所属学科相对应,采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代码系统,请在相关网站查询。

数理科学A,化学科学B,生命科学C,地球科学D,工程与材料科学E,信息科学F,管理科学G, 医学科学H。

3、项目性质:基础研究-----------指以认识自然现象、探索自然规律为目的,不直接考虑应用目标的研究活动。

应用基础研究-----指有广泛应用前景,但以获取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为目的的应用理论研究。

4、联合专项:是指主要以高校、科研单位出资,专门资助本单位科技人员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课题,管理参照其他类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五、项目组成员部分须征求本人意见,如实填写。

若项目立项,填写立项任务书时,前五位人员不得更改。

一、信息简表二、项目组成员四、检索查新编号及结论五、研究方案六、研究基础与条件七、申请项目经费预算表八、依托单位意见附件:。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2023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2023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2023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2023是山东省政府面向科学家、高校及研究机构提供的资助,旨在支持他们进行山东省内的自然科学研究。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2023旨在促进山东省自然科学研究发展,支持关键技术及基础性研究,帮助山东省的学术研究者、教师和科研机构开展前沿科学研究。

本基金旨在促进科学家通过自然科学研究发现新的理论、新的技术或新的产品,并且支持新的研究方向,推动山东省自然科学研究领域的发展。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2023对申请人要求相当严格,一般来说,申请人必须是在山东省注册的科学家、高校及研究机构,且必须拥有特殊资历,如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后等。

此外,申请人的研究方向必须符合山东省自然科学研究的方向,如生物科学、物理学、化学、地球科学、信息科学等。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2023主要支持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人可以申请多种类别的资助,如基础性研究、中期研究、课题研究、科技开发、学术交流等。

申请人可以从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2023提供的资助总额中择取合适的资助额度,以满足研究所需的条件。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2023的资助活动将从2023年1月1日开始,到2024年12月31日结束,申请人可以在此期间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以便进行审核。

有关申请、审核及资助的具体细节将在网上发布,供申请人参考。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2023的资助将为山东省的自然科学研究提供更多的机会,使山东省的自然科学研究取得更大的成就,从而推动山东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022年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 合同

2022年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 合同

2022年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合同合同编号:[具体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全称]甲方(项目负责人):[甲方全称]乙方(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乙方全称]签订日期:[具体日期]根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本次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资助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述(一)项目名称:[项目全称]。

(二)研究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XXXX年XX月止。

(三)研究目标:[具体研究目标简述]。

(四)研究内容:[详细阐述研究内容、重点任务及预期成果]。

二、经费与支付方式(一)资助经费:本次项目资助经费总额为人民币XX万元。

(二)支付方式:甲方在签订合同后提交预算方案,乙方按照预算方案分期支付经费。

其中,首期支付XX万元,剩余经费根据项目进展及验收结果支付。

(三)经费使用与管理:甲方应严格按照预算方案使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经费使用应符合国家及山东省有关科研资金管理的规定。

三、项目进度与验收(一)进度安排:甲方应按年度提交项目进展报告,明确各阶段的研究成果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中期检查:乙方有权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甲方应配合并提供相关材料。

(三)验收标准与程序:项目完成后,甲方应提交结题报告及研究成果。

乙方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验收标准包括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实用性等。

(四)延期与调整:如因特殊原因需延期或调整项目内容,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

四、知识产权与成果分享(一)知识产权归属: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按国家及山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成果分享:甲方应在合理范围内向乙方分享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论文等。

乙方有权对项目成果进行宣传和推广。

五、保密与信息安全(一)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应依法承担保密义务。

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二)信息安全:甲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项目数据和信息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一)数理科学101数学物理方程的反问题及其应用102计算机科学的数学理论103 新的数学方法与数学模型的建立104 有机/无机复合新型光功能材料的物理研究105 表面、界面和薄膜(包括多层介质膜)结构与物理性质106 光在新型光学介质中的传输过程及其特性107 高分辨、高灵敏和高精度激光光谱学及其应用(二)化学与化学工程科学201 功能性无机物质的结构与性能关系研究202 新型无机化合物和无机材料的分子设计、合成、反应、结构与性能203信息光电材料化学基础204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代谢组学和金属组学中的分析新技术、新方法205食品分析与食品安全206 有机合成新反应、新试剂、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特别是高选择性、高效率有机合成反应和绿色化学)207具有明显生理活性、结构较为新颖复杂的天然有机化合物的发现、合成和仿生合成研究208测试原理和检测技术新方法研究209 围绕自然资源、能源开发、环境保护和生命过程中的催化反应及其机理210 城市大气、水体及土壤污染控制及修复原理与技术;复合污染过程、机制及效应211 聚合物的降解、再生利用和环境友好材料研究212区域环境质量演变过程与机制213 新型反应器设计理论研究;新型、高效催化剂的研究214 化工过程的系统优化与控制理论研究215 高浓度且不易生物降解的有机废水的处理新技术(三)医学科学301各种环境因素对人体生理功能及其调控影响的研究302 重大疾病、常见病相关的功能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研究303 重大疾病、常见病诊断、治疗的新技术新方法及其原理的研究304 生物体内分子、膜和细胞水平上的生物化学现象和特征的机理研究305 新型病原微生物的分离、鉴定及其致病机理的研究306 基因与我省常见病、多发病关系的研究307 天然来源新型生物活性物质的发现及其结构与功能、化学途径与生物途径制备308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和难治性疾病的应用基础与临床疗效评价研究;针灸防治疾病的基础研究309中西医结合的基础理论研究310 传染性疾病疫苗的相关基础研究(四)生物科学401微生物物种资源与基因资源、微生物基因组与基因功能、微生物蛋白质组与蛋白功能的研究402 动植物病原微生物分离、鉴定及生物学性质研究403 动物遗传规律机理研究404 有害动物控制途径和防治技术研究405 具有重要生物功能的蛋白质、酶和核酸等生物大分子及其复合物的结构研究406 多糖与糖复合物的生物功能和糖链结构与生物活性的关系研究407 农业动植物优异种质重要性状的基础研究408 作物生长发育、生理生化、遗传基础研究409 农产品采后贮藏期生理生化变化理论基础研究410 生物源农药、农药残留测定与安全使用研究411 畜禽重大疾病(如鸡新城疫、禽流感、牲畜五号病和猪瘟等)分子病原学、分子遗传学的研究412 家畜组织胚胎学及繁殖技术研究413 主要水产养殖资源的保护和系统研究414 水产养殖种类品种选育及高产、高效的养殖技术和养殖模式的优化研究415 山东主要动植物群落优势种、建群种的种群生态学及优化培植研究416 山东特有、珍稀及海洋动植物资源的评价,尤其是应用现代生物技术和方法,开展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动植物资源可持续利用研究(五)地球科学501 城镇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及利用502 中小城镇规划理论研究503 近海海洋资源勘查新理论与技术504 近海、河口污染动力学与环境效应505 城市环境质量与人类健康(六)工程与材料科学601 结合我省资源的新型功能材料的性能、结构和制备工艺研究602 超细、纳米材料和相关制品工业制备技术603 用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和改造传统无机材料的应用基础研究604 复合材料、生态环境材料、先进陶瓷材料、生物医用材料制备新工艺、新技术研究605 燃烧特性与机理;燃烧污染物的生成与防治606 能源高效利用的设备、热力循环和热力系统;新能源利用与热物理有关的新方法607可持续制造关键共性技术研究608制造工艺过程计算机仿真分析研究609高档数控机床设计理论及关键技术研究610高效/高速切削加工基本理论及其应用研究611网络化制造技术612数字化、智能化设计、制造、管理及其集成技术613 虚拟技术在机械工程中应用的研究614 适应中国人口特点的医疗保健器械的开发(七)信息科学701 高速移动通信中的纠错抗干扰理论体系研究702 信息获取与处理技术研究703网格计算的基础理论与实现技术704信息集成与智能处理的理论方法与技术705新型计算模型、核心软件及先进算法研究706 软件工程及数据库技术707信息安全及网络安全的理论与技术研究708 智能故障检测与诊断、远程网络测控系统、综合智能控制系统技术研究709移动环境下多业务平台的理论与技术710半导体芯片与嵌入式系统的设计理论及关键技术研究711.新型光电信息功能材料及器件的基础研究712 高速大容量光纤通信技术(八)管理科学801 国有资产的招标拍卖制度研究802 物流系统优化调度基础理论研究803 企业知识产权体系研究804 通过终端产品与初级产品的产业链研究805 对外贸易中的反倾销对策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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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规定精编W O R D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科学基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省科学基金的使用效益,激励科技创新,凝聚和培养科技人才,促进我省创新型省份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科学基金重点资助基础性研究和应用基础性研究课题,推动原始性创新,发现、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增加科技储备,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

省科学基金侧重于支持应用基础性研究课题。

第三条省科学基金资助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尊重科学、发扬民主、提倡竞争、促进合作、激励创新、引领未来的方针。

第四条省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确定,贯彻“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公正合理、择优支持”和“有限目标、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五条省科学基金设立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三类,资助期限一般为3年。

对某些研究领域有重要科学意义或重要应用前景的项目以及创新能力强、有培养前途的科技人才给予连续资助。

二组织管理第六条省科学基金管理机构为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科学基金委),省科学基金委下设办公室和若干学科组。

第七条办公室挂靠在省科技厅,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八条各学科组由办公室聘请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组成,每年按一定比例更换。

学科组对本学科项目指南提出咨询意见,并负责本学科申报项目的评审工作。

第九条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在基金资助管理工作中应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申请人申请省科学基金资助;(二)审核申请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三)提供省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条件,保障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实施省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时间;(四)跟踪省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监督资助经费的使用;(五)协助基金管理机构对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三申请条件第十条?省科学基金资助的重点是:(一)结合我省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特点、围绕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紧迫性的科学技术问题开展的基础性研究;(二)有利于促进高新技术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应用基础性研究;(三)跨学科、跨部门、跨单位、跨地区的基础性合作研究,特别是与国内外知名研究单位合作进行的基础性研究;(四)开拓高新技术领域,促进新兴、交叉和边缘学科发展的创新性研究;(五)我省重点学科的基础性研究以及利用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的定向性研究。

第十一条?青年项目旨在发现和培养有前途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青年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者限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岁周岁,并且未曾获得该类项目的资助。

申请者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近三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为主发表与申请课题相关的论文两篇以上,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能独立开展研究工作,是实际主持所申请课题研究工作的负责人。

(二)所申请的项目研究方向明确,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经费预算合理,可获得新的科学发现或可望取得预期成果;第十二条面上项目支持科技工作者在省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由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

面上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者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望培养成为重点发展高新技术领域学科带头人,研究时间有可靠的保证;(三)有较好的工作基础,申请者近五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为主发表与申请课题相关的论文五篇以上或被国际四大检索机构收录三篇以上,具备深入开展研究工作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验场所等工作条件。

(三)申请课题应立足高技术领域或学科发展前沿,有先进、明确的研究目标,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省内领先的研究条件,以及近期可望取得重大突破的研究前景;第十三条?重点项目支持科技工作者结合国家或我省的重大需求,针对已有较好基础和积累的重要研究领域或新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工作,特别是对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重要应用前景或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或自然条件特色的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

重点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者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是我省重点发展高新技术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造诣高、组织能力强,能率领研究队伍联合开拓创新,有望成为国内外知名科学家;(二)有雄厚的工作基础,申请者近五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为主发表与申请课题相关的论文十篇以上或被国际四大检索机构收录五篇以上,为主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科技发展计划,具备省内一流的研究条件和手段。

(三)申请课题有重要科学意义,瞄准学科前沿,针对一个综合性学科问题,由紧密围绕项目总体目标相互配合、有机联系的课题组成。

鼓励相关研究单位整合科技资源联合申报;(四)项目的实施能够较大地提升我省在该学科的基础研究地位或取得的成果在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有重大应用前景,有望培养出国内领先水平的研究人才梯队和研究基地;第十四条在条件相近时,优先支持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博士后出站人员及留学回国科技人员。

第十五条以下人员不具备申请条件:(一)在读研究生、离退休科技人员和单位兼职科研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研究;(二)已获省科学基金资助未结题的项目组第一负责人;(三)已获省科学基金资助,但未按时结题,且无正当理由的项目组第二负责人;(四)所申请课题已列入国家基金或其它科技发展计划。

四申请与审批程序第十六条省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每年集中受理,具体受理时间提前2个月在相关网站发布。

第十七条省科学基金项目实行自然人自由申报,申请者按照自愿原则组成项目组,申请者即为所申请项目研究工作的负责人。

申请者从省科学基金委指定网站下载统一编制的项目申报软件,编写项目申请书,经申请者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者所在单位在受理时间内通过指定网站统一上传至省科学基金委办公室,并提交所在单位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制申请书一份,同时报送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项目汇总表。

第十八条省科学基金委办公室委托中介机构对本年度的申请者和受理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和学科分类,组织同行专家进行网上评审,依据同行专家评议意见对申报项目按一定比例进行择优筛选。

第十九条省科学基金委办公室将筛选出的项目提交省科学基金委学科组进行会议评审。

学科组充分发扬民主,按照《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办法》对项目进行评审,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评审表决。

第二十条学科组的评审结果由学科组组长向省科学基金委汇报。

省科学基金委根据资助重点和当年基金数额审批资助项目。

第二十一条省科学基金委办公室将省科学基金委确定的拟上项目反馈项目申报单位。

项目申报单位对申请者资格、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查,提出反馈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省科学基金委办公室。

第二十二条省科学基金委正式下达年度计划。

第二十三条项目申报单位接到省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后,应通知申请人根据下达的资助经费数额重新编制预算,在网上填写《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任务书》,并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报送省科学基金委办公室。

在一个月内未签定《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任务书》又无正当理由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基金来源与使用第二十四条省科学基金由省财政厅从事业费中单列专项经费,同时接受国内外机构、团体和个人的捐赠。

第二十五条省科学基金项目的资助经费采取一次核定、按项目实施情况分年度拨款的办法下达。

资助经费拨至获准资助者所在单位,由项目组支配使用,项目单独立帐,专款专用,单位财务部门负责管理监督。

第二十六条项目资助经费使用范围包括研究经费、劳务费和管理费。

具体如下:(一)研究经费是指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的费用。

包括:科研业务费,如计算、测试、分析费,动力、能源费,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调研费、通讯费,业务资料、报告、论文印刷费,研究成果评议鉴定费等;实验材料费,如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性物品购置费,实验用动植物购置和种植、养殖费,标本、样品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等;仪器设备费,如小型必备仪器设备的购置费和安装费,自制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和外加工费等;协作费,指外单位协作承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部分研究试验工作的费用管理费等。

(二)劳务费是指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

劳务费不得超过省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0%;(三)管理费是指项目所在单位为组织和支持项目研究而支出的费用,包括项目执行中公用仪器设备、房屋占用费等。

管理费不得超过省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5%,协作单位不得重复提取。

第二十七条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资助经费预算核定的用途、范围和开支标准使用项目资助经费。

第二十八条项目完成后,应由项目负责人所单位的财务部门在一个月内编报资助项目决算表,送所在单位审计部门审计后与省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等材料一起上报省科学基金委办公室。

所余经费留在项目组,作为自选课题研究经费。

六项目管理第二十九条项目组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汇报课题进展情况。

所在单位应加强管理,对项目计划的实施给予保证。

第三十条省科学基金委办公室每年安排一定时间,组织有关人员,对资助项目的执行情况和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有计划、有重点地检查。

第三十一条项目负责人工作调动,调出、调入单位应根据有利于项目顺利实施、结题的原则进行协商。

属省内调动,如调入单位具备保证项目计划实施的条件,原则上项目跟随项目负责人转至新调入单位,可由项目负责人提出报告,经调出、调入单位签署意见,报送省科学基金委办公室审批后执行;如调出本省或调入单位不具备条件,项目负责人可在原所在单位完成项目研究或由原所在单位更换合适的项目负责人,报省科学基金委办公室审批;如无合适人选更换,由原承担单位办理项目中止手续。

第三十二条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代理或更换。

遇有特殊情况(如出国、病休等)离开该项目研究一年以内的,项目负责人须安排合适人选代理;擅自离岗及离岗超过一年或调离我省的,需更换合适的项目负责人,由所在单位及时报省科学基金委办公室审批。

如无合适人选更换,办理中止手续。

第三十三条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每年须填写《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于每年1月底前报送省科学基金委办公室,本报告作为下年度拨款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四条项目研究完成后,项目组应及时提交结题材料。

结题材料包括:(一)《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二)标注“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字样的论文、着作等有关资料;(三)资助项目决算表。

第三十五条省科学基金结题的基本条件。

重点项目结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有三篇文章被国际四大检索机构收录;(二)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五篇;(三)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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