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专项应急预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二部分专项应急预案

一、放炮和火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事故类型

放炮和火药爆炸事故。

危险性分析

1)采场东南侧有少量民居位于爆破危险范围之内,爆破作业时人员未及时撤离,可能发生爆破的事故。

2)未对爆破器材的性能进行抽样检查,在同一次爆破中使用不同产家、不同时间生产的爆破器材;爆破器材质量有问题、爆破环境不良或管理不善;出现早爆、迟爆、拒爆现象,可能发生伤害事故。

3)未按《爆破安全规程》要求作业,爆破作业前未划定危险边界、未设置岗哨、未发出警戒信号,或警戒方位、警戒人员数量、警戒信号不明确或不清晰、矿区的爆破警戒范围外未设置爆破警戒标志等,存在作业人员未撤离或其他人员误入危险区遭到放炮伤害的危险。

4)在场内运输、加工、装药、放炮、余料回收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可能导致火药爆炸而造成人员伤亡。

5)炮孔装药前,未对炮眼参数进行检查验收,测量炮眼位置、炮孔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未严格按照预先计算好的装药量装填,可能因装药量过大,发生爆破飞石伤人的危险。

6)处理盲炮时未按正确的处理方法,或打残眼,存在盲炮爆炸的危险。

7)雷雨天气、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及夜间进行爆破作业,可能发生爆炸伤害事故。

8)爆破工未经过培训、考核,不具备相应的操作资格,可能导致误操作引起的爆破事故。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事故报告原则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值班班长汇报,值班班长向场长汇报,场长向总指挥汇报。

统一指挥原则

矿山成立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救援力量,落实责任,科学组织,保证抢险工作快速、有序的进行。

救人优先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切实把职工生命安全作为事故处置的首要任务,有效防止和控制事故危害蔓延扩大,千方百计把事故造成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及时抢险原则

(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当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事故发生后,主要负责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迅速组织抢险。

(3)实施快速应急响应和快速抢险,组织应急救援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到达事故发生地,响应的救援抢险设备也必须迅速到达。

妥善处理善后原则

按照相关规定,在事故抢险救援的同时,应尽快开展善后处理工作,要根据有关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一对一”的安抚等措施,积极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3 组织机构与职责

同综合应急预案第3节组织机构与职责。

4 预防与预警

危险源监控

危险源监控

对危险源和危险目标的监控主要采用控制爆破方式、严格按爆破规程操作、加强安全警戒、加强对爆破技术人员培训教育和加强爆破器材安全管理等监控措施。

(1)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操作,爆破员、爆破安全员应经过政府主管部门考核,取得合格证书后方能上岗;

(2)采区工作面进行爆破作业前,对有关设备采取防护措施;

(3)采区东南侧有少量民居,位于爆破危险范围之内,必须严格按爆破设计说明书进行控制爆破作业,控制爆破方向以及控制最大一段单响药量。

(4)爆破作业应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进行,严格控制每次爆破药量,调整爆破方向,减少爆破飞石的距离。

(5)严格爆破现场施工工艺,严禁乱扔、乱放爆破器材,按设计要求加工、装配引药,装药时,不要用后续药卷冲击起爆药包;起爆网络实行双人作业敷设制;

(6)在大雾天、雷雨、黄昏和夜晚禁止爆破。

(7)爆破安全措施

a)在矿区各行人道口设爆破信号及有关爆破注意事项的告示牌;

b)制定定时爆破制度,选择合适爆破时间,爆破装药前,采场内有关设备应及时撤离,与爆破无关的人员应撤到安全地点;

c)露天中深孔爆破,爆后应超过15分钟,方准检查人员进入爆区。经检查确认爆破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方准作业人员进入爆区;

d)严格遵守矿山安全规程。

(8)爆破作业前,爆破器材应有专职人员管理,每次爆破作业完成后,多余的炸药和雷管由民爆器材供应部门收回。

预警行动

事故预警的条件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程度、影响范围等将事故预警分为两级预警级别。即:单位级预警(二级)、单位外部预警主要是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救援力量预警(一级)。

(1)二级预警条件: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件时,利用本单位的所有部

门和班组及企业可利用资源应控制处理的紧急情况。

(2)一级预警条件:发生较严重及以上生产安全事件时,超过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能力,事故有扩大、发展趋势,或者事故影响到周边居民时,由本单位应急指挥部现场总指挥报请辖区相关行政部门、安监局、国土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公安局、医疗机构及矿山救护队等请求应急救援。

预警信息发布的方式、内容和流程

(1)信息发布方式

信息发布可采用有线和无线两套系统配合使用,即固定电话、手机、对讲机等。

(2)预警信息的内容

发布预警信息时应说明清楚:事故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发生地点、介质、发展变化趋势、有无人员伤亡、报告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3)预警信息发布的流程

发现事故人员,应立即向值班班长报告,场长向总指挥报告,总指挥接到报警后,通知副总指挥、现场指挥、各应急小组组长,各组长通知应急小组组员,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系统。

5 信息报告程序

报告与通知程序

1)报告程序

发现事故人员第一时间以电话等方式向值班班长报告,值班班长向场长汇报,场长向总指挥报告。

本矿山24小时值守电话:

事故报告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别、性质、经过。

2)通知程序

矿山总指挥收到作业点发生放炮和火药爆炸事故的信息时,立即用电话、手机、对讲机等通讯工具通报指挥部副总指挥、现场指挥、各应急小组组长,各组长通知应急小组组员,各应急救援小组按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组织应急救援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到达事故发生地,响应的救援抢险设备也必须迅速到达。

3)信息上报

本矿山发生放炮和火药爆炸事故后,应立即向晋城市、泽州县应急指挥中心、安监部门等报告事故信息。

(1)信息上报的内容:

a)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

b)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发生事故的类型、可能的最大影响范围和现场伤亡情况等;

c)事故现场应急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事故的可控情况及消除或控制所需的处理时间等;

d)其他有关事故应急救援的情况:事故可能的影响后果、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现场气象情况等;

e)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和联系电话。

(2)信息上报的时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