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拌合站拌合运输工程合同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编号:

混凝土拌合站拌合运输工程合同

甲方(发包单位):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长平高速公路LJ1合同段项目部

乙方(承包单位)连云港润杰工程总公司

为完成长平高速公路LJ1合同段项目部的砼工程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遵守甲方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称总合同)的前提下签署本合同,按照《预拌混凝土》(GB/T4902-2003)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供需双方订立本合同,以备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承包内容名称高速公路LJ1合同段项目部拌合站的建设,砼的拌合、运输工程。

承包工程地点:长平高速公路LJ1合同段施工现场

2、承包范围、内容

承包范围:长平高速公路LJ1合同段施工所用混凝土。

承包内容:拌和站及底座的安、拆及进出场费用、设施保养、维修;站内电力设施的安装与拆除(主电源由甲方提供,乙方自行配备发电机(200kw)确保高压未供电时砼拌合站正常使用,高压用电电费从乙方的每月结算单中扣除);地中衡(100t)购买、安装、标定(甲方协调,费用由乙方承担)。砂石料、水泥等用于砼拌合所需的全部材料的收料及管理、上料、砼的拌和及运输到指定地点;拌和站安全设施标识;砂石料的覆盖;拌合站生活区的建设(按业主要求的标准修建)、水泥或外加剂罐的搭建。拌合站内运输便道的维修与拌和站施工所涉及的一切资源均包含在内。拌和砼所需的砂石料、水泥、外加剂由甲方统一供应,量差由乙方负责控制,按照甲方实验室提供的实际配合比计算设计用量(含损耗),超出设计用量(含损耗)的按照甲方采购价(甲方当月采购最高价)的110%在结算中扣除。要求提供不少于4个100t的水泥罐,砼罐车5台,以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二、承包方式及价款

1、承包方式:固定单价承包。单价中包括混凝土拌和运输所用工、料、机直接费、间接费、管理费、利润、保险等施工综合费用,以及前期施工准备费、设备调遣安拆费、设备维修保养费、及进场机械设备的保险费用;安全文明环保设施费、电费、机械燃料费、配合施工所用临时用工等为完成本工程或服务本工程的所有费用。其中砂石料、水泥、外加剂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工程价款

注:以上单价为到施工现场的成品交货价,本单价为固定单价,施工期间各类建材市场价格风险及国家政策调整风险系数一并计入单价内,在供应期间不做任何调整;同时不因施工中工程量的变动,而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方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以上数量为暂定,不作为结算依据。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总工期 18 月。

施工期间,若业主要求提前完工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工期被迫延迟,乙方应相应调整砼供应计划,无条件满足甲方的要求,费用不再增加。

四、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1、负责与业主、监理部门和设计部门、地方相关部门的接洽和联系。

1.2、负责提供与乙方施工工程有关的配合比和技术资料,并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交底。

1.3、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计划,提前1天向乙方提供需要混凝土的地点、时间、规格、数量及混凝土的配合比。

1.4、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施工管理、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文明施工、安全及环保措施等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指令乙方返工或停工整顿,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屡教不改者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工程款并对其工程进行分割,直至清退施工队伍,其后果由乙方负责,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

1.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应理解与支持,并及时准确的将有关资料提交甲方审查。

1.6、施工过程中,根据乙方的施工能力和进度,在必要时可调整乙方的工程量,也可直接外购商品砼。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涉,或调整价格。

1.7、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等方面具有否决权,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处罚措施。

1.8、水泥、砂、石料的质量检验由甲方会同建设方监理完成并出试验报告。甲、乙双方应按工程施工的《公路工程试验规程》对混凝土进行取样试验,作为对混凝土质量的双向监控和保证。

1.9、甲方保证施工主便道平整,能够正常通行。

1.11、材料损耗见下表

2、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已经认真阅读了所承包工程的有关资料(《招标文件》、图纸及其它资料),充分考虑了合同单价的各种风险及自然条件因素。

2.1、砼原材料由甲方委托第三方完成,原材料进入料场后,乙方负责施工料场的清理,负责材料的堆放、保管以及拌和时的材料入斗等。乙方对所用的材料要妥善保管,确保材料储存质量,不得使其混杂,污染。所有进场材料必须用于甲方需要砼的拌制,其他用处必须经第三方同意,乙方无权私自处理所有材料,一旦发现,除赔偿材料机械费用、开除相关人员外,还要承担2000元/次的违约金。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开盘记录小票,要如实填写,如果发现数据不真实,甲方将给予乙方5000元/次的罚款。材料进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材料的用量按监理签认的实际使用的配合比以及砼用量计算得出,如果有亏损,亏损部分由乙方承担;单价按施工期间甲方材料部的采购价的最高价的110%执行。

2.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任何砼废弃,否则甲方按以下单价直接从乙方劳务工程款中扣除废弃部分砼款,且废弃部分砼拌和费用不予结算。若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废弃,正常结算:C15砼300元/方、C20砼350元/方、C25砼380元/方、C30砼390元/方、C40砼450元/方、C50砼510元/方。

2.3、乙方对本工程工期负责,应根据甲方的总体计划和关键工序控制点在人力、资金、设备等方面予以充分保证。若合同期间业主要求工期提前,乙方应服从业主和甲方进度计划要求,增添相应的人员、设备以保证工期;因赶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或业主要求的工期按时交工,否则每延期一天,乙方自愿承担合同总金额 5 ‰的违约金。乙方派驻现场的施工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及相关的施工机械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如确实因有事需要离开工地时,必须向甲方项目经理进行书面请假,甲方项目经理书面允许后方可离开工地,否则执行合同的七.5款。

2.4、乙方对本工程安全负责,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按规定为其使用的工人办理暂住证,其工人的保险由甲方统一购买,按照其完成的工作量占总合同价的百分比在结算中扣回;按照国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