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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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心得体会
【篇一:听刑事诉讼法的修改的心得体会】
学习《刑事诉讼法的修改》的心得体会摘要:《刑事诉讼法》修正
案由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2012年3月14日通过,并于2013
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对《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具有很多的亮点,通过对新刑诉法的学习,将会对今后的执法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此次刑诉法修改的最大亮点在于将尊重和保障人权首次写入刑
诉法当中。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人权工作的重视。刑诉法号称小宪法,在对人权的保障上有着重要的作用,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刑
诉法绝不仅仅是提出一个口号,而是将这一思想落到实处,通过新
刑诉法的具体规定予以明确,从而切实加强对人权的保护。如在新
刑诉法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
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
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
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
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同时在分则的具体
法条中,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就可以委托辩护人的制度、非法证
据排除制度、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制度、对法院发回重
审的次数的限定制度及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制度等一系列的制度,
都是对尊重和
保障人权这一指导思想的具体体现。
二、将非法证据排除及不得强迫自证其罪明确写入刑诉法,防止刑
讯逼供。在新刑诉法中,明确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
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这就从制度层面上遏制了刑讯逼供的发生,进一步规范了执法机关
的行为,确保案件质量,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这也体现了人
权精神,也使证据更加准确和科学,为维护司法公正和刑事诉讼参
与人的合法权利提供了保障。
三、明确了刑事案件的和解制度,有利于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
社会稳定。在新刑诉法当中,明确规定了对特定范围的刑事案件可
以进行和解,如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
犯财产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以及除渎职
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这一程序。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
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
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
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这一规
定对和解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有利于司法机关的掌握,这一规定
对于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维护社会稳定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在最短时间内将矛盾及时处理,维护当事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规定了对于特殊案件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手段,进一步加大打击
犯罪的力度。在新刑诉法中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
罪案件以及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
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
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这一规定对于打击具有严重社
会危害性的犯罪活动具有重大意义,但同时对于技术侦察的适用范
围也做出了明确的限定,这也是为了防止执法机关随意扩大技侦手
段的使用而设定的。
五、扩大了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范围,有利于维护犯罪嫌疑
人合法权益。在新刑诉法中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
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
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这一规定将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的范围扩大到全部卷宗
材料,从而使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就可以接触全部案件材料,有利
于其行使辩护权利,同时也有利于公诉机关全面审查证据,取保案
件的质量。六、规定了特别程序,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在新
刑诉法中既规定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诉讼阶段应当享有的权利,又规定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刑罚,
符合起诉条件,但
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同时还
规定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
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
的情况予以保密。这有利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回归社会。以上这些
规定进一步体现了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
罚为辅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权益有了切实的保障。
综上,新刑法修改的地方很多,亮点很多,只有认真学习,贯彻领会,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其内涵,了解其实质,从而为新刑诉
法的实施做好准备,打好基础,更好的处理案件。
【篇二:刑事诉讼法学习心得体会与收获】
刑事诉讼法学习心得体会
班级:10级法学2班
姓名:王明
学号:20101301310073
刑事诉讼法学习心得体会与收获
10级法学2班:王明学号:20101301310073
刑事诉讼法?当我第一眼看到这几个字的时候就觉得这门课应该挺
有意思的吧!按照字面意思来理解,诉讼嘛就是打官司嘛,刑事诉
讼不就是关于刑事方面的官司嘛,所以刑事诉讼法给我的第一印象
就是一门教我们怎么打官司的课程。
上课后才终于知道什么叫刑事诉讼法了,原来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
制定的国家专门机关以及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活
动必须遵守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主要内容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
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责和相互关系,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
权利、义务以及如何进行刑事诉讼的具体程序等。
这下我才知道原来刑诉法远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它的内容之
丰富、研究范围之广大、运行之复杂都让我深感此门课程的难度是
相当大的,是要耗费一定经历才能更好掌握的.................................
要是谈到学习心得吧,我还真是没有什么特别的心得可跟大家分享的,我这人一向比较古板,无论是学习还是生活都是比较传统的一
个人。下面我想说下学习这门课程的一些小小的体会和个人感受吧。通过这10周左右的学习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点感受就是越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