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进出境货物的报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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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出境快件的申报
1、申报时间: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出境快件 在运输工具离境3小时之前,向海关申报。(与一般进出口货
物对照)
2、报关:
(1)文件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快件KJ1报关单》 (2)个人物品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快件个人物品报关单》 (3)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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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海关海关对过境货物的监管
(1)监管的目的: ①防止过境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滞留在国内 ②防止国内货物混入过境货物出境 ③防止禁止过境货物从我国过境
3
(2)对过境货物经营人的要求 ①过境货物经营人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②运输工具应当具有海关认可的加封条件或装
置。必要时,对过境货物及其装置进行加封。 ③运输部门及过境货物经营人应当负责保护海
明的 因特殊原因申请转运,经海关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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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关程序:
(1)装有转运货物的运输工具进境后,承运人在《进口 载货清单》上列明转运货物的名称、数量、启运地和到达 地,并向主管海关申报。
(2)经海关同意后,在海关指定地点换装运输工具
(3)在规定时间内运送出境(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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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海关对转运货物的监管要点:
C、转关承运人应当在海关 注册登记,承运车辆符合海 关监管要求,并承诺按海关 对转关路线范围和途中运输 时间所作的限定将货物运往 指定的场所。
关手续运往出境地,由出境地海关放行。(启 运地------出境地) C、境内转关:海关监管货物从境内一个设关 地点运往境内另外一个设关地点。(启运地-----指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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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转关运输应具备的条件
转关应符合的条件
不得申请转关的货物
A、转关的指运地和启运地 必须设有海关;
B、转关的指运地和启运地 应当设有经海关批准的监管 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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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境、转运、通运货物的区别
货物
运输形式
是否在我国境内 换装运输工具
来自百度文库期限
过境货 通过我国境内陆路 物 运输
6个月,特殊
不论是否换装运 情况可延长3
输工具
个月
转运货 物
通运货 物
不通过我国境内陆 路运输
由原装载航空器、 船舶载运进出境 (不通过境内陆路 运输)
换装运输工具
3个月
不换装运输工具
无具体规定, 一般很短
(一)含义:指在规定的期限未办理海关手续的海关监管 货物。
(二)处理:
对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 1.属于检验检疫目录范围,变卖前进行检验、检疫,费用及
其他变卖费用从变卖款中支付。
2.处理实际支出费用后,按①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②进 口关税③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④滞报金的顺序扣除相关费用 和税款。不足以支付同一顺序的相关费用的,按照比例支付。
(1)目的:防止货物在换装过程中误进口或误出口 (2)外国转运货物在中国口岸存放期间,不得开拆、
换包装或进行加工 (3)在3个月内办理海关有关手续并转运出境,超出
规定期限3个月仍未转运出境或办理其海关手续的, 海关将提取依法变卖处理。 (4)海关对外国货物有权进行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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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运货物
1、 含义:由境外启运,由船舶、航空器运载进境,并 由原运载工具运载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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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无代价抵偿货物
(一)定义 指进口货物在征税或免税放行后,发现货物有短少、残损
或品质不良,而由境外承运人、发货人或保险公司免费补 偿或更换的同类货物。 补偿和更换的货物,税则号与原税则号不一致的,不属于 无代价低偿货物,属一般进出口货物范围。 (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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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关程序 1.程序
2.时限:原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内且不超过原货物 进出口之日3年。
①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货物和海关规定准予免税的货样、 广告品,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快件KJ2报关单》。
②对应予征税的货样、广告品,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快件 KJ3报关单》
③其他货物类进出境快件,一律按进口货物的报关程序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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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退运货物
退运货物指货物因质量不良或交货时间延误等原因, 被国内外买方拒收造成的退运货物,或因错发、错 运、溢装、漏卸造成退运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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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关应提供的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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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租 赁 货 物
1.经营租赁(Operating Lease)
这种形式的租赁期限较短,租赁货物在合同期限内 复运出境。
在设备使用的有效期内,不仅仅租给一个用户,每个 用户所缴付的租金只相当于设备投资的一部分。租金总 额一般小于货价。
2.金融租赁(Financial Lease)
库或场所。 ②按指定的路线运输 ③海关可根据情况需要派员押运过境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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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运货物
1.含义 :指由境外启运,通过我国境内设立海关的
地点换装运输工具,而不通过境内陆路运输,继 续运往境外的货物。
2.条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按转运手续办理
持有转运或联运提单 进口载货清单上注明是转运货物 持有普通提单,但在起卸前向海关声明转运的 误卸的进口货物,经运输工具负责人提供确实证
租赁公司出资购买用户选定的设备,出租给用户。租 赁期较长,接近设备的使用期。租赁货物一般不复运出 境。
在整个设备使用期内只租给一个用户,租金的总额 一般大于货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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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租赁货物的报关 金融租赁,租金大于货价,义务人会选择按完税
价格缴纳税款或按租金分期缴纳 经营租赁,租金小于货价,故义务人会选择按租
复运出境: A、经营人或报关单位向出境地海关申报,并递交进境地海关签
发的“关封”,及时向出境地海关申报
B、出境地海关:审核,加盖“放行章”,在海关的监管下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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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期限:自进境之日起6个月,特殊原因延 长3个月。如果超过规定的期限3个月仍未过境 的,海关依法提取变卖。
(3)在境内暂存和运输(熟悉) ①需卸货储存时,应存入海关指定或同意的仓
金缴纳税款。 如分期缴纳,海关放行后,继续对货物监管 纳税人在每次支付租金后15日内向海关申报。 租赁期满30日内办结海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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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进口溢卸、误卸
(一)含义
溢卸进境货物指未列入进口载货清单、运
单的货物,或者多于进口载货清单、提单或运
单所列数量的货物。
误卸进境货物指将运境外港口、车站或境
内其他港口、车站而在本港卸下的货物。
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的; C、未经许可擅自进口属于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原料,经海关
依法处理后的; D、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应当责令直接退运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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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退关货物
1.含义:又称出口退关货物,它是指出口货物在向海关申报
出口后被海关放行,因故未能装上运输工具,发货单位请 求将货物退运出海关监管区域不再出口的行为。
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要求运往境外时,经海关核实后按 照转运货物的报关程序办理海关手续,转运境外。 4、就地进口:由原收货人接受,按一般进口货物申报,提 供溢卸物证明,交验证件,征税放行。 5、境内销售:原收货人不接受、不办理溢卸、误卸货物, 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可要求在国内销售,由购货单 位办理进口手续。
第七节 其他进出境货物的报关程序
一、过境、转运、通运货物:了解含义及报 关程序
(一)过境货物 1、定义:指从境外启运,在我国境内不
论是否换装运输工具,通过陆路运输, 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
1
2、范围:注意禁止过境货物的范围。
(1)与我国有过境货物协定国家的货物 (2)在同我国签有铁路联运协定的国家收、发货的货物,
修理后复出境:提供原修理货物进口报关单、其他单证 申请销案:退还保证金,未复出境的办进口手续
2、出境修理货物 出境——复进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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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转关运输货物的通关
(一)转关概述 1、转关的含义 A、进口转关:从进境地入境到指运地海关办
理海关手续(进境地-----指运地) B、出口转关:货物在启运地办已办理出口海
前,进口货物收发货人、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代 理人申请直接退运境外,或者海关根据国家有关 规定责令直接退运境外的全部或者部分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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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申请直接退运的货物范围 A、合同执行期间国家贸易政策调整,收货人无法提供相关证
件的; B、属于错发、误卸货物,并且能够提供相关证明的; C、收发货人一致同意退运,并能够提供发货人同意退运的书面
证明的; D、发生贸易纠纷、 能够提供法院判决书、仲裁机构仲裁决定
书或者无争议的有效货物所有权凭证的; E、 货物残损或者国家检验检疫不合格,能够提供有关证明文
件的。 2.海关责令直接退运的货物范围 A、进口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经海关依法处理后的; B、违反国家检验检疫政策法规,经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处理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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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放弃进口货物
1、定义 指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所有人声明放弃,
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的货物。国家禁止或 限制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货物不得声明放 弃。
2、变卖价款的处理 变卖价款优先拨付变卖实际支出费用,再扣
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价款不足支付的, 按比例支付。余额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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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超期未报货物的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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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出境快件货物
(一)含义:指进出境快件营运人,以向客户 承诺的快速的商业运作方式承揽、承运的 进出境的货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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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类 1.文件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免税且无
商业价值的文件、单证、单据及资料。 2.个人物品类:海关法规规定自用、合理数量
范围内的进出境旅客分离运输行李物品、亲友 间相互馈赠物品和其他个人物品。 3.货物类:指文件类、个人物品类进出境快件 以外的进出境快件。
3.余款,变卖起1年内,予以发还。属国家限制进口的,应 提交许可证件,不能提供的,不予以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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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进出境修理物品
一、范围 包括原进口货物出境修理、原出口货物进境修理两种。
进出境期限: 6个月,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
二、进出境申报 1、进境修理货物
进境:提供维修合同、或原出口合同、其他单证、并提供担 保
(一)一般退运货物:指已办理进出口申报手续且海关 已放行的退运货物 。
一般退运进口货物的海关手续
税收 因品质、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
复运进境的,不予征税。 已经征收出口税的,只要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
税,自缴纳出口税款之日起1年内准予退还。 15
(二)直接退运货物 直接退运货物是指在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手续
2.报关程序
(1)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应当在得知出口货物未装上 运输工具,并决定不再出口之日起3天内,向海关申请退 关;
(2)经海关核准且撤消出口申报后方能将货物运出海关监管场 所;
(3)已缴纳出口税的退关货物,可以在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 提出书面申请,向海关申请退税;
(4)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办理出口货物退关手续后, 海关应对所有单证予以注销,并删除有关报关电子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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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关程序: 1、退运境外:发货人或承运人提供书面证明的,可以向海
关申请办理直接退运。 2、将溢卸货物抵补短卸货物:由短卸货物原收货人按照无
代价抵偿货物的报关程序办理进口手续。 条件:
A.限于同一运输工具、同一品种; B.非同一运输工具或非同一航次之间抵补的,限于同一
运输公司、同一发货人、同一品种。 3、物归“原主”:指运境外港口、车站的误卸货物,运输
关封志的完整,不得擅自开启或损毁。
4
4、报关手续
(1)过境货物的进出境报关
进境报关: A、经营人或报关单位:向进境地海关递交“过境货物报关单”
以及其它单证(运单、装箱单),办理过境手续。
B、进境地海关审核查验无误后,在提运单加盖“海关监管货物” 戳记。并将“过境货物报关单”和过境货物清单制作“关封” 后,加盖“海关监管货物”专用章,连同提运单交经营人或 报关企业。
按照有关协定准予过境 (3)未签有上述协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入境
地海关备案后准予过境 ▲禁止过境的货物要掌握(4类货物) ①来自或运往我国停止或禁止贸易的国家和地区的货物 ②各种武器、弹药、爆炸品及军需品(通过军事途径运输
的除外) ③各种烈性毒药、麻醉品和鸦片、吗啡等毒品 ④我国法律、法规禁止过境的其他货物、物品
(不换装运输工具,不通过陆路运输) 2.报关程序 (1)运输工具进境时,运输工具的负责人应凭注明通运
货物名称和数量的“船舶进口报告书”或国际民航机 使用的“进口载货舱单”向进境地海关申报; (2)进境地海关在接受申报后,在运输工具抵、离境时 对申报的货物予以核查,并监管货物实际离境。 (3)运输工具因装卸货物需搬运或倒装货物时,应 向海关申请并在海关的监管下进行
(三)进出境快件的申报
1、申报时间: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出境快件 在运输工具离境3小时之前,向海关申报。(与一般进出口货
物对照)
2、报关:
(1)文件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快件KJ1报关单》 (2)个人物品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快件个人物品报关单》 (3)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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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海关海关对过境货物的监管
(1)监管的目的: ①防止过境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滞留在国内 ②防止国内货物混入过境货物出境 ③防止禁止过境货物从我国过境
3
(2)对过境货物经营人的要求 ①过境货物经营人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②运输工具应当具有海关认可的加封条件或装
置。必要时,对过境货物及其装置进行加封。 ③运输部门及过境货物经营人应当负责保护海
明的 因特殊原因申请转运,经海关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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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关程序:
(1)装有转运货物的运输工具进境后,承运人在《进口 载货清单》上列明转运货物的名称、数量、启运地和到达 地,并向主管海关申报。
(2)经海关同意后,在海关指定地点换装运输工具
(3)在规定时间内运送出境(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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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海关对转运货物的监管要点:
C、转关承运人应当在海关 注册登记,承运车辆符合海 关监管要求,并承诺按海关 对转关路线范围和途中运输 时间所作的限定将货物运往 指定的场所。
关手续运往出境地,由出境地海关放行。(启 运地------出境地) C、境内转关:海关监管货物从境内一个设关 地点运往境内另外一个设关地点。(启运地-----指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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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转关运输应具备的条件
转关应符合的条件
不得申请转关的货物
A、转关的指运地和启运地 必须设有海关;
B、转关的指运地和启运地 应当设有经海关批准的监管 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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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境、转运、通运货物的区别
货物
运输形式
是否在我国境内 换装运输工具
来自百度文库期限
过境货 通过我国境内陆路 物 运输
6个月,特殊
不论是否换装运 情况可延长3
输工具
个月
转运货 物
通运货 物
不通过我国境内陆 路运输
由原装载航空器、 船舶载运进出境 (不通过境内陆路 运输)
换装运输工具
3个月
不换装运输工具
无具体规定, 一般很短
(一)含义:指在规定的期限未办理海关手续的海关监管 货物。
(二)处理:
对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 1.属于检验检疫目录范围,变卖前进行检验、检疫,费用及
其他变卖费用从变卖款中支付。
2.处理实际支出费用后,按①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②进 口关税③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④滞报金的顺序扣除相关费用 和税款。不足以支付同一顺序的相关费用的,按照比例支付。
(1)目的:防止货物在换装过程中误进口或误出口 (2)外国转运货物在中国口岸存放期间,不得开拆、
换包装或进行加工 (3)在3个月内办理海关有关手续并转运出境,超出
规定期限3个月仍未转运出境或办理其海关手续的, 海关将提取依法变卖处理。 (4)海关对外国货物有权进行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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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运货物
1、 含义:由境外启运,由船舶、航空器运载进境,并 由原运载工具运载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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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无代价抵偿货物
(一)定义 指进口货物在征税或免税放行后,发现货物有短少、残损
或品质不良,而由境外承运人、发货人或保险公司免费补 偿或更换的同类货物。 补偿和更换的货物,税则号与原税则号不一致的,不属于 无代价低偿货物,属一般进出口货物范围。 (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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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关程序 1.程序
2.时限:原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内且不超过原货物 进出口之日3年。
①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货物和海关规定准予免税的货样、 广告品,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快件KJ2报关单》。
②对应予征税的货样、广告品,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快件 KJ3报关单》
③其他货物类进出境快件,一律按进口货物的报关程序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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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退运货物
退运货物指货物因质量不良或交货时间延误等原因, 被国内外买方拒收造成的退运货物,或因错发、错 运、溢装、漏卸造成退运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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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关应提供的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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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租 赁 货 物
1.经营租赁(Operating Lease)
这种形式的租赁期限较短,租赁货物在合同期限内 复运出境。
在设备使用的有效期内,不仅仅租给一个用户,每个 用户所缴付的租金只相当于设备投资的一部分。租金总 额一般小于货价。
2.金融租赁(Financial Lease)
库或场所。 ②按指定的路线运输 ③海关可根据情况需要派员押运过境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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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运货物
1.含义 :指由境外启运,通过我国境内设立海关的
地点换装运输工具,而不通过境内陆路运输,继 续运往境外的货物。
2.条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按转运手续办理
持有转运或联运提单 进口载货清单上注明是转运货物 持有普通提单,但在起卸前向海关声明转运的 误卸的进口货物,经运输工具负责人提供确实证
租赁公司出资购买用户选定的设备,出租给用户。租 赁期较长,接近设备的使用期。租赁货物一般不复运出 境。
在整个设备使用期内只租给一个用户,租金的总额 一般大于货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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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租赁货物的报关 金融租赁,租金大于货价,义务人会选择按完税
价格缴纳税款或按租金分期缴纳 经营租赁,租金小于货价,故义务人会选择按租
复运出境: A、经营人或报关单位向出境地海关申报,并递交进境地海关签
发的“关封”,及时向出境地海关申报
B、出境地海关:审核,加盖“放行章”,在海关的监管下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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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期限:自进境之日起6个月,特殊原因延 长3个月。如果超过规定的期限3个月仍未过境 的,海关依法提取变卖。
(3)在境内暂存和运输(熟悉) ①需卸货储存时,应存入海关指定或同意的仓
金缴纳税款。 如分期缴纳,海关放行后,继续对货物监管 纳税人在每次支付租金后15日内向海关申报。 租赁期满30日内办结海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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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进口溢卸、误卸
(一)含义
溢卸进境货物指未列入进口载货清单、运
单的货物,或者多于进口载货清单、提单或运
单所列数量的货物。
误卸进境货物指将运境外港口、车站或境
内其他港口、车站而在本港卸下的货物。
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的; C、未经许可擅自进口属于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原料,经海关
依法处理后的; D、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应当责令直接退运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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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退关货物
1.含义:又称出口退关货物,它是指出口货物在向海关申报
出口后被海关放行,因故未能装上运输工具,发货单位请 求将货物退运出海关监管区域不再出口的行为。
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要求运往境外时,经海关核实后按 照转运货物的报关程序办理海关手续,转运境外。 4、就地进口:由原收货人接受,按一般进口货物申报,提 供溢卸物证明,交验证件,征税放行。 5、境内销售:原收货人不接受、不办理溢卸、误卸货物, 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可要求在国内销售,由购货单 位办理进口手续。
第七节 其他进出境货物的报关程序
一、过境、转运、通运货物:了解含义及报 关程序
(一)过境货物 1、定义:指从境外启运,在我国境内不
论是否换装运输工具,通过陆路运输, 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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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范围:注意禁止过境货物的范围。
(1)与我国有过境货物协定国家的货物 (2)在同我国签有铁路联运协定的国家收、发货的货物,
修理后复出境:提供原修理货物进口报关单、其他单证 申请销案:退还保证金,未复出境的办进口手续
2、出境修理货物 出境——复进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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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转关运输货物的通关
(一)转关概述 1、转关的含义 A、进口转关:从进境地入境到指运地海关办
理海关手续(进境地-----指运地) B、出口转关:货物在启运地办已办理出口海
前,进口货物收发货人、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代 理人申请直接退运境外,或者海关根据国家有关 规定责令直接退运境外的全部或者部分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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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申请直接退运的货物范围 A、合同执行期间国家贸易政策调整,收货人无法提供相关证
件的; B、属于错发、误卸货物,并且能够提供相关证明的; C、收发货人一致同意退运,并能够提供发货人同意退运的书面
证明的; D、发生贸易纠纷、 能够提供法院判决书、仲裁机构仲裁决定
书或者无争议的有效货物所有权凭证的; E、 货物残损或者国家检验检疫不合格,能够提供有关证明文
件的。 2.海关责令直接退运的货物范围 A、进口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经海关依法处理后的; B、违反国家检验检疫政策法规,经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处理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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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放弃进口货物
1、定义 指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所有人声明放弃,
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的货物。国家禁止或 限制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货物不得声明放 弃。
2、变卖价款的处理 变卖价款优先拨付变卖实际支出费用,再扣
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价款不足支付的, 按比例支付。余额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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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超期未报货物的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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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出境快件货物
(一)含义:指进出境快件营运人,以向客户 承诺的快速的商业运作方式承揽、承运的 进出境的货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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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类 1.文件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免税且无
商业价值的文件、单证、单据及资料。 2.个人物品类:海关法规规定自用、合理数量
范围内的进出境旅客分离运输行李物品、亲友 间相互馈赠物品和其他个人物品。 3.货物类:指文件类、个人物品类进出境快件 以外的进出境快件。
3.余款,变卖起1年内,予以发还。属国家限制进口的,应 提交许可证件,不能提供的,不予以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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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进出境修理物品
一、范围 包括原进口货物出境修理、原出口货物进境修理两种。
进出境期限: 6个月,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
二、进出境申报 1、进境修理货物
进境:提供维修合同、或原出口合同、其他单证、并提供担 保
(一)一般退运货物:指已办理进出口申报手续且海关 已放行的退运货物 。
一般退运进口货物的海关手续
税收 因品质、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
复运进境的,不予征税。 已经征收出口税的,只要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
税,自缴纳出口税款之日起1年内准予退还。 15
(二)直接退运货物 直接退运货物是指在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手续
2.报关程序
(1)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应当在得知出口货物未装上 运输工具,并决定不再出口之日起3天内,向海关申请退 关;
(2)经海关核准且撤消出口申报后方能将货物运出海关监管场 所;
(3)已缴纳出口税的退关货物,可以在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 提出书面申请,向海关申请退税;
(4)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办理出口货物退关手续后, 海关应对所有单证予以注销,并删除有关报关电子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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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关程序: 1、退运境外:发货人或承运人提供书面证明的,可以向海
关申请办理直接退运。 2、将溢卸货物抵补短卸货物:由短卸货物原收货人按照无
代价抵偿货物的报关程序办理进口手续。 条件:
A.限于同一运输工具、同一品种; B.非同一运输工具或非同一航次之间抵补的,限于同一
运输公司、同一发货人、同一品种。 3、物归“原主”:指运境外港口、车站的误卸货物,运输
关封志的完整,不得擅自开启或损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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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关手续
(1)过境货物的进出境报关
进境报关: A、经营人或报关单位:向进境地海关递交“过境货物报关单”
以及其它单证(运单、装箱单),办理过境手续。
B、进境地海关审核查验无误后,在提运单加盖“海关监管货物” 戳记。并将“过境货物报关单”和过境货物清单制作“关封” 后,加盖“海关监管货物”专用章,连同提运单交经营人或 报关企业。
按照有关协定准予过境 (3)未签有上述协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入境
地海关备案后准予过境 ▲禁止过境的货物要掌握(4类货物) ①来自或运往我国停止或禁止贸易的国家和地区的货物 ②各种武器、弹药、爆炸品及军需品(通过军事途径运输
的除外) ③各种烈性毒药、麻醉品和鸦片、吗啡等毒品 ④我国法律、法规禁止过境的其他货物、物品
(不换装运输工具,不通过陆路运输) 2.报关程序 (1)运输工具进境时,运输工具的负责人应凭注明通运
货物名称和数量的“船舶进口报告书”或国际民航机 使用的“进口载货舱单”向进境地海关申报; (2)进境地海关在接受申报后,在运输工具抵、离境时 对申报的货物予以核查,并监管货物实际离境。 (3)运输工具因装卸货物需搬运或倒装货物时,应 向海关申请并在海关的监管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