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铁路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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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铁路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规范各阶段工作程序和标准~提升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包括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和开工前准备等。立项决策阶段是指铁路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及以前的相关工作~包括预可行性研究、初测、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评价、用地预审等。勘察设计阶段是指铁路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以后的相关工作~包括定测、初步设计、补充定测及施工图设计等。开工前准备是指开工报告审批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完成设立项目法人和项目管理机构~通过招标确定项目主体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完成征地拆迁及各项建设报批手续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路局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前期工作由“呼和浩特铁路局加快推进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管理。组长由局长、党委书记担任~分管前期工作的副局长、总工程师任常务副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计统处、总工室、运输处、客运处、货运处、机务处、工务处、电务处、车辆处、建设处、合资办、人事处,党委组织部,、财务处、公安局、土地房产处、人民武装部、驻局军代处负责人任组员,详见呼铁计〔2008〕212号,。参加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成员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
第四条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前期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及时跟踪掌握铁路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前期工作动态。协调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局内相关部门之间及路局与部发展计划司、工程设计鉴定中心、建设管理司、运输局、地方政府及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组织召开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前期工作例会。
第五条局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实行例会制度~每月初由计统处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专业工程师参加会议~各合资铁路公司负责人汇报分管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检查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前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章管理分工
第六条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实行牵头部门项目总体负责制。按设计阶段及工作内容划分~路局牵头部门分别为计划统计处、总工程师室、建设管理处、合资与地方铁路管理办公室。
第七条计划统计处负责组织路局参与项目的方案竞选、预可行性研究、中介机构评估、枢纽总图规划评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编制上报工作。组织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的预审并牵头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工作~同时协助合资铁路公司与设计单位签订初步设计合同有关手续。
第八条局总工程师室负责组织路局参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文件审查~组织路局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文件的初审和上报工作。
第九条建设管理处负责组织施工图审查及初设批复后、开工建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十条局合资办参与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文件审查~负责审核设计文件“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负责发布融资公告~吸引社会资本,协商、确定出资人,起草、报批合资建设经营项目合同书、公司章程,组建项目合资公司,协调项目资金落实等工作。
第十一条合资铁路公司、筹备组、指挥部在项目设计各阶段中~负责办理土地预审工作~协调有关征地拆迁、跨线穿越公路、压覆矿评估等协议~组织审查各类施工永临方案、过渡方案和临时方案等。
第十二条根据铁路基本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要求~按照专业负责制的原则~设计文件各篇章审核负责部门分工如下:
篇章内容专业责任处室第一篇总说明计统处、总工室、第二篇经济与运量计统、运输、客运、货运处第三篇运输组织运输处第四篇地质工务处第五篇线路工务处第六篇轨道工务处第七篇路基工务处第八篇土地利用合资铁路公司、土地房产处第九篇桥涵工务处第十篇站场运输、客运、货运处第十一篇电气化机务处第十二篇机务机务处第十三篇车辆车辆处第十四篇给水排水机务处、计统处第十五篇通信电务处第十六篇信号电务处第十七篇电力机务处第十八篇信息及防火安全监控信息处、公安局第十九篇房屋建筑土地房产处、总工室第二十篇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计统处
第二十一篇节约能源计统处
第二十二篇施工组织方案意见合资铁路公司、筹备组、指挥部、建设处第二十三篇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计统处、总工室、建设处、合资办、合资公司第二十四篇经济评价和研究结论计统处、总工室
第十三条各专业人员必须自始至终参加铁道部和中介机构组织的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审查评估及现场踏勘~由专业牵头负责人向带队领导汇报专业小组讨论情况。
第十四条各相关合资铁路公司和站段应高度重视并积极参加相关项目的设计调查、咨询评估和设计审查~指定牵头部门和联系人认真研究分析~提出意见。预可研阶段送局计统处。可研、初步设计阶段~各相关合资铁路公司和局各业务部门在初审时~要充分听取站段意见~汇总后由分管局领导签认送局总工室。
第四章预可研阶段
第十五条预可行性研究文件是项目立项的依据~其内容和深度主要包括:客货运量及前景预测~系统研究项目在路网及交通运输中的意义和作用~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解决拟建规模、线路起讫点和线路走向方案~提出主要技术标准、各项主要技术设备设计原则的初步意见和主要工程内容,对相关工程和外部协作条件做初步分析,提出建设时机及工期、主要工程数量、投资预估算、资金筹措设想,初步进行经济评价,从宏观分析对自然和社会环境的影响。
第十六条各部门和单位应高度重视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作~尤其要着重研究主要技术标准、设计原则和生产力布局。计划统计处牵头负责预可行性研究和中介机构评估阶段的工作~负责设计文件的传阅、收集整理路局意见以及组织参加相关会议。局总工室、运输、建设等部门接到传阅文件后~应按时提出本部门的书面意见~加盖部门公章并附电子文档一并交局计划统计处汇总。由局分管领导主持~局相关部门、合资铁路公司、站段参与研究~形成路局意见~分别报送铁道部和设计院。合资铁路管理办公室要及时发布融资公告~吸引社会资本~协商引进项目出资人~协商起草合资建设经营项目合同书。
第五章可研阶段
第十七条可行性研究文件是项目决策的依据~其内容和深度主要包括:解决线路方案、接轨点方案、建设规模、铁路主要技术标准和主要技术设备的设计原则,进一步落实各设计年度的客货运量~提出主要工程数量、主要设备概数、主要材料概数、用地及拆迁概数、建设工期、投资估算、资金筹措方案、外资使用方案、建设及经营管理体制的建议,深入进行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阐述对环境与水土保持的影响和防治的初步方案~以及节约能源的措施。局总工室牵头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作。局计统、运输、客运、货运、机务、车辆、工务、电务、土地房产、建设处~合资办~公安局、人民武装部、军代处及合资铁路公司应加强与
设计、鉴定单位的联系~及时反映路局意见~并尽可能把路局的要求纳入可行性研究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