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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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中核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中核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绪论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核集团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企业财务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中核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核集团及其下属各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财务管理原则:合法合规、规范高效、科学决策、风险防范。

第四条财务管理目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全面降低财务风险。

第五条财务管理任务:为企业的生产经营、业绩评价、决策咨询、财务监管、风险控制提供服务和支持。

第六条财务管理原则:合法合规、规范高效、科学决策、风险防范。

第七条财务管理目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全面降低财务风险。

第八条财务管理任务:为企业的生产经营、业绩评价、决策咨询、财务监管、风险控制提供服务和支持。

第二章财务组织机构
第九条中核集团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集团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编制企业的财务预算、实施和监督预算落实情况;
(三)监督和检查各单位的财务管理情况;
(四)提出全集团的财务政策、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策略;
(五)统一管理全集团的资金、资产和财务信息;
(六)编制全集团的年度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
(七)协助董事会、监事会、董事长、总裁等管理层进行财务决策和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财务核算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财务核算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财务核算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集团公司拥有多个子公司,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核算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财务核算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效率,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的财务核算管理。

四、制度内容(一)会计制度1.会计归集制度在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核算中,归集科目必须与财务管理、成本管理、税务管理、审计管理等方面的要求相一致。

对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而言,其资产、负债、所有权益和收入、费用应按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规定进行分录归集,以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财务报表制度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应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各公司应根据自身业务规模、经济性质,编制适应本身要求的财务报表。

3.财务分析制度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应按照该公司的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表对其财务状况进行分析,以及分析其业务活动。

通过财务分析来获得公司的经济状况、运营情况和利润情况等各项指标,为公司管理和决策层提供重要的参考数据。

(二)财务管理制度1.预算管理制度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的经营规模和发展阶段,制定企业年度预算计划。

各部门应制定预算计划,并定期调整。

并按照制定的预算计划进行全年经营管理活动。

2.区间核算制度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定期进行区间核算,清算各单位的业务往来,确保公司各部门的会计信息正确、准确、完整。

并将核算结果进行记录、分析和报告,为公司管理层作出决策提供重要数据。

3.审计制度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奉行公司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并行的原则。

各单位应按照审计计划,对各项财务活动进行日常监督和审计检查,并将审计结果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4.风险管理制度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协调风险管理,制定并执行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和流程,通过风险管理,减少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管理制度

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投资人及其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其所有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活动。

第三条集团财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财务中心”)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评估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确保集团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财务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下设会计部、审计部、资金部、预算部等部门。

第五条财务中心主任负责全面领导财务中心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六条会计部负责会计核算、会计报表编制、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合规性检查、风险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资金部负责资金管理、融资、支付结算等工作。

第九条预算部负责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分析等工作。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十条财务中心应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一)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预算管理制度:科学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

(四)成本费用管理制度:合理控制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五)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有效利用。

(六)财务报告制度: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及时向管理层报告财务状况。

第十一条财务中心应定期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其适应集团业务发展和外部环境变化。

第四章内部控制与监督第十二条财务中心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一)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各级别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二)职责分离制度:确保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

(三)财产保护制度:加强财产管理,防止财产损失。

(四)信息安全管理:确保财务信息的安全、完整和保密。

中铁集团的财务管理制度

中铁集团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级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合法: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稳健经营:坚持稳健经营原则,合理控制风险,确保公司财务状况稳健。

(三)权责分明:明确各级财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财务工作高效、有序。

(四)开源节流: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公司实行集中统一领导下的分级管理,财务部为公司的财务管理机构,负责公司财务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各级子公司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接受公司财务部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二)编制公司财务预算、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报告;(三)管理公司资金、资产和负债;(四)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提供财务意见;(五)开展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六)负责公司税务筹划和合规工作。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七条公司实行年度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各部门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编制年度财务预算。

第八条年度财务预算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财务部组织实施。

第九条各级子公司应按照公司财务预算要求,编制本单位的财务预算,并报公司财务部审批。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条公司实行集中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公司资金统一调配和管理。

第十二条各级子公司应按照公司资金管理规定,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章财务报告与分析第十三条公司财务部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

第十四条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国企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国企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国企集团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国企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企集团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准确原则:财务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权责分明原则:明确各级财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有效性。

(四)效益优先原则: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国企集团设立财务部,负责集团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监督下属单位执行情况。

(二)负责集团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

(三)编制和审核集团财务报表,分析财务状况,提出改进措施。

(四)参与集团重大经营决策,提供财务支持。

(五)负责集团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集团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原则:集团资金由财务部统一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作。

(二)计划管理原则:编制年度资金计划,合理分配资金,确保资金需求。

(三)审批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审批程序使用资金,防止资金浪费和流失。

第七条集团资金筹集渠道:(一)银行贷款:按照国家政策,合理利用银行贷款,满足企业资金需求。

(二)发行债券:根据企业需要,合理发行债券,拓宽融资渠道。

(三)股权融资:通过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方式,优化资本结构。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八条集团财务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

(二)持续经营原则:假定企业将持续经营,合理估计资产和负债。

(三)历史成本原则:以取得资产时的成本为计价基础。

第九条集团财务报告应包括:(一)资产负债表:反映集团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财务管理规定1. 背景介绍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是指属于同一集团控制下的多个企业。

为了统一管理各个子公司的财务活动,保证财务安全和合规性,制定了《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这些管理规定,并描述各项规定的具体要求和执行流程。

2. 财务制度与流程管理2.1 财务制度2.1.1 会计核算制度根据国家会计法和相关财务准则,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应按照规定的会计核算制度进行财务记录和报告。

会计核算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政策、会计科目设定、会计处理方法和财务报表编制等。

2.1.2 考核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考核制度,包括财务指标的设定、考核方法和周期、权责清晰的考核责任主体等。

考核制度应既体现绩效管理的原则,又注意合理性与激励效果的平衡,以推动企业财务状况的全面改善。

2.2 资金管理2.2.1 预算管理每个子公司应按照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经营计划,并按照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经营目标进行定期汇报。

同时,预算执行过程中必须遵守预算控制和预算调整的规定。

2.2.2 资金筹措管理负责子公司的资金筹措工作,包括银行贷款、公司内部融资、债券发行等。

资金筹措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筹资政策,并根据企业实际需求进行合理安排。

2.2.3 资金运营管理对公司的资金进行全面管理和运营监控,确保资金流动的安全性和流转的高效性。

资金运营管理包括资金计划、资金调度和银行结算等环节。

2.3 财务会计管理2.3.1 财务报告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企业的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至财务部门并进行审计。

2.3.2 注册会计师事务管理按照国家注册会计师管理规定,全面监管企业内部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行为和工作质量。

必要时,委托外部专业机构进行审计或鉴证工作。

3. 财务内控管理3.1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财务流程规范、审计风险管控、制度文档化等。

集团性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集团性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性企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级子公司、分支机构,各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集团性企业财务管理工作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风险可控的原则。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集团性企业财务管理体制分为集团总部财务管理体制和子公司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集团总部财务管理体制负责制定集团财务战略、政策,监督指导子公司财务管理,确保集团财务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子公司财务管理体制负责执行集团总部财务政策,制定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子公司财务目标的实现。

第七条集团总部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集团财务管理工作,子公司设立财务部或财务人员,负责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八条集团性企业资金管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

第九条集团总部设立资金结算中心,负责集团内部资金结算、支付、归集等工作。

第十条子公司资金收支必须纳入集团总部资金结算中心统一管理,严禁擅自设立资金账户。

第十一条集团性企业资金筹措、使用、偿还等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十二条集团性企业资产管理实行资产分类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有效利用。

第十三条集团总部负责集团资产的整体规划、布局、调配,子公司负责子公司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十四条集团性企业资产购置、处置、报废等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第五章成本管理第十五条集团性企业成本管理实行全过程、全成本管理,确保成本合理、可控。

第十六条集团总部负责制定集团成本管理制度,子公司负责执行集团成本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集团性企业成本核算、分析、控制等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第六章风险管理第十八条集团性企业风险管理实行全面风险管理,确保企业稳健发展。

第十九条集团总部负责制定集团风险管理制度,子公司负责执行集团风险管理制度。

统一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统一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统一集团(以下简称“集团”)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促进集团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其所有子公司、分支机构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集团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

2. 实事求是原则: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 严格审批原则:财务支出需经过严格审批程序。

4. 效率优先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第二章财务组织架构第四条集团设立财务部,负责集团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下设会计、审计、资金管理等部门。

第五条各子公司、分支机构设立财务部或财务科,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集团资金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七条集团设立资金管理中心,负责集团资金统一调度、管理及风险控制。

第八条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应按照集团规定设立资金账户,并定期向资金管理中心报送资金使用情况。

第九条资金支出需按照预算执行,未经批准不得超支。

第十条资金调拨需经过资金管理中心审批,严禁违规调拨资金。

第四章财务核算第十一条集团财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按照规定的会计科目设置账簿,确保账簿完整、准确。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和审计,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章财务审批第十四条财务审批分为预算审批、支出审批、报销审批等。

第十五条预算审批:各部门根据年度经营计划编制预算,经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六条支出审批:各部门提出资金支出申请,经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七条报销审批:各部门发生的费用,应按照规定的报销程序进行报销。

第六章内部控制第十八条集团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

第十九条内部控制包括预算控制、资金控制、采购控制、销售控制、存货控制等。

第二十条各单位应定期进行内部控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集团财务制度规范最新修订

集团财务制度规范最新修订

集团财务制度规范最新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内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保障集团资金安全,特制订本集团财务制度规范,以便更好地履行集团财务管理职责。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集团旗下所有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部门、业务部门、项目部门,所有与财务管理相关的工作均应遵循本规范。

第三条集团财务总监负责制定和修改本规范,并对全集团内的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各级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严格执行。

第四条集团财务制度规范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准则和集团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操作合规、规范。

第五条集团内部各部门应当密切配合财务部门,共同落实财务制度规范的执行,拒绝任何形式的违规操作。

第六条集团内部各部门应当定期开展财务制度培训,提高员工对财务管理规范的认识和遵守。

第七条集团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对各子公司执行财务制度规范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八条集团财务部门应当及时公布和通知各子公司有关财务制度规范的变更和更新,确保各子公司工作人员能够及时了解最新的制度要求。

第二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九条集团内各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的权限和责任,健全财务管理流程,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第十条集团内各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完善财务报表编制程序,确保财务报表准确、真实、完整。

第十一条集团内各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管,预防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二条集团内各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成本管理制度,合理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三条集团内各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税务管理制度,遵守税法规定,准时足额缴纳税费,规避税务风险。

第十四条集团财务部门应当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风险识别和防范机制,确保资金链畅通不断。

第十五条集团内各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备查档案管理制度,定期清理档案,确保档案记录真实可靠。

第三章财务审计制度第十六条集团内各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发现并纠正问题。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全文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全文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总公司集团化管理模式改革方案的原则和精神,结合总公司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公司财务本部代表总公司对11系统各所属企业(以下简称所属企业)行财务领导和管理权,为所属企业财务部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

同时对各专业公司(不括有独立人事管理权的专业公司,下同)财务人员及外派的各级财务人员有直接调配权考核管理权,对其它公司各级财务负责人有建议任免权。

第二章财会机构设置第三条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独立的财会部门,直属该企业总经理领导,同时接受总司财务本部的业务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各所属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行业特点和业务规模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财公部门的人员编制,选配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为爸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从事本企业的财会工作。

专业公司财务人员的编制和配备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

第三章财务人员调配第五条专业公司的财务经理(主管)和财务人员均由总公司财务本部直接遴派和调遣。

经总公司财务本部同意,也可由专业公司自行推荐财务人员,但必须通过财务本部的业务查核并转人事本部按总公司人员招聘程序管理。

第六条专业公司下属企业的财务人员由专业公司总经理聘任,报财务本部备案。

第七条各子公司及下属企业、参股公司可以采取择优录用的方法自行在当地聘任财务卖力人及财务人员。

各子公司聘任的财务卖力人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

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总公司财务本部有权通过人事本部直接向各子公司派驻财务负责人。

第九条财务本部征求各用人单位意见后,有权调动所属各级财务人员,所属各级财务人员应服从财务本部的工作安排,听从工作调动,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绝,两次以上不服从工作安排者,财务本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提请人事本部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理。

第十条总公司财务本部对外派的各级财务人员采取定期轮换制,聘任期为1一2年(试用人员除外),以锻炼财会专业队伍、进步他们周全和多项的工作手艺和适应能力。

第十一条决定派出的各级财务人员人选要经财务本部考核了解,并征求人事本部意见后,由财务本部总经理签署派任决定,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本部和人事本部共同下达任职通知书。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5篇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5篇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5篇第一篇: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概述引言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是保障公司财务运作和监管的重要规章制度。

本文将介绍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概述,包括其重要性、目的和适用范围等。

重要性财务管理制度对集团公司的经营和发展起着关键作用。

它确保了资金的合理调配,有序进行财务活动,并提供准确完整的财务信息,方便管理层做出决策和监管机构进行监督。

目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内部财务管理流程,保障资金安全、提供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适用范围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内部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管理、预算编制、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方面。

第二篇:资金管理制度目的与原则资金管理制度是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目的在于合理安排和调配资金,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遵循的原则包括风险控制、流程规范和信息透明。

资金调配资金调配是资金管理的关键环节。

集团公司应根据经营需要和风险评估,合理配置资金,并制定相应的预算和计划。

资金调配应透明公开,遵循规定的流程和程序。

资金监控集团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监控机制,及时获取资金流动和使用情况,并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

同时,应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和审计。

第三篇:预算编制制度目的与原则预算编制制度是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目的在于合理安排和调配公司的经济资源,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和战略方向。

遵循的原则包括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全面性。

预算编制流程预算编制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包括制定预算指南、预算目标确定、预算方案编制、预算审核和预算执行等环节。

每个环节都需要相关部门的合作与协调。

预算执行监控集团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预算执行监控机制,通过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调整预算方案以适应实际情况。

第四篇:会计核算制度目的与原则会计核算制度是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核心环节。

其目的是统一和规范财务会计核算,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和准确。

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财务管理行为,加强财务监督,保障财务资产安全,提高集团财务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各单位和各财务管理人员。

第三条集团财务管理应遵循诚实守信、合法合规、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集团财务管理遵循谁利益、谁负责、谁受益、谁评估、谁控制的原则。

第五条集团财务管理应强调信息透明、责任到人、严格审核和财务风险控制。

第六条集团内各单位和各财务管理人员应当依法纳税,弘扬节约浪费、防范风险、稳健经营、服务经济发展的理念。

第七条集团内各单位和各财务管理人员应当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市场走势、财务风险,及时做出反应,保护集团财务利益和资产安全。

第八条集团内各单位和各财务管理人员应当积极主动参加相关培训,提高财务管理能力,保证集团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九条集团内各单位和各财务管理人员应当认真执行集团财务管理制度,不得徇私舞弊,擅自操作财务资金,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结构第十条集团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集团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财务管理部门设置财务总监,直接向集团领导汇报工作,负责全集团的财务决策和监督。

第十二条财务管理部门设置财务主管,直接向财务总监汇报工作,负责具体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财务管理部门设立会计、审计、税务、成本等部门,负责各自领域的工作。

第十四条各单位设立财务主管,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集团设立审计部门,负责对各单位的财务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

第十六条集团设立税务部门,负责纳税工作和纳税筹划。

第十七条集团设立风控部门,负责财务风险的评估和控制。

第十八条集团设立成本管理部门,负责集团成本的核算和管理。

第十九条集团设立信息化部门,负责财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第二十条集团财务管理应当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依法建立、遵守、执行和监督实施相关制度。

第二十一条集团财务管理应在合理规范的财务框架内进行,财务决策应当科学、合理、透明。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股份公司会计制度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适用于xxxx各分子公司;3、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4、本制度的解释权在xxxx财务中心.8-1财务管理细则一、总原则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大区财务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制度,各分公司财务人员接受本公司财务主管的领导,各财务主管对大区财务经理负责,财务经理对集团财务中心和大区总裁负责.财务人员设会计、出纳岗位,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钱帐分开,各负其责.一财务经理职责1、组建大区财务机构,对大区财务机构和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4、其他相关工作.二财务主管职责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直接对大区财务经理负责,由大区财务经理报集团财务中心及大区总裁任免.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8、负责公司资产管理,监督其增减变化,负责盘盈盘亏、报废清理、货款结算、催收和处理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据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9、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及相关信息资料,向大区财务经理及分公司总经理报告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并接受监督指导.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1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三会计职责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四出纳职责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4、每周末下班前报送资金周报表给大区财务经理、总经理及大区总裁.三、现金管理制度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四、支票管理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 ,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五、印鉴的保管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8-2支出审批制度一、目的1、为简化支出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2、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财产.二、适用原则一使用商业单位制,各单位专业网站、成本中心、职能部门经理/负责人在该单位许可的经营范围、经营计划和财政预算内,授权行使终审权.经理/部门负责人对该单位之营业指标负全责.二部门经理可适当的将其权限或部份权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权给其副经理或部门主管等.三授权方式可分为两类:1、固定授权1 授权书由授权者向大区总裁出具并同时抄送运营管理中心.2 运营管理中心在认证此文件之有效性后,既两个工作日之内,将已被运营中心确认的复制样本交给财务部做相应执行.3 财务部在接收此文件后应全面配合,及时针对财务之行政、内控、调码等事宜做出探讨,并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向该单位经理致函生效并明确列出相关的财务措施.如财务部发现疑问须在以上期限内向大区总裁汇报.4 部门经理在接获生效函后的五个工作日之内必须向人事部提供有关人事权限更动的详细资料.2、临时授权1 一般适用于经理外地出差或休假期间的委托.在此情况下,经理须最迟在授权生效二十四小时之前向大区总裁出具授权书并同时抄送运营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2 在授权书内说明授权方、被授权方,原因,权限和期限.如时间紧迫,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加口授亦可.临时授权于他人并非相应排除经理对授权期间的具体责任,由此,经理应认真避免在此期间授权、断定非惯例性、金额庞大的交易.三、审批程序1、计划内报销: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部2、超计划报销: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和超支报告、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大区总裁、财务四、计划审批内容1、购买日常办公用品、计算机的外设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计划,由运营中心收齐汇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原则上由运营管理中心统一购买并库存,各部门登记领用,并进入各部门的费用.每月底由运营管理中心向财务部提供有关方面的明细表经各部门签字确认.2、固定资产与办公家具包括机房与OA设备:其购买由各部门报申请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技术部、运营管理中心统一协调核准后,对协调或购买情况写出需求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统一购买,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入必须报大区总裁审批.3、参展/会费:由经办人随借款单附上邀请函与盖章完全的参展申请表复印件,由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付款.本地展会原则上不得支付会务费;外地展会如在参展费中包含会务费用的,必须注明人数与明细并履行上述审批手续.凡批准住会,予以报销往返车票与会务费;不住会的,报销车票与差旅补助.3、凡是参加境外展览会,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总经理大区总裁提交专项申请报告,注明参展必要性、参展人数、费用预算等.经批准后方可执行.4、差旅费: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计划,应注明出差地点、事由、时间、人数、由部门经理审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经理签字后交财务付款.各部门经理凭出差报告先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所有境外出差必须提前书面请示大区总裁经批准后方可执行.5、工资、奖金的支出:由公司人事部核准每月考勤,财务部编制发放表,经理签字确认,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财务发放.6、业务费用:业务费用包括业务交通费含油费、保养费、过路费、搬运费、快递费、礼品费及业务招待费.经总经理批准的计划内业务费用由部门经理审批;计划外业务费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8-3 报销审核制度一、原则1、严格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公司发生的各项开支都必须由经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注明支出事由、项目、发票张数、报销金额、和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签字、财务经理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分计划内和计划外相关程序审批后,出纳方可付款.分公司2000元以下支出由分公司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审批,凡2000元以上任何开支都必须由大区总裁书面签字审批后,出纳方可支付,并将有大区总裁书面签字的审批单传真件复印后附于原始单据后,方可作为报销凭证.2、加强报销管理,当月帐,当月了,25日以后帐最迟不得超过下月3 日.3、为了分清责任,进行部门核算,不同人员支出的业务费用不得混淆在一张报销单上.二、支出相关部门审核对所有报销内容,相关部门经理必须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核.三、财务部门审核财务部门对所有报销票据,依据相关财经法规及内部财务制度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核.四、审核权限同审批权限.五、费用报销及借款时间一览项目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款项借支 11:00-12:00 11:00-12:00 11:00-12:00 11:00-12:00 11:00-12:0015:30-17:00 15:30-17:00 15:30-17:00 15:30-17:00 15:30-17:00费用报销 9:00-12:00 9:00-12:00 9:00-12:00对外结帐 9:00-12:00 9:00-12:00 9:00-12:00分公司财务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六、报销手续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款项支出时填写支出凭单并将发票所有票据须开明细发票,经手人须在票据背面签字交给财务.由客户或分公司报销的要向财务注明并留复印件,原件给客户. 计划内报销必须提供的原始凭证:1、版面费、广告代理费:由部门凭发票填写费用成本报销单,财务部对票具进行核实附上媒体刊登的详细清单,核对无误后付款.2、印刷费出片费:部门凭发票,附印刷品结算单,进行核实无误后,填写费用成本报销单,财务审核无误后付款.3、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由运营管理中心统一购买的,运营管理中心保管人员根据发票同实物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后低值易耗品还需有出库单,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及分摊明细填写费用报销单.各单位自行购买的凭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经相应级别的领导审批后报销.4、机房与OA设备:技术部保管人员根据发票同实物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和出库单.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填写费用报销单.5、资料费:各单位购书及其它资料,首先将书、资料和发票拿到资料管理部门运营管理中心进行登记验收,并在书、资料上盖章、编号.经手人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填写费用报销单.6、差旅费:于返回3天内必须报销,由部门经理审核票据的合理性并在报销单上随同差旅者签字认证,后至财务核销借款.各单位经理报差旅费凭报销单经大区总裁审批后到财务核销借款.对3天内无故不及时报销的,财务部应催办一次,仍不办理者,财务部有责任从其当月工资和奖金中扣除.试用人员出差借款须由经理担保,视同经理借款.7、业务费用:所有业务费用票据须开明细发票,经手人须在票据背面签字.各单位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业务费用,任何人不得用于除业务需要以外的个人消费.业务招待费须有两人以上签字并注明时间及招待客户名称;加班用餐费须有全体用餐人签字;交通费须注明起始、地点及原因;礼品费须注明所送人名及礼品名称、数量;快递费单据上请注明客户名称.所有费用均计入部门成本.未按规定填写说明或签字的,财务人员应将报销凭证退回并说明原因.8、超计划报销手续必须有审批报告,其它同计划内报销手续一样.8-4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为保证公司差旅费的合理使用,规范差旅费的开支标准,特制定此规定,具体如下:1、出差人员是指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离开本市一天以上进行各项公务活动的员工.2、出差人员出差需持有经部门经理、运营中心、公司总经理签字的出差申请表.申请表中需注明部门名称、出差人姓名、出差时间、出差地点、出差事由、出差来回乘坐交通工具、预计差旅费金额,报总经理审批,凭申请单办理借款和报销手续后将申请单交运营管理中心存档.2、坐飞机的有关规定1 级别规定:总裁、分公司总经理等,出差可乘飞机.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乘坐飞机.2 特殊情况规定:A、业务紧急,必须乘飞机;B、路途长,乘火车时间超过30小时;C、本身业务需要,并由对方出机票款;D、机票打折幅度大,折后机票价格比火车硬卧票价不超过50元.3 报批手续:一般人员出差,在特殊情况下需乘飞机,必须有总经理审批同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3、工出差到外地,可预借一定金额的差旅费.出差回来后凭单据在三日内报销,逾期不报销者,将从工资中扣除所借款项.4、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详见后附差旅费报销标准,由出差人员调剂使用,节余归己、超支不补.5、出差乘坐火车,一般以硬卧为标准,如买不到硬卧票,按硬座票价的60% 予以补助.6、出差期间的交际应酬费,须事先请示总裁特批.7、往返机场、车站的市内交通费准予单独凭车票报销不含出租车费用.8、出差参加展示会的运杂费、门票等准予单独凭票报销;对于到外地参加会议、展览、及其他活动的人员食宿及其他费用由对方负担的,不得在公司报销路费并领取补助;到分公司出差,由分公司负担费用的,不得再次在公司报销路费并领取补助.10、出差或外出学习、培训、参加会议等,由集体统一安排食宿的,按其统一标准报销,不享受任何补助.11、出差补助天数的计算方法:1 出发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出发的可享受全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当日不能到达目的地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当天到达目的地的并住宿,可享受全天补助;2 到达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返回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返回的可享受全天补助.12、出差天数的计算方法:按照实有天数计算.13、以下范围内的外出不按出差处理:在广、深、佛山、顺德、中山等广东省范围内出差一般不予补助,如有特殊情况需部门经理报公司总经理批准;14、经分公司统一招聘的员工或由广深公司统一招聘的应届毕业生到公司报到,可按照火车硬座或公交大巴票价,予以实报差旅费及行李托运费,不享受任何补助;15、费用核算:公司所有人员出差费用均计入各部门成本.16、其它1 报销差旅费时,应提供出差期间相应票据如住宿费、市内交通费、餐费等,以便财务部进行帐目财务处理.如无法提供相应票据,日补助超过30元以上的部分将由财务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 凡购买打折机票的票面有不得签转更改字样的,在报销时必须按打折后的实际价格填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后将加倍扣还.附件:差旅费报销标准职务一般地区费用标准元/天特殊地区费用标准元/天总裁 280 380事业部/职能部门总经理主任 240 320部门经理 220 280部门副经理/主管 180 230一般人员 160 200注:1、特殊地区指:深圳、广州、珠海、汕头、海南;2、事业部副总经理/职能部门副总经理副主任与部门经理补助标准相同;3、经理助理、行政主管等享受主管待遇.8-5 往来帐务管理制度一、应收帐款管理一收款方针1、业务人员在公司为其客户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或劳务后,应及时把广告认定单交由客户确认,并及时催收款项.2、收款时间:次月13日前.注:数据入网要求一次收回合同所签订的金额.3、回款方式:转帐支票,非远期、空头或错误支票;现金;抵实物,所抵实物必须为公司需要或对方企业濒临破产无法收回所欠款项,并且要有公司总经理的批示. 严禁市场员垫付业务款,否则公司除追收客户款,没收市场员所垫款项,并通报批评.4、部门人员调动或离职等,部门经理必须监督其业务款项的回收及移交,必须填写移交清单一式四份一份交财务、一份部门留存、移交人接受人各执一份,移交人、接受人、监交人及财务部相关统计人员均应签字,并报财务备案.接受人应核对帐单金额及是否经过客户确认.二未回款考核办法1、未回款处罚1由于业务人员失职造成的未回款,扣全额;2由于公司内部原因造成的未回款,分相关责任扣罚;3由于外部不可抗力如客户倒闭、破产等造成的未回款,持相关部门证明,只扣业务成本.2、未回款从个人收入中按比例核减,待回款后按以下方法返还:1 未回款额分三个月核扣,当月扣10%,次月扣30%,第三个月扣60%;2 未回款扣款每月随工资补发,三个月内全部收回,补发全部扣款额,提成按5%;3 若第3个月仍未回收该款项,该市场员停止业务,专职收款.在3个月之后回款,待回款后只补发扣款额,不予提成.3、未回款项不计入业绩.4、 3个月含3个月以上的未回款如申请坏帐,则扣除该业务员该笔应收款30%的印刷成本,并处以30%的罚款,其直接主管或经理督帐不利,同时处以5%的罚款.5、若市场员连续两个月无未回款且业绩均在部门任务额任务额低于8000元的以8000元计以上,则酌情给予奖励.由市场员申报,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后在工资中发放.6、财务部对部门未回款进行监督.对3个月以上部门未回款财务部上报公司总裁.7、对预收款,按1%的比例对市场员给予奖励.三可疑客户及可疑帐款的处理1、业务员在接洽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情况,应填写“可疑客户报告单”,并建议采取措施.2、业务人员对在两个月内催收无效且金额较大的票款,应填写“可疑客户报告书”,并收集有关证据、资料等,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移送法律部门依法追诉.3、催收或经诉讼案件,有部分或全部款项未能收回的,业务人员应取得相关法律机关证明、债权证明、破产宣告裁定等中的任何一种凭证,送财务部作冲帐准备.4、对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的业务员,一旦发现,公司将从重处罚.二、应付帐款管理一付款时间:1、业务款项由部门申请,经过审批后执行;2、印刷费、版面费等次月20日左右支付每月出刊后第二日报财务;3、购置固定资产款项于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支付.二付款方式:1、转帐支票,非远期、空头或错误支票;2、现金;3、实物或广告,要有公司总经理的批示.三其他:非本公司人员领款时,必须由我公司相关人员带领.8-6票据管理制度一、发票管理一申领1、由申请人在零星开票通知单中详细填写部门名称、申请日期、合同号右上角填写、企业全称、广告刊登媒体或网刊全称、业务发生具体日期、开票金额、业务性质广告或信息、申请人姓名等,交部门经理审批、会计审核后开具.2、若零星开票通知单中企业名称与合同中的企业名称不相符,业务员需持有双方企业盖章认可的证明特殊情况可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财务方可开具发票.3、杜绝开无企业名称发票.4、杜绝开企业名称不全发票:任何人无权把企业名称缩减至2-3个字.5、若业务实际发生与合同不符,业务员需持有企业的附加合同或加盖公章的证明方可开票.6、丢失发票一切后果由业务人员自负,在对方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标明发票号及金额并加盖公章后,我公司可提供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存根联复印件,业务人员因丢失发票或其他原因需要借出发票时,需有书面申请并由各部门经理人员签字,财务人员对于借出发票应进行登记,并及时取回.7、发票复印件盖章需由部门经理人员、公司总裁批准,财务人员应进行登记并由当事人签字.8、开发票时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财务人员均应取得公司领导的批准后,才能开具发票.二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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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财务管理规定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根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财会制度,财政部工交企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主管财税机关审核备案.本办法是规范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上述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的会计核算程序和财务管理工作的管理办法.各企业按照本办法规定,并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具体的适合本企业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集团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内部财会管理体制.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和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其投资形成的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但经营、财务上实行统一管理.独立核算的企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集团公司的分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下属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上级企业承担.这类单位应配备专职的财务人员.企业法人代表在财务会计管理上的主要责任:1、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具体确定企业内部财会机构的设置,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3、组织拟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4、根据企业预算方案组织企业生产经营;5、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企业财务负责人在财务会计管理上的权责是:1、主持本级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提请聘任或解聘财会人员;2、对公司和各经营单位财务部门下达并落实财务、费用、利润等考核指标;3、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财务意见;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组织清产核资;5、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规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7、7、调各单位、各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关系.、企业财会机构的主要职责:具体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包括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切财务核算、会计核算;如实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督财务收支,依法计缴国家税收并向有关方面报送财务决算;参与企业经营决策,统一调度资金,统筹处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指导属下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企业各级财会机构和财务人员按规定对本单位实行财务会计监督,主要内容是:1、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2、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时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本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3、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企业财务部门应分3个环节对本企业的支款与用款,包括费用支出记投资性或贸易;的用款进行全过程监管:1、事前环节:主要检查动用款项的依据如业务合同、用款计划和批准手续是否完善无误;检查用款额、付款方式与期限是否与合同、计划相符.2、事中环节:主要检查款项是否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汇出并进入对方合法账户;检查用途是否被改变等.3、事后环节:主要检查资金效益是否与合同目标相符;检查资金回收或回笼状况等.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企业财会机构负责人、财会主管的聘任应当经过上一级单位同意.集团公司董事会可视实际情况决定直接聘任或解聘所属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的财务总监、财会机构负责人.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被撤消、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单,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企业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所在单位领导会同财务部经理进行;财务部经理的交接,由集团公司财务部经理会同所在单位领导进行;集团公司财务部经理交接由总经理监交.财会人员的后续教育制度:1、财会人员的后续教育时间不少于68小时;2、集团公司每年将组织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业务培训,聘请有关专家就企业财会人员应解决的业务和新的财会知识进行培训.3、集团公司下属企业财务机构应组织本单位财务人员的岗位培训.第三章会计核算的原则3.1企业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分行业会计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等事项的规定.下列事项应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1、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资本、基金的增减和经费的收支;5、收入、成本、费用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等.记帐方法,一律采取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取权责发生制.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资本保全的原则.企业采取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经集团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凡与企业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具体如下:(1)1以现金投资的,应以收到或存入开户行的日期和金额作为记帐依据;2以厂房、设备、原材料等实物投资的,•应按合同规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金额,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帐依据,有关资产应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还应办理产权手续;3以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作投资的,•应以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为记帐依据; 4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由政府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据以发给出资证明.6、企业向其它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的金额入帐,所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应在投资收益科目反映.7、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使用单位用款时间不同确认利息归属.8、年末应按应收帐款余额计提5‰的坏帐准备.第四章货币资金及结算资金的管理1、库存现金的管理①现金出纳必须做到日清月结,随时清点库存现金.不得挪用现金和以白条抵库,财务部领导及有关人员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以保证帐实相符.②出纳人员到银行提取现金,必须同时有两个人前往办理.③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项不得支付现金.④现金的支出必须由财务部总监经理签字方可付款,财务部总监经理短暂离岗,则由财务部总监经理书面委托人签字.⑤现金支付范围:发给职工工资、各种津贴及奖金;出差人员差旅费;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等.⑥差旅费的借款,必须由出差人员填写借款申请单,写明出差时间、地点、申请金额按“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出差天数”计算申请借款金额.按借款审批程序审批,经财务部总监经理核准签字后,方可按集团公司规定借款.出差人员回企业后必须在一周内报销清帐,不报销者由财务人员从工资中扣回.其他借款,由借款人填写申请单,经公司经理级以上领导签字,并由签字人负责此款的归还,如不能按期归还或出现损失,全部责任由签字人负责.⑦、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证,严禁口说为凭.严禁代外单位或私人转帐套现和大额度1万元以上支付往来或贸易现金.2、银行存款的管理1、银行帐户必须按国家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2、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集团公司各管理部门原则上不许开设银行帐号,确因工作需要开设帐户的,需报集团公司财务部批准,已经开设的,需向集团公司财务部补办备案手续.3、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3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会计保管,另外2枚由各自本人保管,不准1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4、银行支票的使用规定:a、业务人员到财会机构领用银行支票,必须凭付款审批单,经主管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写明用途、金额、日期;b、会计人员出单后,出纳才能签发银行支票,同时要求业务人员在银行支票使用簿上签字,登记银行支票号码、金额、收款人;c、签发银行支票必须按照要求填上日期、大小写金额、收款人、用途等,不得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如特殊情况需签发空白支票,必须在小写金额栏恰当币位写上“¥”.d、支票用于转帐的,必须在支票左上角划两条斜线;e、业务人员收到支票应到财会机构办理入帐手续,一般应先确认收到款项后,才发货或提供劳务.f、借出支票后,必须在十日内报销清帐,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帐的,应到财务部说明原因,限定报帐时间,否则前帐不清,后帐不借.g、支票报销是必须附发票、入库单,对于分期付货款的,必须按每次付货款金额开具发票方可报销.5、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的销售收入营业收入按集团公司指定帐号进帐.6、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同一项目含同一贸易应按合同总额报批,不准为逃避审批而分列报批、支付.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付款,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7、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8、严禁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集资.9、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全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10、有关资金使用的审批,如审批人员出差时,由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审批.批件必须附入有关发票、单据后面入帐备查.3、应收款的管理1应收帐款、预付帐款明细帐必须根据经核对的工程合同和购销合同附出库单及汇款付款凭证为依据予以记帐,应按照不同的应收帐款或供应单位名称设置明细.2应收款明细帐调减必须要有分管领导书面批准.3建立应收款内部管理报告制度.①分管应收帐款的财务人员在每月20日前对上月帐中的应收帐款进行清理,并根据工程购销合同及企业应收货款规定进行应收帐款帐龄分析,对拖欠货款工程合同超过2个月,购销合同超过1个月理出清单不得拖延,并理出潜在核销帐款交主管领导,由合同签订单位提出解决办法,经主管领导批准之后执行.②分管其他应收款的财务人员在每月10日前对上月末按集团公司规定归还借款的单位和个人帐中的应收帐款进行清理,对不按规定及时还款的个人扣发当月工资,并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催收;对超期一个月还未归还借款的单位,通知保卫部门配合催收.③负责收款的部门在接到超期应收款通知单后,在接单后24小时内返回收款时限及措施,对所有超期应收款,限期开展收款工作,有关工作内容填入催收单,形成文件记入,妥善地存入客户资信档案.④申请付款的部门及经办人是清理追收应收帐款的第一责任人.企业发生因清理追收不力,造成坏帐甚至造成损失的,应依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对有关责任人予以经济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损失巨大的,要追究法律责任.4对于预付帐款应严格管理.①①预付货款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②②预付货款的对象是实施信用分级管理;③③预付货款必须依合同付款,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清算完毕.第五章固定资产核算1、企业的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非生产用使用年限2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5大类;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如手提电话、复印机运输工具其它设备2、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1房屋及建筑物 35年年折旧率 %2机械设备 10年年折旧率 %3电子设备 5年年折旧率 19%4运输工具 8年年折旧率 %5其它设备 5年年折旧率 19%固定资产以计留5%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还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提足折旧.凡按规定可以选用加速折旧法的,应加速折旧.3、财务部按固定资产的类型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按使用单位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财务部固定资产明细帐、物资管理部门的固定资产台帐与固定资产台帐应相符.企业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4、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购入价加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保险等费用计价,国外购入的还包括关税;自建制的固定资产,应按建造过程中的实际净支出计价;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应按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自建制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5、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价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入营业外收入.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报废的固定资产经清理后的净收益入营业外收入,净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6、固定资产报废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经本级主管领导研究核实后,对造成报废的原因进行分析明确责任,对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报废的,应由责任人按该固定资产损失额的20%-100%的承担赔付责任.7、固定资产修理分日常修理和大修理,大修理应按规定间隔期进行,•对于金额较大的实行预提大修理办法.8、闲置固定资产应定期向集团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报告,由集团公司实行有偿统一划拔.第六章存货的管理1、存货的管理范围包括:产成品、库存商品、在途商品、原材料、半成品、在产品、委托加工产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2、存货计价:1购入存货,按买价加上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加工费用等计价;2自制的按制造成本计价;3委托加工的按照耗用的材料加加工费、运输费、保险费等计价;4投资者投入的按评估价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5盘盈的以同类存货价值计价;6接受捐赠的,以发票帐单加上由本企业负担的费用计算,无发票帐单的,以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3、发出存货的成本:可选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的一种,并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4、存货核算采用计划成本法的,应当单独核算差异,并按期结转.5、低值易耗品、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和材料,可以一次返摊销或者分期摊销.6、存货盘点:应定期、不定期进行盘点,年度决算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点.盘盈、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应分别情况按规定权限及时处理.7、存货基础管理:应进行定额管理,做好计量工作,完善并健全存货流转的凭证与手续制度.8、存货非常管理:1做好存货的市场行情预测工作,以便确定存货的购销计划;2超过半年储存期的存货,应行报告,并做好压库清仓工作;3贬值的存货应及时清理并恰当处理;1)1冷背或包含了精神损耗的存货应努力处理;2) 2 变质的存货,可以削价处理.9、存货赊销管理:1赊销对象应进行信用分级管理见预付与赊销信用等级表;2赊销方必须提交经工商局加盖印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报表均经税务签章、近期财务报表备案后方可办理授信手续;3) 3 赊销前应按授信制度订立合同;4) 4 赊销合同应约定有效及可靠的担保物,担保物应依担保法进行担保登记;5) 5 赊销应及时清算结帐,原则上前欠未清,不再赊欠;6合同约定到期的赊销,经三次书面催收不能回收的,应及时采取强制措施清欠,减少损失;3)3赊销事项,内部各部门及其直接责任人各负其责.第七章成本费用管理1、费用的核算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当期发生的费用,无论其款项是否收付,都应计入当期的费用通过“待摊费用”、“递延资产”除外.2、虽在本期支付的费用,但应有后期负担的均不能计入本期费用,可通过“待摊费用”、“递延资产”科目核算.但应归属本期的费用、损失不得挂帐,调剂利润.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及对原有固定资产进行装修、装潢的净支出等.开办费资投产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管理费用,摊销期一般为5年.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照有效租赁期限和耐用年限孰短的原则分期摊销.固定资产进行装修、装潢的净支出按装修、装潢后固定资产的耐用年限分期摊销.3、商品运杂费、保管费、包装费、介绍费、手续费等,必须注明商品批次及购销发票号码,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能报销.其中对介绍费、手续费,经办人员必须另附合同书和说明报批,2000元含2000元以下,由部门经理审批;2000元以上由企业经理审批.4、正常的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的发票,印章齐全,在票据背后由经手人、报销人、验收人、负责人指报销人或经手人的直属上级第一负责人.5、费用开支的标准1差旅费开支标准2业务费开支标准见附件a、集团公司领导、管理部门业务费由公司核定定额标准.B、销售部门销售业务活动费按规定计提标准见附件由总经理统一掌握.当计提业务费小于业务费限额时,仍可按限额报销挂帐但不准超过三个月,待有计提业务费时扣回.C、研发制造及工程部单位的业务费为该部门按项目业务费计提规定执行,由管财务副总经理统一掌握使用.3、办公费日常办公用品按每人每月一定标准标准见附件控制使用.个别直接服务于全公司或会议使用的日常办公用品另批.4、福利费:按工资总额的 14%按月计提应付福利费,按2%计提工会经费,严格控制使用,不得超支.5、培训费:集团公司按全员年工资,总额的%计提员工培训费,各项目培训,必须按合同中对培训的规定事先编制费用预算,按预算开支,不许超预算.因特殊情况需超预算,超出预算的部分必须经集团公司董事长签字,方可报销,并计入该部门业务费.6、通讯费:部门、个人通讯费标准按集团公司核定定额标准见副件.超出部分按规定处罚.6、费用审批程序:包括财务报销及审批程序和原始票据批准见附件第八章筹资管理1、筹资是集团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在自有资金不能满足和保证集团公司正常运转时,从外部获取资金以达到企业经营目标的必要活动.筹资必须充分考虑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和掌握好筹资策略和方法,确保此项工作安全、有序,并取得最佳效益.2、筹资策略是集团公司为实现筹资全局性、根本性和长期性战略目标,对资金筹集问题所采取的行动方针.主要包括筹资的评价准则、筹资时机、筹资规模和筹资组合等方面,筹资策略是决定集团公司筹资效益最重要的因素,是集团公司筹资方法选择和运用的依据,筹资的目的是投资,筹资策略必须以投资策略为依据,充分反映集团公司投资的要求.3、公司筹资的评价准则:1以“投”定“筹”:公司投资是公司的各项需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的需要和流动资金的需要,集团公司投资不能盲目进行,必须以“投”定“筹”,筹资的时机、规模和组合,必须依据和适应投资的要求,这一原则要求在制定筹资策略之前确定企业投资策略.2量力而行:公司筹资都是要付出代价的,这是商品经济等价交换原则的客观要求,其中有些筹资的代价表现在承担一定的债务、如发行债券、定期租赁等.必须充分考虑公司的偿还能力,如果负债过多,公司就有可能入不抵出甚至破产.因此,公司在筹资时,必须全面地衡量收益情况和偿还能力.做到量力而行.3具有配套能力和消化能力:消化能力是指公司对筹集来的资金、资产、技术的掌握、管理和运用或吸收能力.配套能力指公司其他的生产要素,如人、财、物、技术、管理与筹措的资金资产协作配合的能力等.公司消化和配套能力直接影响到企业投资效益,并进而决定着公司的偿还能力.所以在进行筹资时,必须综合考虑公司的各种生产要求,寻找能使公司各种生产要素彼此协调的方案.4筹资成本:筹资成本是公司为筹措资金而支出的一切费用,主要包括1筹资过程中的组织管理费;2筹资后的利息或股息租金等支出;3筹资时所支付的其他资金.筹资成本是决定公司筹资效益的决定性因素,对于选择评价公司筹资方式有重要意义.5借款对公司的控制权.在评价公司筹资方案时,必须把公司资产所有权、控制权的丧失程度作为一个重要的因素.6公司筹资管理的难度.公司筹资管理的难度主要指公司筹资由一套审批程序及筹资过程的组织管理工作.公司筹资。

集团统一财务管理制度

集团统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集团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维护集团及下属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下属各级企业。

第三条集团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财务活动。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三)及时性原则:及时反映财务状况,确保财务报告的时效性。

(四)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五)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集团实行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集团总部设立财务部,负责制定和实施集团财务管理制度,对下属企业财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下属企业设立财务部门,负责本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向集团总部财务部报告财务状况。

第七条财务部门负责人对财务工作全面负责,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财务核算第八条集团财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九条财务核算应按照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

第十条财务核算包括以下内容:(一)资产核算:对集团及下属企业的资产进行分类、计价、登记、核算和管理。

(二)负债核算:对集团及下属企业的负债进行分类、计价、登记、核算和管理。

(三)所有者权益核算:对集团及下属企业的所有者权益进行分类、计价、登记、核算和管理。

(四)收入核算:对集团及下属企业的收入进行分类、计价、登记、核算和管理。

(五)费用核算:对集团及下属企业的费用进行分类、计价、登记、核算和管理。

第十一条财务核算应定期进行核对、清理和调整,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二条集团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原则:集团总部负责制定资金管理制度,对下属企业资金进行统一管理。

(二)集中支付原则:集团总部设立资金结算中心,负责集团及下属企业的资金支付。

小米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小米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小米集团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规范小米集团的财务管理行为,保障财务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小米集团及其下属各单位,负责财务管理的相关人员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二、财务管理组织结构2.1 小米集团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全集团的财务管理工作。

2.2 财务管理部门由财务总监领导,下设财务总管、会计主管等职位,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2.3 财务管理部门还设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和资金管理等专业小组,负责不同的财务管理工作。

2.4 财务管理部门需定期向集团领导层报告财务工作情况,并接受领导层的指导和监督。

三、财务预算管理3.1 财务预算是小米集团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财务管理部门需制定年度和季度预算方案,并报领导层审定。

3.2 各单位和部门在接受预算时,需按照预算要求编制本单位和部门的预算,财务管理部门需对各单位和部门的预算进行审核和调整。

3.3 在执行预算时,各单位和部门需严格按照预算要求进行资金使用,超出预算的资金需报请财务管理部门审批。

3.4 财务管理部门需定期对各单位和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向领导层汇报。

四、会计核算管理4.1 小米集团会计核算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财务管理部门需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制度。

4.2 财务管理部门领导需对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统筹和指导,并下发相关会计政策和办法。

4.3 各单位和部门需按照财务管理部门制定的会计核算制度进行会计工作,确保会计准则的执行。

4.4 财务管理部门需定期对各单位和部门的会计报表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和真实。

五、内部控制管理5.1 小米集团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以防范财务风险和确保资金安全。

5.2 财务管理部门需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框架,包括财务流程、资金管理、审批制度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5.3 各单位和部门需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部门需对各单位和部门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统一集团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统一集团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集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经济效益,确保集团资产安全、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组织机构1. 集团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集团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管理部门对各子公司、分公司财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 各子公司、分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三、财务管理职责1. 财务管理部门:(1)制定集团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编制集团财务预算、财务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实施集团财务审计、财务检查。

(4)负责集团资金筹集、使用、调拨。

(5)负责集团财务报表编制、分析、报告。

2. 各子公司、分公司财务部门:(1)执行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2)编制本单位财务预算、财务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实施本单位财务审计、财务检查。

(4)负责本单位资金筹集、使用、调拨。

(5)负责本单位财务报表编制、分析、报告。

四、财务管理内容1. 资金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金管理规定,确保资金安全。

(2)加强资金调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加强应收账款、预付款等资金回收管理。

2. 成本费用管理:(1)严格执行成本费用管理制度,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2)加强成本费用核算,提高成本费用管理水平。

(3)加强成本费用分析,为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3. 财务报表管理:(1)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保证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3)定期进行财务报表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财务审计:(1)定期对集团及各子公司、分公司进行财务审计。

(2)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五、财务考核1. 集团对子公司、分公司财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财务预算执行、成本费用控制、财务报表质量等。

2. 各子公司、分公司对下属单位财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与集团考核内容相同。

六、附则1. 本制度由集团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辽港集团财务管理规定

辽港集团财务管理规定

辽港集团财务管理规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是公司企业,针对财务管理、财务工作制定的公司制度。

订立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在实际工作中起规范、指导作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

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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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
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
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帐号。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
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

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
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
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会计帐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
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
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
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

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
、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

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

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七、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和资金调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策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

八、了解各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向集团提出建议。

九、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价格。

按照市场价格制订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结算价格,调解因价格而引起的集团公司内部经济纠纷。

十、如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章所属企业财务机构职责
第十条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集团
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

并报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

一、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各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

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据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

(2)2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

(3)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4)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
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根据集团要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行审计。

四、对外的长期投资项目,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卖,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

五、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

七、坏帐损失单户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
准,企业不得随意核销。

各企业坏帐准备金可选择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和按帐龄分析法计提。

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金比例统一按%计提。

应收帐款的考核办法按照集团颁布的《关于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亏,必须查明原因,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入帐。

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须统一按照税后利润总额的15%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

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件,对文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5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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