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美国绿卡与H1B申请全解答(完整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美国绿卡与H1B申请全解答
一、美国移民申请和类别
随着美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希望能够移民美国,拿到美国绿卡,成为美国永久居民。因为一旦拿到绿卡,成为永久居民,就能享受美国政策的特别待遇,其中包括工作学习的权利,申请归化入籍成为美国公民的权利,为亲属递交移民申请的权利,根据移民法以移民的身份永久居住美国的权利,而且永久居民身份一般不会因外界环境而轻易改变。
美国移民法规定,移民是指意图放弃原来居住地与国籍,进入美国永久居留并申请成为美国公民的人。移民签证就是以移民美国定居为目的的一种签证,一般须先向美国移民局提出申请,移民局经过严格的审核,给合格者签发一份“批准文件”,然后,申请人持该文件向美国驻外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一般美国的移民签证有:
1. 亲属移民,F1,F2A,F2B,F3,F4
2. 婚姻移民,CR1/CR2,IR1/IR2,K3/K4
3. 职业(工作)移民,EB1/EB2/EB3/EB4/EB5
4. 抽签移名
1. 亲属移民:
亲属移民的申请人可以是美国公民,也可以是美国永久居民。美国公民可以为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兄弟姐妹申请移民;而永久居民可以为配偶和未婚的子女申请移民。
A、IR类亲属移民
这种亲属移民使用于美国公民为配偶,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以及21岁以上的美国公民为父母申请移民。这种移民的最大好处就是没有配额和排期限制,案件办理速度较快。
此类移民申请,可由美国公民直接赞助海外的配偶申请美国永久居留权。但依法,此外国配偶只取得附有条件的二年有效永久居留权。一般而言,当此二年有效的永居居留到期日届满前90日,此美国公民必须签字证明其婚姻继续有效,并赞助申请解除上述的二年条件,使其外国配偶可顺利取得永久性的永久居留权。但外国配偶若能证明因家暴等原因而导致婚姻无法维持二年时,亦可自行申请解除二年限制,以取得永久性居留权。
21周岁以上的美国公民的父母;养子、女和养父、母被视为直系亲属,但收养关系必须在16周岁以前就建立;继子、女和继父、母也被视为直系亲属,但继父、母必须在孩子满18岁前就结婚。
这类划归为最亲亲属,随到随办。
B、亲属移民的优先类别
第一优先类别(F1),美国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
第二优先类别(F2),包括:(F2-A)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及21以下未婚子女;(F2-B)美国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
第三优先类别(F3),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
第四优先类别(F4),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
亲属移民的优先类别有配额限制,需要等待配额排期。
亲属移民的名额是226,000,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者也存在排期的问题。
亲属移民的类别是这样来划分的:
FB-1 公民之未婚子女(名额是23,400)
FB-2a 绿卡的配偶、不足21 岁之未婚子女(名额是114,200 x 77%)
FB-2b 绿卡的21 岁以上未婚子女(名额是114,200 x 23%)
FB-3 公民之已婚子女(名额是23,400)
FB-4 成年公民(21 岁以上)之兄弟姊妹(名额是65,000)
同样,上一类别未能使用完的名额可以转入下一类别在同年度内使用。
二、婚姻移民
CR1 美国公民结婚两年之内的配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CR2
IR1 美国公民结婚满两年的配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IR2
美国居住的美国公民只能在其居住地所属地区移民服务中心提交CR/IR申请
CR1/IR1/为移民签证,入境美国1-3个月内,即可在美国的家中收到移民局寄出的两年条件绿卡(结婚日到入境日不满两年的)或十年绿卡(结婚日到入境日超过两年的)。
美国公民可同时单独为您的孩子(美国公民的继子女)申请CR2/IR2签证,但以下情况不能申请签证,只能等您入藉成为美国公民后,才能由您自己为孩子申请签证:
a. 您与美国公民结婚时,孩子超过18岁。
b. 申请时孩子超过21岁。
K3即CR1/IR1的优先类别,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K4。
CR1/IR1申请,收到移民局的受理后,即可选择是否同时申请K3。K3是美国移民局考虑到CR1/IR1申请时间长,为了使夫妻尽快团聚,可以同时申请K3提前到美国团聚。
K3虽然必须先申请CR1/IR1,但K3与CR1/IR1是两个独立的CASE,分别有各自的处理过程。如果CR1的速度与K3差不多,则CR1与K3合并,直接面签CR1,入境美国拿永久居留,否则可以先在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面签K3,先到美国与配偶团聚,再选择在美国转身份获得永久居留。
什么是K3签证:
2000年12月21日美国前总统签署“合法移民及家庭平权法案”(LIFE),新增“K3”签证。所谓K3签证,是一种允许美国公民在海外结婚的配偶在等待绿卡的期间进入美国,并允许他/她在美国申请工作许可,直到他们取得合法的身份为止的一种签证。
也就是说,如果您与美国公民结了婚,你们在申请了美国婚姻团聚签证的同时,您也可以申请K3签证。这样,您就能有机会及早的与您的配偶在美国团聚,而且您在美国等候绿卡期间可以申请工作许可,直到您取得合法身份为止。
怎样申请K3签证
首先,您必须已经与美国公民结婚。之后,您的美国公民配偶必须先申请I-130亲属移民。如果您的爱人在美国,则需向移民局提出申请;在国内则需向领事馆提出申请。
由于您想尽快进入美国,早日与您的爱人团聚,在I-130申请审理的过程中,您不想等到移民局批准I-130申请就想进入美国等待移民签证,餐饮软件餐饮管理系统餐饮管理软件因此,您的美国公民配偶就要提出I-129F申请。I-129F是暂时的替代表格,因为专门为K3签证设计的表格还没有出炉。
如果您的美国配偶为您提出了I-129F申请,一旦申请通过,移民局会把批准书寄到领事馆。您在领事馆经过面谈就可以得到K3签证。当然,面谈之前还要进行身体检查。
您在持K3签证进入美国时,签证官通常会给您两年的签证。
简言之,您需要先与美国公民结婚,然后您的爱人为您提出I-130申请,以及I-129F申请,然后就是体检丶面签,签证完成,签证有效期通常是两年。
获得K3签证的好处
1丶能够很快的进到美国与配偶团聚
2丶持该签证在美国可以转换移民身份
如果您持有K3签证,并在结婚24个月内申请调整身份,所取得的绿卡将是条件性绿卡。您需要在取得条件绿卡满两年前的90天内申请改变为永久性的绿卡;如果在结婚2年以后才取得的绿卡,则为永久绿卡。
3丶可以工作
4丶可以出国旅游
K3身份的结束
K-3签证两年期满,但没有申请延期,便会自动失效。如果移民局驳回了您的I-130亲属移民或I-485转换身份申请后30天,K-3签证也会自动失效,但是在申请上诉的过程中签证仍然维持有效。您只能由为您提出K-3签证的您的美国公民配偶来替您提出调整身份的申请。一旦K-3身份失效,您便不能合法工作,且必须在30天之内自动离境,否则就会被递解出境并受限于3年或者10年不得入境美国的规定。
您不希望总是保持K3签证的身份。如果幸运,也许在两年的时间内,您的亲属移民已经被批准了。但是也许,您还要申请K3签证延期。您必须已经提出申请I-485调整身份的要求,或者是I-130仍在等待移民局的审理中才可以提出延期的要求。当然,您必须一直与那位美国公民保持合法的婚姻状态。
3. 职业移民(工作移民):有5种类别,每年约14万个配额
又称工作移民,它是以某种职业方面的优势为基础,通过赴美工作的方式,移居美国的一种途径。职业移民对于那些不符合亲属移民条件,而又具有某些专长,希望移居美国的人士,无疑是一条重要的道路。根据目前的移民法规定,,又根据不同的职业和个人具备的条件划分为五大优先类别:
EB1:优先劳工(杰出人才、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跨国公司高级主管或经理)
申请美国EB-1移民签证,需要是满足“杰出人才”标准的外籍人士,该签证不需要申请劳工证,就可以直接申请移民并获得绿卡。而且,申请人无论身在美国丶中国或其它国家皆可申请。
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运动方面表现特优,享誉全国或全球的外国人; 在特殊学术领域里有三年以上的执教或研究经验,并获国际认可的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 国际贸易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申请此身份的前三年中,需有一年以上在该公司工作的经验,来美国在同一公司或所属企业继续工作。
此类申请,不需要雇用证明。但条件较为苛刻,必须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 获得过国家/国际级大奖;
2. 拥有会员资格;
3. 被主要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