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审批、备案事项

合集下载

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税收备案流程

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税收备案流程

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税收备案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税收备案流程是指企业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前提下,通过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税收优惠备案的一系列步骤。

2021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1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工作一、报批类税收优惠事项(一)业务概述报批类税收优惠是指应由税务机关审批后执行的税收优惠。

纳税人享受报批类税收优惠,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相应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批确认后执行。

未按规定申请或虽申请但未经税务机关审批确认的,纳税人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二)申请时限纳税人申请报批类税收优惠的,应当在办理年度申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

由区(分)局负责审批的,纳税人应在次年4月30日前提出书面申请;由市局负责审批的,纳税人应在次年3月31日前提出书面申请。

(三)报批类税收优惠事项内容1、再投资退税审批(1)业务概述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对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的投资者,以其取得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直接投资于本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按40%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该项投资的,追缴已退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对国内外经济组织作为投资者,以其在境内取得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作为资本投资于西部地区开办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或软件产品生产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按80%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该项投资的,追缴已退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2)主要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3)主表及附报资料(1)退税的书面申请和《再投资退税申请表》;(2)增加本企业注册资本的企业,必须提供下列各项资料的正本及其复印件:1)营业执照及工商物价信息部门出具的注册资本变更通知书;2)企业董事会作出的股利再投资决议;3)企业记录利润再投资过程的会计凭证;4)再投资利润的企业所得税完税凭证;5)企业再投资当期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银行存款汇总表;6)再投资利润所属年度税务处理决定书或税务检查结论书(未经税务机关检查的,提供企业所属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再投资利润所属年度至利润再投资前一年度的审计报告;8)企业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资格认定证明证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5.11.12•【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施行日期】2015.11.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税收优惠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为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管理水平,有效落实企业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2015年版)2.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3.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已备案优惠事项清单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11月12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第一条为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规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以下简称优惠事项)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税收优惠,是指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优惠事项,以及税法授权国务院和民族自治地方制定的优惠事项。

包括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加速折旧、所得减免、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减低税率、税额抵免、民族自治地方分享部分减免等。

本办法所称企业,是指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自行判断其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

凡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向税务机关履行备案手续,妥善保管留存备查资料。

留存备查资料参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1)。

税务总局编制并根据需要适时更新《目录》。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如何备案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如何备案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如何备案在跨地区经营的情况下,企业需要进行汇总纳税,并享受相应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为了确保优惠政策的有效实施和合规遵守,企业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

首先,企业在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前,应当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备案。

备案的主要目的是向税务机关报告企业的汇总纳税情况,并确认企业所得税的享受优惠的资格。

备案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提供真实的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在备案时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真实、准确的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等。

这些信息将用于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核实和管理。

2. 提供汇总纳税企业的名称与纳税人识别号:如果企业进行跨地区经营,需要确保每个纳税地的汇总纳税企业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一致。

若有变更,需要提供相应的变更手续材料。

3. 提供跨地区经营的备案材料:备案时,企业需要提供与跨地区经营相关的材料,如分支机构的设立批准文件、分支机构经营情况证明、总部与分支机构之间的资金往来证明等。

除了以上基本要求外,如果企业主体发生重大变更,还需要提供相关变更手续的材料。

在办理备案手续时,企业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税务机关提交备案申请:1. 线下办理:企业可直接前往税务机关所在地税务局进行备案申请。

具体办理流程和材料要求可向当地税务机关咨询。

2. 线上办理:目前,很多地区已经提供了在线备案服务平台。

企业可以通过该平台在线提交备案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此种方式便捷快速,减少了企业的时间和成本。

在申请备案后,税务机关将审核企业的备案材料。

一般而言,税务机关会核对企业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根据所得税法律法规的规定判断企业是否符合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条件。

一旦备案审核通过,企业便能享受相应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在每一纳税地区进行纳税时,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如减免税额或暂停征收一定时间等。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跨地区经营并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时,也要遵守相关的税收法规和政策要求。

最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事项分类一览表

最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事项分类一览表
2.残疾职工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副本);
3.为残疾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
4.支付残疾人员工资的证明;
5.企业对残疾职工岗位安排说明及安置的残疾职工在企业上岗工作的说明
6.具备安置残疾职工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的说明
《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6条;财税[2009]70号
事后备案
2.省级以上科技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
3.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
4.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企业向境外转让技术,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时应报送以下资料:
1.技术出口合同(副本);
2.省级以上商务部门出具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或技术出口许可证;
事后备案
高新技术企业
1.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的说明;
2.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国税函〔2009〕203号附件);
3.企业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说明;
4.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以上资料的计算、填报口径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执行。
1.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批准、注册证明件;
2.证券投资基金批准文件;
3.申请免税的收入明细;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财税〔2008〕1号
事前备案
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
1.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2.提供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何优惠备案及其办理时限是多久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何优惠备案及其办理时限是多久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何优惠备案及其办理时限是多久⼀、办理时限纳税⼈享受税收优惠的,应按照下列规定的时限办理备案:1.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投资经营的纳税⼈应于从该项⽬取得第⼀笔⽣产经营收⼊后15⽇内办理备案;2.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企业所得税优惠⽬录》规定的饮⽔⼯程新建项⽬投资经营的饮⽔⼯程运营管理单位应于从该项⽬取得第⼀笔⽣产经营收⼊后15⽇内办理备案;3.确需对固定资产采取加速折旧的纳税⼈,应在取得该固定资产后⼀个⽉内办理备案;4.经认定的集成电路⽣产企业,在取得需缩短折旧年限的⽣产设备的年度终了之⽇起4个⽉内办理备案;5.⽣产和装配伤残⼈员专门⽤品的纳税⼈,可在年度终了4个⽉内办理备案;6.须经认定后享受税收优惠的集成电路⽣产企业、软件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应在年度终了之⽇起4个⽉内办理备案;7.除上述六种情形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项⽬,纳税⼈应在符合税收优惠条件之⽇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次纳税申报前办理备案。

⼆、资料要求纳税⼈办理税收优惠备案时,应报送的相关资料详见《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报送资料⼀览表》。

纳税⼈所附资料为复印件的,应使⽤A4纸复印,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的相关字样,并加盖纳税⼈公章。

三、办理流程纳税⼈办理优惠备案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具体流程如下:(⼀)⽹上备案1.⽹上提交备案信息。

纳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站()办理⽹上备案,提交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信息,主要为备案表和清单。

2.税务机关确认。

税务机关查阅纳税⼈⽹上提交的备案信息后予以确认。

3.报送纸质备案资料。

纳税⼈⽹上报送的备案信息得到税务机关的确认后,纳税⼈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5号)要求的资料报送到主管税务机关,应报送的资料详见《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报送资料⼀览表》。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审批、备案事项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审批、备案事项

附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审批、备案事项名目一、审批类税收优惠事项〔一〕业务概述纳税人享受审批类税收优惠,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相应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批确认后执行。

未按申请或虽申请但未经税务机关审批确认的,纳税人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二〕申请时限纳税人申请审批类税收优惠的,应当在办理年度申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按提交相关资料。

由区〔分〕局负责审批的,纳税人应在次年4月30日前提出书面申请;由市局负责审批的,纳税人应在次年3月31日前提出书面申请。

〔三〕审批工作流程1.由区〔分〕局负责审批〔1〕办税效劳厅受理岗受理审核a、纳税人申请资料齐全、填写无误,受理纳税人的申请。

b、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有误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c、将申请表格内容正确录进CTAIS系统,制作?文书受理回执单?交纳税人。

d、将资料清单及提交的资料打包交数据中心。

〔2〕办税效劳厅审核岗a、审核纳税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及减免税文件是否真实有效;b、审核纳税人申请的税收优惠事项是否符合相关政策;c、依据审核情况,签署岗位意见。

〔3〕办税效劳厅科长岗a、审核申请表格及附报资料;b、审核上一环节岗位意见并签署科室意见。

〔4〕主管局长岗审核相关资料并签署意见终审。

〔5〕办税效劳厅文书受理岗a、依据审批结果,对审核通过的纳税人制作批准通知书或不予批准通知书;b、将文书及时送达纳税人属于市局终审的税收优惠事项,在完成主管税务机关的受理、审核流程后〔流程同上〕,由主管局长岗签署意见,报市局所得税处审批。

〔1〕市局所得税处综合业务岗市局所得税处综合业务岗审核相关资料,签署意见,报处长岗审核;〔2〕处长岗处长岗审核后报市局主管局长审批〔3〕市局主管局长岗市局主管局长终审〔4〕办税效劳厅文书受理岗a、依据审批结果,对审核通过的纳税人制作批准通知书或不予批准通知书;b、将文书及时送达纳税人二、备案类税收优惠事项〔一〕业务概述纳税人享受备案类税收优惠,应按办理备案。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依据及备案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依据及备案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依据及备案【政策依据】1、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第八十九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0号)第五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网企业电网新建项目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5号)。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3、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黑龙江垦区国有农场土地承包费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77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

1. 企 业 所 得 税优惠事项 备案表; 2. 资 源 综 合 利用证书(已 取得证书的 提交)。
预缴享受 年度备案
1.企业实际资源综合利用情况(包 括综合利用的资源、技术标准、产 品名称等)的说明; 2.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4-
序 号
优惠事项名 称
政策概述
主要政策依据
备案资料
预缴期是否 享受优惠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
序 号 优惠事项名 称 政策概述 主要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 一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 十二条;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 税处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36 号)。 备案资料 预缴期是否 享受优惠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1.国债净价交易交割单; 2.购买、转让国债的证明,包括持 有时间,票面金额,利率等相关材 料; 3.应收利息(投资收益)科目明细 账或按月汇总表; 4.减免税计算过程的说明。 1.购买地方政府债券证明,包括持 有时间,票面金额,利率等相关材 料; 2.应收利息(投资收益)科目明细 账或按月汇总表; 3.减免税计算过程的说明。 1. 被投资企业出具的股东名册和 持股比例(企业在证券交易市场购 买上市公司股票获得股权的,提供 相关记账凭证、本公司持股比例以 及持股时间超过 12 个月情况说 明); 2. 被投资企业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利润分配决议; 3. 若企业取得的是被投资企业未 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的股息、红利 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还需提供被投 资企业的最新公司章程; 4. 被投资企业进行清算所得税处 理的,留存被投资企业填报的加盖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章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 三《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 复印件。

企业所得税优惠文件及事项备案表

企业所得税优惠文件及事项备案表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表单说明】一、企业向税务机关进行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时填写本表。

二、企业同时备案多个所得税优惠事项的,应当分别填写本表.三、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按照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规范填写.商事登记改革后,不再取得税务登记证件的企业,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四、优惠事项名称: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中的“优惠事项名称”规范填写。

五、备案类别:企业根据情况选择填写“正常备案”、“变更备案”。

变更备案:是指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事项,在其备案后的有效年度内,税收优惠条件发生变化,但仍然符合税收政策规定,可以继续享受优惠政策.六、享受优惠期间:填写优惠事项起止日期.对于优惠期间超过一个纳税年度且有具体起止时间的定期减免税,填写相应的起止期间。

对于定期减免税以外的其他优惠事项,填写享受优惠事项所属年度的1月1日(新办企业填写成立日期)至12月31日(年度中间停业,填写汇算清缴日期)。

七、主要政策依据文件及文号: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中的“主要政策依据”规范填写。

“主要政策依据"涉及税法和具体税收政策文件的,填写直接相关的政策依据.八、具有相关资格的批准文件(证书)及文号(编号):企业享受优惠事项,按照规定需要具备相关资格的,应当填写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相关证书名称及文号(编号)。

按照规定,不需要取得上述批准文件(证书)的,填写“无"。

文件(证书)包括但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动漫企业证书、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证书、原软件企业证书、原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非营利组织认定文件、远洋捕捞许可证书等。

九、文件(证书)有效期:按照批准文件或颁发证书的实际内容填写。

十、有关情况说明:企业简要概述享受优惠事项的具体内容,如“从事蔬菜种植免税”、“从事公路建设投资三免三减半”等.企业备案的优惠事项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特定行业、范围或者对优惠事项实行目录管理的,企业应当指明符合哪个特定行业、范围或目录中的哪一个具体行业或项目。

企业所得税备案类减免税事项梳理

企业所得税备案类减免税事项梳理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文集策划 乐税网企业所得税备案类减免税事项梳理【标 签】企业所得税,备案类减免税事项【业务主题】企业所得税【来 源】企业所得税优惠除部分为报批类减免税外,大部分为备案类减免税。

笔者对企业所得税备案类减免税办理注意事项进行了梳理,作如下提醒,供大家在执行中参考。

一、非营利组织收入减免备案 备案事项:非营利组织收入。

报送时间:减免税备案时限一般为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

报送资料:1、非营利组织认定证书;2、非营利组织章程;3、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4、投入人对投入财产无权享有的申明;5、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情况;6、财产及孳息的分配使用情况;7、《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4、85条(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

二、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减征备案 备案事项: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报送时间:减免税备案时限一般为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

报送资料:1、产品品目明细表;2、减免税项目所得核算明细账、期间费用分摊表;3、特种行业许可证书(如远洋捕捞许可证等);4、《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6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

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免减征备案 备案事项: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及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备案操作说明

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及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备案操作说明

1.9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1.9.1功能概述据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规定,符合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对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实行备案制度,并按规定报送相关备案资料。

1.9.2操作步骤1、登陆后,选择右上角【应用中心】,选择【申请类】-【优惠备案】,单击图标,选择“添加到我的应用”2、选择【我的应用】-【申请类】-【优惠备案】转到『优惠备案申请』页面●填写优惠备案申请信息。

根据符合的优惠条件不同,所选择优惠项目不同,可分为:增值税优惠备案、消费税优惠备案、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

●增值税优惠备案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登记注册类型、主管税务机关和生产经营地址为自动调用,不可修改。

纳税人必须有有效的增值税税费种认定信息,否则不可选择征收项目为增值税。

选择征收项目增值税,业务流程选择税收减免备案,流程税务事项选择您符合优惠条件需要申请的优惠项目,点击下一步;填写首笔生产经营收入取得日期、首次获利年度。

选择征收品目、减免项目、主要政策依据文件及文号;减免期限起止必须在主要政策依据及文号有效期内,否则系统将给予提示。

在附件上传模块,单击“选择”按钮选择所需附件(限pdf格式,转换方式见纳税人基础信息维护模块里的注意事项)进行上传,上传后纳税人可进行查看。

填写完毕后,纳税人点击保存---提交,提交申请。

提交后纳税人可单击“免填单打印”按钮进行预览,可以查看并打印申请表。

税务端受理结束后,纳税人端会根据税务端受理人员的受理结果为“同意”或“不同意”返回不同的提示信息,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消息中心】查看反馈信息。

当申请成功时,纳税人会收到税务事项受理通知书和减免项目申请表,可点击【减免项目申请表】查看申请表单详情并可打印。

当申请有误被驳回时,点击【不予受理通知书】可查看申请驳回的原因。

如有附列资料审核不通过,则返回的《补正通知书》会显示具体结果。

●消费税优惠备案●纳税人必须有有效的消费税税费种认定信息,否则优惠备案征收项目不可选择为消费税。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审核确认、备案管理问题的公告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审核确认、备案管理问题的公告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审核确认、备案管理问题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12.06.29•【字号】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0号•【施行日期】201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所得税正文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审核确认、备案管理问题的公告(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0号)第一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第二条的规定,结合云南省企业所得税征管实际,制定本公告。

第二条本公告适用于按照《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规定申请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申请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行第一年由州、市级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第二年及以后年度由县(市、区)税务机关事前备案管理的办法。

第四条第一年申请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应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向其所在地县(市、区)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一),并报送以下资料:(一)《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审核、备案申请表》(见附件二)。

(二)企业财务会计报表。

(三)涉及企业经营资质、生产能力或项目建设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资质认定或批准文书。

(四)对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鼓励类项目难以界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要求企业提供省级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下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书(见附件三)。

第五条县(市、区)税务机关应自接收纳税人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企业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并提出拟办意见,转报州、市级税务机关。

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项目及报送资料

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项目及报送资料

(二)有效的残疾人员证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三)与残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四)为残疾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 (五)残疾人员工资发放表及银行支付证明; (六)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工作(工种)情况说明。 七、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 税。 报送资料: (一)经营场地证明、林业产权证、动物诊疗所许可证、远 洋渔业捕捞许可证等以及相关农、林、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认 定证明; (二)企业生产工艺流程; (三)产品品目明细表; (四)税收优惠项目说明及核算明细帐。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中华人民 共和国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八、小型微利企业。 报送资料: (一)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二)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人数的计算资料; (三)对照国家发布的产业目录对本企业从事行业的说明。 九、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7-
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税 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年按24%税率执行,2012 年按25%税率执行;原执行24%税率的企业,2008年起按25%税 率执行。
(2)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 “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 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 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 2008年度起计算。
-1-
告或其他证明文件; (四)投资合同或协议书; (五)投资收益、应收股利科目明细账或按月汇总表。 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
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四、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报送资料: (一)固定资产性能、使用情况说明及有关部门的鉴定证明; (二)固定资产的原值、折旧等情况说明; (三)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拟选择哪一种折旧方式; (四)实行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入账凭证。 五、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

企业所得税优惠审批要求

企业所得税优惠审批要求

企业所得税优惠审批要求在当今的商业环境中,企业所得税优惠对于企业的发展和运营具有重要意义。

它不仅能够减轻企业的税负,增强企业的竞争力,还能激励企业进行创新和扩大投资。

然而,要享受这些优惠,企业需要满足一系列的审批要求。

接下来,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企业所得税优惠审批的相关要求。

首先,企业需要明确自身是否符合享受优惠的资格条件。

这包括企业的所属行业、经营规模、财务状况等方面。

例如,对于高新技术企业,需要满足特定的技术领域、研发投入比例、科技人员占比等条件;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则有着明确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和应纳税所得额的限制。

在准备申请材料时,企业必须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常见的申请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财务报表、相关合同协议、证明文件等。

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为例,企业需要提供研发项目的立项文件、研发费用的明细清单、研发成果的证明材料等。

如果材料不齐全或者存在错误,将会影响审批的进度甚至导致申请被驳回。

审批流程也是企业需要关注的重要环节。

一般来说,企业需要向当地的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申请材料。

税务机关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如有需要,可能会要求企业补充材料或者进行实地核查。

在审核过程中,税务机关会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企业的申请进行审查和评估。

时间节点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企业需要了解优惠政策的申请期限,避免错过申请时间。

有些优惠政策是按年度申请的,有些则是在特定的时间段内申请。

例如,企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需要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申报。

在审批过程中,税务机关还会重点审查企业的财务核算是否规范。

企业的账目必须清晰、准确,能够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对于涉及到税收优惠的相关业务,要有专门的核算和记录。

另外,企业的税务信用也是影响审批结果的一个重要因素。

如果企业存在税务违法违规行为,或者税务信用评级较低,可能会影响其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资格。

企业所得税优惠审批要求

企业所得税优惠审批要求

企业所得税优惠审批要求在企业的运营过程中,充分利用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有效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

而企业所得税优惠审批则是企业享受这些优惠的重要环节。

了解和掌握相关审批要求,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首先,我们要明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种类繁多。

常见的包括小型微利企业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环保节能项目优惠等等。

不同的优惠政策有着各自特定的适用条件和审批要求。

对于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其审批要求主要集中在企业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等方面。

一般来说,从业人数不超过一定数量,资产总额不超过特定规模,同时应纳税所得额也在规定范围内的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

这就需要企业在申请审批时,准确核算和提供相关数据,并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的审批要求则相对较为严格。

企业需要在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科技人员占比、研发投入占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等多个方面满足特定标准。

比如,企业必须拥有在有效期内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一定比例,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相应要求等等。

为了通过审批,企业不仅要具备实际的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还需要能够提供详细、规范的证明材料来支撑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也是企业普遍关注的一项政策。

在审批时,企业需要对研发活动进行准确的界定和区分,明确哪些费用可以纳入加计扣除的范围。

同时,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对研发费用进行归集、核算和申报。

这包括建立健全的研发费用核算制度,保存好相关的原始凭证和记录,以便在审批过程中能够及时、准确地提供所需资料。

在申请企业所得税优惠审批时,企业需要提交一系列的材料。

这些材料通常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财务报表、相关合同协议、证书文件、税务申报表格等等。

而且,材料的准备必须完整、规范、真实。

任何虚假材料或遗漏重要信息都可能导致审批不通过,甚至会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审批、备案事项目录一、审批类税收优惠事项 (10)(一)业务概述 (10)(二)申请时限 (10)(三)审批工作流程 (10)二、备案类税收优惠事项 (12)(一)业务概述 (12)(二)备案时限 (12)(三)备案工作流程 (13)(四)备案类税收优惠内容 (15)1、免税收入 (15)1.1 国债利息收入 (15)1.2 地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 (16)1.3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17)1.4 证券投资基金分配收入 (18)1.5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19)2、减免所得额 (20)2.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20)2.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21)2.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爱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23)2.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25)3、减计收入 (27)3.1资源综合利用收入减计 (27)3.2农户贷款利息收入减计 (28)3.3保险业涉农保费收入减计 (29)4、加计扣除 (30)4.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30)4.2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 (32)5、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3)5.1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 (33)6、抵免所得税额 (34)6.1环境爱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 (34)7、加速折旧 (36)7.1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36)7.2购进软件加速折旧 (37)8、减免税 (38)8.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税收优惠.................... 错误!未定义书签。

8.2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40)8.3软件及集成电路企业税收优惠 (42)8.4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税收优惠 (43)8.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44)8.6 动漫企业税收优惠 (45)8.7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税收优惠468.8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 (47)8.9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税收优惠 (48)一、审批类税收优惠事项(一)业务概述纳税人享受审批类税收优惠,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相应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批确认后执行。

未按规定申请或虽申请但未经税务机关审批确认的,纳税人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二)申请时限纳税人申请审批类税收优惠的,应当在办理年度申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

由区(分)局负责审批的,纳税人应在次年4月30日前提出书面申请;由市局负责审批的,纳税人应在次年3月31日前提出书面申请。

(三)审批工作流程1.由区(分)局负责审批(1)办税服务厅受理岗受理审核a、纳税人申请资料齐全、填写无误,受理纳税人的申请。

b、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有误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c、将申请表格内容准确录入CTAIS系统,制作《文书受理回执单》交纳税人。

d、将资料清单及提交的资料打包交数据中心。

(2)办税服务厅审核岗a、审核纳税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及减免税文件是否真实有效;b、审核纳税人申请的税收优惠事项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c、依照审核情况,签署岗位意见。

(3)办税服务厅科长岗a、审核申请表格及附报资料;b、审核上一环节岗位意见并签署科室意见。

(4)主管局长岗审核相关资料并签署意见终审。

(5)办税服务厅文书受理岗a、依照审批结果,对审核通过的纳税人制作批准通知书或不予批准通知书;b、将文书及时送达纳税人2.由市局负责审批属于市局终审的税收优惠事项,在完成主管税务机关的受理、审核流程后(流程同上),由主管局长岗签署意见,报市局所得税处审批。

(1)市局所得税处综合业务岗市局所得税处综合业务岗审核相关资料,签署意见,报处长岗审核;(2)处长岗处长岗审核后报市局主管局长审批(3)市局主管局长岗市局主管局长终审(4)办税服务厅文书受理岗a、依照审批结果,对审核通过的纳税人制作批准通知书或不予批准通知书;b、将文书及时送达纳税人二、备案类税收优惠事项(一)业务概述纳税人享受备案类税收优惠,应按规定办理备案。

备案治理的具体方式分为事先备案和事后报送相关资料两种。

(二)备案时限企业所得税备案类税收优惠项目的审核工作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前完成。

主管税务机关在受理纳税人税收优惠项目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并书面告知纳税人执行。

对其中备案流程适用事后报送相关资料类的税收优惠,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附报相关资料,或依照税务机关要求将相关资料留存企业备查。

(三)备案工作流程1.事先备案列入事先备案的税收优惠,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提请备案,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执行。

具体备案流程分为前台即办和限期办结。

(1)前台即办备案流程前台即办备案流程适用于以下税收优惠备案项目:a、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b、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税收优惠c、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d、软件及集成电路企业税收优惠e、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税收优惠f、动漫企业税收优惠g、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①受理办税服务厅文书受理岗负责受理申请,纳税人提供备案资料齐全且填写准确的,依照纳税人填写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表》内容录入资料。

②出具通知书办税服务厅文书受理岗依照备案结果出具《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通知书》或《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不予备案通知书》交纳税人。

(2)限期办结备案流程限期办结备案流程适用于前台即办备案流程适用范围所列举的项目以外的其他事先备案类税收优惠。

①受理办税服务厅文书受理岗负责受理申请,纳税人提供备案资料齐全且填写准确的,依照纳税人填写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表》内容录入资料。

a、审核纳税人提供的备案资料是否齐全,《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b、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有误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c、按照《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表》填写内容在CTAIS 系统录入纳税人差不多资料、减免税种、减免幅(额)度、减免项目及起止时刻等。

②审核办税服务厅审核岗对资料进行完整性、符合性和逻辑性审核(各区局、基层分局可依照实际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整税源治理科负责依申请事项的集中办理)。

③出具通知书办税服务厅文书受理岗依照备案结果出具《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通知书》或《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不予备案通知书》交纳税人。

2.事后报送相关资料列入事后报送相关资料的税收优惠,纳税人应在年度申报时填写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的对应项目,即完成备案登记,由综合征管系统从主、附表采集相关数据生成备案清册。

备案资料由企业自行留存备查。

列入事后报送相关资料类的税收优惠项目包括:a、国债利息收入;b、地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c、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d、证券投资基金分配收入;e、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四)备案类税收优惠内容1、免税收入1.1 国债利息收入(1)业务概述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备案流程适用事后报送相关资料类。

(2)要紧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6号)(3)主表及附报资料纳税人在年度申报时填写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的对应项目,即完成备案,由综合征管系统从主、附表采集相关数据生成备案清册。

以下备案资料由企业自行留存备查。

a、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及取得利息的相关证明;1.2 地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1)业务概述企业取得的2012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备案流程适用事后报送相关资料类。

(2)要紧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号)(3)主表及附报资料纳税人在年度申报时填写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的对应项目,即完成备案,由综合征管系统从主、附表采集相关数据生成备案清册。

以下备案资料由企业自行留存备查。

a、地点政府发行的债券及取得利息的相关证明;1.3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1)业务概述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备案流程适用事后报送相关资料类。

(2)要紧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3)主表及附报资料纳税人在年度申报时填写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的对应项目,即完成备案,由综合征管系统从主、附表采集相关数据生成备案清册。

以下备案资料由企业自行留存备查。

a、投资合同或协议书;b、连续持有上市股票12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c、投资收益、应收股利科目明细账或按月汇总表;d、被投资企业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等利润分配相关证明材料。

1.4 证券投资基金分配收入(1)业务概述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备案流程适用事后报送相关资料类。

(2)要紧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3)主表及附报资料纳税人在年度申报时填写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的对应项目,即完成备案,由综合征管系统从主、附表采集相关数据生成备案清册。

以下备案资料由企业自行留存备查。

a、证券投资基金分配方案、申请免税的分配收入核算明细账或汇总表等资料;1.5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1)业务概述经认定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符合条件的收入,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备案流程适用事先备案类前台即办。

(2)要紧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治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

(3)主表及附报资料a、《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表》;b、申请报告;c、非营利组织登记相关证明;d、免税资格认定证明和相关资料;2、减免所得额2.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1)业务概述a、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①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②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③中药材的种植;④林木的培育和种植;⑤牲畜、家禽的饲养;⑥林产品的采集;⑦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⑧远洋捕捞。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