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医院遴选迁建项目整体规划设计方案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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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医院遴选迁建项目整体规划设计方案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MJGPC2020196号文件要求,湖北翘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医院委托,现对“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医院遴选迁建项目整体规划设计方案”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林荫大道二号线安置区B区以南,北邻文秀路,东临林荫大道一号线,基地为山地,高差起伏较大,周边交通及配套市政工程正在完善中,规划总用地面积20368平方米(计30.55亩),拟规划建设床位不少于400张,分设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中医科等各种科室及药剂、检验、放射等医技部门的综合性医院,打造一个技术与环境,治疗与康养的全新平台。

1.2 招标范围:建筑工程的规划方案设计招标。

1.3 设计周期:按合同约定。

二、项目金额

项目预算为59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发生亏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依法纳税凭证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申请人本单位人员,且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供应商近五年内(2015年5月至投标申请截止时间),应具备单项合同规模建筑面积40000平米或总投资额3亿及以上类似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日前查询结果为准)。

6.供应商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须知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符合本项目磋商公告第三项“供应商资格要求”所有原件、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

五、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十堰市茅箭区北京路中路38号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5月29日9时00分

地点:茅箭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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