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住户)入住验房表栋号:
注:1、以上项目合格的打“√”,不合格用文字简要说明。
交回此表时间:年月日
2、此表必须在领钥匙之日起3天之内交回管理处,否则后果自负。
3、代表业主(住户)验房或代表单位集体验房的验收人必须在“备注栏”内填上验房代表姓名、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