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割的债务清偿由谁承担

合集下载

遗产继承中的被继承人债务处理

遗产继承中的被继承人债务处理

遗产继承中的被继承人债务处理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债务处理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遗产继承既包括财产的传承,也包括债务的继承。

当被继承人在去世时尚有未偿清的债务时,这些债务会如何处理?本文将会就被继承人债务的不同情况进行详细讨论。

一、被继承人的债务情况在处理被继承人的债务前,首先需要了解被继承人的债务情况。

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 已确立的债务:这些债务通常是指已经签订合同或协议,存在明确的欠款关系并被记录下来的债务,比如贷款、信用卡债务等。

2. 疑云债务:这些债务是指存在一定争议或未得到确认的债务,可能是与他人的口头约定或未经法律认可的债务。

3. 未发现的债务:这些债务是指在被继承人去世时尚未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发现的债务,可能是由于被继承人隐瞒、遗失或未经意地错过的债务。

二、债务的继承和偿还1. 已确立的债务已确立的债务通常是具有优先继承权的债务。

在遗产继承中,优先得到偿还的债务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葬礼费用: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葬礼费用应当首先从遗产中偿还。

(2)法定继承人的生活费用: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等法定继承人的生活费用也享有优先偿还权。

(3)法律规定的债权人: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一些债权人可能享有优先偿还权,比如税务机关、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等。

优先继承权的债务应当在其他债务之前得到偿还,确保最基本的利益得到保障。

2. 疑云债务和未发现的债务对于疑云债务和未发现的债务,继承人需要进行以下的处理:(1)清偿已确立的债务后,法律或法院可能规定一定的遗产分配比例来清偿可能的疑云债务或未发现的债务。

(2)如果疑云债务或未发现的债务超过了遗产的价值,继承人通常不承担超过遗产价值的债务。

(3)如果疑云债务或未发现的债务得到确认,并且超过了遗产的价值,继承人可以选择放弃继承,以免被追偿。

三、遗产的管理和债务的追偿在清偿了被继承人的债务后,继承人需要对遗产进行管理,并确保不会被债权人追偿。

继承法中遗产债务的清偿顺序有何规定?

继承法中遗产债务的清偿顺序有何规定?

继承法中遗产债务的清偿顺序有何规定?我们知道,继承不仅是继承被继承人的债权,同时也在遗产范围内继承债务。

继承人获得遗产后,应该先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那么,继承法中遗产债务的清偿顺序有何规定?今天催天下小编整理了以下法条供您阅读。

继承法中遗产债务的清偿顺序有何规定《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但并没有明确指出遗产的分割继承和清偿债务的先后,若是在遗产被分割继承前清偿债务,则不存在顺序问题;若是在遗产被分割继承后,债权人才得知债务人(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则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对债务负有连带清偿义务。

如果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在分割财产后,尚未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应当清偿的债务和缴纳被继承人生前应当缴纳的税款,首先应当由法定继承人按照其所继承遗产的比例清偿债务。

如果法定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则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照其所继承和所受遗赠财产的比例清偿债务。

究其原因,因为遗嘱继承和受遗赠体现了被继承人的意志,而在民法中,意思自治应当被尊重,所以应当首先由法定继承人清偿债务。

一般来说,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为:(一)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二)被继承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也就是说,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在时,有第二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

此外如果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以上就是关于继承法中遗产债务的清偿顺序有何规定的一些问题解答,希望能帮到您。

遗产分配协议书5篇

遗产分配协议书5篇

遗产分配协议书5篇篇1甲方(遗产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继承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继承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合法遗产,为明确各方继承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遗产分配协议:一、遗产概况甲方所拥有的遗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房产、存款、基金、股票、车辆、贵重物品等,详细清单作为本协议附件。

二、继承原则各方在继承甲方遗产时,遵循公平、公正、平等原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

三、遗产分配方案1. 房产分配:甲方所拥有的房产由乙方和丙方共同继承,其中乙方继承XX%产权,丙方继承XX%产权。

2. 存款、基金、股票等金融资产的分配:甲方的金融资产在扣除相关税费后,由乙方和丙方等额继承。

3. 车辆及其他贵重物品的分配:车辆及贵重物品由乙方和丙方协商分配,协商结果需书面记录并作为本协议附件。

4. 其他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

四、各方声明与承诺1. 各方在继承遗产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2. 乙方和丙方应互相尊重,和睦相处,共同处理遗产相关事宜。

3. 各方应积极配合,完成遗产的分割、过户等手续。

五、争议解决如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条款1.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遗产继承与个人债务的关系

遗产继承与个人债务的关系

遗产继承与个人债务的关系遗产继承和个人债务是在一个人离世后需要面对的两个重要问题。

在遗产法的框架下,遗产继承是指将逝者的财产转移给其合法继承人的过程。

然而,个人债务可能会对遗产继承产生影响。

本文将分析遗产继承与个人债务之间的关系,并通过一个案例来说明这种关系。

首先,根据遗产法的规定,遗产继承是以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进行的。

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根据法定顺序确定继承人。

而遗嘱继承则是根据逝者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继承人都有权继承逝者的财产,包括资产和债务。

然而,个人债务可能会对遗产继承产生影响。

根据遗产法的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同时也继承逝者的债务。

这意味着,如果逝者在去世时存在未偿还的债务,继承人将有义务偿还这些债务。

继承人的责任通常限于遗产的价值,即继承人只需用遗产来偿还债务,不必动用自己的个人财产。

为了更好地理解遗产继承与个人债务的关系,我们可以通过一个案例来说明。

假设张先生在去世时留下了一套房产,价值100万元,并且还有一笔未偿还的债务,金额为50万元。

根据遗产法的规定,张先生的继承人将继承这套房产和未偿还的债务。

如果张先生没有留下遗嘱,那么根据法定继承的顺序,他的妻子和子女将成为继承人。

假设张先生有一名妻子和两个子女,那么他们将平分这套房产和未偿还的债务。

每个继承人将继承价值50万元的房产和负担25万元的债务。

继承人可以选择出售房产来偿还债务,或者协商解决债务的偿还问题。

如果张先生在遗嘱中指定了继承人,那么遗嘱继承将适用。

假设张先生在遗嘱中将所有财产都留给了他的妻子,那么妻子将成为唯一的继承人。

她将继承这套房产和未偿还的债务。

与法定继承类似,妻子可以选择出售房产来偿还债务,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债务问题。

总之,遗产继承与个人债务之间存在紧密的关系。

继承人将继承逝者的财产和债务,有义务对债务进行偿还。

然而,继承人的责任通常限于遗产的价值,不必动用自己的个人财产。

人死后法律后果(3篇)

人死后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人生如梦,生死轮回。

死亡是人生不可避免的终结,也是每个人必须面对的必然过程。

当一个人离开这个世界后,其生命法律关系随之终止,但法律对其身后事仍有诸多规定。

本文将探讨人死后法律后果,包括遗产继承、债务清偿、民事责任等方面。

二、遗产继承1. 遗产的概念遗产是指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不动产、动产、债权、知识产权等。

遗产继承是指死者的遗产按照法定或遗嘱的方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2. 遗产继承的法定顺序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继承的法定顺序为:(1)配偶、子女、父母;(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没有上述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3. 遗产继承的方式(1)法定继承:根据法定继承顺序,由法定继承人按照比例继承遗产;(2)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通过遗嘱明确指定继承人及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3)遗赠:被继承人通过遗赠将其财产赠予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自然人。

三、债务清偿1. 债务的概念债务是指债务人按照合同、法律或者事实上的义务,应当向债权人支付一定的财产或者提供一定的服务。

2. 债务清偿的顺序(1)优先受偿:在遗产分配之前,优先偿还债务人的债务;(2)法定继承:遗产分配后,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遗产;(3)遗嘱继承:按照遗嘱继承分配遗产。

3. 债务清偿的方式(1)债务承担:债务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2)债务分割:债务人在遗产分配时,将其应承担的债务分割给继承人;(3)债务追偿:债权人可以向继承人追偿债务。

四、民事责任1. 民事责任的概念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2. 民事责任的承担(1)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侵权责任:当事人一方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 民事责任的追偿(1)遗产追偿:继承人可以在遗产分配前,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2)诉讼追偿:继承人可以在遗产分配后,通过诉讼方式追偿债务。

债务关系继承法律规定(3篇)

债务关系继承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债务关系继承是指当债务人死亡时,其遗产债务由其继承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关系。

在我国,债务关系继承法律规定较为详细,旨在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的稳定。

本文将从债务关系继承的基本概念、法律规定、继承人的责任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债务关系继承的基本概念1. 债务关系: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基于合同、侵权、无因管理等法律事实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2. 继承:指依照法律规定,将遗产转移给继承人的法律行为。

3. 债务关系继承:指当债务人死亡时,其遗产债务由其继承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关系。

三、债务关系继承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继承法》是我国关于债务关系继承的基本法律,其中涉及债务关系继承的规定如下:(1)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2)第34条规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前,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继承人自愿清偿债务的,可以免除清偿责任。

”(3)第35条规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应当将遗产分割,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是我国现行民事法律体系的基础性法律,其中涉及债务关系继承的规定如下:(1)第1161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应当及时处理遗产,并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2)第1162条规定:“继承人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3)第1163条规定:“继承人自愿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的,可以免除清偿责任。

”四、债务关系继承人的责任1. 清偿债务的义务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应当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

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遗产的实际价值足以清偿债务的,继承人应当清偿全部债务。

(2)遗产的实际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继承人应当以其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

(3)继承人自愿清偿债务的,可以免除清偿责任。

2. 优先清偿顺序在继承遗产时,继承人的债务清偿顺序如下:(1)被继承人的丧葬费用。

一个人死了欠债谁还 债务人死了谁还债

一个人死了欠债谁还 债务人死了谁还债

一个人死了欠债谁还债务人死了谁还债对欠款人意外死亡所遗留下来的欠款,应由其法定继承人在遗产继承范围内偿还。

继承人偿还之后,如果仍有剩余遗产,剩余遗产由继承人继续继承。

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继承人可选择不予归还,那么这笔债务等于自然消亡。

一、一个人死了欠债谁还《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有相关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从以上条款可以看出,对欠款人意外死亡所遗留下来的欠款,应由其法定继承人在遗产继承范围内偿还。

继承人偿还之后,如果仍有剩余遗产,剩余遗产由继承人继续继承。

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继承人可选择不予归还,那么这笔债务等于自然消亡。

因此,即便是欠款人死亡了,只要债务人的遗产足够偿还,债款仍然可以要回来的。

二、欠款人死亡了可以向其家人要债吗?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看债务人的近亲属是否对已死亡的债务人生前所负债务承担清偿义务,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首先,要区分死者所负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

个人债务是债务人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

共同债务是债务人为家庭共同生活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及为家庭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共同债务又分为夫妻共同债务与家庭共同债务。

个人债务由债务人本人偿还,债务人死亡的,用债务人的遗产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家庭共同债务应当由家庭成员共同偿还。

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还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除非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个人所有,债权人也知道该约定,该债务才能作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关于遗产处理和分配的法律法规 - 遗产分配

关于遗产处理和分配的法律法规 - 遗产分配

关于遗产处理和分配的法律法规 - 遗产分配关于遗产处理和分配的法律法规在我国,遗产的处理和分配大致是按如下步骤进行的:一、析产析产,是指将共有财产中属于个人的份额分割出来。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二、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1、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规定2、债务清偿原则(1)限定清偿原则(2)继承人分担债务原则(3)执行遗赠不影响债务清偿《继承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4)遗产已被分割后,债务仍应当清偿(5)债务不得影响预留的份额《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的遗产份额,不得因债务清偿受到影响。

三、遗产的分割1、遗产的分割原则(1)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2)保护其他人合法权益。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2、遗产分割的方法(1)作价分割价值或实物分割;(2)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四、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处理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民法典债务继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债务继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债务继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遗产的同时须继承债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关于债务继承的法律规定的更多内容,下⾯就让店铺⼩编为你解答。

⼀、民法典债务继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限定继承原则。

即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2、遗产已被分割⽽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有遗嘱继承⼈和受遗赠⼈的,先由法定继承⼈⽤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和受遗赠⼈按⽐例⽤所得遗产偿还;放弃继承或受遗赠的,不再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3、继承⼈分担债务原则。

即继承⼈之间依其继承财产的⽐例来清偿被继承⼈的债务。

4、执⾏遗赠不影响债务清偿。

遗赠就是被继承⼈将财产赠送给⾮法定继承⼈。

5、债务不得影响预留的份额。

⼆、债务继承相关的法律规定《民法典》 第⼀千⼀百五⼗九条【遗产分割时的义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没有⽣活来源的继承⼈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千⼀百六⼗⼀条【被继承⼈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千⼀百六⼗⼆条【清偿被继承⼈税款、债务优先于执⾏遗赠的原则】执⾏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三、被继承⼈的积极财产有哪些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公民的房屋、储蓄和⽣活⽤品;(三)公民的林⽊、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论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清偿

论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清偿
论 被继 承 人 生 前债 务 的清 偿
李 祯
摘 要 :本文认为 , 在 充分保 障遗产债务的债权人的正 当权益的基 本价值 引导下,不宜给债权人遗产债务清偿请求权设置过高的门槛 。 应 坚持遗产债务清偿请 求权 的行使条件为被继承人死亡事实的 出 现 。在判 定遗 产债务 清偿请 求权是否成 立时 ,鉴 于债权人 对遗产状况清楚 查知的客观 困难 ,应仅要 求债权人举 出表面证据 ,达到较 高盖然性 地证 明被 继承人 留有积极 遗产 即可。对 于清偿 遗产债务 实体 责任财产的 确定 ,应充分考虑继承人 的正 当利益要求 ,确认其享有对责任 财产的选择权 。非继承人 的遗 产管理人和遗 嘱住 行人 ,基 于其 法定遗产权利 权和遗嘱执行权享有者的身份 ,或者说基于其依法所应承担的遗产管理 和遗 嘱执行职 责或 义务 ,应 当成为遗产债务清偿 中的正 当责任 主体 , 以被继承人的积极遗产向债权人承担遗产债务的清偿 责任 。 关键词 :生前债 务清偿 ;行使条件 ;成立要件 ;责任 财产;责任 主体


引 言
被继承人 的生前债务属于继承法上的遗产债 务或者 继承权客体 的一 种。在债务存 在的情形下 ,如债务的性质不具有人 身专 属性 ,于被继 承 人死 亡 时都 有 可能 发 生 被 继 承 人 生 前 债 务 的 清偿 问题 。 二 、 被继 承人 生 前 债 务 清 偿 请 求 权 的 行 使条 件 民法学界通说认为 ,我 国继承法采取当然继承 主义 ,即遗产上 的权 利义务 因继承 开始而 当然地转移至继承人 ,无须继承人作 出接受继承 的
然债权人对 于继承人所行使 的债务清偿请求权成立的法律要件是被 继承 人留有 积极遗 产 ,债权人 即当然应对被继承人 留有积极遗产 的事实 承担 证 明责任。但是 ,被继承人是否 留有可供继承的积极遗产往往 于外部 难 以查 知,债权人欲达成有效举证 ,实属不易。同时 ,由于继承人可 能承 担的清偿责任是 以被继承人 的财产代为履行债务清偿义务 ,这就必然 涉 及对继 承人 自 身财权权益 的保护 问题 ,即在保障债权 实现的 同时,也 要 切实避免在无积极遗产 的情况下而对继承人课以法外的债务清偿责任 。 因此 ,对于被继承人 留有积极遗产这一债务清偿请 求权成立要件 事 实 的证 明责任 ,应按照举证 责任 的一 般分配原 则 ,确定 由债权 人承担 。 但是在积极遗产 的存在 的证 明要求上 ,则应充分 考虑债权人 难 以全 面、 准确查知积极遗产这一举证上的客观障碍 ,采取宽松 的态度对待债权人 的举证 ,仅要求其提 出的证据达到较高程度的盖然性证 明标准 即可 。 详 细而言 ,只要债权人提 出了被继承人留有积极 遗产的表面证据 ,为确定 积极遗产的有无 、积极 遗产 的范 围及 其价值 提供 了一 个大致 的诉 讼指 向,就应 当认定其履行的举证责任。 四、被继承人生前债务清偿的责任财产的确 定 在债权人所行使 的被继承人生前债 务清偿请求权成 立的前提下 ,就 应该 明确清偿债务的责任财产如何 确定。我 国 《 继承 法》 第 3 3条对被 继承人生前债务的清偿规定了以被继承人 的遗产实际价值为 限的一般原 则 ,即在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清偿上贯彻 限定继承原则 。 立法既然规定继承人以被继承人遗 留的积极财产 的实 际价 值为限承 担清偿义务 ,就决定了积极遗产 的实际价值是确定继承人责任 范围的依 据。并且 ,继承人用以承担清偿 义务的责任财产 ,既可 以是积极 遗产本 身, 。 也可 以是继承人 自由的财产 ,因而在责任财产的确定上具有可选择 性。考量债权 人与继承人双方 的利益平衡 ,该 选择权应 归属于继 承人。 其理由在于 ,只要债 券能够 确保清偿 ,以何种责任财产清偿债 务 ,对于 债权 人而言并 没有 实质区别 ,对债权 的实现也没有损害 ,因而 一般 不会 过多关 注和强求 。而对于继 承人而 言,被继承人遗留的某项积极财 产或 许具 有特殊 的人格象 征或纪念意义 ,或者存在价值增量 的预期 ,则更 愿 意 自己保存 。在此情形下 , 允许继承人 以 自 有财产清偿债务 ,既不会 对 债权 的实现构成实质不利影 响,也不悖于立法宗 旨,而且还兼顾 了继 承 人 的合 理利益诉求 。 依 据继 承人对 于责任财产 的选择结果作出债务清偿时 ,始终应 当考 虑积极遗产 的实际价值是否足 以清偿债务的问题。当积极遗产 的实 际价 值大 于债务金额时 ,继承人 以积极遗产清偿债务 ,债权 人应同时折价返 还超 出债务金额部分 的积极遗产价值。另外 ,若是积极 遗产已经继承分 割而 由多个继承人实 际取得 占有 ,且数个继承人均不同意以其取得 的积 极遗产清偿债务的情况下 ,应依限定继承原则下继 承人 以积极遗产 的实 际价值承担有 限清偿责任的原理 ,以各个继承人所取得 的积极 遗产 的价 值在积极遗产总体价值 中所 占的 比例来确定各个继 承人 以其 自由财产所 应承担 的清偿责任 。 五 、被继承人生前债务清偿的责任主体 的确定 在被继承人生前债务清偿中争论 较多的另一个 问题是债务 清偿责任 正 当主体的确定。债权人一般是基于对继承人 占有和管理积极 遗产的法 律推定或者继承人 占有积极 遗产的客 观事实 ,将继承人作为被告 提起 诉 讼。从 讼法的角度而言 , 凡是��

父债子还相关的法律规定(3篇)

父债子还相关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父债子还”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一种观念,即子女有义务偿还父母生前所欠的债务。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完善,这一观念在现代社会中是否仍然适用,以及其适用的范围和条件,都成为了法律研究和实践中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探讨我国现行法律中关于父债子还的相关规定,并对这些规定进行解析。

二、父债子还的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继承法》是我国关于继承的基本法律,其中涉及父债子还的规定如下:(1)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2)第三十四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是我国最新颁布的一部民事基本法,其中继承编也对父债子还进行了规定:(1)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2)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第五十六条: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

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2)第五十七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时间、效力及是否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不影响放弃继承的效力。

三、父债子还的解析1.父债子还的法律适用范围(1)继承法第三十三条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的父债子还,是指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这意味着,只有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继承人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2)继承法第三十四条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规定的父债子还,是指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论多个继承人对被继承人之债务的责任定性

论多个继承人对被继承人之债务的责任定性
2 0 1 3年 1 2月
西南科技大学学报 : 哲学社会科学版
J o u na r l o f S o u t h w e s t Un i v e r s i t y o f S c i e n c e a n d T e c h n o l o g y
De c . 2 01 3 Vo l _ 3 0 No . 6
c o n s i d e r e d .I t s h o u l d b e c o n i f r m e d t h a t t h e r e i s a c o — o w n e r s h i p w h i c h n a t u r e i s j o i n t o w n e r s h i p .B e f o r e t h e d i v i s i o n o f t h e i n h e r i t a n c e , t h e s u c c e s s o r s u n d e a a k e j o i n t l i a b i l i t y ; a n d a f t e r t h e d i v i s i o n o f t h e i n h e r -
第3 0卷
第 6期
论 多个继 承 人 对 被继 承 人之债 务 的责 任 定性
米会 娟
( 华 东政法 大学研 究生院
上 海长宁 2 0 0 0 4 2 )
【 摘要】 在有多个继承人的情况下, 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未分割这段时间内遗产的归属问题值得思考, 应认为各继
承人之 间产生共有关系 , 且该共有 的性质为共 同共有 。遗产未分割前 , 各继承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 遗产分割后 , 共 有关系解体 , 各继承人对外承担按份责任 , 但该 按份 责任 的承担应是均衡 的 , 而不 应有特殊 的限制 , 由此考 量《 继 承

继承案件法律关系梳理(3篇)

继承案件法律关系梳理(3篇)

第1篇一、引言继承案件是指因遗产继承引发的纠纷,涉及法律关系复杂。

在处理继承案件时,准确梳理法律关系对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继承案件的基本概念、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以及法律关系内容等方面进行梳理,以期为继承案件的处理提供参考。

二、继承案件的基本概念1. 继承: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其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继承人的法律行为。

2. 继承案件:继承案件是指因遗产继承引发的纠纷,包括继承权确认、遗产分配、遗产管理等。

三、继承案件法律关系主体1. 继承人:继承人是指依法享有继承权的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1)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继承权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2)遗嘱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是指依照遗嘱规定享有继承权的人。

2. 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是指已经死亡的自然人,其遗产将依法转移给继承人。

3. 继承纠纷当事人:继承纠纷当事人是指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包括继承人、被继承人、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等。

四、继承案件法律关系客体1. 遗产:遗产是指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不动产、动产和债权等。

2. 继承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享有的取得遗产的权利。

3. 继承义务:继承义务是指继承人依法承担的义务,如支付被继承人债务、维护遗产权益等。

五、继承案件法律关系内容1. 继承权确认法律关系:继承权确认法律关系是指继承人之间因继承权而产生的关系。

主要包括:(1)法定继承人之间的继承权确认法律关系;(2)遗嘱继承人之间的继承权确认法律关系;(3)法定继承人与遗嘱继承人之间的继承权确认法律关系。

2. 遗产分配法律关系:遗产分配法律关系是指继承人之间因遗产分配而产生的关系。

主要包括:(1)法定继承人之间的遗产分配法律关系;(2)遗嘱继承人之间的遗产分配法律关系;(3)法定继承人与遗嘱继承人之间的遗产分配法律关系。

3. 遗产管理法律关系:遗产管理法律关系是指继承人之间因遗产管理而产生的关系。

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二、主旨:本条规定了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原则。

三、条文释义:被继承人的遗产,即有积极遗产,也有消极遗产。

积极遗产,是指被继承人生前所有的个人财产和其他可以继承的财产权益。

消极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所遗留的债务和其他应履行的财产义务。

继承人在继承被继承人的积极遗产的同时,也要对被继承人的消极遗产负清偿责任。

继承人接受继承,是其承担清偿被继承人消极遗产的必要前提条件。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便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继承人在清偿被继承人的消极遗产时,只能以被继承人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即继承人承担清偿被继承人的消极遗产的责任范围,采取的是以其所接受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的原则。

这种原则称为限定的继承原则。

对超出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消极遗产,继承人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继承人自愿全部偿还的,不在此限。

清偿被继承人的消极遗产时,不得取消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的必要的遗产份额。

如果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清偿债务,也应为其保留适当遗产,然后再按本条和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清偿债务。

在确定被继承人债务时,应当将被继承人个人所欠债务同家庭共同债务、被继承人的债务同继承开始时因殡葬被继承人所生之债相区别。

在清偿被继承人的消极遗产时,税款应优先于其他债务清偿。

典型案例:栾××、胜×诉李甲、韩××继承、财产分割纠纷案原告栾××与二被告系儿媳翁婆关系。

被继承人李乙系被告李甲、韩××次子,于1985年10月父子分家析产,李乙分得房屋1处3.5间,但载明:二被告住房产份1.5间。

被继承人债务有哪些,如何清偿被继承人债务

被继承人债务有哪些,如何清偿被继承人债务

被继承人债务有哪些,如何清偿被继承人债务被继承人的债务主要包括: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1、当只有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从原则上讲,应当依照继承人各自所得的遗产份额,按照比例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热门城市:枣庄律师镇江律师开封律师定西律师常州律师河北律师中山律师淮南律师海东律师鸡西律师有的公民在死亡的时候,除了给继承人留下了遗产,同时也是遗留的有一些债务的。

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被继承人债务都包括了哪些呢?而此时,被继承人的债务又该怎么清偿?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被继承人债务有哪些被继承人的债务主要包括这样几类: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而承担的补偿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

6、其他属于被继承人个人的债务,如合伙债务各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债务,被继承人承担的保证债务等。

二、被继承人的债务怎么清偿?1、当只有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从原则上讲,应当依照继承人各自所得的遗产份额,按照比例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即多得者多还,少得者少还。

当然这种清偿仍必须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也就是说继承人最多清偿数额不超过他的继承所得。

2、如果几个遗产接受者中既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时,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继承到的遗产清偿债务,如其所得遗产不足以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3、如果只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应当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三、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方式有哪些?司法实践当中,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有两种方式:(1)先行清算与清偿,然后分割遗产。

依照此种清偿方式,共同继承人首先从遗产中清算出遗产债务,并将清算出的相当于遗产债务数额的遗产交付给债权人,然后在遗产有剩余的情况下,继承人可根据各自应继承的份额,分配剩余遗产。

民法典192条内容

民法典192条内容

民法典192条内容
民法典第192条规定了财产继承中的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责任。

根据该条款,
被继承人的债务应当由其继承人按照继承份额承担。

这意味着继承人在继承财产的同时,也要承担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债务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的责任是有限的,仅限于被继承人遗产的范围。


就是说,继承人只需用被继承人遗产中的财产来清偿债务,不必动用自己的财产。

当被继承人的债务超过了遗产的价值时,继承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遗产进行破产清算,以清偿债务。

另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在受到继承时有权放弃继承。

如果继承人在
接受继承后发现被继承人的债务超过了遗产,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不愿意承担债务责任,可以向法院申请放弃继承。

放弃继承意味着继承人将不再享有被继承人的财产,同时也不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总而言之,民法典第192条规定了财产继承中的债务清偿责任。

作为继承人,
按照继承份额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是法律的要求。

然而,继承人的责任是有限的,仅限于被继承人遗产的范围。

如果继承人无法清偿全部债务或不愿意承担债务责任,可以选择放弃继承。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继承人的权益,同时维护债权人的利益。

父亲欠债儿子是否需要偿还

父亲欠债儿子是否需要偿还

父亲欠债儿子是否需要偿还父债并不是子来还。

法律关于人死后债务偿还的规定是,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关于父债是否子来还的问题,下面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父债是否子来还1、父债不是一定子来还,因为父母欠债子女一般是没有义务还,父母欠下的债由父母双方自己承担偿还责任。

但是若是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按照继承的相关规定,子女就要承担债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债务人失踪怎么办1、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延长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时开始计算。

同时《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2、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

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后根据《民法典》第四十二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父债子还”是我国流传已久的传统观念,父辈生前欠下的债务由他们的子女代为偿还,这样的处理方式看上去似乎并没有什么问题,但在法律上这种说法并不绝对。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最高院是怎么规定的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最高院是怎么规定的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最高院是怎定的一、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最高院是怎么规定的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最高院规定会把债务的主要责任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承担。

法律上把前者定性为被继承人个人债务,简称为被继承人债务,后者则为家庭共同债务。

这两种债务清偿的根据和方式是不同的。

1.以接受继承为前提的原则。

继承人只有在接受继承时,才依法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这是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

2.限定继承原则。

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应以其取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可以不予偿还。

3.保留必留份原则。

如果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即使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当为其保留适当的遗产。

这是养老育幼原则的体现,也是保障人权的必然要求。

4.连带责任原则。

虽然我国继承法没有规定各继承人对遗产债务承担何种责任,但由于遗产在分割之前属于各继承人共同所有,所以,每个继承人应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有序清偿原则。

这一原则体现在两个方面:(1)在多种取得遗产的方式并存的情况下,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受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清偿。

(2)在多种被继承人债务并存的情况下,应按一定顺序清偿。

首先清偿具有优先权的债权,比如工人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用遗产进行了担保的债权等;然后才能清偿普通债权。

二、如何确定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1、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的范围。

被继承人的债务是指被继承人个人生前依法应该缴纳的税款、罚金以及应由他个人偿还的合法的财产性债务。

主要包括这样几类:(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

2、确定被继承人的债务应注意的问题。

(1)应区别被继承人的债务与其家庭共同债务。

家庭共同债务是指为了家庭成员共同利益而形成的债务,这种债务应由家庭的共有财产来清偿,不能以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全部清偿。

债务继承财产是如何规定的?

债务继承财产是如何规定的?

债务继承财产是如何规定的?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作为被执行的公民死亡后以其遗产清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应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在我国公民死亡之后,需要继承的不仅仅有财产还有其生前的债务,很多继承人对于债务的继承非常有异议,认为不是自己的举债,就没有偿还的义务,那么,在我国债务继承财产是如何规定的?小编结合我国最新的法律法规为大家解答如下:一、被继承人债务,是指被继承人生前个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所欠下的债务。

主要包括这样几类: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而承担的补偿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

6、其他属于被继承人个人的债务,如合伙债务各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债务,被继承人承担的保证债务等。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如果被继承人遗留有债务,继承人应当先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然后再分割遗产。

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被继承人中有的是为了个人生产或生活需要而欠了债务,也有的为了家庭的生产或生活的需要而欠下了债务。

这两种债务,即死者个人债务和家庭共同债务,往往不易划分。

因此,必须将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和家庭共同债务共分开来。

二、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的原则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继承人接受继承,应当承受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

也就是说,继承人表示接受继承,就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如果继承人放弃了遗产继承,则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没有清偿责任。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应遵循以下原则:1、限定继承的原则。

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遗嘱中的负债

遗嘱中的负债

遗嘱中的负债遗嘱是指个人在生前根据法律规定,根据自己的意愿对财产进行处分并将其遗留给他人的行为。

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是保障遗产分配合理公平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编制遗嘱时,往往会遇到一个棘手的问题,那就是遗嘱中的负债。

本文将就遗嘱中负债的相关问题进行论述。

一、遗嘱中的负债概述遗嘱中的负债是指遗嘱人在生前所欠的债务。

遗嘱人生前所欠的债务属于遗产的一部分,作为遗产的组成部分应当由遗嘱人遗留给继承人承担,遗产的接受人在继承遗产时也要承担遗嘱人留下的债务责任。

二、遗嘱中负债的核实与履行1. 核实遗嘱中应当清楚地列明债务的性质、金额以及债权人,以便于继承人在确认遗产分配后能够及时履行这些债务。

遗嘱人在编制遗嘱时,有责任将所有已知的债务以及可能存在的债务都列明,避免出现遗漏或遗忘的情况。

2. 继承人对负债的承担遗嘱中的负债应由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份额进行承担。

继承人在接受遗产时,除了享有遗产的权益外,也要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

在继承人拒绝继承或无人继承的情况下,遗产应当用于清偿债务,剩余部分依法处理。

三、遗嘱中负债的处理方式1. 主动清偿债务遗嘱人在编制遗嘱时,可以要求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之前先清偿债务。

这种方式可以有效地确保债务得到及时偿还,减少对继承人的负担。

继承人在遗产分配前,应主动与债权人协商,寻求解决债务的途径。

2. 债权人直接向继承人追偿在遗嘱人去世后,债权人可以直接向继承人追偿。

债权人有权依法请求继承遗产的继承人承担遗嘱人留下的债务责任。

继承人在接到债权人的要求时,应积极协商解决债务问题,确保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3. 分割遗产时清偿债务遗嘱人编制遗嘱时,可以规定遗产的分割顺序,先清偿债务后分配。

这种方式可以确保遗产的有序分配,同时避免因继承人无力清偿债务导致的纠纷。

四、遗嘱中负债的法律保障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人对负债的清偿有法律保障。

继承人承担遗嘱中负债的义务是法律规定的,遗嘱人在编制遗嘱时可以规定负债的处理方式,以保证债务得到妥善解决。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遗产分割的债务清偿由谁承担
遗产分割问题虽然是一个很敏感的话题,但是还是要具体的分割清楚。

特别是涉及到分割后清偿的问题。

这就成了很多矛盾纠纷的导火索。

这时候我们就要秉承公平公正的分配原则。

今天的就带你详细了解遗产分割的债务清偿由谁承担这个法律问题。

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遗产分割的债务清偿由谁承担
《》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但并没有明确指出遗产的分割继承和清偿债务的先后,若是在遗产被分割继承前清偿债务,则不存在顺序问题;若是在遗产被分割继承后,人才得知债务人(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则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对债务负有连带清偿义务。

如果既有法定继承又有和的,在分割财产后,尚未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应当清偿的债务和缴纳被继承人生前应当缴纳的税款,首先应当由法定继承人按照其所继承遗产的比例清偿债务。

如果法定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则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照其所继承和所受遗赠财产的比例清偿债务。

究其原因,因为遗嘱继承和受遗赠体现了被继承人的意志,而在民法中,意思自治应当被尊重,所以应当首先由法定继承人清偿债务。

一般来说,法定继承人的为:
(一)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
(二)被继承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也就是说,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在时,有第二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

此外如果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
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二、清偿遗产分割债务的原则
遗产分割债务应遵循下列原则:一是以接受继承为前提的原则。

继承人只有在接受继承时,才依法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这是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二是限定继承原则。

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应以其取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可以不予偿还。

三是保留必留份原则。

如果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即使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当为其保留适当的遗产。

这是养老育幼原则的体现,也是保障人权的必然要求。

四是原则。

虽然我国继承法没有规定各继承人对遗产债务承担何种责任,但由于遗产在分割之前属于各继承人共同所有,所以,每个继承人应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是有序清偿原则。

这一原则体现在两个方面:(1)在多种取得遗产的方式并存的情况下,处理的方法是第一步: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第二步:如果不足清偿时,再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第三步:如果只
有遗嘱继承和受遗赠的,那么就只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清偿。

(2)在多种被继承人债务并存的情况下,应按一定顺序清偿。

方法是:第一步清偿具有优先权的债权,比如工人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用遗产进行了担保的债权等;第二步然后清偿普通债权。

三、如何确定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
被继承人债务,是指被继承人生前个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所欠下的债务。

主要包括这样几类:
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因而承担的补偿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

6、其他属于被继承人个人的债务,如合伙债务各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债务,被继承人承担的保证债务等。

只有恰当的处理好遗产分割的问题,才能避免彼此双方之间财产或的纠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