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标本接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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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病理科规章制度

医院病理科规章制度

病理标本签收、巨检工作制度1、接收标本时必须进行严格的查对签收制度,如申请单与标本不符合、申请单重要项目填写不全或漏填、标本袋(瓶)未写名字或只有标本没有申请单等,一律退回或暂不取材;接收活检小标本时,应仔细查对容器内有无组织块,如无组织块,拒绝签收。

2、送检标本应采用10%中性(缓冲)福尔马林液固定(特别要求者除外)。

如果送检标本内未放置固定液,接收者应及时加入固定液并在申请单上注明。

严重自溶、腐败、干涸的标本,拒绝退回。

3、标本由固定人员签收,或由当日巨检医师或记录者签收,并及时进行编号登记。

4、巨检时,每一例标本应在巨检前再进行一次检对,先登记、编号再取材,记录者应对申请单上的各项内容逐一加以叙述。

5、巨检时一人取材,一人记录,记录人员由技术员承担。

6、巨检由经过培训的病理医师严格按照《病理诊断与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描述和取材,复杂的标本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巨检,阅片医师均应亲自巨检。

7、每例标本取完毕后,应尽量作出肉眼诊断(印象),并签署巨检者及记录者姓名、日期,以便查对。

8、在每一标本巨检完毕后,必须冲洗刀剪等用具,以免互相污染。

全部巨检完成后,必须整理台面,清洁用具,并将剩余标本按次序排好放入标本贮藏桶或柜中,以便复查。

9、剩余标本应保存3周以上,医院由专人与病理科正式工作人员当面交接后签字提取,统一按医疗废弃物送相应机构处理。

诊断不明确或有其他问题者,应暂时保留。

有价值的标本,应作妥善处理后保存。

10、切取的全部标本连同登记的组织块数,送交技术室,当面与技术员清点交接并签收。

病理标本送检须知1、送检标本应采用10%中性(缓冲)福尔马林液固定(特别要求者除外),送检袋上或瓶上必须注明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及科室。

2、固定液量至少应为标本体积的4-5倍,大的实体标本应剖开,空腔脏器如胃肠等应剪开后展平固定,以便取材前标本得以充分固定。

3、病理送检标本应为手术标本的全部。

未经病理科同意,不得将主要病灶剜出或一份标本分送多处作病理检查。

病理科标本接收与处理制度

病理科标本接收与处理制度

病理科标本接收与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病理科标本的接收与处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病理诊断结果质量,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病理科的工作人员,包含医务人员和技术人员。

第二章标本送检第三条:标本送检应依照病理申请单的要求进行。

第四条:送检标本应包含病理申请单、标本容器和相关资料(病例摘要、影像资料等)。

第五条:接收标本人员应认真检查申请单上的信息,确保无误。

第六条:标本送检前应查询并确认患者信息正确无误。

第七条:接收标本人员应填写标本接收登记表,并确保登记信息准确完整。

第三章标本验收第八条:接收标本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本验收工作。

第九条:接收标本人员应依照标本的种类和性质进行妥当处理和储存。

第十条:标本储存箱应有充分的数量,并标注标本种类和日期。

第十一条:接收标本人员应对标本进行必需的检查,确保标本完整无损。

第十二条:标本送检不合格(如标签不清楚、漏送资料等)应及时返还申请医生,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四章标本处理第十三条:病理科标本处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第十四条:对于常规病理标本,应及时进行脱水、固定、包埋等处理。

第十五条:对于特殊病理标本,应依据标本的性质、体积等特点,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

第十六条:标本处理时应注意安全,确保操作人员和标本安全。

第十七条:标本处理完毕后,应进行相应记录,并及时交给病理技术人员进行后续操作。

第五章病理结果报告第十八条:病理结果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第十九条:病理技术人员应依照标本处理记录进行切片和染色。

第二十条:病理结果报告应准确、完整、清楚。

第二十一条:病理结果报告应及时打印、签发,并送交相关科室。

第二十二条:病理结果报告应依照规定程序进行保密,确保病人隐私不被泄露。

第六章异常情况处理第二十三条:对于显现标本损坏、丢失等情况,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进行相应调查和记录。

第二十四条:对于病理结果显现异常、有争议的情况,应及时汇报并帮助相关部门进行复核和解决。

病理标本采集运送接收取材保存制度

病理标本采集运送接收取材保存制度

病理标本采集运送接收取材保存制度为规范病理标本的采集、运送、接收、取材和保存工作,确保病理诊断的准确性和医疗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1 病理标本采集、运送、接收、取材、保存工作应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安全性的原则。

1.2 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科室的病理标本采集、运送、接收、取材和保存工作。

1.3 病理标本包括手术前活检、手术中取样冰冻组织、手术后切除组织以及穿刺、脱落细胞学标本等。

二、病理标本采集2.1 采集标本时,应避免使用有齿镊或钳夹取,避免挤压,以免发生变形。

手术标本送检前不得自行剖取,应保持原形全部送检。

2.2 标本应置于敞口容器内,固定液不少于标本体积的710倍,标本从离体到固定的时间不宜超过半小时。

2.3 冰冻切片的手术标本应保持新鲜,不得加用固定液或用含水溶液清洗,以免影响制片和诊断。

2.4 痰液细胞学检查的标本必须新鲜,从呼吸道深部咯出。

咯痰前先漱口,痰中不应含食物碎渣和唾液,一般连续送检三天。

2.5 胸、腹水等体液细胞学检查应保持标本新鲜、及时送检。

三、病理标本运送3.1 临床各科室及门诊应安排人员负责标本的清点、查对、登记、运送(不允许让病人或其家属送标本),并与病理科值班人员交接核对,并在专设的标本登记本上签收。

3.2 手术室标本(含门诊小手术室):由手术室工作人员根据医师开出的病理会诊单负责清点、查对登记、运送;病理科值班人员签收。

3.3 病理科验收各种标本时,应检查以下项目:(1)核对检验申请单填写是否完整;(2)核对检验项目是否清楚;(3)查验标本的唯一性标识、类型、采集日期及时间;(4)标本量是否满足检验用量;(5)标本的收集容器是否正确、有无破损。

3.4 若出现以下不合要求的情况,应拒收标本,登记并告知客户:(1)申请单标识不清、信息不全的标本;(2)无检验项目或检验项目不清楚的标本;(3)非本实验室检验项目的标本;(4)采血量不足检验需要量的标本;(5)严重溶血及脂血等影响检测结果的标本;(6)收集容器不正确或有破损的标本;(7)检验项目与标本类型不符的标本;(8)外部有严重污染的标本。

手术部(室)病理标本管理及交接制度

手术部(室)病理标本管理及交接制度

手术部(室)病理标本管理及交接制度(1)手术室病理标本管理1)取下病理标本,术后由洗手护士交给主管医师,没有洗手护士则由巡回护士保管,术后交给主管医师。

2)病房医师自备病理单。

10%甲醛溶液及病理袋由手术室准备。

3)术中如需送冷冻,由巡回护士在术中冷冻本登记后送往病理科。

4)术中病理报告由病理科医师或专管人员送回或取回,结果以病理报告为准。

5)当日下午由主管人员逐个查对病理标本,病理单、病理登记本、病理袋上的标识是否相符,如有异议和主管医师取得联系。

6)主管人员核对后在病理登记本上确认并签字及时送至病理科,并和病理科医师核对后在病理本上签字。

7)不送病理的标本,专设一容器,由专管人员回收后统一处理,特异性感染的标本,取下后立即送出手术室统一处理。

(2)手术室病理标本交接制度1)行术中冷冻的病理交接①术者与器械护士、巡回护士共同核对患者,送检病理标本的部位、名称及个数。

②巡回护士将病理放入病理袋内,并填写病理袋,注明科室、患者姓名、住院号、部位、手术间,并签全名。

③巡回护士填写术中冷冻登记本,由专管人员将病理袋及登记本,一并送病理科交于病理科接受,并在冷冻登记本上签字。

④由专管人员接到病理科通知后将术中冷冻结果回报单取回并送入手术间。

⑤巡回护士核对好术中冷冻回报单,并让术者亲自过目后,存放病历内保存。

2)器械护士与术者行术后的病理交接①术中取下的病理:器械护士负责保管大病理,其他小病理交于巡回护士保管,由巡回护士装病理袋内,填写患者姓名及病理的名称。

②手术结束后,巡回护士将术中暂保管的小标本交给器械护士,器械护士核对无误后连同手术台上的大病理一起交给医师,并在手术护理记录单背面注明病理数目,并由医师签字。

③交接时注意交清病理的数目、病理袋内的标本。

3)巡回护士与术者进行的病理交接(用于无器械护士的各科手术)①术中由术者负责保管病理。

②术后巡回护士提示术者送术后病理。

③巡回护士与术者交清病理后,在护理记录单背面注明术后病理已交接,并且术者签字。

医院病理室接收标本制度

医院病理室接收标本制度

医院病理室接收标本制度1. 引言病理学是临床医学中的一门重要学科,通过分析组织和细胞的变化来诊断和治疗疾病。

病理标本是临床病人进行疾病诊断和治疗的基础,因此,医院病理室接收标本的制度十分重要。

本文旨在介绍医院病理室接收标本的相关制度,确保标本的准确性、安全性和保密性。

2. 接收标本的范围和内容医院病理室接收的标本包括组织标本、细胞标本和液体标本。

组织标本通常是通过手术获取的,包括活组织切片、固定组织切片和冰冻切片。

细胞标本包括涂片和细针穿刺标本,用于细胞学检查。

液体标本则包括不同类型的体液,如血液、腹水和尿液等。

3. 标本接收的程序和流程3.1 标本登记和接收医院病理室接收标本前,需要在病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标本登记。

医院病理室的工作人员会对送检标本进行全面的登记,包括标本来源、病人的基本信息、送检医生和送检日期等。

同时,还需要对标本进行标识,避免混淆和交叉感染的发生。

3.2 标本处理和保存接收标本后,病理技术人员会对标本进行处理和保存。

对于组织标本,首先需要进行固定,以保持组织形态的完整性。

之后,将组织标本进行切片,利用石蜡包埋技术,制作病理切片。

细胞标本则需要进行染色和显微镜下观察。

标本处理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操作规范和安全措施,确保标本的质量和可评估性。

3.3 标本信息管理和记录医院病理室在接收标本后,需要及时录入相关标本信息,包括标本编号、标本类型、送检医生等。

同时,还需要记录标本处理和保存的过程,以及结果的评估和诊断。

这些信息有助于临床医生了解病情,并为病人的治疗提供依据。

4. 标本质量控制为确保标本的质量和可靠性,医院病理室需要进行标本质量控制。

具体的控制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标本采集:医院病理室需要与临床科室密切合作,制定标本采集的规范和流程,确保标本的采集质量。

- 标本保存:医院病理室需要建立标本保存的制度,确保标本在保存过程中不受损坏和污染。

- 标本传递:医院病理室需要建立标本传递的制度,确保标本能够及时、安全地传递到病理室。

医院病理标本收发及处理制度

医院病理标本收发及处理制度

医院病理标本收发及处理制度
(一)申请单必须与标本同时送达,不接受口头申请的标本。

接收标本时,应与送检人员共同核对申请单位、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或住院号、标本与申请单连号、标本数量标记、固定液情况及申请医师姓名。

(二)病理取材医师取材之前应与接收人员核对标本与申请单是否相符。

(三)取材时,应与记录人员核对每一例患者姓名及标本病理号。

(四)取材后,须详细查对组织块数并与技师交接。

有要求特殊处理的标本,应在取材单上注明或当面向值班技师说明。

(五)病理标本组织包埋完成后,必须清点蜡块数量,并与取材单核对。

如不同人员分别担任组织块包埋和切片工作,应对蜡块进行交接。

(六)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符合质量要求的切片应由技术员送交诊断医师。

(七)病理医师阅片时,应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既往病理诊断等。

有问题及时与技术人员或临床医师联系。

(八)签发报告时,再次查对患者姓名、科室、病区以及诊断内容。

(九)病理报告送达相应科室后,由收取人员签收确认,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如期发出报告,应与临床或患者说明原因,并确定发送报
告时间。

(十)送检单、病理切片及蜡块归档时,应由资料员登记签收。

(十一)填写日常工作记录,交接双方签字,并保存备查。

病理标本采集运送接收取材保存制度

病理标本采集运送接收取材保存制度

病理标本采集运送接收取材保存制度1、病理标本采集制度(1)患者信息的获取:病理标本采集前,应先获取患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等。

(2)选择采集部位:根据医生的诊断意见和检查结果,选择采集标本的部位和数量。

(3)采集标本方法:根据采集部位不同,采集方法也会有所区别,比如常见的外科手术切除标本、内镜活检标本等。

在采集过程中,要遵守无菌操作原则,减少交叉感染的发生。

(4)固定处理:采集完毕的标本应立即进行固定处理,避免标本变性和细胞结构改变。

固定后的标本应存储在适当的条件下,以保证质量。

2、病理标本运送制度(1)标本存放容器的选择:标本运送前,应选择适当的容器将标本固定处理完毕后,存放于其中。

应选择不锈钢或塑料制成的容器,避免标本因容器材料的原因而破坏。

在容器内应贴上标签,标注患者姓名、采集时间和采集部位等信息。

(2)运输方式的选择:标本运输前,应根据标本的类型、数量和质量敏感性等因素,选择适宜的运输方式。

如气体或液体标本应密闭、避免振动,固体或脆性标本应防水、防震、避免挤压。

(3)运输条件的控制:标本运输过程中会受到各种有害因素的影响,如温度、湿度、偏振、紫外线等,应尽可能控制这些因素的影响,以保证标本的稳定性和质量。

3、病理标本接收制度(1)接收标本的检查:标本送至病理科后,接收人员应对标本及送样单进行仔细的检查,确认标本是依据规范采集的,并核对采集信息、接收时间等信息。

(2)标本的处理:接收人员应按照规范要求及时处理标本,如进行手术切片,放入蜡块中固定等。

同时,要对任务进行及时安排,确保标本的及时处理,避免延误任务。

(3)标本相关资料的记录:接收人员需要做好标本信息整理与记录工作,如在系统中建立新建任务、记录病人信息、采样信息等。

此外,还需要做好标本的留样、退样、销毁的相关记录。

病理科标本接收与交接制度

病理科标本接收与交接制度

病理科标本接收与交接制度1. 背景和目的为了确保医院病理科标本接收与交接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标本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减少潜在的错误和风险,特订立本制度,以规范标本的接收、交接和处理流程,保障病理诊断的准确性和优质服务。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科室和病理科工作人员。

3. 定义和缩写• 3.1 病理科:指医院的病理科室,重要负责病理标本的检查和诊断工作。

• 3.2 标本交接:指病理科之间或病理科与其他科室之间进行标本的转交和沟通。

• 3.3 标本接收:指病理科接收来自其他科室或外院的标本,并进行登记和处理的过程。

• 3.4 标本送修:指标本需要外送给其他医疗机构或专业试验室进行进一步检查和诊断。

4. 标本接收4.1 接收准备• 4.1.1 标本接收工作人员应每天依照值班表布置,按时到岗,并做好个人卫生和穿着工作服。

4.2 标本接收流程• 4.2.1 接收工作人员依照接收标本的种类(外科手术标本、活检标本、尸检标本等)分别设置接收台/柜,并依照编号排放相应的标本架。

• 4.2.2 接收工作人员在接收标本前,应确认标本送达的科室、送检原因、送检医生和标本的数量和质量是否与送检单全都。

• 4.2.3 接收工作人员应及时登记标本的相关信息,包含标原来源科室、标本类型、送检医生、送检原因、送检时间等,并发放登记号码并告知标本送检人员。

• 4.2.4 接收工作人员应及时对标本外观进行检查,如发现标本容器破损、标本液泄漏或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送检科室并记录。

• 4.2.5 接收工作人员应依照相应的标本储存要求,将标本放入标本架中,并妥当保管,防止交叉污染和标本丢失。

4.3 标本交接4.3.1 病理科与其他科室之间的交接• 4.3.1.1 其他科室应依照病理科要求的标本接收时间和方式,将标本送至病理科,同时填写相应的送检单。

• 4.3.1.2 病理科接收标本后应核对送检单上的信息与实际标本全都性,并填写相应的接收记录。

医院手术后病理标本病理学检查制度及流程

医院手术后病理标本病理学检查制度及流程

医院手术后病理标本病理学检查制度及流程一、制度建立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手术后病理标本病理学检查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规范操作流程,确保手术后病理标本的及时、准确检查与诊断。

二、标本收集与记录1.手术室护士应在手术结束后尽快将手术标本交给病理科工作人员。

在交接时应有病理科工作人员签收,并记载标本收取的时间、数量等相关信息。

三、标本保存与运送1.病理科负责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标本保存。

不同类型的标本有不同的保存方式,如固定液保存、冷冻保存等。

在保存过程中,应避免标本污染、变形等情况的发生。

2.运送标本前,病理科人员应将标本进行二次包装,确保标本的完整性,并在外包装上标注有关信息,如送检时间、病患姓名等。

四、病理学检查1.病理学检查包括常规病理学检查和特殊病理学检查。

常规病理学检查主要进行组织样本的多层次、形态学、组织学等方面的检查,特殊病理学检查则根据需要进行进一步检查,如免疫组织化学、电子显微镜等。

2.病理学医师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检查方法,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病理学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应认真、细致地记录有关观察结果和诊断意见。

五、报告编写与审核1.病理学医师应将病理学检查结果编写成病理报告,并及时报告给申请单位。

2.病理报告应包括标本信息、病理学检查结果、诊断意见等内容。

报告编写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病理报告应经过主治医师审阅,并确保医生与病理学医师形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报告给患者及相关部门。

六、病理报告归档与追溯1.病理报告应进行归档保存,确保报告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在保存过程中,应依据相关规范,规定病理报告的保存期限和处理方式。

3.在需要追溯病理报告时,应根据需求找到相应的病理报告,并确保报告的准确无误。

以上便是医院手术后病理标本病理学检查制度及流程的基本内容。

医院应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相关细节,并确保操作流程的严密性和规范性,以提高病理学检查的质量和效率。

病理学标本管理制度

病理学标本管理制度

病理学标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病理学标本的质量和安全管理,维护患者的切实利益,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病理科的标本管理工作。

第三条病理学标本包含手术标本、冰冻切片标本、细胞学标本等。

第四条标本管理应贯彻质量第一原则,确保标本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二章标本手记与接收第五条医务人员应依照规定的标本手记操作流程,正确手记患者标本并填写相关登记记录。

第六条全部病理标本应在手记后立刻送往病理科,确保标本的及时接收。

第七条接收标本的病理科医务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接收标本的医务人员应核对标本信息,确保与登记记录全都,并及时进行登记。

第九条对于容易变质的标本,应在接收后立刻进行处理或冷藏保管,确保其质量不受影响。

第三章标本处理与保管第十条标本在病理科应有专用的工作台、显微镜等设备,保证标本的正确处理。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应依照标本类型和性质,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固定、切片等。

第十二条全部标本应妥当保管,并依照规定的方法进行标识和分类。

第十三条标本处理过程中应注意防止交叉感染和误操作,确保标本安全。

第十四条高危标本(如HIV、乙肝病毒感染标本等)应单独处理,进行特殊的防护措施和管理。

第四章标本分发与借阅第十五条标本分发应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标本的安全和准确性。

第十六条标本分发应记录分发人员、接收人员及时间,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第十七条分发的标本应妥当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相关信息,确保标本的完整和真实性。

第十八条标本的借阅需出具书面申请,并获患病理科主任的批准。

第十九条借阅标本应经过授权人员的监督和引导,确保标本的安全和返还。

第二十条标本借阅期限一般不超出30天,过期需重新申请并获得批准。

第二十一条对于借阅的标本,借阅人应依照规定的时间归还,并进行对账。

第五章标本销毁与存档第二十二条标本的销毁需经过程序审批,并由专人进行操作。

第二十三条标本销毁应有明确的记录和登记,并保存相应的销毁证明。

病理标本接收与管理制度

病理标本接收与管理制度

病理标本接收与管理制度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院病理标本的接收与管理工作,确保病理标本的准确接收、妥当保管和有效利用,提高病理学诊断的准确性和效率,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医疗质量。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与病理标本接收与管理相关的科室和人员。

3. 定义•病理标本:指疾病发生、发展过程中患者体内发生病理变动的组织或其他相关样本,包含活体切片、固定组织、细胞物质等。

•送检医师:指病理标本的供应者,可能是临床医生、外科医生等。

•病理科:指医院内负责接收、处理和鉴定病理标本的科室。

4. 流程与要求1.送检申请:送检医师供应准确完整的送检申请单,包含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摘要、临床诊断、送检部位、申请项目等内容。

2.标本手记:送检医师依照规范的操作流程进行标本手记,确保标本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标本包装:送检医师将手记好的标本妥当包装,防止标本变形、破损或交叉污染,并标注患者姓名、住院号、送检科室等信息。

4.标本接收:病理科接收标本时,应核对送检申请单与标本的全都性,确保送检信息准确无误。

5.标本登记:病理科将接收到的标本进行登记,包含标原来源、送检时间、接收人员等信息,并调配唯一的标本编号进行编号管理。

6.标本处理:病理科依据标本的性质和送检要求进行标本的处理,包含组织固定、石蜡包埋、切片制备等工作。

7.标本保管:病理科应依照标本的性质和保管要求,采取适当的方法和条件进行标本的保管,确保标本的质量和可追溯性。

8.标本分发:病理科依据临床需要,将标本分发给相应的技术人员进行鉴定和诊断,确保及时和准确的结果报告。

9.标本管理:病理科对接收到的标本进行信息管理,包含标本的查询、存档、销毁等工作,确保标本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5. 质量掌控1.标本质量掌控:病理科应定期进行标本质量评估,包含标本手记、处理、保管等环节的质量检查,确保标本的质量符合要求。

2.流程掌控:病理科应订立标本接收与管理的流程和操作规范,并定期进行流程和操作的评估和改进,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医院病理室接收标本制度

医院病理室接收标本制度

医院病理室接收标本制度第五医院医技管理制度--病理室接收标本制度(一)病理科应有专人验收普通活体组织病理学检查(常规活检)申请单和送检的标本。

(二)病理科验收人员必须:1、同时接受同一患者的申请单和标本。

2、认真核对每例申请单与送检标本及其标志(联号条或其他写明患者姓名、送检单位和送检日期等的标记)是否一致;对于送检的微小标本,必须认真核对送检容器内或滤纸上是否确有组织及其数量。

发现疑问时,应立即向送检方提出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情况。

3、认真检查标本的标志是否牢附于放置标本的容器上。

4.认真查阅申请单的各项目是否填写清楚,包括:①患者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送检单位(医院、科室)、床位、门诊号/住院号、送检日期、取材部位、标本数量等],②患者临床情况[病史(症状和体征)、化验/影象学检查结果、手术(包括内镜检查)所见、既往病理学检查情况(包括原病理号和诊断)和临床诊断等]。

5.在申请单上详细记录患者或患方有关人员的明确地址、邮编及电话号码,以便必要时进行联络,并有助于随访患者。

(三)验收标本人员不得对申请单中由临床医师填写的各项内容进行改动。

(四)下列情况的申请单和标本不予接收:1、申请单与相关标本未同时送达病理科;2、申请单中填写的内容与送检标本不符合;3、标本上无有关患者姓名、科室等标志;4、申请单内填写的字迹潦草不清;5、申请单中漏填重要项目;6、标本严重自溶、腐败、干涸等;7、标本过小,不能或难以制做切片;8、其他可能影响病理检查可行性和诊断准确性的情况。

病理科不能接收的申请单和标本一律当即退回,不予存放。

(五)、申请单和标本的编号、登记1、病理科验收人员应在已验收的申请单上注明验收日期并及时、准确编号(病理号),并逐项录入活检标本登记簿或计算机内。

严防病理号的错编、错登。

2、标本的病理号可按年编序,或连续性(不分年度)编序。

3、同一病例同一次的申请单、活检标本登记簿(包括计算机录入)、放置标本的容器、组织的石蜡包埋块(简称蜡块)及其切片等的病理号必须完全一致。

病理标本送检和接收制度

病理标本送检和接收制度

病理标本送检和接收制度
1.各类病理标本必须严格执行签收查对制度。

2.规范填写送检申请单,其中“姓名,住院号(就诊号),床号,手术部位,标本名称”不能缺项。

标本内容必须和申请单一致,标本和申请单同时送达病理科,由病理科工作人员签收,核对无误后签名。

3.标本袋(瓶)必须注明姓名,标本名称,不同部位标本做好标记或分袋存放。

标本需及时用标本固定液固定(特殊要求除外),以防止自溶,干涸,腐败。

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切取部分病灶留作它用,以免影响诊断。

4.手术中快速冷冻切片报告以口头报告及书面报双重形式执行。

口头报告在30分钟以内,电话报告达手术间,要求接听人员复述诊断。

书面报告及时达手术室后有值岗护士转交手术医生并签名。

病理标本采集、运送、接收、取材、保存制度

病理标本采集、运送、接收、取材、保存制度

病理标本采集、运送、接收、取材、保存制度第三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病理标本采集、运送、接收、取材、保存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病理标本运送流程,提高病理诊断质量,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等级医院评审及有关规范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病理标本包括手术前活检、手术中取样冰冻组织、手术后切除组织以及穿刺、脱落细胞学标本。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科室医务人员。

第二章病理标本采集第四条采取标本时,勿用有齿镊或钳夹取,勿挤压,以免发生变形。

手术标本送检前勿自行剖取,应保持原形全部送检。

必须剖取时,最好邀请病理医师在场;或在病理检查申请单中详细描述剖取前后情况。

临床科室对手术标本有特殊要求时(如照相等),应提前通知病理科,以免病理科取材时破坏其完整性。

第五条标本应置于敞口容器内,固定液不少于标本体积的7-10倍,标本从离体到固定的时间不宜超过半小时。

第六条冰冻切片的手术标本应保持新鲜,不得加用固定液或用含水溶液清洗,以免影响制片和诊断。

第七条痰液细胞学检查的标本必须新鲜,从呼吸道深部咯出。

咯痰前先漱口,痰中不应含食物碎渣和唾液,一般连续送检三天。

第八条胸、腹水等体液细胞学检查应保持标本新鲜、及时送检。

第九条宫颈刮/涂片及穿刺液应及时做成涂片送检。

第三章送检病理申请第十条病理申请单上各项内容均应逐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并由申请医师签名确认。

痰液细胞学检查、体液细胞学检查、涂片检查的申请单填写参照病理检查申请单的要求,并在“标本来源”一项中注明标本的类别:“痰”、“胸水”、“涂片”等。

第十一条凡需行术中冰冻病理检查者,临床医师应在手术前一天通知病理科,并与患者(或家属)签订《手术中冰冻切片快速病理检查知情同意书》。

第十二条冰冻标本申请单除填写病人一般情况外,还应填写影像学、同位素及腔镜检查等相关结果,并注明手术部位,重点部位应做标记或加以说明,同时注明手术科室医师所在的手术间及手术医师、巡回护士电话,以便病理科与手术医师取得联系。

病理标本管理制度

病理标本管理制度

病理标本管理制度1. 引言病理标本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内针对病理标本收集、存储、处理和使用等环节所制定的规范和流程。

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能够有效保障病理标本的完整性、可追溯性,提高病理诊断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病理标本收集2.1 预操作准备•确保手术室、病区等操作场所的清洁和消毒。

•配备必要的收集工具和器械。

如标本容器、手套等。

•获得患者的知情同意,并告知病理标本的用途和可能的风险。

2.2 标本采集操作•由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医务人员进行标本采集。

•标本采集过程中,注意避免与周围组织的污染和损伤。

•标本采集完成后,将标本放入标本容器中,并妥善封装。

2.3 标本传递和记录•在标本容器上正确标注患者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和病历号。

•填写标本的采集时间、采集部位等相关信息。

•将标本送至病理科实验室,并在书面或电子记录中记录标本的传递轨迹和时间。

3. 病理标本存储3.1 存储环境•根据标本的性质和要求,提供不同的存储条件。

如温度、湿度等。

•病理标本应存放在专用的冰箱或冷藏设备中,以确保标本的保存质量。

•存放标本的环境要保持清洁、整洁,防止交叉污染。

3.2 标本保存期限•根据病理标本的种类和用途,确定不同的保存期限。

如常规病理标本通常保存5年,特殊标本可延长保存期限。

•对于已完成诊断和治疗的病理标本,可以根据需要进行销毁处理。

4. 病理标本处理和分析4.1 标本处理•根据需要,对病理标本进行必要的处理,如切片、染色等。

•在处理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范,确保标本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处理后的标本要进行正确的标记和记录,便于后续的分析和诊断。

4.2 标本分析•根据临床需求和医生的要求,进行标本的分析和检测。

•分析过程中,要确保操作流程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以避免误诊或漏诊的发生。

•合理使用病理标本,遵循医学伦理原则,保护患者的隐私和权益。

5. 病理标本结果报告5.1 结果解读和报告•病理标本结果要由经验丰富、具备相应资质的病理学家进行解读和诊断。

病理标本签收与交接制度

病理标本签收与交接制度

病理标本签收与交接制度第一条病理科活检标本签收制度。

(1)凡送病理科活检的标本,必须由病理科工作人员查验合格后签名接收。

未经病理科工作人员签收的标本,如发生差错等,由临床科室负责清查与核对。

(2)验收人员要查对申请单上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检查序号、住院床号、科室是否与送检标本上相一致,以防止同名同姓不同物情况出现。

(3)查验申请单上标本的名称和件数必须与送检标本相符合。

(4)病理科工作人员经查验组织标本无误后,签名接收。

遇到标本送检与申请单不相符合情况,应主动及时与申请者和临床科室取得联系。

(5)病理科对如下情况,拒收送检标本:①申请单与相关标本未同时送到病理科。

②申请单上的姓名与标本上的姓名不相符合。

③申请单内填写内容与送检标本不符合。

④申请单内填写内容字迹潦草,无法辨认。

⑤申请单上的标本填写件数与送检标本的件数不相符合。

⑥申请单上没有送检医师签名。

⑦送检标本没有患者姓名、送检科室等标志。

⑧送检标本未经固定,严重自溶、腐败或干涸。

⑨标本过小,不能或难以制片。

第二条细胞学标本签收制度。

(1)凡送病理科检查的细胞学标本,必须由病理科工作人员查验合格后签名生效,未经验收的标本,如发生差错等,由临床科室负责清查与核对。

(2)验收人员要查对申请单上患者的姓名、检验序号、住院号、科室、玻片号等是否与送检标本上相一致。

(3)查验胸水、腹水、尿液是否新鲜,有无干涸,痰液有无干涸,玻片数目与申请单是否一致,若有不符,应与临床相关科室联系。

(4)病理科工作人员经查验细胞学标本合格后,签名接收。

遇到标本送检与申请单不相符合情况,应主动及时与申请者取得联系。

第三条冰冻切片签收交接制度。

(1)冰冻切片组织一经送至病理科,将实行严格的查对制度。

(2)查对申请单上的姓名、序号、床位、组织名称、部位和件数与标本是否相符,确定无误后签名接收,并记下时间。

(3)对接收的病例编号。

(4)快速取材,如送检多块组织,先取一块进行制作,后续接取材(3~5rain)。

病理标本交接的规章制度

病理标本交接的规章制度

病理标本交接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病理标本交接流程,保障患者隐私安全,提高病理标本处理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病理科室的病理标本交接工作。

第三条病理标本交接应遵循医德医风、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确保标本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病理科室应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标本的取样、处理和交接工作,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范和要求执行。

第五条病理科室应制定详细的标本交接流程,并不断完善并提高标本处理质量。

第六条病理科室的负责人应充分重视病理标本交接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第七条医院应对病理科室的标本交接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八条病理科室的工作人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严禁违规操作,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章病理标本交接的流程及要求第九条病理标本交接应在医生开具标本申请单后,进行取样工作。

第十条标本取材应在无菌条件下进行,确保标本的无菌性。

第十一条标本取材要仔细审核患者信息,防止混淆和错误。

第十二条取样过程中,必须在标本上做好标记,确保标本的准确性。

第十三条病理标本应及时送交病理科室,避免标本的变质和损坏。

第十四条病理科室应及时对标本进行处理,并按照医嘱完成检测工作。

第十五条检测结果应及时向医生反馈,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信息。

第十六条标本检测完成后,应按照规定进行标本清理工作,确保标本的处置安全。

第十七条对于可能携带传染病的标本,应特别加强防护措施,避免交叉感染。

第三章病理标本交接的责任和义务第十八条医院应为病理科室配备专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

第十九条病理科室的负责人应全面了解标本交接的流程和要求,确保每个环节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十条标本交接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杜绝操作失误和疏忽。

第二十一条对于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负责人报告并做出处理。

第四章病理标本交接的监督和检查第二十二条医院应设立病理标本交接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和检查病理标本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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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标本接收制度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病理标本接收、固定及登记制度
1、科室有专人负责标本的接收和登记。

1.1.收检标本时必须仔细检查:
a.送检的标本和送检单上所写的是否符合(常规、冷冻、细胞学检查或其他);
b.送检标本容器上是否贴有病人的姓名(或送检单联号)和病案号及部位的标签;同一患者同时取有数种组织,或同一组织由不同部位取出,是否应分盛容器,分别注明。

是否在病理送检单上注明送检标本的份数及部位。

c.标本是否已固定,固定液的种类和量(固定液的量一般为标本的3-5倍)是否合适。

d.送检单是否安要求逐项填写清楚,字迹是否清晰易于辨认。

若发现有错误、疑问或不符合要求时,应立即查询清楚或做适当处理。

e.合格者即签收,如标本已干涸或腐败,则不应接收。

1.2.固定:普通病理检查标本一般用10%的中性福尔马林缓冲液固定。

细胞学涂片95%酒精固定。

冷冻切片的标本一般不固定。

1.3.对当日送检整体脏器或大件新鲜标本由当日值班医师进行适当处理,使标本保持良好的形态和充分固定:
a.食管、胃、肠管:食管沿纵轴,胃沿大湾,肠管沿系膜附着纵行剪开;若该部位有病变时,应从无病变或病变较轻处剪开,按自然状态平辅在木板上固定。

b.脾:循脾长轴切开数片,每片约为1.5~2cm固定。

c.肺叶:从支气管灌入适量的10%福马林液,放入标本缸中固定。

d。

子宫:于前壁做“Y”形切开,下达宫颈管口,上端分别达二侧子宫角,放入标本缸中固定。

e.乳腺:沿乳腺最长径经乳头切开,在分别向两侧每隔1.5~2cm切开数片,放入标本缸中固定。

f.肾:经血管内注入10%福马林液固定。

沿肾脏凸面的中部作一水平切面,深及肾盂。

剪开肾盂和肾盏,将输尿管找出,并沿管壁剪开,放入标本缸中固定。

g.其它需要切开固定的标本(大件的脂肪组织等)。

2、合格标本及时登记,记录时间,精确到分钟。

3、不合格标本,与临床医师联系,退回相应科室,并记录,合格后再次核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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