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作者:高维英郭其云

来源:《职业时空》2008年第12期

摘要: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当前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较多而且原因复杂,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在新形势下要从政策、管理机制、经费保障渠道等多方面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关键词:和谐社会;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存在问题;对策建议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消防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关系到改革发展的稳定大局,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作为消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2006年9月11日至12日,公安部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了全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现场会,会议明确强调,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消防警力的增长远远滞后于经济的发展;社会整体防控能力与城市化加速的进程不相适应;经济体制的改革使火灾多发的因素迅速增加;农村经济格局的变化导致火灾形势日趋严重,损失加大。因此,大力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是解决目前消防力量不足、改善城乡消防站布局、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的客观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一、当前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当前我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存在的主要形式有: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群众义务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保安消防队等。截至2006年底,全国已建有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4538个、消防员50054人,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2899个、消防员59939万余人,配备消防车6275余辆。地方专职消防队伍已成为一支重要的消防力量,在消防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支主要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

队伍,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队伍的生命力和战斗力受到冲击和挑战。新形势下,如何正确地认识地方专职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采取何种对策,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地方专职消防队伍发展模式,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1.现行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不健全,致使队伍发展举步维艰,生存困难

在市场经济时代,单纯依靠行政手段来建立和发展地方专职消防队伍已越来越困难,完善的法律、法规才是建立和发展地方专职消防队伍的根本保障。尽管《消防法》对建立专职消防队有明确规定,但由于规定比较原则,可操作性不强,缺乏有关保障性政策规定。比如,用工制度、工资福利、医疗保险、着装管理以及油料、器材、灭火剂补偿等事项都没有明确规定,现行法律、法规根本无法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设与发展。

2.缺乏正常的经费保障渠道,队伍稳定和生存难度加大

从企业专职消防队的情况看,其经费来源直接受企业经济效益的制约,企业经济效益比较好,专职消防队一般都比较兴旺,一旦企业经济效益发生“逆转”,专职消防队就面临着“生存”的危机。乡镇专职消防队等正常经费来源大多数是采取自筹或集资的办法来解决,缺乏稳定性。由于缺乏稳定的经费保障,致使一些乡镇和企业对负担的消防经费不能及时到位,直接影响到队伍的生存。据统计,1998年湖南全省共有140支企业专职消防队,到2006年,不到8年的时间就有45支专职队因企业效益不好或企业转型等原因无法生存而相继被撤消或失去执勤能力,现在仍有31支因队员工资、装备更新等经费无法保障而濒临绝境。江苏省自1996年以来,新建专职消防队仅有95个,而自行撤销或已“名存实亡”的近300个。

3.当前企事业专职消防队的管理模式、运行机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

企事业专职消防队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是依靠行政手段创建起来的。过去的企业都是国有企业,对创建消防队没有异议,花的钱都是国家的钱,领导和员工都很少甚至不必去考虑企业的经济效益,反正干多干少一个样,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在市场经济体制的驱动下,适者生存是自然界的规律。因此,企业的决策者必须考虑企业的经济效益、员工的福利待遇等问题。近年来,部分主管部门领导和企业决策人物,为了减员增效,提高资金利用率,扩大再生产,大大压缩消防经费开支,甚至还有个别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擅自撤销专职消防队,2004年江苏钟山化工有限公司就是一个典型例子。另一方面,企业专职消防队参加社会抢险救援无法得到很好的补偿,企业不堪重负,从而大大影响企业参与社会抢险救援的积极性。据不完全统计,湖南全省企事业单位每年用于消防运转业务经费多达1149万

元。因此,那种以企业养队的机制受到挑战。综上原因,多数企业专职消防队由于人员少且年龄偏大、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差、装备落后,根本无法完成高温、浓烟、长时间、高强度条件下的灭火救援任务。

4.缺乏正规统一的管理,难以形成整体合力

一是专职消防队地方性强,管理部门不统一。有的专职消防队属企业保卫部门领导,有的属企业安技部门领导,有的属公安派出所领导。由于其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能不是抓消防安全,一些主管部门和单位对消防工作不重视、不熟悉,对专职消防队缺乏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因而造成专职消防队自身建设中存在着许多实际问题。二是专职消防队管理不善,队伍松散,功能单一,业务不精,以致地位和作用不突出。三是“条块不统一”,多数专职消防队还没有与公安消防队形成有线、无线通信调度指挥网络,很难形成整体合力,产生整体效益。

二、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对策及建议

1.制定、修改、完善相应法律法规,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设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政策保障

我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为此,我们建议应尽快修订完善《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制定《专职、志愿、义务消防队伍建设规定》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标准》,这些具体政策规定的出台,应明确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队条件、装备配置、经费保障以及队员的选拔、培训、晋升、福利待遇等,从而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政策保障。

2.多渠道、多途径筹措消防经费

消防经费是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物质基础。目前,我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还不平衡,消防经费的来源很难形成统一的标准,只能因地制宜,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归结起来,消防经费的来源建议采取以下几种解决方案:一是政府组建的专职消防队的经费由各级政府承担,政府独立承担有困难时,可以采取政府投入一部分,企事业单位资助一部分的方法来解决;二是大中型企业专职消防队的经费由企业自行解决,自行解决困难时,国家和地方政府还可以采取对企业减少税收的方法解决,减少的税金应全部进行消防投入;三是部分消防经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