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筹建期如何核算和纳税
公司筹建期间没有收入发生的费用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如何扣除
公司筹建期间没有收入发生的费用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
如何扣除
在公司筹建期间,由于尚未开始经营活动,没有收入发生的费用无法在当期进行扣除。
然而,这些费用可能会在公司未来的经营活动中产生收入,因此可以通过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扣除。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可以将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生产或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属于合理、真实、合法支出的费用,分摊到未来5年经营年度中扣除。
首先,对于筹建期间的固定资产投资,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期限,按照每年相同比例的方式进行摊销,将投资费用分摊到未来的经营年度中进行抵扣。
这样可以在未来的经营活动中逐渐扣除筹建期间的投资成本。
其次,对于筹建期间的利息费用,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利息费用摊销期限,按照每年相同比例的方式进行扣除。
企业在申报所得税时,可以将筹建期间发生的利息费用分摊到未来的经营年度中进行抵扣。
此外,筹建期间的其他费用,如筹建活动中的租金、人员培训费用、工程勘察费用等也可以进行摊销。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将这些费用在未来的经营年度中进行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进行费用摊销时,企业应当保留必要的相关凭证和证明材料,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同时,企业还应当根据税法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将摊销费用的计算和相关材料报送给税务机关。
总之,在公司筹建期间没有收入发生的费用,可以通过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摊销和扣除。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摊销期限和摊销比例,合
理分摊这些费用到未来的经营年度中,逐渐减少税务负担,提高经营效益。
同时,企业应当合规经营,确保相关凭证和证明材料的完备性,以便在税
务机关核查时能够提供必要的证据和支持。
筹建期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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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企业筹建期开办费财务处理和所得税处理是怎么做的呢?1、筹建期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
但是具体执行的时候,开始生产、经营之日就充满了歧义,具体什么是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有以下的多种看法:1、以工商局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作为筹建期结束日。
2、开始生产、经营之日具体是指从企业设备开始运作,开始投料制造产品或卖出同第一宗商品之日起,为企业筹建期结束。
3、生产经营之日是指纳税人取得第一笔收入之日。
4、“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应是指企业的各项资产投入使用开始的年度,或者对外经营活动开始年度。
筹建期的判定会对后续的税收产生很大的不同影响,因为:企业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七条中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
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
假设有个大型工业企业从2016年开始成立筹建,进行大型的生产设备和厂房等建设,建设期可能是1年、2年,或者5年,假设5年建好,第6年后开始生产销售经营,又过了几年后才开始盈利,如果筹建期被判定为营业执照的成立日为结束日,或者被判定为前建设期结束前的几年,开始盈利后前几年的费用和亏损,就不能被用于弥补了,企业损失是非常大的。
所以建设较长的,筹建期成本费用较高的,要争取筹建期认定对企业有利的认定。
精编【财务会计管理】企业筹建期间的费用会计和税务处理方法
【财务会计管理】企业筹建期间的费用会计和税务处理方法xxxx年xx月xx日xxxxxxxx集团企业有限公司Please enter your company's name and contentv企业筹建期间的费用会计和税务处理方法任何一家企业在生产经营前都会经过筹建这个阶段,在筹建期间自然会发生一些费用,这些费用包括哪些内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存在哪些差异?如何进行纳税调整?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总是显得原则和抽象,对于这些丰富多彩的会计实践活动不可能规定得面面俱到,税法也是如此,因此在实践中总存在一些不明确的地方,现就此谈谈自已的一点看法,以请教于同行。
一、筹建费用的内容问题《企业会计制度》对筹建费用表述为:除购建固定资产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企业在筹建期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
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筹建期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对外资企业筹建费用表述为:外商投资企业筹建期发生的有关费用列入开办费,包括筹建人员工资、差旅费、培训费、咨询调查费、交际应酬费、文件印刷费、通讯费、开工典礼费等。
企业筹建期发生的资本支出不准在开办费中列支,包括购建机器设备、建筑设施、各项无形资产等支出。
根据合同、协议、章程的规定应由投资者自行负担的费用亦不准在开办费中列支。
外商投资企业签订合同之前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应由支出各方自行负担。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内资企业筹建费用内容的规定与《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基本一致,《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虽然对外资企业筹建费用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实际执行中,与会计制度规定也是一致的。
实际上,筹建费用远远不止上述所列举的几项内容。
有的工业制造企业从企业设立、征地建厂房到开始投产长达数年之久,会发生很多种类的费用,金额也很大。
企业筹建期间开办费的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
企业筹建期间开办费的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第一篇:企业筹建期间开办费的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企业筹建期间开办费的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开办费的会计核算是每个新办企业的主管会计都会遇到的麻烦问题,虽然开办费的核算并不复杂,但是由于国家对于开办费的规定比较少,对不少参加工作不久的会计人员来说,开办费的确是他们工作中的一个难点问题。
(一)开办费会计核算的文件依据规范开办费会计核算的文件是比较少的,主要是依据以下两个文件:1, 1957年商业部颁布的《关于新成立的公司在开办期间开办费用的规定》2, 1995年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筹建期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财工字〔1995〕223号)上述两个文件中,商业部在57年颁布的文件从法律意义上说已经作废,但是该文件的精神和一些做法在我国会计实践工作中一直沿用至今。
本文主要以95年财政部颁布的这个文件为依据。
(二)企业开办期的时间范围对开办期的起止时间目前存在不少误解,最常见的就是认为“开办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业之日,即企业取得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设立日期止。
”其主要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口径的批复》(国税函〔2003〕1239号)。
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国家税务总局97年颁布《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91号)文件规定“对新办企业、单位开业之日有多种提法,为便于各地具体执行和掌握,对新办企业、单位开业之日的执行口径,统一为纳税人从生产经营之日起开始计算。
生产经营之日,是指从纳税人开始从事生产经营的当天算起,包括试营业。
”很明显03年的文件和97年的文件差异很大,97年规定“从生产经营之日起开始计算”开办期,03年改为“企业取得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设立日期”,这主要是因为企业经济情况差异很大,很难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来判断那天才是“生产经营之日”,为了防止企业骗取优惠政策,税务总局不得不采取使用营业执照这个易于掌握的标准,而且由于这些优惠政策是针对第三产业的企业,相对于工业企业来说,这些第三产业的企业开办期较短,这样规定对其影响基本不大。
公司筹建期间开办费和利润如何核算
公司筹建期间开办费和利润如何核算筹建期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第三条管理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规定:(一)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1、发生的费用支出,借:管理费用—开办费,贷:银行存款,2、月末结转期间费用,借:本年利润,贷:管理费用—开办费。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国税函[2009]98号)。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
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
(国税函〔2010〕79号)。
公司在筹建期间主要有费用的发生,要进行零申报,但财务报表要按实际的财务报表进行申报。
1、还是在筹备阶段,所发生的费用,如工资、水电、房租、物料等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正常营业后再一次性摊销入""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2、已经是正常营业阶段,所产生的费用按其性质归入""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费用中,3、根据所归集的费用做账务处理,填报""利润表""、""资产负债表"",4、没有收入同样要做纳税申报,可以直接进行零申报。
企业筹建期间的费用会计和税务处理方法
企业筹建期间的费用会计和税务处理方法任何一家企业在生产经营前都会经过筹建这个阶段,在筹建期间自然会发生一些费用,这些费用包括哪些内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存在哪些差异?如何进行纳税调整?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总是显得原则和抽象,对于这些丰富多彩的会计实践活动不可能规定得面面俱到,税法也是如此,因此在实践中总存在一些不明确的地方,现就此谈谈自已的一点看法,以请教于同行。
一、筹建费用的内容问题《企业会计制度》对筹建费用表述为:除购建固定资产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企业在筹建期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
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筹建期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对外资企业筹建费用表述为:外商投资企业筹建期发生的有关费用列入开办费,包括筹建人员工资、差旅费、培训费、咨询调查费、交际应酬费、文件印刷费、通讯费、开工典礼费等。
企业筹建期发生的资本支出不准在开办费中列支,包括购建机器设备、建筑设施、各项无形资产等支出。
根据合同、协议、章程的规定应由投资者自行负担的费用亦不准在开办费中列支。
外商投资企业签订合同之前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应由支出各方自行负担。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内资企业筹建费用内容的规定与《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基本一致,《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虽然对外资企业筹建费用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实际执行中,与会计制度规定也是一致的。
实际上,筹建费用远远不止上述所列举的几项内容。
有的工业制造企业从企业设立、征地建厂房到开始投产长达数年之久,会发生很多种类的费用,金额也很大。
除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都为筹建费用,具体内容有:1.管理费用类①筹建人员工资:包括筹建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以及根据工资总额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等;②筹建人员办公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办公费、印刷费、通讯费等;③企业设立登记费用:包括工商注册费、税务登记费、验资费、咨询费、公证费、律师费等;④税金:包括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等;⑤培训费:包括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因引进设备和技术而选派职工在筹建期间外出学习的费用等;⑥资产摊销:包括低值易耗品摊销、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⑦其他:包括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开业典礼费等。
浅析企业筹建期的会计核算和涉税处理
浅析企业筹建期的会计核算和涉税处理一、什么是筹建期?指企业在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
1.筹建结束的时点主要有两种观点:1)开始投入生产经营之日;2)取得第一笔收入之日。
注意:筹建期的具体认定,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加以确认。
2.筹建期间支出可以分为开办费和资本性两类。
1)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中,明确了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
上述企业筹办期的费用与正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管理费用性质相同,且不会形成相应的资产。
2)筹建期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本性支出。
二、筹建期开办费开办费的开支范围: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利息等支出。
下列费用不包括在开办费内:应当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支出;为取得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以及筹建期间应当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等。
三、筹建期开办费的账务处理1.实际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账务处理如下:(1)发生费用支出时:借:管理费用-开办费贷:银行存款(2)月末结转期间费用时:借:本年利润贷:管理费用-开办费2.开办费金额较大,选择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不低于3年的期间内摊销,可以使开办费更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账务处理如下: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不低于3年的年限内摊销。
借:长期待摊费用贷:银行存款摊销时:借:管理费用-开办费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3.选择生产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当年若形成亏损,可能难以在5年之内弥补完全。
若开办费金额不重大,选择生产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这样直接简化处理。
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的账务处理如下:借:管理费用-开办费贷:银行存款四、筹建期开办费的税务处理1.筹办期间不算亏损根据亏损弥补原则:先亏先补,从亏损的次年连续计算补亏年度,最长补亏年度不超过5年,超过5年仍未弥补完的亏损,企业所得税税前不再予以弥补。
浅析筹建期费用的会计处理以及税会差异
浅析筹建期费用的会计处理以及税会差异一、会计处理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计入管理费用的“开办费”。
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生的安装费、运输费等费用,应该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原值,不应计入开办费;其次,由投资各方承担的费用,也不应该列入开办费。
二、税务处理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
若开(筹)办费未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长期待摊费用处理,按照不低于3年的期间分期摊销扣除,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因此,对于筹建期的开办费,纳税人可以选择两种处理方式,分别是:第1种:开始经营之日一次性扣除。
第2种:按照长期待摊费用处理,摊销期不得低于3年。
2种方法可以任选其一,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三、纳税申报筹建期费用的纳税申报,要注意两个方面:第一,是关于业务招待费的限额扣除,第二,是关于筹建期的费用,不得计算为当期亏损。
关于业务招待费的限额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以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照有关规定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也就是说,筹建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税法上只认可发生数的60%。
假设,A公司筹建期发生开办费50万元,其中10万元属于招待费,那么纳税申报时,就需要调整,实际抵减利润的费用金额=(50-10)+10×60%=46万元。
如何理解“筹建期费用,不得计算为当期亏损”?大家知道,税法上对于企业亏损的金额,有5年弥补期,若超过5年,则该亏损就无法抵减未来期间的税前盈利,对于纳税人而言,相当于一笔损失。
公司筹建期间开办费和利润如何核算
公司筹建期间开办费和利润如何核算筹建期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第三条管理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规定:(一)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1、发生的费用支出,借:管理费用—开办费,贷:银行存款,2、月末结转期间费用,借:本年利润,贷:管理费用—开办费。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国税函[2009]98号)。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
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
(国税函〔2010〕79号)。
公司在筹建期间主要有费用的发生,要进行零申报,但财务报表要按实际的财务报表进行申报。
1、还是在筹备阶段,所发生的费用,如工资、水电、房租、物料等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正常营业后再一次性摊销入""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2、已经是正常营业阶段,所产生的费用按其性质归入""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费用中,3、根据所归集的费用做账务处理,填报""利润表""、""资产负债表"",。
企业筹建期间费用会计及税务处理方法计划
公司筹建期间的花销会计和税务办理方法公司筹建期间的花销会计和税务办理方法要点字:筹建期建设期转经营创立费筹建费任何一家公司在生产经营前都会经过筹建这个阶段,在筹建期间自然会发生一些花销,这些花销包括哪些内容?如何进行会计办理?会计办理和税务办理存在哪些差异?如何进行纳税调整?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总是显得原则和抽象,关于这些丰富多彩的会计实践活动不能能规定得左右逢源,税法也是这样,因此在实践中总存在一些不明确的地方,现就此谈谈自已的一点看法,以请教于同行。
一、筹建花销的内容问题《公司会计制度》对筹建花销表述为 :除购建固定财富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花销。
公司在筹建期内发生的花销,包括人员薪水、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财富价值的借款花销等。
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公司筹建期财政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对外资公司筹建花销表述为 :外商投资公司筹建期发生的相关花销列入创立费,包括筹建人员薪水、差旅费、培训费、咨询检查费、交际应酬费、文件印刷费、通讯费、动工典礼费等。
公司筹建期发生的资本支出严禁在创立费中列支,包括购建机器设施、建筑设施、各项无形财富等支出。
依照合同、协议、章程的规定应由投资者自行负担的花销亦严禁在创立费中列支。
外商投资公司签订合同从前投资各方为筹建公司而发生的各项花销支出,应由支出各方自行负担。
《公司所得税暂行条例推行细则》对内资公司筹建花销内容的规定与《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基本一致,《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公司所得税法》诚然对外资公司筹建花销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实质执行中,与会计制度规定也是一致的。
实质上,筹建花销远远不仅上述所列举的几项内容。
有的工业制造公司从公司成立、征地建厂房到开始投产长达数年之久,会发生好多种类的花销,金额也很大。
除购建固定财富和无形财富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花销都为筹建花销,详尽内容有 : 1.管理花销类①筹建人员薪水 :包括筹建人员的薪水、奖金等薪水性支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以及依照薪水总数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等;②筹建人员办公花销 :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办公费、印刷费、通讯费等 ;③公司成立登记花销:包括工商注册费、税务登记费、验资费、咨询费、公证费、律师费等 ;④税金 :包括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等 ;⑤培训费 :包括邀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劳务费及相关花销,因引进设施和技术而选派职工在筹建期间出门学习的花销等;⑥财富摊销 :包括低值易耗品摊销、固定财富计提折旧、无形财富摊销等;⑦其他 :包括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开业典礼费等。
筹建期间会计及税务处理
企业筹建期间会计与税务处理一、筹建期间的界定1.《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筹建期间作如下界定:筹建期间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
2.财政部财工字[1995]223 号文《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筹建期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中规定,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外资企业自我国有关部门批准成立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为筹建期。
3.税法对企业筹建期的会计核算的规定没有法定约束力,在实际操作中有的企业将取得营业执照之前的期间作为筹建期,有的企业将开始生产经营前的期间作为筹建期,还有一些企业将重要固定资产完工之后(尽管此前已有产品生产经营)作为筹建期结束的标志。
筹建期间的不确定性是造成筹建期费用支出会计核算混乱的主要原因。
由此看来,起始日非常明确——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
而对截止日——开始生产、经营之日难以把握,但截止日的确定会直接影响将开办费计入损益的期限。
笔者认为筹建期间截止日应以企业开始生产、经营之日即企业设备开始运作、投入料制造产品之日为准。
二、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规范企业筹建期间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对筹建期间的界定,在会计实务中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作为筹建期间结束的判断依据是很笼统的,缺乏明确的标准,特别是对于一些特殊行业或需筹建很长时间才能进行生产经营的企业,很难明确区分筹建期间的结束,这就会使不同的会计人员对企业筹建期间界定不一致,从而造成会计信息缺乏真实性。
无论何种类型的企业,判断企业筹建期间结束的时间,最早只能是企业领取营业执照之日,最迟只能是企业首次确认收入的当日。
1.《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对筹建期间有关费用会计核算作如下明确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筹建期间费用如何财税处理
企业筹建期间费用如何财税处理问新办企业筹建期间费用如何会计处理?筹建期间费用如何税前扣除?答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
筹建期发生的费用支出通常称为开办费。
对于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会计处理,根据执行的会计制度不同而有所区别: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月末转入本年利润。
账务处理如下:(1)发生费用支出时借:管理费用——开办费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2)月末结转期间费用时借:本年利润贷:管理费用——开办费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会计处理同上。
二、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支出大致有如下项目:注册登记费、咨询费、审计费、考察联络费、董事会费、人员培训费、学习考察费、环保费、印刷费、诉讼费、可行性研究支出、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广告营销费、租赁费、水电费、办公费、会议费、通讯费、运输费、借款费用、借款利息支出、筹建期人员的工资及各种补贴、保险等福利支出、工程物资支出、出包工程费、其他工程支出等。
对于以上支出的会计核算,原则上不构成资产实体的支出,应该记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账务处理如下:(1)发生费用支出时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2)筹建期结束,摊销时借: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三、开办费的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筹建期间的费用会计和税务处理方法
企业筹建期间的费用会计和税务处理方法一、费用会计处理方法1.登记注册费登记注册费是指企业为完成注册登记手续而支付的费用,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费、注册公司名费、刻章费等。
登记注册费应当作为固定资产账户入账,并在企业开始运营后以摊销方式转入成本或费用账户。
3.租赁费用企业在筹建期间可能需要租赁办公场所、设备器材等,以提供正常的办公和经营活动。
租赁费用应当根据实际合同支付情况入账,并在企业开始运营后按照租赁期限进行摊销。
4.人力资源费用企业在筹建期间可能需要招聘人员,并支付招聘费用、培训费用、员工福利费用等。
这些费用应当入账为人力资源费用,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摊销或直接转入成本或费用账户。
5.研发费用一些企业在筹建期间可能需要进行产品研发或市场调研等活动,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研发费用应当入账为研发费用,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摊销或直接转入成本或费用账户。
1.登记注册费登记注册费属于企业成立过程中的一项支出,通常可按照相关税法规定进行扣除。
在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可以将登记注册费计入成本或费用项目,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扣除,以减少企业所得税负担。
3.租赁费用租赁费用是企业的经营成本,按照相关法规可以作为费用项目进行扣除。
在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可以将租赁费用计入成本或费用项目,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扣除,以减少企业所得税负担。
4.人力资源费用人力资源费用通常是企业的经营成本,可以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扣除。
在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将人力资源费用计入成本或费用项目,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扣除,以减少企业所得税负担。
5.研发费用研发费用一般按照相关法规可以作为费用项目进行扣除。
在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可以将研发费用计入成本或费用项目,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扣除,以减少企业所得税负担。
需要注意的是,在税务处理方面,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税务政策,确保税务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同时,建议企业在筹建期间就与税务机关进行沟通,了解相关税务政策和操作流程,以避免出现纳税风险。
筹建期核算管理制度
筹建期核算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筹建期各项费用和建设投资的核算管理,为企业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财务数据,保障企业利益最大化。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在筹建期内各项费用和建设投资的核算管理。
三、核算内容1. 费用核算所有与企业筹建有关的费用均应进行核算,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建设费用:如土地、建筑物、设备、通讯、水电等费用;2.税费:如招标代理服务费、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3.其他费用:如注册费用、备案费用、建设管理费用等。
2. 投资核算所有与企业筹建有关的建设投资均应进行核算,包括但不限于:1.固定资产投资:如土地购置、建筑物、设备、工程安装等;2.流动资产投资:如物资采购、预付账款、存货等;3.财务费用:如借款利息、手续费、汇兑损失等。
3. 核算方式费用和投资的核算应采用实际发生额核算法,即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以及发生时间进行核算。
4. 核算记录所有费用和投资核算记录应清晰明确,包括但不限于:1.核算项目名称和编号;2.经办人;3.发生时间;4.核算金额;5.核算依据和主要内容;6.备注。
5. 核算审核为了保证核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所有费用和投资核算记录应进行审核,审核人员应独立于经办人,以确保审核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6. 核算报表为了统计和分析筹建期的费用和投资情况,应编制费用和投资核算报表,包括但不限于:1.费用明细表:对筹建期内各项费用进行详细分类和汇总;2.投资明细表:对筹建期内各项建设投资进行详细分类和汇总;3.费用和投资汇总表:对筹建期内各项费用和投资进行汇总。
四、制度执行1. 权责分配1.筹建期财务部门应对费用和投资核算进行监督和管理;2.经办人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费用和投资的核算;3.审核人员应对核算记录进行审核。
2. 惩处措施对于不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核算的情况,应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3. 备案和审批本制度的修订和制定应履行公司相关部门的备案和审批程序,确保制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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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筹建期”,如何确定?如何核算?如何纳税?
导语
每个企业的成立,都要经历筹建、建设、生产、销售或服务等阶段,筹建期是每个企业都要面对的,然而对于筹建期的确定、核算以及纳税很多财务人员不是很清楚。
今天昌尧讲税就来同大家讲讲企业“筹建期”确定、核算与纳税情况,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企业筹建期如何确定?
筹建期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
筹建期目前主要有三种说法,分别是领取营业执照之日、取得第一笔收入之日、开始投入生产经营之日。
在实践操作中应结合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特点,应当具体把握。
1、工业企业,由于需要建设厂房等基础设施,所以生产设施建设完毕,并且购进原材料进行生产之前的时间,都是筹建期间;
2、商业性质的企业,装修好商场、购进商品之前的时间,都是筹建期间;
3、服务性质的企业,由于没有具体形式上的商品,开始经营之前的时间,可以视为筹建期间。
二、企业筹建期如何核算?
(一)开办费核算的内容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具体包括:
1、人员工资
2、办公费
3、培训费
4、差旅费
5、招待费
6、印刷费
7、企业登记、公证费用
8、企业资产的摊销、报废和毁损
9、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
10、其他费用
(二)不进入开办费核算的内容
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支付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相关人工费用。
2、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
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了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
我国政府还规定,中外合资进行谈判时,要求外商洽谈业务所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列作企业开办费,由提出邀请的企业负担。
3、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不得列作开办费。
4、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所支付的利息,不得计入开办费,应由出资方自行负担。
5、以外币现金存入银行而支付的手续费,该费用应由投资者负担。
(三)依《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处理方式
依据《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第五十条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1、发生费用支出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筹建期结束,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四)依《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处理方式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第三条管理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规定:
(一)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1、发生费用支出时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月末结转期间费用时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开办费
由于《企业会计准则》是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因此,各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选择会计核算原则。
如果你企业选择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制度》,那么适用《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处理方式;
如果你企业选择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准则》,那么适用《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处理方式。
三、企业筹建期如何纳税?
(一)筹建期间增值税发票如何抵扣?
新设立的企业,从办理税务登记,到开始生产经营,往往要经过一定的筹建期,在此期间,企业也会取得一定数量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如:进行基础建设、购买办公和生产设备、建账建制、招聘员工、联系进销渠道等。
有些情况下,企业在筹建期间未能及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在税务机关的征管系统中存在一段时期的小规模纳税人状态,导致其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在抵扣进项税额时遇到障碍。
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1、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无法抵扣的,由销售方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重新开具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2、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经国家税务总局稽核比对相符后抵扣进项税额
(二)筹建期间费用如何扣除?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三)筹建期间的开办费如何处理?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四)筹建期间如何纳税申报?
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
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筹办费用支出,仅仅是可以不计算为当期亏损而已,因此,企业如果尚处于单纯的筹建期间,企业所得税汇算仍然需要按时做的,只是在填报报表时进行纳税调整。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