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学生到企业做毕业设计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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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级本科生大四学年教学安排、培养模式说明

05级本科生大四学年教学安排、培养模式说明

05级本科生大四学年教学安排、培养模式说明一、第四学年教学安排1.两门必修课程设计安排⏹《数据库课程设计》与《软件工程课程设计》/《网络安全设计与编程》;⏹放假前由任课教师讲解课程设计的具体要求,复习相应基础知识,并布置作业,假期完成,开学初交作业。

2.选修课安排⏹专业方向课或选修课未达到学分要求的在以下课程中选择:《软件开发案例分析》,《IBM认证》,《Linux》,《中间件技术》,《工作流管理引论》,《基于多核的并行程序设计》;⏹保研/考研同学应在以下三门课程中至少选两门:《离散2》,《嵌入式系统结构》,《图像处理数学基础与算法》。

3.毕业设计(论文)⏹到企业实习的同学,毕业设计(论文)在企业完成,实行校内/企业双导师制;⏹在实训基地实习的同学,按照要求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可以做预答辩;⏹其余同学跟随校内指导教师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二、培养模式与学习形式分类及相应要求1.工程型:校外企业实习/校内实训1)校外企业实习要求:修满了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即不欠学分)的同学,可以进行校外实习。

欠4学分及以下且为一门课,又有能够补上的条件,经申请批准可以实习。

欠学分在4学分以上,而所欠学分的课程为专业选修课或专业方向课,实习单位又能提供相关课程培训(即提供培训计划、课程名称、学时等),培训的课程经学院审核可以进行学分置换。

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批准可以实习。

如果所欠学分超过4学分且有必修课程,不能参加实习,应当补齐所欠学分,学院将尽量提供方便。

2)校内实训要求:可容纳人数约260人/期;内容:模拟企业运行模式与系统开发,嵌入式系统实验(IBM, MS, RS);学分要求与校外企业实习学分要求相同;时间:三个月,可安排两期。

实训前要通过实训基地组织的相应培训,该培训可置换部分专业选修课。

2.研究型:保研/考研保研的同学,建议提前选择指导教师,进研究室做科研助手,进而完成论文;保研资格:专业综合排名前15%(具体百分比等学校文件),无不及格重修课程,毕业设计成绩优良。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若干规定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若干规定

八、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若干规定一、总则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本科人才培养中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对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是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也是学生学习、研究与实践的全面总结,是本科生取得毕业资格和获得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切实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本科毕业生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必须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基本要求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包括选题、撰写、定稿和答辩等环节。

各环节的工作必须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上一个环节的工作没有达到规定的要求,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尽量结合我国社会发展、经济和文化建设、生产和科学研究的实际,应符合所学专业的培养目标。

课题涉及的知识范围和理论深度要符合学生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要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大学生的知识面,注重解决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尽量避免宏观选题。

要有利于培养学生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并根据专业要求有所侧重:(1)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能将所学知识和技能应用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对问题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和概括能力。

(2)应用文献资料的能力:能独立检索文献资料,并恰当运用。

(3)外语应用能力:在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能够正确运用外文资料。

(4)设计能力:能根据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要求提出研究方案,选择合适的研究方法和手段。

(5)实验、计算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能理论联系实际,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进行分析、设计和计算。

(6)创新能力:能提出新的见解,有一定的创新意识,能够对前人的工作有改进或突破。

(7)写作能力:能独立撰写学术论文,要求论文结构完整,用语准确规范,语言表述清晰流畅,参考文献引用、注释正确,设计图纸的绘制、论文中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参考文献著录方式等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及科研论文的惯例。

关于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的有关规定.doc

关于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的有关规定.doc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落实和执彳亍卓越工程师计划",增强学生自主学习的选择性,更好地提升个人职业素养,提高就业竞争力,并进一步规范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在校外企业进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的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1、学生赴校外进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的时间原则上从大四学年第二学期开始。

学院根据校外实习企业的需要,并对校外实习企业进行评估认定后,可以提前选派学生到校外进行毕业实习,并进行相应的课程置换。

2、需要进行课程置换的校外实习企业须与学院签订关于课程置换的协议(格式见附件一);需要进行课程置换的学生应与学院、企业签订关于校外实习和课程置换的三方协议(格式见附件二),三方协议规定学院、企业和学生在校外实习与课程置换中各自的职责等内容。

经学院批准后,学生方可在校外进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

3、原则上学生毕业设计应结合毕业实习的工作进行,企业实习指导教师将担任学生的毕业设计校外指导教师,同时学院安排一名校内指导教师负责学生毕业设计过程的监控与毕业论文质量的审核工作。

4、实习企业应为我学院的学生提供良好的实习工作环境和安全保障措施,并根据需要给学生提供适当的实习补贴,实习企业不得无故中途终止学生的实习项目;参加校外实习的学生应遵守实习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实习计划要求做好相关的实习工作,学生不得无故中途退出实习项目。

5、因为学生自身原因中途退出需进行课程置换的校外毕业实习,学生需及时回校参加相关课程的学习和考试;因为实习企业原因导致学生无法继续参加需进行课程置换的校外毕业实习,学院将根据学生已经完成的实习工作量,决定学生是否需要参加相关课程的学习和考试。

6、为了保证学习和校外实习的质量,原则上前三年课程不及格且大四期间需重修门数超过4门的学生不安排在校外进行毕业实习,以确保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在校内完成毕业前的重修和考试,7、学院将对学生在校外企业的毕业实习、课程置换和毕业设计工作进行过程跟踪与质量监控,对于没有按照相关协议规定进行毕业实习、课程置换与毕业设计的企业,将取消课程置换的资格。

关于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规定

关于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规定

关于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规定为强化实践教学,突出技能培养,充分利用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做好毕业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促进教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校区工作实际,对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申请审批1.已提前就业,签订就业协议或试用协议的学生可以申请到相应用人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或由相关教师指派可以在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2.接收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和经济实力,同时热心支持和关心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能为学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并能选派出中级职称以上的优秀的技术人员担任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

3.申请审批程序①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首先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相关用人单位签署接收意见,报各系审批;②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审查学生的所有申请材料并签署意见;③学生所在系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签署意见;④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所在系主任审查学生的所有申请材料并签署意见;⑤申请表一式三份,学生所在系、学生本人、用人单位各留一份;⑥学生负责将其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决定通知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的各项管理工作。

4.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确定后,各系进行统计汇总,将学生名单报教科部备案。

二、教学管理1.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应确定一名校内教师作为专业指导教师,同时应聘请一名用人单位中级 (含中级)以上职称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校外指导教师,并填写《校外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登记表》,经系审核后,报教科部备案。

2.学生申请获得批准并确定指导教师后,应按照学校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总体要求,确定日程安排,报校内指导教师备案,并严格执行,按时完成。

3.校内指导教师负责学生的专业理论指导,重点把握毕业设计(论文)的专业标准,校外指导教师负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应用性指导,重点把握市场标准。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本专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模板】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本专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模板】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本专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教高〔2003〕9号为加强对我省高等学校本、专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使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普通高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高等学校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等专门人才不可缺少的重要教学环节,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专业技术、思维方法和实践能力的重要内容,是学生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水平,应达到相应的教学计划规定的标准要求:专科毕业设计(论文)应体现学生已经掌握并且能够运用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所需的基本技术和初步研究能力。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应体现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并且能够运用本专业必需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思维方法,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所需的基本能力和研究设计的能力。

本专科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均应加强对学生的实际能力和应用技术能力的培养,专科学生更应突出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

第二章管理目标与过程第三条确定课题和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本科第7学期、专科第5学期、五年制专业第8学期,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应准备好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基本要求及相关资料,并向学生公布;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选择确定各自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学期末,由学生所在的学院(系)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第四条毕业设计(论文)撰写与毕业实践、实习环节,应有机结合,统筹安排。

第五条确定毕业设计(论文)的原则。

总的原则是必须符合学生所学专业的教学计划中所规定的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

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暂行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暂行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暂行规定撰写人: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仅供参考)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暂行规定为了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目的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中一个重要综合性实践环节,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锻炼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有效手段,其目的是培养学生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为社会主义事业而刻苦钻研、勇于攻坚的精神和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二、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条件必须在规定的年限内,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除毕业设计(论文)之外的其他全部实践环节;按教学计划规定修读完各类选修课,方可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任务按照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要求,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地进行毕业设计中的各项工作。

在毕业设计进行中,及时地向指导教师汇报自己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并听取教师的指导意见。

认真完成毕业设计任务书规定的全部工作,撰写毕业论文,经审阅后,参加答辩。

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者,不发给毕业证书只发给结业证书。

在毕业后一年内,经个人申请,学校同意,补作毕业设计(论文),答辩通过者,换发毕业证书。

四、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1.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体现本第 2 页共 9 页专业基本训练的内容,对所学知识有综合运用的性质,具体题目应多样化,并尽可能反映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水平,与当前的生产实际、工程实践、经济实践、管理实践和科学研究相结合,也可选择与所学专业有关的模拟题目,但都应使学生受到理论联系实际、设计、科研等较为全面综合的训练。

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尽量做到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一体化。

2.题目的难度要适当,分量要合理,过程要完整,要符合学生的实际水平和现有条件,尽可能做到既有连续性又有阶段性,使学生在教学计划规定时间内完成。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暂行规定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暂行规定

附件: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暂行规定毕业设计(论文)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教学过程中的最后一个综合性、创造性的教学实践环节,是培养学生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对学生综合能力和素质的全面检验。

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完成,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章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学校、专业学院、教研室三级管理。

第二条教务处负责制订全校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及管理办法,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检查、评估和总结,协调解决各专业学院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教学研究与改革。

第三条专业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本专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专业学院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拟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跟踪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归档工作,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第四条专业学院教研室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选配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组织拟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总结。

第五条毕业设计(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

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各阶段教学活动全面负责。

第六条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由具有较丰富理论和实践教学经验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经专业学院批准的教师担任。

第七条对经批准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学校为其配备校内指导教师的同时,可聘请企事业单位具有丰富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副导师,实行双导师制。

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暂行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暂行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暂行规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暂行规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暂行规定为了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目的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中一个重要综合性实践环节,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锻炼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有效手段,其目的是培养学生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为社会主义事业而刻苦钻研、勇于攻坚的精神和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二、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条件必须在规定的年限内,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除毕业设计(论文)之外的其他全部实践环节;按教学计划规定修读完各类选修课,方可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任务按照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要求,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地进行毕业设计中的各项工作。

在毕业设计进行中,及时地向指导教师汇报自己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并听取教师的指导意见。

认真完成毕业设计任务书规定的全部工作,撰写毕业论文,经审阅后,参加答辩。

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者,不发给毕业证书只发给结业证书。

在毕业后一年内,经个人申请,学校同意,补作毕业设计(论文),答辩通过者,换发毕业证书。

四、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1.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的内容,对所学知识有综合运用的性质,具体题目应多样化,并尽可能反映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水平,与当前的生产实际、工程实践、经济实践、管理实践和科学研究相结合,也可选择与所学专业有关的模拟题目,但都应使学生受到理论联系实际、设计、科研等较为全面综合的训练。

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尽量做到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一体化。

2.题目的难度要适当,分量要合理,过程要完整,要符合学生的实际水平和现有条件,尽可能做到既有连续性又有阶段性,使学生在教学计划规定时间内完成。

学生在院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学生在院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学生在院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的一个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对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有重要作用。

为探索以产学为主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以应用能力培养为主线的实践教学体系,学院鼓励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与实际应用紧密结合,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为规范毕业设计期间院外实习管理,特制定《学生在院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一、指导思想1.对学生在院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安排,必须坚持“有序、规范、确保质量”的原则,严格审查,严格要求,加强管理。

2.学生在院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单位原则上限大连市及周边地区。

接收单位必须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和经济实力,同时热心支持和关心学院的人才培养工作,能为学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并能选派出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

二、实施原则1.如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为实习单位课题,必须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严格按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中的“选题原则”执行。

对范围过专过窄、偏离本专业所学基本知识的课题,或内容简单、达不到综合训练目的的课题,或毕业设计(论文)期间难以完成或不能取得阶段性成果的课题,均不得作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使用。

2.院外实习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必须有二人同时担任,其中一人为实习接收单位具有中级及其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另一人为学院指导教师。

学院指导教师必须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负全责,掌握进度和要求,协调有关问题,严把质量关。

三、申请流程1.凡在毕业设计期间,申请院外实习的学生,必须填写《毕业设计期间离校参加院外实习承诺表》(附件1)。

2.对学生自己联系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毕业设计期间离校参加院外实习申请表》(附件2),接收单位主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确认,经学生所在系审查(含对接收单位及其指导人员的资格审查、对学生毕业设计课题的审查等),学院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以便学院统一管理和协调。

毕业生毕业作品创作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毕业生毕业作品创作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毕业生毕业作品创作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毕业设计创作过程是实现高职高专培养目标的重要阶段,是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的综合训练,是全面检验学生综合能力与实践能力培养效果的主要手段,是学生毕业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因此,加强我系毕业作品创作工作的管理,对于彰显我院培养应用型广播电视高等专业人才的办学思想,发挥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特色教学的优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一、总则(一)毕业作品创作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实践中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增强对所学专业的热爱,提升团队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二)毕业作品创作应从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出发,体现专业性、时代性、规范性的特点,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有利于学生得到全面训练,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

(三)根据我系专业特点,兼顾不同专业具体要求,毕业作品创作的管理按照统一要求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四)完成毕业设计作品创作,并完成相应的文字材料,经指导教师确认后进行答辩,答辩合格后并完成学校的相关要求后准予毕业。

四、学生(一)电视艺术系广播电视编导、电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技术三个专业学生的毕业成绩,由毕业作品指导成绩、答辩成绩两部分组成。

(二)学生应高度重视毕业作品创作工作。

端正态度,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按要求完成毕业作品创作任务。

(三)学生在校内进行毕业作品创作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外进行毕业作品创作工作时,应严格遵守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声誉。

(四)学生应虚心接受教师指导,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认真制定创作计划,并严格遵照各个阶段的内容、进度要求,独立完成毕业作品创作,不得抄袭,不得弄虚作假。

凡因涉嫌抄袭所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应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学生在进行毕业作品创作期间,由于个人原因未与指导教师及时取得联系,导致毕业作品创作不能按时完成,责任应由学生本人承担。

学院关于学生在企业开展毕业设计的有关规定

学院关于学生在企业开展毕业设计的有关规定

学院关于学生在企业开展毕业设计的有关规定为满足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需求,方便毕业生就业,毕业生可在企业完成毕业设计工作。

这样将有利于在教学工作上理论联系实际,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有助于解决目前存在的毕业设计题目单一、虚构、相互抄袭等问题;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同时也有利于密切校企联系,推动产学研一体化。

为加强对学生在企业从事毕业设计工作的管理,保证该教学环节的质量,现对有关事项作出如下规定:1、学生在企业开展毕业设计,由学院和企业共同负责,并根据学院有关教学规定和企业发展要求共同组织实施。

2.学生到企业开展毕业设计,要先填写《申请表》并提供企业对毕业设计要求的相关材料(详见第3条),经我院指导教师和教科部审核、学院批准后方可进行。

3.企业须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对学生毕业设计进行指导,并要事先向学校出具有关书面材料(主要包括该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毕业论文题目、毕业设计内容、要求及进度安排等),由我院指导教师按照《学院毕业设计工作细则》的要求进行审核、调整,同时编制毕业设计任务书。

在双方指导教师(技术人员)签名和企业加盖公章后,报请教科部审核、学院审批。

4.学生在企业进行毕业设计期间,应每两周返校一次,向我院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设计进展情况。

5.我院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在企业进行毕业设计学生的管理,主动与他们联系,并至少到学生所在企业一次,及时掌握学生毕业设计的进展情况。

对不符合要求的,我院指导教师要立即与企业商讨改进办法,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毕业设计的有效开展。

对经努力在企业仍无法按学院要求完成毕业设计的学生,我院指导教师有权终止该生在企业的毕业设计,并迅速安排该生返校继续开展毕业设计。

6.学生在企业进行毕业设计应完成的工作量,应严格按照《学院毕业设计工作细则》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7.学生在企业完成毕业设计工作后,应及时返校参加毕业答辩,并将所有毕业设计资料上交学院存档,其成绩由院毕业设计答辩委员会评定。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实习规定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实习规定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实习规定
1. 实习期限:学生毕业实习期限为至少4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2. 实习安排:学院将根据学生所选专业及相关要求,安排实习机会。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实习单位,也可以接受学院指定的实习安排。

3. 实习薪酬:实习期间,学生有权获得实习单位提供的薪酬,具体薪酬标准由实习单位和学院协商确定。

4. 实习合同:学生和实习单位需签订正式的实习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

合同内容包括实习期限、薪酬待遇、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安排等。

5. 实习报告:学生需在毕业实习结束后,撰写实习报告,详细介绍实习期间的工作经验、学习成果以及对个人职业发展的思考。

6. 实习评价:实习单位将对学生的实习表现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工作能力、团队合作、沟通能力等。

实习单位的评价将作为学生毕业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7. 实习成绩评定:学院将根据实习单位的评价和学生的实习报告,结合个人平时表现等因素,综合评定学生的实习成绩。

8. 实习经验分享:毕业实习结束后,学生有机会参加实习经验分享会,与同学们分享自己的实习经验和心得体会。

请注意,以上规定可能因学校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具体以学校发布的最新规定为准。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发文字号】教学〔1997〕6号【发布部门】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7.03.24【实施日期】1997.03.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四日颁发教学[1997]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就业。

第三条毕业生是国家按计划培养的专门人才,各级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高等学校和用人单位应共同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毕业生有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根据需要为国家服务的义务。

必要时,国家采取行政手段,安置毕业生就业。

第四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贯彻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和面向基层,充实生产、科研、教学第一线的方针,在保证国家需要的前提下,贯彻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

国家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其他国家急需人才的地方去工作。

第五条国家教委归口管理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国务院其他部委(以下简称部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地方)负责本部门、本地方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国家教委的主要职责:第七条国务院有关部委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第九条高等学校的主要职责:第十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职责:第三章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第十一条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由国家教委统一部署,各部委和地方应按照统一部署具体指导所属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第十二条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分为就业指导、收集发布信息、供需见面及双向选择、制订就业计划、计划毕业生资格审查、派遣、调整、接收等阶段。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要求及规范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要求及规范

重庆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要求及规范一、基本要求1.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由学生本人独立完成,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抄袭他人成果。

2.设计(论文)中心突出,内容充实,论据充分,论证有力,数据可靠,结构紧凑,层次分明,图表清晰,格式规范,文字流畅,字迹工整,结论正确。

3.毕业设计(论文)中所使用的度量单位一律采用国际标准单位。

图纸绘制、实验数据、各种标准资料的运用和引用都要符合有关规定。

4.对论文中的图或表要给予解释,统一标上编号和图题,安排于相应位置。

若同类图表数量过多,也可作为附录列于论文后面。

5.手绘图形一律用碳素笔在硫酸纸或复印纸上誊描,并标上图号、图题,然后贴附于论文适当位置或附录中,要求图面整洁、比例适当。

6.毕业设计(论文)理工类一般不少于1.5万字,文科类一般不少于1.2万字。

设计类专业题目应附设计图纸、计算机程序、设计说明书等;研究类专题应附实验报告、数据处理及相关模型、计算机程序或调研报告、读书笔记等支撑材料。

7.参考文献著录格式要符合国标。

二、毕业设计(论文)规范1.编写要求(1)页面设置:设计(论文)用A4(21×29.7cm)标准白纸,50页以上的用双面打印,50页以下用单面打印。

页边距设置:上边距3.0cm,下边距2.5cm,左、右页边距均为2.5cm;装订线1.0cm。

页眉:1.6cm,页眉从摘要页开始到论文最后一页均需设置。

页眉内容:单面印制的,左对齐为“重庆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或“重庆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右对齐为论文题目名称或各章章名;双面印制的,左页居中为“重庆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或“重庆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右页居中为各章章名。

页眉字号为5号宋体,页眉之下有一条下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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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毕业设计规定

校外毕业设计规定

学生到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定毕业设计是本科生教学中的最后一个综合性的教学环节。

近几年我校毕业班的学生每年都有申请到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的。

为保证到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的质量,规范校外毕业设计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1、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与社会上的科研、生产、管理、服务等单位实践相结合。

在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满足教学要求的前提下,鼓励本科生到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

2、接受我校学生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单位必须具备能够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条件。

主要包括(1)合适的题目;(2)合格的指导教师;(3)能顺利完成课题的场所、仪器设备、资料等。

3、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实行联合指导,校内指导教师负责制。

校外单位的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一次指导学生不超过三人。

4、凡是提出到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的本科学生,必须在校内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两周内将如下材料提交给院(系):(1)本人申请书(校内指导教师签字同意);(2)校外指导单位简介、毕业设计(论文)条件简介;(3)题目及指导教师基本情况。

5、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由学院(系)审批。

各院(系)必须切实负责,严格管理,保证质量。

院(系)必须与校外指导单位签定协议,一式三份[(指导教师、校外指导单位、学院(系)),所在院系审批后汇总填报“××××届本科生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统计表”教务处备案。

6、对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与校内相同,详见《燕山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定》。

7、学生在去校外接收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前,校内指导教师应对外出做毕业设计的学生进行毕业设计教育,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8、校内指导教师对在校外学生的毕业设计工作,应进行全过程的检查指导,定期了解进展情况,确保毕业设计质量。

9.校外单位毕业设计工作进度应与校内毕业设计工作进度同步,未经批准不得延长毕业设计时间,否则按学校有关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学生毕业设计进入实验室工作守则

学生毕业设计进入实验室工作守则

学生毕业设计进入实验室工作守则毕业设计是本科教学计划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是落实本科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理论联系实际、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得到从事本专业科学管理技术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基本训练。

为保证毕业设计的正常进行,每个参加毕业设计的学生进入实验室应严格遵守如下规定:1、学生在毕业设计期间应具有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和认真、勤奋的工作态度。

刻苦学习,不断进取,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设计课题的研究和设计工作。

2、学生进出实验室必须按规定进行登记,自觉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遵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

禁止将食物带入实验室就餐,保持实验室内的安静和整洁。

3、毕业设计期间学生应在指定的工作台、使用指定的仪器设备开展毕业设计工作,并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

4、学生在初次使用实验仪器设备时,应事先熟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操作使用方法,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仪器设备。

对违反操作规程或私自动用其它实验仪器设备而导致仪器设备损坏,要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赔赏。

5、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都不得动用其它仪器设备、不得拆卸计算机和各类电子仪器设备。

凡因毕业设计需要打开计算机机箱者,需经管理人员同意并有管理人员在场才能开箱。

6、禁止用计算机玩游戏、上网聊天、看电影,不得利用实验仪器设备做与毕业设计无关的事情。

若有违反,将停止其毕业设计资格。

7、严格遵守防火、防盗安全制度,禁止在实验室内抽烟及使用明火,离开实验室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注意保持实验室内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在实验室工作的学生应定期打扫实验室的清洁卫生。

8、凡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学生应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自觉遵守上述规定。

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学院将依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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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到企业单位做毕业设计
有关事项的暂行规定
毕业设计是大学教育中非常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为了加强对学生在这个环节中的教育,特别是为了增强学生的实战能力,同时也便于用人单位更好地了解学生,学院原则上支持学生到企业单位进行毕业设计。

为了使这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同时也为了便于解决在学生毕业设计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其目的在于规范此项工作的程序,明晰学生、校内指导教师、企业及学院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一、学生到企业单位进行毕业设计的申请程序
1、向毕业设计校内指导教师提交书面申请;
2、联系拟去企业单位,征得企业单位同意履行其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3、办理所规定的企业单位指导毕业设计协议和公函;
4、签署责任状;
5、校内指导教师签署意见;
6、系主任审批;
7、企业和学生的责任状交学院备案。

二、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学院的责任和义务
1.学院有责任责成系主任为学生安排校内指导教师;
2.对涉及到学生本人必须参与的校内各项活动,学院的学生管理部门有责任及时通知在企业做毕业设计的学生;
3.学院有责任责成系(部)对学生的毕业设计报告(论文)进行评阅,并组织学生参加正常的毕业答辩。

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1.企业必须具备指导学生毕业设计的能力(包括指导教师的水平、毕业设计题目和做毕业设计的条件等),方可
接受学生进行毕业设计;
2.企业应对学生在企业进行毕业设计期间的生活、人身安全和社会活动后果负责任;
3.负责为学生指定企业的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拟订毕业设计题目,并将指导教师的个人资料(学历、职称和从
事技术工作简历)、做毕业设计的题目和条件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供给学生的校内指导教师;
4.企业必须与学院签定“学生在企业进行毕业设计的生活和安全保障责任状”。

系主任和校内指导教师的责任和义务
1.系主任负责为学生安排校内指导教师;
2.系主任负责审批学生去企业进行毕业设计的申请;
3.校内指导教师负责审核企业指定毕业设计指导人的资格、毕业设计课题的水平与条件以及企业签定的生活、
安全保障的责任状;
4.校内指导教师负责安排学生毕业设计的总体进程,及时掌握学生在企业进行毕业设计的情况,至少每周要和
学生联系一次;
5.校内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的质量、撰写毕业论文和答辩负责。

学生的责任和义务
1.学生必须按时返校,办理注册手续;
2.去企业做毕业设计的学生,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校内指导教师提出申请,经校内指导教师同意和系主任批准方
可成行;
3.学生路途中的安全问题及个人的社会活动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4.学生有义务督促企业向校内指导教师提交有关企业生活、安全、完成毕业设计的必要条件以及企业指定的毕
业设计指导人的资格、水平等方面的书面材料;
5.学生有义务督促企业及时与学院签定“学生在企业进行毕业设计的生活和安全保障责任状”;
6.学生在企业期间,应该严格执行企业的规章制度,并承担因其个人的过错而产生的后果;
7.学生应该自觉接受企业指定的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和校内指导教师的指导,将自己的生活和工作进展情况及联
系方式向校内指导教师和学院学生管理部门汇报;
8.毕业设计期间,涉及到学生本人在校内一切活动的参与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协调解决;
9.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设计,按时返校。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哈尔滨理工大学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08 年1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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