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规定
5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制度
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在自然灾害等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尽快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项目部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办。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自然灾害主要指在项目部工程建设范围内对安全生产构成重大威胁的洪水、地震、山体大滑坡、强风暴雨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四条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处理自然灾害事件管理工作的最高机构。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灾害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内蒙古引绰济辽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当地政府部门和内蒙古引绰济辽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自然灾害事件管理工作的重大部署。
(二)制定本单位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各项规章制度,完成日常应急准备工作,组织演练,落实到责任人。
(三)及时按规定向当地政府部门和分公司等主管部门如实报告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及处理情况。
(四)根据应急预案,组织相应的应急队伍,负责自然灾害事件发生时的抢险和发生后的善后处理、生产和生活恢复等各项工作。
(五)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完毕后,认真分析自然灾害事件发生的原因,总结自然灾害事件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形成总结报告。
第三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与应急预案第六条自然灾害事件管理工作要着眼于预防,积极釆取有力措施,综合治理,加强对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及时消除危险源。
第七条项目部要认真开展安全性评价,根据安全风险管理、隐患排査治理及事故等统计分析结果,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预测预警,认真落实各项预防重大安全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改善劳动作业环境,有效防范各类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对于洪水、地震、山体滑坡、强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应根据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信息通报,结合本单位所辖范围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釆取针对性的预防性措施,提高抗击自然灾害的能力。
第九条对于突发性瘟情瘟疫、公共卫生事件,各部门及工区要认真做好生产现场和职工生活区的卫生清洁与消毒预防工作,认真做好化学品、爆炸物品的运输、存放和使用工作等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紧紧依靠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防止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办法
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办法是指针对自然灾害和事故隐患,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操作规程。
其目的是通过科学的预测预警手段,提前发现和预警自然灾害和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防范和应对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和事故的发生,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办法通常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 规定相关单位和责任部门的职责和任务,明确各方的工作分工和协作关系。
2. 制定自然灾害和事故隐患的预测预警准则和标准,确立预警的触发条件和预警级别。
3. 确定预警信息的发布渠道和方式,确保预警信息及时、准确地传达给受影响的群众和相关单位。
4. 针对不同类型的自然灾害和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预测预警技术和手段,包括气象、水文、地质等领域的监测和分析方法。
5. 建立自然灾害和事故隐患的监测和预警系统,包括安装监测设备、建立数据中心、制定预警演练计划等。
6. 针对灾害和事故的可能影响,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包括疏散路线、避难场所、医疗救护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7. 进行预警效果的评估和总结,不断改进预测预警管理办法,提高预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通过制定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办法,可以提高对灾害和事故的预防和应对能力,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减轻灾害和事故造成的损失。
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办法
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测、预警自然灾害和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本办法制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然灾害和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活动。
第三条自然灾害和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活动应遵循科学、准确、及时、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预测预警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建立健全预测预警信息发布机制,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预防控制能力。
第五条预测预警单位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动科学技术与工程实践相结合,提高预测预警能力和技术水平。
第六条地方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确保预测预警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预测预警机构第七条国家和地方可以设立自然灾害和事故隐患预测预警机构,负责预测预警的组织、指导、监督和评估工作。
第八条自然灾害和事故隐患预测预警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专业的技术和人员,能够进行科学、准确、及时的预测预警工作;(二)具备相关仪器设备,能够进行必要的观测、监测和测试工作;(三)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能够有效管理和运作;(四)有稳定的预测预警资金来源,能够保障预测预警工作的开展。
第九条自然灾害和事故隐患预测预警机构应当及时发布预测预警信息,向社会公众提供有关灾害和事故隐患的预报和警示。
第十条自然灾害和事故隐患预测预警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自己的质量保证体系,保证预测预警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预测预警活动第十一条自然灾害和事故隐患预测预警活动包括以下内容:(一)收集和分析丰富多样的基础数据,建立和维护基础数据库;(二)开展理论研究和工程实践,提高预测预警能力和技术水平;(三)制定预测预警规范和标准,确保预测预警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四)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群众组织的合作,共同推动预测预警工作的开展;(五)编制和发布预测预警报告,向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及时的预测预警信息。
第十二条预测预警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原则,依据科学方法和科学技术进行预测预警工作;(二)准确原则,保证预测预警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三)及时原则,依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及时发布预测预警信息;(四)公正原则,公正对待预测预警结果和信息,不歧视和偏袒任何组织和个人;(五)公开原则,公开发布预测预警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办法(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办法(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办法(新版)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工作方针,为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为确保监理中心全体员工的人身安全,按照《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监理中心特制订本制度》。
一、术语和定义:山洪:是指山区溪沟中发生的暴涨洪水。
山洪具有突发性,水量集中流速大、冲刷破坏力强,水流中挟带泥沙甚至石块等,常造成局部性洪灾,一般分为暴雨山洪、融雪山洪、冰川山洪等。
山洪及其诱发的泥石流、滑坡,常造成人员伤亡,毁坏房屋、田地、道路和桥梁等,甚至可能导致水坝、山塘溃决,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
山丘区不稳定的气候系统,往往造成持续或集中的高强度降雨。
据统计,发生山洪灾害主要是由于受灾地区前期降雨持续偏多,使土壤水分饱和,地表松动,遇局部地区短时强降雨后,降雨迅速汇集成地表径流而引发溪沟水位暴涨、泥石流、崩塌、山体滑坡。
从整体发生、发展的物理过程可知,发生山洪灾害主要是持续的降雨和短时强降雨而引发的。
崩塌:又称(崩落、垮塌或塌方),是较陡斜坡上的岩土体在重力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崩落、滚动、堆积在坡脚(或沟谷)的地质现象。
崩塌会使建筑物,甚至使整个居民点遭到毁坏,使公路和铁路被掩埋,带来重大损失。
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办法
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办法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工作方针,为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为确保监理中心全体员工的人身安全,按照《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监理中心特制订本制度》。
一、术语和定义:山洪:是指山区溪沟中发生的暴涨洪水。
山洪具有突发性,水量集中流速大、冲刷破坏力强,水流中挟带泥沙甚至石块等,常造成局部性洪灾,一般分为暴雨山洪、融雪山洪、冰川山洪等。
山洪及其诱发的泥石流、滑坡,常造成人员伤亡,毁坏房屋、田地、道路和桥梁等,甚至可能导致水坝、山塘溃决,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
山丘区不稳定的气候系统,往往造成持续或集中的高强度降雨。
据统计,发生山洪灾害主要是由于受灾地区前期降雨持续偏多,使土壤水分饱和,地表松动,遇局部地区短时强降雨后,降雨迅速汇集成地表径流而引发溪沟水位暴涨、泥石流、崩塌、山体滑坡。
从整体发生、发展的物理过程可知,发生山洪灾害主要是持续的降雨和短时强降雨而引发的。
崩塌:又称(崩落、垮塌或塌方),是较陡斜坡上的岩土体在重力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崩落、滚动、堆积在坡脚(或沟谷)的地质现象。
崩塌会使建筑物,甚至使整个居民点遭到毁坏,使公路和铁路被掩埋,带来重大损失。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体或者岩体,受河流冲刷、地下水活动、地震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响,在重力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者软弱带,整体地或者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自然现象。
俗称“走山”、“垮山”、“地滑”、“土溜”等。
滑坡的活动时间主要与诱发滑坡的各种外界因素有关。
违反自然规律、破坏斜坡稳定条件的人类活动都会诱发滑坡。
山体滑坡不仅造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还会对附近道路交通造成严重威胁。
泥石流:是暴雨、洪水将含有沙石且松软的土质山体经饱和稀释后形成的洪流,它的面积、体积和流量都较大。
而滑坡是经稀释土质山体小面积的区域。
2023年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办法
2023年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预测、预警和管理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和管理工作应当坚持科学、准确、全面的原则,强化预防、防范、减灾和救援的工作,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第四条国家制定全国性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标准,省级及以下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的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标准。
第五条预测预警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的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预测预警管理机制,指导和协调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预测预警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预测预警基础工作第六条国家和地方应当建立全面的自然灾害数据信息数据库,收集、整理和分析自然灾害相关的数据,制定预测预警模型。
第七条预测预警模型要根据不同的自然灾害类型进行建模,综合考虑气象、地质、地形和人类活动等因素,提高预测预警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国家和地方应当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预测预警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第九条国家和地方应当积极引进先进的预测预警技术和设备,提高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的监测和预警能力。
第三章预测预警发布和解读第十条国家和地方应当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的预警发布机制,确保预警信息的及时发布和有效传播。
第十一条预警发布机构应当明确预警信息的发布级别和内容,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向社会公众提供相应的解读和指导。
第十二条媒体机构应当积极参与预警信息的发布和传播工作,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并向公众提供相关的防护措施和救援指南。
第四章预警应急响应第十三条国家和地方应当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的应急响应机制,明确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预警应急职责。
第十四条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按照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启动相应的预警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和资源,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办法
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办法1. 引言自然灾害和事故隐患是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风险所带来的潜在威胁。
为了提前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和事故隐患带来的损失,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
本文将介绍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2. 自然灾害预测预警管理办法自然灾害预测预警管理办法是指针对各类自然灾害的预测和预警措施的管理办法。
2.1 地震预测预警管理地震是自然界最重要的自然灾害之一,对人类社会造成了巨大的破坏。
地震预测预警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地震监测网络的建设和维护;•地震预测方法的研究和应用;•地震预警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2.2 气象灾害预测预警管理气象灾害是指由气象条件引发的各种灾害,如台风、暴雨、干旱等。
气象灾害预测预警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形成完善的气象观测体系;•开展气象预测研究,提高气象预测的准确性;•建立气象灾害预警系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开展气象灾害的调查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
2.3 水文灾害预测预警管理水文灾害是指由洪水、山洪、泥石流等水文条件引发的灾害。
水文灾害预测预警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完善的水文监测网络;•研究水文预测方法,提高预测准确性;•建立水文灾害预警系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强水文灾害的防御能力,包括堤防加固、抢险设备储备等。
3. 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办法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办法是针对各类事故隐患的预测和预警措施的管理办法。
3.1 生产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事故,如火灾、爆炸、事故溢漏等。
生产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完善的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加强对危险性工艺、企业和设备的监管;•提高事故隐患的预测和评估能力;•加强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
3.2 交通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交通事故是指在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如道路交通事故、航空事故、铁路事故等。
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办法
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办法1.目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预防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小自然灾害及生产事故造成的损失,确保公司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项目部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3.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2014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4)《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划分基本要求》(GB/T 29425-2012)(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6)《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4.术语定义自然灾害:是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洪涝、台风、冰雹、暴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等。
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的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预测:是指在掌握现有信息的基础上,依照一定的方法和规律对未来的事情进行测算,以预先了解事情发展的过程与结果。
预警:是指在事故征兆前进行预先警告,即对将来可能发生的危险进行事先的预报,提请相关当事人注意。
5.职责5. 1公司5. 1.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本单位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对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5. 1. 2公司安监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以及自然灾害和事故隐患的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工作,负责预警预测机制的建立、事故隐患(安全风险)统计分析、发布预测预警信息,通报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指导项目部预测预警机制的建立、监督、检查工作。
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办法范本(2篇)
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的预测预警管理,减少灾害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对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进行预测预警工作的相关机构、专家和人员。
第三条预测预警的目标是及时准确地发现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的可能性和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及影响,为政府和社会提供科学决策和应对措施。
第四条预测预警的原则是科学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第五条使用预测预警信息应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第六条建立健全预测预警管理的组织体系,确保各级责任人履职尽责,形成预测预警工作的协同机制。
第二章预测预警工作的组织体系第七条设立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机构,具体由国家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机构的职责为:(一)建立并完善预测预警工作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二)组织开展相关预测预警技术研究和应用推广;(三)协调各地区的预测预警工作,推动信息共享与交流;(四)指导和监督预测预警专家和机构的工作;(五)制定预防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的预警指引和措施。
第九条各级政府应建立预测预警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预测预警信息的管理和应对措施的落实。
第十条各级政府应当组织开展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的调查研究工作,收集和整理相关信息,为预测预警提供依据。
第十一条预测预警工作应充分发挥专家团队的作用,建立并完善专家库,提高预测预警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第十二条预测预警工作应与其他相关机构密切合作,共享信息和资源,提高预测预警工作的综合性和精准性。
第三章预测预警信息的收集和发布第十三条收集预测预警信息的途径包括但不限于动态监测、定点观测、遥感监测、实地考察等手段。
第十四条预测预警信息应包括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类型、可能发生的时间、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的影响范围等内容。
第十五条预测预警信息应按照科学可靠的原则进行评估,确保信息质量和准确性。
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规定
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规定一、背景自然灾害和事故隐患是人类生存和发展面临的重大威胁,如果不能及时发现、预测、预警和管理,将会给社会带来极大的损失和不利影响。
因此,各国纷纷出台了相应的管理规定,以确保预测预警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国的《自然灾害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和事故隐患的预测预警管理有明确要求。
本文将对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规定做一些简要阐述。
二、自然灾害预测预警管理规定1. 预测预警原则自然灾害的预测和预警必须遵循科学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原则。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该建立一套科学、系统、规范的预测预警机制,加强预测预警技术研究和人员培训,提高预测预警工作的水平。
2. 预测预警范围自然灾害的预测预警范围应该包括气象、地质、水文、海洋等方面。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该建立健全的预测预警系统,并不断探索新的预测预警途径和措施,提高对各类自然灾害的识别和预测能力。
3. 预测预警等级自然灾害的预测预警应该分为不同等级,并提前做好人员和物资调配准备。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该制定科学、合理的预测预警等级和标准,并对各级预测预警部门进行评估和考核。
4. 预测预警发布预测预警信息应该及时、准确、权威地发布,以引导公众采取措施,最小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预测预警信息可以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多种途径发布。
三、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规定1. 预测预警原则对于可能引起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有关部门要建立预测预警机制,采取措施消除或降低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 预测预警责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明确预测预警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事故隐患的排查,及时发现、预测和预警安全事故隐患。
3. 预测预警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预警机制,通过各种手段进行预测和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同时,还应该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
2024年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办法
2024年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办法自然灾害和事故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难以避免的风险,它们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和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预测预警管理办法。
本文将重点探讨____年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办法。
一、制定科学合理的预测预警体系1.建立完善的监测网络和数据中心。
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覆盖各种自然灾害和事故的监测网络,搭建数据中心,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为灾害预测预警提供科学依据。
2.建立多学科联动的预测预警研究机制。
组织地质、气象、海洋、环境等多个学科的研究机构和专家,共同开展自然灾害和事故隐患的研究和预测工作,形成合力。
3.建立全国统一的预测预警指标标准。
针对不同的自然灾害和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预测预警指标标准,借鉴国际标准和经验,确保预测预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加强自然灾害和事故隐患的预测预警工作1.强化气象预测预警工作。
加大对气象现象的监测和预测能力的投入,提高气象灾害的预测准确率和预警时效性。
加强对陆地和海洋气象灾害的预测研究,提高对台风、暴雨、暴雪等灾害的预警能力。
2.提升地质灾害的预测预警水平。
加强对地震、地质灾害等的数据监测和分析,完善地震的预测模型和算法,提高地震的预测准确性和可靠性。
加强对地质隐患的研究和监测,加大地质隐患点的排查力度。
3.加强火灾和化学事故的预测预警工作。
加强火灾预测和事故隐患的监测,建立火灾和事故的风险评估模型,预测可能发生的火灾和事故,并及时进行预警和防范。
4.加强环境污染事故的预测预警工作。
加强大气、水、土壤等环境的监测和预测,建立环境污染事故的风险评估模型,预测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并及时进行预警和防范。
三、完善灾害应急管理机制1.建立健全的灾害应急预案。
针对不同类型的自然灾害和事故,制定相应的灾害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应急措施,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办法范文
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的预测与预警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防治法》(以下简称《自然灾害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事故灾难预防与应急管理法》(以下简称《事故预防与应急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自然灾害,是指地质、气象、水文、生态等有害自然现象造成的灾害,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台风、暴雨、泥石流、滑坡、崩塌等;事故隐患,是指存在可能引发事故发生的各类安全隐患,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交通设施、生产装置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的预测与预警管理工作。
第四条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的预测与预警工作应当遵循科学性、及时性、准确性、有效性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制定统一的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标准,各级地方政府制定本地区的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标准,确保预测预警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国家根据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的特点和需要,制定相应的预测与预警技术规范和方法,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保障。
第七条各级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第八条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工作应当配备专业、熟练的工作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第九条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社会组织等可以参与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的预测与预警研究和技术支持,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
第十条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应当与其他相关管理工作相结合,共同防范和应对灾害事故。
第二章预测与预警工作体系第十一条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的预测与预警工作应当建立科学的工作体系,包括规划、资源调度、数据收集、分析评估、预测预警等环节。
第十二条各级地方政府应当制定本地区的预测与预警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
第十三条各级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预测与预警工作的资源调度,确保必要的人员、设备和资金的供给。
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办法
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办法是一种管理措施,旨在提前发现和预测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并通过预警系统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从而减少灾害和事故造成的损失。
该管理办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预测预警技术:包括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气象、地质、水文等记录和分析数据,结合专业知识和经验,预测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的可能发生情况。
2. 预警系统建设:建立一套完善的预警系统,包括数据收集、信息分析、预测预警发布等环节,确保预警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给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
3. 预警信息发布:通过各种渠道和媒体,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告知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提醒人们采取相应的防范和应对措施。
4. 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健全的灾害应急响应机制,使各级部门和社会组织能够迅速行动起来,组织有效的救援和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 监督管理措施:加强对预测预警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各方面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有效实施,同时对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及时纠正和改进。
通过实施这些管理办法,可以提前预知灾害和事故的可能发生,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和事故带来的损失,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规定
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规定1适用范围1.1为规范公司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工作,有效防御和减轻自然灾害及事故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保护全体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各单位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
2引用文件2.1《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2.2《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3术语和定义3.1本规定所指的自然灾害,是指台风、暴雨、高温、寒潮、大雾、雷雨大风、大风、沙尘暴、冰雹、雪灾、道路积冰等十一类气象灾害和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
3.2本规定所指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管理职责4.1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批准发布、调整和解除公司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警;;4.2公司应急工作小组负责提出发布、调整和解除公司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警级别建议,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发布、调整和解除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警。
4.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警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并负责建立本单位部预测预警机制,开展自然灾害危害因素辨识与评估,组织实施预警响应各项措施。
5管理规定5.1自然灾害预测预警5.1.1公司应急工作小组在获取气象、地质灾害橙色、红色预警警报时,及时向各单位提出预警通知。
自然灾害情况发生变化时,调整自然灾害预警警报级别;;自然灾害后,解除公司自然灾害预警警报。
在预警期间,建立与受灾区域各项目的联络机制,及时掌握信息,采取响应的应对措施。
5.1.2工程施工前,项目部应与业主和设计单位沟通,获取项目所在地气象、地质资料,结合地域特点及自然环境情况,对项目所在地可能受到的气象、地质灾害危害因素进行辨识与评估,确定可能造成自然灾害的类型,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办法 (2)
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办法是指对各类自然灾害和事故隐患进行科学预测和预警,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规定。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该办法中的内容:
1. 预测技术和方法:规定使用哪些科学技术和方法进行自然灾害和事故隐患的预测,包括气象、地质、水文等方面的预测技术。
2. 预警指标和标准:制定相应的预警指标和标准,明确触发预警的条件和要求,以及各类预警级别的划分与定义。
3. 预警发布机制:规定预警发布的程序和机制,包括预警信息的内容、形式和发布途径,以及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协调配合。
4. 预警管理责任: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在预警工作中的责任和分工,包括预警信息搜集、分析、发布、应急响应等各个环节的责任。
5. 信息共享与协同:强调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合作,建立健全的预警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及时准确地传递预警信息。
6. 应急预案和演练:规定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根据预警信息及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和评估,不断提高应对自然灾害和事故隐患的能力。
7. 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对未按照规定履行预警管理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以确保预警工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总之,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办法的出台,旨在加强对自然灾害和事故隐患的预测预警工作,提高社会对自然灾害和事故的应对能力,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办法
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办法目录1、目的 (2)2、范围 (2)3、职责 (2)4、术语与定义 (2)5、方法和过程控制 (2)5.1 公共预警信息的收集与发布 (2)5.2自然灾害防范、应急响应及处置程序 (3)5.3台风、暴雨防范措施 (3)5.4雷电天气防范措施 (3)5.5疫情防范措施 (4)5.6 高温天气防范措施 (4)5.7 大风天气防范措施 (4)6、奖励与惩罚 (4)1、目的规范项目部防范自然灾害的流程、措施,避免、减少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办法。
2、范围XXXX项目3、职责3.1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导自然灾害防治、救援工作。
3.2 项目部、项目办公室、安质部负责收集、监控预警信息传播情况,协调监督各部门应急措施实施情况。
3.3 项目部全体员工有义务进行自然灾害防治、救援工作。
4、术语与定义自然灾害:是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干旱、洪涝、台风、冰雹、雷电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5、方法和过程控制5.1 公共预警信息的收集与发布5.1.1 办公室、安质部负责收集自然灾害预警信息。
项目部员工从公共传媒获得自然灾害、流行性疾病等预警信息时,可通知相关部门。
5.1.2项目安质部须对收集到的预警信息进行核实,经判断得知预警信息可能给项目部和员工造成影响时,应及时通过电话、项目部内网、QQ群、微信群等通知项目部所属各班组。
5.1.3项目部应建立保持与政府国土资源、气象、应急等部门及业主、监理等相关单位的信息沟通,将接收到的预警信息即时通知相关负责人。
各部门、各班组负责人应及时将信息传递给员工。
5.1.4暴雨预警信号时,办公室应每隔2小时查收一次最新信息,如有变化即时向各班组、项目部通报,直至预警信号解除。
5.1.5当气象台发布预警或灾害预警时,经安质部负责人同意后,尽快通过电话、网络(QQ群、微信群)、口头通知等有效形式将台风预警信息通知各部门及各班组,提醒各班组做好应对措施。
自然灾害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办法
自然灾害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办法自然灾害事故是不可避免的,但是通过预测预警和科学有效的管理可以降低事故带来的损失。
本文将介绍自然灾害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办法的基本概念、重要性以及如何实施。
1. 概述自然灾害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办法指的是在自然灾害发生前,通过各种手段提前预测和预警自然灾害危险和风险,做好预防和减灾措施的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是实现自然灾害预防、减灾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
2. 重要性2.1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自然灾害事故往往造成人民财产和生命的损失。
通过预测预警可以让人们在自然灾害来临前提前做好准备,从而有效减轻灾难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2 促进社会稳定发展自然灾害发生后,往往会带来很多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通过预测预警可以让政府及时采取措施,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的经济和谐发展。
2.3 提高国家应对灾害的能力自然灾害是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预测预警对灾害来临前进行有效的预警,提高国家应对灾害的能力。
这样可以更好地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
3. 如何实施3.1 加强科学研究通过开展自然灾害相关科学研究,提高预测预警技术水平,提高自然灾害事故隐患的预测和预警能力。
同时,通过建立全国性、区域性的环境监测系统,实时掌握自然灾害相关信息,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灾害的发生。
3.2 做好防灾预案工作各地要加强自然灾害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做好相关防灾预案的编制工作。
根据不同的自然灾害类型制定相应的防灾预案,并进行实际演练。
同时,对于关键地区要把防灾预案纳入应急预案体系,保证灾害发生时快速有效地响应。
3.3 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在自然灾害预防、减灾、救灾方面的意识和能力。
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开展相关教育和培训,提高居民对自然灾害的认知和应对能力。
4. 总结自然灾害是人类面临的共同难题。
通过加强自然灾害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办法的实施,可以有效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发展,提高国家应对灾害的能力。
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办法模版
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办法模版一、总则为了加强对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的预测预警工作,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应对灾害的能力和水平,制定本办法。
二、预测预警机制1. 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体系,明确各级责任分工。
2. 加强对灾害和事故隐患的监测、预测和预警能力,确保及时、准确地发布预警信息。
3. 提高公众对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的认知和应对能力,加强社会宣传教育工作。
三、责任主体1. 中央政府负责制定国家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政策和规划。
2. 地方政府负责组织落实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工作,确保预警信息的传达和公众的安全撤离。
3. 相关部门负责开展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的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并及时报告上级政府。
四、预测预警措施1. 加强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的监测工作,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和数据共享机制。
2. 定期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准确预测自然灾害和事故隐患发生的可能性和趋势。
3. 建立合理的预警指标体系,制定详细的预警级别和发布流程。
4. 加强与气象、地质等专业机构的合作,提高预警的准确性和可靠度。
5. 建设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确保信息的及时传达和公众的快速反应。
6. 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互动,提高公众的应对能力和自救能力。
五、应急准备工作1.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制定并组织实施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的应急预案。
2. 加强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培训,提高应急响应的能力和效率。
3. 加强物资储备和设备保障,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加强应急演练和案例分析,提高应对灾害和事故的能力和经验。
六、监督管理1. 加强对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2. 建立健全预警发布信息的审核机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 对不履行职责、发布虚假信息或者延误预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4. 加强对公众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七、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同时废止原有的相关规定。
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制度
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对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增强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防止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实用于水利工程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
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术语3.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涝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3.2自然灾害预测预警: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可能出现的各种自然灾害的安全风险进行预警和防控,建立自然灾害预测、预警机制,对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具有重要作用。
3.3洪灾:洪灾是由于江、河、湖、库水位猛涨,堤坝漫溢或溃决,水流入境而造成的灾害。
3.4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体或者岩体,受河流冲刷、地下水活动、地震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响,在重力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者软弱带,整体地或者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自然现象。
4自然灾害引发事故预测高水位、强降雨引发洪灾,导致施工围堰出险或漫顶淹没闸塘;风暴潮、严重雾霾导致疏浚船只涉险;雷电袭击塔吊、混凝土拌合楼等引发事故;其他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
5信息来源自然灾害预测预警信息主要包括,气象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水利部的汛情、旱情预警信息,地震局的地震趋势预测信息,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海洋局的海洋灾害预警信息,林业局的森林火灾和林业生物灾害信息,农业部的草原火灾和生物灾害预警信息,测绘地信局的地理信息等。
获取途径主要包括广播、电视、新闻媒体、上级电话及来文等。
6 组织机构项目组织成立水利工程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XXX(项目经理)副组长:X X X X X X(分管安全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成员:xxxXXXXXx(专职安全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工种队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工程部,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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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规定
1适用范围
1.1为规范公司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工作,有效防御和减轻自然灾害及事故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保护全体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各单位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
2引用文件
2.1《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
2.2《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2.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3术语和定义
3.1本规定所指的自然灾害,是指台风、暴雨、高温、寒潮、大雾、雷雨大风、大风、沙尘暴、冰雹、雪灾、道路积冰等十一类气象灾害和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
3.2本规定所指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管理职责
4.1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批准发布、调整和解除公司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警;
4.2公司应急工作小组负责提出发布、调整和解除公司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警级别建议,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发布、调整和解除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警。
4.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警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并负责建立本单位部预测预警机制,开展自然灾害危害因素辨识与评估,组织实施预警响应各项措施。
5管理规定
5.1自然灾害预测预警
5.1.1公司应急工作小组在获取气象、地质灾害橙色、红色预警警报时,及时向各单位提出预警通知。
自然灾害情况发生变化时,调整自然灾害预警警报级别;自然灾害后,解除公司自然灾害预警警报。
在预警期间,建立与受灾区域各项目的联络机制,及时掌握信息,采取响应的应对措施。
5.1.2工程施工前,项目部应与业主和设计单位沟通,获取项目所在地气象、地质资料,结合地域特点及自然环境情况,对项目所在地可能受到的气象、地质灾害危害因素进行辨识与评估,确定可能造成自然灾害的类型,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5.1.3项目部应建立预测预警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时获取项目所在地气象部门发出的气象灾害预警警报和灾害天气预报,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落实预警响应各项措施。
确定项目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警示标志,落实责任人,定期进行监测。
5.1.4气象灾害预警响应
(1)蓝色预警:注意了解最新预警信息,妥善安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各项防御准备;低洼、易受淹地区做好排水防涝工作;加固户外装置,高空
1
作业人员采取有效防御措施。
(2)黄色预警:尽可能减少外出;及时更新有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落实应对措施;停止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排水人员及时进岗到位,确保排水畅通。
(3)橙色预警: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防灾工作的指导,作出应急部署;应急抢险队伍进入临战状态,在指定地点集结待命;抢险救灾物资仓库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现场人员全部撤离;滚动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加紧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现场全部停工,并对起重机械等设备做好防风措施,对脚手架等进行加固或拆除。
(4)红色预警: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作出应急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应急抢险队伍进入战斗状态,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执行抢险救灾任务;人员全部撤离至安全地区。
5.1.5地质灾害预警响应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5.1.6各项目部应按《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结合实际,编制、落实自然灾害预警响应各项措施。
建立与业主、当地政府部门的联络机制,在受到自然灾害影响时,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5.2事故隐患预测预警
5.2.1公司安全管理部部每月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每季度对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必要时,发布事故隐患预测预警通知。
5.2.2各单位每月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析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在特种设备、脚手架、安全设施、施工用电、危险作业等某一方面隐患突出的,发布项目部事故隐患预测预警通知。
6 附录
附录记录表式
1. 预警通知
2
附表1
预警通知
年第号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