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缺陷处理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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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城市东西向快速路工程西段( 清川大道 - 北湖南路 )
(K0+000~K4+115段)
质量缺陷处理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南宁市城市东西向快速路工程西段(清川大道- 北湖南路)
(K0+000~K4+115段)项目部
2016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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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工程概况 (1)
2、编制依据 (1)
3、质量保证措施 (3)
4、质量缺陷及处理方法 (9)
5、工艺注意事项 (11)
6、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12)
质量缺陷处理方案
1、工程概况
本项目分两段,一段为清川立交(东西向快速 - 清川节点立交):为四层 T 形全互通式立交,清川大道主车道下穿地面交叉口,双向六车道,位于第一层;地面层为辅道交通及
行人通行用,位于第二层;清川大道与东西快速路之间分别通过左转匝道和右转匝道相连
接,左转匝道为 9 米宽双车道(并按规范要求在圆曲线内侧加宽),右转匝道为 8 米宽单车道,其中右转匝道及北向东左转匝道位于第三层,东向南左转匝道位于第四层。另外在
东—南向匝道上设置分级匝道,统一快速路出入口,供清川大道两侧单位车辆过江通行。清
川大道主车道下穿地面交叉口,采用框架桥;因 A、B、C、D 匝道桥梁位于小半径弯道内,
因此均采用等截面连续箱梁桥。
清川立交桥梁工程包括:主线 ZX1和 ZX2两联、 A、B、C、D 匝道桥和清川大道下穿
东西快速路框架桥。
另一段属于东西快速路西段(清川立交- 北湖南路)的一部分,桥梁起点位于清川立
交终点 K0+369.5 处,终于东西 - 南北立交起点 K4+415处,主线桥梁全长4045.5 米。高架沿线跨过陈东村路、大岭路、战备铁路、科园大道延长线、心圩江、木塘里路、 3 条铁路支线、鲁班路、明秀西路。高架桥主线标准宽度 25 米,匝道标准宽度 8 米。道路按城市快
速路标准建设,主线设计速度为 80km/h(局部困难路段采用 60km/h)、匝道设计速度
40km/h。本段主要包含:主线高架;大岭路下匝道、动物园东侧上下匝道;鲁班路两对上下
匝道及地面辅道和停车场。合同工期为 36 个月。
工程施工中可能经常发生各种质量缺陷,对于质量缺陷要提倡预防为主,从“人、材、机、法、环”五个方面严格管理,做好事前控制,尽可能避免质量缺陷发生,确实发生质
量缺陷后,对于小的缺陷,不影响到建筑安全及使用功能的,可以按本方案所述方法进行
处理,对于重大质量缺陷,影响到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应请设计单位对结构安全重新进
行核算,评定,降级使用或拆除重做。
2、编制依据
(1)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南宁市东西向快速路工程西段(清川大道~北湖南路)施工图设计》和设计技术交底文件。
(2)由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明确的现行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及技术规程,质量检验
评定标准及验收办法,以及国家、交通运输部编制的公路和城市道路相关的施工及验收规
范。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 2-2008 )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 )
《公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G/T B07-01-2006)
《钢结构焊接规程》(GB50661-201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8)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2012)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GB50497-2009)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
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4-2015)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
《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2007)
《城市测量规范》 (CJJ/T 8-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2 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09 年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 年版
(3)施工合同和投标文件。
(4)现场调查所获得的有关资料。
(5)本企业的技术能力、经济能力、机械设备、施工经验和管理水平及建设同类及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科技成果。
(6)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布的有关工程预算定额及本承包人的企业管理定额。
(7)广西区南宁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施工安全、工地治安、人民健康、环境保
护、交通管理、土地租用、房屋拆迁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和标准。
3、质量保证措施
3.1 质量保证体系
项目经理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总工任副组长。成员由生产
经理、质检工程师、试验工程师、质检员、试验员以及项目各部室负责人组成。
3.2 质量职责
(1)项目经理的质量职责
(A)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优劣负全面责任。
(B)贯彻实施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建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组织编制项目《质量保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