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相关表格及填表说明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
附件1、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级别: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初审人:初审时间:年月日复审人:复审时间:年月日《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1.“姓名”栏,填写所审核档案的干部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栏,填写干部所在单位及担任的主要职务。
“级别”栏,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人员填写正地厅级、副地厅级、正县处级、副县处级、正乡科级、副乡科级、科员、办事员等;事业单位按照职员级别填写;企业填写领导班子正职、副职,中层正职、副职。
2.“审核内容”中“初步判断”栏,分两种情况填写:第一种情况,对所审核内容作初步判断,在是“□”或否“□”内划“√”。
第二种情况,填写有关档案材料的具体信息。
3.“档案记载”栏,填写材料类号、材料名称和形成时间。
4.“存在问题”栏,初步判断存在问题的,在此栏填写所存在问题的具体情况。
5.“出生时间”栏至“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通过审核,判断相应档案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缺少的主要材料要在“存在问题”栏进行登记;判断档案中干部信息记载是否一致,对不一致的按表格栏目内容具体填写;判断相应档案信息真实性是否存疑,真实性存疑的按表格栏目内容具体填写。
档案中相关信息组织已有认定的,判断认定是否符合政策规定,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在“存在问题”栏进行登记。
6.“其他问题”栏,填写档案审核中发现的除上述情况以外的有关问题。
7.“审核意见”栏,填写对审核发现问题的初步处理意见。
8.表中栏目凡划“——”的,不用填写。
9.每卷档案须审核两遍,初审人和复审人分别在表末相应位置签名并注明审核时间。
10. 此表为基本样表,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对有关栏目进一步细化,审核工作结束后,由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
附件2 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填表说明1. “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
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2. “出生年月(岁)”栏中填写出生年月和年龄。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信息核对表》填表说明
《干部人事档案审查信息查对表》填表说明1“.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
少量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可以用同音字取代。
2.“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维吾尔族等),不可以简称汉、回、鲜、维等。
3.“籍贯”栏中填写原籍所在地。
4.“出生地”栏中填写干部自己出生的地方。
籍贯和出生地按此刻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辽宁大连”,“河北盐山”。
直辖市直接写市名,如“上海” 、“重庆”等。
5“.入党时间” 栏填写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间。
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需在“入党时间” 栏内注明民主党派名称或注明无党派,如“民建”、九三”,“无党派”等,不填写加入时间;加入多个民主党派的,须照实填写,如“民建、民盟”。
是民主党派又是中共党员的,在填写党派名称的同时,还要填写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间。
“出生年代、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填写时,年份一律用 4 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 2 位数字表示,如“ 1972.05”。
6.“健康状况”依据自己的详细状况填写“健康”、“一般”、“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病或身体伤残的,要照实简要填写。
7.“照片”栏请供给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照片, JPG 格式,文件大小不超出 50KB 。
8.“学历学位”栏分为整日制教育和任职教育两类,填写的详细要求是:(1)“学历”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
各种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同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照;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照。
不可以任意填写“相当××学力”。
(2)“整日制教育”栏填写经过整日制教育获取的最高学历;“任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余学习方式获取的最高学历。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系和专业。
(3)接受学历教育“结业”或“肄业”的,应予注明,如:大学结业、研究生肄业等。
(4)高中及以放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不填写。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档案材料涂改登记附页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填表说明
1. “审核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及审核意见”栏,填写专项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审核意见,其中档案涂改的,要对涂改材料逐份登记说明。
初审人和复审人须签字并注明时间。
2. “组织人事部门意见”栏,填写干部信息的组织审核认定意见,由分管领导签字、注明时间并加盖公章。
3. “本人意见”栏,如干部本人同意组织审核认定意见,填写“同意”,签字并注明时间。
4. “备注”栏,主要填写两方面内容:一是干部本人拒不签字的具体情况;二是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需记录在案的具体情况。
5. 本表中“审核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及审核意见”栏涂改材料较多,逐份登记不下的,只填写总份数及有关情况,具体涂改材料登记到《档案材料涂改登记附页》中。
“备注”栏材料内容较多时,可另附页。
附页应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归入本人档案第五类,一份由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
附件1、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级别: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初审人:初审时间:年月日复审人:复审时间:年月日《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1.“姓名”栏,填写所审核档案的干部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栏,填写干部所在单位及担任的主要职务。
“级别”栏,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人员填写正地厅级、副地厅级、正县处级、副县处级、正乡科级、副乡科级、科员、办事员等;事业单位按照职员级别填写;企业填写领导班子正职、副职,中层正职、副职。
2.“审核内容”中“初步判断”栏,分两种情况填写:第一种情况,对所审核内容作初步判断,在是“□”或否“□”内划“√”。
第二种情况,填写有关档案材料的具体信息。
3.“档案记载”栏,填写材料类号、材料名称和形成时间。
4.“存在问题”栏,初步判断存在问题的,在此栏填写所存在问题的具体情况。
5.“出生时间”栏至“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通过审核,判断相应档案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缺少的主要材料要在“存在问题”栏进行登记;判断档案中干部信息记载是否一致,对不一致的按表格栏目内容具体填写;判断相应档案信息真实性是否存疑,真实性存疑的按表格栏目内容具体填写。
档案中相关信息组织已有认定的,判断认定是否符合政策规定,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在“存在问题”栏进行登记。
6.“其他问题”栏,填写档案审核中发现的除上述情况以外的有关问题。
7.“审核意见”栏,填写对审核发现问题的初步处理意见。
8.表中栏目凡划“——”的,不用填写。
9.每卷档案须审核两遍,初审人和复审人分别在表末相应位置签名并注明审核时间。
10. 此表为基本样表,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对有关栏目进一步细化,审核工作结束后,由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
附件2 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填表说明1. “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
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2. “出生年月(岁)”栏中填写出生年月和年龄。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填写说明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填写说明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
填表说明
1.“审核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及审核意见”栏,填写专项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审核意见,其中档案涂改的,要对涂改材料逐份登记说明。
初审人和复审人须签字并注明时间。
2.“组织人事部门意见”栏,填写干部信息的组织审核认定意见,由分管领导签字、注明时间并加盖公章。
3.“本人意见”栏,如干部本人同意组织审核认定意见,填写“同意”,签字并注明时间。
4.“备注”栏,主要填写两方面内容:一是干部本人拒不签字的具体情况;二是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需记录在案的具体情况。
5. 本表有关栏目填写内容较多的,可另附页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归入本人档案第五类,一份由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
干部(职工)基本信息审核表_样表和填表说明
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本人意见:本人署名:时间:干部(职工)基本信息审核表初审人:复审人:年月日年月日《干部(职工)基本信息审核表》填表说明1.“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
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2.“出生年月(岁)”栏中填写出生年月和年龄。
年龄是计算到当月的实足年龄。
3.“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4.“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
5.“出生地”栏中填写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辽宁大连”、“河北盐山”。
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等。
6.“入党时间”栏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
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需在“入党时间”栏内注明民主党派名称或注明无党派,如“民建”、“九三”、“无党派”等,不填写加入民主党派的时间;加入多个民主党派的,须如实填写,如“民建、民盟”。
是民主党派成员又是中共党员的,在填写党派名称的同时,还要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
“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2.05”。
7.“健康状况”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8.“照片”栏中打印彩色照片。
9.“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栏中,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10.“熟悉专业有何专长”栏中填写所熟悉的工作业务及专长。
11.“学历学位”栏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
填写的具体要求是:(1)“学历”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
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
不能随意填写“相当××学力”。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及填表说明之欧阳家百创编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填表说
明
1. “审核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及审核意见”栏,填写专项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审核意见,其中档案涂改的,要对涂改材料逐份登记说明。
初审人和复审人须签字并注明时间。
2. “组织人事部门意见”栏,填写干部信息的组织审核认定意见,由分管领导签字、注明时间并加盖公章。
3. “本人意见”栏,如干部本人同意组织审核认定意见,填写“同意”,签字并注明时间。
4. “备注”栏,主要填写两方面内容:一是干部本人拒不签字的具体情况;二是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需记录在案的具体情况。
5. 本表有关栏目填写内容较多的,可另附页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归入本人档案第五类,一份由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
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
填表人:(初审人)(复审人)年月日《干部任免审批表》填表说明1. “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
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2. “出生年月(岁)”栏中填写出生年月和年龄。
年龄是计算到当月的实足年龄。
3. “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4. “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
5. “出生地”栏中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辽宁大连”、“河北盐山”。
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等。
6. “入党时间”栏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
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需在“入党时间”栏内注明民主党派名称或注明无党派,如“民建”、“九三”、“无党派”等,不填写加入民主党派的时间;加入多个民主党派的,须如实填写,如“民建、民盟”。
是民主党派成员又是中共党员的,在填写党派名称的同时,还要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
“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2.05”。
7. “健康状况”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8. “照片”栏中打印彩色照片。
9. “专业技术职务”栏中,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
10. “熟悉专业有何专长”栏中填写干部所熟悉的工作业务及专长。
11. “学历学位”栏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
填写的具体要求是:(1)“学历”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
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
不能随意填写“相当××学力”。
(2)“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相关表格及填表说明
附件1:附件3: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填表人:《干部任免审批表》填表说明1. “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
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2. “出生年月(岁)”栏中填写出生年月和年龄。
年龄是计算到当月的实足年龄。
3. “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4. “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
5. “出生地”栏中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辽宁大连”、“河北盐山”。
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等。
6. “入党时间”栏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
民主党派成员填写加入民主党派名称及时间,无党派代表人士填写“无党派”。
“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2.05”。
7. “健康状况”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8. “照片”栏中打印彩色照片(电子表格内用大小不超过150kb的彩色电子相片)。
9. “专业技术职务”栏中,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
10. “熟悉专业有何专长”栏中填写干部所熟悉的工作业务及专长。
11. “学历学位”栏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
填写的具体要求是:(1)“学历”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
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
不能随意填写“相当××学力”。
(2)“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系和专业。
(3)在党校学习获得学历的情况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民教育学历,其中: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填入“全日制教育”栏;通过在职学习获得的,填入“在职教育”栏。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情况统计表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情况统计表(一)
填报单位(盖章):年月日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情况统计表(二)
填表人:联系电话: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情况统计表》填表说明
1.“填表单位”栏,填写组织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单位的名称,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开展审核工作管档单位数”栏,填写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管档单位数量,各级党政机关计入“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人员”对应的栏目内,各级事业单位(含部分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计入“事业单位”对应的栏目内,各级企业单位计入“企业单位”对应的栏目内。
3.“审核人数”栏,填写纳入此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范围的干部人数。
4.“拒不签字”栏,填写此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中,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拒不签字的干部人数。
5.“记录在案”栏,填写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需记录在案的干部人数。
6.“补充材料”栏,填写专项审核过程中补充收集材料的情况。
7.填表人须在表末相应位置签名并注明联系方式。
8.此表为基本样表,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对有关栏目进一步细化。
9.此表一式两份,审核工作结束后,一份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一份由填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遗留问题登记表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遗留问题登记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遗留问题登记表姓名:单位及职务:- 1 -审核人签字:年月日- 2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遗留问题登记表》填写说明1.集中自查每卷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均需填写此表没有相应遗留问题的,填写“无此类情况”,有相应遗留问题的如实填写。
2.专项审核工作开展情况“专项审核遗留问题”栏填写“专项审核中档案造假、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记录在案”、“已经查清但尚未认定”或“漏审”三种情况。
“整改建议”栏分别填写“限时调查核实并作组织认定”“限时作出组织认定”、“及时安排补审”“整改情况”栏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填写“已调查核实并作出组织认定”、“已认定”或“已补审认定”以及其他情况。
3.专项审核相关材料归档情况“专项审核遗留问题”栏填写“《专项审核任免表》未归档”“《专项审核认定表》未归档”、“调查取证的依据性材料未归档”三种情况。
“整改建议”栏填写“及时收集归档”。
“整改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已归档”或其他情况。
4.《专项审核认定表》登记不详实的问题“专项审核遗留问题”栏分别填写“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记载不一致、涂改、材料涉嫌造假情况登记不全不细- 1 -的情况。
比如:19××年×月形成的《××表》出生年月由19X×.X 涂改为19××.×X未登记;19××年×月形成的《××表》真实性存疑未登记;出生年月多处记载不一致未登记。
“整改建议”栏填写“重新出具《专项审核认定表》如实登记审核发现的主要问题”。
“整改情况”栏填写“已重新出具认定表,对所有涂改(虚填造假、伪造材料)情况逐份材料登记说明”。
如核实属专项审核后新产生的档案造假行为,要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5.错审或新发现问题情况“专项审核遗留问题”栏分别填写“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认定不准确或新发现问题情况,问题描述要点出关键审核要件,政策依据要明确。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
附件1、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级别: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初审人:初审时间:年月日复审人:复审时间:年月日《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1.“姓名”栏,填写所审核档案的干部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栏,填写干部所在单位及担任的主要职务。
“级别”栏,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人员填写正地厅级、副地厅级、正县处级、副县处级、正乡科级、副乡科级、科员、办事员等;事业单位按照职员级别填写;企业填写领导班子正职、副职,中层正职、副职。
2.“审核内容”中“初步判断”栏,分两种情况填写:第一种情况,对所审核内容作初步判断,在是“□”或否“□”内划“√”。
第二种情况,填写有关档案材料的具体信息。
3.“档案记载”栏,填写材料类号、材料名称和形成时间。
4.“存在问题”栏,初步判断存在问题的,在此栏填写所存在问题的具体情况。
5.“出生时间”栏至“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通过审核,判断相应档案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缺少的主要材料要在“存在问题”栏进行登记;判断档案中干部信息记载是否一致,对不一致的按表格栏目内容具体填写;判断相应档案信息真实性是否存疑,真实性存疑的按表格栏目内容具体填写。
档案中相关信息组织已有认定的,判断认定是否符合政策规定,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在“存在问题”栏进行登记。
6.“其他问题”栏,填写档案审核中发现的除上述情况以外的有关问题。
7.“审核意见”栏,填写对审核发现问题的初步处理意见。
8.表中栏目凡划“——”的,不用填写。
9.每卷档案须审核两遍,初审人和复审人分别在表末相应位置签名并注明审核时间。
10. 此表为基本样表,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对有关栏目进一步细化,审核工作结束后,由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
附件2 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填表说明1. “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
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2. “出生年月(岁)”栏中填写出生年月和年龄。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填写说明(根据课件整理)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填写说明(根据·······课件整理)具体审核办法:首先,根据干部信息把表头部分填好;然后,再从前往后逐个项目进行审核登记;接下来,把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记载的“3个时间”填到相应栏中。
一、关于出生日期如何审核登记——①先填“记载情况”栏如实记录档案中的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干部出生日期,材料类号、名称和形成时间。
然后比较最早形成材料中记载的干部出生日期与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中记载的干部出生日期是否一致。
问题一:怎样才能找到最早材料?干部档案中记载干部出生时间的最常见的最早形成材料一般有:第2类:自传;第4类:中学毕业登记表;第5类:早期政审材料;第6类:入团志愿书、入党申请书;第9类: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登记表;第10类:体检表。
问题二:如果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记载的出生日期与最早材料记载的出生时间一致,其他材料记载的出生时间与最早材料不一致,要不要在“否”前的方框内画“√”?在“是”前的方框内画“√”。
如何审核登记——②再填“真实性存疑”栏一要看是否有涂改。
主要是看是否涂改最早形成材料的出生时间,笔误排除在外。
二要看材料是否真实。
可通过逻辑推算进行初步判断。
如何审核登记——③最后填“组织是否进行过认定”栏首先查找5类材料中,是否有关于出生日期的组织认定材料,并对认定情况作出判断,看认定是否符合文件规定。
二、关于参加工作时间一是怎么判断材料是否齐全、制作是否规范;二是怎么判断参加工作时间“真实性存疑”三、关于入党时间(一)《入党志愿书》是判断党员身份和入党时间主要材料,缺少的要查看是否补填,补填的看是否符合要求。
(二)民主党派的入党时间和材料各不相同,要根据不同党派对材料的要求和入党时间规定来填写。
(三)对真实性存疑的问题,不可掉以轻心。
四、关于学历学位一是填写学历学位材料记载情况,是根据第4类学历材料进行填写,并对照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判断组织上填写的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是否准确。
干部档案审核工作内容及填表说明
各单位“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要求一、人员范围:截止7月在职干部身份人员(含2012年特岗教师)。
二、填三种表格:《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及填表说明、《各单位人员档案专项审核汇总表》的电子版在***************** ,密码:fn8012238 。
表中各项内容及格式要求详见各表的填表说明。
表格中字体格式都已设置好,不能改动,直接填内容即可。
用70克标准复印纸竖向双面打印,装入本人档案。
三、特别说明:1、交纸介要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汇总表》中人员顺序按姓氏升序排列,交电子版及纸介(A4纸横向)各一份;每个人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纸介一式两份及《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纸介一式两份与《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汇总表》中人员顺序相同。
2、交电子版要求:《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身份人员档案专项审核汇总表》上报电子版时,各单位单独建文件夹;文件夹中有本单位人员《干部身份人员档案专项审核汇总表》及每个人《干部任免审批表》的电子版(按姓氏首字母命名)层层建夹以便于查档核对信息。
四、交表时间:于2015年7月12日至7月22日(星期六、日正常休息),上报到人事股304室,联系电话8012238 。
教育体育局人事股二O一五年七月十日《干部任免审批表》填表说明1. “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
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2. “出生年月(岁)”栏中填写出生年月和年龄。
年龄是计算到当月的实足年龄。
3. “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4. “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
5. “出生地”栏中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辽宁大连”、“河北盐山”。
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等。
6. “入党时间”栏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预备期开始的时间)。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相关表格及填表说明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相关表格及填表说明附件1:-1-干部情况登记表其他需要向组织说明的问题本人意见签字:年月日附件 3: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盖章)年月日(盖章)年月日填表人:” ““ ““ “ “ “ “ 《干部任免审批表》填表说明1. “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
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2. “出生年月(岁)栏中填写出生年月和年龄。
年龄是计算到当月的实足年龄。
3. “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4. “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
5. “出生地”栏中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辽宁大连”、河北盐山”。
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等。
6. “入党时间”栏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
民主党派成员填写加入民主党派名称及时间,无党派代表人士填写“无党派”。
“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 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 2 位数字表示,如“1972.05”。
7. “健康状况”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8. “照片”栏中打印彩色照片(电子表格内用大小不超过150kb 的彩色电子相片)。
9. “专业技术职务”栏中,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
10. “熟悉专业有何专长”栏中填写干部所熟悉的工作业务及专长。
11. “学历学位”栏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
填写的具体要求是:(1)学历”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
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
“ “ “ “ 不能随意填写“相当××学力”。
(2)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
干部人事档案相关表格填写说明
干部人事档案相关表格填写说明一、《“三龄一历”表》(一)、总体要求1、根据档案整理要求,此表格由电脑录入填写,打印纸张为16K。
2、表格填写打印后,本人确认签名。
签名时用黑色水笔,不得涂改。
(如有改动,需重新录入填写、打印后再确认签名。
)(二)、具体说明1、‚姓名‛栏填写常用名,内容需与身份证或户口簿相符。
2、‚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栏与公务员登记表确认日期相符,填写格式为××××.××。
3、‚全日制教育‛填写接受全日制教育的最高学历,取得学位的请予以注明。
4、‚在职教育‛栏填写该同志接受的全部在职教育,如:大专,**大学**系;本科,**大学**专业。
二、《干部履历表》(一)总体要求1、填写时用黑色水笔,表内项目没有内容填写的,填‚无‛。
2、年、月、日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二)具体说明封面1、‚单位‛填写全称,如:江苏省盐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职务‛填写当前职务,名称应规范,以任命文件为准。
内页1、‚姓名‛栏填写常用名,内容与身份证或户口簿相符。
‚曾用名‛(包括笔名)应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
2、‚民族‛填全称,如:汉族。
3、‚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行政人员以公务员登记认定日期为准)。
4、‚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
5、‚学历‛填写最高学历。
非学历教育不予认定。
6、‚学位‛填写学位的具体名称,如:文学学士、理学硕士。
7、‚单位职务‛填写现担任的最高职务,包括技术职务。
担任两个职务以上的,要同时填写。
8、‚健康状况‛填写‚健康‛、‚一般‛、‚较弱‛,严重疾病或伤残具体写明。
9、‚工资情况‛(此栏空)。
10、‚何时经何机关审批任何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填写本人现担任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或现具有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1、‚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参加过何单位举办的政治理论或业务培训‛,要写明培训班名称、主要学习内容、有无证书等情况。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填写说明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
填表说明
1.“审核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及审核意见”栏,填写专项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审核意见,其中档案涂改的,要对涂改材料逐份登记说明。
初审人和复审人须签字并注明时间。
2.“组织人事部门意见”栏,填写干部信息的组织审核认定意见,由分管领导签字、注明时间并加盖公章。
3.“本人意见”栏,如干部本人同意组织审核认定意见,填写“同意”,签字并注明时间。
4.“备注”栏,主要填写两方面内容:一是干部本人拒不签字的具体情况;二是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需记录在案的具体情况。
5. 本表有关栏目填写内容较多的,可另附页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归入本人档案第五类,一份由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是一种用于记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情况的工具,主要是为了规范管理和加强监督,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
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该表格的具体内容和使用方法。
一、表格格式该表格一般为电子或纸质表格,按照时间顺序逐条记录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情况。
表格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审核时间、审核单位、审核人员、审核人员职务、审核人员联系电话、审核类型、审核结果、审核意见等等。
二、填写内容1.审核时间:记录审核的具体时间,通常包括年、月、日。
2.审核单位:记录审核的具体单位名称,可以是人事部门、纪检部门、审计部门等。
3.审核人员:记录审核人员的具体姓名,确保审核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审核人员职务:记录审核人员的具体职务,以便了解审核人员的专业背景和工作职责。
5.审核人员联系电话:记录审核人员的联系方式,方便后续联系和沟通。
6.审核类型:记录审核的具体类型,包括例行审核、专项审核、突击检查等。
7.审核结果:记录审核的具体结果,包括通过、不通过、需要补充等。
8.审核意见:记录审核人员的审核意见,以便后续改进和优化。
三、使用方法该表格的使用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每次审核时都要在表格中记录,确保审核情况真实、准确、完整。
2.根据审核结果及时处理问题,及时进行补充和修改。
3.汇总统计审核情况,及时反馈和改进工作。
四、注意事项使用该表格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记录审核情况时要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2.审核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审核,不得有违背职责和廉洁自律的行为。
3.审核结果要及时反馈和处理,确保井然有序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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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注:此表由系统内所有在编在岗(含退二线)人员填写。
附件3:
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
干部任免审批表
填表人:
《干部任免审批表》填表说明
1. “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
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2. “出生年月(岁)”栏中填写出生年月和年龄。
年龄是计算到当月的实足年龄。
3. “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4. “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
5. “出生地”栏中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辽宁大连”、“河北盐山”。
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等。
6. “入党时间”栏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
民主党派成员填写加入民主党派名称及时间,无党派代表人士填写“无党派”。
“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2.05”。
7. “健康状况”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8. “照片”栏中打印彩色照片(电子表格内用大小不超过150kb的彩色电子相片)。
9. “专业技术职务”栏中,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
10. “熟悉专业有何专长”栏中填写干部所熟悉的工作业务及专长。
11. “学历学位”栏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
填写的具体要求是:
(1)“学历”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
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
不能随意填写“相当××学力”。
(2)“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系和专业。
(3)在党校学习获得学历的情况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民教育学历,其中: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填入“全日制教育”栏;通过在职学习获得的,填入“在职教育”栏。
另一类是党校学历,均填入“在职教育”栏,并在研究生、大学或大专学历前加“中央党校”或“省(区、市)委党校”。
(4)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填写“大学普通班”学历。
(5)接受学历教育“结业”或“肄业”的,应予注明,如:大学结业、研究生肄业等。
(6)高中及以下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不填写。
(7)获得学历同时也获得学位的,应同时填写,并写明何学科学位。
如,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了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学位,就在“全日制教育”栏中填写“大学理学学士”。
(8)获得学历但没有学位的或以同等学力攻读并获得学位的,按获得的学历或学位如实填写。
如果一个人同时有这两种情况,且分别为其最高学历、学位,则这两种情况均填写。
如,通过在职学习,先获得研究生学历(没有学位),后又以同等学力攻读学位,获得了经济学硕士,则在“在职教育”栏中填写“研究生经济学硕士”(在一栏中分两行填写),“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相对应地要将两个毕业院校、系及专业填入。
(9)以上学历、学位中,涉及国民教育学历、学位,需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证书、国务院授权的高校或科研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涉及国外学习取得的学历、学位,按其培养规格、学习年限、学业成绩或学分,比照我国高等教育相应层次的培养要求,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涉及党校学历需有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
12. “现任职务”栏中填写干部担任的主要职务。
13. “拟任职务”栏不填。
14. “拟免职务”栏不填。
15. “简历”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大、中专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文化大革命”期间毕业留校待分配的,待分配时间应另段填写“留校待分配”。
简历的起止时间填到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因病休学、休养、待分配等都要如实填写)。
党内职务以中央和各级党委批准任免的时间为准;行政职务(人大、政协及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以行政任免或有关会议通过或选举的时间为准;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一并任免的,可按党内批准的时间合并填写。
在大、中专院校学习的经历,要填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某院校某系某专业学习,院校、系及专业要填写毕业时的名称。
工作简历要按照干部在不同时期所担任的职务和工作单位的变动情况分段填写。
镇(乡)前面均应冠以县(市、区)名,地名或行政区划发生变化的,填写当时的地名或行政区划名称。
“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受迫害或下放劳动等情况应单写一段。
参加过党校或行政学院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临时离开工作单位连续半年以上及到基层挂职锻炼的,均应在本简历段后注明;上述情况跨两个及两个以上简历段的,应在该经历结束所在简历段后另起一行注明。
工作单位和职务要写比较规范的简称。
16. “奖惩情况”栏,填写受过的有关奖励和记功;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
没有受过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
17. “年度考核结果”栏中填写近两年的年度考核情况,没有年度考核结果的,应采取写实的办法注明。
18. “任免理由”栏不填。
19.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主要填写干部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有关情况。
亲属中现任或曾担任过有关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重要海外关系也要如实填写,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填写准确。
称谓的写法要规范:
-
配偶为妻子、丈夫,子女为儿子、女儿,多子女为长子、次子、三子、长女、次女、三女等,父母为父亲、母亲。
干部的配偶及子女有在国外(境外)学习、工作、定居和在中外合资或外资企业工作的,其所在院校、定居地点、工作单位及职务,应如实填写。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要填写填表时的真实情况。
20. “呈报单位”栏不填。
21. 干部本人核对信息后,同意组织认定意见的,须在《干部任免审批表》第一页右上角签署“同意”并署名、注明时间。
22. “审批机关意见”栏,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一致的,填写“此表信息已经认定”,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时间。
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拒不签字的,填写“此表信息已经认定,干部本人对×××信息不认可,拒不签字,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时间。
23.“行政机关任免意见”栏不填。
24. “填表人”栏本人及单位负责人均不需签名,由审核后初审人和复审人签字并注明时间。
25. 本表归入本人档案第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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