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新舱单及运输工具动态管理预录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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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货运单管理系统

航空货运单管理系统

系统介绍《航空货运单管理系统》是航空货运公司用于方便管理打印航空货运单而设计的一款软件,它包括基础数据(客户信息,起始站,终止站,航班,本公司信息),空运单管理(空运单登记,空运单查询),财务管理(客户付款,客户欠款统计)。

软件界面设计简洁、美观、其人性化的管理可以使用户轻易上手,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是协助每个航空货运公司合理和优化管理的好帮手! 《航空货运单管理系统》包括如下功能模块: 一、输入功能:该系统提供了对基本信息录入、空运单登记录入、客户付款等的模式录入和表格界面录入。

在出现从表信息录入时会出现表格界面的录入方式其录入方式同模式录入方式一样。

录入信息时可能会出现相同的信息,为避免重复录入部分字段设置了辅助录入功能,您只需输入几项即可完成录入功能。

操作方便快捷,可大大提高您的工作效率。

二、查询功能:您只需用鼠标点击一下相应节点,就可迅速查询统计的情况,根据不同的查询统计条件显示出需要的结果。

三、报表功能:根据查询或者统计出来的结果生成报表。

四:打印功能:系统支持打印功能,如想打印信息单击预览报表上的打印按钮即可。

五、安全功能:进入系统后,单击菜单“系统→工具→用户及权限”可以设置系统的各用户权限。

六、数据备份与恢复功能: 可备份在硬盘或其他可移动磁盘中,并可对备份的数据进行多项操作。

公司首页 公司概况 软件下载定制开发进入社区 返回主目返回主目录录七、数据交换功能:有三种方式可以实现数据的交换:一是“信息交换”功能,可以任意导入、导出信息;二是“转换A ccess数据库”,可以将A ccess数据库(*.m d b文件)转换为基于本平台的信息库(*.d b i),该操作产生一个新的d b i文件,不会对原A ccess数据库进行任何更改;三是“与E x cel文件交换数据”,该功能可以将基于本平台的信息库(*.d b i)转换为E x cel文件,也可以将E x cel文件转换为基于本平台的信息库(*.d b i)八、适应性:适应在W I N D O W S98/M E/2000/X P系统上运行。

新舱单及运输工具预录入系统

新舱单及运输工具预录入系统

新舱单及运输工具预录入系统常见问题1总体说明可以使用预录入程序来录入,也可以使用企业ERP系统生成符合规范的报文,但仍然要使用传输平台客户端来发送和接收报文。

如果用户自行生成报文,注意MessageID字段总长度不能超过36位,且不能含有空格、斜杠、星号等文件名不允许出现的特殊字符,否则无法接收回执报文。

传输平台客户端使用的报文路径(GuanMaoData)所在磁盘必须要有一定空间。

约束:总提运单+分提运单在同一份报文中不重复。

2参数字段部分字段可通过参数选择,使用空格键可显示参数代码。

如下图中所示字段均可用空格显示代码参数,使用鼠标或键盘选择相应参数即可,也可以直接输入相应代码后敲回车键。

参数有多页时,使用键盘左右方向键翻页。

3时间格式舱单部分(原始、预配、理货、运抵、装载、装箱、分拨、分流等)内容中大部分时间字段格式为CCYYMMDDhhmmZZZ(以北京时间为例形式为:CCYYMMDDhhmm086),若录入位数不够,系统自动补齐。

部分日期字段如申报时间、(运抵报告中)到达卸货地时间等格式为CCYYMMDD。

运输工具部分(船舶/航空器备案、航班备案、进/处境动态预报/确保、船舶单据、供退物料等)内容中大部分时间字段的格式为CCYYMMDDhhmmZZZ(与舱单部分不同,以北京时间为例,形式为:CCYYMMDDhhmm+08),若录入位数不够,系统自动补齐。

部分时间字段如申报时间、航班日期等格式为CCYYMMDD。

4舱单传输入海关备案号舱单传输入海关备案号字段,必须填写已在海关新舱单系统备案的“4200+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该字段可在“系统辅助管理”—“配置信息管理”中设置默认值:5舱单传输人代码和代理企业代码舱单基本信息中的“舱单传输人代码”字段与“代理企业代码”字段,必须填写已在海关新舱单系统中备案的“4200+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6离境地海关预配舱单中,“离境地海关代码”字段有两个空,根据填制规范,第一个填入港口代码,第二个填关区代码。

新舱单系统简介

新舱单系统简介
无货舱单不申报,只在运输工具动态申报系统申报货物 物品申报单,注明进口在本港卸货,本港装货情况。
5、同一航次下同一码头多次挂靠均有装卸的情 况下,海关能否区分申报时间节点?
不允许,如有此类情况发生,第二次挂靠必须申报新的 航次号。
Q&A问题集
6、进出口舱单申报都提到舱单与理货资料核对 ,不符点由承运人说明原因,是否只核对箱号? 如果由于码头或者理货公司的数据有误,导致 舱单和理货报告不符的,应该如何处理?
出口预配舱单
主要数据 ➢ 出境运输工具预计载有货物、物品的,舱单传输人应当在办理货物、
物品申报手续以前向海关传输预配舱单主要数据; ➢ 调拨出境空箱,在空箱装船前2小时传输预配舱单主要数据。 其他数据 ➢ 集装箱船舶装船的24小时以前 ➢ 非集装箱船舶在开始装载货物、物品的2小时以前 ➢ 航空器在开始装载货物、物品的4小时以前
理办法》有关事宜
运输工具
➢ 署令196号 运输工具监管办法 ➢ 公告2008年80号 水运运输工具传输数据项和空运运输工具传输数据项 ➢ 公告2008年88号 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动态报文格式
监管场所
➢ 署令171号 监管场所管理办法
新舱单系统的特点
➢ 一,体例与结构的变化 ➢ 二、对适用范围和舱单进行重新定义 ➢ 三、将舱单等数据提前传输法定化 ➢ 四、舱单等数据传输主体多元化 ➢ 五、舱单等数据设计更加规范 ➢ 六、舱单变更更加严密
舱单数据涵盖信息大增
➢ 商品品名、HS编码 ➢ 货物装卸港,装卸时间 ➢ 。。。。
关于舱单电子数据的变更
原《管理办法》仅对此作了原则性规定 ➢ 自由变更 ➢ 免责变更 ➢ 处罚后变更
舱单改革后的业务流程
舱单改革后的业务流程

电子口岸预录入舱单系统操作指南

电子口岸预录入舱单系统操作指南

中国电子口岸舱单系统操作手册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003年7月引言 (1)第一章如何进入和使用该系统 (2)1.1进入系统 (2)第二章舱单的录入 (5)2.1 进入“舱单录入”页面 (5)2.2 快捷键使用指南 (6)第三章便捷舱单录入 (10)3.1 进入“便捷舱单录入”页面 (10)3.2“便捷舱单录入”快捷键使用指南: (10)第四章理货录入 (13)4.1 进入“理货录入”页面 (13)第五章舱单的分票与逆分票 (15)5.1 进入“舱单分票”页面 (15)5.2 快捷键使用指南 (18)5.3 分票的逆操作 (18)5.4 快捷键使用指南 (19)第六章舱单的分拨 (20)6.1 进入“舱单分拨”页面 (20)6.2 快捷键使用指南 (22)第七章查询 (25)7.1 进入“舱单数据查询”页面 (25)7.2 进入“分拨单数据查询”页面 (26)7.3 进入“回执查询”页面 (28)7.4 “查询/打印”快捷键使用指南: (30)第八章功能选择 (31)8.1 “功能选择”快捷键使用指南 (31)引言中国电子口岸“舱单预录入/申报(报关行版)”子系统是针对专业报关企业特殊要求而开发的,该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舱单录入、申报;便捷舱单录入、申报;舱单分票申报;舱单理货申报;分拨单申报;舱单数据的查询;分拨单数据的查询;舱单和分拨单海关回执的查询等。

通过该系统企业可以方便、快捷的进行舱单申报、分拨单申报、舱单分票、相关数据查询、海关回执查询计等,从而有效提高报关企业的工作效率。

第一章如何进入和使用该系统1.1进入系统进入WINDOWS系统,将操作员IKey卡插入计算机USB接口中。

从WINDOWS桌面上点击快捷方式“EPORT”,进入“中国电子口岸”首页。

如图形1:图1输入用户口令后,点击确认,进入下一级页面,如图2:点击舱单申报,进入“舱单预录入/申报子系统”页面,如图3:图3在整个使用过程中,IKey卡都需要插在USB接口中。

新舱单系统操作手册

新舱单系统操作手册

鹏海运新舱单软件操作手册深圳市鹏海运电子数据交换有限公司1.新舱单业务简介1.1.新舱单产生的背景及原因2008年3月,海关总署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新办法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在该管理办法中,海关制定了新的海运舱单申报规程。

随后海关又公布了新的舱单电子传输报文格式。

舱单电子数据的传输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舱单电子数据,另一部分是与舱单相关的其他电子数据,如理货报告等。

因此,《办法》将传输上述舱单电子数据的主体相应分为两类:一类是舱单传输人(主要包括运输工具负责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等义务主体);另一类是相关数据传输人(包括理货部门、监管场所经营人及出口货物发货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上述两类主体有义务按照规定期限向海关传输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否则被视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

同时,《办法》明确规定上述两类传输主体应当向海关备案,这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通过备案,海关可以充分了解舱单传输人及相关数据传输人的有关信息,便于海关开展风险管理工作;二是通过备案,方便企业通过海关建立的“进出境舱单管理系统”进行舱单等电子数据的传输,并有利于海关对企业的分类管理。

1.2.新舱单的申报主体介绍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货运代理企业,船舶代理企业, 邮政企业以及快件经营人等舱单电子数据义务人应当按照海关备案的范围在规定时限向海关传输舱单电子数据.在实际业务操作中现行新舱单的数据大部分由船舶代理企业(简称:船代)负责做数据申报, 同时在出口预配舱单的业务场景,报关行会负责预配舱单数据录入的步骤。

1.3.新舱单的作用及单证内容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简称舱单):反映进出境运输工具所载货物、物品及旅客信息的载体,包括原始舱单、预配舱单、装载舱单。

舱单是记录货物流动的基础数据, 是海关对进出境货物实施监管的有效依据。

舱单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能够直接影响通关效率和监管的有效性。

新舱单系统海运部分预录入操作规范介绍

新舱单系统海运部分预录入操作规范介绍

相关文件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172号)
▪ 海关总署2008年第54号公告(舱单电子数据格式) • 海关总署2008年第80号公告(进出境运输工具数据项) • 海关总署2008年第81号公告(舱单报文结构和说明) • 海关总署2008年第88号公告(进出境运输工具报文结构和说明) • 海关总署2008年第97号公告(舱单传输有关事项) • 海关总署2008年第101号公告(传输企业备案等) • 海关总署2008年第102号公告(旅客舱单等)
数据项 运输工具代理 企业代码
分提运单号
填制规范
填写在海关备案的运输工具代理企业代码(4位关 区号+组织机构代码)。
舱单申报人在向海关传输的分提运单号中应该包含 总提运单号。由无船承运人承运的货物或集运分拨 货物(Consolidation Cargo)必须填写分提单号
( House B/L)且分提单号在同一IMO号、航次号中
条件 -- 条件
4 承运人代码
050 Carrier identification
必填 -- 必填
5
航次航班编号
149 Conveyance reference number
必填 必填 必填
空运其 他数据
--
--
--必填
注:1、“必填”=必须填报;2、“选填”=可以填报;3、“条件”=根据 是否符合要求填报;4、“--”=可以不填报;5、“*”=可以根据对应的其他 数据相关栏目的填报要求,在主要数据项填报时一并提前填报。
不能重复;集装箱货物的运抵报告、理货报告不
填提单号,只填集装箱号。 中转地点代码 填写中转地点5位国内港口代码(只填中国关境内

注意事项-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青岛分中心

注意事项-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青岛分中心

新舱单及运输工具预录入系统常见问题1总体说明可以使用预录入程序来录入,也可以使用企业ERP系统生成符合规范的报文,但仍然要使用传输平台客户端来发送和接收报文。

如果用户自行生成报文,注意MessageID字段总长度不能超过36位,且不能含有空格、斜杠、星号等文件名不允许出现的特殊字符,否则无法接收回执报文。

传输平台客户端使用的报文路径(GuanMaoData)所在磁盘必须要有一定空间。

约束:总提运单+分提运单在同一份报文中不重复。

2参数字段部分字段可通过参数选择,使用空格键可显示参数代码。

如下图中所示字段均可用空格显示代码参数,使用鼠标或键盘选择相应参数即可,也可以直接输入相应代码后敲回车键。

参数有多页时,使用键盘左右方向键翻页。

3时间格式舱单部分(原始、预配、理货、运抵、装载、装箱、分拨、分流等)内容中大部分时间字段格式为CCYYMMDDhhmmZZZ(以北京时间为例形式为:CCYYMMDDhhmm086),若录入位数不够,系统自动补齐。

部分日期字段如申报时间、(运抵报告中)到达卸货地时间等格式为CCYYMMDD。

运输工具部分(船舶/航空器备案、航班备案、进/处境动态预报/确保、船舶单据、供退物料等)内容中大部分时间字段的格式为CCYYMMDDhhmmZZZ(与舱单部分不同,以北京时间为例,形式为:CCYYMMDDhhmm+08),若录入位数不够,系统自动补齐。

部分时间字段如申报时间、航班日期等格式为CCYYMMDD。

4舱单传输入海关备案号舱单传输入海关备案号字段,必须填写已在海关新舱单系统备案的“4200+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该字段可在“系统辅助管理”—“配置信息管理”中设置默认值:5舱单传输人代码和代理企业代码舱单基本信息中的“舱单传输人代码”字段与“代理企业代码”字段,必须填写已在海关新舱单系统中备案的“4200+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6离境地海关预配舱单中,“离境地海关代码”字段有两个空,根据填制规范,第一个填入港口代码,第二个填关区代码。

新舱单及运输工具动态系统操作说明(电子口岸)ppt

新舱单及运输工具动态系统操作说明(电子口岸)ppt
关区号及组织机构代码”指定被代理企业的关区号及组织机构 代码,录入完毕后可点暂存按钮保存数据。 (3)申报企业录入关键字段调阅出代理企业代为录入的单据,修 改后暂存或点击申报按钮向海关申报。 注: (1)如果被代理的企业是分公司,代理录入企业在录入时,“申 报企业关区号及组织机构代码”应输入分公司的关区号及组织 机构代码,由分公司调阅出单据并将该字段修改为总公司的备 案号,再向海关申报。 (2)对于代理录入自理申报的方式,被代理企业调阅某票单据后 若进行了暂存或申报操作,代理录入企业将不能再调阅或查询 出该单据。
5、代码类字段 将光标停在录入框中,按空格键,可弹出下拉列表 ;对于地点 类的字段,如卸货地代码、离境地海关代码等,可以录入下拉 列表中没有的值,此时录入框底色会变成浅黄色以提示用户, 如用户确认无误可正常申报。
相关说明—舱单预录入
6、航班航次编号 填写大写字母或数字或“/”,但“/”之后必须是合法的日期 7、类型/封志号码 输入封志类型和封志号码,中间以”/”分隔,如:E/0120450 8、监管场所代码 分流运抵报告、出口运抵报告、进口理货报告的“卸货地代码”;
业务流程
第二部分 业务流程 •舱单申报流程(进口) •舱单申报流程(出口) • 运输工具动态申报流程(空运) •运输工具动态申报流程(水运) •运输工具动态申报流程(小型船舶)
业务流程—舱单申报流程(进口)
业务流程—舱单申报流程(出口)
业务流程—运输工具动态申报流程(空运)
业务流程—运输工具动态申报流程(水运)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7号 (海运有关事项公告 )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01号 (空运有关事项公告)
项目背景—系统开发
为了配合海关总署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数据的规范管理, 电子口岸按照一点接入原则,开发了水运/空运新舱单及运输工 具动态申报系统。

舱单和运输工具系统常见问题指南

舱单和运输工具系统常见问题指南

舱单和运输工具系统常见问题指南一、电子口岸智能邮箱系统(一)与“舱单及运输工具系统代码集和填制规范”有关的问题:解决办法:请参照厦门海关门户网站服务栏目中“舱单管理办法及系统培训”模块中相关培训资料。

(二)报文发送失败问题:1、发送失败,发送方ID非法,报错截图如下:原因:邮箱ID未配置或配置错误解决办法:重新配置正确邮箱ID。

2、发送服务异常,报错截图如下:原因:本地网络禁止访问邮箱服务器。

解决办法:检查本地网络是否有访问限制。

3、报文发送后,报错截图如下:原因:本地网络禁止访问邮箱服务器。

解决办法:检查本地网络是否有访问限制。

4、报文发送后,报错截图如下:原因:报文文件名不正确。

解决办法:按以下报文文件名称规则重新命名报文:CN_[name] _1p0_[sender_code]_[send_time].xml ,其中CN代表中国海关,[sender_code]代表发送方代码,[send_time]代表发送时间,精确到毫秒,采用yyyyMMddhhmmssfff格式,“1p0”中的“1”代表报文格式的主版本号、“0”代表副版本号,具体[name]名称详见《中国海关进出境舱单报文类型编码表》。

举例:CN_MT1101_1p0_SP00260001_20090219145751893.xml5、接收报文时,报错截图如下:原因:网络不稳定或服务不稳定。

解决办法:退出后重新登录。

(三)校验工具“验证成功”,但发送成功后无法收到相关回执的问题:1、检查发送的报文扩展名命名规则是否正确:舱单报文扩展名要求: 报文名.zip运输工具报文扩展名要求: 报文名.xml2、检查报文名命名是否正确,正确报文名命名规则要求如下:CN_[name] _1p0_[sender_code]_[send_time].xml ,其中CN代表中国海关,[sender_code]代表发送方代码,[send_time]代表发送时间,精确到毫秒,采用yyyyMMddhhmmssfff格式,“1p0”中的“1”代表报文格式的主版本号、“0”代表副版本号,具体[name]名称详见《中国海关进出境舱单报文类型编码表》。

新舱单系统操作手册

新舱单系统操作手册

鹏海运新舱单软件操作手册深圳市鹏海运电子数据交换有限公司1.新舱单业务简介1.1.新舱单产生的背景及原因2008年3月,海关总署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新办法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在该管理办法中,海关制定了新的海运舱单申报规程。

随后海关又公布了新的舱单电子传输报文格式。

舱单电子数据的传输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舱单电子数据,另一部分是与舱单相关的其他电子数据,如理货报告等。

因此,《办法》将传输上述舱单电子数据的主体相应分为两类:一类是舱单传输人(主要包括运输工具负责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等义务主体);另一类是相关数据传输人(包括理货部门、监管场所经营人及出口货物发货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上述两类主体有义务按照规定期限向海关传输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否则被视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

同时,《办法》明确规定上述两类传输主体应当向海关备案,这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通过备案,海关可以充分了解舱单传输人及相关数据传输人的有关信息,便于海关开展风险管理工作;二是通过备案,方便企业通过海关建立的“进出境舱单管理系统”进行舱单等电子数据的传输,并有利于海关对企业的分类管理。

1.2.新舱单的申报主体介绍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货运代理企业,船舶代理企业, 邮政企业以及快件经营人等舱单电子数据义务人应当按照海关备案的范围在规定时限向海关传输舱单电子数据.在实际业务操作中现行新舱单的数据大部分由船舶代理企业(简称:船代)负责做数据申报, 同时在出口预配舱单的业务场景,报关行会负责预配舱单数据录入的步骤。

1.3.新舱单的作用及单证内容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简称舱单):反映进出境运输工具所载货物、物品及旅客信息的载体,包括原始舱单、预配舱单、装载舱单。

舱单是记录货物流动的基础数据, 是海关对进出境货物实施监管的有效依据。

舱单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能够直接影响通关效率和监管的有效性。

2.海关预录入系统业务数据交换接口清单

2.海关预录入系统业务数据交换接口清单
(23)公路进口载货运输工具承运确报删除申请
(24)公路进口载货运输工具承运确报申请
(25)公路出口落装改配申请
(26)公路进口落装改配申请
(27)公路出口落货申请
(28)公路进口落货申请
(29)公路出口装箱清单申请
(30)公路出口装箱清单删除
(31)公路舱单回执
15
特殊监管区域原产地证书系统
(1)原产地证明交换请求报文
5
海关快件通关系统(新)
(1)报关单申报报文
(2)报关单申报回执报文
(3)报关单修改同步报文
(4)汇总纳税清单同步报文
(5)报关委托协议申报报文
(6)报关委托协议回执报文
(7)报关单税费信息同步报文
6
展览品管理系统
(1)展览会备案申请企业申报报文
(2)行政许可企业申报报文
(3)申报清单申报报文
(4)全自动交换回执报文
17
保税货物流转管理系统
(1)申请表数据暂存请求报文
(2)申请表数据暂存响应报文
(3)申请表数据申报请求报文
(4)申请表数据申报响应报文
(5)同步申请请求报文
(6)同步申请响应报文
(7)收发货单暂存请求报文
(8)收发货单暂存响应报文
(9)收发货单申报请求报文
(10)收发货单申报响应报文
(11)收发货单撤销请求报文
(2)空运原始舱单次要数据申报
(3)空运原始舱单变更
(4)空运原始舱单删除
(5)水运原始舱单主要数据申报
(6)水运原始舱单次要数据申报
(7)水运原始舱单变更
(8)水运原始舱单删除
(9)空运预配舱单主要数据申报
(10)空运预配舱单次要数据申报

舱单和运输工具动态申报系统

舱单和运输工具动态申报系统
解决:凭据提示判定,船舶代办代理企业没有申报船舶备 案、申报抵港动态或离境(港)预告动态这个三个之一。需 要船舶办事企业联系船舶代办代理确认。
10、离境(港)确报申报退单:数据不准确,毛病以下: 数据不准确,已申报确报离境(港)动态信息,不克不及 反复申报,如需变动请申请动态变动;
解决:离境(港)确报已申报过一次或其他操作员在其他电脑 上申报过。因为系统数据存放在本机所以会有如许的现象。
〔二〕传输平台客户端下载与安装
使用传输平台客户端前,要确认服务器IP地址:123.234.8.48,端口:3669
安装完成正视事项(重点)
登录系统前: 1、搜检收集 2、法式更新 登录系统后: 1、参数更新 2、设置装备摆设信息办理
4、操作界面演示〔一〕----登录界面
操作界面演示〔二〕----运输东西系统功能模块
3、海关总署通知书记2021年第88号--关于进 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品的水运和空运运输 东西电子传输报文格局的通知书记
第二局部 企业海关备案及数据传输种类
1、运输东西动态传输备案-海运
船舶运 营企业
备案
船舶代 理企业
备案
船舶服 务企业
备案
船舶备 案
运营企业备案、代理企业备案、服务企业备案:向海关提交 纸面单据在海关系统中进行备案
介绍
1、海运进口传输数据及流程
进境动态预报:集装箱船舶装船的24 小时以前,非集装箱抵达境内第一目 的港的24小时以前申报。
进境动态确报:船舶抵达设立海关地 点24小时以前。
进境动态抵港:船舶抵港或者锚地后 立即申报。
2、海运出口传输数据及流程
离境动态预报:船舶驶离的2小时以 前,将船舶离境(港)预报内容通 知海关。

北京新空运舱单系统操作说明

北京新空运舱单系统操作说明

北京新空运舱单系统操作手册北京电子口岸数据分中心2009年4月目录系统简介 (3)操作说明 (4)第一章如何进入和配置系统 (4)1.1系统登录 (4)1.2系统配置 (4)1.3操作说明 (5)第二章空运进口 (6)2.1 空运进口申报流程 (6)2.2操作介绍 (6)4.3按钮功能简介 (15)第三章空运出口 (16)3.1 空运出口申报流程 (16)3.2操作介绍 (16)5.3按钮功能简介 (25)第四章查询功能 (26)4.1舱单回执查询 (26)填制规范 (28)一 系统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已于2009年1月1日开始施行,依据该办法,所有进出境航空运输企业、地面代理企业、货运代理企业等均有义务在规定时限向海关传输舱单电子数据。

北京新空运舱单系统正是为促进《办法》的有效执行以及总署新舱单系统的使用而开发建设的,本系统的实施为北京空港地区的航空运输企业、地面代理企业和货运代理企业提供了一套灵活适用的空运舱单电子数据申报工具,便利了企业按照《办法》要求向海关申报和传输舱单电子数据。

企业用户安装系统客户端之后,即可根据本企业需要录入相关电子数据,由系统软件负责生成标准报文并发送至海关,同时可以查询已申报报文的回执情况。

随着系统的进一步完善,用户还将享受其它附加功能。

二操作说明1 如何进入和配置系统1.1系统登录程序安装成功后,双击程序图标,打开系统登录界面,如下图所示:图1.1 登录界面输入登录名和密码后进入系统。

1.2系统配置进入系统后,单击“设置”菜单,单击“系统设置”菜单项的图标进入系统设置界面。

图1.2系统设置界面具体配置要求如下:服务器地址:必填。

发送方ID:必填。

需填写申报数据的电子口岸身份认证卡对应的邮箱ID。

没有邮箱ID 的,请咨询当地分中心获取。

接受方ID:必填。

已经设置为“0100”,不能任意修改。

填写完成后请点击界面上的“保存”按钮,系统将自动记录以上信息。

舱单和运输工具系统常见问题指南

舱单和运输工具系统常见问题指南

舱单和运输工具系统常见问题指南一、电子口岸智能邮箱系统(一)与“舱单及运输工具系统代码集和填制规范”有关的问题:解决办法:请参照厦门海关门户网站服务栏目中“舱单管理办法及系统培训”模块中相关培训资料。

(二)报文发送失败问题:1、发送失败,发送方ID非法,报错截图如下:原因:邮箱ID未配置或配置错误解决办法:重新配置正确邮箱ID。

2、发送服务异常,报错截图如下:原因:本地网络禁止访问邮箱服务器。

解决办法:检查本地网络是否有访问限制。

3、报文发送后,报错截图如下:原因:本地网络禁止访问邮箱服务器。

解决办法:检查本地网络是否有访问限制。

4、报文发送后,报错截图如下:原因:报文文件名不正确。

解决办法:按以下报文文件名称规则重新命名报文:CN_[name] _1p0_[sender_code]_[send_time].xml ,其中CN代表中国海关,[sender_code]代表发送方代码,[send_time]代表发送时间,精确到毫秒,采用yyyyMMddhhmmssfff格式,“1p0”中的“1”代表报文格式的主版本号、“0”代表副版本号,具体[name]名称详见《中国海关进出境舱单报文类型编码表》。

举例:CN_MT1101_1p0_SP00260001_20090219145751893.xml5、接收报文时,报错截图如下:原因:网络不稳定或服务不稳定。

解决办法:退出后重新登录。

(三)校验工具“验证成功”,但发送成功后无法收到相关回执的问题:1、检查发送的报文扩展名命名规则是否正确:舱单报文扩展名要求: 报文名.zip运输工具报文扩展名要求: 报文名.xml2、检查报文名命名是否正确,正确报文名命名规则要求如下:CN_[name] _1p0_[sender_code]_[send_time].xml ,其中CN代表中国海关,[sender_code]代表发送方代码,[send_time]代表发送时间,精确到毫秒,采用yyyyMMddhhmmssfff格式,“1p0”中的“1”代表报文格式的主版本号、“0”代表副版本号,具体[name]名称详见《中国海关进出境舱单报文类型编码表》。

航空新舱单及运输工具动态管理预录入系统

航空新舱单及运输工具动态管理预录入系统

用户体验优化
遵循用户友好原则,设计简洁、直观 的前端界面,提高用户操作便捷性和
使用体验。
多平台兼容性
确保前端界面在多种浏览器和操作系 统上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和稳定性。
响应式布局
采用响应式布局技术,使前端界面能 够自适应不同屏幕尺寸和设备类型。
后端数据处理
数据处理流程
01
明确数据处理流程,包括数据采集、清洗、转换和存储等环节,
系统的重要性与意义
提高运输效率
通过实时更新舱单和运输工具动 态信息,系统能够减少信息传递 时间和误差,提高运输效率。
保障飞行安全
准确的舱单和运输工具信息有助 于保障飞行安全,避免因信息不 准确或传递不及时而引发安全事 故。
提升航空公司运营
水平
系统能够提供全面的舱单和运输 工具信息,帮助航空公司优化资 源配置、提高运营决策水平。
异常处理
当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系统能够 及时提示并协助处理。
动态调整配载
根据实际运输情况,系统支持动态调整配载计划,确保运输效率。
数据分析与报告生成
01
数据分析
系统对录入和动态更新的数据进 行分析,提供各类统计报表和图 表。
报告生成
02
03
数据导出
根据数据分析结果,系统自动生 成各类报告,如运输报告、配载 报告等。
利用AI和机器学习技术对海量 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提高系
统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
大数据分析
通过大数据技术对系统产生的 数据进行挖掘,为决策提供有 力支持。
云计算与边缘计算
利用云计算和边缘计算技术, 实现数据存储和处理的分布式 和高效化。
5G通信技术
借助5G通信技术,实现高速、 低延迟的数据传输,提升系统

舱单录入系统介绍

舱单录入系统介绍
3
系统的主要功能
舱单录入/申报; 便捷舱单录入/申报; 舱单理货录入/申报; 舱单分运单录入/申报; 舱单分拨单录入/申报; 支持录入的新增、修改、删除、暂存、
申报、打印功能,舱单、提单、分拨单 回执的查询等功能。
4
海关 互联网
船舶代理人
海关内部网 数据中心
互联网/专网
报关行服 务器
海关内部网数ຫໍສະໝຸດ 中心互联网/专网报关行服 务器
数据库 报关 现场
国航/地勤 货代公司
录入端 A
录入端 B
录入端 录入端
C
X
空运舱单数据流
国航/地勤 货代公司 北京海关 预录入公司服务器 数据中心
海关内部网




国外 舱单 数据
录入 ②
货代公司 录入人员


传输的数据:
录入

预录入人员
①SITA网传电子舱单总运单数据
数据库 报关 现场
录入端 A
录入端 B
录入端 录入端
C
X
海运舱单数据流
船舶代理人 预录入公司服务器
数据中心


海关内部网

国外 舱单 数据

录入 ②
预录入人员

传输的数据:
①网传电子舱单数据 ②通过录入生成舱单数据 ③网传和录入地舱单数据 ④海关发出的接收回执、确认回执、反 确认回执
6
海关 SITA网 互联网
刷新27a00c187cb9分享于2019
报关行版舱单预录入 系统功能演示
1
内容
系统的设计目标 系统的主要功能 业务操作流程 系统的主要界面 快捷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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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航空新舱单及运输工具动态管理预录入系统
业务流程—空运进口
空运进口
货主/货代
航空公司或地面代理
报关
航空器/航班/当日飞行 计划备案
进境动态预报
进港航班取消
原始舱单进境动态确报航空器单据申报航空器在港动态/供退 物料申报(需要时)
如需转关
如需分拨
航空器转关数据申报 国内航班转关离港报
分拨申请
分流申请 分拨/分流运抵报告
数据申报模式—界面录入模式
成功完成安装后,用户可以通过从“开始”-“所有程序”-“中国电 子口岸数据中心”-“电子口岸预录入客户端”的路径启动电子口岸 预录入客户端升级版程序。如下图:
数据申报模式—界面录入模式
数据申报模式—界面录入模式
数据申报模式—界面录入模式
第四部分 预录入操作
• 新舱单系统 • 运输工具动态管理系统
数据分中心收取已加盖公章的《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登记表》、 《中国电子口岸企业卡登记表》进行数据录入,并制作IKEY卡
(收费标准:130元/张)
分中心制卡地址: 南宁市五象新区体强路9号邕州海关2楼大厅18、19号窗口
邮政编码:530029
联系电话:0771-5369872/5369872
前期准备—IKY卡申领
• IKY卡申领 • 注册海关备案号 • 操作权限控制 • 系统安装
前期准备—IKY卡申领
企业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到南宁数据分中心办理I Key卡申领 手续: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登记表(舱单系统专用)》 (三)《中国电子口岸企业卡登记表(舱单系统专用)》 (四) 企业法人、操作员身份证复印件
谢 谢!
前期准备—系统安装
• 新舱单预录入系统客户端的网络安装地址: /Update/NSPC/default.htm
前期准备—系统安装
前期准备—系统安装
前期准备—系统安装
前期准备—系统安装
前期准备—系统安装
第三部分 数据申报模式界面 • QP4.0改进版界面录入模式
制卡专线:0771-5368324/5369872
前期准备—注册海关备案号
• 为了唯一确定舱单数据传输人的身份,海关要求企业在内 网中做备案,同时分配给企业一个海关备案号,用以做新 舱单系统的相关业务。
• 编号共13位,规则为:4位现场海关代码+9位组织机构代 码。
前期准备—操作权限控制
前期准备—操作权限控制
前期准备—操作权限控制
前期准备—操作权限控制
前期准备—操作权限控制
前期准备—系统安装
• 新舱单及运输工具动态预录入系统(简称新舱单预录入系 统),是在原有预录入4.0版的基础上开发的,完全兼容 之前客户端的功能,并有做了一些扩展。
• 新舱单预录入系统的客户端系统用户只要点击一次,便可 自动进行程序的安装及更新,十分方便快捷。
注意事项 (一)申请入网的新舱单应用企业至少要制作法人卡和操作员IKey
卡各一张。如需再额外申请备用操作员IKey卡,应按增办操作 员卡业务收费标准(130元/张)缴费。
(二)以上所需表格可登录广西电子口岸网站
在[办事指南]- [新舱单/运输工具管理]栏目中下载。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0771-5368318/5368324 制卡电话:0771-5369872/5369872 电子口岸热线:010-95198 海关业务热线:12360
广西电子口岸门户网站 分中心制卡地址:
南宁市五象新区体强路9号邕州海关2楼大厅18、19号窗口
数据申报模式—界面录入模式
预录入操作—新舱单系统
预录入操作—新舱单系统
预录入操作—新舱单系统
预录入操作—新舱单系统
预录入操作—运输工具动态管理系统
预录入操作—运输工具动态管理系统
预录入操作—运输工具动态管理系统
预录入操作—运输工具动态管理系统
预录入操作—运输工具动态管理系统
预录入操作—运输工具动态管理系统
空运进口理货报告
如需分流 理货报告(若有分拨)
理货公司 监管场所经营人
理货公司 监管场所 航空公司或地面代理 货代
出口空运
航空器/航班/当日飞 行计划备案
离境动态预报 预配舱单
离港航班取消
供退物料申报 (需要时)
出口运抵报告
业务流程—空运出口
报关 装载舱单 离境动态确报 航空器单据
出口理货报告
第二部分 前期准备
前期准备—系统安装
南宁关区QP4.0改进版预录入系统(通关版) 申请流程:
1、准备好可以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操作系统 为winXP/WIN7 32位 2、联系电子口岸客服(0771-5368324/5368304) 申请激活码。 3、签订QP系统服务协议,预缴纳服务费(250元 /月)。 4、添加(QQ:1760481536),技术人员远程安 装QP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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