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员工福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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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福利管理,建立具有激励导向、满足员工个性需求的员工福利管理体系,体现公司“人性化”管理理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福利管理的指导原则
1、合法性: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各种法定福利。
2、公平性:员工都能广泛享受公司的各种福利。
3、选择性:员工可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福利选择。
4、服务性:福利主要是公司提供给员工及其家属生活和工作上的保障和便利,体现公司对员工及其家属的关怀与爱护。
5、相关性:员工福利与公司业绩相关,需在公司经济承受能力范围内,不断改善员工福利状况。
第三条管理职责划分
(一)人力资源部
1、负责制定和完善员工福利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福利制度。
2、负责总公司有关员工福利工作的执行。
3、负责监督分公司有关员工福利管理工作的执行。
(二)总公司办公室
1、负责制定和完善员工交通和通讯福利等福利制度。
2、负责总公司交通和通讯福利等福利工作的执行。
3、负责监督分公司员工交通和通讯福利等福利工作的执行。
(三)分公司
1、根据总公司员工福利管理指导思想,负责制定和完善分公司员工福利管理细则和其他相关福利制度。
2、负责分公司本部员工福利工作的执行。
3、负责监督下辖机构员工福利管理工作的执行。
第二章员工福利项目
第四条保险福利
1、保险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商业团体意外和医疗保险、优惠享受公司保险产品等项目。
2、公司依法为在编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包括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项目。
3、随着公司经营业绩的不断提高,公司将逐步为员工提供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商业团体意外和医疗保险,具体参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4、保险福利享受的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当地社会生活水平确定。
5、公司员工可优惠享受公司的保险产品,具体参照有关业务管理规定办理。
第五条过节费
1、每逢国家法定节日公司将给在编员工发放一份过节费,节日包括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过节费可采用实物或现金的方式发放,两种方式只取其一。试用员工按照正式员工标准的一半享受。
2、各分公司过节费发放标准在不超过总公司统一核定的标准(每年年初下达)的基础上,分公司具有下调权。
第六条住房福利
1、公司按机构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的有关规定为正式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
2、为实现员工住房货币化,公司将逐步建立和完善员工住房改革制度,采取合理恰当的方式,为员工解决住房问题,具体规定参照有关制度执行。
第七条工作福利
为方便员工工作,公司为员工提供各种工作补助和工作便利,包括:
1、交通补贴、通讯补贴:指货币化车改和通讯改革补贴。各分公司可参照总公司的改革方案制定具体改革办法。
2、中餐补助:公司按照员工实际工作天数提供中餐补助,发放标准在不超过总公司核定标准的基础上,分公司具有下调权。
3、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及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班车、公务用车(未实行货币化车改)、热饭设备等。
第八条教育培训
1、员工教育培训是公司最重要的福利之一,公司为员工提供各种教育培训的机会,提升员工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2、公司设立阅览室,备有书籍报刊杂志和培训录影带等,供员工借阅。
3、员工参加学历教育获得学历者可获得公司一定的奖励。
4、员工有关教育培训福利参照公司有关教育培训制度执行。
第九条休假
员工可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休假福利,包括:
1、公休假日(双休日)104 天。
2、国家法定节日:元旦1 天,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各3 天,共10 天,三八妇女节女员工可放假半天。
3、其他休假:年休假、探亲假、病假、婚假、生育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丧假、事假等。
4、员工参加子女所在学校的家长会,凭学校证明可给假半天。
5、员工休假的福利待遇按员工薪酬管理制度和员工考勤休假制度执行。
第十条家属福利
1、有14 周岁以下独生子女的在编员工可享受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
2、外派人员的配偶子女可报销探亲路费、公司尽可能帮助跟随配偶寻找工作等,具体参照公司外派管理制度执行。
3、员工直系家属(父母、配偶和子女)身故,公司发放一定的慰问金,慰问标准为1000元。
第十一条保健服务
1、公司每年为在编员工安排一次免费体检,为员工提供一份健康状况报告,提醒员工要时时关注自身健康。体检时间定为每年5 月份左右,由各级工会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
2、公司内部设有医药箱,及时为员工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第十二条异地调动
为奖励员工长期为公司做贡献,公司每年分期、分批地为表现突出的员工办理异地调动手续。
第十三条工团委福利
1、为维护员工的劳动权益,公司工会可向员工发放一定的工会劳保费,组织员工参加各种工会活动等,具体规定参照工会有关制度执行。
2、每逢重大节日公司将组织员工参加各种庆祝活动。
3、公休假日、工作之余,公司各级团委将为员工安排各种体育健身活动,以丰富员工的工作生活。
第十四条随着公司的发展,公司将新增各种福利项目,例如为员工提供社交俱乐部会员资格、健身会员资格等,不断完善公司的福利制度,提高福利水平。
第三章特别规定
第十五条员工福利项目的实施必须建立在公司的经济承受能力范围内,公司将在经营效益提高的基础上,逐步推出各种福利项目,如:住房福利、补充养老保险、商业团体意外和医疗保险等。
第十六条公司福利管理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各分公司必须按总公司的政策、制度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并报总公司批准后实施。
第四章奖惩
第十七条有下列违反公司福利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不按公司规定的程序报批福利管理办法和制度;
2、超越管理权限,擅自提高员工福利水平;
3、违反公司福利制度,擅自发放各项名义的福利项目;
4、不按时报送或虚报福利报表数据;
5、其他违反福利管理的行为。
第十八条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对机构主要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其他责任人给予考核扣分、通报批评、降级、降职、调离岗位、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第十九条对员工福利管理规范的分支机构,公司将对有关人员给予表扬。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