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工作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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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工作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公司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保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公司党建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基层党支部是党在企业的最基层组织,是党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生产经营、技术改造这个中心开展工作。
第三条党支部领导同级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对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负责。
第二章党支部委员会
第四条凡是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基层单位,都应建立党支部。党员50人以上的单位,可设党总支,下设若干党支部。基层党支部和党总支的建立或撤消由公司党委决定。
第五条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或从党员中直接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的名额由公司党委决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委员3-5人。委员缺额时,应在3个月内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经选举产生的支部委员会,报公司党委批准。
第六条车间党支部书记可以由生产行政负责人兼任。
第七条党支部委员会必须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
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八条党支部委员每届任期三年,期满必须进行换届改选。无特殊情况,未经党委批准,不得提前或延期。
第三章党支部的任务和职责
第九条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并保证在本公司的贯彻和落实。
(二)参与本车间有关总是的决定,对生产行政工作实行保证监督。
(三)加强对党员和预备党员的管理和教育,组织党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严密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五)领导本车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员工政治思想文化素质,建设一支“四有”员工队伍。
(六)围绕生产经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七)健全党内各项制度,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八)培养、考察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按照党员的标准,
积极慎重发展新党员。
(九)领导同级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第十条党支部书记的职责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是:
(一)召集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
(二)督促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解决在贯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向支部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组织报告工作。
(三)组织支部委员学习,主持支部民主生活会,督促落实党风责任制,充分发挥党支部委员会集体作用。
(四)注重收集信息,树立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五)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情况,运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六)参与单位有关重大问题的决定,支持行政领导正确行使职权,协调党、政、工、团的关系,齐心协力搞好各项工作。
第四章党支部的保证监督
第十一条保证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本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党委的决议和公司的决策、指示、命令,全面完成各项生产经营任务。
(二)员工享有的民主权利及合法利益,搞好民主管理。
(三)党员、领导干部正确执行党委和总经理的决定及各项
规章制度。
(四)党员、管理人员的廉洁自律、遵章守纪和作风建设。
第十二条保证监督的主要方法
(一)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教育党员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团结带动群众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教育员工自觉服从行政领导的集中统一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参与下述问题的讨论和决定:如何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经营任务,制定实施计划;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生活福利问题;本单位所属、班组长的选拔、任免、奖励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本单位改革、改造等方案制定及实施;其他重要问题。
(四)对参与讨论或决定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在广泛听取党员、员工及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出决定后,要发动党员团结带领员工,保证决定的实施。
第五章党支部的制度建设
第十三条“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指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
党员大会是全体党员参加的党内重要会议,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主要议题是:学习传达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议;讨论党支部工作计划、措施、总结;听取党支部委员会和行政工作报告;讨论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评选
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处分违纪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公司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制定保证行政工作的措施;其它需要由支部大会决定的重大问题。
(二)支委会
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公司党委和行政的指令、决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落实措施和办法;讨论和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讨论制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保证完成生产行政工作的措施;发展党员工作;党员奖惩;讨论召开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讨论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重要工作等。支委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讨论通过的问题必须作出决议和决定;对暂不能形成决议和决定的,可在下次会议上统一思想,做出决议和决定。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开支委扩大会议。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团结带领群众完成生产任务;组织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检查党同执行决议和党小组分配的工作完成情况;改选党小组长;研究非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发展等问题;进行党员鉴定和评选优秀党员;分析所在班员工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所在班组的生产行政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党课
党课是对党员教育的基本形式之一,党支部每季度至少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