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团队最全最完整的员工福利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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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团队最全最完整的员工福利管理制度1

第一团队福利管理制度第一章员工福利组织规章

一、员工福利委员会组织简章

二、员工福利委员会组织办法草案

三、员工福利委员会办事细则

四、员工福利委员会分期付款办法

五、员工福利社章程

六、员工福利社办事细则

七、员工互助办法

八、员工补助金给付办法

九、员工福利金办法草案

十、职工退休福利基金办法

十一、借支办法

十二、科组基金办法草案

十三、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

第二章员工生活福利制度

一、员工婚丧喜庆应酬办法

二、公司暨直属主管贺奠同仁婚丧标准

三、婚丧喜庆暨福利补助给付规定

四、女员工嫁妆资助办法

五、房屋津贴给付办法

六、员工购置住宅奖助办法

七、员工福利制度

八、员工家族生活补助费支给办法

第三章员工健康福利制度

一、员工健康检查办法

二、门诊医药费补助办法

三、员工医疗补贴规定

四、特约医院医疗贷款办法

五、员工公伤补助费支给办法

六、伤病、重大灾害及丧葬补助办法

七、旅行意外保险

八、员工福利残废给付等级标准表

九、员工抚恤办法

十、从业人员抚恤办法

十一、员工抚恤细则

第四章员工储蓄福利制度

一、员工储蓄存款办法

二、员工优利储蓄办法

三、员工优利储蓄存款作业准则

四、员工储蓄及退休福利基金计划

五、公司福利委员会同仁福利存款借款办法第五章其他福利制度

一、福利委员会奖学金办法

二、公司员工子女教育补助金支给办法

三、员工福利委员会服兵役补助办法

四、营业、保养人员交通津贴支给办法

第一章员工福利组织规章

一、员工福利委员会组织简章

(一)本简章遵照员工福利委员会组织规程第十条的规定订定。

(二)本会定名为服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福利委员会。

(三)本会设于服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内。

(四)本会设委员9人,除由本公司财务部经理为当然委员外,其余由职员推选代表5人,工人推选代表3人充任。再由委员互推1人为主任委员,任期除当然委员外,均为1年,连选得连任。

(五)本会设总干事1人,由委员互推兼任或聘会外人员兼任。

(六)本会委员、干事概为义务职。

(七)本会每月开会1次,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并任主席。

(八)主任委员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应在委员中委托1人代理。

(九)本会任务如下:

1.关于员工福利事业的审议、推进及督导事项。

2.关于员工福利金的筹划、保管及动用事项。

3.关于员工福利事业经费的分配、稽核及收支报告事项。

4.其他有关福利事项。

(十)本会办理福利事业设立服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福利社,其章程另订。

(十一)依法提拨的福利金,应由本会存入银行保管,非经本会会议通过不得动用。

(十二)本简章自呈奉主管官署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二、员工福利委员会组织办法草案

(一)本办法依照员工福利条例,工厂法及本公司人事管理办法制定。本公司职工福利委员会的组织、工作项目悉依本办法的规定办理。

(二)本公司职工福利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由公司选派。一般委6人,3人由主任委员推举,其余由员工全体推举。福利委员会(以下称本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由主任委员负责召集。组织型态参照图1.1。

(三)本委员会设干事3人,负责办理财务、行政及福利活动的举办。干事由主任委员自委员中推举。

(四)本委员会设福利金运用小组,由主任委员及所有干事组成,负责福利金的运用、审核。

(五)本委员会负责办理本公司所有员工同仁之各项福利、伙食及职工福利金的运用事宜。

(六)本委员会之委员、干事任期一年,连选得连任,每年的9月1日改选,选举后立即生效。

(七)本委员会之委员、干事均为义务性职位,不得支领本委员的薪资,若有侵占本公司员工权益事实,应以本公司人事管理办法论处。

(八)有关福利金的动支、运用,另订办法办理。

(九)本办法有未尽事宜应酌情修订。

(十)本办法自即日起施行。

三、员工福利委员会办事细则

(一)本会为确定工作人员职责,便利会务处理,特订定本细则。

(二)本会职责及会务的处理,除法令及本会组织简章另有规定外,悉依本细则行之。

(三)本会为本公司职工福利事业的决策机构。

(四)本会主任委员的任务如下:

1.召集、主持委员会议,并执行其决议。

2.业务计划、工作报告、经费、预决算的提出研议及工作人员的提请任免。

3.策划、指挥、监督本会及所属单位的业务、经费、人事。

4.代表本会总理一切会务。

(五)本会委员的任务如下:

1.参加委员会议研拟提案。

2.提出有关福利事业的研究,推动改进事项的建议。

3.坚行本会推定及主任委员分配事项,并提出报告。

(六)本会总干事的任务如下:

1.秉承主任委员之命及本会的决议处理本会日常业务。

2.业务计划、工作报告、预决算、报表等撰制事项。

3.有关文件的收发登记、撰拟、保管及开会的通知、布置、记录等事项。

4.本会资产、用品、各项福利设施的登记保管以及对外连络等有关庶务事

项。

5.本会各小组暨所属单位的联系事项。

(七)本会为促使各委员分工合作,设供应、康乐、财务等小组,分别负责策划,推动各小组完成任务。

(八)本细则经本会会议通过后施行,修改亦同。

四、员工福利委员会分期付款办法

第一条本会为谋员工经济的利益与生活的改善,便利员工购买分期付款物品,不计利息原价售予员工,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适用的对象一律限于本公司依法缴纳福利金的员工。

第三条为确保货款偿还起见,购买人应觅具各社认为适当的本公司员工2人以上为连带保证人,如各社对所觅连带保证人认为不适当时可要求另觅更换。

第四条欲购买分期付款物品的员工,应于每月10日以前填具申请书连同保证书送交各社销售组,并由销售组于申请结束5日内注明购买人薪资及对本社赊欠金额等资料,送请审查小组召集人召开会议审查。

购买人经核准分期付款后,应凭各社发给的购买证,于月底持往特约商店购货,逾期以自动放弃论,不予保留。

第五条分期付款物品限于自用,如有转售图利或虚购物品将所得货款流为其他不正当用途者,经查明即予停止分期付款购买权一年,并得请求提前偿还其向各社赊欠的一切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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