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建章立制创新监督机制的经验总结
人大监督工作典型经验材料
人大监督工作典型经验材料近年来,XX市人大在省人大的指导之下,学习借鉴兄弟地区特色做法,坚持在法律框架下推进监督创新,着力完善监督机制、丰富监督手段,形成多种方式互动、上下一体联动、层层递进推动的监督工作格局。
一、创新监督理念,用“法治化”取代“行政化”我们不少同志都是从党委、政府转岗而来,对如何推进人大监督普遍感到拿捏不准,习惯于用过去的行政思维来定位人大工作,服务大局更多强调经济建设,决定重大事项更多强调重大项目审查,破解工作难题更多强调政策措施完善,提出建议讲加强组织领导的多、讲理顺工作机制的多、讲加大人财物投入的多,忽视了法律法规赋予人大的职责,忽视了对“一府两院”执行法律法规的监督。
人大作为立法机构、监督机构,推进法治建设是我们开展一切工作的主线。
近年来,我们注重用法治的思维、法治的方式想问题、作决策、施监督,把各项工作导入法治化轨道,推动“一府两院”模范尊法、严格用法、自觉护法。
始终以法治的思维谋划工作。
坚持做到“五个依法有据”,即目的依法有据、权限依法有据、内容依法有据、手段依法有据、程序依法有据,作出的每一项决议决定,发出的每一份审议意见,形成的每一件视察纪要,都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
始终以法治的手段服务大局。
注重用法治要求推进经济建设,服务经济中心但不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监督市场秩序但不干预市场行为,决定重大事项但不决策具体项目。
比如对国民经济计划、固定投资项目、财政资金的使用等都由政府自主决策,一经人代会通过以后,如果调整,就是重大事项,必须向人大报告。
始终以法治的方式推进监督。
把法律法规学习作为首要任务,重要议题调研学习专业法,常委会审议邀请专家先讲法,代表培训学好当家法,力求在监督上不高人一等,但在法律把握上要高人一筹。
同时注意处理好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审议时不定不切实际的目标,不横加指责工作的不足,不作不近人情的评判,不提漫无边际的建议,做到建议不苛刻、批评不中伤、挑刺不刁难,寓监督与支持之中。
人大工作创新和经验
人大工作创新和经验
人大工作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如何创新工作、积累经验是人大工作的重要方向。
以下是我们总结的人大工作创新和经验。
1. 推进信息化建设。
人大工作需要大量的信息化支持,推进信息化建设是人大工作的重要方向。
近年来,人大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出了一系列信息化系统,如人大网、人大信息中心等,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为人大工作带来了更多的便利。
2. 加强工作流程和制度建设。
人大工作具有很强的规范性,要求工作流程和制度严谨。
人大在工作流程和制度建设方面一直积极探索,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如《人大常委会工作程序规定》、《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等,通过规范工作流程和制度,提高了人大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3. 打造特色品牌。
人大是中国政治文化的重要象征,具有很强的品牌价值。
近年来,人大积极打造特色品牌,如“人大论坛”、“人大法治论坛”等,通过这些品牌活动,提高了人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 加强交流合作。
人大工作需要与各方面进行交流和合作,加强交流合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方向。
人大积极开展国内外交流合作,如与联合国开展合作、与各国议会开展友好交往等,通过交流合作,增强了人大的国际影响力。
总之,人大工作的创新和经验是多方面的,需要不断探索和积累。
人大将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工作流程和制度建设、打造特色品牌、加强交流合作等工作,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人大工作创新
人大工作创新在当今社会,人大工作的创新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议题。
作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人大在推动国家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民主法治建设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人大工作的创新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首先,人大工作创新需要在制度机制上进行突破。
人大作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其制度机制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
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国外先进国家的立法机制和议会监督制度,不断完善人大的工作机制,提高人大的立法质量和监督效能。
同时,也要注重加强人大代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履职能力和水平。
其次,人大工作创新需要在服务民生上下功夫。
人大作为代表人民利益的机构,其工作的重心应当放在为民服务上。
要注重听取民意,代表人民诉求,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让人大工作更加贴近民生,更加深入人心。
再次,人大工作创新需要在信息化建设上加大投入。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人大工作也要与时俱进,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推动人大工作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通过信息化手段,可以更好地加强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人大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为人大工作的创新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持。
最后,人大工作创新需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
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只有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才能更好地推动人大工作的创新。
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健全人大工作的组织体系,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总之,人大工作的创新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只有不断创新,才能更好地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更好地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希望全国人大代表们能够在人大工作的创新上不断探索,不断进取,为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的幸福作出更大的贡献。
强化人大监督 几点体会
强化人大监督几点体会
以下是关于强化人大监督的几点体会:
1. 增强监督意识:人大代表应充分认识到监督的重要性,不断增强监督意识,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
2. 提升监督能力:人大代表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监督能力,包括法律知识、政策理解和调查研究能力等。
通过培训和学习,提高监督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3. 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人大监督的工作机制和程序,明确监督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加强监督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4. 突出监督重点: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人大监督应关注重点领域和热点问题,如环境保护、食品安全、教育医疗等,确保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维护。
5. 加强与其他监督机构的协作:人大监督应与其他监督机构,如纪委监委、审计等形成合力,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6. 注重监督结果的运用:人大监督不仅要发现问题,更要推动
问题的解决。
对于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跟踪督促落实,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7. 增强公众参与:人大监督应增强公众参与度,通过公开听证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民意,提高监督的民主性和代表性。
8. 强化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提高代表素质和工作水平,确保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于地方人大工作创新的实践与思考
关于地方人大工作创新的实践与思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社会主义民主法政治的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将在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的同时,也使人大工作面临着更多的挑战和更新的课题。
要保持人大工作的与时俱进,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就必须以创新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形成新认识、开辟新境界。
一、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找准创新的内容江泽民同志指出,创新包括理论创新、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其他创新。
对于地方人大工作来讲,创新首先是创新观念,其次要创新工作、创新制度。
1.观念创新。
观念创新是人大工作创新和制度创新的基础,没有观念的创新,就不可能有创新的思路和发展的举措。
观念创新,首先要强化人大意识和法治意识。
正确认识人大在国家权力结构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民主法制意识,真正树立宪政理念和法治意识,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不得超越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第二,要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人大作用发挥得怎么样,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程度。
因此,必须正确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做到三者之间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
党要进一步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重视发挥人大的作用;人大要切实代表人民的意志,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党的中心开展工作。
第三,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要具有良好的精神状态。
树立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履行职责,增强创新意识,培养和激发自己的创新能力,创造性地做好人大工作。
2.工作创新。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除没有立法职能外主要职责有三项,即“三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
因此要围绕“三权”不断探索、创新和完善。
第一,要进一步强化对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
什么是重大事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党委没有明确指示,地方各级人大的认识也不统一。
因此,对于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结合实际,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适时听取相关报告,及时作出决定决议。
完善督办机制推动工作落实——河北省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狠抓督办机制建设力促工作水平提升
完善督办机制推动工作落实——河北省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狠抓督办机制建设力促工作水平提升作者:田路来源:《公民与法治》 2017年第1期督办是保证工作开展的必要前提,是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是提升工作水平的有效方法。
做好督办工作是人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督办工作,把加强督办作为推动落实的重要抓手,健全机制、严格程序、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分工负责,配合协作,健全督办工作体系本届以来,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大督办”工作格局,努力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督办工作体系。
在“大督办”格局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作为牵头部门主要负责督办工作的综合协调、分解立项、交办催办、要账考核等,各委办室作为承办部门主要负责分管战线、分管系统督办工作的跟踪督导、审议评估等:“一府两院”作为具体承办机关主要负责督办事项的研究谋划、措施制定、落实反馈等。
例如,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督办中,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对审议意见进行登记立项以“一题一卡”方式交“一府两院”办理,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跟踪督办和审核评估,评估结束后形成办理情况报告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并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立卷存档。
从实践来看,这一机制符合人大督办工作特点。
二、建章立制,理顺流程,严格督办工作程序为了进一步规范督办工作,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制定了《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督办工作制度》,明确了督办内容和程序,严格规范了立项、交办、督办、审核、反馈、存档等环节。
具体工作中,重点以“四张清单”促落实,在立项登记环节填写督办事项审批单,在组织交办环节填写督办事项通知单,在督办落实环节填写督办事项催办单,在反馈上报环节填写督办事项办理结果报告单。
特别是围绕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工作,研究制定《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评估办法(试行)》,明确要求评估工作要经过“听(听取办理唐况汇报)、看(实地走访查看)、研(研究办理情况报告)、评(对办理结果进行满意度测评)”四个环节,目前已评估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29项,促进了办理质量提升。
人大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总结
人大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总结
近年来,人大在执法监督工作上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就,为保障法律权益、促
进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面就对人大开展执法监督工作进行总结。
首先,人大加强了对执法活动的监督。
通过设立专门的执法监督机构,人大能
够对政府及其部门的执法活动进行全面监督,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公正、透明。
同时,人大还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
其次,人大加强了对执法过程的监督。
人大通过加强对执法程序的审查,及时
纠正和防止执法中的不当行为,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人大还积极参与执法活动的立法工作,为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规范,提高了执法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再次,人大加强了对执法结果的监督。
人大通过建立健全的执法结果评估机制,对执法结果进行全面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确保执法结果公正、合理、有效。
最后,人大加强了对执法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
人大通过加强对执法工作的
宣传和解释,提高了公众对执法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了公众对执法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同时,人大还积极倡导公众参与执法监督,加强了对执法工作的舆论监督,推动了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民主化。
总之,人大在执法监督工作上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就,为保障法律权益、促进
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信在人大的领导下,执法监督工作将会取得更加显著的成绩,为建设法治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乡镇人大工作总结及工作要点
乡镇人大工作总结及工作要点Updated by Jack on December 25,2020 at 10:00 am2012年乡镇人大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要点XX年,我镇人大工作在市人大的指导下,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主动、创造性开展了各项工作,充分调动了代表的履职积极性,活跃了镇人大工作,提升了镇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为促进全镇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很好的推进作用。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狠抓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1、加强人大底代表的培训学习,提高人大代表能力素质我镇把人大代表培训和学习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按照市人大的要求,积极开展本镇人大代表的培训工作。
为了使培训取得扎实的效果,镇人大主席团对如何贯彻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如何提高代表参政议政和建议写作质量,进行专门培训,并组织学习了《宪法》、《代表法》等内容。
在培训时,由镇、村、企业代表负责人统一带队,严格请假制度,同时我镇还将上级下发的文件及时发放到代表手中,通过组织培训、学习,代表的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得到了很大提高。
2、开展丰富多彩的代表小组活动。
代表小组活动是闭会期间代表履行职责的重要形式,镇人大把组织和指导好代表小组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定期向代表小组通报人大工作,听取小组活动汇报,定期组织代表开展活动。
(二)精心组织,依法开好人代会经过精心筹备,XX年我镇分别于3月3日,12月11日召开了乡镇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和第六次会议。
大会审议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和人大工作报告,全镇49名人大代表在大会上积极行使职权,并提出了建议,补选易元斌同志为乡镇人大主席,吉刚同志为乡镇副镇长。
(三)积极开展人大代表视察和联系走访活动XX年3月3日,组织全镇49名人大代表视察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重点视察了乡镇学校、乡镇敬老院、桂花村七组市级集中示范点。
关于地方人大制度实践和创新的探索
关于地方人大制度实践和创新的探索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
”如何推进地方人大制度的实践和创新,是面临的又一新课题。
笔者认为,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应加强党的领导、正确履行三权、深化代表工作和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标签:地方人大实践创新一、地方人大制度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自从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成为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
经过六十多年的不断完善与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与巨大的优越性。
一是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二是动员了全国人民以主人翁的地位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发展;三是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地运转。
当前,地方人大制度实践和创新的面临着较好的机遇。
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取得新进步,我国的综合国力不断增强,深入不断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必然的趋势。
另一方面,各地高度重视人大工作,一直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总体布局,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积极支持人大履职,切实关心人大建设,在领导工作层面上,对人民群众的感情表现在对人大工作的重视;在民主决策层面上,科学决策表现在对人大意见的尊重;在依法履职层面上,发挥作用的关键是为人大参与中心工作搭建平台;在政治文明建设层面上,民主政治建设表现在对人大工作的支持。
同时,我们必须看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利益矛盾凸显,利益诉求多元化,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存在着一些不完善的地方。
主要表现在监督制度有待加强,代表结构有待优化,自身建设有待提高等方面,这就迫切需要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创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二、推进人大制度实践和创新的探索推进地方人大制度的实践和创新,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必然趋势,也是现实地方人大工作中迫切的需要。
人大监督开展情况汇报
人大监督开展情况汇报
近年来,人大监督工作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取得了显著成效。
下面我将就
人大监督开展情况进行汇报。
首先,人大监督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有效开展。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
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推动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
同时,人大代表积极建言献策,为国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重要参考。
其次,人大监督工作在推动政府工作提质增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过监督
审议政府工作报告、预算报告等,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推动政府工作的科学决策和有效实施。
再次,人大监督工作在服务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果。
人
大代表积极建言献策,关注民生热点问题,推动解决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另外,人大监督工作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也取得了一定进展。
各级人大及其常
委会加强了对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监督工作机制,提高了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总的来看,人大监督工作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要清
醒地看到,人大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监督力度不够、监督方式单一、监督结果不够及时有效等问题。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拓展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效果,努力推动人大监督工作取得更大成绩,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以上就是我对人大监督开展情况的汇报,希望各位领导和代表们能够认真审议,提出宝贵意见,共同推动人大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健全人大工作机制
健全人大工作机制
健全人大工作机制是保障立法、监督和代表职责有效履行的重要保障。
为了健全人大工作机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立法工作机制的完善。
人大应该建立健全起草、审议、通过、公布各环节的制度和规范,制定明确的立法程序和质量标准,以确保立法工作的透明度、科学性和公正性。
二、监督工作机制的健全。
人大监督应该从制度入手,建立健全议案、询问、视察、审计、专题调研等监督方式的规范和制度,提升监督工作的实效性和权威性,保证监督工作的全面、深入、有效。
三、代表工作机制的完善。
人大应该积极探索、创新代表工作方式和方法,加强代表队伍建设,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人大制度建设的完善。
人大应该加强组织、制度、法规的建设和完善,建立健全人大工作的各项制度和规范,保障人大工作的规范、有序、高效。
总之,健全人大工作机制是促进人大履行职责的重要保障,需要持续不断地加强和完善。
人大监督工作的特点及主要经验与体会[12]
与时俱进关注民生彰显民主开拓创新监督执法构建和谐——人大监督工作的特点及主要经验与体会立足实际建良言,紧贴民众纳心声。
每一项立法都凝聚着民心民意,每一项决定都推动着华夏小康,每一项举措都闪耀着执政兴国的希望之光!人大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部分。
如何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与时俱进地做好人大监督工作,这是我们人大代表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
作为地方人大代表,我认为人大监督权的行使要立足实际,注重有的放矢,根据监督对象情况的变化,把握监督的重点,增强监督的针对性,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这一核心,抓实做好各项监督工作,以推动地方政府的执政能力,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和谐、健康发展。
一、有的放矢,充分体现三个特点。
1、以人为本,突出民主。
人大监督是代表人民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监督,最能反应人民的呼声和要求,所以我们人大代表要广泛开展调查活动,深入各民主党派,深入群众,倾听民声、民意,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开拓思路,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增强监督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努力为群众谋利益办实事,较好地发挥地方权力机关的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认真履职。
2、可持续发展,关注全局。
政府、法院、检察院按照人大决定解决具体问题,人大对它们的活动实施监督,使它们严格依法办事,防止和纠正滥用权力的行为。
所以人大的监督工作,不仅是必然的,而且是必须的,否则就失职,将会损害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不能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
这样一种体制有利于人大站在全局的高度,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大局,抓住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工作,真正发挥人大的职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
3、统筹兼顾,着眼权威。
人大监督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代表国家进行的监督,是最高层次的监督,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因而具有很高的权威性。
监督的实质就是一种权力对另一种权力的制约。
监督的作用就是保障国家权力的正常运行。
人大建设工作总结
人大建设工作总结人大建设工作总结1一、创新载体,超前预防,搭建森工国企防范风险制衡权力的平台长期以来,受传统体制机制影响,森工企业管理松散、经营粗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难以落实、监督难以到位、权力难以制约等问题突出。
为有效解决这些难题,近年来,局党委采取了一系列促廉、保廉措施,引入“计划—执行—控制—纠偏”控制论原理,建立了以1个核心(健全惩防体系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4个环节(组织与规划、识别与防范、监督与控制、评价与修正)为主要内容的防范风险、制衡权力机制,查找岗位风险872条、机制制度风险76条,制定防范措施2124条,完善管理制度110多项,出台制衡权力的办法57项,强化了企业管理,优化了反腐倡廉建设格局。
(一)缜密组织实施,形成工作推进机制。
按照责任制落实体系,建立了组织领导机构,召开了动员部署大会,把党政班子21名处级干部、36个基层单位、25个科室的400多名干部全部纳入防范风险体系,在党政机关、林业检法系统、林场、学校、医院设立了“点中点”。
局党政班子多次专门研究部署工作,党委书记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与党员干部座谈,听取情况汇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局纪委协助党委制定了工作方案,全程指导。
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书记挂帅主抓、纪委组织协调、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开展风险教育,提高抗风险能力。
采取集中学、分散学和分层施教的办法,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领导干部率先垂范。
编印了岗位职责、廉政法规和廉政风险防控名词解释手册,发放到科室和基层单位。
组织党员观看警示教育片,用鲜活的案例进行教育,学习后集中进行测试,保证了学习质量。
(三)查找廉政风险,公开手中权力。
在风险教育、明确职责基础上,采取个人自查、领导帮查、专家诊查、上级核查等办法查找和识别风险。
个人自查是查找在用人、用钱、用权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通过风险识别表就知道是什么岗位、手中有多少权力、有多大风险;领导帮查是正职帮助班子成员查,副职帮助战线单位和党员干部查,科室负责人帮助一般干部查,一级一级落实责任;专家诊查是在查找风险过程中,请组织、人劳、财政、审计、司法和资源林政等科室的业务专家,通过总结查案、查账中的经验教训,挖掘暴露潜在的风险;上级核查是上级纪委负责对处级领导审核,处级领导对分管单位党员干部审核,科室负责人对科员审核。
人大监督工作思考心得体会发言
人大监督工作思考心得体会发言
一是构建动态式长效监督,维护人大监督严肃性和权威性。
长期跟踪监督是提高监督实效的重要保障。
人大常委会要严格把握满意度测评的议题选定、方案实施、调研考察、跟踪督办、报告测评、结果运用等环节,将满意度测评前后各阶段监督紧密串联起来,并对难度较大、见效周期较长的工作进行跨年度持续关注和跟踪督办,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难点问题连续抓、反复抓,如对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水污染防治等议题多次进行满意度测评,直至抓出成效。
通过努力构建“全链条”动态式长效跟踪监督,充分展示人大“不见成效不收兵”的决心和担当,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人大监督的效力和权威。
二是寓支持于监督,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人大常委会要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做“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坚定践行者。
满意度测评工作坚持正向引导与民意诉求并重,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与“一府一委两院”就通过人大监督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达成共识、形成合力,推动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改革发展,促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只有真正解决实际问题,群众才会认同,代表才会满意,测评才。
提升人大监督实效的实践与思考
提升人大监督实效的实践与思考人大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升其实效性,我们需要进行相关实践与思考。
首先,人大监督的实效性和密切配合政府工作密切相关。
人大代表作为人民的代表,应该更加注重调研基层状况,深入了解民生问题和社会矛盾,形成真实的监督报告。
此外,与政府官员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反映民意和社情民意,并争取政府的支持和配合,是提升人大监督实效的关键。
其次,人大监督实效的提升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
一方面,要加强人大工作与其他监察机关的衔接,建立起协同合作的机制,充分利用各级各类监督资源,确保监督工作的全面性与权威性;另一方面,要提高人大代表的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通过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代表们的履职能力和权益维护意识,使其在监督中发挥更大作用。
再次,加强信息化手段在人大监督中的应用,是提高监督实效的重要途径。
通过建立监督信息平台,实现信息的公开透明,方便人大代表与广大群众参与监督。
同时,加强对网络信息的监管和分析,防止虚假信息干扰人大监督工作的进行,提高人大监督的精准性。
最后,要加强对人大监督结果的跟踪和评估。
通过建立监督反馈机制,加强对监督工作的评价和总结,及时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人大监督的实践经验。
同时,对在监督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代表和团队进行表彰和激励,鼓励更多的代表积极参与监督工作。
总之,提升人大监督实效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和创新。
通过加强与政府的协作,完善监督机制,推动信息化应用和加强监督评估,我们可以进一步提高人大监督的实际效果,推动民主政治的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人大常委会工作总结
人大常委会工作总结作为全国最高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自上届委员会以来,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工作会议的精神,深入推进立法、监督、任免等各项工作,为加强国家管理、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现就此次届会工作开展情况作一总结。
一、立法工作人大常委会作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2018年出台了一批具有重要意义的法律法规,有效推进了深化改革、加强司法保障、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工作。
1、新修正的企业所得税法等系列法规的出台,积极疏通经济制度的血脉,促进了宏观经济的平稳发展。
2、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审议通过,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3、修改了刑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等一系列法律,规范了司法实践,提升了法律效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监督工作作为国家最高监督机关,人大常委会深入开展监督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加强了对行政、司法等各方面的监督,有效地促进了党和国家工作的全面开展。
1、开展了对“大佬官员”的专项监督,调查处理了一批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维护了党的纪律和形象。
2、对政府工作报告以及财政预算、国家发展计划等重要文件进行了严格审议,及时发现问题,提出了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3、开展了对立法的监督工作,对一些颁布法规的程序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维护了法律的合法性。
三、任免工作在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任免工作中,人大常委会起到了决策的关键作用,坚决为党和人民选拔优秀的干部,强化了政府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1、对数百名省市县领导干部进行了考察和人选的提名,为各级领导干部的选拔和任免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2、对一些国家部委的领导人员进行了换届,积极适应国家机构改革,促进了国家管理的和谐发展。
四、会议工作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工作也是其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会议的规范、高效有力地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1、各项会议的规模、时间、议程等高效有序,体现了对党和国家工作的高度负责的态度。
从四个方面做实人大监督工作
坚持党的领导,把牢监督工作的政治方向。
基层人大工作要始终保持与党委同向,自觉地接受党委领导,依法开展监督工作。
要主动争取党委的重视与支持,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事先征求党委的意见,促进人大监督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要正确认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做到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
加强自身建设,夯实监督工作的基础保障。
选精配强建队伍。
加强基层人大的组织建设,优先选拔有基层工作经验,政治素质好、文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干部进入人大工作班子。
同时,要把好人大代表“准入关”,建设一支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乐于监督的人大工作队伍。
建章立制重规范。
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通过制度来增强行使监督权的刚性,实现人大监督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
注重学习强素质。
通过辅导学习、集中培训、举办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方针政策、法律知识,全面了解与人大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更加熟悉人大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修炼好监督的“基本功”。
精选监督议题,找准监督工作的目标定位。
围绕发展这个主题开展监督。
要把监督的着眼点更多地放在落实党委的中心工作上,放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上,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在高质量的轨道上走得更快更稳。
围绕推动民主法治建设开展监督。
一方面,要加强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开展执法检查,推动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另一方面,要紧紧抓住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针对“一府两院”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行监督,通过加强法律监督来带动工作监督,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围绕维护民生福祉开展监督。
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监督重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依法进行监督,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工作的实际成效。
方式影响效果,要积极改进监督方式方法。
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法 不断提高人大监督实效
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法不断提高人大监督实效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法不断提高人大监督实效丽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焦光华《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下简称监督法)已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国立法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人大监督史上的里程碑。
它不仅规范了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同时也规范了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之间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进一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对于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监督法实施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学习贯彻监督法,在实践过程中积极探索实施监督法,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注重提高监督工作实效,不断积累工作经验。
一、充分认识监督法的重大作用,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监督法是在认真总结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实践经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反复讨论修改的基础上制定的,是全国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大的同志和专家学者的集体智慧结晶。
这部法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为依据,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集体监督、有序监督的原则,是一部符合我国国情和人大工作实际的重要法律。
1、贯彻实施监督法,有利于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领导的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选举产生,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人大和政府、法院、检察院都是国家机关,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目标是完全一致的,都是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负责地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有利于保障各个国家机关在党的领导下各司其职,高效有序运转,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使国家政治生活充满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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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章立制创新监督机制的经验总结人大建章立制创新监督机制的经验总结2007-02-06 09:57:56人大建章立制创新监督机制的经验材料宪法和法律赋予了人大及其常委会诸多职权,使人大工作具有了法律性和权威性,要保障人大常委会依法全面履行职权,特别是在没有立法权的县(市)级人大常委会,必须建立一套完备的制度体系,才能实现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去年,中央9号文件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制度,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这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履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职能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我们在人大工作实践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定职责,在思路上与时俱进,在工作上持续创新,以制度建设和代表工作为两大支点,进一步丰富监督形式,增强监督活力,有力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为促进“一府两院”工作,保障和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我们的做法是:一、建章立制,完善监督工作机制现代文明社会,制度高于一切。
宪法和法律从根本上讲,也是一种制度,而且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制度。
人大作为宪法和法律的忠实实践者和维护者,其本质内涵就要求自身的工作要有规范性,一切按规范行事,而制度就是规范的总和。
因此,03年换届后,我们把制度建设放在了重中之重的位置,专门责成一名副主任牵头,组织有关工委和人员分头落实。
在制度的制定中,把握了依法的原则。
坚持以《宪法》、《组织法》、《代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章制度为依据和指导,每一项制度的制订都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把握了全面的原则。
既注意解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涉及的重要问题和主要内容,做到有的放矢、一标中的,又注意从整体上完善人大工作的程序和规范,努力涵盖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做到一切有章可循、一切照章行事;把握了创新的原则。
既坚持对过去经验进行认真总结,提炼提高,又坚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积极借鉴外地先进经验,不拘常规,敢于创新、敢于实践;把握了统一的原则。
所有规章制度的突破、发展和提高,均严格遵循了法律法规之规定,坚持与上级人大制定的规定相一致,坚决维护法制统一;把握了实用的原则。
任何一项制度都有双重作用,一是约束作用,二是激励作用。
两者同步并举,才能收到完全成效。
在制度制定中,我们严格遵守了这一准则,意在规范行为举止的同时,更利于调动和发挥大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每一项制度,都力求简洁精练,切合实际,重在解决问题,方便实际操作。
经过常委会和各工作机构的共同努力、认真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制定出台了21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制度。
这些制度相互承接,环环相扣,共同维系,构成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准则。
看似仅仅加强了制度建设,实则全面加强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效解决了工作效率和质量的问题。
制度,既是一种要求,同时也是一种目标和动力。
这些制度的出台,对确保人大工作不断向前推进、向高层次发展,发挥了引导性、保障性的重大作用。
二、坚持“四个强化”,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代表工作是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基础和依托。
为此,我们十分重视代表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一是强化学习,努力提升代表素质。
首先,对代表进行集中培训,组织代表系统学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如何正确行使代表权利、义务和职责以及如何当好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等三个方面的内容知识,使代表明确了职责和任务,增强了履职意识,实现了由愿望到责任的转变和角色的转换。
其次,要求各乡镇、街道人大认真抓好代表的日常学习培训,规定每季度组织辖区内的代表进行一次集体学习。
此外,不定期组织代表外出参观学习,吸收和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拓宽视野,创新思维。
在此基础上,每年都为代表订阅人大报刊,使代表有较多的学习材料。
二是强化联系,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环境。
建立并实行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议或活动制度。
在一般情况下,凡召开常委会议,都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力争在届内每位人大代表都能够列席一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实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
根据分工情况,我们编制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名单,并下发到每位代表手中,做到了联系对象固定,又相互明确。
通过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挂钩联系代表,定期走访代表,不仅送去了关心和问候,而且带回了意见和建议,促进了代表经常深入群众,认真履行职能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增强了当家作主意识。
同时,也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树立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良好形象。
三是强化督办,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
认真对待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的办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和制定了办理、落实议案建议的程序和办法,从交办、承办、督办、审查、答复、追踪落实等各个环节步步推进、环环紧扣、一丝不苟、严格把关,在格式上统一行文,在内容上注重办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每年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意见都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办理质量明显提高。
四是强化管理,充分发挥代表职能作用。
一方面创新工作机制,建立了代表履行职务档案,做到一人一档,一事一卡,一年一考,详细记录代表执行职务的工作情况。
另一方面,完善管理机制,开展选民评议代表活动,完善代表联系选民办法,定期公布代表联系选民情况,使代表的履职情况置于选民的监督之下,增强代表工作的紧迫感和危机感;严明组织纪律,实行警示制度,对不能履行代表职责、经常不参加代表活动的给予警示,对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依法终止其代表资格。
去年在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首次对出席山西省、吕梁市的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进行了测评,反响很好。
三、积极创新,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三个权力”,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部职能的核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神圣职权,是党和人民意志的体现,是人大地位、作为的充分展示。
在履行“三个权力”上,我们坚持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了工作。
一是监督工作持续创新,务求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恪守“到位而不越位、监督而不责难、民主而不分散、务实而不空谈”的准则,寓团结于监督之中,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力求在全面、深入、延伸和长效上下功夫。
为此,我们在监督工作上坚持把握了三点:一是创新方式。
在审议意见的落实上,推行了“限期办理制度、办理情况汇报制度和办理结果跟踪检查制度”,有效改变了以往审议工作“重审议、轻落实”,“有意见、无落实”的现象。
在人大做出的各种决定、决议和意见上,严格坚持了“票决制”,既推进了民主进程,又提高了监督水平,特别是强化了被监督对象向人大负责的意识。
二是一抓到底。
尤其是对造林绿化这一事关我市可持续发展的系统工程,抓住不放,咬住不松,全程监督。
每年对造林绿化工作进行两次视察、两次审议,春季看规模,秋季评效果,既重数量,更重成活率、保存率,有效强化了各级造林绿化的政治责任意识。
去年,我们对造林绿化工作,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并以书面形式向政府提出了《关于加快造林绿化步伐的建议》,市政府积极采纳,出台了建设“绿色孝义”的实施方案,为改善生态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是从严要求。
特别是在备受人民群众关注的司法监督上,我们从接待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的涉法案件上,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成立了专门的信访接待室,责成专人负责,跟踪督办,监督到底管到底,同时,坚持了“四不放过”:对执法检查视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处理不放过;对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反映的具体案件不查清不放过;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机关裁判不公、显失公平的案件不解决不放过;对违反程序、欠拖不办的案件不纠正不放过,为促进公平、弘扬正义、保障人权、维护民利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受到群众欢迎。
二是人事任免工作严格规范,强化手段。
依法任免干部,其核心就是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我们认真贯彻市委意图,坚持干部标准,严格遵循程序,充分发扬民主,人事任免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在任命干部中,除经过供职发言、分组讨论、投票表决、颁发任命书等程序外,又推出了被任命人员就职宣誓仪式、被任命人员供职发言全程摄像电视公示、向被任命人员赠送法律用书三项新举措。
着眼于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切实增强被选举和任命人员的公仆意识、履职意识和人大意识,我们积极稳妥地开展了述职评议工作。
03年换届以来我们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4名副市长和4名局长进行了述职评议。
评议前广泛调查,组织人员深入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召开各种形式座谈会,书面发放测评表和问卷调查,走访干部、群众。
评议中严肃认真,坚持兼听兼明,既听被评议人员的述职,又听调查组的报告;坚持一分为二,既肯定成绩,又指出问题,并进行了严格的履职满意度测评表决。
评议后跟踪整改,被评议人员整改情况都向人大常委会作了书面报告,评议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
通过开展述职评议,有效地促进了被评议人员和部门的工作。
在强化对被任命人员监督的同时,我们积极拓展监督领域,不断扩大监督面,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垂直管理部门监督的办法》,强化了对垂直管理部门的监督,确保人大监督工作不留“盲区”。
三是重大事项决定以民为本,有效有为。
在这一法定权力的运用上,我们坚持了三点:第一,坚持抓大事、议大事,抓住主要矛盾,重大权力运用到重大事项上。
第二,坚持大局观念、民本思想,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一切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第三,坚持以自身过硬的工作确保所做决定事项的科学性和实施的实效性,尤其是注重把履行决定权的过程变为党的主张、政府的意愿和人民群众意志有机统一的过程。
特别是在04年高考失利成为全市人民关注的焦点、热点的问题上,我们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对全市教育状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
一方面找出问题,分析原因,寻求对策,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人大自身优势,做好宣传工作,教育引导群众客观看待。
通过大量工作,社会舆论趋于缓和,群众评价走向客观公正,师生外流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在此基础上,召开常委会议专门研究教育事宜,作出了《关于加强教育工作的决定》。
《决定》明确了我市教育发展的目标、方向和教育改革的相关措施,使干部自加压力,让群众看到希望。
去年,高考人数显著回升,高中教育的被动局面得以扭转。
同时,我们还在总揽全局的基础上,抓大事、解难事、办实事,始终坚持“凡是群众期盼的就是我们要干的,凡是群众要求的就是我们要抓的,凡是群众不满的就是我们要管的”工作理念,在集中精力抓好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大事要事的同时,高度重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情的处理,并以调查研究、视察检查等形式予以认真落实,加大对具体问题的督办力度,比如,在对待群体上访问题上,我们就自觉地把自己摆进去,把作用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