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分类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导言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具有特殊危险性和艰苦条件下从事作业任务的人员。
为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应当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招募、培训、考核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档旨在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办法进行详细阐述。
一、特种作业人员的分类根据特种作业的不同特点,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分为以下几大类: 1. 高空作业人员:主要从事高空作业、悬挂作业等工作任务; 2. 焊接与切割作业人员:负责各类焊接和切割作业任务; 3. 起重与运输作业人员:包括各类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和运输车辆驾驶员等; 4. 侍弹工作人员:从事军事侍弹、弹药运输等特种作业任务;5. 其他特种作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类。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招募和录用原则特种作业人员的招募和录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1. 严格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经验,通过严格的选拔和测试程序确定其是否适合从事特种作业任务; 2. 身体条件: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够适应特殊的作业环境和工作强度; 3. 遵守规章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执行命令的意识,以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4. 学习能力: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和接受培训的意愿,以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是确保其工作能力和安全意识的重要环节。
培训和考核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作业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应熟悉特种作业的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相关技能和操作流程; 2. 安全意识: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包括事故防范、应急处理和自我保护等方面的知识; 3.素质培养:特种作业人员应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包括团队协作能力、沟通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4. 考核评估: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考核评估,以评判其工作表现和专业水平,并对不合格人员进行必要的再培训或调整。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规定1. 引言特种作业是指对人身安全有较大风险的作业活动,特种设备是指国家规定的对操作人员要求相对较高的设备。
为了保障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工作的人员。
2.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分类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按照作业性质和设备类别进行分类,每个分类对应着不同的操作要求和管理措施。
以下是常见的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分类:2.1 高处作业人员高处作业人员主要从事在高空环境下进行作业的人员,包括建筑施工中的高空施工人员、电力设备维护人员等。
他们需要具备高空作业的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
2.2 焊接作业人员焊接作业人员主要从事焊接工作的人员,包括手工焊接、气焊、电弧焊等。
他们需要具备良好的焊接技能和对焊接安全的了解。
2.3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起重机械操作人员主要从事对起重机械进行操作和维护的人员,包括起重机械驾驶员、起重机械维修人员等。
他们需要具备起重机械操作的技能和安全知识。
2.4 车辆驾驶员车辆驾驶员主要从事专业车辆的驾驶工作,包括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员、客车驾驶员等。
他们需要具备驾驶技能和对驾驶安全的了解。
3.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管理要求为了确保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的安全性,特制定以下管理要求:3.1 从业资格要求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需要满足以下从业资格要求:•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如高处作业证、焊工证、起重机械操作证等;•具备相关作业经验,能够熟练地操作特种设备;•掌握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的相关法律法规。
3.2 安全培训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需要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掌握最新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的基本知识;•作业风险评估和安全防范措施;•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特种作业人员分类明细版
特种作业人员分类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目录规定,目前特种作业人员共有十大类。
(1)电工作业。
电工作业是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不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具体包括: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和防爆电气作业等三小类。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是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具体包括: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压力焊作业、钎焊作业等三个小类。
(3)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是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具体包括:登高架设作业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等两个小类。
(4)制冷与空调作业。
制冷与空调作业是指对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安装与修理的作业,具体包括: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等两个小类。
(5)煤矿安全作业。
煤矿安全作业具体包括:煤矿井下电气作业、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煤矿瓦斯检查作业、煤矿安全检查作业、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煤矿瓦斯抽采作业、煤矿防突作业、煤矿探放水作业等十个小类。
(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具体包括:金属非金属矿井通风作业、尾矿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检查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提升机操作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支柱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电气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排水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爆破作业等八个小类。
(7)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
目前,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具体包括司钻作业。
司钻作业是指石油、天然气开采过程中操作钻机起升钻具的作业,适用于陆上石油、天然气司钻(含钻井司钻、作业司钻及勘探司钻)作业。
(8)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
目前,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具体包括煤气作业。
煤气作业是指冶金、有色企业内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的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确保安全、提高效率,依法保护特种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定义和分类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是指进行特殊作业,具有专业技术知识和特殊操作技能的人员。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依照作业特点和不安全程度分为以下几类:1.高处作业人员: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包含登高、悬垂、架设等作业。
2.起重作业人员:从事吊装、起重、起吊等作业的人员。
3.焊接作业人员:从事焊接、切割、热处理等作业的人员。
4.不安全品作业人员:从事不安全品储存、搬运、运输等作业的人员。
5.爆破作业人员:从事爆破、拆除等作业的人员。
6.矿井作业人员:从事矿井井下作业的人员。
7.临时作业人员:临时被调配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所从事特种作业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并持有合格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要求第六条本企业应设立特种作业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拔、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特种作业管理部门应订立特种作业人员的遴选标准、培训计划、考核方法和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修订和更新。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拔、培训和考核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一节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拔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拔应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考试、面试等方式进行。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拔程序应包含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确保人员的素养和身体情形符合要求。
第二节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应依据其从事的特种作业类型和级别,订立相应的培训计划。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应包含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分析等方面的知识,以及操作技能的训练。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机构应具备相应的师资力气和培训设施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作业类别操作项目分类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作业类别操作项目分类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作业类别操作项目分类作业类别操作项目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高压安装修造作业;高压调试试验作业;防爆电气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气焊与气割作业;焊条电弧焊与碳弧气刨作业;埋弧焊作业;气体保护焊作业;等离子切割作业;电渣焊作业;电阻焊作业;钎焊作业;特殊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起重司索;起重指挥;起重机司机(桥式类型起重机、门座类型起重机、塔式类型起重机、臂架式类型起重机、流动式类型起重机);起重机械安装改造作业;起重机械维修作业;起重机械操作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作业叉车驾驶作业;装载、挖掘机械驾驶作业;筑路机械驾驶作业;自卸运输机械驾驶作业;推土机械驾驶作业;蓄电池车驾驶作业;企业内汽车驾驶作业;企业内拖拉机驾驶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维修作业高处作业登高架设作业;高处装修与清洁作业锅炉作业锅炉运行操作作业;锅炉水处理作业;锅炉安装修理作业压力容器作业固定式压力容器运行操作作业;移动式压力容器操作作业;医用氧舱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压缩式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吸收式制冷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小型制冷与空调装置安装修理作业; 爆破作业岩土爆破作业;拆除爆破作业;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特殊爆破作业采掘(剥)作业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危险化学品作业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作业(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操作作业、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押运作业、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理作业、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设备检修作业、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存作业);毒性危险化学品作业(毒性危险化学品生产操作作业、毒性危险化学品押运作业;毒性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理作业、毒性危险化学品设备检修作业、毒性危险化学品储存作业);燃毒危险化学品作业(燃毒危险化学品生产操作作业、燃毒危险化学品押运作业、燃毒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理作业、燃毒危险化学品设备检修作业、燃毒危险化学品储存作业)矿山作业矿井通风作业(煤矿通风安全监测监控作业、煤矿瓦斯检查作业、金属非金属矿井通风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坝作业;矿山安全检查作业;矿山提升运输作业(矿山主提升机操作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绞车操作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装载机械设备操作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敲帮问顶作业;矿山应急救护作业烟花爆竹作业烟花爆竹制作作业;烟花爆竹生产运输作业;烟花爆竹押运作业;烟花爆竹储存作业;烟花爆竹废弃处理作业;烟花爆竹专业燃放作业;烟花爆竹生产装置维护与检修作业民用爆破器材作业民爆器材生产操作作业(单质炸药加工作业、混药作业、制药作业、装药作业、装配作业);民爆器材生产运输作业;民爆器材押运作业;民爆器材储存作业;民爆器材性能测试与检验作业;民爆器材废弃处理作业;民爆器材生产装置维护与检修作业电梯作业电梯安装改造作业;电梯维修作业;电梯操作作业压力管道运行操作作业长输管道操作作业;公用管道操作作业;工业管道操作作业客运索道作业客运索道安装改造作业;客运索道维修作业;客运索道运行操作作业大型游乐设施作业大型游乐设施安装改造作业;大型游乐设施维修作业;大型游乐设施运行操作作业。
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
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一、目的和依据本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本管理办法依据《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内进行特种作业的人员,特种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爆炸物品操作、危险化学品搬运等。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分类根据《规程》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分为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两类。
1. 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负责高处作业、井下作业、钢结构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人员。
特种作业操作人员需要经过相关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2.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负责特种设备(如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的操作和维护的人员。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书。
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措施1. 选拔和培训公司将严格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和能力,确保其具备从事特种作业的条件。
选拔合格人员后,公司将组织相关培训,包括特种作业操作技能的培训、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以及应急处置能力的训练等。
2. 资格证书管理特种作业人员需在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工作。
公司将建立健全证书管理制度,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进行管理。
包括告知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有效期,提醒其进行证书更新;提供证书登记和管理的相关表格;对证书进行定期复审并备案;确保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 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公司将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对特种作业进行流程化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规范施工流程,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4. 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的配备公司将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时的安全。
特种作业人员需严格按照公司规定佩戴和使用相关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滑鞋等。
5. 安全教育和培训公司将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对安全管理的意识和理解。
特种作业人员及证件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及证件管理规定一、引言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保障特种作业的安全进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单位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及相关证件的管理。
三、特种作业的定义及分类(一)特种作业的定义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生命健康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二)特种作业的分类1、电工作业,包括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防爆电气作业等。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包括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压力焊作业、钎焊作业等。
3、高处作业,包括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等。
4、制冷与空调作业,包括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等。
5、煤矿安全作业。
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7、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
8、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
9、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10、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四、特种作业人员的基本要求(一)年龄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年龄应在 18 周岁以上,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二)身体健康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适应的身体条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例如,从事电工作业的人员不能有色盲、心脏病等。
(三)文化程度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培训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五、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的获取(一)培训报名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基本要求的人员,应向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应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等。
(三)考核与发证培训结束后,由相关部门组织考核。
考核合格的,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六、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的有效期与复审(一)有效期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 6 年。
(二)复审特种作业操作证每 3 年复审 1 次。
特种作业人员分类
附件:特种作业目录1电工作业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不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
高压电工作业指对1千伏(kV)及以上的高压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试验及绝缘工、器具进行试验的作业。
低压电工作业指对1千伏(kV)以下的低压电器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运行操作、维护、检修、改造施工和试验的作业。
防爆电气作业指对各种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安装、检修、维护的作业。
适用于除煤矿井下以外的防爆电气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
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指使用局部加热的方法将连接处的金属或其他材料加热至熔化状态而完成焊接与切割的作业。
适用于气焊与气割、焊条电弧焊与碳弧气刨、埋弧焊、气体保护焊、等离子弧焊、电渣焊、电子束焊、激光焊、氧熔剂切割、激光切割、等离子切割等作业。
压力焊作业指利用焊接时施加一定压力而完成的焊接作业。
适用于电阻焊、气压焊、爆炸焊、摩擦焊、冷压焊、超声波焊、锻焊等作业。
钎焊作业指使用比母材熔点低的材料作钎料,将焊件和钎料加热到高于钎料熔点,但低于母材熔点的温度,利用液态钎料润湿母材,填充接头间隙并与母材相互扩散而实现连接焊件的作业。
适用于火焰钎焊作业、电阻钎焊作业、感应钎焊作业、浸渍钎焊作业、炉中钎焊作业,不包括烙铁钎焊作业。
3高处作业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登高架设作业指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
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指在高处从事安装、维护、拆除的作业。
适用于利用专用设备进行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
4制冷与空调作业指对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安装与修理的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二、特种作业人员的分类根据特种作业的不同特点和危险程度,特种作业人员分为以下几类:1.高空作业人员: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包括建筑工人、电线架设工人等。
2.环境污染作业人员:从事有毒、有害物质处理和清理的人员,包括防毒面具操作人员、清洁工人等。
3.爆破作业人员: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包括爆破工程师、监测人员等。
4.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从事特种设备操作的人员,包括起重机操作员、锅炉操作员等。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录用与培训1.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特种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证书方可上岗。
2.公司应根据特种作业的不同类型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并邀请专业机构进行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定期安全教育与培训,不得擅自离岗或违规操作。
四、特种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1.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服、手套等。
2.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换个人防护装备,确保其良好的使用状态。
3.特种作业人员在执行特种作业任务前,应对工作区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隐患后方可上岗。
五、特种作业现场管理1.公司应对特种作业现场进行周边隐患排查,确保现场的安全环境。
2.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明确特种作业类型、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等。
3.特种作业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监督和管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
4.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作业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方式或违规操作。
六、特种作业事故的应急处理1.特种作业人员在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汇报,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2.公司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启动应急救援工作。
3.特种作业人员应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并如实提供相关情况。
七、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与奖惩1.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技术考核,成绩不合格者需重新培训并考核。
2.特种作业人员如发生违纪行为或事故,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岗等。
特种作业人员分类与认定项目
特种作业人员分类与认定项目
特种作业人员分类与认定项目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对从事或将从事具有一定危险性和特殊性的工作的人员进行分类和认
定的工作。
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认定:对从事钢铁、化工、电力、石油等行
业涉及的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进行认定,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能和安全知识,保障作业安全。
2.高处作业人员认定:对从事建筑施工、维护修缮、装饰装修等
涉及高空的作业人员进行认定,确保其掌握安全作业技能和措施,减
少高空坠落等事故发生。
3.电工作业人员认定:对从事电气安装、维护、修缮等涉及电气
设备的作业人员进行认定,确保其具备安全操作技能和预防电击事故
的知识。
4.消防作业人员认定:对从事火灾扑救、救援、消防器材维护等
涉及消防安全的作业人员进行认定,确保其具备灭火救援技能和应对
突发事件的能力。
5.危险品作业人员认定:对从事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
等涉及危险品的作业人员进行认定,确保其了解危险品的性质、危险
性和防范措施,并能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作业安全。
特种作业人员的认定项目依据不同行业、不同工种和不同岗位的
需要而有所不同,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开展认定工作,确保特种作业
人员的技能和安全素质达到相应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分类
附件:特种作业目录1电工作业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不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
1.1高压电工作业指对1千伏(kV)及以上的高压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试验及绝缘工、器具进行试验的作业。
1.2低压电工作业指对1千伏(kV)以下的低压电器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运行操作、维护、检修、改造施工和试验的作业。
1.3防爆电气作业指对各种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安装、检修、维护的作业。
适用于除煤矿井下以外的防爆电气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
2.1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指使用局部加热的方法将连接处的金属或其他材料加热至熔化状态而完成焊接与切割的作业。
适用于气焊与气割、焊条电弧焊与碳弧气刨、埋弧焊、气体保护焊、等离子弧焊、电渣焊、电子束焊、激光焊、氧熔剂切割、激光切割、等离子切割等作业。
2.2压力焊作业指利用焊接时施加一定压力而完成的焊接作业。
适用于电阻焊、气压焊、爆炸焊、摩擦焊、冷压焊、超声波焊、锻焊等作业。
2.3钎焊作业指使用比母材熔点低的材料作钎料,将焊件和钎料加热到高于钎料熔点,但低于母材熔点的温度,利用液态钎料润湿母材,填充接头间隙并与母材相互扩散而实现连接焊件的作业。
适用于火焰钎焊作业、电阻钎焊作业、感应钎焊作业、浸渍钎焊作业、炉中钎焊作业,不包括烙铁钎焊作业。
3高处作业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1登高架设作业指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
3.2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指在高处从事安装、维护、拆除的作业。
适用于利用专用设备进行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
4制冷与空调作业指对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安装与修理的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及证件管理规定范本
特种作业人员及证件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特种作业人员及证件管理是为了保障特种作业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确保特种作业人员从事作业活动所需的各项证件合法、有效。
特种作业人员及证件管理,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进行,做到规范有序,有效管理。
二、特种作业人员分类及证件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分为以下几类,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证件管理:1.高空作业人员:包括吊篮操作员、悬挂脚手架操作员等。
高空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关从业资格证,并按规定定期进行培训、考核和证件更新。
2.危险品作业人员:包括危险品装卸人员、危险品运输驾驶员等。
危险品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证,并参加定期的安全培训和考核。
3.爆破作业人员:包括爆破工程师、爆破作业员等。
爆破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证,并参加定期的爆破作业技能培训和考核。
4.电梯维保人员:包括电梯安装调试人员、电梯维保工程师等。
电梯维保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证,并参加定期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5.消防安全人员:包括消防工程师、消防员等。
消防安全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证,并参加定期的消防安全培训和考核。
6.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包括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电焊工等。
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证,并按规定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
三、证件管理程序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管理程序如下:1.申请:特种作业人员应向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提交证件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2.审核:单位或有关部门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资质,并进行相应的背景调查。
3.培训:申请人须参加相关培训,掌握特种作业技能和必要的安全知识。
4.考试:申请人须参加相关考试,通过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5.颁发证书: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经审核、培训和考试后,由有关单位或部门颁发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更新。
6.管理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由相关单位或部门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证件的真实、合法和有效。
特种作业人员分类和范围
特种作业人员的分类和作业范围一、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 306-85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分类如下:(1)电工作业;(2)锅炉司炉;(3)压力容器操作;(4)起重机械作业;(5)爆破作业;(6 )金属焊接(气割)作业;(7)煤矿井下瓦斯检验;(8 )机动车辆驾驶;(9)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10 )建筑登高架设作业;(11 )符合本标准基本定义的其他作业。
二、经贸委1999年颁布13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特种作业范围:(1)电工作业;(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5)登高架设作业;(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7)压力容器操作;(8)制冷作业;(9)爆破作业;(10)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11)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12)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三、建筑、矿山、电力等行业特种作业人员的通常分类和作业范围:(1)电工作业。
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含在企业内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
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
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
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
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
含主扇风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特种作业工种最新分类
特种作业目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已经2010年4月26日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1999年7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1电工作业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不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
1.1高压电工作业指对1千伏(kV)及以上的高压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试验及绝缘工、器具进行试验的作业。
1.2低压电工作业指对1千伏(kV)以下的低压电器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运行操作、维护、检修、改造施工和试验的作业。
1.3防爆电气作业指对各种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安装、检修、维护的作业。
适用于除煤矿井下以外的防爆电气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
2.1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指使用局部加热的方法将连接处的金属或其他材料加热至熔化状态而完成焊接与切割的作业。
适用于气焊与气割、焊条电弧焊与碳弧气刨、埋弧焊、气体保护焊、等离子弧焊、电渣焊、电子束焊、激光焊、氧熔剂切割、激光切割、等离子切割等作业。
2.2压力焊作业指利用焊接时施加一定压力而完成的焊接作业。
适用于电阻焊、气压焊、爆炸焊、摩擦焊、冷压焊、超声波焊、锻焊等作业。
2.3钎焊作业指使用比母材熔点低的材料作钎料,将焊件和钎料加热到高于钎料熔点,但低于母材熔点的温度,利用液态钎料润湿母材,填充接头间隙并与母材相互扩散而实现连接焊件的作业。
适用于火焰钎焊作业、电阻钎焊作业、感应钎焊作业、浸渍钎焊作业、炉中钎焊作业,不包括烙铁钎焊作业。
3高处作业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1登高架设作业指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
3.2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指在高处从事安装、维护、拆除的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一、概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特殊工作环境下的高风险作业的人员,他们的工作需要特殊的技能和知识以及高度的责任心。
为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确保特种作业工作顺利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应运而生。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分类根据特种作业的不同性质和特点,特种作业人员分为以下几类:1.登高作业人员:主要从事高空作业,如悬崖垂直作业、建筑物维修等。
2.爆破作业人员:主要从事爆破作业,如矿山爆破、建筑拆除等。
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主要从事特种设备的操作,如起重机械操作、危险化学品操作等。
4.井下作业人员:主要从事井下作业,如煤矿井下作业、隧道施工等。
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基本原则特种作业人员管理需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适龄原则: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符合法定适龄范围,确保他们具备从事特种作业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合格原则: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资质认证或培训合格,并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证明书。
3.保护原则: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享有法定的保护,用人单位应提供必要的防护设施和培训,确保他们的作业环境安全。
4.监控原则: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过程需要进行监控,用人单位应配备相应的监控设备,记录并掌握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情况。
四、特种作业人员的职责与义务特种作业人员在从事特种作业时,应遵守以下职责与义务:1.遵守作业规程和操作规范,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严格遵循安全操作流程。
2.参加特种作业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主动参与安全检查和事故应急演练。
3.配合用人单位的安全监控和检查,提供必要的作业数据和信息。
4.及时上报作业中的问题和隐患,积极参与事故调查与教训总结。
五、用人单位的责任与义务用人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需承担以下责任与义务:1.制定特种作业管理制度,并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得到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2.为特种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安全培训,保障其安全和健康。
3.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作业监督。
特种作业人员及证件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及证件管理规定一、前言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保障国家生产和人身安全,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及证件管理规定。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定义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必须掌握专业技术能力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或者从事特别危险作业的工人。
三、特种作业的分类特种作业按照国家安全标准的有关规定划分为以下几类:1.高处作业2.烟花爆竹生产与作业3.架子搭设、拆除及脚手架安装、拆除4.高温作业5.特种设备作业6.电工作业7.特种运输车辆驾驶员等高风险工种四、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应该持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证书。
特种作业证书应当载明姓名、身份证号码、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的类别、级别、期限等。
特种作业证书在有效期内应该定期进行复审或者更新,复审合格并且缴纳了规定的费用,方可继续颁发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若自动放弃从事特种作业的工作,则应该同时停止证书的有效。
特种作业证书不得代替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证件,但是特种作业证书的持有者需要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者从事特种作业所必需的其他证件以及满足国家的相关规定。
五、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特种作业人员在从事特种作业时,应该遵守国家有关措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并且应该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工器具。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知识,对于特殊情况下的暴露风险应该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并且立即停止工作。
六、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该接受专业培训并且符合国家有关培训的规定,通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考试合格证书后,在按照有关程序申请之后才能颁发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应该配合单位对其进行日常工作技能的指导和培训,并且定期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七、特种作业人员的违规行为和处罚如果特种作业人员违反安全规定,擅自操作或者放弃安全防护措施出现事故、事故后逃逸等严重行为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并且在证书有效期内,暂停或者取消其特种作业证书的资格。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特种作业人员的分类1、特种作业人员指:架子工、电工、起重司机、焊工、提升设备拆装工。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2)年满十八周岁。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5)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1、特种作业人员由公司劳资部门对具备基本条件的人员统一向上级部门申报。
2、《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由劳动部统一印刷,市级劳动行政部门签发。
三、复审1、取得《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2、复审内容:(1)检查违章作业记录和事故责任。
(2)健康检查。
(3)进行事故案例教育。
3、特种作业人员复审统一由公司劳资部门向市级劳动部门申请办理复审手续。
四、日常管理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特种作业人员变动工作单位,由所到单位凭其原操作证和档案到发证单位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3、退休的特种作业人员由公司劳资部门收缴,并报发证部门注销。
4、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改错。
5、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吊销其操作证,造成严重后果者,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五、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管理制度特种作业是一种对操作者本人有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与公司的生产安全有密切相关的特殊性。
因此,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复核的规定。
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卡。
对特种作业人员定期组织学习有关业务、规程。
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检查教育,制止人们的违章行为,保证安全生产。
六、对从事登高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公司职工从事登高作业,要从三方面加强管理:一是建立登高审批制度;二是建立登高用具管理制度;三是建立登高作业人员安全操作制度。
群众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十不登高”是一条好经验,应予坚持。
“十不登高”,即:1、患有登高禁忌症者,如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等病的工人不登高。
哪些属于特种作业人员
哪些属于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特定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中从事特殊工作任务的人员。
他们需要具备特殊的技能、知识和经验,以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并确保安全性。
在不同的行业和领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分类也各不相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特种作业人员类别。
1. 高空作业人员:这类人员主要从事高空作业任务,如建筑工地上的吊装操作、摄影爱好者等。
他们需要掌握相应的安全操作知识,如正确使用安全带、熟悉安全绳索的使用等。
2. 水下作业人员:水下作业人员一般从事水下作业,如水下拍摄、海洋工程、潜水作业等。
他们需要具备潜水技能和专业知识,并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以保证自身安全。
3. 火灾逃生人员:这类人员通常是消防员和救援队员。
他们通过适当的装备和培训,能够在火灾、地震等紧急情况下安全从事救援工作,并教导他人如何进行安全逃生。
4. 化学品处理人员:化学品处理人员在工厂、实验室等职位中从事与化学品有关的工作。
他们需要熟悉化学品的性质和安全操作规程,以防止事故和环境污染。
5. 高温工作人员:高温工作的人员主要从事炼油、钢铁、玻璃等行业中的炉膛操作和熔炼工作。
他们需要穿着特殊的防护服和器材,以防止火灾和热损伤。
6. 印刷和染色工人:印刷和染色工人从事墨水、染料和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理和操作。
他们需要使用防护措施,如戴手套、口罩和护目镜,以减少对皮肤和呼吸系统的伤害。
7. 爆破工程人员:爆破工程人员在矿山、公路建设等领域中从事爆破作业。
他们需要具备专业的炸药使用知识和技能,以保证爆破工作的安全。
8. 辐射防护人员:辐射防护人员在核能、医疗和科研领域中从事与辐射有关的工作。
他们需要了解辐射的性质、防护措施及逃生计划等,以确保自身和周围人员的安全。
9. 舞台特效人员:舞台特效人员负责舞台上的特效表演,如烟雾、火焰、缤纷的灯光等。
他们需要掌握特殊的设备操作技能,并且要熟悉特效的安全使用方法。
10. 飞行员和机组人员:飞行员和机组人员负责驾驶和操作飞机,他们需要经过严格的训练和考核,以保证航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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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分类及主管部门
安监部门管理的特种作业人员:
安监总局令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目录
1电工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3高处作业
4制冷与空调作业
5煤矿安全作业
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7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
8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
9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10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质监部门管理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称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不适用于从事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作业及其相关管理的人员)
住建部门管理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2008年6月1日实施)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
(一)建筑电工;
(二)建筑架子工;
(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