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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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采购单位:

采购代理:山东嘉德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日期:二〇一六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3)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5)

第三章招标文件内容及要求 (7)

第四章投标文件 (9)

第五章投标文件的递交 (13)

第六章开标、评标和中标 (14)

第七章评标办法 (21)

第八章技术规格 (24)

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40)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嘉德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编号: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说明:

项目名称:XX……XX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具体参数要求及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能力;

(2)投标单位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的政府采购中没发生过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

(3)具有所采购设备的供货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月4日,下午08:30-11:30,下午14:30-16: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嘉德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枣庄市市中区西昌路五号嘉德大厦六楼)。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组织代码证副本(未三证合一者提供);(4)资格要求中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11月21日下午14:30

地点:枣庄市山亭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市民中心,府前东路6号)C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区第一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代理机构:王经理联系电话:0632-3332066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采购项目所叙述的采购内容。

“采购人”系指。

“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的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中标人”系指系指通过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定,由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的临时组织。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嘉德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招标依据以及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3 .合格的供应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符合本项目政府采购公告资质要求并能在国内合法销售投标货物的企业。

供应商必须向招标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提供的资格、资质及证明文件真实有效。

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4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含中标服务费、公证费及场地费。

招标代理费用:7000元。

交易服务费:中标单位按鲁价费发[2001]243号规定向政务服务中心支付。

公证费用:中标单位按相关规定向公证处交纳公证费。

第三章招标文件内容及要求

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提供的服务范围和招标程序。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招标文件内容及要求;

4、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5、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7、评标、中标以及废标;

8、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9、纪律和监督;

10、质疑与投诉;

11、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12、项目需求以及技术要求;

13、评标办法;

14、投标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格式、规范和要求等。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 招标文件的澄清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包括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报财政部门批准后,必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枣庄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在规定时间未一次性提出或者对已澄清的条款再提异议者,即视为同意和接受相关条款。

从澄清公告发布时间开始,供应商应在48小时内从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者从网上直接打印澄清公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以及确认日期,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澄清(包括补充)内容。

3.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为使供应商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进行研究考虑,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并至少在投标截止日的15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jiadezhiyuan@)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都具有约束力。

2.4 招标文件的编制、装订要求

纸张以及打印要求: A4复印纸双面打印;

招标文件装订要求:每份招标文件以A4纸张制作,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胶装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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