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小企业一般授信业务
银行小企业金融中心授信流程讲解
承认给小企业贷款就是给企业的实际控制人贷款。从这个角度而言, 我们的授信申报审查审批流程所关注的内容都是围绕企业和股东等重 要关联人员的信用在展开。人行征信报告是很重要的信用信息载体, 但是并不全面。 ➢ 产品:企业生存成长最重要的载体,是企业的经营、成长指标。不仅 是销路,延伸开后包括企业目前的发展状态和发展前景,以及由此带 来的现金流和偿债能力。产品是与三表联系最为紧密的指标。
小企业授信业务申报要点讲解 —客户基本信息
➢ 产品
➢ 资金循环周期
制造型企业的资金循环周期包括原材料采购、入库、 生产、成品库存、销售和回款。普遍认为一个企业的资金 循环周期难以测算,这其中有企业阶段性增加、减少备货 和销售,产品种类不同导致的资金循环周期不同等原因, 但是从一个年度来看,是有规律可循的。在报表数据可以 采用的前提下(规范报表调查报告格式),以测算应收账 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财务指标为分析依据;在报表不 可信的前提下(非规范报表调查报告格式),必须测算资 金循环周期,才能推测正常的资金需求量。
➢ 核实方法:查阅企业付款凭证,土地、厂房、设备等固定 资产的应付款或投资与实付款之间的差额。
小企业授信业务申报要点讲解 —财务分析
➢ 固定资产
➢ 很多经营陷入困境的企业不是产品不好,也不是营销不对 路,而是由于盲目投资形成了财务黑洞,企业和个人的流 动资金过多地投入到固定资产建设,导致流动资金失血过 多,资金链极度紧张。而资金链一旦收紧会引发企业商业 信用和银行信用的连锁反应,失去大量的市场机会。
➢ 实例:只有应收应付帐款流水帐的企业
➢
**机电设备公司的记账方式基本上是流水账,并且只记应收账款,
中行授信业务
中行授信业务中国银行全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BankofChinaLimited),总行(HeadOffice)位于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是中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五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规模在中国五大银行位列第三。
中国银行的业务范围涵盖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领域,旗下有中银香港、中银国际、中银保险等控股金融机构,在全球范围内为个人和公司客户提供全面和优质的金融服务。
按核心资本计算,2022年中国银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世界1000家大银行”排名中列第10位。
客户服务热线:95566公司名称:中国银行总部地点:北京复兴门内大街1号成立时间:1912年经营范围: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领中国银行公司授信业务介绍二、对公融资产品介绍1、业务范围授信业务包括各类贷款、贸易融资、贴现、保理、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国内外授信和融资业务;2、业务种类常用贷款种类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团贷款中小企贷款应收账款融资3、授信流程对于中小企业客户,我行开发了专门的简化的审核流程,帮助中小企业客户实现快速融资。
4、客户及产品风险分类客户分类根据客户财务报表反映的财务状况,我行将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根据评级结果将客户分为Ⅰ类客户、Ⅱ类客户和Ⅲ类客户。
产品风险分类授信产品分为高风险、中高风险、中风险和中低风险产品,相应的产品对客户授信担保条件有不同的要求。
授信条件分类授信条件主要有以下三种:抵押、保证、信用。
抵押担保授信客户的授信总量由足额抵押额度转换成的相应产品额度确定。
足额抵押额度由客户提供的抵质押物评估价值与相应抵质押率计算得出,即:足额抵押额度=抵质押物评估价值*抵押率。
不同分类客户的足额抵押额度可以根据下表的转换系数转换为相应产品额度。
根据客户对产品的不同需求,可以为客户提供各类风险产品额度的不同组合,但是四类不同风险产品额度除以对应的转换系数的累加值不得超过足额抵押额度足额抵押额度转换产品系数I类II类III类高风险产品额度上限150%120%100%中高风险产品额度上限200%150%120%中风险产品额度上限500%450%400%中低风险产品额度上限600%550%500%保证担保授信保证额度为合格保证人保证的额度。
银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责任认定办法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责任认定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微企业授信从业人员的授信业务行为,明确授信责任,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控制能力,提高小微企业授信资产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责指引》《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我行的信贷政策、制度,结合本行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小微企业授信从业人员是指小微企业授信业务受理、审查审批、作业监督、放款操作、贷款后管理等环节中承担管理职责和直接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分管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的机构负责人、管理部门及经办分中心负责人、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管理人员、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经办人员。
第三条小微企业授信业务是指小微企业贷款、承兑、票据贴现、透支、贸易融资、保理、信托、贷款承诺、保函、信用证等表内外、本外币业务。
第四条小微企业授信责任是指小微企业授信从业人员,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我行授信制度或未尽职履职而应承担的责任。
第五条授信责任认定范围(一)被总行或外部监管机构认定为次级、可疑、损失类的不良资产。
(二)授信本金逾期90天以上或利息欠息90天以上。
(三)总行认为有必要进行责任认定的授信业务。
第二章授信责任人责任划分及责任金认定标准第六条形成不良的的小微企业授信业务,认定责任金额为对应不良金额(本金)的0%-10%。
第七条小微企业授信责任认定对象是指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相关环节的责任人,即:(一)责任人及责任认定标准:1.客户经理:60%2.团队负责人:10%3.审贷会委员:15%4.后台人员:5%5.有权签批人:10%(二)特别规定:1.如同一环节涉及多个责任人,可按具体情况共同均摊责任或区分主次责任,其中主要责任人承担90%,次要责任人承担10%。
2.如同一责任人在授信环节中存在多个角色,涉及责任按累加进行追究。
第三章特殊情形下的责任划分第八条小微企业授信业务责任人工作变更后的责任划分原则:(一)原授信业务到期归还前,原责任人对原授信承担责任,继办人承接后承担贷后管理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及担保机构管理
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以确定贷款的风险程度。
风险评估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提前预警和防范。
风险预警
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识别与评估
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控制与防范
定期评估
定期对中小企业信贷业务进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业务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
动态监控
对中小企业信贷业务进行全程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事件。
贷款过程
此案例展示了工商银行在中小企业信贷业务中,如何通过严谨的风险评估和灵活的贷款方案,支持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案例总结
案例一
担保机构成功案例介绍
案例背景
担保过程
案例总结
案例一
广东XX公司信贷风险控制案例
案例背景
广东XX公司是一家大型电子产品制造企业,因扩大生产规模和研发投入,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贷款。
优化银行资产结构
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发展有利于丰富金融市场产品和服务,促进金融市场的多样化和健康发展。
促进金融市场发展
中小企业信贷业务重要性
CHAPTER
02
中业务种类
用于满足中小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求,贷款期限一般在1年以内。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中长期贷款
CHAPTER
06
案例分析
山东XX公司信贷案例
案例一
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成功案例介绍
山东XX公司是一家生产机械配件的小型企业,由于扩大生产规模和更新设备需要,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贷款。
案例背景
工商银行通过综合评估公司的经营状况、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确定贷款额度,并与其签订贷款合同。考虑到公司发展前景良好,工商银行还提供了利率优惠和灵活的还款方式。
银行小企业授信业务管理办法
业务主管岗
1.负责参加小企业授信业务审贷会,提出审批意见;
2.负责风险预警信号等级及行动方案的审批;
3.负责组织小企业授信业务内部检查工作
4.负责小企业授信业务相关人员的业绩考核管理。
审批岗
负责权限范围内的授信业务审批工作。
5.协助其他岗位进行贷后检查、资产保全。
贷后检查岗
1.负责未逾期(垫款)授信业务的贷后检查工作;
2.负责小企业授信业务日常监控,关注资产质量情况;
3.协助其他岗位进行业务催收、资产保全工作。
中心主管岗
全面主持小企业信贷中心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二级分行
审查岗
1.负责业务报批材料的接收、审查审批台帐登记工作;
小企业客户营销岗可由一级支行信贷员、信贷主管或客户经理担任;营销主管岗由一级支行行长担任;信贷会计岗由会计部门人员担任;资产保全岗、资产保全主管岗由风险合规部门人员担任。
小企业信贷中心人员配备不得低于5人,其中内勤岗1人(业务开展初期,可由信贷经理岗兼职),贷后检查岗1人,中心主管1人,其余人员为信贷经理。待业务发展后,视业务量情况,需适时增配信贷经理岗、贷后检查岗。
信贷会计岗
1.负责授信发放、授信回收及合同要素变更的会计处理工作;
2.负责小企业授信业务其他涉及会计交易的日常工作。
资产保全岗
1.负责参与不良资产清收工作;
2.参与责任认定工作;
3.负责不良资产的核销申报工作。
资产保全主管岗
1.负责组织信贷资产清收及减值准备数据的监测和维护;
2.负责小企业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审批工作;
1.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中国银行小企业一般授信业务
中国银行小企业一般授信业务
针对小企业,中国银行提供一般授信业务。
一般授信业务是指银行向企业提供的在一定期限内循环使用的授信,该授信额度是企业根据经营状况和融资需要确定的可
用信用额度。
企业可以在授信额度内根据需要进行融资,提供的担保方式多种多样,
包括质押、抵押、保证金、信用等。
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和融资需要选择不同的授信方式,如下:
1.信用授信:银行通过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记录等因素,对企业提供的融资进行信用评估,给予授信额度。
2.保函授信:银行为企业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保证金担保、银行承诺、无条件保函等。
3.质押、抵押授信:企业可以提供固定资产、原材料、存货等作为抵押物来获得信用额度,银行通过评估抵押物价值给予授信额度。
4.自营进口额度:对于进口小企业,银行可以提供一定额度的自营进口额度授信,这样小企业可以自行进口原材料和商品。
以上这些授信方式在中国银行都可以得到支持。
小企业在申请一般授信业务时,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
1.企业基本信息: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企业基本信息。
2.企业经营状况:包括企业的成立时间、经营范围、员工情况、财务状况等。
3.业务计划:包括企业的发展战略、市场前景等。
4.担保措施:包括提供的担保物等。
在提交这些资料之后,银行会对企业的信用状况和融资需求进行评估,可以给予小企业一定额度的授信。
总之,一般授信业务是中国银行向小企业提供的一种循环使用的授信,小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不同的授信方式,银行会依据担保措施和企业信用情况给予一
定额度的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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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授信业务
中行授信业务中国银行授信业务是指银行对有实力的企业或个人提供的一种综合性融资服务。
这种服务针对的是企业或个人在运营过程中所需的资金,从而实现企业经营的持续发展和个人金融需要的解决。
授信业务特点1.流动性强:授信额度可以在合同期内灵活使用,以解决企业或个人在运营中的资金需求。
2.利率低:相对于其他融资方式,授信业务的利率较低,因为银行可以通过授信管理降低贷款的风险。
3.满足多种需求:授信业务可以满足企业或个人在运营过程中的多种资金需求,如生产经营资金、短期投资资金、贸易融资等。
4.可复利用:在授信额度使用完毕后,可以申请续授,减轻了企业或个人的融资压力。
中国银行授信业务的类型1.贸易融资授信:为企业提供进口、出口融资服务,帮助企业降低贸易风险,提高融资效率。
2.经营性授信:为企业提供生产、经营资金,帮助企业维持正常生产运营。
3.投资性授信:为企业提供短期、中期、长期信用贷款,帮助企业进行投资和扩张。
4.综合授信:将经营性授信和投资性授信相结合,为企业提供一种综合性的融资服务。
中国银行授信业务的审批流程1.申请授信:企业或个人在办理授信业务时需要向银行提交授信申请书和企业或个人的资料。
2.资信评级:银行会对企业或个人进行详细的资信评级,并按照评级结果对授信额度和利率进行定制化的设计。
3.审批:银行对授信申请进行审批,并根据企业或个人的实际需要进行授信额度和利率的确定。
4.签约:银行与企业或个人签订授信合同,明确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利率等具体细节。
5.管理:银行在合同期限内为企业或个人提供授信管理服务,帮助企业或个人实现资金的灵活调配和管理。
结语中国银行授信业务是一种综合性融资服务,可以帮助企业和个人在运营过程中实现资金的多方位需求。
银行在办理授信业务时,会根据客户实际需求和资信评级情况,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化的授信服务,以达到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和实现企业或个人的金融需求。
中国银行中小企业信贷产品介绍
案例分析
案 例 2
B公司是一家玩具制造商,产品主要销往美国和欧洲,年出口量约为600万美元。 随着欧美经济的复苏,订单量开始增长,但受制于资金实力有限,公司难以购买新设备 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效率,接来的订单难以按时交付,引来了海外客户的不满。加 之公司谈判能力较弱,给予海外客户的账期很长(2个月),资金周转捉襟见肘。公司 急需银行提供资金支持摆脱发展困境,并愿意提供实际控制人的房产进行抵押。房产评 估净值为500万元。 案例诊断: 案例诊断 上述案例中,B公司主要由两方面的需求:1,需要引进生产设备扩大生产规模;2, B 1, 2 需要补充流动资金加快资金周转。 产品选择: 产品选择: 1. 我行可为其提供展业易信贷产品用于设备采购,并由我行为公司指定专业的担保公司 进行担保。2.由于公司是出口型企业, 我行可为其提供供应链融资产品中的出口双保理 产品用于日常资金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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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度核定: 额度核定: 展业易额度=抵押物授信额度×1.5=500 ×1.5=750万 出口双保理额度=年出口量/应收账款周转次数=600万美元/6=100万美元
案例分析
方案后评价: 方案后评价: 公司用我行提供的750万元展业易信贷额度添置了2条流水线,大大提高了产能和 生产效率;同时,公司利用我行提供的100万美元出口双保理额度加快了资金周转。公 司由此进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
设备、机器设备或写字楼及厂房等需求,展业易也可提供中长期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融资支持。 融资 准入条件: 准入条件:
1.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年 2.公司或股东提供深圳本地物业抵押 3.上年纳税申报表申报年销售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方案设计: 方案设计:
1.根据有无专业担保公司担保,分为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授信 非担保公司担保授信 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授信及非担保公司担保授信 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授信 非担保公司担保授信。 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授信,授信额度为抵押物净值的1.5倍。非专业公司担保授信, 7 倍 授信额度为抵押物净值的0.8倍。授信总量不超过1500万元 万元。 倍 万元 2.授信用途:可用于日常经营性流动资金周转 日常经营性流动资金周转,也可用于购买写字楼、厂房或机器 日常经营性流动资金周转 设备等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3.期限: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三年。 三年
《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
《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第一篇:《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银监发[2007]53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银监会2005年发布《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银监发[2005]54号)以来,银行更新经营理念,革新体制机制,创新信贷产品,大力发展小企业贷款业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丰富和完善小企业授信“六项机制”,引导银行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对小企业金融服务,银监会在吸收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银监局将本指导意见转发至辖内各银监分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九日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为引导银行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营理念,优化资产结构,改善和加强对小企业金融服务,根据近年来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的实践经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出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中的小企业授信泛指银行对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和企业资产总额1000万元(含)以下,或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和企业年销售额3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各类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组织和个体经营户的授信。
本指导意见中的授信泛指各类贷款、贸易融资、贴现、保理、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表内外授信和融资业务。
本指导意见中的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性银行。
商业性银行泛指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和外资银行等。
第三条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应增强社会责任意识,遵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和市场运作的原则,实现对小企业授信业务的商业性可持续发展。
银行应根据小企业授信的特点和内在规律开展小企业授信,做到程序可简,条件可调,成本可算,利率可浮,风险可控,责任可分。
中国银行对小企业贷款政策
中国银行对小企业贷款政策
中国银行对小企业贷款政策如下:
1. 客户范围:中国银行对小企业贷款的客户范围包括小微
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民营企业等。
2. 贷款额度:根据企业的资信状况和还款能力,中国银行
可以提供不同额度的贷款,最高额度一般在500万元人民
币左右。
3. 贷款用途:小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求,申请贷款用于企
业经营资金周转、设备购置、项目投资等方面。
4.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一般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定,可
以是短期贷款(一年以内)或中长期贷款(一年以上)。
5. 利率:贷款利率根据市场利率和企业的信用等级确定,
通常为基准利率加上一定的利差。
6. 抵押担保:中国银行对小企业贷款通常需要提供一定的
抵押物或担保,如房产、土地使用权、存货、应收账款等。
7. 申请流程:小企业可以通过中国银行的网点或线上渠道
提交贷款申请,需要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
金需求计划等相关材料。
8. 审批周期:审批周期根据贷款金额和企业情况而定,一
般在几天到几周之间。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政策只是一般情况下的参考,具体的
贷款政策可能会根据银行的内部规定和市场环境有所调整。
因此,建议小企业在申请贷款之前与中国银行的相关部门
或客户经理进行详细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政策信息。
小企业授信业务管理办法及基本操作规程
小企业授信业务管理办法及基本操作规程一、总则二、申请条件1.企业类型:注册成立并合法经营的小型企业。
2.信用评级:通过银行的信用评级,符合银行的信用要求。
3.经营状况:企业具备良好的经营状况和还款能力。
4.抵押担保: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抵押担保。
三、申请流程1.企业准备材料:企业准备好经营状态证明、财务报表、借款用途计划等相关材料。
2.向银行提交申请:将企业准备的材料提交给银行,并填写申请表格。
3.风险评估:银行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进行风险评估。
4.审批程序:银行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5.签订合同:申请获得批准后,银行与企业签订相关合同。
6.发放贷款:银行按照合同的约定发放贷款给企业。
四、贷款利率1.利率浮动:根据企业的信用评级结果,银行对贷款利率进行浮动调整。
2.基准利率:根据国家利率政策,银行设定基准利率。
3.贷款利率调整:银行保留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五、资金使用监督1.银行有权要求企业提供使用贷款资金的证明材料。
2.银行有权要求企业提供定期财务报表,以进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3.银行有权要求企业提供抵押物的评估报告,以保护自身利益。
六、风险控制1.银行要定期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跟踪和分析,及时发现风险点。
2.银行要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还款情况,调整授信额度和利率。
3.银行要加强对抵押物的监管,确保其价值稳定以保护自身权益。
4.银行要与企业保持沟通与合作,共同应对风险和困难。
七、贷款管理1.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按时偿还贷款。
2.企业应保持良好的经营状况,确保还款能力。
3.企业应及时向银行报告经营变化情况,以保持沟通和协作。
八、附则1.本办法适用于小型企业授信业务管理。
2.任何未尽事宜由银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以上是小企业授信业务管理办法及基本操作规程的内容,旨在规范小企业授信业务的管理和操作,保护银行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贷款的管理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中信银行分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审批实施细则版,
中信银行沈阳分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审批实施细则(2.0版,2013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行小企业金融业务发展,优化零售信贷结构,规范小微企业授信业务,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行小企业客户范围及分行部门设置的通知》(信银字[2013]1087号)、《中信银行小企业标准抵押贷款业务管理办法(2.0版,2013年)》、《中信银行小企业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管理办法(2.0版,2013年)》、《中信银行小企业标准质押贷款业务管理办法(2.0版,2013年)》、《中信银行小企业标准化产品操作规程(2.0版,2013年)》及总、分行相关管理制度与政策要求,结合分行业务发展实际情况,特制度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仅适用于我行小微企业法人贷款业务规定的贷款对象(以下简称“小企业”)。
若我行的小微企业法人贷款业务的贷款对象发生调整,本办法适用的借款人随之调整。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小微企业授信”是指我行向小微企业法人客户(即符合国家“四部委”标准且单户授信金额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下的微型企业)发放的,用于经营的人民币贷款。
第四条小微企业审批权限与审批流程1.审批权限分行小微企业授信审批权限为有效保证与房产足值抵押1000万元/信用200万元(含)。
对有权审批人的转授权按《中信银行沈阳分行(同城机构)2013年第2次小企业授权及个人经营贷款审批权限调整方案的通知》【2013-7381】规定执行,若对权限进行调整,按调整执行。
主要政策如下:(1)小微企业3年以内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及5年以内的一般固定资产贷款必须提供足值抵押。
(2)分行无权审批抵押物在异地的小微企业授信。
(3)同一自然人及其所控制的一家或多家小企业在我行办理的个人经营贷款及小企业授信合计不得超过1000万元。
2.审批流程小微企业授信审批流程包括专职审批流程和分行信审会审批流程。
(1)专职审批流程:分行转授权由各级有权审批人按权限审批。
(2)上会审批流程:根据总、分行相关规定由分行信审会审批。
银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小微企业金融授信业务行为,为我行小微企业金融授信业务确定基本管理框架,并为我行所有从事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的信贷人员提供基本工作规范,根据银监会下发的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及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文件,结合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我行办理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的基本原则、思路和方法,适用于我行对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的管理。
第三条小微企业授信业务,是在我行经营许可范围内向过去难以获得正规渠道融资支持的广大小微企业客户提供以流动资金贷款为主,包括贸易融资、贴现、保理、贷款承诺、保证和票据承兑业务在内的表内外综合授信和融资业务。
目前微贷中心业务主要是向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主提供贷款支持。
第二章组织架构及职责权限第四条小微企业金融业务实行总分支架构下的事业部制管理,基本组织架构如下:第五条微贷总中心是在总经理领导之下,业务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内控稽核部与综合办公室协同工作的运行结构。
各岗位部门主要职责如下:总经理(一)制定微贷中心小微企业金融发展规划,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和思路;(二)开发、引进、推广小微企业金融业务的技术、流程和产品,制定营销策略;(三)审批、决策微贷中心内部各类文件、通知及各项重大决定;(四)总结小微企业金融业务的管理模式和专业技术,有条件的实施技术输出。
业务管理部(一)指导和推动各分中心开展能力建设并监督每月分中心既定任务的完成情况;(二)管理监督与评价考核分中心业务的质量、业绩;(三)不断完善业务制度流程;(四)规范、设计和完善信贷人员的培训体系、方案和课程,指导和考核各分中心信贷人员;(五)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风险管理部(一)制定年度风控计划;(二)管理监督与考评分中心业务的风险指标,分析、研究逾期贷款的催收策略;(三)管理与考评各分中心风险经理,并针对分中心风险特点不定期组织风险培训;(四)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小企业授信业务管理办法及基本操作规程
第五章 信用评级管理
第十七条 客户评级对象 小企业授信客户评级对象为我行已经或可能为其提供授 信支持的小企业客户。 第十八条 根据小企业类型的不同,小企业授信客户评级分 为加工制造类、批发零售和其它类。 第十九条 各类评级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 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企业经营情况 、企业财务情况 、
风险额度:也叫风险敞口,通过综合评价企业资信状况、 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因素后,我行为小企业客户核定
的信用控制量(非公开)。
授信额度:综合考虑其抵质押等担保方式后,为客户核定 的授信额度(公开)。 ※我行目前单户最高授信额度2000万元。 ≤500万元 孝感市分行审查审批 500万元--2000万元 湖北省分行审查审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行小企业授信业务经营管理,防范业 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物 权法》、《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 《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本办法。
第二条 小企业授信业务是指我行向小企业客户给予的
用于满足其自身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各类本外币授信 业务,或其为关联方授信提供担保支持的业务。
对于流动资金贷款不得超过借款人实际需求金额。
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六章 小企业授信业务种类及产品要素
贷款品种 根据客户融资用途的不同分为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和企业 固定资产贷款。 企业固定资产贷款:是指向企业发放的,用于满足借款企 业投资与其主营业务有关的固定资产资金需求的贷款。
优良 客户
一般 客户 一般 客户 限制 客户 限制 客户 淘汰 客户
80(含) 偿债能力很强,经营处于良性循环状态,不确定因素对经营 -90 与发展的影响很小。
某银行中小企业授信管理办法
某银行中小企业授信管理办法中国ⅩⅩ银行中小企业授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企业授信业务管理,明确中小企业授信业务流程、岗位职责,促进中小企业授信业务健康发展,依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以及《中国ⅩⅩ银行中小企业风险管理政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授信,指对非自然人客户的表内外授信。
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总行授权中小企业业务边界内的授信业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事业部总部为中国ⅩⅩ银行中小企业金融事业部。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中小企业授信人员是指从事中小企业授信调查、审查、审批、放款、贷后管理、清收的所有人员。
第二章指导原则第六条为了实现风险可控、业务发展的经营目标,中小企业授信工作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风险管理原则风险管理全面覆盖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风险管理贯穿于市场规划、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审批和贷后管理的全过程,风险管理是全体员工的责任,从事中小企业授信业务相关的每位员工都是风险防范的重要环节。
(二)合规性原则中小企业授信人员开展授信业务,必须遵循《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遵循央行和银监会的政策指引和监管规定,遵循银行业协会的行业协议以及有关国际惯例。
(三)风险与收益匹配原则中小企业授信业务除考虑自身的风险承担能力、市场竞争因素外,还必须从我行的利益出发,考虑我行的资金成本、运营成本和所承受的风险,按照风险收益平衡原则合理定价,并按照收益水平确定中小企业授信业务一定的风险容忍度。
(四)统一授信原则中小企业授信业务应按照监管部门和我行统一授信的要求,制定授信标准和程序,统一考虑集团和单一客户的授信额度,统一管理授信风险。
(五)重视第一还款来源原则中小企业授信应特别注重客户的资信实力,第一还款来源是审核授信的首要考虑因素,避免在风险评估中过于依赖客户提供的担保条件,但同时亦应重视担保对授信风险的缓释作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9.26•【文号】银监发[2006]69号•【施行日期】2006.09.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的通知(银监发[2006]69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现将《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二00六年九月二十六日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机制,规范小企业授信管理,明确授信工作尽职要求,促进小企业授信业务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是指商业银行从事小企业授信业务调查、授信审查、授信审批、授信后管理等各项授信业务活动的工作人员履行了本指引规定的最基本的尽职要求。
对微小企业的小额授信,商业银行可视情况简化上述授信环节,适当扩大客户经理授权。
第三条商业银行应制定小企业授信政策,建立决策机制、管理信息系统和业务操作流程,并及时进行评估和完善。
第四条商业银行制定的小企业授信政策应体现小企业经营规律、小企业授信业务风险特点,并实行差别化授信管理。
(一)应注重实地调查和信息收集,了解和掌握客户经营动态和资信状况。
(二)应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设定对小企业授信的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银行小企业授信政策
A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授信政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小企业授信管理,健康发展小企业授信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小企业授信风险,根据有关监管规定及我行授信管理规定,特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本政策所指小企业是指依法核准登记资产总额1000万元(含)以下(工业企业、建筑业企业为4000万元(含)以下),或销售额3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我行小企业授信业务的发展战略为:梯度发展、择优支持、适度授信、风险定价。
(一)梯度发展。
在总行指导下,结合各区域小企业发展状况和诚信环境、分行管理能力等因素,确定梯度发展的重点地区,有效选择目标客户,并提供合适产品。
(二)择优支持。
关注小企业的发展状况,有选择地加大对优质企业的授信支持。
(三)适度授信。
重视分析、评估和监控企业经营产生的现金流,根据企业的偿债能力合理确定小企业客户的授信总量、期限和担保条件,对单一小企业客户核定授信总量时应参考其在我行的年销售归行额。
(四)风险定价。
按照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原则,合理确定利率、费率等价格水平。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四条我行小企业授信业务发展的基本原则为:风险可控、差异管理、规范流程、有效激励和专业化。
第五条风险可控(一)对小企业的各类授信业务均应纳入统一授信管理;其中符合我行集团客户管理规定的,须纳入集团客户统一授信管理。
(二)控制小企业授信业务与小企业股东或主要控制人的个人贷款业务之间的关联风险。
(三)小企业授信的贷前调查、签订合同环节要双人负责,相互制衡;授信审批环节应执行“四眼原则”,有专门的部门或岗位提出独立于业务发起的审查意见。
(四)合理控制信用放款,采取多种担保方式缓释小企业授信风险。
鼓励以流动性好、变现能力较强资产作为抵质押品,在内外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应收账款质押等担保方式,允许采用其他合格担保形式。
第六条差异管理。
根据各一级分行所属地区的经济特点,将我行小企业授信业务叙做地区划分为试点分行及非试点分行;对符合有关标准的小企业授信业务提供快捷的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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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小企业一般授信业务
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授信对象、授信用途、基本条件、准入标准
第三章授信额度、期限、利率、担保和还款方式
第四章授信流程
第五章贷后管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适应市场和客户需求,促进中国**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小微企业业务发展,进一步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3〕37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务定义]
本办法所称小企业一般授信业务,是指对于信息较充分、信用记录较好、持续发展能力较强的成长型小企业,在进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并经额度授信后办理的本外币信贷业务。
第三条[适用范围]
小企业一般授信业务包括各类贷款、商业汇票承兑、保证、信用证等表内、表外信贷业务。
第二章授信对象、授信用途、基本条件、准入标准
第四条[授信对象]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小企业客户。
小企业客户的划分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小企业客户分类标准和管理范围的通知》(**函〔2013〕35号)执行。
第五条[授信用途]
信贷资金用于小企业客户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及固定资产投资等,不得用于股市和证券投资以及其他权益性投资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投资行为。
第六条[基本条件]
借款人向**银行申请小企业一般授信业务,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二)有固定住所和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有效益;
(三)信誉良好,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查询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能遵守国家金融法规政策,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银行小企业信贷政策;
(五)企业经营情况稳定,成立年限在2年(含)以上,且有一个及以上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连续2年销售毛利润为正值或连续2年销售增长率为正值,客户信用等级在14级及以上。
如成立年限不满2年,则客户信用等级在12级及以上(低信用风险业务除外)。
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存量信贷客户,或成立年限不满2年但信用等级在14级及以上的由一级分行例外核准;
(六)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企业在**银行的结算占比不低于授信余额占比;
(七)新增授信的企业,有授信余额的银行不超过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