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自查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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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自检自查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对食品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

第三条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生产、销售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食品安全职责,实施全程食品安全管理。

第二章食品安全自检自查第五条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第六条自检自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食品原料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等环节;(二)食品加工制作、包装、运输、储存等环节;(三)食品销售、配送、售后服务等环节;(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五)食品安全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等。

第七条公司应根据自检自查内容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时间、地点、内容、责任人等。

第八条自检自查可采取全面检查、抽检与自检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

第九条自检自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录,由自查组长负责汇总,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第十条自检自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自检自查时间、地点、范围、方式等;(二)自检自查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三)整改措施及实施时间表;(四)整改效果评估及后续管理措施。

第三章食品安全整改第十一条对自检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防止食品安全风险扩大。

第十二条整改措施应具体、可行,涉及多个部门的应协调一致,确保整改到位。

第十三条整改责任人对整改措施的实施效果负责,整改完成后应进行效果评估。

第十四条整改完成后,应将整改报告报质量负责人审批,并对整改效果进行跟踪监督。

第四章食品安全培训与宣传第十五条公司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培训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确保食品安全,提高食品质量,本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第二条自查范围1. 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储存、运输、销售全过程;2. 食品添加剂使用及食品包装材料;3.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健康状况;4. 食品生产设备、工具、容器及场所卫生;5. 食品检验检测及质量追溯。

第三条自查内容1. 食品原料采购(1)供应商资质审查;(2)原料质量检验报告;(3)原料储存条件及保质期。

2. 食品加工(1)加工工艺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2)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规定;(3)加工场所卫生状况。

3. 食品储存(1)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2)食品保质期及质量状况。

4. 食品运输(1)运输工具是否符合卫生要求;(2)运输过程中的温湿度控制。

5. 食品销售(1)销售场所卫生状况;(2)销售过程中的食品安全措施。

6.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健康状况(1)定期进行健康检查;(2)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7. 食品生产设备、工具、容器及场所卫生(1)设备、工具、容器清洗消毒;(2)场所卫生清扫及消毒。

8. 食品检验检测及质量追溯(1)定期进行食品质量检验;(2)建立食品质量追溯体系。

第四条自查频次1. 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储存、运输、销售全过程每月至少自查一次;2. 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包装材料每季度至少自查一次;3.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每半年至少自查一次;4. 食品生产设备、工具、容器及场所卫生每月至少自查一次;5. 食品检验检测及质量追溯每季度至少自查一次。

第五条自查记录1. 自查记录应详细记录自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2. 自查记录应由自查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确保企业食品安全,提高从业人员健康水平,本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酒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酒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酒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酒业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酒业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餐饮服务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四条企业应当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和卫生状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自查内容第五条企业应当定期对以下内容进行自查:(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二)食品原料的采购、验收、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管理情况;(三)食品生产设备和设施的清洁、维护、保养情况;(四)食品生产过程的控制情况;(五)食品检验和质量控制情况;(六)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对情况;(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八)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

第六条企业应当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及时整改。

对重大问题应当立即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食品安全自查频率第七条企业应当根据生产规模、产品品种、原料来源、生产工艺等因素,确定食品安全自查的频率。

第八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自查;销售和餐饮服务企业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全面自查。

第四章食品安全自查组织与管理第九条企业应当设立食品安全自查组织,明确自查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

第十条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自查计划,明确自查内容、自查频率、自查人员和责任分工。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对自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自查能力和水平。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形成自查报告,报送企业负责人。

第五章食品安全自查记录与归档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记录,记录自查时间、自查内容、自查人员、自查结果和整改措施等。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将自查记录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企业未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食品安全自查的,由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意义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二、自查范围和内容1. 自查范围:包括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

2. 自查内容:(1)原料采购:检查原料来源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等。

(2)储存:检查原料和成品是否按照规定条件储存,是否有过期、变质等情况。

(3)加工:检查加工过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是否有交叉污染等情况。

(4)销售:检查产品标签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是否有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等。

三、自查频率和方式1. 自查频率: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可适当增加自查频率。

2. 自查方式:采用现场检查、资料审查、抽样检测等多种方式进行。

四、自查组织和管理1. 自查组织:成立食品安全自查小组,由公司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2. 自查管理:自查小组负责制定自查方案,组织实施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撰写自查报告。

五、自查发现问题处理1.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2. 对自查发现的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问题扩大。

六、自查结果的利用1.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效果,确保食品安全。

2. 对自查过程中形成的良好经验和做法,要加以总结和推广,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七、自查制度的落实和监督1. 公司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确保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2. 公司要加强对自查制度的监督,对未按照规定进行自查或自查走过场的,要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1. 公司要定期对食品安全自查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自查管理水平。

2. 公司要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自查管理制度。

本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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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食品安全,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通过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

食品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三、职责1. 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

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

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2. 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经理提交自查报告。

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

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3. 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4. 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四、实施程序要求1. 自查频率: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程度和实际运营情况,确定自查的频次,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自查。

2. 自查内容:包括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包装、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以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员工培训、设备设施、卫生状况等方面。

3. 自查方式:采用自查表格、现场查看、查阅文件记录等方式进行。

自查小组成员应按照自查方案要求,对相关环节进行认真检查,如实记录发现的问题。

4. 自查报告:自查结束后,自查组长应组织编写自查报告,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向质量负责人报告。

5. 整改落实:对于自查报告中指出的不合格项目,受检部门应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食品安全企业自查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企业自查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企业自查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食品安全,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的食品安全自查管理。

三、自查内容1. 企业资质:检查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是否齐全,实际生产方式和范围是否与资质一致,发生变化是否及时报告。

2.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齐全,是否建立人员健康档案,是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

3. 原料进货查验:检查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是否索取相关证照,是否对原料进行检验检疫。

4. 生产过程控制:检查生产过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污染,是否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清洗消毒。

5. 产品包装与标识:检查产品包装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标识是否清晰、准确,是否含有所需信息。

6. 储存与运输:检查食品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检查库存,是否采取措施防止食品变质。

7. 销售渠道管理:检查销售渠道是否合法,是否有禁止销售或者应当召回的食品,是否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销售。

8.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检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制定,是否定期组织演练,是否明确责任人和联系方式。

四、自查频率1. 定期自查:企业应按照实际情况制定定期自查计划,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全面自查。

2. 特殊时期自查:在特殊时期,如节日、旺季等,企业应加大自查力度,确保食品安全。

3. 针对性问题自查:针对消费者投诉、监管部门责令整改等情况下,企业应立即进行针对性自查。

五、自查组织与实施1. 企业应设立食品安全自查组织,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2. 食品安全自查组织应制定自查方案,明确自查内容、自查时间、自查人员等。

3. 企业应积极配合自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 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以及检查表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 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以及检查表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在储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的内容防止因过失,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杜绝二次污染。

便于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防止将过期食品上市销售。

2、采购食品时,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从复印件备查。

查验食品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须如实提供。

定期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或送验。

3、配备相应设备和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

4、不经销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

5、对购进的食品,应按照采购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

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过期的,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待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再继续上岗。

杜绝先上岗后检查身体的事情发生。

2、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3、在岗员工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4、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发现“五病”人员立即调离岗位,病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登记。

5、注意个人卫生。

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保持个人卫生。

6、员工的私人物品:包括:衣物、药品、化妆品、饰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存放在经营区内,不得在岗期间处理个人卫生。

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建立饰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属包装食品的,要对包装食品标识进行查验核对,查验的内容包括:(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3)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完整版)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完整版)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防止因过失,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杜绝二次污染。

便于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防止将过期食品上市销售。

2、采购食品时,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从复印件备查。

查验食品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须如实提供。

定期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或送检。

3、配备相应设备和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

4、不经销未取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

5、对购进的食品,应按照采购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

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过期的,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带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再继续上岗。

杜绝先上岗后检查身体的事情发生。

2、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3、在岗员工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4、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发现“五病”人员立即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登记。

5、注意个人卫生。

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保持个人卫生。

6、员工的私人物品:包括:衣物、药品、化妆品、饰品、及其他物品,不得从放在经营区内,不得在岗期间处理个人卫生。

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属包装食品的,要对包装食品标识进行查验核对,查验的内容包括:(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3)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机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最新版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最新版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区域内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经营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公司应当设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定期评估和改进。

第二章食品安全自查内容第四条食品安全自查内容主要包括:(一)食品原料的来源、质量、存储、处理和加工过程;(二)食品包装、标识、储存、运输和销售环节;(三)食品加工工具、设备、设施的清洁、消毒和维护;(四)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操作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五)食品员工的个人卫生和健康状况;(六)食品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七)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公司应当定期对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经营环节进行自查,确保食品安全。

第三章食品安全自查程序第六条公司应当制定食品安全自查计划,明确自查频率、内容和责任人员。

第七条公司应当定期组织食品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和分析,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第八条公司应当对自查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第四章食品安全自查记录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一)自查时间、频率和范围;(二)自查发现的问题和原因分析;(三)整改措施和实施情况;(四)整改效果评价和后续监控措施;(五)自查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十条公司应当定期对食品安全自查记录进行汇总和分析,报告公司管理层,并报送相关部门。

第五章食品安全自查责任第十一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自查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负总责。

第十二条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应当参与食品安全自查,履行各自的食品安全职责。

第六章食品安全自查奖惩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对在食品安全自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 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 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确保本单位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通过科学的管理与规范的流程,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食品加工、销售及服务的部门和从业人员。

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生产、仓储、配送及销售等环节。

所有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的人员都需遵守本制度。

第三章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自查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

各部门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1. 自查内容包括原材料的采购、存储、加工过程、卫生条件及成品的检验等方面。

2. 自查应每月进行一次,每次自查后需提交自查报告,并保存记录。

3. 自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向管理层汇报。

4. 管理层应定期组织专项检查,确保自查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四章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健康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1. 所有从业人员需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传染病、肠道疾病等,健康证明需存档。

2. 新入职人员在上岗前需提交健康证明,未通过健康检查的人员不得上岗。

3. 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如出现身体不适,应立即报告并停止工作,待医生确诊后方可复岗。

4.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与技能。

第五章进货查验记录进货查验是确保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必须严格执行。

1. 所有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必须具备合法的进货凭证,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检验报告。

2. 采购人员在收货时应对食品进行外观、气味、包装的初步检查,确保符合标准。

3. 收货后需填写《进货查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物品名称、规格、数量、批次、供应商及检验结果。

4. 进货查验记录应保存至少两年,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

第六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处理能够有效减少损失,保护消费者权益。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保障食品安全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作。

广大从业者必须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为此,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不同方面详细介绍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总字数为左右。

一、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自查是依据本企业食品生产、流通、服务全过程的特点,采用系统性、全面性的方法,通过检查、监督、评估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情况,找出问题、制定措施、推进改进的一项工作。

(一)自查的内容1.生产车间和工具设备等卫生状况;2.食品接触材料和容器包装的性能和卫生状况;3.原辅材料检验检疫及贮存、加工状况;4.产品检验、抽检相关记录及处理情况;5.食品营养、保健、滋补保健品及其它保健食品的相关标识以及合法合规性;6.食品处理过程和环境卫生;7.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

(二)自查的方式1.书面调查方式:检查企业文献资料,了解企业食品安全情况。

2.实地检查方式:检查企业生产车间、工具设备、原料及产品存储等环节。

(三)自查的周期和频次自查周期为一年,自查频次为半年,每次自查时间不少于5天。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是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和食品服务企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

(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内容包括:1.传染病、慢性病等病史调查;2.体温、血压、心率等基本生命体征检查;3.采集生物检样;4.需要特殊检查时,进行特别检查。

(二)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管理1.有传染病病史或感染病原体,不能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2.有致病菌携带或感染,做好防护措施,不能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3.有慢性病,在食品生产、销售过程中强制佩戴所需的特殊珠宝、饰品、手表等物品。

三、进货查验记录食品生产和销售过程中,选用优质、安全的食品原材料和成品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一、引言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民生问题。

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二、目的和意义1. 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2. 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 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诚信意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4. 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提高我国食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三、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包括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

四、自查内容1. 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情况:检查企业是否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加工、销售和餐饮服务。

2. 生产经营条件:检查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设备设施是否齐全、完好,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3. 原料采购和进货查验: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原料采购和进货查验制度,是否对原料供应商进行审核,原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4. 生产过程控制:检查企业是否制定生产工艺流程,是否对关键控制点进行监控,是否记录生产过程数据。

5. 产品检验和出厂放行: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产品检验制度,是否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是否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

6. 餐饮服务管理:检查企业是否制定餐饮服务操作规程,是否对餐饮用具进行清洗消毒,是否对餐饮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7.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检查企业是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是否明确事故报告和处理流程。

8.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是否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五、自查方式1. 定期自查:企业应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要求,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食品销售安全自查规章制度

食品销售安全自查规章制度

食品销售安全自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加强食品销售行业安全管理,提高食品销售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确保食品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包括食品摊位、食品店铺、餐饮店等。

第二章自查内容一、食品原料检查:1. 检查食品原料的来源,是否为正规渠道采购;2. 检查食品原料的保质期和生产日期是否合格;3. 检查食品原料的储存条件是否符合卫生规定。

二、食品储存检查:1. 检查食品的储存环境是否干净整洁;2. 检查食品的储存方式是否符合要求;3. 检查食品的储存温度是否符合要求。

三、食品加工检查:1. 检查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措施是否到位;2. 检查食品加工人员的个人卫生情况是否符合要求;3. 检查食品加工设备的卫生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四、食品销售检查:1. 检查食品销售环境是否干净整洁;2. 检查食品销售员的卫生情况是否符合要求;3. 检查食品标识是否明确、齐全。

五、食品安全培训:1. 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2. 对新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并签订安全承诺书。

第三章自查程序一、每周进行一次食品销售安全自查,对上述内容逐项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和存在的问题。

二、对于发现的问题,立即采取纠正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三、定期组织食品销售安全督查,对自查情况进行复核。

第四章自查记录一、对每次自查进行记录,包括自查时间、自查内容、自查结果和纠正措施等。

二、自查记录需保存至少一年以上,以备查验。

第五章自查奖惩一、对于自查结果良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对于自查结果不良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并建议停业整顿。

第六章附则一、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遗漏或未能及时调整的地方,将不断完善和更新。

二、如对本规章制度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以上为食品销售安全自查规章制度,希望所有从事食品销售的单位和个人都能严格遵守,确保食品安全,关爱顾客的健康。

食品安全自查规章制度5篇

食品安全自查规章制度5篇

食品安全自查规章制度5篇食品安全自查规章制度5篇“食品企业,良心事业”,要想彻底杜绝食品安全,首先就要从食品生产商上找问题。

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食品安全自查规章制度,快来借鉴一下并自己写一篇与我们分享吧!食品安全自查规章制度篇1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生产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生产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生产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旗下的所有食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控制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公司食品安全。

第四条企业应当将食品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二、自查组织与管理第五条质管部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

第六条质管部组织人员每月至少进行两次食品生产安全现场检查。

第七条生产部、质管部分别指派1名以上管理人员组成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半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进行一次检查评价,并向公司管理层提交自查报告。

三、自查内容与要求第八条食品安全自查内容主要包括:(一)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二)原辅料存放、专库管理、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制度具备情况;(三)生产过程控制,包括生产环境、设备设施、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四)产品检验与质量控制,包括产品批次检验、不合格产品处理等;(五)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应对措施。

第九条食品安全自查要求:(一)自查小组应按照规定的检查项目、规程和要求进行自查,确保查深查实;(二)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及时上报公司管理层;(三)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应详细记录,并跟踪整改效果;(四)自查报告应真实、完整、准确,不得隐瞒、谎报、迟报。

四、整改与落实第十条企业应根据自查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结果。

第十一条企业应定期对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二条企业应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五、培训与考核第十三条企业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食品安全是当前社会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在国家层面也非常重视。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以保证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下面将详细介绍自查、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四个方面的规章制度。

一、食品安全自查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餐饮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自查机制,制定完善的自查方案和流程。

食品安全自查主要包括以下工作:1.制定自查方案和流程。

餐饮企业要制定适合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的自查方案和流程。

自查方案具体包括自查内容、自查时间、自查人员、自查周期、自查标准等。

2.建立自查记录。

自查记录是食品安全自查的重要组成部分,记录了每次自查的时间、地点、自查内容、发现问题、整改措施及结果等。

3.整改措施。

自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4.自查奖惩制度。

对于有问题但及时整改的,应予以表扬和奖励;对于有问题但不及时整改或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应予以批评和严肃处理。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是保障食品安全、提高餐饮服务质量的关键。

餐饮企业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确保从业人员不存在传染病等食品安全隐患。

具体工作如下:1.健康证明。

从业人员在报到前应取得健康证明,并每半年更新一次。

2.健康检查。

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3.从业人员培训。

餐饮企业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加强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和掌握。

4.个人卫生要求。

从业人员应保持清洁、干净,不得穿戴过时的护理设备。

5.病假制度。

对于患病的从业人员,应立即请假并调离食品操作岗位,避免传染和污染。

三、进货查验记录为了控制不合格食品流入餐饮企业,保障消费者健康,餐饮企业应建立、完善进货查验制度。

具体要求如下:1.了解供货商资质。

餐饮企业应认真核实供货商的资质,确保供货商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要求。

最新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最新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最新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食品安全相关的部门和人员,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仓储物流、销售服务等部门。

第三条自查目的食品安全自查旨在:(一)确保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二)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和问题;(三)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四条自查内容食品安全自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二)食品安全组织架构、职责分工的设定和执行情况;(三)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四)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储存、检验、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合规性;(五)食品生产设备、设施、用具的清洁、消毒、维护情况;(六)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管理、操作规范执行情况;(七)食品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的温度、湿度、环境卫生等控制情况;(八)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九)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公示情况;(十)消费者投诉、举报及处理的落实情况。

第五条自查频率(一)公司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查频次不少于每年一次;(二)特殊情况下,公司可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程度调整自查频次;(三)重大活动、节假日前后及季节变换时,应加大自查力度。

第六条组织架构(一)公司应设立食品安全自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及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二)自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织实施自查、分析自查发现问题及制定整改措施;(三)各部门应设立自查小组,组长由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四)自查小组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及时上报自查结果。

第七条自查流程(一)自查领导小组根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食品安全自查方案;(二)自查小组根据自查方案,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记录自查过程和发现问题;(三)自查小组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上报自查领导小组;(四)自查领导小组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五)各部门应根据自查领导小组制定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反馈整改结果;(六)自查领导小组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并对整改不力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香精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香精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香精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香精食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香精食品生产、销售、使用的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工作。

第三条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明确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香精食品的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自查内容第四条单位应定期对香精食品的生产环境、生产设备、原料、添加剂、生产工艺、产品质量、仓储运输、销售渠道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

第五条生产环境自查:检查生产车间、仓库等区域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卫生状况是否达标,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第六条原料和添加剂自查:检查原料来源是否合法,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第七条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自查:检查生产工艺是否科学合理,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第八条仓储运输自查:检查仓储条件是否符合产品保存要求,运输过程中是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产品安全。

第九条销售渠道自查:检查销售渠道是否合法,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规定,销售区域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三章食品安全自查程序第十条单位应制定食品安全自查计划,明确自查时间、内容、方法和责任人。

第十一条单位应按照自查计划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自查记录。

第十二条单位应建立食品安全自查档案,保存自查记录和相关资料,以备查阅。

第四章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处理第十三条单位在自查过程中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单位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后,应进行复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十五条单位应定期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第五章食品安全自查的组织与管理第十六条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1.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2.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并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第三条从业人员培训教育1.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2. 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

3.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经营餐饮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

4. 从业人员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第四条从业人员个人卫生1. 从业人员在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

2. 从业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染指甲等,以免影响食品卫生。

3. 从业人员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应保持工作服整洁,避免穿戴污染衣物。

第五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行为规范1. 从业人员应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和食品安全要求进行操作。

2. 从业人员应做好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查验工作,确保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 从业人员应做好食品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受到污染。

食品配送自查等规章制度

食品配送自查等规章制度

食品配送自查等规章制度1. 背景食品配送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之一。

保证食品的安全和质量对于保障消费者的健康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食品配送行为,提高食品配送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2. 目的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促进食品配送的自查工作,确保食品的安全、卫生和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 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配送的单位和个人,包括食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以及相关从业人员。

4. 自查内容根据食品配送的特点和要求,自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食品安全与卫生:检查食品是否符合安全和卫生标准,确保无任何污染和变质现象。

- 保鲜与储存:检查食品的保鲜措施和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确保食品的新鲜度和品质。

- 运输与配送:检查运输工具和配送过程中是否存在食品污染和破损的情况,确保食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 文件记录:建立完善的自查记录,包括自查日期、自查内容和处理情况等信息。

5. 自查周期自查周期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建议每月进行一次自查。

同时,在食品配送中发现问题或者接到消费者投诉时,应及时进行自查。

6. 自查报告每次自查后,应填写自查报告,并将报告交由相关管理人员备查。

自查报告应包括自查日期、自查内容、问题和处理情况等信息。

7. 自查结果处理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整改完成后,应进行复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复查结果应记录在自查报告中。

8. 监督与检查相关主管部门将对食品配送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对自查工作进行抽查,以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和食品安全的保障。

9.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相关主管部门将依法实施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

10. 附则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相关主管部门所有,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以上为《食品配送自查等规章制度》的内容,如有问题或改进建议,请及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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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查管理制度
为加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订该制度。

一、自查内容:包括生产条件变化情况,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生产过程控制情况,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不合格品管理情况,食品标识标注符合情况,食品销售台帐记录情况,标准执行情况,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情况,从业人员,委托加工备案情况,对消费者投诉登记及处理记录,企业处置食品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十三项内容。

二、自查频次:每半年组织实施一次,日常发现食品安全生产事故潜在风险的,要立即报告。

三、自查程序:由质量负责人会同质管部按照《企业自查表》组织对公司各部门食品安全状况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得出自查结论,报总经理审核,由总经理对自查情况进行审核,提出保证公司产品安全的相关要求,采取整改措施,并由相关部门落实整改,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经自查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报总经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经自查发现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要立即报告总经理,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经总经理批准按照要求向西青区市场监管局进行报告。

四、实施部门:此项工作由质量负责人会同质管部具体组织各部门实施。

五、责任追究:公司相关部门必须严格落实我公司保证食品安全的相关制度要求,按照工作职责做好各项制度落实,对核查过程中发现各部门存在不认真贯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造成食品安全事故隐患的,要追究部门主管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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