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原文-范文模板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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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文号-word范文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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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文号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

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

机关部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文(3篇)

机关部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文(3篇)

机关部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部门公务接待行为,加强公务活动管理,减少公共资源浪费,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关部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第二章接待原则第二条机关部门公务接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节俭的原则进行。

第三章接待范围第三条机关部门公务接待包括以下范围:1.国内外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来访接待;2.机关内部干部职工的迎送接待。

第四章接待要求第四条机关部门公务接待应遵循以下要求:1.接待活动应符合相关程序和政策规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2.接待费用应依法依规从财政预算中列支,并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3.接待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和任务,避免铺张浪费;4.接待内容应围绕工作需要展开,不得以消费为中心;5.接待对象应按照职责和权限确定,不得超越职能范围;6.接待的场所、设备应符合卫生、安全要求;7.接待用餐应选择合格的餐饮单位,并以文明、健康的方式进行;8.接待活动应有适当的记录和报备,以备查验。

第五章接待程序第五条机关部门公务接待程序如下:1.接待活动的提议应经主管领导审批,并抄送审计部门;2.接待活动的预算、计划应经财务部门审核;3.接待活动的执行应严格按照预算和计划进行;4.接待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评估,并做好相关文档归档。

第六章接待费用第六条机关部门公务接待费用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处理,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

第七章接待记录和报备第七条机关部门公务接待应有相应的记录和报备,并保留相关凭证和票据。

第八章接待监督和责任追究第八条机关部门公务接待应进行监督和评估,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第九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机关部门最高领导层所有。

以上为机关部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

具体制度内容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具体制定。

机关部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文(2)索引号:____生成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责任科室:办公室公开时限:长期公开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公开范围:面向社会为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节约经费开支,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根据市、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区社机关实际,对机关公务接待工作作如下规定:(一)公务接待基本原则1、热情、周到、文明、礼貌、节俭、规范,本着对口接待、对等接待的原则,积极为宾客提供优质服务;2、区社机关接待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3、实行定点接待制度,由办公室确定定点饭店,原则上不得在定点宾馆、饭店以外安排公务接待活动(特殊情况例外);4、严格审批制度,严格接待标准,按规定控制陪餐人数;5、实行烟酒自备制度,办公室统一负责烟酒采购、领用登记工作。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全范本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全范本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全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以加强和改善我国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做到规范有序、廉洁高效,保障公共利益和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务接待活动是指公务机关接待工作上的客人,进行的交流、沟通、协商等活动。

第三条公务接待活动应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以人民为中心,注重实际效果和优化工作环境。

第四条公务接待活动应遵循勤俭节约原则,保证公共财产的合理利用。

第五条公务接待活动应遵循公开透明原则,接待对象应是正当合法的,接待事项应公开公示。

第六条公务接待活动应根据需要和自身条件,选取合适的接待方式。

第七条公务接待活动应建立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人和责任范围。

第二章接待对象第八条接待对象应具备符合条件,合法合规的身份。

第九条接待对象应具备参与公务活动的合法身份和资格,不得以接待的名义谋取私利。

第十条接待对象应尊重公务接待活动的统一安排,服从工作安排和规定。

第十一条接待对象应遵守工作纪律和规定,不得干扰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

第十二条接待对象不得获得未经批准的额外福利和待遇。

第三章接待方式第十三条公务接待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环境应根据接待对象的身份和需求合理安排。

第十四条可以通过餐饮、会议、参观等方式进行公务接待活动。

第十五条公务接待活动应注重与接待对象的沟通和交流,做到互相尊重和理解。

第十六条公务接待活动应推行勤俭节约,不得浪费公共财产。

第十七条公务接待活动的场所应选取正规、安全、舒适的场所进行。

第十八条公务接待活动应提供合适的服务和待遇,保证接待对象的基本需求。

第四章接待用餐第十九条公务接待用餐应注重营养搭配和卫生安全。

第二十条公务接待餐费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得奢侈浪费。

第二十一条公务接待用餐应规范就餐流程和礼仪,保持文明用餐。

第二十二条公务接待餐饮单位应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和卫生许可证。

第五章接待礼品第二十三条接待礼品应符合接待对象的权益和合规要求。

第二十四条接待礼品应合理控制礼品总额和单价。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接待行为,提高公务接待工作质量,加强财务监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公务接待活动。

第三条公务接待活动是指单位在履行职能过程中,接待来访人员或组织在单位内进行的餐饮、住宿、交通、观光等安排。

第四条公务接待活动应符合简约、朴素、节俭的原则,坚决反对铺张浪费。

第五条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在单位年度预算范围内,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六条公务接待活动的组织和执行,应当明确责任人和权限。

第七条公务接待活动应当坚持公开、透明、规范的原则,接待对象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第八条公务接待费用应当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报销,严禁私自报销。

第二章组织和执行第九条单位应当设立公务接待管理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公务接待活动的组织和执行工作。

第十条公务接待活动的安排和预算应当提前制定,并报告上级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公务接待活动的执行由责任人负责,应当遵循财务制度和消费政策。

第十二条公务接待活动的安排应当根据接待对象的身份、职务和需求,合理调配餐饮、住宿和交通等资源。

第十三条公务接待活动的费用应当合理简约,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

第十四条公务接待活动应当注意节能环保,合理使用资源。

第三章监督和检查第十五条上级部门对下级单位的公务接待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六条公务接待费用的开支情况应当公开,接待活动的效果应当公开评估。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当依法依规进行追责。

第十八条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务接待行为,应当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单位领导报告公务接待活动的情况,接受领导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单位领导审定,并于颁布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单位领导。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文(二)一、目的和范围为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提高公务接待工作的透明度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公务接待的单位和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

2018-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201X-范文word版 (10页)

2018-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201X-范文word版 (10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201X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第一条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

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范本(2篇)

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范本(2篇)

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内公务接待活动,加强行政单位对公务接待的管理,树立良好的形象,提高行政效能,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央和地方各级行政单位及其下属机构的公务接待活动。

第三条公务接待应遵循廉洁、务实、规范、文明的原则,严禁利用公务接待谋取私利,违反规定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四条公务接待应注重合理节约,遵循公款消费审慎原则,提倡简朴、经济、实用的接待方式。

第二章接待范围和条件第五条公务接待的范围包括来访者、考察团、参观代表团等对公务活动或重大项目具有重要影响的人员。

第六条作为宾客接待对象的人员,应具有正式来访、考察、参观资格。

第七条公务接待的条件,包括接待来访者的职务、人数、接待场所、接待时长、接待内容等,应做到合理适度。

第三章接待标准第八条公务接待的标准应按照公务活动的性质和重要性合理设定,不得超出规定的范围。

第九条公务接待的标准应根据不同区域、行业和职务等因素进行细化,并及时调整。

第四章接待物品和费用第十条公务接待的物品和费用应严格按照规定购买和使用,不得超出接待标准。

第十一条公务接待的物品和费用应精打细算,避免浪费和奢侈,提倡节约用品和资源。

第五章接待程序第十二条公务接待的程序应经过严格的审批和报备,确保合规合法。

第十三条公务接待应按照接待计划进行安排,合理控制接待时间和安排。

第六章接待行为第十四条公务接待时,接待人员应秉持服务意识,礼貌待客,树立良好的行政形象。

第十五条公务接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违背道德、职业操守。

第十六条公务接待中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现金、礼品或其他特殊待遇。

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十七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公务接待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公务接待活动的透明度。

第十九条行政单位应加强对公务接待的宣传教育,提高公务接待的规范性和质量。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范文(五篇)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范文(五篇)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杜绝奢侈浪费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建设节约型校园,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是指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活动,接待是指提供交通、住宿、用餐、陪同等方面的安排。

第三条学院办公室为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接待工作的指导、管理和协调,各部门积极做好对口接待工作。

第四条公务接待本着厉行节约、简化礼仪、杜绝浪费、倡导“光盘”的原则,区分不同接待对象确定公务接待标准,严禁铺张浪费。

一般接待安排在学院,提倡工作餐,禁止外出安排非公务宴请,原则上不安排酒水。

第五条学院主要接待对象包括:(一)上级机关来我院指导检查、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人员;(二)省内外兄弟院校来我院考察、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人员;(三)本系统单位来我院考察、洽谈业务及工作业务关系需要接待的人员;(四)校企合作单位来我院考察、洽谈业务及工作业务关系需要接待的人员;(五)经院领导批准,需要接待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接待标准第六条严格实行定点接待。

学院应在定点接待单位安排公务接待,执行协议价格。

严禁使用私人会所、高档消费场所进行公务接待活动。

一般性公务接待活动原则上安排在校内,非特殊情况不得在外安排。

第七条住宿标准。

省部级安排住套间,司厅级安排住单间,县处级以下安排住标间。

住房内不摆放鲜花、水果、香烟、饮料等用品。

第八条用餐标准:(一)校内自助餐:早餐按____元/人安排,午餐、晚餐按____元/人安排;校内桌餐:早餐按____元/人安排,午餐、晚餐按每人每餐____元/人安排。

(二)校外用餐。

凡遇学院重大活动需在外就餐或节假日期间无条件在学院就餐的,可安排在校外用餐。

每桌按____人核定,不得超过____元。

一般工作人员按____元/人核算。

第九条陪餐制度。

接待中需要陪餐的,要严格控制次数、人数。

重大活动院领导可集体参加接待,一般接待原则上由分管院领导陪餐一次,具体由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

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

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八条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

公务接待标准管理规定范文(3篇)

公务接待标准管理规定范文(3篇)

公务接待标准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加强公务接待标准管理,提高公务接待工作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公务接待是指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接待国内外政治、商业、学术、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来宾、代表团和个人,以达到交流、沟通、合作的目的。

第三条公务接待应遵循廉洁、公正、规范、高效的原则,确保质量、效果和服务水平。

第四条公务接待应立足于公共利益,尊重来宾的权益和自由,遵循公平原则,严禁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行为。

第五条政府机关应建立健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明确公务接待标准、程序和责任,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公务接待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第六条公务接待经费应当进行正确合理的预算编制和使用,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和超期限的接待。

第七条公务接待应当注重形象塑造,展示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服务水平。

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礼仪与沟通技巧,向来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二章接待标准第八条公务接待的标准应根据接待对象的身份、级别和需求确定,实行分类管理,以确保公务接待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公务接待的费用应经过合理预算、审批,并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发放和报销,不得私自增减。

第十条公务接待的费用包括:接待费、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礼品费等。

具体费用标准应根据当地物价水平和市场价格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一条公务接待的交通费标准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应选择经济合理的交通方式,严禁奢华浪费。

第十二条公务接待的住宿费标准应根据接待对象的身份和级别确定,严禁超标准接待。

第十三条公务接待的用餐费标准应根据接待对象的身份、级别和需求确定,严禁高档奢华的用餐。

餐厅应选择有诚信主体经营的场所,并合理安排餐桌座次。

第十四条公务接待的礼品费应遵循勤俭节约的原则,礼品应实用、精美,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章接待程序第十五条公务接待应按照程序进行,包括邀请函的发放、接待计划的制定、接待对象的接待安排、接待活动的组织和接待结果的反馈等环节。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

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

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八条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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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全文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严肃接待纪律,减少经费支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的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四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五条党政机关举办会议应当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会期。

应当充分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方式召开会议。

第六条党政机关部门之间的参观学习、培训考察等活动要注意实效。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各类社团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举办的营利性会议和活动。

第七条党政机关不得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第八条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应当按照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说明公务活动的内容、时间、人数和人员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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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和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规定》执行。

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察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规定》共分26条,强调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规定》对接待活动食、宿、行、迎送及警卫、预算和报销等关键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严控接待范围、简化接待礼仪、限制接待住宿房型、从严控制接待用餐的次数和陪餐人数、规范警卫安排等。

《规定》要求,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

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

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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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

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

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模版

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模版

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模版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接待行为,落实廉政要求,确保公款使用合理合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务接待是指为了完成公务任务或开展工作活动而邀请、接待、招待来访人员和出差人员的活动。

第三条公务接待应遵循廉洁、节约、务实的原则,注重实效,提倡简约、朴素、文明的接待方式。

第四条公务接待的具体内容包括:茶水、饭食、交通、住宿、邮电通讯、场地租用等。

第五条公务接待的对象包括:出差人员、来访人员、工作会议参会人员等。

第六条公务接待活动应当事先按照有关规定做出计划和预算,确保公款使用合理合法。

第七条公务接待活动的费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单位相关规定进行报销和核销。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第九条公务接待活动应当严格按照申请、批准、执行、归档的程序进行。

第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已有的相关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务接待的基本要求第十一条公务接待应当坚持廉洁原则,禁止接受礼品、礼金或其他利益。

第十二条公务接待应当坚持节约原则,注重实效,防止浪费。

第十三条公务接待应当坚持务实原则,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安排,不得奢华和铺张浪费。

第十四条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文明待客原则,注重礼仪和文化传统。

第十五条公务接待应当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接待活动的具体内容和费用应当及时向公众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公务接待应当坚持合理合法原则,接待活动的费用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进行报销和核销。

第十七条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服务为先原则,注重提供优质的服务和环境。

第十八条公务接待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禁虚报冒领、挂靠和乱收费。

第十九条公务接待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原则,不得歧视来访人员、招待对象。

第二十条组织公务接待的部门应当做好安全工作,确保接待活动的安全和秩序。

第二十一条公务接待应当坚持依法办事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公务接待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关心员工的身心健康,注重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平衡。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范本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范本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接待行为,提高公务接待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务接待是指领导干部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接待工作所属单位以及其他工作对象,以达到工作沟通、交流、协调、合作的目的。

第三条公务接待工作应坚持节俭原则,遵循公务接待原则,注重公务接待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效果化。

第四条公务接待活动应当公开透明,接待对象名单及接受接待的礼品、餐饮、住宿等费用应当及时公示。

第五条公务接待活动应当注重文明礼貌,尊重接待对象的权益和个人尊严。

第六条公务接待活动应当坚决抵制吃喝高档酒店、途中中餐、住宿豪华、购买高档礼品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

第二章接待对象的确定及程序第七条接待对象应当具有明确的工作单位、组织性质和工作任务,并与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相关。

第八条领导干部接待对象的确定,应当通过书面申请、审批程序进行。

第九条领导干部接待对象的人数应当明确,不得随意扩大。

第十条如果接待对象的人数超过约定人数,应当由领导干部提出说明,并经批准。

第十一条接待单位向领导干部提供拟邀请接待对象的材料时,应当如实提供接待对象的个人信息。

第十二条领导干部接待单位提供的招待所需场所、食品、住宿等条件应当符合接待标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领导干部应当与接待单位共同商议确定接待对象的接待时间、地点、内容等。

第十四条领导干部接待对象应当采取正式场合接待的方式,不得进行私人聚会等非工作性质的活动。

第三章餐饮接待规范第十五条公务接待活动中的餐饮接待,应当坚持简套、公道、实惠的原则。

第十六条餐饮接待的菜品应当合理搭配,不得出现过度奢华、过度浪费等现象。

第十七条领导干部餐饮接待费用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并应当主动向接待单位索取发票或收据。

第十八条领导干部接待外宾和重要客人时,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接待手续。

第十九条公务接待活动中,应当推行厨余垃圾分类,减少餐饮浪费。

公务接待标准管理规定范文

公务接待标准管理规定范文

公务接待标准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提高公务接待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务接待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组织接纳来自其他单位的来访人员,提供会议、宴请、考察、访问等服务的活动。

第三条公务接待应遵循“节约、务实、规范、廉洁”的原则,做到规范操作、透明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条公务接待应根据需要,制定接待计划,明确接待目的、人数、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并按计划合理安排接待的内容和程度。

第二章接待标准第五条接待标准是指公务接待所应遵循的准则,包括接待对象、接待内容、接待方式等。

第六条接待对象应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政策规定确定,要注重实际需要,避免无谓的奢华和浪费。

第七条接待内容应合理控制,避免铺张浪费和虚礼。

接待餐食应健康、简约、实惠,不得安排过多的菜品和酒水。

第八条接待方式应灵活多样,可以选择举办宴会、举办座谈会、举行考察等方式,要根据接待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合理安排接待活动。

第九条接待费用应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合理控制和使用,防止超标消费和浪费,要做到节约用餐、精打细算。

第三章接待流程第十条接待流程是指公务接待的具体操作过程,包括接待计划编制、接待准备、接待实施、接待清算等环节。

第十一条接待计划编制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和接待对象的特点,制定合理的接待计划,并报经有关领导批准。

第十二条接待准备包括场地预订、车辆安排、餐食准备等环节,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接待活动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接待实施要注重细节,做到主动服务、热情周到。

要建立健全接待纪律,严禁超乎规定的接待内容和方式。

第十四条接待清算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要实行票据制度,保留必要的凭证,确保财务清晰、明朗。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公务接待应纳入事事建制,纳入预算管理。

相关机关要加强对公务接待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依法依规进行。

2018-2019-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201X-范文模板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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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201X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第一条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
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
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
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
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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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原文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是针对管理国有企业管理消费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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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
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
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
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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