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项目绿地率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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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绿地管理技术规定解读

重庆绿地管理技术规定解读

1.4 新建居住小区集中(公共)绿地的规定:
•小区集中(公共)绿地是小区配套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满足下列规定: •(1)集中(公共)绿地建设应以植物造景为主,合理布局,乔灌草结合,适地适树,植 物种植面积不得低于集中(公共)绿地总面积地的80%。 •(2)集中(公共)绿地用地面积应符合以下要求:居住小区人均不小于1.2平方米,且不 低于居住区建设总用地面积的10%。 •(3)单块集中(公共)绿地应符合以下要求:面积大于400平方米、宽度大于8米,并可 布置一定的游憩活动设施。
1.5 屋顶绿化面积冲抵集中绿化面积的规定 :
•多层建筑(建筑高度小于24米的建筑、居住建筑8层以下)与低层建筑屋顶绿化。 •绿化种植土层深度大于0.3米、宽度大于4米、面积大于80平方米、并便于人们使用的,经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定后,可按其实际植物种植面积的20%冲抵集中绿化面积,但冲 抵的比例不得大于规定指标的10%。
•1.配套绿地包括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集中公共)绿地、建筑物旁边绿地、道路绿地三部分。 •2.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中确定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 地等各类城市规划绿地(以下简称规划绿地),城市建设项目的建设不得占用规划绿地。 规划绿地内不得建设与园林绿化无关的项目。且不得计入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 •3.配套绿地面积指垂直投影面积,不得按山坡地的表面积计算。 •5.各种类型的运动场地不计入配套绿地面积。 •6.建设用地内的游泳池、消防水池,以及城市规划控制的自然溪河等水体不计入配套绿地 面积。 •7.城市道路绿地(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的绿化用地)不计入配套绿地面积;建设用地范围 内的项目内部道路绿地应计入配套绿地面积。
1.4 地下架平台绿化冲抵集中绿化面积的规定:
•(一)地下架空平台绿化是指全地下或半地下建构筑物顶层上面具有一定覆土深度的绿化 形式,其中半地下的应与城市道路相联系,至少有一面与城市道路标高基本一致,并具有 公共性,有利于附近居民休憩活动。 •(二)地下架空平台绿化经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定后,可按不同情况、不同比例冲抵 集中绿化面积。地下架空平台绿化面积计算范围从地上建筑物垂直投影线外1.0米起算。种 植土层深度指种植土的实际深度,不包括架空平台屋顶板、防水层和排水层构造厚度,其 中防水层和排水层总厚度一般按30厘米计算。具体按以下办法折算冲抵: •1.种植土层深度大于1.5米的,按实际植物种植面积的100%冲抵集中绿化面积; •2.种植土层深度大于1.0米、小于1.5米的,按实际植物种植面积的60%冲抵集中绿化面积; •3.种植土层深度大于0.4米、小于1.0米的,按实际植物种植面积的20%冲抵集中绿化面积。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地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渝城管局发〔2021〕11号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地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渝城管局发〔2021〕11号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地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正文:----------------------------------------------------------------------------------------------------------------------------------------------------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地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市管理局,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高新区城市管理局、万盛经开区城市管理局:《重庆市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地管理技术规定》已经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10月20日重庆市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地管理技术规定第一条为了推进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保障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规范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地的规划建设管理,根据《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地,是指附属于各类城市建设用地(除绿地与广场用地外)的绿化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用地中的绿地。

第三条本市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内城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附属绿地的规划建设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建设项目附属绿地建设应坚持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的原则。

附属绿地应符合低影响开发的建设要求,根据需要因地制宜地采用兼有雨水调蓄、净化、转输功能的绿化方式。

第五条各类建设项目的绿地率应满足《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及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区域整体绿化评价等规定的最小绿地率要求。

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和要求对各地块的最小绿地率有明确控制要求的,从其规定;规划条件和要求未明确建设用地最小绿地率要求属于2种(含)以上用地性质混合兼容用地,其最小绿地率按照《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规定所含各类用地最小绿地率的算术平均值确定。

重庆市都市区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管理技术规定

重庆市都市区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管理技术规定

重庆市都市区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管理技术规定第一条为了推进重庆市都市区山水园林城市建设,进一步规范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的规划建设管理,根据《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下简称《条例》),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是指城市工业、民用、商业、市政、公共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依法按规定建设的绿地。

第三条凡在本市都市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地的规划建设,均应执行本规定。

第四条城市建设项目应按《条例》的规定建设足额配套绿地。

配套绿地建设应坚持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竣工的原则。

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和施工单位承担。

第五条城市建设项目绿地率的计算(一)城市建设项目绿地率=(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城市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100%(二)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的计算按本规定第六条执行。

(三)城市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的计算:1.新开发区、旧城改造和市政、文化、体育设施等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总面积=(以计算容积率的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总用地面积-项目用地内配套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用地面积),其中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总用地面积=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用地红线图中确定的道路红线闭合范围的总面积或以道路红线与用地边界线闭合范围的总面积。

2.单位权属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若单位绿化用地面积达到和超过《条例》规定指标的,以单位总面积计算建设用地总面积;若单位绿化用地面积低于《条例》规定指标的,按本款第1目规定计算。

3.如建设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内涉及规划绿地,如该规划绿地参与计算容积率指标但不计算绿地率指标并负责实施的,以规划用地总面积减去规划绿地面积之差额计算该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同时要求规划绿地与该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

第六条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指标计算规定(一)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计算原则:1.配套绿地包括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集中(公共)绿地、建筑物旁边绿地、道路绿地三部分。

重庆市主城区城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重庆市主城区城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重庆市主城区城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第一条为了推进重庆市主城区山水园林城市建设,进一步规范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的规划建设管理,根据《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是指城市工业、民用、商业、市政、公共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依法按规定建设的绿地。

第三条凡在本市主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地的规划建设,均应执行本规定。

第四条城市建设项目应按《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的规定建设足额配套绿地。

配套绿地建设应坚持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竣工的原则。

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和施工单位承担。

第五条城市建设项目绿地率的计算(一)城市建设项目绿地率=(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城市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100%(二)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的计算按本规定第八条执行。

(三)城市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的计算:1.旧城改造、新开发区和市政、文化、体育设施等建设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以计算容积率的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总用地面积=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用地红线图中确定的道路红线闭合范围的总面积,或以道路红线与用地边界线闭合范围的总面积。

2.如建设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内涉及规划绿地并负责实施的,以规划用地总面积减去规划绿地面积之差额计算该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同时要求规划绿地与该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

第六条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指标计算规定(一)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计算原则:1.配套绿地包括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集中(公共)绿地、建筑物旁边绿地、道路绿地三部分。

2.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中确定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等各类城市绿地(以下简称规划绿地),城市建设项目的建设不得占用规划绿地。

规划绿地内不得建设与园林绿化无关的项目。

重庆市园林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公共绿地指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园林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公共绿地指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园林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公共绿地指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公布日期】2008.05.26•【字号】渝园林发[2008]131号•【施行日期】2008.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园林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公共绿地指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渝园林发[2008]131号)各区县(自治县)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区县(自治县)2008年度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考核指标体系》(渝考发〔2008]])2号)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重庆市城镇公共绿地指标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认真填报各项数据,切实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不断提高城市园林绿化质量和水平,为早日将我市建设成为生态良好、景观优美、适宜于居住的现代化城市而努力奋斗。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重庆市城镇公共绿地指标考核办法根据重庆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区县(自治县)2008年度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考核指标体系》(渝考发〔2008]〕2号)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定量标准要求(一)2008年度建成的公园绿地面积数量。

(二)2008年度建成的公园绿地面积与2007年以前公园绿地面积总量相比的增长率。

(三)2008年度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数。

(四)2008年度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与2007度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相比的增长率。

(五)2008年度住宅小区绿化建设面积。

(六)2008年度住宅小区绿化建设面积与2007度住宅小区绿化建设面积相比的增长率。

二、定性标准要求(一)城市绿化建设1.实施城市绿化建设,城市主要道路绿化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道路绿化的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100%和80%以上,道路绿化覆盖率大于25%;街旁绿化地绿化占地比例应在65%以上。

2.城市建设项目符合《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相关规定,旧城区改造绿地率不低于25%,新区开发建设绿地率不低于30%。

绿地率计算标准

绿地率计算标准

绿地率计算标准绿地率是城市规划和建设中一个重要的指标,它反映了城市绿化程度和生态环境质量。

绿地率的计算标准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生活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

下面将介绍绿地率的计算标准及其相关内容。

首先,绿地率的计算公式为,绿地率=(绿地面积/建筑用地面积)×100%。

其中,绿地面积指的是城市内的公园、绿化带、绿地等各类绿化用地的总面积;建筑用地面积指的是城市内各类建筑用地的总面积。

通过这个公式,我们可以清晰地计算出城市的绿地率。

其次,绿地率的计算标准根据城市的不同功能区和规划要求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城市的不同功能区(如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交通枢纽等)对绿地率的要求也不同。

例如,居住区的绿地率一般要求在30%以上,以保障居民的生活环境和休闲需求;而商业区和工业区的绿地率要求相对较低,一般在15%左右即可满足城市的功能需求。

另外,绿地率的计算还需要考虑城市的整体绿化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

在城市的总体规划中,要合理布局各类绿地,保障城市绿地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提高城市的绿化覆盖率和生态环境质量。

同时,还需要根据城市的发展情况和人口密度等因素,科学确定绿地率的计算标准,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平衡。

最后,绿地率的计算标准还需要考虑城市的更新改造和土地资源利用。

随着城市的发展,土地资源的利用变得越来越紧张,绿地率的计算标准也需要根据土地资源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在城市更新改造中,要合理规划和设计绿地空间,提高绿地的利用效率,实现城市绿地的多功能性和可持续利用。

总之,绿地率的计算标准是城市规划和建设中一个重要的指标,它关系到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通过科学合理地确定绿地率的计算标准,可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平衡,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居民的生活幸福感。

希望各地在进行城市规划和建设时,能够充分重视绿地率的计算标准,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绿地率计算标准

绿地率计算标准

绿地率计算标准绿地率是指城市规划中绿地面积与城市总面积的比值,是衡量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绿地率的计算标准对于城市规划和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合理的绿地率可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下面我们将介绍绿地率的计算标准及其重要性。

首先,绿地率的计算公式为,绿地率=绿地面积/城市总面积×100%。

绿地面积包括公园、绿化带、广场等对城市生态环境有益的绿地,而城市总面积则是指整个城市的总面积。

通过这个简单的公式,我们可以计算出城市的绿地率,从而评估城市的生态环境状况。

其次,绿地率的计算标准根据城市的不同情况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国家对于城市绿地率都有相应的规定,比如我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规范》中规定了各类城市的绿地率标准。

根据这些标准,不同类型的城市应有相应的绿地率要求,以保障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

另外,绿地率的计算还需要考虑到城市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

在城市规划中,需要综合考虑人口密度、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因素,合理确定绿地率的标准。

过高或过低的绿地率都会对城市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因此需要科学合理地确定绿地率的计算标准。

最后,绿地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合理的绿地率可以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净化空气、调节气候、保护生物多样性,对于居民的身心健康也有重要的影响。

此外,绿地还可以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吸引人才和投资,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绿地率的计算标准对于城市规划和建设至关重要。

合理的绿地率可以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需要科学合理地确定绿地率的计算标准,以促进城市的健康发展。

建设项目绿地率计算规则

建设项目绿地率计算规则

建设项目绿地率计算规则
好呀,以下是为您生成的一篇关于“建设项目绿地率计算规则”的文章:
嘿,朋友们!今天咱们来聊聊建设项目绿地率的那些事儿。

啥叫绿地率呢?简单说,就是绿地面积在整个建设项目用地面积中所占的比例。

这可重要啦,关系到咱们生活环境的舒适和美观。

那怎么计算绿地率呢?就是把所有符合规定的绿地面积加起来,再除以建设项目的总用地面积,然后乘以 100%。

比如说,一个小区的总用地面积是 10000 平方米,符合规定的绿地面积有 3000 平方米,那绿地率就是 30%。

那哪些能算进绿地面积呢?像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等等都能算。

但是,这里面可有讲究哦!比如说,公共绿地,那得是有明确界限、实实在在能让大家休闲活动的地方。

宅旁绿地呢,得是挨着住宅,能给住户带来绿色享受的。

不过,有些地方可不能算进绿地面积里哟!比如说,地下车库、化粪池这些藏在地下的设施上面的绿地,就不能算。

还有啊,那种为了应付检查临时种上的花草树木,也不行!
为啥要有这么严格的计算规则呢?这是为了保证咱们住的地方真的有足够的绿色空间,能呼吸到新鲜空气,看到美丽的花草树木。

想象
一下,如果没有这些规则,开发商随便糊弄一下,弄几块小草坪就说绿地达标了,那咱们的生活品质不就大打折扣了嘛!
所以呀,大家要明白,绿地率可不是随便说说的数字,它关系到咱们每一天的生活质量。

希望以后的建设项目都能严格按照规则来,给咱们创造更多美丽的绿色家园!
怎么样,这下您对建设项目绿地率的计算规则是不是清楚多啦?。

(整理)重庆市建设项目率计算规则

(整理)重庆市建设项目率计算规则

重庆市建设项目绿地率计算规则一、为加强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核与验收管理,根据有关规范规定,结合本县项目实际,制定本计算规则。

二、本规定所指的绿地率,是指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的比率。

三、本规定所指的建设项目用地,是指建设项目总用地中扣除由建设项目方带征的用地。

四、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的各类绿地包括以下类型绿地:(一)地面绿地:履盖各类生长机质,上部无建筑物、构筑物遮挡,适于栽植各类植物的用地。

折算系数:按投影面积的100%计算。

(1)集中绿地和组团绿地内小于2.5米的道路计入绿地面积。

(2)居住小区、房屋建筑外墙1.5米计算。

(二)中心绿地内硬质景观。

(1)布置在项目中心绿地内的硬质景观如铺装以及亭、台、榭等园林建筑小品,周围被绿地包围的硬质景观其占地面积可视为绿地面积计算绿地率。

周围被绿地包围的硬质景观总面积不大于中心绿地总面积20%时,按占地面积计算绿地率;周围被绿地包围的硬质景观总面积大于中心绿地总面积20%时,按20%计算绿地率。

(2)布置在项目内不计算绿地率的硬质铺装,铺装上种植乔木,乔木树干胸径6cm≤¢<10cm的每株按0.5平方米计算绿地面积,乔木树干胸径10cm≤¢<20cm的每株按1平方米计算绿地面积,乔木树干胸径¢≥20cm的每株按1.5平方米计算绿地面积。

(三)悬空建筑(阳台、雨蓬等)下绿化用地。

折算系数见表一表一(四)绿地范围内的水体:1、主要类型:○1景观水体;○2跌水;○3景观良好、水质清澈、水岸造型自然生态的各类生产水池(不包括游泳池、旱喷及各类水体浑浊、景观效果差的生产水池)2、折算系数见表二表二(五)屋顶绿化1、主要类型:①地下车库屋顶绿化;②地下建筑物的屋顶绿化;③建筑物裙房的屋顶绿化和一层屋顶绿化。

2、折算系数见表三表三(六)草坪砖绿化,仅指建设项目总平面图中确定的地面停车场地。

折算系数见表四表四。

绿地率计算标准

绿地率计算标准

绿地率计算标准绿地率是城市规划和建设中一个重要的指标,它反映了城市绿化程度和生态环境质量。

绿地率计算标准是指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对于绿地率计算所遵循的具体规范和标准。

绿地率计算标准的制定对于合理规划城市绿地空间,提高城市绿化水平,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详细介绍绿地率计算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绿地率的计算方法。

绿地率的计算通常是按照城市总用地面积与绿地面积的比例来进行。

绿地率=绿地面积/城市总用地面积×100%。

其中,绿地面积包括公园绿地、广场绿地、屋顶绿地等各类绿地的总和。

城市总用地面积包括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各类用地的总和。

通过这样的计算方法,可以客观地反映出城市绿地的占比情况。

其次,绿地率的标准要求。

根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技术导则》,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的标准应该是不低于30%。

对于不同功能区域,绿地率的要求也有所不同。

例如,居住区绿地率应不低于3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绿地率应不低于35%,工业用地绿地率应不低于20%。

此外,对于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绿地率的标准还应该进行相应的提高,以满足城市绿化的需要。

再次,绿地率的计算标准应该与城市规划相结合。

在城市规划编制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到绿地率的计算标准,合理规划城市绿地空间。

在确定城市用地结构和布局时,要合理安排绿地空间,保障城市绿地的合理分布和均衡发展。

同时,还应该注重绿地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城市绿地的多样化发展,提高城市绿地的质量和利用效益。

最后,绿地率计算标准的实施和监督。

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应当加强对绿地率计算标准的实施和监督,确保绿地率的计算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对于违反绿地率计算标准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同时,还应当建立健全城市绿地监测和评估体系,定期对城市绿地进行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城市绿地的持续改善和发展。

总之,绿地率计算标准是城市规划和建设中的重要内容,它直接关系到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绿地率的计算规则(2022最新版)绿地率系数

绿地率的计算规则(2022最新版)绿地率系数
绿地率的计算规则(2022 最新版)绿地率系数
绿地率的计算规则(2022 最新版)-绿地率系数绿地率计算规则 一、 为加强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核验收管理, 根据有关规范规定, 结合市区实 际, 制定本计算规则。 二、 本规定所指的绿地率, 是指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占地面积的总 和和占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的比率。 三、 本规定所指的建设项目用地与范围, 是指建设项目总用地中扣除有建设 项目方代征的区外道路、 公共对外道路用地(即净用地面积) 。 四、 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各类绿地包括以下类型绿地: (一) 地面绿化用地: 覆盖各类生长机制, 上部无建筑物、 构筑物遮挡, 适 于栽植各类植物的用地。 折算系数; 按投影面积的 100%计算。 (二) 悬空建筑(阳台、 雨篷等) 下绿地用地。 (三) 在绿地包围的水体, 主要有以下类型: 1、 景观水体; 2、 跌水; 3、 景观良好、 水质清澈、 水岸造型优美的各类水池(不包括游泳池、 旱喷 池、 及各类水体浑浊、 景观效果差的生产水池) 。折算系数, 见表二: (四) 屋顶绿化, 主要有以下类型: 1、 地下车库屋顶绿化; 2、 地下建筑物的屋顶绿化; 3、 建筑物裙房的屋 顶绿化。 (五) 草坪砖绿化, 仅指建设项目总平面图中确定的地面停车场地。 绿化率是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绿地率是衡量居住区绿化现状的经济技术指标。 绿地率不同于绿化覆盖率。 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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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率描述的是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和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 在计算绿地率时, 对绿地的要求非常严格。 绿地率所指的“居住区用地范围 内各类绿地” 主要包括公共绿地、 宅旁绿地等。 其中, 公共绿地, 又包括 居住区公园、 小游园、 组团绿地以及其他的一些块状、 带状绿地。 即使是 最低的零散的块状、 带状公共绿地也要求宽度不小于 8 米, 面积不小于 400 平方米, 该用地范围内的绿化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 70%(含水面) , 至少要 有 1/3 的绿地面积能常年受到直接的日照, 并要增设部分休闲娱乐设施。 而 宅旁绿地的庭院绿化的用地面积, 在计算是也要求距建筑外墙 1. 5 米和道路 边线 1 米以内的用地, 不得计入绿化用地。 此外, 还有几种情况也不能计算 入绿地面积, 如地下车库、 化粪池。 这些设施的地表覆土一般不达到 3 米 的深度, 在上面种植大型乔木, 成活率较低, 所以计算绿地率时不能计入“居 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化” 中; 而屋顶绿化等装饰性绿化地, 按目前国家的 技术规范, 也算正式绿地。 在房产开发过程中, 政府有关的就是绿地率这一 指标。 根据北京的地方规定, 凡符合规划的新建区, 居住小区绿地率不得低 于 30%, 且要保证居住区内人均 2 平方米, 居住小区人均 1 平方米的规模。 国家要求的指标是绿地率, 绿地率不同地区多少有区别, 且要求严格。 一般讲, 新建小区的绿地率不低于 30%, 旧区改建绿地率不低于 25%(参见城 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 建筑周边 1. 5 米不算入绿地, 道路周边 1 米不算入绿地, 覆土深度不足的 部分不算绿地 ——由此可见屋顶绿化是不算绿地的) , 嵌草停车位种植乔木间距小于等于 4 米且非单排种植的可算做绿地。 也就是说一个车位 4 角都种树才算绿地面积。 地下车库顶板覆土深度够种植大乔木, 且至少有一个侧开口的算作绿地。 水

绿地率计算标准

绿地率计算标准

绿地率计算标准绿地率是指城市中绿地面积与城市总面积的比值,是评价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绿地率的计算标准对于城市规划和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下面将介绍绿地率的计算标准及其相关内容。

首先,绿地率的计算公式为,绿地率 = 绿地面积 / 城市总面积。

其中,绿地面积包括公园、绿化带、绿地小品等各类绿地的总和,城市总面积则是指整个城市的总占地面积。

通过这个简单的公式,我们可以计算出城市的绿地率,从而评估城市的生态环境状况。

其次,绿地率的标准值因城市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国家对于绿地率都有相应的规定,比如在城市规划中,要求绿地率达到多少以上。

例如,国家对于一线城市的绿地率要求较高,而对于二线或三线城市的绿地率要求则相对较低。

这是因为不同城市的人口密度、土地利用情况、自然资源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对于绿地率的标准值也有所不同。

另外,绿地率的计算还需要考虑到城市的发展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

在城市的规划建设中,需要合理布局绿地,增加绿地面积,提高绿地率,以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因此,在计算绿地率时,需要综合考虑城市的整体发展规划,不能只看数字而忽略了实际的生态环境需求。

此外,绿地率的计算还需要考虑到绿地的质量和功能。

不仅仅是绿地的面积大小,更重要的是绿地的质量和功能。

优质的绿地可以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增加城市的景观价值,提升人们的生活品质。

因此,在计算绿地率时,需要综合考虑绿地的质量和功能,不能仅仅追求数量而忽略了质量。

最后,绿地率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城市的整体发展需求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

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需要合理布局绿地,增加绿地面积,提高绿地率,以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因此,在计算绿地率时,需要综合考虑城市的整体发展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不能只看数字而忽略了实际的需求。

总之,绿地率的计算标准是评价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对于城市的规划和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建设项目绿地率计算规则

建设项目绿地率计算规则

建设项目绿地率计算规则一、为加强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核与验收管理,根据有关规范规定,结合本县项目实际,制定本计算规则。

二、本规定所指的绿地率,是指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的比率。

三、本规定所指的建设项目用地,是指建设项目总用地中扣除由建设项目方带征的用地。

四、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的各类绿地包括以下类型绿地:(一)地面绿地:履盖各类生长机质,上部无建筑物、构筑物遮挡,适于栽植各类植物的用地。

折算系数:按投影面积的100%计算。

(1)集中绿地和组团绿地内小于2.5米的道路计入绿地面积。

(2)居住小区、组团内集中绿地退后宽度大于2.5m的道路1米、房屋建筑外墙1.5米计算。

(二)中心绿地内硬质景观。

(1)布置在项目中心绿地内的硬质景观如铺装以及亭、台、榭等园林建筑小品,周围被绿地包围的硬质景观其占地面积可视为绿地面积计算绿地率。

周围被绿地包围的硬质景观总面积不大于中心绿地总面积20%时,按占地面积计算绿地率;周围被绿地包围的硬质景观总面积大于中心绿地总面积20%时,按20%计算绿地率。

(2)布置在项目内不计算绿地率的硬质铺装,铺装上种植乔木,乔木树干胸径6cm≤¢<10cm的每株按0.5平方米计算绿地面积,乔木树干胸径10cm≤¢<20cm的每株按1平方米计算绿地面积,乔木树干胸径¢≥20cm的每株按1.5平方米计算绿地面积。

(三)悬空建筑(阳台、雨蓬等)下绿化用地。

折算系数见表一表一(四)绿地范围内的水体:1、主要类型:○1景观水体;○2跌水;○3景观良好、水质清澈、水岸造型自然生态的各类生产水池(不包括游泳池、旱喷及各类水体浑浊、景观效果差的生产水池)2、折算系数见表二表二(五)屋顶绿化1、主要类型:①地下车库屋顶绿化;②地下建筑物的屋顶绿化;③建筑物裙房的屋顶绿化和一层屋顶绿化。

2、折算系数见表三表三(六)草坪砖绿化,仅指建设项目总平面图中确定的地面停车场地。

折算系数见表四表四。

建设项目绿地率计算规则

建设项目绿地率计算规则

建设项目绿地率计算规则在城市建设项目中,绿地率是评价项目绿化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绿地率的计算规则可以根据不同的城市特点和环境条件进行调整,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绿地率的定义:绿地率是指城市建设项目用于种植绿植、草坪、森林等可改善环境和生态功能的土地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2.绿地类型的划分:绿地率的计算需要明确不同类型的绿地。

常见的绿地类型包括公园、绿化带、小品草地、景观屋顶、立体花坛等。

3.绿地率的计算方法:绿地率的计算可采用两种常见的方法:一是基于用地面积的计算方法,即用绿地面积除以总用地面积再乘以100%;二是基于人均绿地面积的计算方法,即用绿地面积除以人口数再乘以100%。

4.绿地率的要求:一些国家和地区对于城市建设项目的绿地率有具体的要求和标准。

例如,根据联合国人居署《绿色城市指标手册》,绿地率应该达到城市总用地面积的15%以上。

5.绿地率的适应性调整:绿地率的计算规则应该具有一定的适应性,可以根据城市的具体情况和环境条件进行调整。

例如,对于特殊地区如旱区、沙漠地带等,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和技术手段来提高绿地率。

6.绿地率的激励措施:为了刺激开发商和业主积极参与城市绿化工作,可以考虑给予绿地率较高的项目一些激励措施。

例如,降低开发商的土地出让价格、给予税收减免或财政补贴等。

7.绿地率的监测和考核:绿地率的计算不仅是一项工作,更是对城市发展的监测和考核。

因此,应建立健全的绿地率监测和考核机制,确保绿地率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总之,绿地率的计算规则应该综合考虑城市的实际情况,注重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以促进城市绿化水平的提升,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

同时,应加强对绿地率的监测和考核,倡导全社会的参与和共建,为建设绿色、宜居的城市做出贡献。

绿地率的计算规则

绿地率的计算规则

绿地率的计算规则
绿地率是指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占地面积的总和和占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的比率。

其计算公式为:绿地率=(绿地面积/用地面积)×100%。

在计算绿地率时,对绿地的要求较为严格。

绿地率所指的"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

其中,公共绿地又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及其他一些块状、带状化公共绿地。

绿地率是衡量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对于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重庆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建设管理办法

重庆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建设管理办法

重庆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快城市绿化建设步伐,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加强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建设的管理,根据《城市绿化条例》、《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是指城市工业、民用、商业、市政、公共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依法按照规定指标进行的绿化建设。

本办法所称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是指城市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依法按照规定应建设的绿地。

第三条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的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建设的管理均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建设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区县(自治县)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建设的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

规划、建设、土地房屋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建设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建设应坚持以下原则:(一)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用地,要一次提供,统一征用,同步建设。

(二)配套绿化要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审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第六条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为:(一)旧城改造不低于25%。

(二)新建居住区不低于30%,并按居住人口人均不低于1。

2平方米的标准建设小区绿地。

(三)占地80公顷以上的单位不低于40%。

(四)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严重的新建企业不低于40%,并按国家标准设立不少于50米的防护林带。

(五)学校、医院、疗养院(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共文化体育场地、部队等单位不低于35%,其他单位不低于30%.(六)城市道路绿带面积占道路总用地比率为:城市景观路不低于40%;道路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不低于30%;红线宽度在40—50米之间的道路不低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米的道路不低于20%.第七条建设项目配套绿化费用必须占建设项目总投资的0。

5%以上;居住区内绿地建设经费纳入住宅建设成本;道路绿化经费,应列入道路建设总投资;污染工厂外或工业区外的防护林建设费用,应由污染厂或工业区承担;地区综合开发或批租应将绿地建设纳入开发范围,批租收入中应按比例划拨资金用于绿化设施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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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项目绿地率计算规则
一、为加强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核与验收管理,根据有关规范规定,结合本县项目实际,制定本计算规则。

二、本规定所指的绿地率,是指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的比率。

三、本规定所指的建设项目用地,是指建设项目总用地中扣除由建设项目方带征的用地。

四、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的各类绿地包括以下类型绿地:
(一)地面绿地:履盖各类生长机质,上部无建筑物、构筑物遮挡,适于栽植各类植物的用地。

折算系数:按投影面积的100%计算。

(1)集中绿地和组团绿地内小于2.5米的道路计入绿地面积。

(2)居住小区、房屋建筑外墙1.5米计算。

(二)中心绿地内硬质景观。

(1)布置在项目中心绿地内的硬质景观如铺装以及亭、台、榭等园林建筑小品,周围被绿地包围的硬质景观其占地面积可视为绿地面积计算绿地率。

周围被绿地包围的硬质景观总面积不大于中心绿地总面积20%时,按占地面积计算绿地率;周围被绿地包围的硬质景观总面积大于中心绿地总面积20%时,按20%计算绿地率。

(2)布置在项目内不计算绿地率的硬质铺装,铺装上种植乔木,乔木树干胸径6cm≤¢<10cm的每株按0.5平方米计算绿地面积,乔木树干胸径10cm≤¢<20cm的每株按1平方米计算绿地面积,乔木树干胸径¢≥20cm的每株按1.5平方米计算绿地面积。

(三)悬空建筑(阳台、雨蓬等)下绿化用地。

折算系数见表一表一
(四)绿地范围内的水体:
1、主要类型:
○1景观水体;
○2跌水;
○3景观良好、水质清澈、水岸造型自然生态的各类生产水池(不包括游泳池、旱喷及各类水体浑浊、景观效果差的生产水池)
2、折算系数见表二
表二
(五)屋顶绿化
1、主要类型:
①地下车库屋顶绿化;
②地下建筑物的屋顶绿化;
③建筑物裙房的屋顶绿化和一层屋顶绿化。

2、折算系数见表三
表三
(六)草坪砖绿化,仅指建设项目总平面图中确定的地面停车场地。

折算系数见表四
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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