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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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4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4

**市责任清单2021年9月XX目录一、部门职责 (3)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XX(4)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5)(一)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规程(建筑类). (5)四、XX事项·····················································································(10)一、部门职责序号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备注1 XX方针XX策制订法规计划XX执行党和XX及省有关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方针XX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拟定本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XX策、法规、规章以及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规划研究与XX组织开展城市策略研究;参与城市规划区内重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组织XX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城市设计、特定地区规划、主城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依法审查、审批XX类规划。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三条;2、《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土地管理局关于划定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安全保护范围意见报告的通知》(冀政办【1991】38号)第四部分
区国土资源局
支持、配合水务局,共同做好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
4
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
区水务局
对水资源保护负责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邢台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邢政办[2010]25号)
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水务局分解下达水利工程、节水灌溉等中央预算内水利投资计划。
区发展改革局
会同区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和分解下达中央水利投资计划,下达省预算内水利基建投资计划
2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区水务局
负责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等方面管理
1.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第五条第十六项;
2.《河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冀政办〔2013〕12号)第三条
水利部门负责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等方面管理;组织部门负责考核结果在综合考评当地政府相关领导干部和相关企业负责人时的使用;发改部门负责依据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行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监管;工信部门负责依据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行对工业产业布局及工业节水监管;监察部门负责对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履职、违纪情况进行监管;财政部门协同相关部门合力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加强对水资源费的征缴使用和管理;人社部门负责对在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国土部门负责组织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以及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协同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环保部门负责水污染防控;城建部门负责指导各地加快城市公共供水厂及供水管网建设,加强城市节水及供水水质安全监督管理,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回用设施建设;农业部门负责推广农田节水技术;审计部门负责监管资金使用情况;物价部门负责推进水价改革。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县卫生计生局
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订,承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县公安局
负责组织指导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
县工商局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活动的监督检查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负责食品、医药工业行业管理,推进食品、医药工业信用体系建设
县商务局
负责制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制订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负责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监督管理和食用农产品、食用林产品、初级水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县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审查
县农牧局
负责食用农产品在进入批发、零售县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县林业局
负责食用林产品在进入批发、零售县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全省打假工作的日常联络和协调
1.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景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航知
(冀质监发【2010】182号)
县商务局
(衡水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衡水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统一组织领导全县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相关政策措施;督促检查各地区、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督办打击侵权假冒重大案件;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
车用气瓶
县质监局
负责车用气瓶使用登记工作
《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9-2009)
车用气瓶安装单位(或使用者)新购燃气汽车(或新安装车用气瓶)用户应先在衡水县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办理车辆上牌手续。

二、部门职责边界

二、部门职责边界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2013年6月法释〔
机制。 经查实,该不明物品
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依据《刑 法》等相关规定,对涉嫌构成环
2013〕15号) 6.《环保部、公安部关于加
是莒南县某某镇某某村村 民黄某从外地购买的化工
县公安局 境污染犯罪的,立案侦查。对阻 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 废料准备用作原料炼焦
记办法(试行)》(2012年7
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 月环保部令第22号)
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 3.《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
查。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局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单
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 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 位和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
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005年4月公安部令第
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等工
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77号)
作的调查。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事
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 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 县公安局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 交通安全管理。
故现场的治安秩序,调查 剧毒化学品的许可证和道 路运输通行证情况,配合 县环境保护局开展事故的 调查工作。
二、部门职责边界
序 管理 相关 职责分工及协调配合
号 事项 部门
机制
相关依据
事例
1.《刑法》(1979年7月通
负责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 过,1997年3月修订)
政处罚;对涉嫌构成环境污染犯 2.《环境保护法》(1989年
罪的,依程序移送公安部门。与 12月通过,2014年4月修订)
县环保局 公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执法协 3.《治安管理处罚法》
可能产生的人员伤害进行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序号
管理事项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案例
1
林地地类认定和调查
县林业局
林地地类认定和调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5.《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6.《河北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7.《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8.《河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林业部门认定和调查的林地面积包含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确定的林地、部分园地、部分建设用地、部分未利用地,与国土部门认定的林地面积差异较大,口径不一致。
县国土资源局
各类土地地类认定和调查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无.doc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无.doc

海口市龙华区统计局责任清单二〇一六年六月目录一、部门职责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无)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四、公共服务事项一、部门职责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无)三、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对属地管理的行政执法职权的监督检查负责对统计行政执法职权实行监督检查,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明确行政执法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

为切实做好行政执法监管工作,特制定以下监督检查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依法行使属地管理事项职权即从事统计行政执法活动的统计行政机关、有关统计行政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本制度所称的行政执法活动,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奖励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执法活动。

(二)监督检查内容对行使属地管理事项职权即统计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

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情况;.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等有关情况;。

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三)监督检查方式。

统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可以采取自查、互查、抽查的方式进行,或者以上几种方式结合进行。

执行监督检查的行政机关有权调阅有关行政执法案卷和文书材料、实施现场检查。

受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阻挠或者拒绝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执行监督检查的统计行政机关应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通报受查单位检查改正。

受查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四)监督检查程序.制定检查方案,成立检查组。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前应当先拟定检查方案。

检查方案包括确定检查对象、时间、重点内容、具体要求、工作安排、检查组组成人员等。

.发出统计检查通知书。

向检查对象发出统计检查通知书,提前通知被检查对象,告知检查时间、重点内容、具体要求、检查工作安排及检查组组成人员等有关检查事项。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序号管理事项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相关依据案例1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县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定跨部门信息核对和查询办法,建立覆盖全县省的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并负责跨设区市、县(市、区)的信息查询工作。

1.《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2.《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2012﹞101号);3.《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算与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民﹝2013﹞44号);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河北省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办字﹝2014﹞64号)县级民政部门接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报送的关于低保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后,通过与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建设、金融、保险、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和机构相连的信息网络共享平台,对低保申请人家庭的户籍、机动车、就业、住房、存款、保险、证券、纳税、个体工商户、公积金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全面掌握每户的情况。

公安局提供申请救助家庭的户籍、机动车信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供申请救助家庭成员的就业信息。

住建局提供申请救助家庭的住房信息。

银监局提供申请救助家庭的存款信息。

保监局提供申请救助家庭的保险信息。

证监局提供申请救助家庭的证券信息。

国税局、地税局提供申请救助家庭的纳税信息。

工商局提供申请救助家庭的个体工商户信息。

1 /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申请救助家庭的公积金信息。

2 / 2。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序号
管理事项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案例
1
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核
《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
某企业依法成立后,需缴纳社会保险费,则由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社会保险登记,该企业向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社会保险费数额,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向地税部门传递应征计划,由地税部门征收,如果发生欠费,由地税部门负责欠费催缴工作。
县地税局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
县残疾人联合会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县国税局
牵头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4年第40号)
对于查帐征收的企业纳税人,其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由国税局牵头,地税局配合开展。
县地税局
配合县国税局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工作
县地税局
负责征收工作;对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制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度征收计划方案
县地税局
对年度征收计划方案提出意见
2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代征管理
县残疾人联合会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数额核定
《河北省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办法》
某用人单位需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核定保障金具体数额后,由地税机关进行代征。用人单位对责令限期缴纳决定不服,逾期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缴纳决定的,由残疾人联合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1.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冀政〔2013〕39号);2.《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农业厅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景政[2011]9号)等相关文件
食品药品监管局
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粮食局
负责粮食(含食用油)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序号
管理事项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案例
1
食品安全监管
农牧局
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种子、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粮食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11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主要负责向城市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
3
农药监督管理
质监局
对生产领域农药产品的监管;农药企业标准备案和生产许可证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安全监管局
对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农药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工商局
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农药的,或者违反农药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监管
质监局
负责对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
卫生计生委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Hale Waihona Puke 序号管理事项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案例
1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工作
县直部门
县统计局制定报表制度,部门按时填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办字[2014]11号
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局,县计划生育局、县水利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安全管理局、县新闻出版广电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国家统计局景县调查队、县统计局为联席会议成员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
县卫生局
按照《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琼编办[2011]109号要求,有七项职责
县人社局
负责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监管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定劳动合同。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
县总工会
依法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反映劳动者职业健康方面的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7
应急救援工作
县安监局
组织协调建立全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负责组织指挥和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第四条
如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各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要按应急预案的要求赶到现场,组织事故抢救,在此过程中,要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各部门的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县应急办
负责综合协调全县应急救援工作
县交通局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县公安局
县国土局
县住建局
县公安消防大队
安监、卫生和人力社保部门分别承担职业病“防、治、保”工作如某单位职工到经卫生计生部门认定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查出有疑似职业病,随后经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诊断、鉴定,确认患有职业病,医疗机构加强对该职业病病人的治疗、康复人力社保部门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该职业病病人工伤保险待遇安监部门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加强职业病预防,保障职工职业健康权益若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该职业病病人向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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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二Ο一六年七月目录一、部门职责ﻩ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一)对属地管理的行政执法职权的监督检查ﻩ(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ﻩ(三)产品质量监管(四)直销企业监管(五)企业公示信息监管(六)广告经营资格监管(七)拍卖活动监管(八)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九)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监管(十)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查处(十一)对行政审批事项受委托机关的监督(十二)检验机构监督(十三)设备监理单位乙级资格监管(十四)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管(十五)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监管(十六)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的监管(十七)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监管(十八)进口计量器具检定的监管(十九)计量检定人员监管(二十)特种设备监管(二十一)案件查处制度(二十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等监督检查活动监管(二十三)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监管(二十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二十五)保健食品监管(二十六)化妆品监管(二十七)医疗机构制剂室监管(二十八)药品生产监管(二十九)药品流通企业监管(三十) 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监管(三十一)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管(三十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四、公共服务事项ﻩ一、部门职责部门名称(盖章):醴陵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部门名称(盖章):醴陵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一)对属地管理的行政执法职权的监督检查(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三)产(商)品质量监管(四)直销企业监管(五)企业公示信息监管(六)广告经营资格监管(七)拍卖活动监管(八)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九)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监管(十)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查处(十一)对行政审批事项受委托机关的监督(十二)检验机构监督(十三)设备监理单位乙级资格监管(十四)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管(十五)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监管(十六)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的监管(十七)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监管(十八)进口计量器具检定的监管(十九)计量检定人员监管。

地区事业单位政务服务工作职责和服务内容

地区事业单位政务服务工作职责和服务内容
根据信息共享、网上流转的要求,负责开发符合益阳本地特色的个性化网上政务服务程序
负责中心办公自动化的管理,中心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的购置、分发、维护和管理工作
负责中心计算机操作技能的培训工作
3
负责政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受理、交办、督办政务窗口行政效能投诉
负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市政务服务大厅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和联合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益政办发〔2014〕22号
接受建设单位联合验收咨询,受理联合验收办件;组织联办单位实施现场踏勘,召开联合验收会议;督促联办单位按时办结;向建设单位统一出具办结文书
地区事业单位政务服务工作职责和服务内容
一、部门职责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1
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政务中心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政务中心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负责拟订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有关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
负责指导、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实施
按时公开联合验收项目办理情况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序号
管理事项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案例
1
进驻事项办理流程的梳理、优化工作
市政务中心
根据规范化、标准化和网络化的要求,负责指导窗口对进驻事项办理流程进行梳理、优化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网上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2]119号)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张湾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清单一、部门职责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部门名称:张湾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经信息局关于《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方案》为加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切实履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职责,保障企业投资主体地位,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特制定如下监管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已核准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企业二、监督检查内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是否符合《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和《湖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鄂政发〔2005〕12号)的有关规定。

主要检查下列事项:(一)企业投资技术改造应核准项目,是否存在未经核准,就已开工建设的情况;(二)企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后,环保、节能等相关方面建设是否符合项目核准时规定须具备的条件;(三)检查是否存在项目投资主体、建设地点、规模、产品方案等内容发生重大变更及总投资超过原核准投资额20%以上情况;(四)企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竣工后,是否及时申请验收。

三、监督检查方式(一)进入现场进行检查,向技术改造改造项目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情况;(二)查阅与项目有关的核准文件、过程性支撑材料、验收报告、与之相关的合同、发票、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三)技术改造项目企业提出试生产申请1个月后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四、监督检查程序对被许可人实施实地检查时,应当指派两名以上持有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进行。

现场监督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五、监督检查处理已核准项目发生项目投资主体、建设地点、规模、产品方案、总投资额等重大变更的,应当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张湾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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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部门名称: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章)序号管理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相关依据案例事项1 烟花爆竹监管质监局负责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监督(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55号);(2)《湖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4号)我市安监、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联合执法检查。

根据举报,公安部门在某道路上查获一辆非法运输烟花的货车,当场缴获烟花250箱,对非法运输的驾驶员实施了治安拘留;随后,联合执法组查明这批烟是我市某县一烟花爆安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发,负责同级政府部门批准的烟花爆竹建设项目设计、竣工验收审查。

督促地方依法查处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等活动中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烟火燃放许可证》的核发,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燃放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竹厂生产的。

安监部门对该厂的安全生产许可资格进行了查验,质监部门对这批烟花抽样送检(经检验不合格)并对厂家进行了查处,工商部门对厂家的营业执照进行了查验。

工商部门负责办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登记手续2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质监局对(1)未取得资格许可、计量认证证书,或者资格许可、计量认证过期;(2)倒卖、出租、出借检验资格许可证书; (3)超出许可的检验范围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4)未按规定参加检验能力对比实验、未按规定对检验结果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保存;(5)未经批准擅自迁址、改建或增加检测线开展检验;(6)未按规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或检(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1号);(4)公安部、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根据上级安排,市质监部门和市公安部门联合对本市机动车安检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

质监部门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某安检机构使用未经省质监部门考核合格的人员从事检验,并涉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

公安部门对上传的视频、照片进行了验信息;(7)拒不接受监督检查和管理;(8)检验机构存在计量器具或检验设备未依法检定或检定不合格、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或保养、推诿或拒绝处理用户的投诉或异议等问题的进行处罚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交管[2014]138号)分析查验,并对现场检验过程进行了监督检查。

质监部门对使用未经考核合格的人员从事检验的行为进行了查处,并将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检查材料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公安部门负责建立检验监管网络平台,对监管系统的应用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汇总分析、通报。

对检验过程的全程监控和检验数据监测。

对:(1)为未经检验的机动车出具检验合格证明;(2)用其他车辆替代检验;(3)利用计算机软件等手段篡改或者伪造检验数据和结果;(4)为检验不合格机动车出具检验合格证明;(5)擅自减少检验项目或者降低检验标准;(6)明知是盗抢、报废、拼装、套牌等车辆予以通过检验进行处罚3 超限、超载运输管理质监局1、对治超工作所需的检测设备依法实施计量检定;2、定期公布经整治验收合格的承压类汽车罐车充装站单位名单;3、协助国家质检总局实施缺陷汽车召回制度;4、检查车辆生产(改装、拼装)企业的标准执行情况,依法查处无标生产行为;5、实施车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查处不符合认证要求的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6、依法依规监管机动1、《中国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6、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车我市治超办组织公安、交通运输、质监、经信、工商等部门开展“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在某县一治超站点查获一辆货车,现场查明该货车严重超载,并涉嫌非法改装。

公安部门对超载货车、驾驶人依法进行了处理;质监部门组织对治超站的地磅进行了计量检定,并对该车的生产厂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

辆超限超载长效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函[2014]88号)7、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8、《湖南省公路路政管理办法(试行)》9、《邵阳市治理道路货运车辆非法超限超载暂行办法》(长政办发{2013}8号) 进行了监督检查;工商部门根据线索对非法改装该车的汽车修理店进行了查处;公信部门对该车的出厂合格证和公告信息进行了检查。

交通运输部门1、组织路政、运政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2、加强经营性货运站、货物集散地货物装载源头监管;3、加强超限检测站点建设和管理;4、建立货运企业及从业人员信息系统及信誉档案,登记、抄告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和企业等信息,并结合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度,根据职责分工加强车辆源头管理;5、加快运力结构调整,加强运输市场管理;6、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查处工作。

公安部门1、加强车辆登记管理,禁止非法和违规车辆登记使用;2、加强对货运车辆的查验工作,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车辆强制性认证一致性证书不一致的车辆,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3、会同质监部门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管;4、组织交警开展路面执法,指挥货运车辆就近进入超限检测站进行检测,依法查处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和非法改、拼装车辆;5、对超载货运车辆驾驶人严格执行违法记分制度,并将发现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车属单位、货物装载源头单位信息抄告交通运管部门;6、维护治超检测站点的交通及治安秩序;依法查处阻碍执行职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经信委1、加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2、监督、检查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会同相关部门查处违规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源头治理工作,做好企业治超宣传工作。

工商部门1、会同相关部门查处非法拼装、改装汽车及非法买卖拼装、改装汽车行为,依法取缔非法拼装、改装汽车企业和窝点;2、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货物集散站(场)监管,依法依规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4 校车安全监管质监局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省、市政府的规定,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参加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

2、加强对校车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督促校车生产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并保证其所生产(包括改装)的校车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

3、对生产不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的校车的,依照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4、参加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

5、落实领(1)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省教育厅等23厅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湘教发〔2013〕6号)。

开学初,市校车办组织公安、质监、教育等部门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

交警路面检查发现一辆校车超载5人,当即对该车及驾驶人进行了处理,对该车的年检情况进行了查验。

质监部门对生产该校车的本市某客车厂进行了监督检查。

教育部门根据此次联合检查的情况,加强了对学校校车管理的指导、监督。

导小组议定的相关工作任务。

教育部门1、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的规定,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

参与制定和修订《湖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2、指导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依法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参与制定并实施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校车服务方案,会同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监察和审查备案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查,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

3、指导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推动建立校车使用许可制度的工作机制,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工作,全面掌握学生上下学和现有校车状况以及校车需求,做好过渡期的相关工作。

4、督促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校的监管,指导、督促学校落实上下学交通组织和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和车辆台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校车的日常管理,发现学生搭乘非法营运车辆应及时制止,并通报相关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

5、参与开展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督促对不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违反《条例》规定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人员进行相应处分。

6、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相关工作任务。

公安部门1、依照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的规定,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

参与制定和修订《湖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2、指导县(市)区公安机关参与制定并实施校车服务方案,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依法对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提出意见,做好校车标牌发放回收工作。

3、指导县(市)区公安机关做好校车驾驶人资格申请的受理、审查和认定工作,校车驾驶人审验和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

4、指导县(市)区公安交管部门加强对校车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加强对校车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收缴并强制报废作为接送学生车辆使用的拼装车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查处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等行为,以及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每年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审验,按期对校车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5、参与开展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

督促市州、县市区公安机关对不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的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6、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相关工作任务。

交通运输部门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省政府的规定,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参加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

参与制定和修订《湖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2、指导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在地方政府领导下,参与制定校车服务方案,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审查工作,建立并督促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

3、指导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校车服务提供者的监管,依照《条例》规定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的有关违规行为给予处罚。

4、指导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在地方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发展城市和农村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施划校车停靠站点标线,及时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消除安全隐患,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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