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专利代理人实务答题模板

合集下载

专利代理人实务考试模板

专利代理人实务考试模板

专利代理人实务考试模板(自己总结)无效宣告请求书模板要点:按照独立权利要求+缺陷类型划分新颖性包括的四个方面:技术方案已经完全被公开、技术领域相同、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达到的技术效果相同。

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人....依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的规定,针对专利权人....于....年...月...日申请的、专利号为...、名称为“...”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请求人认为本专利的权利要求1-3和6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新颖性,权利要求1-6和7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4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本实用新型专利权全部无效。

请求人提供如下证据:1、公开号、中国专利说明书,公开日为2、....上述...份对比文件的公开日均早于本专利的申请日,故构成本专利的现有技术,可以用于评价本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请求人请求宣告本专利无效的具体理由如下:一、(一)、1、(1)一、论述新颖性时,(一定要强调单独对比原则)需要证据支持例子:权利要求**和**不具备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规定(一)独立权利要求:先简单说权利要求1公开了...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含功能、主题、构成),详细说明包括什么(论述顺序按照权利要求1的顺序),阐述用途(对比文件1第几段)。

由此可见,对比文件1完全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两者的技术方案实质相同。

具体来说,对比文件1的...(技术特征1)即是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1)...,再论述其他。

并且,对比文件1公开的...(主题)与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主题)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效果相同,即(作用…)。

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备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二)从属权利要求:权利要求2是对独立权利要求1做进一步限定的从属权利要求,其附加技术特征为....(直接照抄“其特征是”后边的内容...)。

专利代理人-实物答题模板目录

专利代理人-实物答题模板目录

新颖性一、不具备新颖性(一)独权(和从权)相对于现有技术不具有新颖性1.独权(8分)(1)新颖性定义:A22.2,没分数。

(2)时间对比——现有技术:2分。

(3)特征对比:2分。

(4)四个相同:2分。

(5)引法条:2分。

2.从权(最多4分)(1)附加技术特征对比:2分(2)引法条:2分(二)独权相对于抵触申请不具有新颖性(1)新颖性定义:没分(2)时间对比——申请在先公开在后:2分(“抵触申请”4个字写在这,扣分)(3)特征对比:2分(4)四个相同——抵触申请:2分(5)引法条:2二、具备新颖性(一)简述——适合撰写权利要求后回答问题1.独权(2*N分:每个对比文件2分)(1)没有公开的技术特征(2)引法条2.从权(2分)(一)详述——修改后的权利要求,适合答复审查意见、无效答辩意见——每个对比文件要一一论述(1)公开的技术特征(2)没有公开的技术特征(3)引法条(二)详述——修改后的权利要求,适合答复审查意见、无效答辩意见——每个对比文件要一一论述1.独权(1)公开的技术特征(2)没有公开的技术特征(3)引法条3.从权(2分)创造性一、不具备创造性(18-20分)——题型:新申请的权利要求分析、无效请求书撰写、无效请求分析(一)独权1无创、从权2无创——少见,只有2016年1.独权1无创(1)创造性定义:A22.3,没分(2)时间对比——现有技术(3)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对比文件1——技术领域、技术问题、技术特征(4)第一次特征对比——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特征和没有公开的技术特征(5)区别技术特征和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6)第二次特征对比——对比文件2公开了区别技术特征且作用相同(7)技术启示(8)显而易见(9)没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10)引法条:无创2.从权2无创(1)从权2的附加技术特征(2)对比文件2公开的技术特征(3)作用相同(4)引法条:在独权1无创的情况下,从权2无创(二)权1因现有技术无新、权2无创——与(一)的唯一区别:第一次特征对比(三)权1因抵触申请无新、权2无创二、具备创造性(一)区别特征未公开1.独权(1)创造性定义:没分(2)时间对比——现有技术(3)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对比文件1(4)区别技术特征和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5)对比文件1没有解决问题,也不存在启示(6)对比文件2也不存在任何启示(7)非显而易见——(突出的)实质性特点(8)有益的技术效果——(显著的)进步(9)引法条2.从权(二)区别特征公开,但作用不同(1)创造性定义:没分(2)时间对比——现有技术(3)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对比文件1(4)第一次特征对比:对比文件1公开的、没公开的特征(5)区别技术特征和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6)第二次特征对比——对比文件2公开了区别技术特征,但是作用不同(7)未给出技术启示(8)非显而易见——(突出的)实质性特点(9)有益的技术效果——(显著的)进步(10)引法条:创造性独权缺必特一、三种原因(1)缺部件连接关系(2)缺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部件,部件属于现有技术(3)缺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部件,部件属于能为发明带来新颖性、创造性的特征。

专利代理面试

专利代理面试

1)自我介绍:各位面试官下午好。

我叫***,来自广东**。

2021年我本科毕业于***,专业是***,在校期间曾参与**活动或者工作,获得***等荣誉(与专利代理相关的着重讲),毕业后在***工作,主要承担***任务。

在此工作期间曾参与***;曾获***等荣誉。

(简单介绍工作和获得荣誉奖项,跟专利代理工作相关的着重讲)。

总的来说,我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与所应聘的职位吻合,另外我个人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勤奋好学,踏实肯干,学习能力和动手能力较强,有团队合作精神,勇于迎接新挑战。

所以我觉得自己还是比较符合所应聘岗位的需求的。

2)了解专利代理相关内容:专利代理师是取得执业资格,代理他人进行专利申请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人。

专利代理师执业应具备一定的条件,经考核批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实习满一年,通过专利代理管理系统进行执业备案[8] 。

根据国际惯例,专利代理师须由品学兼优的工业产权工作者担任。

各国在制订的专利代理法规中都规定有根据专利代理师的行为随时可取消专利代理师资格的条款。

专利代理师的具体业务大致可分为提供专利咨询、代办申请手续、维持专利有效、担任诉讼代理人等。

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向专利局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

3)专利代理面试重点:面试考察对技术方案的理解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只要能让面试官看出来你的技术能力和沟通力足以胜任就足够了。

比起环境,好师傅和高待遇是更加着重考察的方面。

4)专利代理面试高频问题:对专利的理解?定义:分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保护期限:专利保护期限分别为: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十年,都是从申请的当天开始算起。

对行业发展的看法?为什么选择知识产权行业?既涉及到技术知识又涉及到法律知识。

虽然专利行业在国内还不为太多人所知,但中国真的要在世界舞台上取得成就,科技发展扮演的角色举足轻重,这其中少不了专利的保驾护航。

专利代理人考试卷三实务答题模板

专利代理人考试卷三实务答题模板
针对审查意见的意见陈述书
国家知识产权局:
申请人在收到贵局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后,针对其中指出的缺陷及问题,对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
一、修改说明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共有X项,其中,独立权利要求X项。
1.针对权利要求X的修改删除(增加)了技术特征…,从而克服了…的缺陷,该修改的依据来自…(说明书XX段)。增加了新的从属权利要求X…,
5.因此,符合L22的规定,无效理由不成立
六、不符合L26.4
权要XX要求保护了AA的附加技术特征,XX引用了权要BB,然而,权要BB中未涉及AA技术特征,因此,权要XX缺乏引用基础,导致权要保护范围不清楚,因而不符合L26.4的规定…
七、实用新型中保护材料,不符合L2.3
权要XX要求保护的附加技术特征为将AA材料用于BB结构,对比文件CC中公开了AA这一技术特征,因此,将AA用于BB属于现有技术,可见,权要XX是将已知材料应用于具有形状、构造的产品上,不属于对材料本身提出的改进,因此其符合L2.3的相关规定,不成立…
三、修改后权利要求X清楚限定了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四、…(权X不具有单一性)的无效理由应当不予考虑。
五、…(没有提供具体说明、证据、超出时间)的无效理由应当不予考虑。
综上所述,对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请求书中的全部无效宣告理由不成立。请专利复审委员会在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以及授权公告说明书的基础上维持本专利有效。
四、不具备创造性的理由成立:
与最接近现有技术AA相比,区别技术特征是XX。对比文件BB公开了上述XX的技术特征,所起到的作用相同,即,对比文件BB给出了将XX应用于AA,以解决CC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因此,不符合L22,无效理由成立。
五、不具备创造性的理由不成立:

最新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务试题及参考答案

最新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务试题及参考答案

精品文档试题说明:客户A公司向你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提供了以下资料,其自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的发明专利申请文件(附件1),审查员对该发明专利申请做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附件2),以及相应的三份对比文件(对比文件1至3),公司进行最新技术改进和开发的技术交底资料(附件3)。

现委托你所在的代理机构办理相关事务。

第一题:撰写咨询意见。

请参照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附件2)的内容(为了用于考试,对通知书进行了简化和改造,隐去了详细阐述的内容),向客户逐一解释该发明专利申请(附件1)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第二题:撰写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时提交的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请在综合考虑对比文件1至3所反映的现有技术以及你的咨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撰写。

第三题:撰写一份新的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

请根据技术交底材料(附件3)记载的内容,综合考虑附件1、对比文件1至3所反映的现有技术,撰写能够有效且合理的保护发明创造的权利要求书。

如果认为应当提出一份专利申请,则应撰写独立权利要求和适当数量的从属权利要求;如果认为应当提出多份专利申请,则应说明不能合案申请的理由,并针对其中的一份专利申请撰写独立权利要求和适当数量的从属权利要求;对于其他专利申请,仅需撰写独立权利要求;如果在一份专利申请中包含两项或两项以上的独立权利要求,则应说明这些独立权利要求能够合案申请的理由。

第四题:简述新的发明专利申请中的独立权利要求相对于附件1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及取得的技术效果。

如果有多项独立权利要求,请分别对比和说明。

附件1:发明专利申请文件(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12) 发明专利申请(43) 申请公布日2013.7.25(21)申请号201210345678.9 (22)申请日2012.2.25(71)申请人A公司(其余著录项目略)权利要求书1.一种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它包括壳体(1)、位于壳体下部两侧的进风口(2)、位于壳体顶部的出风口(3)以及设置在壳体底部的风机(4),所述壳体(1)内设置有第一过滤网(5)和第二过滤网(6),其特征在于,该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内还设有光催化剂板(7)。

专利代理人考试卷三-实务格式、套话及模板

专利代理人考试卷三-实务格式、套话及模板

专利代理人考试-实务答题要点及套话整理一、新颖性1.1、专利法22条第二款新颖性。

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1.2、答题格式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具有区别:XXX,二者属于不同的技术方案,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有新颖性,符合专利法22条第二款。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2相比,具有区别:XXX,二者属于不同的技术方案,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2具有新颖性,符合专利法22条第二款。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3相比,对比文件3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全部技术特征,两者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解决相同的技术问题、采取相同的技术方案、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3不具有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22条第二款。

1.3、注意点(1)单独对比原则;(2)抵触申请;(3)a在先申请,b在后公开,c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

不属于现有技术。

二、创造性2.1、专利法22条第三款创造性。

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2.2、答题格式三、权利要求书3.1、专利法26条第四款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不支持),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不清楚)。

3.2、答题格式3.2.1、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不清楚(1)缺乏引用基础权利要求4引用权力要求2,权利要求4进一步限定的附加技术特征为“XX X”,然而“XXX”在权利要求2并未出现,权利要求4缺乏引用基础,导致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四款的规定。

(2)权利要求5中出现“优选地、等等、特别是”等词语,导致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四款的规定。

(3)多项引多项从属权利要求4引用从属权利要求5,从属权利要求4、5均引用了多项权利要求,属于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引用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情况,导致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四款的规定3.12、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支持权利要求6进一步限定的附加技术特征为“XXX”。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务试题及参考答案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务试题及参考答案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务试题及参考答案下倾斜角度的网状结构,且其网孔大小逐渐变小。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过滤网(6)是高效静电滤网。

4.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催化剂板(7)的材料为二氧化钛。

说明书背景技术目前,空气污染日益严重,空气净化器成为家庭和办公场所必备的电器之一。

传统的空气净化器采用机械过滤和静电吸附等方式去除空气中的污染物质,但存在滤网易堵塞,清洗困难等问题。

而光催化技术因其高效、环保等特点,逐渐成为空气净化器的新方向。

发明内容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包括壳体、进风口、出风口和风机,并在壳体内设置第一过滤网、第二过滤网和光催化剂板。

其中,第一过滤网具有向下倾斜角度的网状结构,且网孔大小逐渐变小;第二过滤网为高效静电滤网;光催化剂板的材料为二氧化钛。

实施方式本发明的光催化空气净化器,通过第一过滤网和第二过滤网对空气进行过滤,再通过光催化剂板对污染物进行分解,从而达到净化空气的目的。

其中,第一过滤网的向下倾斜角度和网孔大小逐渐变小的设计,能够有效避免滤网堵塞和清洗困难等问题,提高了过滤效率和使用寿命。

同时,采用高效静电滤网和二氧化钛材料的光催化剂板,能够更加高效地去除空气中的污染物,提高了净化效果。

咨询意见:根据附件2的审查意见通知书,针对权利要求书第一项的缺陷,权利要求书中未明确指出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内光催化剂板是否包括紫外灯。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对发明的技术特征作出准确明确的定义。

因此,建议在权利要求书中明确指出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内不包括紫外灯。

对于权利要求书第一项的其他技术特征,均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答复意见:根据对比文件1至3所反映的现有技术和咨询意见的基础上,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了修改。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如下:1.一种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它包括壳体(1)、位于壳体下部两侧的进风口(2)、位于壳体顶部的出风口(3)以及设置在壳体底部的风机(4),所述壳体(1)内设置有第一过滤网(5)和第二过滤网(6),其特征在于,该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内还设有光催化剂板(7),所述光催化剂板(7)不包括紫外灯。

2021年专利代理人考试实务真题答案

2021年专利代理人考试实务真题答案

一、分析客户提供的对照文件是不是需要作为证据提交:1、在时刻上,对照文件1和对照文件2的发布日均早于涉案专利的申请日,组成了涉案专利的现有技术。

对照文件3属于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于涉案专利申请日之前提出,并于涉案专利的申请日当天发布的专利文件,是不是能组成抵触申请,需要考察其发布的内容是不是与涉案专利组成一样的发明或有效新型。

2、在内容上,通过度析,结论是:对照文件1阻碍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对照文件1结合对照文件2阻碍权利要求2的制造性。

3、对照文件3发布了一种一体成型的塑料卡箍,没有发布权利要求1中的卡箍的第一本体和第二本体铰接的技术方案,因此,对照文件3不能破坏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不能组成涉案专利的抵触申请。

二、分析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是不是存在其他能够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缺点:通过度析可知,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3未以说明书为依据,且权利要求4中利用“最好是”,连接着一个上位概念和一个下位概念,致使在一项权利要求中限定出两个不同的珍惜范围,使权利要求4的珍惜范围不清楚。

三、确信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证据的利用:在前述分析的基础上,能够确信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证据为:权利要求1相关于对照文件1不具有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权利要求2相关于对照文件1和对照文件2的结合不具有制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权利要求3未以说明书为依据,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1和2的珍惜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因此宣告权利要求1,3和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一、2的技术方案无效。

尊重的客户:我方依照贵方提供的涉案专利及对照文件1-3,提出如下意见:(1)关于证据的利用:对照文件1和2的发布日均早于涉案专利的申请日,组成了涉案专利的现有技术。

对照文件3属于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于涉案专利的申请日前提出的,并于涉案专利的申请日当天发布的专利文件,从时刻上可用于评判权利要求的新颖性,但对照文件3发布的卡箍箍体是一体成型的,没有发布权利要求1的卡箍的第一本体和第二本体铰接的技术方案,因此对照文件3不能破坏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不能组成涉案专利的抵触申请,建议舍弃利用对照文件3。

专利代理实务考试模板07关于专利申请撰写后回答问题论述

专利代理实务考试模板07关于专利申请撰写后回答问题论述

专利代理实务考试关于专利申请撰写后回答问题论述专利代理实务科目考试中关于专利申请撰写后回答问题的论述如下:1、论述权利要求具有新颖性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特征为……,因此,二者属于不同的技术方案,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备新颖性。

与对比文件2相比,区别特征为……,因此,二者属于不同的技术方案,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2具备新颖性。

……。

2、论述权利要求具有创造性第一种:特征未公开,作用也不同。

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的技术领域相同,所解决的技术问题相近,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与对比文件1相比,本申请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公开相比,区别在于……。

基于该区别特征,本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

对比文件1没有解决上述技术问题,也不存在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任何启示。

对比文件2也未公开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也不存在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任何启示。

在本领域中,用于解决本发明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手段也不是公知常识。

因此,权利要求1不是显而易见的,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本发明有益的技术效果是……,具有显著的进步。

综上所述,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论述权利要求具有创造性第二种:公开了区别特征,但是作用不同。

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特征最多,是本发明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方案相比,权利要求1区别特征是“……”。

该特征能够解决……的技术问题(或起到……的作用)。

而对比文件2虽然公开了“……”(或名称相似,结构实质不同),但是该特征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或者作用是……):……。

对比文件2的“……”与本发明的“……”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所起的作用均不相同。

即对比文件2没有公开权利要求1中的技术特征“……”,也未给出……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启示。

因此,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现有技术不是显而易见的。

权利要求1的……(论述效果),具有有益的技术效果。

专利代理师考试-实务必背法条及各类模板整理

专利代理师考试-实务必背法条及各类模板整理

专利代理师考试实务必背法条及各类模板专代实务的考试本视为难度比较大的一个科目,需要结合案例综合运用相关知识,对于没有工作经历的初学者来说尤其难,有一种无从下笔的困惑。

但其实单纯从考试拿分角度,通过还是有技巧的,就是对常用法条进行记忆,对常用模板进行记忆,考试时即使简单的套用,也会有相当的得分。

如下是个人整理的法条和各类模板,供学习参考。

一、必背法条1.F2-2 发明定义:发明,是指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F2-3 实用新型定义:实用新型,是指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F22-2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发布的申请文件或专利文件中(抵触申请)。

4.F22-3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5.F26-3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实用新型做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技术人员能实现为准。

6.F26-4权要不清楚、说明书不支持:权利要求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的限定专利保护的范围。

7.F31-1权要件无单一性: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8.R17——说明书撰写要求:大标题:一、发明名称二、技术领域三、背景技术四实用新型内容五、附图说明六、具体实施方式。

二、各类模板:2.1新颖性模板(四同法,即技术领域、技术方案、解决的技术问题、取得的技术效果均相同):2.1.1无新颖性的评述模板(加粗为必须提到的话术):权利要求1不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的新颖性,原因如下: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空气净化器,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家用空气净化设备(+1),该家用空气净化设备包括壳体1、位于壳体下部两侧的进风口 2、位于壳体顶部的出风口 3、以及设置在壳体底部的风机 4、所属壳体1内由下向上依次设置有除尘过滤网 5、活性炭过滤网 6、紫外灯8和光催化剂多孔陶瓷板7(+1)。

专利代理人考试实务模板

专利代理人考试实务模板

答复OA模板尊敬的审查员:您好!申请人仔细地您对本申请的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中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对申请文件作出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一、修改说明1、修改原权1,在其特征部分增加技术特征…,以克服审查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具备R20.2的规定,其修改依据见说明书…段。

2、删除了原权…,对比文件中公开了…,与权…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而且技术方案相同,达到的技术效果也相同,因此权…不具备A22.2规定的新颖性,故申请人申请将其删除。

3、修改了原权…的主题名称,使其与所引用的独权的主题名称一致,以满足细则R22.1的规定。

4、修改了原权利要求的引用关系和编号。

5、修改了原权利要求书中其他一些形式缺陷,如错别字…,附图标注…未加括号,…括号使用错误,标点符号以及其他一些明显的实质性缺陷。

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符合A33条的要求,并且是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的缺陷进行的修改,符合细则51.3条要求,具体修改可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二、关于新颖性- 采用单独对比原则1.抵触申请分析本专利和附件X都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专利申请,且附件X的申请日(xxxx年x月x日)早于本专利的申请日/优先权日,其授权公告日(yyyy年y月y日)晚于本专利的申请日/优先权日,因此附件x构成权1 的抵触申请其只能被用于评价本专利的新颖性,而不可能用于评价本专利的创造性。

2.优先权判断对比本专利和附件x可知,该专利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已经记载在附件…的权利要求…中,二者技术领域相同,所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技术方案和预期效果相同,属于相同主题的发明/使用新型,且该专利的申请日(xxxx年x月x日)距其所要求的优先权日(xxxx年x月x日)在12个月内,因此权利要求1可以享有附件…的优先权。

3.具有新颖性答复模板1)根据单独对比原则,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权1中的技术特征X,因此权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备A22.2规定的新颖性;根据单独对比原则,对比文件2没有公开权1中的技术特征Y,因此权1相对于对比文件2具备A22.2规定的新颖性;2)从权2-X在其独立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的基础上也具备新颖性。

专利代理人考试实务模板

专利代理人考试实务模板

实务模板一、新颖性(A22.2)有新颖性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本发明中的技术特征“…”,因此,权利要求1具有新颖性,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二款的规定。

没有新颖性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包括A,B(相当于本发明的B’),C(相当于本发明的C’)和D。

由此可见,对比文件1公开了本发明权利要求1的全部技术特征,两者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解决相同的技术问题,并具有相同的预期效果。

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有专利法第二十二条二款规定的新颖性。

二、创造性(A22.3)有创造性:发明—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实质性特点和进步1.在对比文件中没有公开(6、7、8、10、15)2.在对比文件中公开,但作用不同(12、13)3.对比文件中给出相反教导(9)1.在对比文件中没有公开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涉案专利)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且公开本申请(涉案专利)的技术特征最多,为本申请(涉案专利)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技术特征是A。

基于该区别技术特征,本申请(涉案专利)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

对比文件1没有解决上述技术问题,也没有给出任何启示。

对比文件2没有解决上述技术问题,也没有给出任何启示。

因此,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1、2及其结合是非显而易见的,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能获得…的技术效果,具有(显著的)进步。

综上所述,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体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2.在对比文件中公开,但作用不同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涉案专利)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且公开本申请(涉案专利)的技术特征最多,为本申请(涉案专利)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技术特征是A。

基于该区别技术特征,本申请(涉案专利)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

对比文件1没有解决上述技术问题,也没有给出任何启示。

专利代理实务考试高分必备模板

专利代理实务考试高分必备模板

优先权成立对比该申请和附件3 可知,该专利权利要求1 的技术方案已经记载在附件3的权利要求1 中,二者技术领域相同,技术方案相同,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和预期效果相同,属于相同主题的发明(实用新型),且该专利的申请日*年*月*日,距其所要求的优先权日*年*月*日在12 个月内,因此,权利要求1 可以享有附件3 申请的优先权。

优先权不成立(超时间)对比该申请和附件3 可知,该专利权利要求1 的技术方案虽然记载在附件3的权利要求1 中,二者技术领域相同,技术方案相同,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和预期效果相同,属于相同主题的发明(实用新型),但该专利的申请日*年*月*日,距其所要求的优先权日*年*月*日在12 个月外,因此,权利要求1 不可以享有附件3 申请的优先权。

优先权不成立(技术方面不同)对比该专利和附件3,虽然该专利的申请日*年*月*日,距其所要求的优先权日*年*月*日在12 个月内,但二者技术领域[不同],或技术方案[不同],或所解决的技术问题[不同],预期效果[不同],因此不属于相同主题的发明(实用新型),权利要求1 不可以享有附件3 申请的优先权。

构成抵触申请该申请和附件2 都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专利申请,且附件2 的申请日(优先权日)为*年*月*日,早于该申请的申请日(优先权日)*年*月*日,其授权公告日(公开日)晚于该申请的申请日(优先权日),同时,附件2 中公开了与该申请相同的技术方案,二者技术领域相同,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和预期效果相同。

因此,附件2 构成权1 的抵触申请。

只能被用于评价本申请的新颖性,而不能用于评价本申请的创造性。

不构成抵触申请(现有技术)该申请或附件2[不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专利申请,附件2 的申请日(优先权日)为*年*月*日,[早于]该申请的申请日(优先权日)*年*月*日,其授权公告(申请公布日)日[早于或同日]该申请的申请日(优先权日),附件2 中公开了与该申请[不同]的技术方案,因此,附件2 不构成权1的抵触申请,是现有技术,可以用来评价本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2021年专利代理资格考试实务部分

2021年专利代理资格考试实务部分

答案一、总体考虑“专利代理实务”考试试题涉及依照交底材料撰写权利规定书、拟定最接近既有技术并分析权利规定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理由、判断申请能否规定享有优先权并获得保护三道大题。

重要考查应试者与否具备依照给定素材撰写申请文献能力。

撰写出权利规定应当既可觉得委托人谋求尽量大保护范畴,其权利又能相对稳定。

一项好创造创造能否得到授权,与否得到充分、有效保护,与专利申请文献撰写质量有着密切联系。

因而,基于给定素材,撰写出一份既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又能获得较宽保护范畴专利申请文献,不但关乎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切身利益,更是合格专利代理人必备一项基本功。

二、撰写权利规定书“专利代理实务”考试第一题规定应试者依照由客户提供创造创造交底材料、所理解既有技术,代为撰写权利规定书。

其中,第一项工作是撰写独立权利规定,该项内容重要考查应试者与否理解和掌握独立权利规定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创造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必要技术特性,相对于既有技术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等授权条件,并且符合《专利法》及《专利法实行细则》对独立权利规定其她规定。

第二项工作是以所拟定独立权利规定为基本,撰写数量恰当从属权利规定。

该项内容重要考查应试者与否掌握撰写从属权利规定技能。

所撰写从属权利规定应当符合《专利法》及《专利法实行细则》对从属权利规定所有规定,其数量要合理、恰当,使得本申请面临不得不缩小独立权利规定保护范畴状况时具备充分修改余地。

第三项工作是规定应试者针对所撰写权利规定书,分析和判断与否可以合案申请以及相应理由。

该项内容重要考查应试者与否理解并掌握一件申请中多项独立权利规定应当属于一种总创造构思,满足单一性规定基本原则。

作为专利代理人,应试者在收到客户交底材料、既有技术之后,需要认真阅读,全面理解技术方案和既有技术有关内容,判断应当如何撰写权利规定书来最大化地维护客户利益。

撰写权利规定书应着重关注如下几种问题:①客户所提供交底材料创造点是什么?找出其重要技术特性,弄清各技术特性之间关系;②独立权利规定所祈求保护技术方案应当相对于所提供既有技术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三款所规定新颖性和创造性;③独立权利规定应当记载解决技术问题必要技术特性,清晰并简要地表述祈求保护范畴;④在保证独立权利规定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同步,应当避免将非必要技术特性写入独立权利规定导致保护范畴过窄而损害委托人利益;⑤依照不同详细实行方式,撰写恰当数量从属权利规定;⑥判断交底材料中与否存在属于一种总创造构思两项以上创造或者实用新型,如果有,则在一件申请中提出;例如,撰写出一项产品权利规定后,看能否挖掘出相应办法权利规定,在一件申请中提出从而为客户提供更全面保护;如果存在不属于一种总创造构思两项以上创造或者实用新型,则应当建议客户另案提出申请来获得保护。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答OA模板意见陈述书尊敬的审查员:首先感谢您对本申请的认真审查。

对于审查员的意见,申请人进行了认真研读,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对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一、修改说明(常用语段)·针对通知书中指出的原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的缺陷,对原权利要求1进行了进一步限定,补充了使其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技术特征:……,该技术特征记载在原说明书第X段中,因此未超出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此外,在作上述修改的同时,在新修改的权利要求1中,将原权利要求1的全部技术特征写入到新权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从而相对于对比文件1划清了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的界限。

·针对通知书中指出的原独立权利要求6与原权利要求1之间缺乏单一性的缺陷,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中删除了原独立权利要求6,并将其改写成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中仅有一项独立权利要求,而修改后的权利要求6包含修改后的权利独立权利要求1的全部技术特征,因而消除了缺乏单一性的缺陷。

此外,修改后的权利要求6的技术方案记载在原说明书第X段中,因此未超出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针对通知书中指出的原权利要求2未清楚限定其保护范围的缺陷,将原权利要求2中的技术特征”……“修改为”……“。

·原权利要求中出现的“XX”为错别字,修改为“YY”。

·增加了新的从属权利要求X~Y,修改的依据来自于说明书第X段。

·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具体内容参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新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为:1.本发明涉及……二、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申请人不同意审查员指出的原权利要求1和3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的审查意见。

在判断权利要求是否得到说明书支持时,应当考虑说明书的全部内容,而不是仅限于具体实施方式部分的内容。

本申请的说明书第X段明确记载了XXX,由此可知,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确定本申请的方法和设备适用于除……之外的其他XX。

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

三、关于新颖性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X具备新颖性(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备新颖性。

对比文件1公开了XXX,包括XXX,但未公开“XXX”这一技术特征。

可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方案不同。

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新颖性。

(2)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2具备新颖性。

对比文件1公开了XXX,包括XXX,但未公开“XXX”这一技术特征。

可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2公开的技术方案不同。

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新颖性。

(3)权利要求2~X是独立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由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有新颖性,因而其从属权利要求2~X也具备新颖性。

2、修改后的权利要求6~Y具备新颖性四、关于创造性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在审查意见通知书所提供的对比文件中,由于对比文件1与本发明技术领域相同,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相近,且公开本申请中的技术特征最多,因此,确定对比文件1为最接近现有技术。

与最接近现有技术对比文件1相比,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所述的技术方案与它之间的区别特征是XXX。

由此可知,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XXX。

对比文件1并没有给出解决此技术问题的技术手段,也没有给出解决此问题的相关启示。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中的区别特征XXX既没有被对比文件2公开,也不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非显而易见的,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修改后权利要求1中的区别特征XXX虽在对比文件2中披露,但其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是XXX,与为解决本发明针对的技术问题XXX所起到的作用不同。

可见,对比文件2和公知常识没有给出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应用到最接近现有技术上以解决此本发明中要解决的XXX技术问题的启示。

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非显而易见的,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综上所述,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2、修改后的权利要求2~X具备创造性在独立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2~X是对独立权利要求1进一步限定的从属权利要求,因而其从属权利要求2~X也具备创造性。

五、分案理由以及分案申请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说明1、分案理由·修改后的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XXX方法与XXX设备属于同一发明构思,并且具有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具体为XXX。

因此,XXX方法和XXX设备之间具有单一性,可以合案申请。

·关于XXX的技术方案与XXX方法、XXX设备之间缺乏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因此不能够以独立权利要求的方式出现在本申请中。

如果针对XXX的技术方案撰写独立权利要求,则需要以分案方式提出。

2、关于分案申请中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说明申请人相信修改后的申请文件已经完全克服了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的问题,并克服了其他一些形式缺陷,符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

请审查员在以上的基础上继续对本申请进行审查。

如果仍不同意上述修改和陈述的内容,恳请审查员再给予一次修改文件或陈述意见的机会。

代理人:XXX,联系电话:XXXXX。

二、提无效模板无效宣告请求书尊敬的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专利法》第45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的规定,本请求人现请求专利号为:XXX,名称为“XXX”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以下简称该专利)全部无效/部分无效。

具体理由如下:一、关于证据的使用分析请求人提交的证据为:附件1:无效宣告请求针对的发明/实用新型说明书ZL2012123456,授权公告日为X 年X月X日,申请日为X年X月X日;附件2:中国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ZL2013123456,授权公告日为X年X月X 日,申请日为X年X月X日;附件3:…………附件4:其他证据,例如欲无效的优先权译文等。

1.对比该专利和附件4可知:该专利权利要求1~X已经记载在附件4的权利要求1~X 中,二者技术领域相同,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预期效果均相同,属于相同主题的发明/实用新型,且该专利的申请日(X年X月X日)距其要求的优先权日(X年X月X日)在12个月内,因此,权利要求1~X可以享有附件4的优先权。

2.附件4没有记载该专利权利要求M~N所请求保护的XXX(区别特征)等技术内容,因此,该专利权利要求M~N不能享有附件4的优先权,其申请日以实际提交申请的日期为准。

3.该专利和附件2都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专利申请,且附件2的申请日早于该专利的优先权日,其授权公告日晚于该专利的优先权日,可以构成附件1中权利要求的抵触申请。

因此,请求人请求使用附件2评价权利要求1~X的新颖性。

4.附件3的授权公告日早于该专利的申请日(X年X月X日),构成权利要求M~N 的现有技术。

因此,请求人请求使用附件3评价权利要求M~N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二、无效宣告理由1、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XXX。

附件2公开了一种XXX(参见说明书第X~Y段),包括A、B(相当于权利要求中B')、C、D(相当于权利要求中D')、E。

附件2中E的作用是XXX,是该专利权利要求中E'的下位概念/惯用手段的直接替换。

由此可见,附件2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全部技术特征,而且二者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能够解决相同的技术问题,并具有相同的技术效果。

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附件2公开的内容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2、权利要求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2对权利要求1进一步限定的技术特征为XXX。

附件2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X~Y段)。

由此可见,该专利权利要求2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附件2公开的内容相比,其区别特征在于:XXX。

据此确定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YYY。

然而,附件3公开了一种XXX,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M~N段)XXX。

由此可见,附件3公开了上述区别特征,而且该特征在附件3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该专利中相同,都是用于YYY。

因此,附件3给出了ZZZ的技术启示。

由以上分析可知,将附件3公开的内容结合到附件2中得到权利要求2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

因此,权利要求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权利要求3对权利要求2中的XXX进一步限定为XXX。

但正如该发明/实用新型说明书第X~Y段所指出的,这些技术特征XXX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因此,在引用的权利要求2相对于附件2不具备新颖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3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4、权利要求4对权利要求2中的YYY进一步限定为YYY,其用于ZZZ。

但是,这样的YYY及其作用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所熟知的。

在ZZZ的时候,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使用YYY。

因此,在引用的权利要求2相对于附件2不具备新颖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3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5、权利要求M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根据该专利说明书中记载的内容可知,其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YYY,通过XXX。

然而,权利要求5中限定了F,但未进一步限定G,导致权利要求5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涵盖了G不能实现的情形。

因此,权利要求5在说明书公开的内容的基础上概括了一个较宽的保护范围,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6、权利要求N引用权利要求1和2时的技术方案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从属权利要求6引用权利要求1~N,但从属权利要求中的MMM,在权利要求1和2中并无记载,缺乏基础,导致从属权利要求6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清楚。

因此,权利要求N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7、权利要求7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有关独立权利要求应当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的规定。

由该专利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可知,该专利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YYY,其采用的技术手段是ZZZ,但是权利要求中VVV仅仅表述了该专利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或者所获得的技术效果,并未记载通过何种手段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并获得相应的技术效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