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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过度使用,保护公众健康,提高抗菌药物的治疗效果,确保抗菌药物的持续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生产企业等涉及抗菌药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工作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为制定和实施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负责。
第四条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规范用药的原则,避免对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
第二章抗菌药物使用规范第五条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等科学方法,合理选择抗菌药物,避免盲目使用。
第六条医务人员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应充分了解患者的病史、过敏史等信息,避免使用对患者不适宜的抗菌药物。
第七条医务人员应按照抗菌药物的说明书和药品的适应症进行合理使用,避免滥用抗菌药物。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疗效情况及时调整抗菌药物的使用剂量和疗程,避免过度使用。
第九条医务人员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注意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避免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得私自调整用药方案,避免患者受到伤害。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应及时记录患者的用药信息,包括药品名称、使用剂量、疗程等相关信息,以便日后的用药评估。
第三章抗菌药物供应管理第十二条药品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确保抗菌药物的质量安全。
第十三条药品零售企业应按照药品管理法规的规定,合法销售抗菌药物,不得违法销售抗菌药物。
第十四条药品零售企业应加强对抗菌药物的管理和监督,避免抗菌药物的滥用。
第十五条药品零售企业应记录抗菌药物的销售信息,包括药品名称、销售数量、销售对象等相关信息,以便监管部门的检查。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第十七条对于发现滥用抗菌药物的单位和个人,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进行处罚,并建立黑名单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为规范我院临床抗菌药物用药行为, 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和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保障患者能得到最佳治疗效果。
参照国家卫生部门的有关规定,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一、抗菌药物的使用原则1.严格掌握抗菌药物的适应症、禁忌症,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密切观察药物疗效和不良反应情况, 如有不良反应及时报告药剂科及医务处。
2.严格掌握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和预防应用的指证。
3.结合患者的临床病情, 设计抗菌药物的给药方法, 包括给药剂量、疗程、间隔时间和途径。
4、密切观察病人有无菌群失调情况, 及时调整抗菌药物的使用。
5、注重药物经济学, 减少病人抗菌药物费用的支出。
二、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的规定1.根据抗菌药物的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性、不良反应以及药品价格等因素, 参照“江西省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制定“xx市人民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一级)、限制使用(二级)与特殊使用(三级)三类进行分级管理。
2、分级原则:(1)非限制使用: 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 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 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限制使用: 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 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 不宜作为非限制使用药物。
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 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 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 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3.医师权限:具有处方权的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患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 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 并签名;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时, 应具有严格的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 处方需经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签名。
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 但仅限于1天用量。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文档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一、本制度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四、院长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五、医院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医务、药学等部门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六、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审议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对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
七、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感染性疾病科和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院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医院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使用,抗菌药物耐药性问题越来越严重,给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耐药性问题,医院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临床科室、药房等涉及抗菌药物使用管理的相关部门。
三、管理原则1.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按照临床证据和指南,合理选择适当的抗菌药物,遵守抗菌药物的使用指导原则。
2.限制使用广谱抗菌药物:应优先选择窄谱抗菌药物,限制使用广谱抗菌药物,严禁未经授权或滥用使用。
3.完善监测体系:建立完善的抗菌药物使用监测与评估体系,对医院内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监测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4.加强培训与宣教:对临床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使用相关培训,提高临床医生和药师的专业素养和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意识。
四、管理措施1.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审查:医院应设立抗菌药物使用审查组,由具备临床经验和抗菌药物知识的专家组成,对每一笔抗菌药物申请进行审查,确保使用的合理性。
2.临床路径与规范的制定与推广:医院应根据临床经验和当地情况,制定适用性强、操作简便的临床路径与规范,引导医生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3.抗菌药物使用指导和培训:医院应制定抗菌药物使用指南,并定期开展相关培训,提高医生和药师的抗菌药物使用水平。
4.监测与评估: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与评估体系,对整个医院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监测内容包括抗菌药物使用率、抗菌药物耐药性情况等。
5.文明用药宣传:医院可通过制作宣传海报、宣传册,开展座谈会等形式,宣传文明用药理念,提高患者的用药意识和文明用药水平。
五、管理责任1.院级领导负责本管理制度的制定、推广和督促实施。
2.抗菌药物使用审查组负责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临床科室负责制定相应的临床路径与规范,并组织实施。
4.药学部门负责对抗菌药物的购进、储存和发放进行管理,并加强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的宣传和教育。
医院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合理规范医院内抗菌药物的使用,保护患者的健康和利益,防止抗菌药物滥用和耐药菌株的显现,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实际情况,订立本制度。
第二章药物管理1.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药物管理水平。
2.医院应依据临床需要,合理配置抗菌药物的库存量,确保患者在需要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3.医院应设立特地的抗菌药物使用审核机构,该机构由医院的临床药师、细菌学专家和感染科医师等构成,负责对医生开抗菌药物进行审核和引导。
第三章医生使用抗菌药物的原则1.医生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应乐观找寻患者临床诊断确实切病原体,并结合患者的病情及相关试验室检查结果,推断是否需要使用抗菌药物。
2.医生应遵从细菌学敏感性测试结果,优先选择敏感性高、毒性小、价格合理的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3.医生在选择抗菌药物时应遵从抗菌药物使用指南,依据患者的特点、病情和药物的副作用等因素进行合理用药,并在使用药物后及时进行疗效评估。
第四章抗菌药物的配备与使用1.医院应依据医疗技术发展和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合理配置抗菌药物的种类和数量,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
2.医院应设立抗菌药物的特地管理库房,负责抗菌药物的储存、配发、销毁和记录等工作。
库房应具备充分的面积和储存温度,且只有授权人员才略进入。
3.医院依据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建立抗菌药物使用信息系统,及时监控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和库存量,并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4.医院应定期组织临床药师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巡查和评估,并向医生和抗菌药物使用审核机构供应反馈看法。
第五章监督与惩罚1.医院应建立健全的抗菌药物使用监督机制,定期对医生开具抗菌药物的情况进行抽查和审核,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生进行通报、警示和教育。
2.对于严重违抵抗菌药物使用规定的医生,医院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涉及违法行为的应移交给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提高医疗质量,防止细菌耐药性的产生,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抗菌药物的定义本制度所称抗菌药物,是指用于治疗和预防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等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药物。
第三条抗菌药物管理原则(一)合理使用:根据患者的病情、病原菌种类及药物敏感性,合理选择抗菌药物。
(二)严格审批:抗菌药物的使用应经过医生处方,并经药师审核。
(三)监测耐药:定期监测病原菌的耐药情况,及时调整抗菌药物的使用。
(四)教育培训:加强对医务人员抗菌药物知识的培训,提高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能力。
第四条抗菌药物分类根据药物的疗效、安全性、细菌耐药性及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
第五条抗菌药物采购(一)采购抗菌药物应遵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选择具有生产或经营资格的供应商。
(二)采购抗菌药物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生产企业和产品规格进行。
(三)采购抗菌药物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药物质量。
第六条抗菌药物储存(一)抗菌药物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专用库房内。
(二)抗菌药物应按照有效期进行分类存放,确保药物质量。
(三)抗菌药物的储存应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
第七条抗菌药物使用(一)医生在开具抗菌药物处方前,应进行详细的病情评估,并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物敏感性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二)药师在审核抗菌药物处方时,应检查药物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给药途径等,确保处方合理。
(三)护士在执行抗菌药物注射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药物安全。
(四)患者在使用抗菌药物期间,应遵循医生的指导,按时按量服药。
第八条抗菌药物监测(一)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病原菌耐药监测体系,定期监测病原菌的耐药情况。
(二)医疗机构应将病原菌耐药监测结果及时反馈给医务人员,指导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三)医疗机构应将病原菌耐药监测结果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文(3篇)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内抗菌药物的使用,提高药物使用效果,降低耐药菌的产生率,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医务人员在临床工作中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处方、使用和监测等环节。
第三条管理原则抗菌药物的使用必须按照适应证使用,严格遵循药物的适应症、剂量、疗程和用法用量等规定,禁止滥用和过度使用。
第四条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责任医疗机构应当成立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和协调本机构内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工作。
委员会成员应包括感染科专家、药学专家、临床医生等。
第二章抗菌药物使用的流程第五条抗菌药物使用的审核在患者需要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医务人员应按照机构规定的审核流程进行申请。
审核应包括抗菌药物的适应症、疗程、使用方法、剂量和联合使用等。
第六条抗菌药物的处方医务人员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患者时,应根据患者的临床情况和病原菌的药物敏感性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合理制定处方。
同时,应在处方上标明患者的姓名、病床号、使用药物的名称、剂量、疗程等信息。
第七条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测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定期收集、统计和分析抗菌药物使用的情况。
监测结果应定期向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委员会报告,并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八条抗菌药物的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抗菌药物使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使用管理的认识和能力。
第九条抗菌药物使用的评估医疗机构应定期评估抗菌药物使用的效果和安全性,及时对不合理使用进行纠正和改进。
第三章附则第十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依据医疗机构内部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批评教育、警告或者纪律处分。
对涉嫌违法的行为,应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疗机构内部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机构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条为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保护公众健康,减少抗药性的发生和传播,制定本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医院内抗菌药物的使用,提高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率,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耐药性的发生,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订立本制度。
第二章抗菌药物使用权限第一条医院内抗菌药物的开具与使用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并经医院审批通过,具备相应的权限。
第二条医院抗菌药物使用权限分为以下三级:1.一级权限:医院科室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具备一级权限,可开具抗菌药物处方并使用。
2.二级权限:医院全科医生具备二级权限,可开具抗菌药物口服处方。
3.三级权限:其他医务人员不得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需向具备一级权限的医师申请使用。
第三条医院将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使用审核,对各科室使用抗菌药物的数量、种类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和提升。
第三章抗菌药物配送与存储第一条医院抗菌药物需统一由药品库房进行配送,确保抗菌药物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二条医院药品库房应建立相应的抗菌药物存储区域,保证药品的存储温度、湿度等符合要求,并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检查,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第三条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的进货、验收、登记、使用和报废等流程规范,确保药物的使用和管理符合规定。
第四章抗菌药物使用指南第一条医院应订立抗菌药物使用指南,包含常用疾病的抗菌药物选择原则、用药剂量和疗程等内容,并及时更新。
第二条医院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使用培训,提高其合理用药的意识和水平。
第三条医院应设立抗菌药物使用评审委员会,对抗菌药物使用进行监督和评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矫正和处理。
第四条医务人员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依照临床诊疗指南和使用指南的规定,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合理用药,避开滥用和过度使用。
第五条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控体系,及时收集、分析和报告有关抗菌药物使用的数据,为科学决策供应依据。
第五章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督与惩罚第一条对于违抵抗菌药物使用规定的医务人员,医院将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进行相应的惩罚,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标准版)
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标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的管理,规范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提高抗菌药物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疗机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康复机构、疗养院等。
第三条抗菌药物是指具有杀菌或抑菌活性的药物,包括抗生素、合成抗菌药、抗真菌药、抗病毒药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负责抗菌药物的管理、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二章抗菌药物目录管理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抗菌药物目录和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目录。
第六条抗菌药物目录应当包括抗菌药物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症、不良反应等内容。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将抗菌药物目录报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并定期更新。
第三章抗菌药物采购与储存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采购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采购,确保抗菌药物的质量和供应。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储存制度,按照药品储存要求进行储存,确保抗菌药物的质量安全。
第四章抗菌药物处方与使用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处方管理制度,规范抗菌药物处方的开具、审核、调剂、使用等工作。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和评价制度,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耐药监测制度,开展耐药菌监测和耐药机制研究,为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提供科学依据。
第五章抗菌药物培训与宣传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培训制度,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意识和能力。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宣传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宣传,提高患者和社会公众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认识。
第六章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的使用,合理利用抗菌药物资源,确保患者获得有效治疗,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耐药性问题,提高药物治疗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使用抗菌药物的科室和人员,包括临床医师、护士、药品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委员会,负责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明确抗菌药物使用责任人,对医护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按照规定正确使用抗菌药物。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数据监测系统,及时记录和分析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和调整,不断完善和提高管理水平。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与药品供应商的合作,确保抗菌药物的质量和供应充足。
第二章抗菌药物使用的原则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致病菌类型、药敏试验结果等因素,对患者合理选择抗菌药物。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最新的临床指南和抗菌药物使用原则,制定抗菌药物使用方案,遵循抗菌药物使用的临床指导方针。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采用联合用药和轮换用药的方法,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耐药性问题。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对抗菌药物使用进行严格的监测和评估,及时根据监测数据调整抗菌药物使用方案。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保护患者隐私,禁止医护人员私自泄露患者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第三章抗菌药物使用的管理措施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审查制度,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团队,对医师开具的抗菌药物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用药合理。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指南,明确各种疾病的抗菌药物使用原则,对医护人员进行规范培训。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临床路径,制定具体的抗菌药物使用方案,减少不必要的抗菌药物使用。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定期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加以解决。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1、严格掌握抗菌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及毒副反应。
2、使用抗菌药物前尽早留取临床标本,进行病原体检测和药敏试验。
3、严格掌握抗菌药物联合使用和预防应用指征。
4、已确定为单纯病毒感染性疾病不使用抗菌药物。
5、根据感染部位与临床诊断,合理选用抗菌药物,尽量选用安全有效、毒性小、价廉的药物,降低患者抗感染药物费用支出。
6、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包括血药浓度监测和耐药菌的监测,以控制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和耐药菌株的产生。
定期抽查处方、病历,检查有无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情况,进行临床指导。
处方点评制度为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建立良性的用药干预机制,特定以下制度:1、做好日常处方管理。
每当处方有新的修改要及时对医师、药师进行培训。
2、把好处方审核关。
对住院不合格处方要由护士回科找医生进行修改后方可投药;对门诊不合格处方,找处方医师对处方进行修改后,方可调剂、发药。
3、对处方要定期进行检查,做好处方常规评价,发现问题及时向所在临床科室进行反馈。
4、对检查处方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处方合理用药方面的问题,每季度在院医疗例会上要进行通报、点评。
5、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不合理用药及时给予干预。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1、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人员应由医学、药学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2、临床医生、临床药学要认真开展日常可能与用药有关的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工作。
3、一经发现可疑不良反应,要详细进行记录、调查,按专用表格认真填写,对严重、罕见或新的药品不良反应病例,须用有效方式快速报告,最迟不超过15个工作日。
4、每月25日前向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电传药品不良反应报表,未发现药品不良反应,每月向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进行零报告。
5、实行药品不良反应首问制,明确第一个发现药品不良反应者为第一责任人。
6、要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填写情况作为各临床科室年度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
抗菌药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抗菌药使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保护抗菌药的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院、诊所、卫生院等。
第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抗菌药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工作职责和分工,采取措施加强抗菌药使用管理。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医务人员的抗菌药使用知识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抗菌药使用意识和水平。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对患者的抗菌药使用宣传,提高患者的抗菌药使用合理性。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抗菌药使用数据监测系统,及时监测抗菌药使用情况。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积极参与抗菌药耐药监测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抗菌药耐药监测工作。
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使用评估制度,定期评估抗菌药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理使用。
第二章抗菌药使用管理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使用管理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落实抗菌药使用管理。
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制定抗菌药使用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抗菌药使用的管理程序和要求。
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使用的审核和审批制度,加强对抗菌药使用的管理。
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使用的信息登记和报告制度,及时记录抗菌药使用情况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使用的监测和评估制度,评估抗菌药使用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纠正不合理使用。
第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使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加强对抗菌药使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抗菌药使用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的抗菌药使用意识和水平。
第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抗菌药使用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理使用。
第十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使用的信息数据库,建立抗菌药使用档案,并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抗菌药使用情况。
第十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患者用药情况监督制度,加强对患者用药情况的监督,提高患者的用药合理性。
2024年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文(2篇)
2024年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我国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防止抗菌药物滥用和滥用导致的多重耐药问题,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提高抗菌药物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医疗机构、药店以及其他各类使用抗菌药物的场所及个人。
第三条抗菌药物是指对抗细菌感染并能控制其生长和繁殖的药物。
第四条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应遵循“适应症、适当用药、适量用药、适时用药”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定期进行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审查制度,设立专门的药师或医师负责审查处方,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第七条药店应设立专门的药师负责抗菌药物的发放和咨询,向购买者提供必要的使用指导。
第八条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应与临床路径、抗菌药物监测与评价等相关工作相衔接,形成合力。
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吊销执业证书等。
第十条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有效期为xx年。
第二章抗菌药物使用的基本原则第十一条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坚决抵制滥用和滥用行为。
第十二条抗菌药物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根据病原菌的耐药情况,选择敏感的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二)严禁盲目使用广谱抗生素,应优先选择窄谱抗生素并根据病情调整;(三)严禁擅自更换抗菌药物,如需更换应经医师审查;(四)以口服给药为主,尽量避免静脉给药;(五)根据病情进行合理的抗菌药物疗程;(六)严禁抗菌药物大规模预防和应激使用;(七)加强预防控制措施,减少细菌感染的发生。
第十三条抗菌药物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准则:(一)遵循药理学原理,确保药物在体内的浓度维持在有效杀菌浓度;(二)根据药物的作用机制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三)结合患者的情况进行个体化用药选择;(四)合理选择给药途径和剂型;(五)掌握合理的用药剂量和使用频次。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3篇)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一、分级原则(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细菌耐药性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和细菌耐药性都具有一定局限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指导原则和卫办医发〔____〕____号)的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全部抗菌药物,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药事管理委员会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____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发感染。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2)是为了合理、规范地使用抗菌药物,避免抗菌药物的滥用和不当使用,从而降低抗菌药物耐药性的发生和传播而实施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1. 抗菌药物使用指南:医疗机构制定并公布抗菌药物使用指南,明确抗菌药物的适应症、剂量、疗程等使用规范,以减少不必要的抗菌药物使用。
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制度1. 总则为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保护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维护医院的良好治疗效果和护理秩序,特订立本制度。
2. 使用原则1.合理使用:医院严格依照临床需要和抗菌药物使用指南,合理选择、使用抗菌药物,以最大程度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耐药现象的产生。
2.优先选择:对于治疗非细菌感染的疾病,避开使用抗菌药物作为首选治疗方案,应优先使用其他合适的治疗方法。
3.谨慎选择:对于临床确需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的疾病,应依据患者的病情及药物的疗效、安全性和代谢特点进行谨慎选择。
4.合理用量:医院严格依照抗菌药物用药指南,合理确定抗菌药物的剂量和使用频次,以保证药物的疗效和患者的安全。
3.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1.抗菌药物使用审查:医院设立抗菌药物使用审查委员会,负责订立抗菌药物的使用审查标准和流程,对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审核和监督。
2.抗菌药物使用教育:医院定期组织抗菌药物使用教育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认得和意识。
3.抗菌药物使用指南:医院订立抗菌药物使用指南,明确各类细菌感染的抗菌药物选择原则及使用方案,依据药物敏感性试验结果为医生供应参考。
4.抗菌药物限制使用:对于抗菌药物的使用,医院设立限制使用目录,依据抗菌药物的特殊性,严格掌控抗菌药物的申请、发放和使用。
5.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医院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定期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矫正,降低滥用和耐药风险。
6.抗菌药物使用反馈:医院对抗菌药物使用的效果进行反馈,及时通知医生和相关科室,供应抗菌药物使用相关的临床数据和信息,促进医生对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4. 抗菌药物库存管理1.特殊管理药物库存:医院设立特殊管理药物库存,包含临床需要使用的高级别抗菌药物和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由特地负责库存管理的人员负责发放和追踪使用情况。
2.库存管理记录:医院建立抗菌药物库存管理记录,包含库存量、发放记录、使用记录等,监督医护人员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反馈。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处方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基本原则1. 抗菌药物的使用应以治疗感染性疾病为目的,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2. 抗菌药物的使用应基于明确的感染诊断,并根据感染部位、病原菌种类及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3. 抗菌药物的使用应遵循阶梯治疗原则,优先使用一线抗菌药物,避免不必要的二、三线抗菌药物使用。
4. 抗菌药物的使用应遵循个体化治疗原则,根据患者的年龄、体重、肝肾功能、药物代谢特点等因素制定个体化用药方案。
5. 抗菌药物的使用应遵循最小剂量原则,避免超剂量使用,以减少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
6. 抗菌药物的使用应遵循最小疗程原则,避免不必要的长期用药,以减少细菌耐药性的发生。
7. 抗菌药物的使用应遵循联合用药原则,仅在必要时联合使用抗菌药物,以提高治疗效果。
三、抗菌药物的分类管理1. 根据抗菌药物的药效学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情况、不良反应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一线、二线和三线抗菌药物。
2. 一线抗菌药物是指具有广泛抗菌谱、疗效确切、不良反应较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
3. 二线抗菌药物是指具有较窄抗菌谱、疗效确切、不良反应较小、价格较高的抗菌药物。
4. 三线抗菌药物是指具有特殊抗菌谱、疗效确切、不良反应较大、价格较高的抗菌药物。
四、抗菌药物的处方管理1. 抗菌药物的处方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开具,并按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进行管理。
2. 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时,应遵循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基本原则,并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3. 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时,应注明抗菌药物的名称、规格、剂量、给药途径、用药次数、用药疗程等信息。
4. 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后,应将处方交与药师审核,药师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2024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2024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防控细菌耐药性,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抗菌药物的分类和使用原则一、抗菌药物分为抗生素、抗病毒药物、抗真菌药物等。
按照药物的作用机制和适应病原菌类型等对抗菌药物进行分类。
二、抗菌药物使用原则包括:科学合理用药、精准用药、足量用药、规范用药。
三、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必须遵守医嘱,严格按照用药剂量和用药频率进行服用,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药量。
第三章抗菌药物使用的管理制度一、抗菌药物的使用应当经过医师开具处方,患者在药房购药时需出示有效处方。
二、医师在开具处方时应当慎重考虑患者的病情、病原菌类型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格控制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征。
三、医院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做好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统计和分析工作,确保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四、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抗菌药物销售的监督管理,防止非法销售抗菌药物。
第四章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督检查一、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配备专门的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加强对抗菌药物使用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检查,对违规使用抗菌药物的医疗机构进行处理。
三、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生产的抗菌药物符合国家标准,产品质量安全。
第五章抗菌药物知识的宣传教育一、加强对广大民众的抗菌药物知识的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对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意识和能力。
二、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和管理水平。
三、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和普及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方法,提高社会广泛的认知度。
第六章应急响应和处置一、发生抗菌药物过敏反应、药品误服等应急情况时,医疗机构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及时进行急救和救治。
二、当医疗机构出现抗菌药物滥用和其他违规情况时,应当及时向药品监管部门进行报告,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和处理。
第七章处罚规定一、对违反抗菌药物管理制度的医疗机构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包括责令停止使用抗菌药物、责令整改、罚款等。
医院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为规范我院抗菌药物的使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防止病原微生物耐药性的产生,提高医疗质量,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临床、医技、药剂等部门和人员。
三、组织与管理1. 成立医院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小组,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药剂科、感染科、临床科室主任、护理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2.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执行本制度,定期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3. 临床科室设立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工作。
四、抗菌药物分级管理1. 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适用于大多数感染性疾病,临床医师可根据病情开具处方。
2. 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适用于特定感染性疾病,需经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后方可使用。
3.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适用于严重感染性疾病或病原微生物耐药性较高的感染,需经医院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小组批准后方可使用。
五、抗菌药物使用原则1. 明确诊断:患者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必须有明确的感染指征,并尽可能进行病原学检查和药敏试验。
2. 选用依据:根据抗菌药物的抗菌谱、药代动力学、药效学、细菌耐药性等因素,合理选用抗菌药物。
3. 合理用药:遵循“三先三后”原则,即先用一级抗菌药物,后用二、三级抗菌药物;先选常用、普通的抗菌药物,后选取不常用、昂贵的抗菌药物;先考虑口服给药,后考虑注射给药。
4. 联合用药:仅在病原菌尚未查明、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重症感染、易产生耐药性的感染等情况下,方可考虑联合用药。
5. 个体化用药:根据患者的年龄、体重、肝肾功能等因素,调整抗菌药物剂量和给药方案。
六、抗菌药物使用监督与评估1. 医院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小组定期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处方审核、用药记录、药敏试验等。
2. 临床科室设立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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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抗生素使用管理,降低感染发生率,减少耐药性细菌的产生,促进抗生素的合理应用。
特作以下规定:
一、成立合理使用抗生素管理小组,成员由临床科室主任,医务科主任、药剂科主任、检验科主任等参加。
二、该小组负责拟订抗生素使用规定,组织药剂科和检验部门定期检查,根据药房反馈信息,调研和分析全院抗生素使用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三、检验科对各科送检的培养标本按要求做细菌培养、
鉴定,并分科登记检验结果,定期上报(每季度一次)主要
病原菌及其它真菌、病毒等感染情况,为临床合理使用抗生素提供信息。
四、药房应建立各类抗生素的出入消耗登记制度,将临床使用抗生素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合理使用抗生素管理
小组。
五、各科主任应督促检查各级医师使用抗生素,应严格掌握抗生素使用的适应症和给药途径,遵照有效少量的原
则,消除重复用药现象。
住院总医师必须熟悉管理办法及使
用规则,协助科主任做好此项工作,护士要了解各种抗生素的药理作用和配制要求,准确执行医嘱,并观察病人用药后的反应。
六、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并监督实施抗生素分线分级使
用规范。
确定医院内抗生素的一、二、三线用药;一线药物
(窄谱、疗效肯定、不良反应小、价格低廉、货源充足的抗
菌药物)、二线药物(抗菌谱较广、疗效好但不良反应较明
显或价格较贵的抗菌药物)、三线抗菌药物(疗效独特但毒
性较大、价格昂贵、新研制上市的抗菌药物以及一旦发生耐
药即会产生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严格控制使用),并对每线抗菌药物的使用权限作出相应规定,越线使用需经上级医生授权。
一线用药需住院医师资格以上处方方可使用;二线用药应采取一定程度的限制措施,如规定处方量,规定临床选用的适应症,需经上一级医师(一般指主治医师以上)同意等并由临床药房监督;三线用药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医师
方可使用。
抗生素合理使用的原则及参考规则
为保障患者能得到最佳疗效和最小毒、副反应的抗生素
治疗,同时减少耐药性细菌而降低医院感染的发生率,特制
定以下原则及相关规则:
一、合理使用抗生素的原则
1、有效控制感染,争取最佳疗效;
2、预防和减少抗生素的毒副作用;
3、注意剂量和疗程,避免产生耐药菌株;
4、密切注意病人体内正常菌群失调;
5、根据药敏试验,严格选药和给药途径,防止浪费。
二、合理使用抗生素规则
1、病毒性感染或病毒感染可能性较大的患者,一般不
使用抗生素。
2、对发热原因不明,且无可疑细菌感染征象者、不
宜使用抗生素。
对病情严重或细菌性感染不能排除者,可针对性地选用抗生素,并密切注意病情变化,一旦确认非细菌性感染者,应立即停用抗生素。
3、凡怀疑细菌感染的病例,应力争在使用抗生素前
按疾病诊疗常规采集标本(包括血、痰、尿、脓液,咽
拭子及各种体腔标本等)、进行细菌培养。
为提高病原菌
培养阳性率,检验科在接到标本后应立即接种于特殊培养
基,可采用对流免疫、荧光免疫、乳胶免疫、酶联免疫等
新技术,对病原菌进行早期快速诊断。
4、根据细菌学检查结果,结合临床选用敏感的抗生
素,或对原来使用的抗生素进行必要的调整。
选用抗生素
同时要注意药品来源价格。
5、联合使用抗生素应有严格的指征, 一般适用于一
种抗生素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 包括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化脓性脑膜炎等) 、混合感染、二重感染以及需要
长期用药, 而细菌容易产生耐药的病例,以两联为宜,但
要合理掌握疗程,联合使用抗生素应能达到协同或相加的
疗效,不增加毒副反应,防止和延缓耐药菌株产生的目的,
严格禁止无根据的随意联合用药。
6、要避免外用青霉素类? 头孢菌素及氨基糖甙类抗
生素; 对眼科,耳鼻喉科,外科? 妇科及皮肤科使用的外用抗生素也应严格管理,掌握适应症,避免滥用。
7、细菌性感染所致发热,经抗生素治疗体温正常,
主要症状消失后,及时停用抗生素。
但败血症骨髓炎、细
菌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结核及某些重症感染可视
情况而定。
8、明确诊断的急性细菌性感染,在使用某种抗生素
72小时后,临床效果不明显,或病情加重,应多方面分析
原因。
确属抗生素使用问题时,应调整剂量、给药途径或
根据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结果,改用其它敏感性药物。
9、一般情况不因预防目的而使用抗生素、特别是滥
用广谱抗生素,对内科无感染征象的心血管病、脑血管意
外、恶性肿瘤、糖尿病、非感染性休克、慢性肾脏疾患, 一般不应预防性使用抗生素。
10、只有对急性风湿热, 可定期使用青霉素G以杀灭咽部溶血性链球菌。
11、所有胃肠道手术及胆囊手术除其它术前处理外,可
术前一小时给予抗生素预防治疗。
12、对其它选择性手术, 特别是心脏手术、矫形手术前
一天开始使用抗生素、手术后使用时间根据病情决定。
13、必须认识到人体免疫力的重要性,强调综合治疗,不要过分依赖抗菌药物。
三、抗菌药物过度使用进行干预的措施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
根据抗菌药物的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及当地社会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
物分为三级:
? 一级:非限制性使用抗菌药物:经临床长期应用的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影响小、价格相对较低的
药物。
?? 二级:限制性使用抗菌药物:与一般药物相比较,在临床疗效、不良反应、对细菌耐药性影响、
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
使用的抗菌药物。
... 三级:特殊情况下使用的抗菌药物:指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加倍保护以免细
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药物,或者属于新
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无肯定资料,或价
格十分昂贵。
(二)加强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监管
(1) 、加强各科在抗生素合理使用方面的检查和培
训,医院组织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了《抗菌药物临床应
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等规范的培训,同时将
这些规范列入院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定期对病区和门诊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和抽查, 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2) 加强对医师合理用药的监管和考核,对于超权
限、不合理或滥用抗菌素及超过药占比的病区和个人通
报批评并给予相应处罚。
(3) 、各科室每月使用药品超过医院规定的限度时,
由经改办从科室当月奖金中按一定比例扣除,有效遏制
了临床抗生素的滥用现象。
(三)实施抗菌药物动态监测
统计全院抗菌药物应用总量占药品总数的百分率和抗
菌药物应用数量及排序, 从销售额和数量进行统计公布,前
三名的抗菌药物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向全院发布用药通报。
对规范医师用药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临床治疗水平、减轻患者不合理医疗费用负担将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泸州市纳溪区丰乐镇卫生院
二0 一二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