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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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院前急救工作,提高急救效率,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院前急救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第三条本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伦理准则,并依照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原则进行操作。

第四条医院院前急救负责人应当订立院前急救工作总体方针和具体实施方法,并监督落实。

第五条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形成急救联动机制。

第二章急救资源及配置第六条医院应配备急救设施和装备,包含但不限于急救车辆、急救设备、急救药品等,以确保急救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医院应建立院前急救网络,掩盖急救服务的范围,并明确服务区域和急救点分布。

第八条医院应依据患者需求和急救资源实际情况进行急救设备及药品的配置和更新,确保其规模和品质实现需求。

第九条医院院前急救设备和药品应定期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第三章院前急救队伍建设第十条医院应建立院前急救队伍,队伍成员应具备相关的急救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一条院前急救队伍应包含专业医务人员、护士和司机等,人数应依据实际需求进行合理配置。

第十二条院前急救队伍应订立队员职责、工作制度和值班布置,确保急救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十三条院前急救队伍应定期进行演练和模拟训练,提高应急处理本领和团队协作本领。

第四章急救指挥与调度第十四条医院应设立急救指挥中心,负责对院前急救工作进行指挥、调度和协调,确保急救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急救救治的及时有效。

第十五条急救指挥中心应依据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进行指挥和调度,确保急救资源的优先级使用。

第十六条急救指挥中心应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提高急救工作的响应速度和效率。

第十七条急救指挥中心应定期进行急救工作的统计、分析和评估,完善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五章患者权益保障第十八条医院对患者实施院前急救时,应依照现场急救原则进行操作,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院前急救是指在患者被送达医院之前,由急救人员在现场或救护车上对患者进行的一系列急救措施。

为了确保院前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急救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1. 及时性: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时间就是生命”的原则,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对患者进行急救。

2. 专业性:院前急救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急救措施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3. 协作性:院前急救工作应加强与医院、急救中心、消防、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形成急救工作合力。

4. 规范性: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急救操作规程,确保急救工作的规范性。

二、组织架构1. 成立院前急救领导小组,负责院前急救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

2. 设立院前急救办公室,负责院前急救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调度。

3. 组建院前急救队伍,包括医生、护士、司机和担架工等,负责现场急救和转运工作。

4. 设立院前急救培训基地,负责急救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三、工作流程1. 急救电话受理:调度人员接到急救电话后,立即了解患者病情、地址等信息,并迅速调派急救资源。

2. 现场急救:急救人员携带必要的急救药品和设备,迅速到达现场进行急救。

3. 转运:根据患者病情,采取正确的方式和体位,安全转运患者至医院。

4. 交接:将患者送至医院后,与接诊医护人员进行详细交接,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治疗。

5. 归档:急救人员将急救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归档,以便分析和改进急救工作。

四、人员职责1. 医生:负责患者的诊断、急救措施的实施和病情观察。

2. 护士:协助医生进行急救措施的实施,负责患者的护理和生命体征监测。

3. 司机:负责救护车的驾驶和维护,确保救护车安全、迅速地到达现场和医院。

4. 担架工:负责患者的搬运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

五、培训与考核1. 定期对急救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急救技能和知识水平。

2. 定期组织急救技能考核,确保急救人员具备相应的急救能力。

3. 对急救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急救操作规程的培训,提高急救人员综合素质。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一、院前急救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工作制,医护人员、乡医必须严
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履行岗位职责和遵守技术操作规程,服从调度中心统一指挥、调度和管理。

二、各卫生室实行排班制,于每周六中午下班前将下周排班本交医院
一体化办公室,由一体化办公室汇总后交120调度中心,卫生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改班、换班、替班、空班,特殊情况由一体化办公室更改后,并由一体化办公室交120调度中心。

120值班交由医院办公室统一管理。

三、卫生室实行听班制,值班人员接到120调度中心通知出诊后,应
及时通知本室其他人员值(听)班,急救任务完成后,应填写出诊记录,并及时返回卫生室值班。

四、各种抢救器材、药品准备齐全、专人管理、定位放置、定量储存,
用完随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抢救药械不外借,以保证急救需要。

五、担任院前急救出诊工作的医护人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应取得院
前急救培训合格证,实习、试用期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班或出行。

六、对伤病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救治,做好各项记录,及时向
病员家人讲明病情,及时转运。

任何医院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120”急救车转运来的伤病员。

七、乡医每出诊一次合格加量化分1分,出诊不及时扣量化分1分,
不出诊的扣5分,根据情节并由医院作出其他相应处理。

不履行岗位职责如换班、替班扣1分,因空班出现问题的交由医院严肃处理,迟交排班的扣负责人1分,不服从调度中心指挥的交由医院作出相应处置。

不遵守技术操作规范引起重大问题的交由医院处理。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院前急救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在急救过程中的安全和满意度,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院前急救工作是指在患者到达医院之前,对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需要紧急医疗救助的患者,进行现场救治、转运和途中救护的服务。

第三条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及时、准确、安全、有效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患者隐私保护,提高急救医疗服务质量。

第四条院前急救工作由我院急诊科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和科室应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我院成立院前急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院前急救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急诊科、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急诊科设立院前急救办公室,负责院前急救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

院前急救办公室设在急诊科,主任由急诊科主任兼任,工作人员由急诊科医护人员担任。

第七条院前急救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资格和培训证书,定期参加急救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急救能力。

三、工作流程第八条院前急救工作流程分为接警、派车、出诊、救治、转运和回访六个环节。

第九条接警:120调度员接到急救电话后,应及时接听、记录,询问患者病情、地址、联系人等信息,并根据病情、地址等情况判断派车等级。

第十条派车:120调度员根据患者病情、地址等情况,合理安排救护车辆和急救人员,并通知患者所在地的交警部门,确保救护车辆畅通无阻。

第十一条出诊:急救人员接到派车通知后,立即准备急救物品,乘救护车前往现场。

途中保持与120调度员的联系,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做好救治准备。

第十二条救治: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对患者进行现场救治,根据患者病情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心肺复苏、止血、骨折固定等。

第十三条转运:患者病情稳定后,急救人员应将其安全转运至救护车,并密切观察患者病情,途中做好救治工作。

院前急救工作规章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规章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院前急救工作,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提高急救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院前急救工作的医务人员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院前急救工作应严格执行医疗伦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患者隐私权和合法权益。

第四条院前急救工作的目标是在最短的时间内提供紧急救治,尽最大努力减少负伤或患者的痛苦,并将患者稳定送往医院就诊。

第五条院前急救工作人员应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严格培训和考核,持有相应资质证书方可从事急救工作。

第二章急救流程第六条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发现、呼救、急救、转运”四个基本步骤。

第七条发现伤患应及时向急救服务中心拨打急救电话,告知伤患的情况和具体位置。

第八条急救人员接到呼救电话后,应尽快出发前往现场进行救治。

第九条在救治过程中,急救人员应先进行现场评估,判断伤患的病情严重程度,确定最优先救治方案。

第十条急救人员在救治过程中应做到有条不紊,及时、正确地处理各种突发情况。

第三章急救技能第十一条急救人员应熟练掌握基础急救技能,包括心肺复苏、止血、伤口处理等。

第十二条急救人员还应了解各种常见急症的救治方法,如心肌梗塞、中风、外伤等。

第十三条急救人员应定期参加急救技能培训,提高自身急救水平。

第四章器械设备第十四条急救车辆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以保障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急救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急救器械的使用方法,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及时、准确地使用。

第十六条急救车辆及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五章安全防范第十七条急救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障自身安全。

第十八条急救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具,避免受到感染和其他危害。

第十九条急救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驾驶。

第二十条急救人员应具备紧急逃生和自救能力,应急情况下能够保持冷静应对。

第六章救护标准第二十一条急救人员应尽最大努力将伤患稳定送往医院就诊,确保患者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治。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1. 引言院前急救是指在病患还未到达医疗机构之前,通过急救人员的紧急救治,使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急救救治,从而提高生存率和减少因延误而造成的长期伤害。

为了保障急救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健全院前急救工作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急救人员队伍建设、急救工作机制、急救培训体系、急救设备配置等方面对院前急救工作制度进行探讨。

2. 急救人员队伍建设急救人员是院前急救工作的核心力量,对其队伍建设的规范化、专业化十分重要。

应该对急救人员的素质、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其不同职责进行分级管理。

(1)素质要求:急救人员应具备高度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和安全意识,且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

(2)能力要求:急救人员应具备熟练掌握急救技能、具备临床经验和判断力,并具备一定的心理应对能力等。

(3)分工明确:对急救人员根据其技术层次和专业背景进行分级管理,对于不同级别的急救人员,应明确其职责和权限,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急救工作机制院前急救工作机制是指在院前急救过程中,不同环节之间进行有效的协作和配合,确保急救工作的有效进行。

急救工作机制应包括以下内容:(1)联动机制:急救人员与急救中心、就医医疗机构、公安交通部门等相关部门之间建立起紧密的联动机制,确保信息的快速传递和资源的共享。

(2)调度机制:建立一套完善的急救资源调度机制,合理安排急救车辆的派遣和急救任务的优先级,保障急救工作的及时开展。

(3)定期演练:定期组织院前急救演练,提高急救人员应急处置能力,熟悉急救流程和相关操作步骤,确保急救工作的高效进行。

4. 急救培训体系急救培训是院前急救工作的重要保障,通过不断提升急救人员的技能水平、增强其急救意识和职业素养来提高院前急救的效果。

急救培训体系应包括以下部分:(1)基础培训:对急救人员进行基础急救知识培训,包括心肺复苏、创伤处理、中毒救治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2)进阶培训:对已经具备一定基础的急救人员进行深化培训,包括急救危重病例的救治、急诊治疗措施的应用等。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急诊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医政发(2009)50号)文件修订。

一、院前急救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应服从本院急诊室的指挥,严格执行各项交接班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急诊室按要求安排充足的值班急救人员和急救车辆,不得出现因人员、车辆、急救设备物品等空缺而影响院前出诊工作。

值班医护人员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三、认真做好院内急救的准备工作,急救车辆、车载急救单元的急救设施、物品和药品完好率必须保证达到100船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经常保持急救车辆整洁、卫生,符合感染控制要求,时刻处于待命出发状态。

四、接到出诊指令后,出诊医生、护士和司机必须在3分钟内出诊。

五、出诊途中必须与报诊方取得联系,进一步确定接车地址,急救医师应指导现场自救、互救。

六、到达现场后,以出诊医师为组长的急救医疗小组应立即展开救治,动作迅速,处理果断。

严格执行诊疗常规、技术操作规范。

对病人及家属态度适度,文明礼貌,用语规范。

七、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下达要求准确、清楚,护士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重复无误方可执行,并及时记录。

凡经抢救的病人,应有详细病窠及抢救记录。

八、现场救治结束,急救人员必须将各种抢救药品及器材等认真检查核对,整理归位带回,将所有的医用废弃物(用过的注射器、输液器、空安甑、液体空瓶、消毒用的敷料等)要集中带回进行处理,不得遗留救治现场。

九、病情紧急时应就地抢救,病情允许后方可搬运。

若病情许可应尽快将病人安全转送院内进行救治,转送途中医护人员必须严密观察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随时采取救治措施。

院前急救的安全管理制度

院前急救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加强院前急救安全管理,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生命安全,提高院前急救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院前急救工作的全过程,包括接诊、出诊、转运、救治、交接等环节。

二、组织与职责1. 成立院前急救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执行本制度。

2. 院前急救安全管理小组由院领导、医务科、护理部、急诊科、救护车队等相关人员组成。

3. 各相关部门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明确职责,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制度1. 救护车管理(1)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救护车司机应熟悉本地区交通情况,保持车况良好,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审。

(3)救护车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药品和物资,确保完好、充足。

2. 人员管理(1)医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急救技能和专业知识,持证上岗。

(2)医护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关爱患者,确保患者安全。

(3)医护人员应定期参加急救技能培训,提高急救水平。

3. 接诊与出诊(1)接诊时,医护人员应迅速评估患者病情,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

(2)出诊时,医护人员应携带必要的急救设备、药品和物资。

(3)出诊途中,医护人员应密切关注患者病情,确保患者安全。

4. 转运与救治(1)转运过程中,医护人员应保持患者平稳,防止发生意外。

(2)救治过程中,医护人员应根据患者病情,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

(3)患者病情稳定后,及时与接收医院联系,确保患者得到妥善救治。

5. 交接与记录(1)交接时,医护人员应详细记录患者病情、救治过程和药品使用情况。

(2)确保患者信息准确无误,便于后续救治。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确保患者安全。

四、奖惩与监督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医护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医护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3. 院前急救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五、附则1. 本制度由院前急救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院前急救相关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相关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相关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院前急救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救医疗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院前急救是指在医院之外的场所,对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需要紧急医疗救治的患者进行的初步诊断、处理和转送。

第三条院前急救工作应当坚持生命至上、紧急救治、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院前急救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确保院前急救服务体系正常运行。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院前急救管理制度,完善院前急救设施和设备,提高院前急救服务能力。

第六条院前急救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培训,遵守院前急救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院前急救服务体系第七条院前急救服务体系应当包括急救中心、急救站、急救车、急救通信网络等。

第八条急救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院前急救工作,承担急救呼叫受理、急救资源调度、急救信息管理等职责。

第九条急救站负责院前急救服务的具体实施,包括患者接诊、初步处理、转送等。

第十条急救车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确保急救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急救通信网络应当保证急救信息的畅通,确保急救工作的及时、高效进行。

三、院前急救工作流程第十二条院前急救工作流程包括接警、派车、出诊、救治、转送等环节。

第十三条接警环节:急救中心接到急救呼叫后,应当立即进行受理,询问患者病情和位置,记录相关信息,判断病情危急程度,立即派车。

第十四条派车环节:急救中心根据患者病情和位置,合理调度急救资源,派遣最近的急救车前往现场。

第十五条出诊环节:急救车到达现场后,急救工作人员应当立即对患者进行初步诊断和处理,根据患者病情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第十六条救治环节:急救工作人员在现场对患者进行救治,包括心肺复苏、止血、骨折固定等,并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给予药物治疗。

第十七条转送环节:患者病情稳定后,急救车将患者转送至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四、院前急救管理制度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院前急救管理制度,包括急救工作规程、急救质量控制、急救人员培训等。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一、院前急救部在院领导、急救中心主任的领导下,按照有条不紊快速安全、简捷有效的原则,履行院前急救职能,对灾害事故进行应急医疗抢险。

二、负责院前急救医护人员科学分工、合理排班,加强思想、劳动纪律和医德医风的教育与管理。

加强医务人员的业务学习,掌握主要急危重症的急救程序和急救技术。

做好院前急救医疗药品、器械和其他各项物资管理和制度建设。

三、院前医务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撤离职守,听到出车信号保证日间3分钟和夜间5分钟内出诊。

四、院前医务人员必须确保救护车上的急救用品齐全有效。

出诊时司机应开通救护车上的GPS定位仪,护士开通移动电话,通畅与呼救者、120调度中心、急诊科的热线联系。

五、医务人员必须携带急救药品和器材到每个患者身边,对其进行体检,做出初步诊断,展开院前急救(生命支持、早期处理、防止继续损害)。

转送过程中应坐在病人身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进行必要的监护和治疗。

六、现场发现特别危重病人或遇突发灾害事故,在进行必要的医疗处理后,应及时通知调度员联系,通知将转送到达的医院做好接收病员准备。

七、遇无主伤病员(尤其是已死亡者),在进行必要医疗处理的同时,医务人员还应及时与警方取得联系,寻求协助。

八、医务人员必须护送伤病员到急诊科,向值班人员详细交班,方可离开。

九、每次出诊后五小时或下班前应完成急救医疗记录,填写应符合规范,字迹清楚。

十、抢救任务完成后,应及时整理急救物品,若有损耗,应立即补充、维护。

院前急救相关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相关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相关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院前急救工作,提高急救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救医疗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院前急救是指在医院之外对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急危重症患者进行的紧急救治和转运工作。

第三条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就近、就急、尊重患者意愿的原则,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第四条院前急救工作应由具备急救资质的医疗机构和专业人员进行,并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第五条院前急救工作应建立健全急救调度机制、急救质量控制体系和急救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急救服务水平。

二、急救调度机制第六条急救调度中心负责院前急救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负责急救资源的调配和急救任务的下达。

第七条急救调度中心应设立24小时急救热线,保证急救电话的畅通和及时响应。

第八条急救调度中心应建立健全急救预案,制定急救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急救调度中心应建立健全急救质量控制制度,对急救工作进行全程监控,确保急救服务质量。

三、急救人员职责第十条急救人员应具备专业的急救知识和技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的服务意识。

第十一条急救人员应严格执行急救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确保急救措施的及时、准确、有效。

第十二条急救人员应认真填写急救记录,及时报告急救情况和处理结果。

第十三条急救人员应积极参加急救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急救能力和水平。

四、急救设备和药品第十四条急救车辆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保证急救设备的正常运行和药品的充足供应。

第十五条急救设备和药品应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急救设备的完好率和药品的有效性。

五、急救质量控制体系第十六条急救质量控制体系应包括急救质量管理、急救质量监督和急救质量改进等方面。

第十七条急救质量管理应建立健全急救质量标准和急救工作流程,对急救工作进行全程质量管理。

第十八条急救质量监督应加强对急救工作的现场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十九条急救质量改进应根据急救质量监督和评价结果,不断改进急救工作,提高急救服务质量。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汇总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汇总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汇总一、概述院前急救工作是指在患者出现突发疾病或意外伤害时,由急救人员迅速到达事发地点,进行必要的急救措施并将患者及时送往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治疗的工作。

为了规范和提高院前急救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并实施相应的院前急救工作制度是必要的。

二、院前急救人员的资质和培训要求1. 急救人员应具备相关医学或护理背景,并取得相关证书;2. 急救人员应每年接受一定的继续教育和培训,以更新知识和技能;3. 急救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急救处置能力。

三、院前急救设备和药品的配备1. 准备一线急救设备,包括AED(自动体外除颤仪)、急救箱、担架等;2. 配备基础药品,如止血剂、抗休克药等;3. 对急救设备和药品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院前急救工作流程1. 接警和调度:急救中心接到报警电话后,根据患者病情评估和资源调度,派遣相关急救人员赶往事发地点。

2. 到达现场: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要判断现场是否安全,并与现场人员进行沟通了解患者病情。

3. 评估和救治:急救人员对患者进行初步评估,确定患者病情严重程度,并进行相应的急救处置,如心肺复苏、止血等。

4. 送医或转运:根据患者病情和需要,急救人员将患者安全送往最近的医疗机构,或根据医疗机构指导进行转运。

五、院前急救工作记录和报告1. 急救人员应详细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现场情况、急救过程和处理结果等;2. 急救人员需将记录整理成报告,并及时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归档和分析。

六、院前急救工作的质量管控1. 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院前急救工作的质量;2. 开展院前急救工作的质量评估和考核,对表现优异的急救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3. 及时处理和纠正院前急救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

七、院前急救工作的宣传和教育1. 定期开展院前急救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对急救工作的认知和参与度;2. 针对特定人群,如学校教职员工、交通执勤人员等组织院前急救培训,提高他们的急救意识和能力。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一、急救站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度,对急救医疗管理、人员管理、急救车管理等全面负责。

医护人员应及时配合指挥中心做好急救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二、值班人员要做好出车准备,应了解救护车的状态,做好交接班,以免出现接受任务后不能出车的情况。

三、确保受理终端电脑、对讲机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遵守电话及电台的使用规定。

非急救业务不得使用终端电脑及对讲机,以免病毒入侵及影响系统正常运行。

四、值班护士负责接受调度指令,严格服从调度安排,做好令行禁止。

及时接收调度指令接到调度指令后按规定时间内出车。

五、出车时立即打开对讲机,随时与120指挥中心联系。

在使用对讲机时必须做到文明用语,与急救无关的事宜不准使用对讲机。

六、出车时医护人员必须按工作程序,及时报告急救车状态(如出车、到达现场、患者上车、到院、途中待命等)。

七、急救出车途中不得擅自改变救护对象,若新出现的救护对象病情确实危急,须经120指挥中心同意后,方可改变。

遇有救护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不能继续执行任务时,应及时向120指挥中心及急救站报告,请求另派救护车。

八、救护车在市内或离开市区运送患者,必须上报调度指挥中心。

由调度指挥中心下发派车单转送,返回后立即向中心报告。

九、转送患者过程中,出诊医护人员应在患者身旁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

如遇危急情况时可送就近医院抢救。

十、急救站若遇到区域内呼救电话执行急救任务时,应立即上报指挥调度中心,迅速出车,完成任务后及时补填中心下发的派车单。

十一、急救站要安排好院前急救、院内急诊医务人员,随时调配,保证值班人员准时出车。

十二、在出车过程中出现医疗或行车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时,应立即向指挥中心及分站汇报备案。

十三、急救任务完成后,应及时认真填写院前急救简要病历及已完成急救处理的措施,并发送至指挥中心,最晚不超过2小时完成,力求完整、清楚、准确、扼要。

十四、若遇突发性灾害事故(如集体食物中毒、重大交通事故、塌方、火灾等),值班医师应及时向急救站主任报告,急救站主任应组织足够力量亲临组织抢救,并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通知有关医院做好接诊准备,或要求现场增援。

医院院前院内急救工作制度

医院院前院内急救工作制度

医院院前院内急救工作制度一、总则为提高医院院前院内急救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成立急救工作领导小组,由医院院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全院急救工作的组织领导。

2. 设立急救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急救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办公室设在急诊科。

3. 设立专业急救队伍,包括内科、外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等,负责院前院内急救工作。

三、院前急救工作制度1. 院前急救是指在医院外的现场对患者进行的急救处理,包括救护车出诊、现场救治、转运到医院等环节。

2. 120调度员负责接听急救电话,询问患者病情,指导现场急救,调度救护车和急救人员。

3. 救护车值班人员负责救护车的运行和维护,确保救护车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4. 出诊医师和护士携带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迅速到达现场,对患者进行救治。

5. 院前急救人员应根据患者病情,决定是否转送医院,如病情不稳定,应给予相应处理后转送。

6. 院前急救人员应及时与急诊科保持联系,报告患者病情,为院内急救做好准备。

四、院内急救工作制度1. 急诊科负责院内急救工作,设立急救室、抢救室、留观室等,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

2. 急诊科医师和护士负责接收急救患者,进行初步诊断和处理,决定患者的进一步治疗。

3. 重症医学科、外科、内科等相关科室应积极参与院内急救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4. 医院应建立院内急救绿色通道,为急救患者提供快速、高效的救治。

5. 医院应加强多学科协作,建立急性胸痛、急性脑卒中、急性创伤等快速通道,提高救治成功率。

6. 医院应定期开展急救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医护人员的急救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急救工作流程1. 院前急救:接警→调度救护车和急救人员→现场救治→转送医院。

2. 院内急救:接收急救患者→初步诊断和处理→决定进一步治疗→多学科协作→救治→转观察室或住院病房。

六、急救工作考核与奖惩1. 医院定期对急救工作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个人和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院前急救工作,提高急救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急救医疗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院前急救工作是指在患者到达医院之前,由医疗机构提供的紧急医疗救援服务。

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及时、准确、高效的原则。

第三条医院应设立独立的院前急救科(室),配备专业的急救医护人员和必要的急救设备,确保院前急救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院前急救工作制度,包括急救调度、急救出诊、现场急救、转运治疗、急救记录等环节,确保院前急救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急救调度第五条医院应设立急救调度中心,负责接听急救电话,调度急救资源,协调急救工作。

第六条急救调度员应具备专业的急救知识和技能,熟悉医院急救资源情况和急救流程。

第七条急救调度员接到急救电话后,应立即记录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描述、联系电话,判断病情紧急程度,并按照病情紧急程度和急救资源情况进行调度。

第八条急救调度员应指导现场人员对患者进行初步急救处理,如心肺复苏、止血、骨折固定等,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转运患者。

第九条急救调度员应立即通知急救医护人员出诊,并告知出诊医护人员患者病情、地址等信息。

三、急救出诊第十条急救医护人员应具备专业的急救知识和技能,熟悉急救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第十一条急救医护人员接到出诊通知后,应立即准备急救设备,包括心电监护仪、急救箱、氧气袋等,并迅速到达现场。

第十二条急救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对患者进行检查,评估病情,并根据病情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第十三条急救医护人员应根据患者病情决定是否转送医院,如病情稳定,应立即转送医院;如病情不稳定,应给予相应处理后转送医院。

第十四条急救医护人员在转运过程中应保持与医院的联系,及时报告患者病情变化,并根据医院指示进行处理。

四、现场急救第十五条现场急救是指在患者发病或受伤现场进行的紧急医疗救援工作。

第十六条现场急救应遵循ABC原则,即Airway (保持呼吸道通畅)、Breathing(维持呼吸功能)、Circulation(保证血液循环)。

院前急救(120)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120)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120)工作制度院前急救(120)工作制度1、院前急(120)救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值班人员要做好院前急救准备工作,检查急救车辆、急救箱及常用急救器材完好率达100%,保证急诊出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需求,确保绿色生命通道畅通。

2、接听电话时应问清患者姓名、年龄、简要病情、地址及联系方式,并记录在院前急救登记本上。

如遇病情凶险者,应电话指导病人家属现场施救或急送当地医院抢救。

3、接到出诊电话后,5分钟内出车,急救途中不准擅自改变救护对象,若新出现的救护对象病情确实危急,须报调度室并经科室主任同意后方可改变。

遇有救护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不能行驶时,应及时向调度员报告请求另派救护车。

4、接诊病人时,医护人员必须对病人作简单的体格检查及病史采集,掌握第一手资料,酌情作急救处理。

5、现场急救时,护士执行医生口头医嘱必须复述一遍。

如抢救30分钟后无效死亡则当场向家属宣布死亡并签字,无家属者告知相关者或现场警察并取得签字。

6、根据病情向病人家属简要说明在转运途中可能出现的病情变化,病情危重者必须征得家属同意并在《院前病情告知书》签字后方可转运。

7、病情危重复杂者,在转运途中及时通知医院相应科室做好抢救准备,确保病人得到及时有效的诊疗。

8、危重病人转运途中,医护人员必须守护在病人身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记录在院前急救病历本上。

注意运送途中车内人员安全,包孕牢固好担架,提示患者家属坐稳扶好,不靠车门等。

9、病人在当地医院救治需转运者,必须征得当地医院值班人员同意。

10、回到医院后,医护人员必须护送病人到相应科室,与值班医师交接后才能离开,必要时协同科室抢救。

11、院前急救整个过程中,医护人员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排泄物或呕吐物时,必须戴手套和口罩,如手或身体其它部位被血液、体液污染后,应及时用肥皂水清洗;如考虑为传染性疾病,须穿防护服,必要时戴护目镜。

12、若遇突发性灾祸事故(如个人食物中毒、重大交通事故、塌方、火警等),XXX带领要组织足够气力亲临组织抢救,并通知有关科室做好接诊、抢救准备,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并上报院带领组织和谐、支援。

医院院前急救规章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规章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制度,为了有效规范医院院前急救工作,保障急救患者生命安全,提高医院急救救治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院前急救工作中相关人员,包括急救科医护人员、急救车司机、急救志愿者等。

第三条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迅速、科学、合理、安全”的原则,保障每一位急救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第四条医院院前急救工作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建立紧急联动机制,确保急救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医院院前急救中需要遵循患者自愿原则,任何强迫患者进行急救治疗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第六条医院院前急救工作人员要遵守职业操守和医疗伦理,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不得随意泄露患者信息。

第七条对于涉及医疗事故的急救工作,应当及时进行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章急救流程及要求第八条医院院前急救工作要根据急救患者病情的急缓程度,确定不同急救优先级,进行全面的急救救治。

第九条医院院前急救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急救基本技能,包括心肺复苏、休克处理、止血救护、骨折处理等。

第十条医院院前急救车辆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设备完好,司机应具备丰富的驾驶经验和急救常识。

第十一条医院院前急救工作要根据不同病情制定相应急救计划,确保急救工作的科学有效。

第十二条医院院前急救工作要加强急救人员的培训,提升他们的急救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医院院前急救工作要建立急救档案,及时记录患者的个人信息、病史以及急救过程,便于后续医疗救治。

第十四条医院院前急救工作要建立急救志愿者队伍,参与急救工作,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

第三章急救设备及药品管理第十五条医院院前急救车辆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包括心电监护仪、呼吸机、除颤仪等,在车上设有急救箱,及时应急处理。

第十六条医院院前急救车辆应携带常用急救药品,如肾上腺素、阿托品、氯化钠、复方氨酚烷胺注射液等。

第十七条医院院前急救设备和药品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和药品处于最佳状态。

120院前工作制度

120院前工作制度

120院前工作制度一、总则1.1 本制度旨在规范120院前急救工作,提高急救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救医疗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1.2 120院前急救工作是指在医疗机构之外,对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紧急情况进行现场急救、转运和途中救治的一系列医疗活动。

1.3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急救中心(站)、急救车辆和急救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2.1 急救中心(站)设置(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急救中心(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院前急救工作。

(2)急救中心(站)应当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医疗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

2.2 急救网络建设(1)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地人口、地理、交通等情况,合理布局急救网络,确保急救服务覆盖城乡。

(2)急救网络应当包括急救中心(站)、急救车辆、急救站点和急救志愿者等。

2.3 急救队伍建设(1)急救中心(站)应当配备具有执业医师、护士资格的专业人员,并进行定期培训、考核。

(2)急救人员应当具备较强的应急处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急救服务3.1 急救电话调度(1)120急救电话应当24小时值班,确保及时接听、处理急救电话。

(2)调度人员应当掌握急救知识和技能,根据患者病情、地理位置等因素,合理调配急救资源。

3.2 现场急救(1)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当迅速评估患者病情,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

(2)急救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决定是否转运,并在转运途中持续关注患者病情。

3.3 转运途中救治(1)急救人员应当在转运途中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并根据需要进行救治。

(2)急救车辆应当保持安全、快捷行驶,确保患者在短时间内得到救治。

3.4 急救记录(1)急救人员应当详细记录急救过程,包括患者基本情况、病情、救治措施、转归等。

(2)急救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便于查阅和追溯。

四、质量控制与评价4.1 急救中心(站)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对急救服务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和评价。

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相关推荐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精选8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精选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1(一)急诊检验制度1、全科人员要十分重视急诊检验,经常检查急诊检验的仪器、试剂,认真做好每件急诊检验。

2、急诊检验单由医生填写。

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由医生采集;血液及分泌物或排泄物由护士或检验人员采集。

急诊检验单连同标本应及早送检验科。

3、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标本后,应迅速进行检验,准确、及时地报告检验结果。

4、认真做好急诊检验登记、查对工作,虚心听取临床医生、病人的意见,不断改进急诊检验工作,提高急诊检验质量。

(二)急诊检验范围1、急诊病人。

2、门诊重病人。

3、急诊室观察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4、住院重症病人或病情突变者。

(三)急诊检验的基本项目1、血液常规检验: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血红蛋白测定、血小板计数、DIC诊断项目、疟原虫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2、尿液常规检验:尿蛋白、尿糖、尿隐血、尿胆原试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3、大便常规检验:涂片镜检、潜血试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4、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检验:理学检验、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蛋白定性、糖定性或半定量,涂片法作细菌检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5、生化检验:钾、钠、氯、钙、糖、肌酐、尿素氮、淀粉酶、胆碱脂酶测定,血气分析,脑脊液蛋白、糖、氯化物定量,心肌损害标志物测定,肝功能试验,以及其他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6、胃液的毒物分析:如巴比妥类、有机磷类的毒物测定,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7、急诊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试验。

其它项目,根据临床需要,由临床科室与检验科商定。

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2一、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门诊病人就医特点以及疾病不同的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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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一、由值班护士记录医疗呼救电话,并下达院前急救指令。

二、出诊医师是院前急救的指挥者,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及医疗工作。

三、值班医师、护士、司机等出诊人员,接到出诊指令后,迅速携带抢救设备、器械及药品等立即出诊。

四、出车要及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要快速行驶,途中要及时与现场联系,掌握病人情况并指导初级救护。

五、医护人员要迅速判断病情,及时处理患者最主要病症,果断决定进一步救治方向。

并应尽快转运回我院,如患者病情危重,我院无法处理可转入就近的上级医院。

六、医师须认真书写急诊病历,及时向患方交待病情,危重及特殊情况须有患方人员知情签字。

护士须及时记录抢救记录单。

七、如遇重大伤害、灾害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救治预案。

及时通过指挥中心,根据事件级别,报请科主任、总值班及主管院领导等组织抢救。

八、对交通事故、服毒、自杀、刑事案件等涉及法律的事件,应立即通知110、122、保卫科等有关部门处理。

九、任务完成后,护士负责器械的维护、清点、清洗,药品及一次性消耗物品的清点、补充,收费及转交收费收据等工作。

十、保证出诊的医疗安全及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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