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广播日常使用规章制度
学校应急广播管理制度
学校应急广播管理制度一、总则二、应急广播设备管理1.学校应当配备满足安全要求的应急广播设备,并按照规定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应急广播设备要设置在学校主要场所,如教室、宿舍、图书馆等,能够覆盖整个校园。
三、应急广播人员管理1.学校应当配备专门的应急广播人员,负责应急广播设备的管理和操作。
2.应急广播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应急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3.学校应建立应急广播人员轮班制度,确保24小时不间断值班。
四、应急广播内容管理1.学校应根据不同紧急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广播内容,包括火灾、地震、恶劣天气等。
2.应急广播内容应简洁明了,语速适中,语调稳定,能够迅速传达给师生和职工。
3.应急广播内容应事先编制好,并经过专门审核和备案,确保准确、有效。
五、应急广播演练管理1.学校应定期进行应急广播演练,包括演练时间、地点和具体流程等。
2.应急广播演练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模拟紧急情况,检验应急广播系统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3.应急广播演练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六、应急广播制度宣传1.学校应在新生入学时向师生宣传学校应急广播制度和相关规定,加强应急意识和安全意识。
2.学校应定期组织学生和教职工参加应急广播制度培训,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七、应急广播制度监督和评估1.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应急广播制度的监督机制,确保制度的执行和管理工作的落实。
2.学校应定期进行应急广播制度的评估,包括设备运行情况、人员培训情况和演练效果等,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
3.学校应听取师生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应急广播制度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八、附则1.学校应急广播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需经学校行政部门审批和公示。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学校其他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以上是学校应急广播管理制度的内容,该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将有助于提高学校的应急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学校应急广播设备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学校在突发事件、紧急情况下的信息传递和应急指挥工作,确保应急广播设备安全、有效、及时地投入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学校应急广播设备的管理工作由学校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
2. 各级教师、工作人员、学生均应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应急广播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设备配置与维护1. 应急广播设备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配置,确保设备性能符合要求。
2. 学校应急广播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 应急广播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修,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使用。
四、使用规范1. 应急广播设备主要用于发布学校突发事件、紧急情况下的通知、指令、信息等。
2. 在正常情况下,应急广播设备不得擅自开启,如需使用,应经学校信息化管理部门批准。
3. 使用应急广播设备时,应确保信息准确、及时,不得传播虚假信息。
4. 使用应急广播设备时,应注意保护设备,避免人为损坏。
五、应急演练1. 学校应定期组织应急广播设备的演练,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 演练内容应包括设备操作、信息发布、故障处理等方面。
3. 演练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
六、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积极维护应急广播设备正常运行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设备损坏、信息发布失误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信息化管理部门所有。
3. 学校信息化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通过以上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学校应急广播设备在关键时刻能够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为学校师生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学习、生活环境。
规范应急广播管理制度
规范应急广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应急广播工作,提高灾难事件应急响应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应急广播是国家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通过广播媒体向公众发布应急信息和指导,提醒和引导公众适当采取行动,减轻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秩序的一种工作。
第三条应急广播管理制度是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本单位应急广播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应急广播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指导和规范本单位应急广播工作,保障应急广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应急广播工作的效果和效率。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广播工作,规范本单位应急广播工作的组织管理、应急响应、信息发布等内容。
第六条应急广播工作必须遵循"及时、准确、权威、有效"的原则,依法履行应急广播职责,确保广播信息的及时发布和准确传达。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七条本单位应急广播管理工作由本单位领导层统一领导,设立专门的应急广播工作组织部门,明确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
第八条应急广播工作组织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单位应急广播管理制度,做好应急广播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2、开展应急广播工作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应变能力;3、负责应急广播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九条应急广播工作组织部门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应急广播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并报本单位领导层审批。
第十条本单位应急广播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专门的培训后方可上岗从事应急广播工作。
第十一条应急广播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服从指挥,保证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十二条本单位应急广播工作组织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广播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应急响应第十三条本单位应急广播工作组织部门应当定期开展应急响应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
医院应急广播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医院在突发事件、紧急情况下的信息传递和应急指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效率,确保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其家属的生命安全和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应急广播系统的组织架构1. 成立应急广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广播系统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2. 设立应急广播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广播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应急广播系统的运行原则1. 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员安全为首要任务。
2. 及时、准确、全面地传递应急信息。
3. 确保应急广播系统的稳定运行。
4. 严格保密,防止信息泄露。
四、应急广播系统的内容与要求1. 应急广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突发事件、紧急情况的通报。
(2)应急响应措施、注意事项和自救互救知识。
(3)医院各部门、科室的应急工作职责和任务。
(4)医院内部其他重要信息。
2. 应急广播要求:(1)内容真实、准确、客观。
(2)语言简练、易懂、易记。
(3)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应急广播系统的运行与维护1. 应急广播系统的运行:(1)应急广播管理办公室负责应急广播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2)值班人员应随时关注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及时启动应急广播系统。
(3)应急广播内容应经应急广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播出。
2. 应急广播系统的维护:(1)定期检查应急广播系统的设备、线路,确保其正常运行。
(2)定期更新应急广播内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定期组织应急广播系统的操作培训,提高值班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应急广播系统的管理与监督1. 应急广播管理办公室对应急广播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应急广播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应急广播工作领导小组对应急广播系统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应急广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应急广播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应急广播管理,确保应急广播系统在突发事件中的有效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应急广播系统1. 应急广播系统由广播主机、音箱、功放、电源等设备组成,覆盖全校各个区域。
2. 应急广播系统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三、应急广播管理职责1. 学校应急广播管理由学校保卫处负责,具体工作由广播室承担。
2. 广播室负责应急广播系统的日常维护、检查,确保设备完好。
3. 保卫处负责应急广播系统的使用审批、调度,确保应急广播在突发事件中的有效运用。
四、应急广播使用流程1. 发生突发事件时,相关责任人应立即向保卫处报告。
2. 保卫处接到报告后,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广播系统。
3. 保卫处向广播室下达启动应急广播系统的指令。
4. 广播室接到指令后,立即启动应急广播系统,向全校师生发布相关信息。
五、应急广播内容1. 应急广播内容应包括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应急措施、逃生路线、注意事项等。
2. 应急广播内容应简明扼要,便于师生员工理解。
3. 应急广播内容应经保卫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发布。
六、应急广播演练1. 学校应定期组织应急广播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 演练内容包括应急广播系统的启动、使用、维护等。
3. 演练结束后,学校应对演练进行总结,查找不足,持续改进。
七、应急广播保密1. 应急广播内容属于学校内部信息,未经批准不得泄露。
2. 广播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应急广播信息的安全。
八、应急广播奖惩1. 对在应急广播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在应急广播工作中玩忽职守、泄露信息、延误救援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应急广播安装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应急广播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共广播系统设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应急广播系统的安装、调试、维护、运行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应急广播系统的安装、调试、维护、运行和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可靠、高效、经济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应急广播系统的有效运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成立应急广播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广播系统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
第六条应急广播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应急广播系统的安装、调试、维护、运行和管理工作;(二)负责制定应急广播系统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应急广播系统的设备采购、验收、安装、调试、维护和更新;(四)负责应急广播系统的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五)负责应急广播系统的培训和宣传教育;(六)负责应急广播系统的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应明确责任,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应急广播系统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装与调试第八条应急广播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九条安装单位在安装前应向应急广播管理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条安装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安装,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安装完成后,安装单位应进行自检,合格后报应急广播管理领导小组验收。
第十二条应急广播管理领导小组组织专业人员对安装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三条验收不合格的,安装单位应立即整改,直至合格。
第四章运行与维护第十四条应急广播系统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值班人员应熟悉应急广播系统的操作规程,掌握应急处置流程。
第十六条每日应对应急广播系统进行一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每季度应对应急广播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应急广播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应急广播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应急广播系统的建设、管理、使用和维护。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应急广播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防止事故发生。
2. 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应急广播系统的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职责,确保制度落实。
3. 保障通信:确保应急广播系统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准确地发布信息。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应急广播系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广播系统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应急广播系统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制定和修订应急广播系统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应急广播系统的建设、维护和演练;3. 监督检查应急广播系统的安全运行;4. 处理应急广播系统的突发事件。
第六条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应急广播系统管理领导小组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章应急广播系统建设第七条应急广播系统应具备以下基本功能:1. 语音广播功能;2. 图文信息发布功能;3. 紧急通知发布功能;4. 紧急疏散指挥功能。
第八条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应遵循以下要求:1. 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2. 具有较高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3. 能够满足应急广播系统运行需求。
第四章应急广播系统使用第九条应急广播系统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操作应急广播系统;2. 操作人员应熟悉应急广播系统的操作规程,确保操作正确;3. 在紧急情况下,应迅速启动应急广播系统,发布相关信息。
第五章应急广播系统维护第十条应急广播系统维护应遵循以下规定:1. 定期对应急广播系统进行检查、保养,确保系统正常运行;2. 发现故障应及时修复,确保应急广播系统随时可用;3. 定期对应急广播系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第六章应急广播系统安全第十一条应急广播系统安全应遵循以下规定:1. 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系统被非法侵入;2. 定期对应急广播系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系统安全;3. 对应急广播系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应急广播管理制度
应急广播管理制度一、总则应急广播是指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下,通过广播媒体向公众发布相关信息,进行紧急警示和指导。
应急广播管理制度是用于规范和管理应急广播工作的一套制度,其目的在于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国家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为制定和完善应急广播管理制度提供法律依据。
二、组织机构1.国家广电总局应急广播管理中心国家广电总局应急广播管理中心是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国应急广播工作的专门机构。
其主要职责包括:统筹规划全国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协调各级广播媒体开展应急广播工作,制定应急广播相关政策和标准,指导和监督应急广播的运行和管理,组织应急广播的培训和演练等。
2.地方广播电视局地方广播电视局是负责协助地方政府开展应急广播工作的主管部门。
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地方应急广播规划和工作方案,协调管理本地区应急广播资源,组织开展应急广播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协助地方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和指导。
3.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台是负责向公众发布应急广播信息的主体单位。
其主要职责包括:保障应急广播设备和技术的正常运行,组织制作和发布应急广播节目,加强应急广播人员的培训和演练,保障应急广播信号的覆盖和质量。
三、应急广播资源1.广播电台广播电台是发布应急广播信息的主要平台之一,需要配备完备的应急广播设备和技术人员,并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技术培训,以保障应急广播信息的及时快速传递。
2.电视台电视台是发布应急广播信息的另一主要平台,需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提高应急广播信息的传递效率和质量。
3.互联网互联网是目前信息传递的主要方式之一,可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发布应急广播信息,需要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应急广播预案1.应急广播预案的编制应急广播预案是在发生突发事件时,保障及时快速发布应急广播信息的操作指导及工作流程。
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广播电视单位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应急广播预案,并不断完善和更新。
应急广播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应急广播系统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准确地传递信息,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应急广播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
三、组织机构1. 成立应急广播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广播安全管理的决策、协调和监督。
2. 应急广播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四、应急广播安全管理内容1. 系统建设安全(1)应急广播系统应采用先进、可靠的设备和技术,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应急广播系统应具备完善的防雷、防静电、防电磁干扰等措施,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3)应急广播系统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 信息传输安全(1)应急广播信息应经过严格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应急广播信息传输过程中,应采用加密技术,防止信息泄露。
(3)应急广播系统应具备快速切换功能,确保在发生故障时能够迅速切换到备用通道。
3. 系统运行安全(1)应急广播系统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应急广播系统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3)应急广播系统应定期进行系统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4. 应急演练与培训(1)定期组织应急广播系统操作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对应急广播系统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五、应急广播安全管理职责1. 应急广播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1)制定应急广播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组织应急广播系统安全检查和评估。
(3)协调解决应急广播系统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2. 应急广播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1)负责应急广播安全管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应急广播系统安全检查、评估和整改。
(3)负责应急广播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3. 应急广播系统操作人员负责:(1)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应急广播系统操作。
(2)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3)参加应急广播系统安全培训和演练。
紧急广播管理制度
紧急广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紧急广播的管理,保障广播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紧急广播是指在发生突发事件或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的情况下,由相关部门向社会公众发布的广播信息。
紧急广播的内容通常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预警、安全警报、疫情信息等。
第三条紧急广播管理制度是指对紧急广播的发布机构、操作程序、技术要求、审核制度等进行统一规范、监督和管理的制度。
第四条紧急广播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发布紧急广播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进行紧急广播应遵循“快速、准确、权威、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紧急广播发布机构第六条紧急广播的发布机构应当是具有国家批准的广播电视台或者由政府部门指定的单位。
第七条紧急广播发布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紧急广播管理机构,制定完善的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
第八条紧急广播发布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和文案审核人员,确保广播内容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九条紧急广播发布机构应当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条紧急广播发布机构应当具备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舆论影响力,确保广播信息的权威性。
第三章紧急广播发布程序第十一条紧急广播发布应当遵循紧急情况立即启动、依法依规发布的原则。
第十二条紧急广播发布程序包括紧急情况发生后的信息收集、审核、编制、播发等环节。
第十三条紧急广播发布程序应当由发布机构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人和具体操作流程。
第十四条紧急广播发布程序中应当包括紧急广播的内容要求、时限要求、技术要求等。
第十五条紧急广播发布程序中应当规定不同紧急情况下的信息发布级别、发布时机和范围。
第十六条紧急广播发布程序中应当规定紧急广播发布后的监督和评估制度。
第四章紧急广播技术要求第十七条紧急广播发布机构应当具备先进的紧急广播技术设备,确保广播的及时性和清晰度。
第十八条紧急广播发布机构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获取最新的紧急事件信息。
应急广播日常使用规章制度
应急广播日常使用规章制度1. 引言为了保障应急广播的有效运行,提高广播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应急广播工作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
2. 安全责任2.1 保障安全:应急广播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和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广播设备和广播场所的安全运行。
2.2 信息保密:应急广播工作人员在进行广播工作时,必须严格保守所获得的广播信息,不得私自泄露或用于个人利益。
3. 广播设备使用规定3.1 广播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必须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定。
3.2 广播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3 广播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了解设备的操作方法和基本维护知识。
4. 广播内容编排规定4.1 广播内容必须准确、及时、具有权威性和可信度。
4.2 广播内容必须与当前应急情况相符合,不得编造或散播虚假信息。
4.3 广播内容必须依据应急广播管理部门的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编写和发布。
5. 广播时间安排5.1 广播时间必须事先确定,确保定时准确进行广播工作。
5.2 广播时间的调整必须提前通知相关人员,并经过相关领导的批准。
5.3 广播时间的变更必须及时记录,以备查询和审计。
6. 广播人员培训6.1 广播人员必须接受应急广播知识和相关技术的培训。
6.2 广播人员必须熟悉应急广播设备的操作和维护方法,能够独立完成广播工作。
6.3 广播人员必须定期参与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响应和应对能力。
7. 应急广播工作记录7.1 广播工作人员必须及时、准确地记录广播工作中的重要信息和所做的安排。
7.2 广播工作记录必须保存一段时间,以备查询和审计。
7.3 广播工作记录必须保密,不得私自泄露给外部人员。
8. 外部合作与协调8.1 应急广播工作人员必须定期与其他应急部门和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信息的共享和协同处理。
8.2 应急广播工作人员必须配合其他应急部门和相关单位进行联合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
应急广播规范管理制度
应急广播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我国应急广播规范管理制度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应急广播活动,提高紧急事件的应对能力,增强社会群众的广播意识,有效地传播应急信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条应急广播规范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应急广播活动,包括突发事件、灾害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等。
第三条应急广播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贯彻“人民群众是抗击灾害的最可靠力量”的原则,加强应急广播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提高广播节目的质量和影响力,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
第四条应急广播工作坚持“全国一盘棋”的指导思想,实行国家主管部门领导下的分级管理制度,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协同配合的格局,健全全国范围内的应急广播网络体系。
第五条应急广播工作坚持“权威、准确、及时、公正”的原则,秉承服务人民、服务社会、服务国家的使命,始终坚定正确舆论导向,坚决抵制错误信息和谣言的传播。
第六条应急广播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贯彻落实“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确保应急广播信息的规范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应急广播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应急广播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应急广播信息发布、应急广播频率资源管理、应急广播节目内容审核等工作机制,规范应急广播活动。
第二章应急广播信息发布第八条应急广播信息发布包括紧急新闻发布和应急提示发布两种形式。
第九条应急广播信息发布应当坚持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的原则,确保所发布的信息真实可靠,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
第十条应急广播信息发布应当根据紧急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分级发布,主动向社会公众通报危机信息,指导人民群众采取应对措施,防范和减少损失。
第十一条应急广播信息发布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相关信息时,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相关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二条应急广播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广播信息发布的报备和备案制度,对发布的信息内容进行审核和监督,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应急广播管理制度条例
应急广播管理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加强应急广播管理,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应急广播是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时,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渠道及时发布有关信息、警示、指导和解决方案的一种新闻宣传方式。
第三条应急广播管理制度是依法组织应急广播工作,确定相关机构、职责、制度和流程的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应急广播的目标是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传递信息,引导公众做好应急响应,随时随地获取应急情况发展和应对措施。
第五条应急广播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和重大事件的情况通报、应对措施、群众防护等。
第六条应急广播管理应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至上的原则,加强信息公开透明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权威。
第七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应急广播工作机构,明确领导责任、组织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应急广播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八条社会公众、媒体、相关行业单位等都应当积极参与应急广播管理工作,共同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
第九条应急广播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开展工作,依法受到保护,保障其独立、公正、专业的工作环境和正常运转。
第十条应急广播管理的原则包括科学性、紧急性、权威性、及时性、公正性和便民性。
第二章应急广播管理机构第十一条各级政府应设立应急广播管理机构,具体实施应急广播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应急广播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应急广播管理制度和相关规范;2. 组织应急广播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3. 组织开展应急广播培训和演练活动;4. 管理和监督应急广播信息的发布和传递;5. 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广播联动工作;6. 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主动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第十三条应急广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行政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内容,并及时进行评估和修订。
消防应急广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应急广播的管理,确保在火灾等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有效地传达消防安全指令和应急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消防应急广播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消防应急广播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3. 保障信息畅通,提高应急响应能力;4. 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制度落实。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地区消防应急广播管理工作由消防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消防应急广播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消防应急广播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3. 组织开展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培训和演练;4. 对消防应急广播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 负责消防应急广播信息的审核和发布;6. 负责处理消防应急广播设施运行中的问题。
第五条各级广播机构应按照消防部门的统一要求,负责消防应急广播设施的日常维护和运行,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消防应急广播设施的安装、调试和验收;2. 负责消防应急广播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排除;3. 负责消防应急广播信息的采集、编辑和传输;4. 负责消防应急广播设施的培训和演练;5. 负责消防应急广播设施的安全管理和保密工作。
第三章消防应急广播设施第六条消防应急广播设施应包括以下内容:1. 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包括广播主机、传输网络、广播终端等;2. 消防应急广播设备:包括扩音器、扬声器、警报器等;3. 消防应急广播信息发布平台:包括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等功能。
第七条消防应急广播设施的建设应符合以下要求:1.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2. 具有良好的抗干扰性能和稳定性;3. 具备自动切换、故障报警等功能;4. 能够满足火灾等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广播需求。
应急广播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应急广播使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应急广播的使用,提高信息传播效率,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在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社会事件等紧急情况下使用应急广播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应急广播指在紧急情况下向公众传递紧急信息和指导的广播节目,包括但不限于短波广播、调频广播、互联网广播等方式。
第四条应急广播使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服从指挥,保障信息准确、及时、权威传达。
第二章应急广播管理机构第五条所有涉及应急广播的各级广播媒体和相关单位应设立应急广播管理机构,负责应急广播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应急广播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应急广播管理规章制度;(二)组织应急广播培训和演练;(三)监督和指导各单位应急广播的执行情况;(四)协助指挥部门进行应急广播工作。
第七条各级应急广播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开展例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应急广播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应急广播的发布第八条应急广播发布主体为指定的应急广播中心或应急广播播出单位,必须由授权人员发布。
第九条应急广播发布前,需经过审核核实,确保信息准确、可靠。
第十条应急广播发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紧急事件情况通报、应对措施指导、安全提醒等内容。
第十一条应急广播的发布方式根据情况灵活选择,可以通过广播、短信、互联网等方式传递。
第四章应急广播的响应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尽快响应应急广播,并根据要求采取相应措施,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三条应急广播发布后,各相关单位应加强监测并及时反馈信息,确保信息传达到位。
第十四条应急广播发布后,社会公众应遵循指示,不传播虚假信息,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
第五章应急广播的监督第十五条对于未按规定发布应急广播的单位或个人,应急广播管理机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对于发布虚假信息或故意扰乱应急广播工作秩序的单位或个人,应急广播管理机构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关于应急广播的应用说明
关于应急广播的应用说明
应急广播是在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向广大社会传达应急信息和指导的重要渠道。
我们应该审慎和负责任地使用应急广播。
一、应急广播只能在真实发生社会安全事件或者自然灾害时启动。
不得用于擅自传播谣言或者故意制造恐慌。
二、广播内容应以事实为主,用平和、明确的语气准确描述事件情况。
不得使用夸张或恐吓的表述。
三、广播应给出明确的应急指南,帮助民众自救和转移,并明确相关部门的应急救援措施。
不得擅自“指挥”或“命令”民众行动。
四、广播次数应适度,信息更新及时。
一旦紧急情况结束,及时公布并下播,不得长期播出造成麻木。
五、广播工作人员应采取必要预防措施,保证自身安全第一,并保持头脑清醒地完成任务。
六、广播内容录音应与事件相关部门沟通备案,以便事后查证和整改工作。
七、社会各部门应密切配合,共同营造应急救援体系,使应急广播真正起到应有的导航和引导作用。
县级应急广播规章制度范本
县级应急广播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及时有效地向公众传达重要信息、协助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县级应急广播是指当发生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时,通过广播媒体发布预警、应急指导、灾情通报等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
第三条县级应急广播的内容应当服务于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宗旨,内容应当及时、准确、可靠。
第四条县级应急广播的发起机构为县级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的是县级广播电视台。
第五条县级应急广播的对象为全县范围内的所有公民、机构和社会群体。
第二章应急广播的预案第六条县级应急广播的预案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经县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七条县级应急广播的预案应当包括应急广播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操作程序、信息发布渠道等内容。
第八条县级应急广播的预案应当与其他相关应急预案相协调,保障信息的统一、准确、及时。
第九条县级应急广播的预案应当定期进行演练,保障预案的实施效果。
第十条县级应急广播的预案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特点进行不定期的修订和完善。
第三章应急广播的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县级应急广播的领导机构是县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的是县级广播电视台。
第十二条县级应急广播的具体负责单位是县级广播电视台,领导由台长负责。
第十三条县级应急广播的具体工作由应急广播中心负责,领导由中心主任负责。
第十四条县级应急广播的应急广播中心应当具备完善的设备和技术条件,确保信息的及时传达。
第四章应急广播的职责第十五条县级应急广播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接收和核实突发事件信息,快速发布预警信息;(二)指导广播电视台的相关部门及时制作并播出应急节目;(三)协助应急处置工作,为公众提供有关信息服务;(四)对应急广播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
第五章应急广播的操作程序第十六条当发生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时,县级应急广播中心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广播预案。
村级应急广播规章制度内容
村级应急广播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村级应急广播管理,提高应急响应能力,确保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村级应急广播管理工作,规范村级应急广播服务。
第三条村级应急广播指村级应急广播站(点)在突发事件中发布信息,引导群众撤离、疏散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的工作。
第四条村级应急广播工作应遵循服务为民、科学规范、及时准确、有效指导的原则。
第五条村级应急广播工作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相关标准规范,做好应急广播服务。
第六条村级应急广播工作由村级应急广播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村级应急广播站(点)具体负责。
第七条村级应急广播工作应当与公安、消防、卫生、交通等部门和社会组织密切合作,建立应急响应协调机制。
第八条村级应急广播工作应当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应急处理水平,保障广播设备安全。
第二章应急广播设备第九条村级应急广播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保证设备运行正常。
第十条村级应急广播设备应当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性能稳定。
第十一条村级应急广播设备应当配备充足备用电源,确保突发情况下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村级应急广播设备应当具备避雷等安全设施,保证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村级应急广播设备应当设有操作规程和维护手册,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
第三章应急广播信息发布第十四条村级应急广播信息发布内容应当及时、准确、清晰。
第十五条村级应急广播信息发布应当遵循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发布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村级应急广播信息发布应当考虑群众接受能力,采取多种方式传达信息。
第十七条村级应急广播信息发布应当及时修订预案,做好信息备案和整理工作。
第十八条村级应急广播信息发布应当密切关注社会舆论,及时回应公众疑问。
第四章应急广播应用第十九条村级应急广播应用范围包括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
第二十条村级应急广播应用应当充分发挥指导作用,引导群众冷静、有序应对突发情况。
第二十一条村级应急广播应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信息,调整应急措施。
公共应急广播管理制度
公共应急广播管理制度
一、应急广播的启动原则
(一)重大突发事件: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有关信息播发。
(二)本社区范围内一般性突发事件:经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同意,以录播或口播的形式播出。
二、应急广播的工作内容
(一)迅速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通报,消除误解和猜疑,稳定人心。
(二)及时传达上级的指示和杜区“两委”的决定,部署、动员、组织居民应对突发事件。
(三)宣传有关应急防护知识,进行提示预,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三、应急广播的工作纪律
(一)公共应急广播在发布信息时要自觉遭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格守宣传纪律和工作原则,不得播报未经核实、没有根据的信息和传言,不得隐瞒实情延误时机,不得小题大做扰乱人心。
(二)播出文稿和音视频资料应存档备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应急广播日常使用规章制度
《应急广播日常使用规章制度》
为了保障广播使用的安全和有效性,制定了应急广播日常使用规章制度,以规范广播使用,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意外情况。
以下是该制度的具体内容:
1. 广播使用权限:只有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相应资质的人员,才有权使用应急广播设备。
未经授权的人员严禁擅自操作广播设备。
2. 广播设备维护:每个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广播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若发现设备出现故障,需要及时报修并停止使用。
3. 广播使用场景:广播设备只能在规定的场景和时机下使用,比如在发生火灾、地震等紧急情况时,可以使用应急广播设备进行警告和指导。
4. 声音控制:在使用应急广播时,需要控制好音量,确保声音清晰可听,并避免造成噪音污染。
5. 广播内容规范:在进行广播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内容播报,避免发布虚假信息或引发不必要的恐慌。
6. 突发事件处理:若在广播使用过程中发生突发情况,需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广播设备的正常运
行。
以上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有效保障应急广播的正常使用,及时有效地传达紧急情况和指导信息,保障公共安全和秩序。
同时,也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加强培训,提高广播使用人员的应急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