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税收执法和服务
浅议推进依法治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精心整理浅议推进依法治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国务院自1988年提出“以法治税”到1998年3月发布《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以来,我国依法治税工作走过了一段艰辛曲折的历程,通官意志”办事,以致在实践中出现了少数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权力滥用等问题;有些领导干部对依法治税虽然有一定的认识,但面对财政管理体制的制约和税收计划任务的左右,面对来自方方面面的阻力和干扰,显得望而却步、裹足不前、不敢作为。
从税收执法者来看总是以管理者自处,“官本位”、“税老大”意识作祟,习惯于居高临下,缺乏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从而严重地侵蚀了我国初步建立起来的税务行政法律制度。
严重束缚着依法治税进程。
(二)岗责不分要求不明导致执法过错无法追究有些地方由于没有建立完整完善的税收执法岗责体系或执行不力而造成岗责不益或因财政包干税收收入量入为出与本位主义观念作崇等原因,便出现诸如个别税务干部法制意识弱,执法水平低而不顾税收政策规定为纳税人擅自乱开减、免税口子,有的因税为私、以权谋利执法犯法现象;也有因税务执法不严、税务审核把关不牢被投机纳税人钻了空子。
如假外资、假下岗再就业优惠等;有的因税收执法不严而被纳税人假停歇业、假销户现象,给纳税人钻了疏于管理的漏洞。
同时,地方政府在当地财源有缺口而为了完成上级分配的财税任务时,又不得不变着法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买税卖税、垫税,收过头税或有税缓收或不收,有的为了地方财力税款入库时擅自改变入库预算级次;有的以招商引资为名大搞地方保护主义,有的甚至出台与上级税收政策法规相违背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有的未严格履行执法程角度看都有很大的欠缺,从而严重地影响了税收刚性发挥。
同时,考虑地税部门双重领导的特殊情形,地税工作的开展还离不开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协作,在法制意识还不很健全的情况下,有关职能部门不能很好地支持配合税务机关工作,个别地方仍然存在党委政府领导干预税收等“权大于法”现象。
从而造成税务机关不能完全独立行使职权而使执法力度弱化的后果严重。
基层反映:浅谈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及优化纳税服务的对策建议
基层反映:浅谈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及优化纳税服务的对策建议今天,好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浅谈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及优化纳税服务的对策建议》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摘要:本文通过对各项日常纳税服务内容的了解,运用实证分析和理论分析的方法,结合个人工作实际和相关理论对哈密地区石油基地方税务局近年来的纳税服务工作实践进行了分析研究,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同时借鉴我国一线城市地税局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并结合哈密地区石油基地方税务局情况,分析了当前哈密地区石油基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在借鉴的基础上,坚持可持续发展,制定符合实际情况具有中国特色的纳税服务体系。
主要包括纳税服务体系的完善,规划纳税服务内容,健全纳税服务考核激励机制的健全,提高税务人员整体素质等。
关键词:纳税服务、服务水平、效率纳税服务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优化纳税服务工作,对加强税收征管,提高税收收入水平,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多年来,税务机关在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工作和卓有成效的探索,对提高纳税人的遵从度具有重要作用,拉近了与纳税人的距离,建立了和谐的征纳关系。
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拓宽服务渠道,在纳税服务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尝试,并取得一定成效,赢得了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认可与好评。
但是,纳税服务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不足。
一、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一)税务人员纳税服务意识有待提高。
一是认识不到位有的认为纳税服务是完成税收任务的附属工作,可抓可不抓。
有的认为强调纳税服务势必削弱管理,影响执法。
有的甚至认为现阶段纳税人整体的纳税意识不强,提供纳税服务不可能提高纳税遵从度,因此工作态度生硬、方法简单、作风浮澡。
二是对新的服务理念还未完全树立,将税收服务简单理解为转变作风,存在认为服务是办税服务厅等少数“窗口”的职责,甚至有的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对纳税服务的理解认识也不够充分,对为什么进行纳税服务,怎么才能为纳税人做好纳税服务工作,还处于模糊状态。
浅议如何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关系
浅议如何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关系胡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加快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就是要使政府定位更加准确,政府组织更加科学,政府行为更加规范,政府责任边界更加明晰。
省局在年初的工作部署中,明确将2008年确定为纳税服务年。
因此,建设服务型税务是税务机关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省局指示的具体体现,是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迫切需要,也是转变行政职能的必然途径。
我们要用服务的宗旨来指导执法,用严格的执法来实现服务。
一、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是税收工作中密不可分的两个方面税收执法是指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将国家税收法律法规适用于纳税人及管理相对人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纳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通过多种方式,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正确及时履行纳税义务,满足纳税人的合理期望,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项综合性工作。
二者是税收工作中密不可分的两个方面,既有相同点又有区别。
(一)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共同点1.二者有共同的目标。
税收执法的目的,是完成税收职能,打击涉税犯罪,纠正税收违法行为,促使管理相对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创造公正、公平的税收环境。
而纳税服务的目的同样是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采取各项有效措施,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开放式的纳税服务体系,增强征纳双方的良性互动,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的提高,营造一个法治、公平、文明、高效的税收环境,从根本上提高税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二者相互渗透、缺一不可。
税收工作是执法与服务两种行为的载体,离开了税收工作就谈不上执法,也谈不上服务。
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始终。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政府职能应当包含“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四个方面,这几项职能均直接或间接地融入了服务的理念。
在税收工作中执法与服务的主体都是税务机关,客体都是纳税人,服务行为必然自始至终地寓于行政执法全过程。
税务执法学习体会
税务执法学习体会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税务工作也显得愈加重要。
税务执法作为税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全面维护税收秩序,保障国家财政收入,对于推动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产生着重要作用。
在接受税务执法培训过程中,我深深地领悟到税务执法的重要性,同时也收获了许多体会。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一个好的税务执法工作,必须建立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
税务执法人员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税务主体的合法权利,保护好企业和社会的整体利益。
在执法过程中,要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审查程序合法,程序公正,确保执法结果的正确性和合法性。
在实际工作中,我认真学习税务法律法规,掌握相关政策,提醒自己任何时候都不能违反法律法规,不能害了一家企业,抹黑不应该抹黑的人。
二、提高税务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税务执法工作是一项涉及多方面知识的综合性工作,要求税务执法人员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税务知识和执法技巧。
税务执法工作是一项需要长期学习与磨练的过程,需要在日常工作中积累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在学习过程中,我发现只有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才能更好地开展税务执法工作,更好地服务国家和社会。
三、注重实效税务执法工作需要具有较高的实效性。
税务执法人员需要对所有的问题客观分析,注重整体效果,让纳税人真正感受到税务改革带来的实实在在的便利。
一个高质量的办税环境不仅可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还可以让企业更好地发展,减轻纳税人的负担,让企业得到更多的经济利益。
做好税务执法工作,既要具有高素质,也要讲求实效,不断探索创新,推进税务执法与管理工作的优化。
通过学习,我深深体会到税务执法是一项有挑战性的工作,需要执法人员具备高超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以及优秀的道德素质。
税务执法人员要注重自我修养,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能力,加强执法与管理的有效融合,完善税收管理体系,为国家宏观调控和税收收入的稳健增长提供有力的保障。
同时也要注重公平公正,要有一颗良心,在税收管理中始终保持合法、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在实践中推动税收工作的发展和提升,为全社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浅议推进依法治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精心整理浅议推进依法治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国务院自1988年提出“以法治税”到1998年3月发布《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以来, 我国依法治税工作走过了一段艰辛曲折的历程, 通税收执深蒂固还存在官意志”办事, 以致在实践中出现了少数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权力滥用等问题;有些领导干部对依法治税虽然有一定的认识, 但面对财政管理体制的制约和税收计划任务的左右, 面对来自方方面面的阻力和干扰, 显得望而却步、裹足不前、不敢作为。
从税收执法者来看总是以管理者自处, “官本位”、“税老大”意识作祟, 习惯于居高临下, 缺乏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 从而严重地侵蚀了我国初步建立起来的税务行政法律制度。
严重束缚着依法治税进程。
(二)岗责不分要求不明导致执法过错无法追究有些地方由于没有建立完整完善的税收执法岗责体系或执行不力而造成岗责不, 端,,益或因财政包干税收收入量入为出与本位主义观念作崇等原因, 便出现诸如个别税务干部法制意识弱, 执法水平低而不顾税收政策规定为纳税人擅自乱开减、免税口子, 有的因税为私、以权谋利执法犯法现象;也有因税务执法不严、税务审核把关不牢被投机纳税人钻了空子。
如假外资、假下岗再就业优惠等;有的因税收执法不严而被纳税人假停歇业、假销户现象, 给纳税人钻了疏于管理的漏洞。
同时, 地方政府在当地财源有缺口而为了完成上级分配的财税任务时, 又不得不变着法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买税卖税、垫税, 收过头税或有税缓收或不收, 有的为了地方财力税款入库时擅自改变入库预算级次;有的以招商引资为名大搞地方保护主义, 有的甚至出台与上级税收政策法规相违背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有的未严格履行执法程,短缺、权,角度看都有很大的欠缺, 从而严重地影响了税收刚性发挥。
同时, 考虑地税部门双重领导的特殊情形, 地税工作的开展还离不开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协作, 在法制意识还不很健全的情况下, 有关职能部门不能很好地支持配合税务机关工作, 个别地方仍然存在党委政府领导干预税收等“权大于法”现象。
依法治税心得体会
依法治税心得体会依法治税是国家税收管理的基本原则,它的核心是通过依法规范税收活动,确保税收政策的公正、公平和有效实施。
在税收管理中,我深刻体会到依法治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从中得到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首先,依法治税是维护税收公平的重要手段。
税收是国家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的重要途径,而依法治税是保障税收公平的重要手段。
在实际工作中,我时刻遵循法律的规定,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每个纳税人进行征税,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得到有效的保障。
这一点不仅在避免了因不公平而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纠纷,也为税收系统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增加了纳税人的认可度和合作性。
其次,依法治税是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的重要保证。
税收征管工作是一项繁琐且复杂的工作,需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的程序来指导。
在实际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只有在依法的基础上,才能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
通过依法进行管理,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节省时间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依法治税还可以强化税务部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提高工作人员的执行力和专业水平,形成一个更加有序和高效的税收管理机制。
再次,依法治税是促进税收征纳工作的持续稳定的重要保障。
税收征纳工作不仅需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还需要有一套完善的法律体系和制度建设来支持和保障。
在实际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只有依法治税,才能够保障税收征纳工作的持续稳定。
通过依法规范税收活动,可以提高纳税人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推动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
与此同时,依法治税还可以为税收征纳工作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提高税务部门的决策和管理能力,确保税收工作能够持续稳定地进行。
最后,依法治税是建设和谐稳定社会的有力保证。
税收是一个国家的重要经济工具和社会管理手段,税收活动的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实际工作中,我认识到依法治税的重要意义在于能够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通过依法规范税收活动,可以减少不公平现象的发生,调节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平衡,增加社会公平感和获得感,防止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发生。
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在国家经济发展的进程中,税收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政策工具。
税收执法作为确保税收制度有效实施的手段,对于维护社会公平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当前税收执法存在一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税收征管效果和纳税人合规意识。
针对这些问题,有必要提出相应的建议来改进现行税收执法。
一、存在的问题1. 法律条文不完善当前我国涉及税务管理相关的法律体系尚未形成系统化或整体性文件,导致局部环节无法得到妥善解决。
“散漫立法”的状态使得宏观调控困难重重,同时也给办案机关带来了困惑和摸索。
2. 执法权责不明晰当前我国部分地区和部门之间出现了联防联控机制不够顺畅、职责不清等问题。
这种情况下容易产生权责逐级甩锅、互相推诿等现象,并且容易造成少打击违规者、多罚纳税人等问题。
3. 执法资源有限且分散税收执法机关在人力资源和物质技术方面的投入相对有限,无法满足日益复杂多样的征管需求。
同时由于职责明确不清晰等原因,一些执法手段与现实工作间缺乏紧密衔接,使得税收执法效果大打折扣。
4. 行政审批事项过多当前我国仍存留着较多行政审批环节,这些环节意味着更多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以及资金成本。
这就为纳税人增加了繁琐的办理程序,并给纳税人心理带来压力与困惑。
二、建议改进1. 完善税收立法体系应加快完善相关税务管理法规,逐步构建起科学合理的法律框架和监管体系。
一方面可以加强上位条款制定中对权责明晰化要求的锲约;另一方面要注重中央和地方、各级行政部门之间协同配合与相互制约。
2. 优化社会治理机制相关部门应积极推动执法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和交流合作,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加强联防联控,减少权责逐级甩锅的现象。
同时,通过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和奖惩机制来激励税收执法机构更好地履行职责。
3. 调整资源配置要注重完善与现实需求相贴近的税收执法手段,合理配置执法资源,确保其高效利用。
鉴于目前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在税务管理中应广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对纳税人信息的快速获取和分析。
完善和规范税收行政执法的建议
完善和规范税收行政执法的建议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税收制度的完善,税收行政执法显得越来越重要。
税收行政执法是在税收管理中对纳税人的行为进行规范、引导、监督和制裁,保障税收征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促进经济社会的繁荣和发展。
但税收行政执法也存在许多问题,如单一的执法方式、执法人员素质的不足、执法流程不规范、执法数据不统一等。
因此,我们需要从完善和规范税收行政执法这一角度来提出建议。
一、提高税收执法人员素质税收执法人员是税收行政执法的重要执行者。
尽管他们是专业的税务征收执法工作者,但在税收执法工作中,还是面临着很多困难和挑战。
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税收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技能,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纳税人群体。
二、加强对税收执法流程管理的规范税收执法流程的规范化是税收执法工作的基础。
税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执法制度,制定严格的执法操作规范,并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
加强对税收执法流程的规范管理,不仅可以提高执法质量,还可以避免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出现人为差错。
三、建立统一的执法数据平台现在很多税务部门都有自己的执法数据系统,但不同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数据交换机制,无法实现数据间的共享和交流。
因此,建立统一的执法数据平台,可以集中管理执法数据,提高数据共享和互通的作用,同时也可以降低执法风险。
四、完善固定配置和柔性配置的相结合在税收执法中,既要保证执法力量的配置,又要保证执法工作的灵活性和及时性。
因此,需要完善固定配置和柔性配置的相结合。
固定配置指的是对执法力量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编制规划,以保证执法力量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而柔性配置则是指根据实际情况对执法力量进行灵活的调度,以保证执法工作的及时性和灵活性。
五、加强税收诉讼和审查的监管税收诉讼和审查是税收执法中的重要环节。
税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的诉讼与审查监管机制,加强对诉讼和审查的监管和检查。
在诉讼和审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程序,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务局工作人员的工作看法与观点
税务局工作人员的工作看法与观点税务局工作人员是国家财政体系中的关键角色,他们承担着税收征管、法规执行、咨询服务等多重职责。
对于税务局工作人员来说,他们的工作看法与观点对于税收征管的效果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税务局工作人员的工作看法与观点。
一、纳税人依法履税税务局工作人员普遍认为,纳税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是维护国家财政健康运转的基础。
他们工作的出发点和目的都是帮助纳税人理解税法,履行税收义务,并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供便利服务等方式,引导和鼓励纳税人主动履行纳税义务。
二、精确征管与预防税收风险税务局工作人员普遍认为,税收征管工作是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稳定的重要环节。
他们通过完善征管系统、加强数据分析等手段,实现对纳税人税务信息的准确掌握和风险识别。
在工作中,他们强调纳税人的普遍遵法行为,拒绝任何形式的违规操作,以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三、税收政策咨询与服务税务局工作人员意识到税收政策对于企业和个人的重要影响,他们通过提供准确及时的政策信息和专业咨询服务,帮助纳税人理解并合理利用税收政策,同时督促纳税人依法申报纳税。
工作人员认为税收政策咨询和服务是加强政府与纳税人沟通的重要方式,能够有效促进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四、税务执法与合规监管税务局工作人员普遍认为税务执法是确保税收征管有效性的根本保障。
他们依法对纳税人进行税收检查和核实,及时发现和处理偷漏税行为。
工作人员强调依法监管,同时注重精确执法和公正判定,确保税收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公正性。
五、国际税收合作与交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税收合作和交流成为税务局工作人员关注的重要议题。
他们纷纷提倡国际税收信息的交流共享,以提高税收征管的国际水平。
工作人员认为,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跨国税收逃避行为,有助于促进国际税收秩序的稳定和全球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税务局工作人员的工作看法与观点直接影响税收管理的效果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浅析当前税收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浅析当前税收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论文摘要从我国的税收实践来看,税收执法还不尽人意,不同程度地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
这些现象的存在,影响了我国税收法规的贯彻实施和依法治税的进程。
依法治税要求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按照税收法律、法规严格进行征收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在对国家履行职责义务的同时,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但在现实税收执法中,依法治税原则的贯彻落实却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干扰。
主要表现为: 税收计划管理与推进“依法治税”之间的矛盾;“地方政策”代替税收法律的问题严重;税务机关执法存在的问题;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偷逃税普遍等方面。
通过对税务执法问题成因的分析,我们会发现,税务执法依据不完备;尚待建立健全的税务司法保障体系,难以为税务执法提供强有力的后盾;征收管理力度不够;税收环境不够理想都是影响税收公正执法的羁绊。
清除依法治税的障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将其放在依法治国的高度来认识和解决。
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税收立法,健全税收法律体系;二是提高全民纳税意识和护税观念;三是改进征管,完善内部制约机制;四是完善机制,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关键词:依法治税税收执法税收环境税收立法征收管理从我国的税收实践来看,税收执法还不尽人意,不同程度地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
这些现象的存在,影响了我国税收法规的贯彻实施和依法治税的进程。
一、税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税收计划管理与推进“依法治税”之间的矛盾目前制定税收计划任务的主要依据是上年税收完成数和计划年度预计的经济增长速度。
税收计划指标的确定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与客观经济发展和税源变化很难保持协调和一致。
税收计划的指令性使各级税务机关把完成收入任务作为至高无上的奋斗目标。
出现任务“紧张”时,政策服从于任务;任务“宽松”时。
藏富于地方;任务“适中”时,区别对待。
更为严重的是在一些经济发展速度较慢,税源不充足的地区,大量存在“收过头税”、“寅吃卯粮”、“税收附征”、变相包税的现象。
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概述税收执法是国家实施财政政策和维护税收秩序的重要手段,对于保障国家经济良性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税收执法过程中,我们也不可避免地面临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
二、信息不对称问题在税收执法过程中,信息不对称是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
一方面,纳税人往往对相关税法、规定理解不够深入,容易产生误解与疑虑;另一方面,有些纳税人可能故意隐瞒或掩盖了部分真实情况以逃避缴纳应缴纳的税款。
这导致了执法机关难以正确认识企业实际情况。
针对这个问题,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提高纳税人的税务意识和知识水平,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2. 加大对企业真实情况的核查力度,使企业无处可藏。
3. 发挥科技手段的作用,建立更加完善高效的信息共享机制。
三、执法资源不足问题税收执法过程中,由于缺乏足够的执法人员和物质资源,导致执法工作的难度增大。
这给纳税人逃避缴税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同时,也让那些有意逃避税收的企业有机会得以幸存并继续违规行为。
解决该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方案:1. 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与专业能力提升,提高其综合素质。
2. 合理调配执法资源,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并优化资源配置模式。
3. 制定更加严格的检查标准和流程,确保重点领域得到充分关注。
四、执法文化差异问题在进行跨地区或者跨国家税收执法时,常常会面临不同地区或国家之间存在的文化差异问题。
这种差异体现在对税收义务认同度、执行方法以及监管模式上。
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带来执法结果不一致等问题。
解决该问题需要:1. 加强国际间合作与交流,在信息共享与早期预警方面加强合作。
2. 根据不同地区和国家的实际情况,制定差异化的税收执法策略。
3. 通过加强法律规范和标准的制定,促进不同地区、国家间税收规则的协调性。
五、司法保护力度不足问题在部分地区,由于司法保护力度不足,导致违法者难受到应有的惩罚。
这使得一些企业敢于冒着风险进行逃税行为,给税收执法工作带来了严重困扰。
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关系
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关系(一)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共同之处1、二者的目标相同.税收执法的目标是:税务机关履行职责,完成税收职能,打击涉税犯罪,纠正税收违法行为,促使管理相对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并创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而纳税服务的目的同样是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开放式的纳税服务体系,增强征纳双方的良性互动,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和能力的提高,营造一个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税收环境,从根本上提高税收工作水平.由此可见,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的目标是一致的。
2、二者相互渗透、缺一不可.税收工作是执法与服务两种行为的载体,离开了税收工作就谈不上执法,也谈不上服务。
从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含义和内容可知,二者同样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始终。
税务机关作为税收行政执法部门,在税收工作中执法与服务的主体都是税务机关,客体都是纳税人,服务行为必然寓于执法过程中,因此,二者显然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3、二者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税收工作的过程,既是执法的过程,又是为纳税人服务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执法与服务两种行为体现着法律的尊严和税务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水平的高低,影响着纳税人对税收的态度.执法水平高,有利于消除纳税人的对抗心理,改变纳税人对税收的消极态度;服务质量好,有利于密切征纳关系,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办税能力。
因此,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两种行为之间的相关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二)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的不同之处1、基本内涵不同.税收执法就是税务机关贯彻执行税收法律的行政执法行为,这种执法行为能够直接产生特定的行政法律效力和后果。
纳税服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纳税服务是税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通过适当的方式,为纳税人提供周到、高效的涉税服务,包括税收宣传、税法公告、意见反馈和举报投诉、纳税救济等公共服务,使纳税人在和谐的氛围中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或行使税收权利。
纳税服务是无偿的公共产品,服务的主要目的是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服务的本质是护法维权,通过推动税收的公正、公平,进而维护征纳双方的社会公信。
浅淡执法与服务的的关系
浅淡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一宗越界采矿案的处理分析执法与服务是国土资源部门的重要职能,摆正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是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键所在。
长期以来,在基层部分执法者心中对执法与服务存在着模糊认识:认为执法是种刺,服务是栽花,执法与服务互为矛盾、互相对立。
强调严格执法就是横眉冷对,不讲情面,就是打击和处罚,就会得罪行政管理相对人;强调服务就是削弱了执法的力度,降低了国土资源部门的执法权威。
在这种认识支配下,极易出现两种倾向:一是担心受到打击报复,对执法工作不主动积极,对一些违法行为的苗头视而不见、见而不问,或是对领导交办的案件能拖则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人情代替法律,其结果导致法律的权威性受到损害。
二是执法者把自己放在高高在上的位置,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态度粗暴,行为野蛮,将服务观念弃之脑后,损害和削弱了执法部门和执法者的形象。
最近,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联合处理一宗违法案件过程中,较好的诠释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给了我们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案情简介某矿业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开采某市境内一矿区铜铁矿资源。
设计生产能力25万吨。
1996年12月在原省地矿局领取采矿许可证, 2000年在国土资源部换发采矿许可证,2004年在国土资源部办理延续登记。
2006年11月,市人大引进国资委下属一家上市公司子公司对该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控股该公司60%股权。
重组后,该公司依托矿区现有采矿权范围周边和深部已查明资源,提出对矿山现有生产系统进行技改、整合深部和外围已查明资源的采选改扩建方案,受到省和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被省政府确定为与中央企业对接合作发展项目,成为市政府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和重点建设工程。
2007年初,安监部门在安全检查时要求该公司停产整顿,尽快形成井下两个安全出口,改善井下通风条件。
该公司依据技改初步设计,在采矿权范围外施工风井一口,井深328米;施工-150米、-220米中段风井联络巷两条,矿界外巷道长分别为274米、317米。
[知识]当前纳税服务与税收执法刚性问题的思考
当前纳税服务与税收执法刚性问题的思考从94税制改革国地税机构分设以来,我们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意识在逐年增强,其行风、工作作风、文明形象、工作成绩等各方面都走在同级执法单位的前列,得到各级政府部门的奖励和肯定。
然而伴随着文明执法、优质服务要求不断加强的同时我们税收执法的刚性问题却出现很多困扰和无奈,尤其在基层一线税法的“刚”性受到挑战,这不仅是因为基层的纳税环境和所面对的纳税人文化素质及纳税意识差,更重要的是我们税务机关用过多强调为“上帝”提供优质、快捷、文明、高效的服务,而不重视基层执法中出现的硬性矛盾和问题,不能有效的处理和解决,掩盖矛盾,搞“软执法”“和稀泥”。
打击和约束了基层税务干部执法工作的热情,虽然税收征管法和各个实体税法对税收执法的各个方面都做了详细而全面的规定,但是基层的的税收执法还是没有体现出“刚性”,还不“硬”究其原因,作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一、各级税务机关对对自己部门的行风形象很重视,很在乎纳税人对我们的评价和意见,惟恐收到纳税人的投诉和上访,对执法中出现的“硬性”问题让基层自己“软执行”,总之不能让基层给上级制造出“麻烦”和“矛盾”,上级领导这样的原则限制下基层的同志就会有“惹下麻烦是自己的不愿意得罪人”的消极思想,在这样的“原则”和“思想”支配下基层的执法怎么“硬”起来,税法的严肃性和刚性受到困扰和挑战,而有些纳税人正是看准了税务执法的这个“软肋”,消极应付税务机关的执法工作。
第二、税收执法的程序长,不切合基层执法面临的实际情况。
比如就拿未按期办理税务登记和未按期申报税款来说吧,一旦涉及启动处罚程序,就要先后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纳税通知书》,等到规定欺限满了要进行处罚,要先下发《税务处罚事项告知书》,然后才下发《税务处罚决定书》,象这样的文书送达程序走完,没有半个月也至少得十天时间吧,可是等时间到了纳税人早已大门紧闭“人去楼空”了。
更有一些小规模的纳税人(大部分是个体户)素质很差既不签收税务文书,也不配合税务机关执法,你来查我就关门,遇到税务机关大的执法活动,一些规模小的路段不繁华的纳税人纷纷关门停业,让税务机关很尴尬很为难。
浅议基层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对策
浅议基层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对策近两年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新时期改进和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总体部署,各地税务部门积极转变服务观念、完善服务手段、搭建服务平台、创新特色服务,在优化纳税服务工作上取得了很大的进展。
而作为国税工作的最前沿阵地,基层税务局在纳税服务整体水平提高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所有制度、举措得以落实执行的关键环节,因此,如何提高基层纳税服务水平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笔者通过对银川市兴庆南区国税局纳税服务进行专题调研,旨在了解现状、分析原因,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当前基层纳税服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一)开展纳税服务需求调查为切实深入了解当前纳税人需求,2010年初,银川市兴庆南区国税局通过发放调查问卷与开展税企座谈会、走访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研,采集相关数据。
调查内容主要以纳税人对办税环境、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态度、税收政策宣传、办税流程、纳税辅导、咨询需求为主,对辖区内不同类型的纳税人发放调查问卷1200份,收集到有效问卷967份。
其中一般纳税人228份,占总调查户数的24%;小规模纳税人309户,占总调查户数的32%;个体户423份,占总调查户数的44%。
同时通过召开税企座谈会面对面听取纳税人对纳税服务工作的建议以及税收管理员下户巡查收集纳税人的需求,共征集纳税人对纳税服务工作的各类意见、建议21条。
(二)调查反应出纳税服务需求现状从纳税人调查问卷的反馈情况看,目前纳税人对基层税务纳税服务能力综合评价较好,对办税环境、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以及多元化申报方式大多数都比较满意。
但也有14.4%的纳税人评价“一般”、9.1%的纳税人评价“较差”,两者合计为23.5%。
调查结果也显示了纳税人需求最强,但基层税务机关明显提供服务不足的方面有:税收政策宣传、纳税咨询、纳税辅导方面的需求。
如:有72%的纳税人希望有一个快捷方便的渠道能了解到最新的税收政策;有86%的纳税人急需了解办税过程中纳税人应享有什么权利;有65%的纳税人想要知道完成申报、缴税、购买发票等一系列办税程序;有59%的纳税人认为在与税务机关、税收管理员发生争议时能够公正、公平的解决争议。
谈谈对税收服务、执法、监管、治理的认识
税收是国家的一项重要财政工具,是国家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财政管理的重要手段。
税收服务、执法、监管、治理是税收领域的重要内容,对于建设现代财政制度、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们来谈谈对税收服务、执法、监管、治理的认识。
一、税收服务税收服务是指税收机关向纳税人提供的便利纳税、遵纳税法的服务。
税收服务不仅是税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税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规范税收服务的原则(1)便民原则:税收服务应该围绕纳税人的需求,为纳税人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
(2)规范原则:税收服务应该遵循法律法规,依法为纳税人提供服务。
(3)专业原则:税收服务应该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能够解决纳税人在税收方面的疑难问题。
2.加强税收服务的途径(1)优化税收服务流程:简化纳税人办税手续,提高办税效率。
(2)提升税收服务水平:加强税收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税收服务水平。
(3)拓宽税收服务渠道:利用互联网、移动端等现代技术手段,拓宽税收服务的渠道,方便纳税人办税。
二、税收执法税收执法是国家对税法的执行过程中,依法实施的一种行政执法活动,是保障税收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1.税收执法的原则(1)依法执法原则:税收执法应当依法行使执法权。
(2)公正执法原则:税收执法应当公正、公平,不偏不倚。
(3)严格执法原则:税收执法应当严格,对违法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打击。
2.加强税收执法的措施(1)提高税收执法人员的素质:加强税收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2)规范执法程序:健全税收执法程序,严格按照程序执行执法活动。
(3)加大执法力度:对于严重违法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三、税收监管税收监管是指税收机关对纳税人的税收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保障税收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1.税收监管的方式(1)制度监管:建立健全税收监管制度,规范税收行为。
(2)信息监管: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纳税人的信息监管,防止偷漏税。
浅议当前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5篇)
浅议当前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5篇)第一篇:浅议当前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议当前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围绕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各级国税机关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如对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实行“一窗式”和“一户式”监控、实行行业纳税评估、实行管理员工作责任制度和待办事宜落实等等。
这一系列管理措施的实施,促进了税收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执法日趋规范。
但是税收执法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直接影响着税收执法工作质量。
必须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加以克服。
一、当前税收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不到位。
(一)税收执法规范不到位。
具体表现:一是一些基本税收执法程序没有严格执行,导致执法工作出现问题。
如对注销企业的管理,在对纳税人进行注销检查时,没有认真进行检查,检查走过场,对纳税人为什么注销,企业所得税是否清算,增值税上是否有问题,企业库存产成品、原材料在注销后如何处理没有查清,匆匆注销后给以后管理带来许多问题。
二是有些税收执法程序没有严格履行,导致应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
如增值税减免税备案管理规定:对初次申请享受征前减免的企业,在备案申请确认后,有申报免税收入的申报期后的第一个月内实地核查。
但有的管理员就是不按要求去做,备案后就万事大吉,后续管理工作没有跟上,导致减免税出现问题。
(二)税收执法自查不到位。
管理员税收执法自查工作是提高税收执法水平的重要形式,定期通过自查,发现自身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纠正,从而形成一种良性的自查工作机制。
但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个别管理员把税收执法自查工作当成是一种负担,在自查工作中有消极情绪,自查不认真,走过场,从而出现有些执法问题年年查年年有,屡查屡犯。
(三)日常管理监控不到位。
出现了管理的“真空”。
如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备案报告制度,要求管理员在年终汇算清缴时,对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表及相关附表认真审核,发现有应报送备案的项目,及时通知纳税人报送,但实际工作中,有的管理员不能很好地审核,备案报告面达不到100%,出现了纳税人未备案而费用照样列支问题,给以后管理增加了难度。
浅谈依法治税与纳税服务的关系
浅谈依法治税与纳税服务的关系依法治税和纳税服务是税法赋予税务机关的职能。
正确处理依法治税和纳税服务的辩证关系,实现二者的协调统一,是建立现代税收制度不可或缺的重要任务。
依法治税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规来管理税收,达到依法征税、依法纳税和依法管税的目的,是税收工作的灵魂,是做好一切税收工作的前提;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根据国家法律和自身职责的规定,通过规范的征管手段,科学的管理方法,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引导纳税人正确、及时地履行纳税义务,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的一项综合性征管工作。
在税收管理中依法治税和纳税服务是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关系,严格执法就是最好的纳税服务,服务也不能脱离执法而存在,而是以依法治税为前提。
一、目前依法治税与纳税服务关系存在的几个认识误区(一)片面强调优化服务而疏于为纳税人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纳税环境。
由于只强调为纳税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柜台服务,把着眼点放在了为纳税人的具体办税事项,而忽略了从宏观上把握税收经济政策,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为纳税人提供自由竞争、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
(二)过于强调优化纳税服务而淡化了管理。
纳税人是税收的基本承担者,为纳税人提供服务,要求纳税人必须主动申报纳税,同时还要加强监管。
对于纳税意识差、办税能力弱的纳税人要加强电话提醒、短信或者上门催报等方式,否则会影响到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和纳税服务的质量,使优化服务停留在形式上。
(三)注重优化服务而弱化了执法的刚性。
强调优化服务而淡化了对纳税人的管理,为避免受到纳税人投诉,当纳税人有不符合办税手续、申报不实等违章行为时,不敢坚持原则,或者审核不严,或者处罚不力,弱化了严格执法,忽视了执法的严肃性,客观上造成了管理偏松、执法不严的现象,以至在税收管理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漏洞,削弱了依法治税的刚性。
(四)把优化服务简单地等同于微笑服务。
作为执法机关,微笑服务是优化服务的一种方式,但有时候只强调形式上的服务态度的优化,而忽略了税务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导致掌握和解释税收政策不够熟练,纳税人得不到真正想要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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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税收执法和服务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纳税服务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新的《税收征管法》中明确规定纳税服务是行政执法的组成部分,这就是要求国税部门必须要用发展的眼光和开拓的思维,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开拓型、创新型税务机关,树立全新服务理念,这对每一位税务工作者来说提出了一个新课题,对旧的思想观念和传统的工作方法提出了新挑战。
特别是作为税务稽查、征收、管理部门,既要履行税收执法监督职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聚财,又要发挥税收服务作用,还需要针对税收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寻求适应新形势的税收服务措施。
如何正确处理税收执法与服务纳税人问题,成为税务机关当前面临的首要问题。
一、税收执法与服务存在的缺陷
在过去旧的税收征管模式下,税收强调的是如何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而没有注重发挥税收的服务作用。
显然这不符合经济与税收的辩证关系。
税收必须要为经济建设服务。
但是因征管体制、治税理念、经济发展等环境的制约,税收执法与服务存在这样一些缺陷,主要表现为“五重五轻”:
(1)重执行权利轻履行义务。
税收工作实际中,税务部门强调执法监督,而应履行的义务却关注得较少,税务干部执行权利与履行义务不对等,形成了征纳双方划清责权,税务部门严查重罚,使税务部门监管职能膨胀,造成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少数税务干部不尊重纳税人、态度恶劣、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现象,让纳税人产生税务部门凌
驾于纳税人之上的感觉,对税务部门产生敌视的心理,影响了征纳双方的关系。
(二)重外部稽查轻对内监督。
稽查部门的职能应具有双重性。
除了对外打击税收违法行为,还要履行对税务部门内部监督职能。
但税务部门实施税务检查的全部过程中,主管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监督,或者往往被忽略,或者心里清楚又碍于情面怕得罪人而不进行报告,不给监察和法规部门反馈信息,使关系税、人情税的现象长期存在,得不到及时有效制约,影响了税收的公正、公平性。
(三)重规范程序轻执法手段。
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正在高速发展,经营手段多样化,经济结构多元化,加上科技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税收违法的手段越来越高明,给税务稽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国税部门自分设以来,办案程序日益规范,执法工作取得了重大进步,但在检查手段上却适应不了经济的发展,仍停留在查原始凭证、翻会计报表、就帐查帐的旧方法、旧形式。
对纳税人的电算化核算、帐外经营、跨区域偷税、电子商务却没有很好的检查手段,使税务的惩处职能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四)重处罚结果轻违法分析。
少数领导干部和少数税务干部对于税务检查存在着用查补收入多少来衡量工作做的好坏的看法,从而使税务部门只注重查处结果与数字的大小,而没有分析违法行为产生的原因,告诉纳税人应该怎样做,并让纳税人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今后应该怎么做,更没有帮助纳税人去解决问题,形成有的纳税人出现与
上次同样的违法行为,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使税务检查偏离了执法的方向,也就谈不上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五)重服务形式轻服务效果。
税务机关还要为纳税人提供维权、法律援助服务,税务部门借助社会媒体,举行送税法、讲税法活动,在宣传税法、处罚法、赔偿法等法律、政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同时,也做到了一杯茶、一张凳、一只笔、老花镜等形式,应该说还是比较丰富的,一定程度的增强了纳税人的税法意识,总的来说效果不是很明显,有的个体户对自己应享受的权利仍旧一知半解。
如税务部门为纳税人征订了一些税务杂志,而送到纳税人手里的却不多,对重要内容也没有进行提示辅导。
二、税收执法与服务的必要性
纳税服务是今年国税工作的重点,更是适应税务改革,创新国税发展的迫切需要,因此必须要解决税收服务存在的难点,为税收执法创造良好的环境,从而实现国税工作的新跨越。
(一)在执法中服务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搞好纳税服务是“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内在要求,我国的全体纳税人既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也是这些财富的使用者,在他们创造和使用这些财富的过程中,无一不与税收工作相关,无一不关系着广大人民的衣、食、住、行和温饱冷暖,无一不关系着人民的利益。
税务机关作为国家行政执法机关,是党和国家联系纳税人的桥梁和纽带,直接体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
通过强化为纳税人服务,秉公执法,
忠于职守,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权利,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排忧解难,从根本上消除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对立,直接体现党和政府对人民的关怀。
(二)在执法中服务是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
我国加入WTO后,转变政府职能的步伐不断加快,提高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服务功能和水平,是转变政府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新形势对税务机关的工作提出了与时俱进的要求,税务机关需要转变行政理念,在征管过程中,充分发挥服务功能。
另外,在法定范围内,对原征管机制、业务流程等进行必要的重组或调整,解决好程序繁杂、环节过多、业务技能不高问题,切实形成快捷高效的办税机制。
规范工作程序和执法行为,在税收执法中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增加透明度、规范性,改善服务环境,密切征纳关系,使税收事业顺应时代潮流。
(三)在执法中服务是依法治税的需要。
通过对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使广大纳税人都能自己学习税法,从而自觉守法,自觉履行纳税义务,那我们依法治税就会成为征纳双方的共同理想,如若不然,税务机关不能提供好的服务,纳税人税法观念不强,造成违法现象,对依法治税形成绊脚石。
伴随我国法制化的进程不断加快,纳税人的权利义务也越来越受到重视,新的征管法及其细则对优化服务、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出了明确要求,纳税人在依法纳税的同时,还享有很多权利,纳税人可以要求税务机关为其履行纳税义务的公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