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活动及讲座策划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律活动及讲座策划书

主办方: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校纪检部

一活动背景

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并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目标。大学生是知识水平比较高的群体,肩负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重任。从一定意义上说,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的强弱,将直接影响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进程。因此,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应该成为高校教育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地质大学杨美华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今天的大学生,是21世纪我国各个领域、各条战线的骨干和中坚,他们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民族前途国家命运。积极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大学生法制观念,其意义是显而易见的。

大学里充满了机遇与挑战,当然也充斥着压力和叛逆,正值青年的大学生刚刚步入社会的大门,心理状态还不甚完善,经受着各方面的考验与磨练。坦然的面对压力与挫折,在道德与法律的底线上作出好的选择,成了树人的关键。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大学生的法制观念的现状不容乐观。

1大学生犯罪案件成上升趋势:

从八十年代以来,大学生犯罪率呈上升的趋势已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导致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⑴追求享乐的需要据有关调查,盗窃犯罪约占大学生犯罪总数的50%左右,居大学生犯罪的首位。这种犯罪行为的发生大多与这些大学生追求享乐的心理需要有关。这类大学生的家庭条件往往并不困难,但他们追求高消费,享乐成了优势需要。一旦经济“吃紧”,向家里伸手难以满足时,便产生盗窃的动机。调查显示,女生只占犯罪大学生的极少数。其中,从事卖淫和盗窃的则占到了70%,主要原因就是为了满足享乐。

⑵满足报复的需要在大学生的犯罪类型中,打架斗殴、杀人伤害、强奸等这类人身伤害的犯罪是仅次于盗窃犯罪的第二大类案件。这类案件中约有30%是由于大学生极强的报复心理所引起。有的大学生恋爱不成,因爱生恨报复对方。有的仅仅因为一句玩笑话或一点小事,认为被对方侮辱便杀害或打伤对方。

⑶自我意识的混乱自我意识是指个体对自身的意识。自我意识表现为自我概念、自我评价和自我理想的辩证统一。所谓自我意识的混乱是指个体无法形成正确的自我概念和适宜的自我态度,以致不能达到自我同一性的确立而获得安定、平衡的心理状态。青年期被称为“第二次诞生”的时期,是自我意识迅速发展和确立的阶段。青年期又一重大发展课题就是学习如何认识自我和理解自我,这一发展课题的完成与否直接关系到健全人格能否建立。

2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易受到侵害:

在高等教育快速发展、大学生的权利意识日益增强的今天,大学生权益的侵害具体主要表现在:1、虚假的宣传广告对大学生权益的侵害2、教育管理行为对大学生权益的侵害

3大学生运用法律自我保护的意识淡薄:

首先是屡屡发生在大学校园里的偷盗事件,通过对大学生中一些常见案件分析上看,大学生虽然文化知识较高,但因社会经验不足,缺乏安全防范意识,从而导

致一些案件的发生。其次是诈骗案件的发生,作案人一方面利用个别大学生容易动恻隐、怜悯之心,利用学生们的同情心骗取财物。另一方面利用个别大学生贪图小利、爱慕虚荣的心理,靠编造谎言,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如假冒身份、虚假文件、施小恩小惠等达到骗财骗物的目的。还有一些学生在勤工助学或毕业求职中急于求成,不通过合法机构求职,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使之合法利益受到侵害。

二活动介绍

1.活动目的及意义

法制教育不能只局限于对法律条文的解释,要更多地关注学生应用法律的意识和能力的培养。通过开展大学法律讲座的活动,增加学生接触法律知识的机会,形成浓厚的法制教育氛围,促进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

大学生来源于社会,但又不同于一般社会公民,他们所面临的问题比一般公民更多、更复杂,社会对他们的法律素质要求更高、更严格。

这期特殊节目旨在增强在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在校大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使大学生真正做到知法,守法,懂法,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也可以通过来自五湖四海的大学生将法制与法治的宣传落到实处。

通过这次活动可以有效的减少大学生不必要的犯罪,使法律观念深入每一名大学生的心里,并通过此次节目加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大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大学生的具体涵义今非昔比,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大学生的生活已不在是单纯的学习,实践,理论。而是逐步信息化,网络化。在演变的同时随之而产生的各种违法犯罪案件,权益侵犯案件呈上升趋势。此次活动将利用电视节目,把社会的期望与关怀带给大学生这样的特殊群体。

2.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商贸流通学院思研会

3.活动时间:2011年12月12日——12月20日

4.活动地点:食堂门口和浙经院行政楼三楼报告厅

5.现场布置:待定

6.活动内容:

前期活动

12号周一:1开始展览《处罚条例》

2张贴展览版,有海报。(法制宣传周开始)

3悬挂条幅(①法制时代即将走进理工校园,②知法,懂法,守法)4广播站(法制宣传周开始,走进校园)

5黑板报。

13号周二:1宣传案例。(包括较易发生侵犯学生权利的案件)

2广播(播发大学生维权的案例)

14号周三:1张贴海报(关于未来两天的具体活动)

2更换展板,展出新的案例

3广播(播发大学生维权的案例)

15号周四:1充气设施到位,桌椅,遮阳棚4个(包括条幅,活动用品,)2活动

活动区A, 广播区(讲解展牌上的案例,活动流程,宣传法制时代)

活动区B,签名区(赠送《制安条例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