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经济开发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主要做法

合集下载

年度征地拆迁工作总结(3篇)

年度征地拆迁工作总结(3篇)

第1篇一、工作背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征地拆迁工作作为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环节,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年度,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征地拆迁工作,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征地拆迁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在此基础上,我单位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现将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我单位高度重视征地拆迁工作,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实情为全面了解征地拆迁工作现状,我单位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详细了解项目用地情况、群众意愿、历史遗留问题等,为制定科学合理的拆迁方案提供依据。

3.严格执行政策,保障群众利益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我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确保被拆迁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同时,积极开展群众工作,宣传政策,化解矛盾,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4.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为提高征地拆迁工作效率,我单位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实行“一线工作法”,深入拆迁现场,及时了解群众诉求,解决实际问题。

同时,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5.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质量我单位对征地拆迁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工作质量。

同时,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和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确保征地拆迁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问题(1)部分群众对征地拆迁政策理解不深,对补偿方案存在异议。

(2)部分项目用地面积较大,拆迁任务繁重,工作进度较慢。

(3)部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工作能力有待提高。

2.改进措施(1)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征地拆迁政策的认识。

(2)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项目用地需求。

(3)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征地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征地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一、工作总结1. 征地工作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日益紧张,征地工作成为地方政府推进项目建设的必要手段。

本年度,我单位承担了多个征地项目,涉及土地面积XX平方公里,涉及农户XX户。

2. 工作成效(1)顺利完成征地任务。

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单位紧密配合,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顺利完成了征地任务,为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2)维护了社会稳定。

在征地过程中,我单位注重群众利益,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了社会稳定。

(3)提高了工作效率。

通过优化工作流程,加强部门协作,征地工作进度明显加快,为项目建设争取了宝贵时间。

3. 存在问题(1)部分群众对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存在异议,影响征地工作进度。

(2)部分征地项目涉及面广,协调难度较大,影响工作效率。

(3)部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需要加强培训。

二、工作计划1.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紧紧围绕国家和地方发展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征地工作。

2. 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

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对征地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征地工作的认知度和理解度。

3. 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简化审批程序,加强部门协作,确保征地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4. 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素质。

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为征地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5. 依法依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合理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确保群众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6. 加强矛盾化解,维护社会稳定。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确保征地工作平稳推进。

7.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征地工作规范有序。

加强对征地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征地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通过以上措施,力争在下一阶段征地工作中取得更好成效,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号——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实施细则-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号——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实施细则-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号——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实施细则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号《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实施细则》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卢瑞华一九九七年九月一日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

开发区是在湛江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领导下对外开放、实行国家优惠政策、进行经济技术开发的经济技术区域。

第三条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代表市政府行使市一级管理权限,对开发区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协调开发区内各部门和各单位(含中央、省属单位)有关开发区的工作。

管委会应根据开发区经济、行政管理的实际需要设置必要的工作机构。

工作机构行使市一级管理权限。

管委会实行主任负责制。

第四条开发区应为投资者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做好土地平整工程及供水、供电、排水、通讯、道路、码头、仓储、学校、医院、环保、生活服务等各项公共设施,发展会计、法律、资产评估等咨询服务业。

第五条开发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职工有权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成立开发区总工会,依法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二章管委会职权第六条管委会行使《条例》和《细则》规定的职权以及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管委会工作机构属于管委会直接领导,其具体职能由管委会确定。

第七条管委会应依据已批准的开发区建设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编制和审批开发区详细规划,并负责实施和管理。

第八条管委会统一管理开发区的建设事业,负责对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的管理;负责开发区内建设工程的方案与初步设计审批、报建审核、招标投标、发证、施工监督及工程档案、施工单位及设计单位资质审查验证等管理事项;负责开发区内供水、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广东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实施办法

广东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实施办法

广东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83.11.22•【字号】•【施行日期】1983.11.22•【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广东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实施办法(1983年11月15日广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1983年11月2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施行)第一条根据《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国家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需要征用土地,凡符合《条例》和本实施办法的,被征地单位必须服从国家需要,支援国家建设,按时交出被征土地,不得妨碍和阻挠。

第三条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是我国的国策。

各级人民政府要管好用好土地,对各项建设用地,要严加控制,严格审批制度。

一切建设工程,都必须遵循经济合理的原则,提高土地利用率。

凡有荒地可以利用的,不得占用耕地;凡有劣地可以利用的,不得占用良田,尤其不得占用菜地、园地、精养鱼塘等经济效益高的土地。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并同改造旧城区结合起来,以减少新占土地。

第四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必须按照《条例》和本实施办法规定办理。

深圳、珠海、汕头经济特区范围内的建设征用土地,由深圳、珠海、汕头市人民政府按照《条例》和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原则,制订征地细则,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条省、自治州、省辖市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的征地办公室以及各县(市)建设委员会(基建局)是各级人民政府管理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工作机构,负责贯彻执行《条例》和本实施办法,并对本地区的征地工作进行检查督促。

第六条征地审批权限:一、征用水田、旱地、鱼塘、藕塘、蒲草地两亩以下,林地或未计税、无担负征购任务的开荒地五亩以下,荒山荒地等其它土地十亩以下,拆迁农民房屋五户以下的,由所在县(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广东2024拆迁计划书

广东2024拆迁计划书

广东2024拆迁计划书1. 引言拆迁工作是城市规划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广东省作为中国经济发达的省份,拆迁计划对于实现城市现代化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广东省2024年的拆迁计划,包括目标、原因、具体实施方案和预期效果等内容。

2. 目标广东省2024拆迁计划的主要目标是优化城市用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并合理安置被拆迁居民,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

具体目标如下:1.拆迁旧城区,改造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

2.计划拆迁乡村地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3.预防和治理违法违规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3. 原因进行拆迁工作的主要原因是广东省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土地利用需求呈现出较大的变动,同时也存在城市老旧区域、违法建设等问题。

以下是拆迁计划的主要原因:1.城市更新:老旧区域的拆迁可以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质。

2.城市扩张:广东省经济发展迅速,需要扩大城市规模以满足居民需求。

3.乡村振兴:拆迁乡村地区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一步。

4.违法违规建设:拆除违法建设有助于保障城市管理的规范性和有序性。

4. 实施方案4.1 拆迁范围广东省2024拆迁计划的范围包括老旧城区和乡村地区,以及违法违规建设。

4.2 拆迁程序拆迁工作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包括以下步骤:1.立项:根据拆迁范围和目标,确定具体拆迁项目,并进行规划和审批。

2.征收:依法对拆迁范围内的建设进行征收,并与被拆迁人进行协商和补偿。

3.拆除:按照拆迁计划,有序进行建筑物的拆除和处理。

4.安置:对被拆迁人员进行合理安置,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4.3 资金保障该拆迁计划的资金来源包括政府财政资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土地增值税收入以及其他相关资金。

政府将加强资金的统筹和管理,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4.4 监督与评估拆迁工作将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对拆迁工作的监管,确保拆迁工作的合法、公正和透明。

5. 预期效果广东省2024拆迁计划的预期效果包括:1.城市形象提升:拆迁改造老旧城区,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4.28•【字号】粤府办〔2016〕30号•【施行日期】2016.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我省留用地安置政策,着力解决部分地区留用地安置不到位等问题,切实维护被征收土地农民合法权益,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明确留用地安置具体要求(一)合理确定留用地安置比例。

留用地按实际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面积(不包含征收后用于安置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面积)的10%至15%安排,具体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根据城乡规划和留用地安置的位置、用途、净用地比例、容积率、周边配套设施完善程度等情况确定;留用地安置面积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包含道路、绿化等公共配套用地面积。

征收土地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拆迁安置、旧村改造等建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按低于10%的比例安排留用地或不安排留用地的,由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粤府令第189号)及其组织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表决通过并出具书面意见后,可按实际情况确定留用地安置比例或不安排留用地。

(二)及时制定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参照基准地价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平均土地收益制定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所在地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基准地价调整的,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要及时作相应调整。

(三)进一步明确留用地性质。

留用地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外的,原则上保留集体土地性质,由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征拆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

征拆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

征拆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随着城市发展的不断推进,征拆工作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环节,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

在征拆工作中,如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实现科学合理的征拆工作,成为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下面,笔者将分享一些征拆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以期对广大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有所借鉴。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征拆计划征拆工作的核心是征拆计划的制定。

制定征拆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城市规划、土地利用、人口分布等因素,确保征拆工作与城市发展的整体规划相协调。

同时,要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划定征拆范围和时间节点,合理安排资源,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征拆宣传和沟通征拆工作涉及到大量居民的利益,因此,加强征拆宣传和沟通工作非常重要。

要通过多种渠道,向居民普及征拆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解答居民的疑虑和困惑,增强其对征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同时,要及时与居民进行充分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尽量减少矛盾和纠纷的发生。

三、加强征拆管理和监督征拆工作需要严格的管理和监督,以确保工作的科学、有序进行。

要建立健全征拆工作的组织机构,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责任意识。

同时,要建立健全征拆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征拆过程和结果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四、加强征拆资金管理征拆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因此,加强资金管理是保障征拆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要建立健全征拆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同时,要加强对征拆资金的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五、加强征拆后的规划和建设征拆工作并不是目的,而是为了更好地推动城市的发展。

因此,征拆后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同样重要。

要结合征拆工作的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征拆后的土地利用和建设,确保征拆后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与城市的长远规划相一致。

同时,要加强对征拆后的建设过程和效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确保建设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法规类别】土地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粤府办[2016]30号【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发布日期】2016.04.28【实施日期】2016.04.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我省留用地安置政策,着力解决部分地区留用地安置不到位等问题,切实维护被征收土地农民合法权益,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明确留用地安置具体要求(一)合理确定留用地安置比例。

留用地按实际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面积(不包含征收后用于安置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面积)的10%至15%安排,具体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根据城乡规划和留用地安置的位置、用途、净用地比例、容积率、周边配套设施完善程度等情况确定;留用地安置面积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包含道路、绿化等公共配套用地面积。

征收土地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拆迁安置、旧村改造等建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按低于10%的比例安排留用地或不安排留用地的,由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粤府令第189号)及其组织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表决通过并出具书面意见后,可按实际情况确定留用地安置比例或不安排留用地。

(二)及时制定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参照基准地价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平均土地收益制定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所在地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基准地价调整的,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要及时作相应调整。

(三)进一步明确留用地性质。

留用地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外的,原则上保留集体土地性质,由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经验做法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经验做法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经验做法说到土地征收成片开发,那可是个大事儿。

这个事情说起来复杂,但用心做了,事情就简单了。

啥叫成片开发呢?通俗点说,就是把一块区域内的土地整合在一起,集中开发。

像拆迁一样,不是一个家一个家慢慢来,而是把一大片地方一股脑儿搞定。

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儿激动?总感觉一下子就能搞定一大块地,谁不想这么省劲呢?不过,话说回来,要是没有合适的经验做支撑,那真是个“吃力不讨好”的活。

首先得说,这事儿没有啥一步到位的万能法门,得靠经验和“摸石头过河”了。

要想做好这事儿,最重要的就是掌握节奏。

一个区域内,土地的征收、补偿、安置等等,都是有时间要求的。

你不能指望着一下子就把所有的事情都搞定,这就像是想打一个好麻将,必须得等到你手上的牌凑齐了才行。

就拿补偿来讲,征收方的利益和被征收方的心情都得照顾好。

否则,一方面大家会觉得自己白白吃亏,另一方面,征收进度也就难以推进。

得理顺这些关系,大家都满意了,开发工作也能有条不紊地进行。

至于具体操作,首先得搞清楚每一块地的性质。

有些地块可能还存在纠纷,有些地块可能是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起来相对复杂。

哦,对了,说到历史遗留问题,这可是个大坑,谁掉进去了,谁心里都不好受。

拿地块征收来说,有时候上一任相关部门留下来的问题,真的是“吃不完的苦”。

比如有的土地原来是国家公园,后来被改成了宅基地,这种“变脸”的土地可就麻烦了。

你要想顺利征收这块地,得多和有关部门打交道,心情好的时候可以多说点,心情不好的时候,也得小心翼翼,避免踩到雷区。

此外,土地征收后,安置问题也是一个大挑战。

总不能把那些失去家园的人丢到一边,给他们一个箱子,自己去捡一片空地盖房吧?人家是要安置的。

安置不当,真的是好大一锅烂粥。

大家想想看,土地开发虽然能带来经济收益,但如果把老百姓的安置搞砸了,那最后的“锅”还是开发方背。

就拿房屋安置来说,你不能给人家一个“口袋公寓”当成奖励,得根据实际需求来,做到实实在在的安置。

征迁工作总结及工作安排5篇

征迁工作总结及工作安排5篇

征迁工作总结及工作安排5篇篇1====================一、背景概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深入推进,本地区的征迁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通过这一阶段的征迁工作,我们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同时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本报告旨在总结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成果,并对未来的工作安排进行规划。

二、前期工作总结--------(一)工作成效在过去的征迁工作中,我们围绕“以人为本,和谐征迁”的原则,实现了以下主要成就:1. 成功完成征迁任务:我们按计划完成了既定的征迁任务,实现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2. 有效维护群众利益:我们通过与群众的充分沟通和合理补偿,维护了广大被征迁群众的利益。

3. 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们对过去存在的征迁遗留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解决,为后续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方法在征迁工作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种工作方法:1. 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多渠道宣传征迁政策,确保群众对政策有清晰的认识。

2. 深入调研:开展深入细致的调研工作,了解群众的实际需求,为制定科学合理的征迁方案提供依据。

3. 公开透明:确保征迁过程公开透明,让群众了解征迁工作的全过程。

(三)问题与挑战在前期工作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和挑战:1. 部分群众对征迁政策理解不足,产生抵触情绪。

2. 征迁过程中的资金保障问题。

3. 历史遗留问题处理难度大,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三、后期工作安排--------(一)总体目标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确保征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城市发展与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

(二)具体任务与措施1. 深化政策宣传:继续加强征迁政策的宣传,提高群众的政策认知度。

2. 加强资金保障:确保征迁资金的及时到位,保障征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加大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力度:对遗留问题进行分类处理,争取早日解决。

4. 优化工作流程:对征迁工作进行流程优化,提高工作效率。

5. 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征迁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广东省征地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1993]9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广东省征地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1993]9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广东省征地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广东省征地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1993>94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各单位:现将《广东省征地管理规定》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一九九三年六月二十四日广东省征地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征地管理,促进经济发展,稳定社会秩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需要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应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其实施的需要为依据,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征地工作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以及发展经济与稳定农业基础的关系。

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土地,原则上不得征用。

确需征用的,应按国家和省有关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规定办理。

第四条国家建设需要使用的农村集体土地由市、县人民政府统一征用,征地工作由同级国土部门负责实施。

其他任何单位、组织、团体或个人均不得直接征用农村集体土地。

第二章征地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第五条市、县人民政府应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征地工作的领导,落实有关政策,组织各方面的力量,依法、有效地实施本辖区内的统一征地工作。

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和配合国土部门做好实施征地的有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按市、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协同国土部门完成征地工作任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应当服从国家建设和社会公共事业需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征地工作的实施。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方法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多方式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标准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需留用地的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有关精神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社会保障假设干问题的意见》〔粤发〔2007〕14号〕的相关规定,制订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的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需的留用地〔下称留用地〕,是指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作为征地安置另行安排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生产的建设用地。

留用地的使用权及其收益全部归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第三条留用地按实际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面积的10%至15%安排,具体比例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以及项目建设情况确定。

但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不安排留用地,采取折算货币方式补偿:〔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择折算货币补偿而放弃留用地安置的;〔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土地范围内,没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可供选址安排作为留用地的。

〔三〕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的留用地选址方案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城市、乡镇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安排,在与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充分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的。

已经是集体所有性质的留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将该留用地征收为国有土地而使用的,不再安排留用地,也不折算货币补偿。

第四条留用地选址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二〕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协商确定;〔三〕根据产业分类分别向规划功能区、城镇社区集中。

第五条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的,其标准参照基准地价评估确定,并不得低于该留用地办理转为建设用地需要的所有费用总和,具体标准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照本地区平均土地收益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行制定。

湛江城市更新政策

湛江城市更新政策

湛江市城市更新政策1、关于湛江市“三旧”改造的实施意见(湛府【2010】49号)2、关于印发《湛江市区三旧改造项目开发强度核准细则》有关问题的通知(湛城规(办)【2011】48号)3、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规划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湛城规(规划)【2011】159号)4、关于加快我市三旧改造项目审批和建设工作的通知(湛府办函【2011】91号)5、关于实行湛江市区城中村改造优惠鼓励政策的通知(湛府函【2011】435号)6、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通知(湛府函【2012】338号)1、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湛府规【2019】9号)2、湛江市城市更新局关于印发《湛江市“三旧”改造地块标图建库审查办法》的通知(湛更新函【2019】215号)3、关于规范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单元规划(含规划方案)文件编制及呈报的通知(湛更新函【2019】220号)2012年前1、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三旧改造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办理协议出让金计收问题的通知(湛府函【2017】198号)1、关于规范市区“三旧”改造项目单元规划和改造方案文本编制及呈报的通知(湛三旧办【2014】153号)2、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金计收办法的通知(湛府函【2014】162号)3、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三旧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湛府【2014】76号)2014年2017年2019年1、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湛府规〔2021〕5号)2、《湛江市“工改 M0”管理试行方案》(湛府规〔2021〕6 号)2021年前期准备年度实施计划单元规划改造方案用地手续调查摸底标图建库编制单元规划和报批利益测算确定申报主体拟订改造范围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确定改造主体协议出让公开出让下达用地规划条件改造方案和供地方案审批项目实施协议出让公开出让下达用地规划条件审批改造方案确定改造主体签订项目监管协议签订项目监管协议办理不动产权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竣工验收办理用地手续缴交地价办理用地手续缴交地价征收补偿开工建设含土地评估、出让方案编制n 申报主体承担以下主要工作:① 土地、房屋、公共服务设施、人口等基础数据调查,现状历史资料的收集、记录、整理等;② 开展改造意愿调查;③ 完成基础数据核实和权属确认,确定改造模式;④ 开展有关土地房产评估,拟定搬(拆)迁补偿方案;⑤ 落实政府公共利益需求;⑥ 完成项目经济可行性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⑦ 编制招商策划方案;⑧ 申请标图建库;⑨ 申报年度实施计划。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湛江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湛江市人民政府2022年3月9日湛江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完善我市留用地安置政策,切实维护被征收土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印发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09〕4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高效开发利用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留用地安置基本要求(一)留用地分类安置原则。

本实施细则施行前,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已承诺实物留地的,以及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可选择实物留地。

符合如下情形之一的,不安排实物留地,采取折算货币补偿方式安置:1.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属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至四项的公共利益用地情形。

湛江市人民政府颁布《湛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颁布《湛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颁布《湛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湛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7.13•【字号】湛府[2006]59号•【施行日期】2006.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湛江市人民政府颁布《湛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通知(湛府〔2006〕5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湛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湛江市人民政府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三日湛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湛江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对被拆迁人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及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危旧房改造、改善生态环境、保护文物古迹。

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办法所称房屋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具有合法租赁关系使用被拆迁房屋的单位或个人。

第五条湛江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市属各县(市)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及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

各县(市)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湛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实施本办法所规定的湛江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房屋强制拆迁工作。

征地拆迁包干工作的推进模式例析

征地拆迁包干工作的推进模式例析

征地拆迁包干工作的推进模式例析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有利于实现珠三角地区城市群的一体化和同城化。

加快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发展对实现珠三角一体化、从根本上解决广东省内区域发展差距等问题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目前,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共有广佛肇城际佛山至肇庆段、莞惠城际、穗莞深洪梅至深圳机场东站段、穗莞深城际新塘至洪梅段等9个在建项目,在建总里程388公里,总投资额1311亿元。

探索行之有效的征地拆迁工作推进模式,切实加快推进征地拆迁工作,对于确保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投资建设进度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在客运专线项目推行的征地拆迁包干模式基础上,结合珠三角城际在建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推进实际情况和经验,探讨提出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征地拆迁包干工作推进模式。

1.土地房屋征收资金筹措1.1总体原则新开工的珠三角城际轨道项目土地房屋征收按属地原则,应由沿线地级以上市政府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征地拆迁数量及单价,暂列相关费用开展全线征地拆迁工作。

待下步分别完成征地拆迁、“三电”及管线迁改等包干内容的各项总包干费用测算,并经第三方审价上报中国铁路总公司和广东省政府共同审批后,签订征地拆迁包干补充协议。

沿线市政府以总包干形式负责完成全部土地房屋征收、安置补偿等工作,按项目建设进度要求交付建设用地。

沿线市总包干费用原则上由沿线市自己筹集和拨付,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建立专用资金账户进行管理。

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经费应控制在项目土地房屋征收费用总额的3%以内,由沿线市严格控制使用。

1.2总包干费用的确定(1)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规划选址和方案稳定后,项目建设单位在开展用地预审的同时,应组织设计院与沿线市政府沟通联系,把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土地房屋征收范围、数量提供给沿线市政府。

沿线市政府应在1个月内研究确定土地房屋征收估算标准和估算费用,并函告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单位组织设计院编制投资估算。

(2)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后15天内,项目建设单位向沿线市政府报送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用地红线图、土地房屋征收数量,沿线市政府据此制定实施方案和补偿标准,开展土地房屋征收相关费用测算和资金筹措,并在2个月内把土地房屋征收相关费用测算结果函送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沿线市测算的补偿标准和有关费用组织设计、咨询单位进行审核评估后,编制初步设计概算。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湛府〔2015〕9号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湛府〔2015〕9号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湛府〔2015〕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湛江海东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湛江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湛江市人民政府2015年1月25日湛江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征收农村集体留用地管理,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促进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粤府办〔2009〕4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的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需留用地(以下简称留用地),是指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作为征地安置,另行安排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生产的建设用地。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所需安排留用地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留用地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原则上集中安排在城镇规划区或工业功能区内。

留用地批准权限由市、县(市)政府批准。

(一)市区的留用地安置由被征地单位向所在区政府(管委会)申请,区政府对申请留用地单位的历年实际征地面积、已安置留用地面积等数据进行核实,并根据辖区产业分类、功能分区确定选址后报市政府审批。

(二)县(市)的留用地安置由被征地单位向镇(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镇政府对申请留用地单位的历年实际征地面积、已安置留用地面积等数据进行核实,并根据辖区产业分类、功能分区确定留用地选址上报县(市)政府批准。

征收安置工作总结方式

征收安置工作总结方式

征收安置工作总结方式
征收安置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涉及到国家利益、民生福祉和社会稳定。

为了有效推进征收安置工作,必须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改进工作。

下面就征收安置工作总结方式进行探讨。

首先,要及时总结经验。

在征收安置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召开总结会议,对工作中的亮点和不足进行深入分析,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

同时,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形成集体智慧,为下一步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其次,要注重数据分析。

征收安置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程,需要大量的数据支撑。

通过对各项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可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为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

同时,也可以通过数据比对,找出工作中的规律和特点,为今后的工作提供指导。

再次,要重视实地调研。

征收安置工作是一项需要深入了解基层情况的工作,不能脱离实际。

要组织专业人员深入田间地头,了解群众的真实需求和诉求,及时发现问题,解决矛盾,确保征收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最后,要加强宣传和教育。

征收安置工作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要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政策法规,普及相关知识,引导广大群众理性对待征收安置工作,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总之,征收安置工作总结方式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面综合各方面的因素。

只有通过科学的总结方式,才能不断提高征收安置工作的水平,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利益。

广东拆迁工程施工规划

广东拆迁工程施工规划

广东拆迁工程施工规划一、工程背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旧城改造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需求日益增加,拆迁工程成为必不可少的环节。

广东省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城市化进程较快,拆迁工程在推动城市发展和改善民生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本规划以广东省某城市旧城改造项目为例,对拆迁工程施工进行详细规划。

二、工程概况1. 工程地点:广东省某城市旧城区2. 工程规模:占地面积约30万平方米,涉及拆迁房屋约1500栋,拆迁人口约5000人。

3. 工程目标:通过拆迁工程,为城市更新和发展提供土地资源,改善市民居住环境,提高城市品质。

三、施工规划1. 施工前期准备(1)政策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拆迁政策,确保拆迁政策家喻户晓,使拆迁户了解和支持拆迁工作。

(2)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合理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确保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拆除手续办理:完成拆除手续的办理,取得拆除许可,确保施工合法合规。

2. 施工过程(1)拆除作业:按照拆除方案,采用机械设备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拆除作业,确保拆除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环境保护。

(2)垃圾清运:拆除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减轻环境负担。

(3)土地整理:对拆除后的土地进行平整,为后续土地利用和城市更新项目做好准备。

3. 施工后期(1)安置房建设:根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启动安置房建设,确保拆迁户能够按时入住。

(2)公共设施建设:配套建设相关公共设施,改善拆迁区域的基础设施条件。

(3)环境恢复:对拆除现场进行环境恢复,种植绿化,提升城市景观。

四、施工组织与管理1. 施工组织(1)成立拆迁工程指挥部,负责拆迁工程的统一指挥和协调。

(2)设立拆迁施工队伍,负责具体的拆除作业。

(3)成立质量安全监督小组,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2. 施工管理(1)制定严格的施工计划,确保工程进度按计划进行。

(2)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秩序井然。

(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

2021-2022学年广东省湛江市辅警协警笔试笔试真题二卷(含答案)

2021-2022学年广东省湛江市辅警协警笔试笔试真题二卷(含答案)

2021-2022学年广东省湛江市辅警协警笔试笔试真题二卷(含答案)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判断题(12题)1.中国共产党人的价值观是指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和清正廉洁。

A.是B.否2.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

A.是B.否3.李某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虽然情节较轻,但仍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对其执行死刑。

A.是B.否4.“四讲铁军”中的“四讲”包括讲政治、讲规矩、讲担当和讲自觉。

A.是B.否5.保障安全,是指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活动。

A.是B.否6.党史学习教育中的“四史”是指中共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

A.是B.否7.标志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开端的历史事件是五四运动。

A.是B.否8.公文的文稿签发前,应当由制作人进行严格审核,避免错误。

A.是B.否9.高某向某吸毒人员非法贩卖美沙酮,数量较大,构成贩卖毒品罪。

A.否B.是10.甲让不知实情的乙从A地代为运输假币20万元到B地。

乙的行为构成运输假币罪。

A.是B.否11.公安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名女子昏倒在街上,应当立即救助。

A.是B.否12.李某,17岁,无前科,因诈骗被依法决定行政拘留5日,应对其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A.是B.否二、单选题(12题)13.这几年,上海经济增速有所下滑。

虽说不以GDP论英雄,但以上海的基础条件、人才优势和国际视野,经济增速下滑多少还是让人难以理解的。

探究起来,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上海改革动力不足,趋于保守。

这种情况让一些跨国公司高管都感到不快。

一份中美商会的调查报告显示,在上海的外资公司感到“投资压抑”。

由此可见,上海正面临着重新改革和再出发的问题。

上海再改革再出发应该以开放促改革,以上海自贸区的建立为契机,重振上海在长三角乃至全国经济中“领头羊”的雄风。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东湛江经济开发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主要做法为了确保钢铁、石化两大重点项目顺利建设,湛江开发区举全区之力,认真抓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自2008年6月开始,先后抽调802名干部组成28个工作队驻村开展征地工作。

各工作队认真按照省提出“依法、依规、循例、创新”的工作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统一思想,全力以赴,攻坚克难,争分夺秒地推进工作,至2 010年8月,已完成征地46692.16亩,其中钢铁项目完成征地30355.5亩,涉及东简镇坑里村等12条村庄,共搬迁村民2473户,人口10967人。

中科炼化一体化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2.26平方公里,需搬迁北园、调屋等7条村庄、2457户、11246人,已完成征地16336.66亩,现在到了房屋拆迁的关键阶段。

对搬迁的村庄,征收土地和青苗补偿、房屋补偿费、搬家费和安家费等依时划拨到村到户,搬迁群众保障到位,生活稳定,没有出现一次群体性上访,实现了“创新、高效、和谐”的工作目标。

主要做法有如下:一、把群众思想工作做细做实,是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重要前提1、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和思想教育工作。

一是宣传群众、教育群众。

在征地初期,充分利用广播、电影、动员会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开展宣传。

编印了近3万本征地方案手册,发送到各家各户,使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在签订协议攻坚阶段,组织了近200辆次宣传车下村宣传,促使部分思想上存在观望犹豫的群众签订了协议。

二是分工到户,责任到人。

各工作队成员分成若干小组,小组每个队员都具体负责联系若干户群众进行思想工作,做到时间、任务、责任到人。

三是座谈对话,释疑解惑。

多次召开征地村庄不同层次的座谈会,对老百姓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给予解释答复,消除疑惑,稳定情绪。

2、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和外出人员的带头示范作用。

村党员、干部、代表是做好征地工作的基础,为了争取这些人的理解支持,先后抽调了近200名村党员、干部、代表安排到各工作队,配合开展工作。

同时,动员被征地村庄500多名外出工作人员,回乡以“一带一”的方法,做好亲属朋友的思想工作,主要是帮助工作加快推进搬迁工作。

3、切实帮助群众解决生活实际问题。

一是坚持就近安置入学,优先照顾的原则,解决了搬迁农民1086名子女过渡期的入学问题。

二是积极解决了球团项目建设污染问题,完成了82户受污染虾农的赔偿工作,并组织人员对村务、财务、土地争议、渔民转产转业等问题进行处理,有效化解了群众矛盾。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习俗,采取集中安排地块,统一规划的方法,做好安置小区文化场所规划和公墓场建设。

投入近100万元,建设了可供1万穴的公墓场,既达到了节约土地的目的,又达到了移风易俗的效果。

二、制订一套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是做好征地搬迁安置工作的重要依据科学合理的征地方案是维护搬迁群众利益,实施阳光搬迁的重要依据。

先后分别制订了湛江钢铁项目、中科炼化项目房屋搬迁安置方案等14个方案和4个公告。

在制订方案中,认真贯彻和科学运用了省委、省政府提出“创新”的工作要求,做到“两个坚持”,体现“两个创新”,实现五个保障。

1、做到“两个坚持”。

一是坚持民主依法。

为保护好被征地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制订有关方案中,通过群众大会、村民代表会、党员干部会、外出人员茶话会、座谈会等形式,先后组织了近五十次会议,广泛征求群众和各界人士的意见,集思广益,民主公开。

同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严谨做好方案的报批、公示等手续,做到依法依规。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

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东海岛的实际,对各项补偿标准进行了充分的调查和论证,并对安置方式进行了反复细致的研究。

使得这些方案的内容全面,条款具体,补偿合理,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农民失地不失利,失地不失业的特点。

2、体现“两个创新”。

一是创造性地制定了过渡安置、非农业人口购房、搬迁奖励等一系列工作方案,有效实现了过渡搬迁安置的工作目标。

实事求是地解决了搬迁村庄1000多外出人员购房问题,合情合理地科学保护好民俗文化,有效化解了征地工作中的一系列矛盾。

二是在省、市的大力支持下,创造性实行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参保激励”的养老保障模式,在我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中开了先河,有效解决了搬迁农民的养老问题。

3、实现五项保障。

一是生活保障。

4年过渡期,为他们提供每人每月生活费和租住金共700元。

二是留用地保障。

按被征地面积的15%安排留用地给村民小组发展集体经济。

三是养老保障。

让搬迁村民全部参加养老保险。

四是医疗保障。

把搬迁村民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范畴,地方财政为每人每年支付20元医疗保险费。

五是就业保障。

采取培训就业和推荐就业相结合的方法,对搬迁村庄16到45岁的劳动力人口进行造册登记,组织免费培训了2000多人,积极组织53家企业进岛举办招聘会,为搬迁户提供了2 800个聘任岗位。

三、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作制度和采取灵活有效的工作措施,是做好征地搬迁安置工作的根本保证1、搬迁协议签订工作建立了包干责任和奖励制度,有效打破僵局。

开始组织签订搬迁协议时,多数群众观望犹豫,工作处于胶着状态。

为了打破工作疆局,一是建立了包干责任制。

各工作队将完成搬迁户房屋协议签订和拆除工作任务包干到人,责任到人,并定期通报各工作队和工作队员完成包干任务进度情况。

二是实施奖励制度。

对按时搬迁的村民每人给予一定奖励金。

同时对按时完成任务的工作队和表现突出的工作队员也给予奖励。

这些做法给工作队形成动力和压力,促进队员实干加巧干,大多数村民也比较配合工作,使搬迁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

2、建立个案办理机制,攻克难点。

征地补偿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一些地上附着物在方案中没有定出补偿标准,工作队很难作出补偿认定。

对这些难点问题,成立个案工作小组进行了专项处理,处理了特殊虾池、沙井、防潮堤、门楼、坟墓、公路等个案400多宗。

同时,委托评估中心对神庙、宗祠、砖厂、猪场和钉子户的房屋、青苗等100多宗难点个案进行价格评估鉴定,并按照法律程序,将不愿意签订协议的搬迁户的补偿款进行公证提存,有效推进了工作,实现了依法搬迁。

3、狠刹抢建抢种风,扫除征地障碍。

组织执法部门开展了10次大拆除联合行动,共拆除违法建筑53000多平方米,清除抢种树木2000多亩。

并采取分片进村巡查、路道设卡查扣、突然行动等方法,加大对抢建抢种行为的整治力度,清理抢打井500多口,查扣违法打井机械、建筑材料和运输车辆一大批,有效刹住了抢建风,为征地拆迁工作扫除了最大的障碍4、细致做好钉子户的思想工作,实现了和谐搬迁。

做好钉子户工作,事关社会稳定与和谐。

在搬迁村庄中极少数户主不同意签订搬迁协议成为钉子户。

为了处理好钉子户的问题,一是通过领导多次与他们进行面谈,邀请他们参加征地会议,耐心、细心地解答他们的诉求,有效打消了钉子户上访的念头。

二是按照法律程序做好拆除工作。

尽最大努力最大耐心做思想工作无效的情况下,我们依法对不肯签订协议的钉子户的房屋进行价格评估,并向法院申请执行拆迁,最终评估房屋的措施促使60户自愿拆迁,7户被强制拆迁。

5、时刻关注搬迁村民的生活动态,维护大局稳定。

成立了重点项目维稳专项工作组,对征地村庄可能发生的不稳定因素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一对一联系卡制度,加强与搬迁村民的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以及思想情况,按时发放生活费,坚持做到节日上门慰问,让他们时刻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四、建立强有力的工作队,是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组织保障征地工作队伍是实现和谐搬迁的主力军,要求建立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严谨,业务精炼,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的工作队伍。

为打造好这支工作队伍,注重抓好五个方面:一抓培训。

根据工作实际,分阶段先后组织了20次培训活动,组织全体队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规政策文件,使每位队员熟悉法规,吃透文件,掌握技能,成为政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业务技术精的征地工作者。

二抓纪律。

健全工作队考勤制度,严肃纪律,规范管理,使队员们统一吃住和工作在征地村庄,全心全意做好征地工作,工作进度情况做到日评比,周小结,月通报。

三抓典型。

为激发全体工作队员的积极性,在签订房屋赔偿协议和拆迁房屋的攻坚阶段,组织评选了一批先进工作队员,树立榜样,激励后进。

编写印发工作简报,大力宣传典型事例,形成学先进,赶先进的工作氛围。

四抓整合。

根据工作深入推进的需要,先后增补了近200名工作队员,成立了土地丈量、个案处理、数据审核、信息录入、争议地调处、工作督查等专项工作小组,强化工作力量,有效处理征地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加快推进征地工作。

五抓培养。

区党委十分重视在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一线考察培养干部,选派了一批思想好、能力强、作风硬的干部参加钢铁、石化两大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促进干部成才。

做到一边推进重点项目征地工作,一边识别、培养、考察和使用干部。

今年来,在重点项目征地拆迁一线提拔的干部达到83名,重点项目征地工作成了培养干部的点将台。

在征地工作不断扩大规模、深入推进的进程中,许多中青年干部纷纷自愿要求参加征地工作锻炼。

两大项目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规模之大、迁移人口之多,在我市乃至全省有史以来是少见的。

整个工作情况复杂,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又没有可借鉴的例子和方法,可以说是摸着石头过河。

征地工作队以创新的工作思路,科学的工作方法,仅用13个月就完成了钢铁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任务,石化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基本上都按照计划的时间节点推进,高效有序地完成了阶段性的工作任务。

两大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力度之大,速度之快,效果之好,创造了我市征地拆迁史的奇迹。

兴隆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处何裕森一、概况兴隆水利枢纽位于汉江下游湖北省潜江、天门市境内,上距丹江口大坝378.3km,下距河口273.7km,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汉江中下游四项治理工程之一,同时也是汉江中下游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一项重要工程,其主要开发任务是灌溉和航运,兼顾发电。

该工程于2005年6月经国土资源部通过建设用地预审。

2009年2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对天门、潜江、沙洋、钟祥、沙洋监狱局、汉江河道管理局实施建设征地补偿拆迁安置投资和任务包干政策,明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兴隆水利枢纽征地拆迁安置任务。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调水办和省调水局直接指挥下,在相关市(县)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兴隆水利枢纽全体工作人员创造性开展工作,兴隆水利枢纽坝区征地拆迁已全部完成任务。

兴隆水利枢纽工程于2009年2月13日经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开工。

同月26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在兴隆举行了开工仪式。

同年`12月15日导流明渠正式通航,12月26日实现当年开工当年大江截流的目标。

二、主要做法1、充分认识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兴隆水利枢纽工程能否顺利进行,关键在坝区征地拆迁与安置工作的进度的快慢和质量的好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