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职业病目录有多少种
职业病目录
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的规定,现将《职业病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987年11月5日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中的职业病名单同时废止。
卫生部劳动保障部二00二年四月十八日职业病目录一、尘肺1、矽肺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4、碳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铝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4、内照射放射病5、放射性皮肤疾病6、放射性肿瘤7、放射性骨损伤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9、放射性性腺疾病10、放射复合伤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三、职业中毒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5、铍病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11、铀中毒12、砷化氢中毒13、氯气中毒14、>氧化硫中毒15、光气中毒16、氨中毒17、偏>甲基肼中毒18、氮氧化合物中毒19、一氧化碳中毒20、>硫化碳中毒21、硫化氢中毒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23、工业性氟病24、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25、四乙基铅中毒26、有机锡中毒27、羰基镍中毒28、苯中毒29、甲苯中毒30、>甲苯中毒31、正己烷中毒32、汽油中毒33、一甲胺中毒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35、>氯乙烷中毒36、四氯化碳中毒37、氯乙烯中毒38、三氯乙烯中毒39、氯丙烯中毒40、氯丁>烯中毒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42、三硝基甲苯中毒43、甲醇中毒44、酚中毒45、五氯酚(钠)中毒46、甲醛中毒47、硫酸>甲酯中毒48、丙烯酰胺中毒49、>甲基甲酰胺中毒50、有机磷农药中毒51、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52、杀虫脒中毒53、溴甲烷中毒54、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55、根据《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职业性中毒性肝病56、根据《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四、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1、中暑2、减压病3、高原病4、航空病5、手臂振动病五、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1、炭疽2、森林脑炎3、布氏杆菌病六、职业性皮肤病1、接触性皮炎2、光敏性皮炎3、电光性皮炎4、黑变病5、痤疮6、溃疡7、化学性皮肤灼伤8、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七、职业性眼病1、化学性眼部灼伤2、电光性眼炎3、职业性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八、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1、噪声聋2、铬鼻病3、牙酸蚀病九、职业性肿瘤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3、苯所致白血病4、氯甲醚所致肺癌5、砷所致肺癌、皮肤癌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7、焦炉工人肺癌8、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十、其他职业病1、金属烟热2、职业性哮喘3、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4、棉尘病5、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最新版职业病目录内容汇集
最新版职业病目录内容汇集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那你知道职业病具体有哪些吗?我们又该如何维权呢?下面是店铺为大家带来的最新版职业病目录,相信对你会有帮助的。
最新版职业病目录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一) 尘肺病1. 矽肺2. 煤工尘肺3. 石墨尘肺4. 碳黑尘肺5. 石棉肺6. 滑石尘肺7. 水泥尘肺8. 云母尘肺9. 陶工尘肺10. 铝尘肺11. 电焊工尘肺12. 铸工尘肺13. 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病(二) 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 过敏性肺炎调整分类及名称2. 棉尘病调整分类3. 哮喘调整分类及名称4. 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 新增5. 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新增6. 硬金属肺病(钨、钛、钴等) 新增二、职业性皮肤病1. 接触性皮炎2. 光接触性皮炎调整名称3. 电光性皮炎4. 黑变病5. 痤疮6. 溃疡7. 化学性皮肤灼伤8. 白斑新增9. 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它职业性皮肤病三、职业性眼病1. 化学性眼部灼伤2. 电光性眼炎3. 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四、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1. 噪声聋2. 铬鼻病3. 牙酸蚀病4. 爆震聋新增五、职业性化学中毒1. 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2. 汞及其化合物中毒3. 锰及其化合物中毒4. 镉及其化合物中毒5. 铍病6. 铊及其化合物中毒7. 钡及其化合物中毒8. 钒及其化合物中毒9. 磷及其化合物中毒10. 砷及其化合物中毒11. 铀及其化合物中毒调整名称12. 砷化氢中毒13. 氯气中毒14. 二氧化硫中毒15. 光气中毒16. 氨中毒17. 偏二甲基肼中毒18. 氮氧化合物中毒19. 一氧化碳中毒20. 二硫化碳中毒21. 硫化氢中毒22. 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23. 氟及其无机化合物中毒调整名称24. 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25. 四乙基铅中毒26. 有机锡中毒27. 羰基镍中毒28. 苯中毒29. 甲苯中毒30. 二甲苯中毒31. 正己烷中毒32. 汽油中毒33. 一甲胺中毒34. 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35. 二氯乙烷中毒36. 四氯化碳中毒37. 氯乙烯中毒38. 三氯乙烯中毒39. 氯丙烯中毒40. 氯丁二烯中毒41. 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42. 三硝基甲苯中毒43. 甲醇中毒44. 酚中毒45. 五氯酚(钠)中毒46. 甲醛中毒47. 硫酸二甲酯中毒48. 丙烯酰胺中毒49. 二甲基甲酰胺中毒50. 有机磷中毒调整名称51. 氨基甲酸酯类中毒调整名称52. 溴甲烷中毒53. 拟除虫菊酯类中毒调整名称54. 铟及其化合物中毒新增55. 溴丙烷中毒新增56. 碘甲烷中毒新增57. 氯乙酸中毒新增58. 环氧乙烷中毒新增59. 上述条目中未提及的化学因素所致中毒,所发生的中毒与接触的职业有害因素之间存在直接因果联系,根据相关职业病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中毒调整范围及名称六、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1. 中暑2. 减压病3. 高原病4. 航空病5. 手臂振动病6. 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灼伤新增7. 冻伤新增七、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 外照射急性放射病2. 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3.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4. 内照射放射病5. 放射性皮肤疾病6. 放射性肿瘤(新增矿工高氡暴露所致肺癌) 调整范围7. 放射性骨损伤8. 放射性甲状腺疾病9. 放射性性腺疾病10. 放射复合伤11. 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它放射性损伤八、职业性传染病1. 炭疽2. 森林脑炎3. 布氏杆菌病4. 医护人员因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新增九、职业性肿瘤1. 石棉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调整名称2. 联苯胺所致膀胱癌3. 苯所致白血病4. 氯甲醚所致肺癌5. 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皮肤癌调整名称6. 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7. 焦炉逸散物所致肺癌调整名称8. 六价铬化合物所致肺癌调整名称9. 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新增10. 煤焦油、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所致皮肤癌新增11. β-萘胺所致膀胱癌新增12. 双氯甲醚所致肺癌新增十、其他职业病1. 金属烟热2. 井下作业所致肘、膝滑囊炎调整分类及名称关于职业病的延伸阅读一、什么是职业病根据我国颁布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目录
职业病目录(2002年4月18日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法监发[2002]108号发布,2002年4月18日起施行。
)目录一、尘肺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三、职业中毒四、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五、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六、职业性皮肤病七、职业性眼病八、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九、职业性肿瘤十、其他职业病一、尘肺1、矽肺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4、碳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铝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4、内照射放射病5、放射性皮肤疾病6、放射性肿瘤7、放射性骨损伤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9、放射性性腺疾病10、放射复合伤11、根据《放射性疾病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三、职业中毒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5、铍病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11、铀中毒12、砷化氢中毒13、氯气中毒14、二氧化硫中毒15、光气中毒16、氨中毒17、偏二甲基肼中毒18、氮氧化合物中毒19、一氧化碳中毒20、二硫化碳中毒21、硫化氢中毒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23、工业性氟病24、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25、四乙基铅中毒26、有机锡中毒27、羰基镍中毒28、苯中毒30、二甲苯中毒31、正己烷中毒32、汽油中毒33、一甲胺中毒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35、二氯乙烷中毒36、四氯化碳中毒37、氯乙烯中毒38、三氯乙烯中毒39、氯丙烯中毒40、氯丁二烯中毒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42、三硝基甲苯中毒43、甲醇中毒44、酚中毒45、五氯酚(钠)中毒46、甲醛中毒47、硫酸二甲酯中毒48、丙烯酰胺中毒49、二甲基甲酰胺中毒50、有机磷农药中毒51、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52、杀虫脒中毒54、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55、根据《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与处理原则》可以诊断的职业性中毒性肝病56、根据《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四、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1、中暑2、减压病3、高原病4、航空病5、手臂振动病五、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1、炭疽2、森林脑炎3、布氏杆菌病六、职业性皮肤病1、接触性皮炎2、光敏性皮炎3、电光性皮炎4、黑变病5、痤疮6、溃疡7、化学性皮肤灼伤8、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七、职业性眼病1、化学性眼部灼伤2、电光性眼炎3、职业性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八、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1、噪声聋2、铬鼻病3、牙酸蚀病九、职业性肿瘤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3、苯所致白血病4、氯甲醚所致肺癌5、砷所致肺癌、皮肤癌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7、焦炉工人肺癌8、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十、其他职业病1、金属烟热2、职业性哮喘3、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4、棉尘病5、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2018特殊工种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行业特殊工种名录大全
2018特殊工种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行业特殊工种名录大全一、煤炭煤炭工业部关于煤炭工业企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5〕煤劳生字第109号)煤炭工业部转发地质矿产部“关于将地质、测量工等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的函(〔86〕煤劳基字第115号)煤炭工业部关于热处理等几个工种要求享受提前退休的报告的批复(〔86〕煤劳生字第149号)煤炭工业部关于提前退休工种执行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的答复(〔86〕煤劳生便字第56号)二、冶金劳动部关于高温、特别繁重及有害健康工种给冶金部的复函(〔62〕中劳护字第128号)劳动部关于大连钢厂报批有害健康工种给冶金部的复文(摘录)(〔65〕中劳护字第9号)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同意武钢冶金炉热修瓦工享受提前退休待遇的复文(〔78〕劳护字2号)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冶金工业提前退休工种问题给冶金工业部的复函(〔81〕劳总护宇74号)冶金工业部转发地质矿产部《关于将野外队汽车司机等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的通知(〔88〕冶劳工字第027号)三、机械国家劳动总局关于机械工业有毒有害作业等提前退休工作的复函(〔81〕劳总护字64号)机械工业部关于下达机械工业从事高温、高空、有害、特别繁重劳动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6〕机人字8l号)四、化工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78〕劳护字第36号)化学工业部关于印发“化工严重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的通知(〔81〕化劳字第644号)化学工业部关于颁发“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补充表”的通知(〔86〕化劳字第923号)五、石油劳动人事部关于石油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劳人护[1984]26号) 石油工业部关于四川石油管理局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86]油劳字第714号)六、水利、电力劳动部复水电系统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工人、职员退休的意见(〔62〕中劳薪字第157号)国家劳动总局关于水利系统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的复函(〔80〕劳总护字55号)水利电力部关于水利电力系统36个提前退休工种的若干规定的通知(〔87〕水电劳字第114号)七、轻工、纺织劳动部关于制盐工人退休问题的复函(〔62〕中劳护字第160号) 劳动人事部关于轻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劳人护〔1983〕3号) 轻工业部关于将轻工业搪瓷、钟表、玻璃等8个工种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7〕轻劳字第28号轻工业部关于同意盐化工行业“1211”灭火剂、四溴乙烷操作工列为轻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7〕轻生字第42号)轻工业部关于将五金、皮革、家具、文教等行业的部分工种列为轻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8〕轻生字第9号)轻工业部关于将轻工业印刷行业的8个工种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9〕轻生字第55号)轻工业部关于将轻工机械行业的部分工种列为轻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90〕轻生字第124号)轻工业部关于对河北省陶瓷行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轻生安〔1993〕003号)国家劳动总局关于纺织工业化纤(粘胶)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复函(〔81〕劳总护字36号)国家劳动总局关于纺织挡车工提前退休问题给广东省劳动局的复函([81]劳总护字37号)纺织工业部关于试行“纺织工业化学纤维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8〕纺化字第19号)八、建工、建材劳动部关于建筑工程系统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有损健康工种退休问题的复函(〔63〕中劳护字第125号)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颁发试行建筑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6〕城劳字第611号)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颁发试行建材工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6〕建材人劳字414号)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同意将“人力火车装卸工”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86〕建材人劳便字29号)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同意将“地质钻探工、地质工”等9个工种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86〕建材人劳字803号)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试行建材工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补充通知(〔86〕建材人劳字841号)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建材非烧结砖(砌块)5个工种实行提前退休的复函(〔87〕建材人劳字518号)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转发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颁发试行建筑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的通知(〔87〕建材人劳字9号)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建材机械三个通用工种实行提前退休的复函(〔86〕建材人劳字704号)九、电子劳动人事部关于电子工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劳人护〔1985〕7号)电子工业部关于炉前热成型工等5个特殊工种试行提前退休的通知(〔86〕电生字0332号)电子工业部关于印发《电子工业提前退休的工种》的通知(〔86〕电生字0791号)十、兵器、核工业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常规兵器工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79〕劳总护字11号)兵器工业部关于印发《兵器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6〕兵工安字第864号)劳动部关于同意将铸造工等13个工种列为兵器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劳部发〔1997〕143号劳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核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劳人护〔1983〕27号)核工业部转发地质矿产部《关于将地质、测量工等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的通知(〔86〕核劳字74号)十一、医药、卫生国家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试行《医药行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国药人字〔86〕271号)国家医药管理局关于将医药行业手工锻工工种列入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国药人字〔88〕第555号)内务部、卫生部关于卫生系统X光医师、放射性人员应按有害身体健康工种退休问题(摘录)(〔66〕内人工字第10号〔66〕卫干字第21号)十二、民航、航空、铁路、航运、交通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确定民航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6〕民航局字第400号)航空工业部关于航空工业工人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规定(航劳〔1986〕535号)劳动部关于铁路系统的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及有害健康作业工种退休问题的复函(〔63〕中劳护字第82号)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铁路系统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作业工种提前退休的复函(〔79〕劳总护字38号)铁道部关于铁路施工、设计单位5个有毒有害等作业工种提前退休的通知(铁劳〔1988〕55号)劳动部关于交通航运部门中列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的通知(〔62〕劳薪字第309号)劳动部关于装卸搬运工人是否应按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退休处理的复函(〔63〕中劳护字第85号)劳动人事部关于交通部门提前退休的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的复函(劳人护〔1982〕14号)劳动部关于同意将交通部所属油轮船员列为有毒有害工种的复函(劳安字〔1991〕4号)交通部关于印发《交通行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表》的通知(交人劳发〔1992〕663号)十三、地质、地震、测绘劳动部复地质部关于报请审批地质勘探工作有害健康工种名称的函([62]中劳护宇第134号)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同意将地质钻探工、钻探设备安装工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80〕劳总护宇50号)地质矿产部关于将地质、测量工等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地发〔1986〕214号)地质矿产部关于将野外队汽车司机等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地发〔1987〕401号)地质矿产部关于颁发《地质机械、仪器、印刷工业企业提前退休工种表》的通知(地发〔1988〕276号)国家地震局关于野外钻探工人测量工人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6〕震发人字第380号)国家测绘局关于将野外测绘工人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国测发〔1986〕251号)十四、邮电、广播电视劳动部复架空线务人员是否高空作业的问题(〔58〕中劳办字64号)国家劳动总局关于乡邮递员实行提前退休的复函(〔81〕劳总护字68号)邮电部关于邮件搬运员、火车押运员提前退休的通知(〔1987〕邮部字374号)劳动人事部关于广播电视天线工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劳人护[1984]38号)广播电视部关于县级及乡、镇广播电视外线工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广发干字〔1985〕298号)十五、造船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造船工业从事有毒有害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作业工作范围的复函(〔81〕劳总护字3号)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关于下达船舶工业从事有毒有害及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职工提前退休范围的通知(船总人字〔1987〕1433号) 十六、林业劳动部关于林业企业中的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退休问题的复函(〔62〕中劳薪字第203号)劳动部关于森工企业18个工种应列入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意见的复函(〔63〕中劳护字笫49号)林业部关于林业提前退休工种问题的通知(摘录)(林工字〔[1989]146号〕林业部关于林业行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林工通字〔1992〕80号)十七、渔业、水产国家劳动总局关于水产业海洋捕捞、养殖业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79〕劳总护字4号)十八、粮食劳动部关于粮食系统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的复函(〔65〕中劳护事第55号)十九、新闻出版新闻出版署关于在新闻出版企业17个工种中试行提前退休的通知(〔88〕新出人字笫1250号)二十、城市建设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建设各行业第一批提前退休工种表的通知(建人〔1992〕61号)。
职业病目录(10大类115种)
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的规定,现将《职业病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987年11月5日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中的职业病名单同时废止。
卫生部劳动保障部二OO二年四月十八日职业病目录(10大类115种)一、尘肺1.矽肺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4.碳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铝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4.内照射放射病5.放射性皮肤疾病6.放射性肿瘤7.放射性骨损伤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9.放射性性腺疾病10.放射复合伤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三、职业中毒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5.铍病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11.铀中毒12.砷化氢中毒13.氯气中毒14.二氧化硫中毒15.光气中毒16.氨中毒17.偏二甲基肼中毒18.氮氧化合物中毒19.一氧化碳中毒20.二硫化碳中毒21.硫化氢中毒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23.工业性氟病24.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25、四乙基铅中毒26.有机锡中毒27.羰基镍中毒28.苯中毒29.甲苯中毒30.二甲苯中毒31.正己烷中毒32.汽油中毒33.一甲胺中毒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35.二氯乙烷中毒36.四氯化碳中毒37.氯乙烯中毒38.三氯乙烯中毒39.氯丙烯中毒40.氯丁二烯中毒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42.三硝基甲苯中毒43.甲醇中毒44.酚中毒45.五氯酚(钠)中毒46.甲醛中毒47.硫酸二甲酯中毒48.丙烯酰胺中毒49.二甲基甲酰胺中毒50.有机磷农药中毒51.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52.杀虫脒中毒53.溴甲烷中毒54.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55.根据《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职业性中毒性肝病56.根据《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四、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1.中暑2.减压病3.高原病4.航空病5.手臂振动病五、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1.炭疽2.森林脑炎3.布氏杆菌病六、职业性皮肤病1.接触性皮炎2.光敏性皮炎3.电光性皮炎4.黑变病5.痤疮6.溃疡7.化学性皮肤灼伤8.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七、职业性眼病1.化学性眼部灼伤2.电光性眼炎3.职业性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八、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1.噪声聋2.铬鼻病3.牙酸蚀病九、职业性肿瘤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3.苯所致白血病4.氯甲醚所致肺癌5.砷所致肺癌、皮肤癌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7.焦炉工人肺癌8.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十、其他职业病1.金属烟热2.职业性哮喘3.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4.棉尘病5.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职业病目录有多少种
职业病目录有多少种
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包括矽肺、煤工尘肺等19种疾病。
职业性皮肤病:包括接触性皮炎、光接触性皮炎等9种疾病。
职业性眼病:包括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等3种疾病。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包括噪声聋、铬鼻病等4种疾病。
职业性化学中毒:包括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60种疾病。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包括中暑、减压病等7种疾病。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包括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等11种疾病。
职业性传染病:包括炭疽、森林脑炎等5种疾病。
职业性肿瘤:包括石棉所致肺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11种疾病。
其他职业病:包括金属烟热、滑囊炎等3种疾病。
请注意,这个目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制定的,并且可能会根据新的科学证据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需要进行调整。
因此,职业病目录的具体种类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
建议您查阅最新版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职业病目录10类132种(五篇)
职业病目录10类132种(五篇) 职业病目录10类132种篇一(一)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情况;√(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管理情况;√(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落实、公布情况;√ (四)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五)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和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情况;√(六)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情况;×(七)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和评价以及结果公布情况;√(八)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告知卡情况;√(九)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及劳动者使用情况;×(十)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其他职业卫生管理法定义务情况。
×√(十一)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十二)职业卫生“一个规定四个办法”√(十三)整改指令书、延期整改批复等√(十四)检测报告书√(十五)其它职业病文件和通知(2011的2、3号;2012的19号、73号、2012的55号)(十六)职业病健康培训教育及相片(十七)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验收、评审。
(十八)其它职业病目录10类132种篇二2014职业病目录一、尘肺1、矽肺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4、碳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铝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4、内照射放射病5、放射性皮肤疾病6、放射性肿瘤7、放射性骨损伤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9、放射性性腺疾病10、放射复合伤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三、职业中毒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5、铍病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11、铀中毒13、氯气中毒14、二氧化硫中毒15、光气中毒16、氨中毒17、偏二甲基肼中毒18、氮氧化合物中毒19、一氧化碳中毒20、二氧化硫中毒21、硫化氢中毒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23、工业性氟病24、氰及腈化合物中毒25、四乙基铅中毒26、有机锡中毒27、羟基镍中毒28、苯中毒29、甲苯中毒30、二甲苯中毒31、正己烷中毒32、汽油中毒33、一甲胺中毒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35、二氯乙烷中毒36、四氯化碳中毒38、三氯乙烯中毒39、氯丙烯中毒40、氯丁二烯中毒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42、三硝基甲苯中毒43、甲醇中毒44、酚中毒45、五氯酚(钠)中毒46、甲醛中毒47、硫酸二甲酰胺中毒48、丙烯酰胺中毒49、二甲基甲酰胺中毒50、有机磷农药中毒51、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52、杀虫脒中毒53、溴甲烷中毒54、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55、根据《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职业性中毒性肝病56、根据《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四、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1、中暑2、减压病3、高原病4、航空病5、手臂振动病五、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1、炭疽2、森林脑炎3、布氏杆菌病六、职业性皮肤病1、接触性皮炎2、光敏性皮炎3、电光性皮炎4、黑变病5、痤疮6、溃疡7、化学性皮肤灼伤8、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七、职业性眼病职业病目录10类132种篇三职业病分类和目录2017最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二、职业性皮肤病;三、职业性眼病;四、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五、职业性化学中毒;六、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七、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八、职业性传染病;九、职业性肿瘤;十、其他职业病。
职业病目录表格
职业病目录(卫生部劳动保障部联合发布,卫法监发[2002]108号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108号卫生部劳动保障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各计划单列市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集团公司、行业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的规定,现将《职业病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987年11月5日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颁布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中的职业病名单同时废止。
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二○○二年四月十八日职业病目录一、尘肺1、矽肺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4、碳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铝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4、内照射放射病5、放射性皮肤疾病6、放射性肿瘤7、放射性骨损伤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9、放射性性腺疾病10、放射复合伤11、根据《放射性疾病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三、职业中毒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5、铍病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11、铀中毒12、砷化氢中毒13、氯气中毒14、二氧化硫中毒15、光气中毒16、氨中毒17、偏二甲基肼中毒18、氮氧化合物中毒19、一氧化碳中毒20、二硫化碳中毒21、硫化氢中毒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23、工业性氟病24、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25、四乙基铅中毒26、有机锡中毒27、羰基镍中毒28、苯中毒29、甲苯中毒30、二甲苯中毒31、正己烷中毒32、汽油中毒33、一甲胺中毒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35、二氯乙烷中毒36、四氯化碳中毒37、氯乙烯中毒38、三氯乙烯中毒39、氯丙烯中毒40、氯丁二烯中毒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42、三硝基甲苯中毒43、甲醇中毒44、酚中毒45、五氯酚(钠)中毒46、甲醛中毒47、硫酸二甲酯中毒48、丙烯酰胺中毒49、二甲基甲酰胺中毒50、有机磷农药中毒51、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52、杀虫脒中毒53、溴甲烷中毒54、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55、根据《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与处理原则》可以诊断的职业性中毒性肝病56、根据《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四、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1、中暑2、减压病3、高原病4、航空病5、手臂振动病五、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1、炭疽2、森林脑炎3、布氏杆菌病六、职业性皮肤病1、接触性皮炎2、光敏性皮炎3、电光性皮炎4、黑变病5、痤疮6、溃疡7、化学性皮肤灼伤8、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七、职业性眼病1、化学性眼部灼伤2、电光性眼炎3、职业性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八、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1、噪声聋2、铬鼻病3、牙酸蚀病九、职业性肿瘤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3、苯所致白血病4、氯甲醚所致肺癌5、砷所致肺癌、皮肤癌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7、焦炉工人肺癌8、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十、其他职业病1、金属烟热2、职业性哮喘3、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4、棉尘病5、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制药企业职业健康
2.2.1职业病目录(132种)
尘肺(13种)
职业性肿瘤(11种)
其他呼吸系统疾病(6种) 职业性皮肤病(9种) 职业性眼病(3种)
职业性传染病(5种) 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
职业性化学中毒(60种)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种)
2.2职业危害因素
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1 生产工艺中的有害因素 2 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3 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生产性粉尘
物理性因素
噪声、震动 异常气象条件、异常压
电离辐射、非电离辐 射
生物因素
炭疽杆菌 布氏杆菌 森林脑炎
隔离
比如:填充岗
防护耳塞
谢谢聆听
01
听觉系统
➢ 暂时性听阀移位 ➢ 永久性听阀移位 ➢ 噪声性耳聋爆振性
耳聋
02
其他健康危害
➢ 高血压 ➢ 失眠 ➢ 食欲不振 ➢ 对生殖系统的不良影响
03
影响生活
➢ 易怒 ➢ 疲乏 ➢ 注意力无法集中 ➢ 焦虑和紧张
我司职业病场所检测情况
• 粉尘检测(均合格)必检项目为DR胸片、心电图、肺功能
噪音检测结果
生产性噪音的定义及分类
定义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频率和强度没有规律, 听起来使人感到厌烦的声音
分类 机械性噪声 流体动力性噪声 电磁性噪声 连续性和间断性 稳态噪声和非稳态噪声(声压波动<3dB) 脉冲噪声(持续时间<0.5s,间隔时间>1s, 有效声压变化>40dB)
人体对不同声音强度的反应
噪声对身体的危害
• 噪音检测(两岗位超标) • 大于或等于85dB(A)为噪音岗位,须配备
职业病目录
卫生部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2-05-13卫法监发〔2002〕10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的规定,现将《职业病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987年11月5日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中的职业病名单同时废止。
卫生部劳动保障部二OO二年四月十八日职业病目录一、尘肺1、矽肺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4、碳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铝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4、内照射放射病5、放射性皮肤疾病6、放射性肿瘤7、放射性骨损伤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9、放射性性腺疾病10、放射复合伤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三、职业中毒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5、铍病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11、铀中毒12、砷化氢中毒13、氯气中毒14、二氧化硫中毒15、光气中毒16、氨中毒17、偏二甲基肼中毒18、氮氧化合物中毒19、一氧化碳中毒20、二硫化碳中毒21、硫化氢中毒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23、工业性氟病24、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25、四乙基铅中毒26、有机锡中毒27、羰基镍中毒28、苯中毒29、甲苯中毒30、二甲苯中毒31、正己烷中毒32、汽油中毒33、一甲胺中毒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35、二氯乙烷中毒36、四氯化碳中毒37、氯乙烯中毒38、三氯乙烯中毒39、氯丙烯中毒40、氯丁二烯中毒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42、三硝基甲苯中毒43、甲醇中毒44、酚中毒45、五氯酚(钠)中毒46、甲醛中毒47、硫酸二甲酯中毒48、丙烯酰胺中毒49、二甲基甲酰胺中毒50、有机磷农药中毒51、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52、杀虫脒中毒53、溴甲烷中毒54、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55、根据《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职业性中毒性肝病56、根据《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四、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1、中暑2、减压病3、高原病4、航空病5、手臂振动病五、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1、炭疽2、森林脑炎3、布氏杆菌病六、职业性皮肤病1、接触性皮炎2、光敏性皮炎3、电光性皮炎4、黑变病5、痤疮6、溃疡7、化学性皮肤灼伤8、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七、职业性眼病1、化学性眼部灼伤2、电光性眼炎3、职业性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八、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1、噪声聋2、铬鼻病3、牙酸蚀病九、职业性肿瘤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3、苯所致白血病4、氯甲醚所致肺癌5、砷所致肺癌、皮肤癌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7、焦炉工人肺癌8、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十、其他职业病1、金属烟热2、职业性哮喘3、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4、棉尘病5、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149.职业病目录
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10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的规定,现将《职业病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987年11月5日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中的职业病名单同时废止。
卫生部、劳动保障部二OO二年四月十八日职业病目录一、尘肺1、矽肺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4、碳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铝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4、内照射放射病5、放射性皮肤疾病6、放射性肿瘤7、放射性骨损伤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9、放射性性腺疾病10、放射复合伤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三、职业中毒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5、铍病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11、铀中毒12、砷化氢中毒13、氯气中毒14、二氧化硫中毒15、光气中毒16、氨中毒17、偏二甲基肼中毒18、氮氧化合物中毒19、一氧化碳中毒20、二硫化碳中毒21、硫化氢中毒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23、工业性氟病24、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25、四乙基铅中毒26、有机锡中毒27、羰基镍中毒28、苯中毒29、甲苯中毒30、二甲苯中毒31、正己烷中毒32、汽油中毒33、一甲胺中毒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35、二氯乙烷中毒36、四氯化碳中毒37、氯乙烯中毒38、三氯乙烯中毒39、氯丙烯中毒40、氯丁二烯中毒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42、三硝基甲苯中毒43、甲醇中毒44、酚中毒45、五氯酚(钠)中毒46、甲醛中毒47、硫酸二甲酯中毒48、丙烯酰胺中毒49、二甲基甲酰胺中毒50、有机磷农药中毒51、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52、杀虫脒中毒53、溴甲烷中毒54、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55、根据《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职业性中毒性肝病56、根据《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四、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1、中暑2、减压病3、高原病4、航空病5、手臂振动病五、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1、炭疽2、森林脑炎3、布氏杆菌病六、职业性皮肤病1、接触性皮炎2、光敏性皮炎3、电光性皮炎4、黑变病5、痤疮6、溃疡7、化学性皮肤灼伤8、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七、职业性眼病1、化学性眼部灼伤2、电光性眼炎3、职业性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八、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1、噪声聋2、铬鼻病3、牙酸蚀病九、职业性肿瘤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3、苯所致白血病4、氯甲醚所致肺癌5、砷所致肺癌、皮肤癌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7、焦炉工人肺癌8、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十、其他职业病1、金属烟热2、职业性哮喘3、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4、棉尘病5、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职业病分类2018
2018年职业病目录 一、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为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等引起的疾病。
目前我国《职业病目录》将职业病分为10大类132种。
二、职业病的10大种类 1、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2、职业性皮肤病 3、职业性眼病 4、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5、职业性化学中毒 6、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7、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8、职业性传染病 9、职业性肿瘤 10、其他职业病 三、132种职业病 1、矽肺 2、煤工尘肺 3、石墨尘肺 4、碳黑尘肺 5、石棉肺 6、滑石尘肺 7、水泥尘肺 8、云母尘肺 9、陶工尘肺 10、铝尘肺 11、电焊工尘肺 12、铸工尘肺 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病 14、过敏性肺炎 15、棉尘病 16、哮喘 17、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 18、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19、硬金属肺病 20、接触性皮炎 21、金属烟热 22、光接触性皮炎 23、电光性皮炎 24、黑变病 25、痤疮 26、溃疡 27、化学性皮肤灼伤 28、白斑 29、根据《职业性皮肤病的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 30、化学性眼部灼伤 31、电光性眼炎 32、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 33、噪声聋 34、铬鼻病 35、牙酸蚀病 36、爆震聋 37、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 38、汞及其化合物中毒 39、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40、镉及其化合物中毒 41、铍病 42、铊及其化合物中毒 43、钡及其化合物中毒 44、钒及其化合物中毒 45、磷及其化合物中毒 46、砷及其化合物中毒 47、铀及其化合物中毒 48、砷化氢中毒 49、气中毒 50、二氧化硫中毒 51、光气中毒 52、氨中毒 53、偏二甲基肼中毒 54、氮氧化合物中毒 55、一氧化碳中毒 56、二硫化碳中毒 57、硫化氢中毒 58、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 59、氟及其无机化合物中毒 60、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 61、四乙基铅中毒 62、有机锡中毒 63、羰基镍中毒 64、苯中毒 65、甲苯中毒 66、二甲苯中毒 67、正己烷中毒 68、汽油中毒 69、一甲胺中毒 70、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 71、二氯乙烷中毒 72、四氯化碳中毒 73、氯乙烯中毒 74、三氯乙烯中毒 75、氯丙烯中毒 76、氯丁二烯中毒 77、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 78、三硝基甲苯中毒 79、甲醇中毒 80、酚中毒 81、五氯酚(钠)中毒 82、甲醛中毒 83、硫酸二甲酯中毒 84、丙烯酰胺中毒 85、二甲基甲酰胺中毒 86、有机磷中毒 87、氨基甲酸酯类中毒 88、杀虫脒中毒 89、溴甲烷中毒 90、拟除虫菊酯类中毒 91、铟及其化合物中毒 92、溴丙烷中毒 93、碘甲烷中毒 94、氯乙酸中毒 95、环氧乙烷中毒 96、上述条目未提及的与职业有害因素接触之间存在直接因果联系的其他化学中 97、中暑 98、减压病 99、高原病 100、航空病 101、手臂振动病 102、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损伤 103、冻伤 104、外照射急性放射病 105、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106、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107、内照射放射病 108、放射性皮肤疾病 109、放射性肿瘤(含矿工高氡暴露所致肺癌) 110、放射性骨损伤 111、放射性甲状腺疾病 112、放射性性腺疾病 113、放射复合伤 114、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 115、炭疽55分类目录 116、森林脑炎 117、布鲁氏菌病 118、艾滋病(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 119、莱姆病 120、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 121、联苯胺所致膀胱癌 122、苯所致白血病 123、氯甲醚、双氯甲醚所致肺癌 124、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皮肤癌 125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 126、焦炉逸散物所致肺癌 127、六价铬化合物所致肺癌 128、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 129、煤焦油、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所致皮肤癌 130、β-萘胺所致膀胱癌 131、滑囊炎(限于井下工人) 132、股静脉血栓综合征、股动脉闭塞症或淋巴管闭塞症(限于刮研作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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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职业病目录有多少种
平时我们经常把挂在嘴边。
觉得在工作中得的病就是职业病。
其实并不是那样的。
那么,到底什么称作职业病呢?职业病有多少种类呢?职业病具体都多少项呢?下面由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为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等引起的疾病。
目前我国《职业病目录》将职业病分为10大类132种。
二、职业病的10大种类
1、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2、职业性皮肤病
3、职业性眼病
4、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5、职业性化学中毒
6、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7、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8、职业性传染病
9、职业性肿瘤
10、其他职业病
三、132种职业病
1、矽肺
2、煤工尘肺
3、石墨尘肺
4、碳黑尘肺
5、石棉肺
6、滑石尘肺
7、水泥尘肺
8、云母尘肺
9、陶工尘肺
10、铝尘肺
11、电焊工尘肺
12、铸工尘肺
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病
14、过敏性肺炎
15、棉尘病
16、哮喘
17、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
18、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19、硬金属肺病
20、接触性皮炎
21、金属烟热
22、光接触性皮炎
23、电光性皮炎
24、黑变病
25、痤疮
26、溃疡
27、化学性皮肤灼伤
28、白斑
29、根据《职业性皮肤病的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
30、化学性眼部灼伤
31、电光性眼炎
32、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
33、噪声聋
34、铬鼻病
35、牙酸蚀病
36、爆震聋
37、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
38、汞及其化合物中毒
39、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40、镉及其化合物中毒
41、铍病
42、铊及其化合物中毒
43、钡及其化合物中毒
44、钒及其化合物中毒
45、磷及其化合物中毒
46、砷及其化合物中毒
47、铀及其化合物中毒
48、砷化氢中毒
49、气中毒
50、二氧化硫中毒
51、光气中毒
52、氨中毒
53、偏二甲基肼中毒
54、氮氧化合物中毒
55、一氧化碳中毒
56、二硫化碳中毒
57、硫化氢中毒
58、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
59、氟及其无机化合物中毒
60、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
61、四乙基铅中毒
62、有机锡中毒
63、羰基镍中毒
64、苯中毒
65、甲苯中毒
66、二甲苯中毒
67、正己烷中毒
68、汽油中毒
69、一甲胺中毒
70、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
71、二氯乙烷中毒
72、四氯化碳中毒
73、氯乙烯中毒
74、三氯乙烯中毒
75、氯丙烯中毒
76、氯丁二烯中毒
77、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
78、三硝基甲苯中毒
79、甲醇中毒
80、酚中毒
81、五氯酚(钠)中毒
82、甲醛中毒
83、硫酸二甲酯中毒
84、丙烯酰胺中毒
85、二甲基甲酰胺中毒
86、有机磷中毒
87、氨基甲酸酯类中毒
88、杀虫脒中毒
89、溴甲烷中毒
90、拟除虫菊酯类中毒
91、铟及其化合物中毒
92、溴丙烷中毒
93、碘甲烷中毒
94、氯乙酸中毒
95、环氧乙烷中毒
96、上述条目未提及的与职业有害因素接触之间存在直接因果联系的其他化学中毒
97、中暑
98、减压病
99、高原病
100、航空病
101、手臂振动病
102、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损伤103、冻伤
104、外照射急性放射病
105、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106、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107、内照射放射病
108、放射性皮肤疾病
109、放射性肿瘤(含矿工高氡暴露所致肺癌)
110、放射性骨损伤
111、放射性甲状腺疾病
112、放射性性腺疾病
113、放射复合伤
114、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
他放射性损伤
115、炭疽55分类目录
116、森林脑炎
117、布鲁氏菌病
118、艾滋病(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
119、莱姆病
120、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
121、联苯胺所致膀胱癌
122、苯所致白血病
123、氯甲醚、双氯甲醚所致肺癌124、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皮肤癌125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
126、焦炉逸散物所致肺癌
127、六价铬化合物所致肺癌
128、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
129、煤焦油、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所致皮肤癌
130、-萘胺所致膀胱癌
131、滑囊炎(限于井下工人)
132、股静脉血栓综合征、股动脉闭塞症或淋巴管闭塞症(限于刮研作业人员)
综上所述,职业病可以分为10大种类,具体有13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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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