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某县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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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义县新区详细控制性详细规划

江西省安义县新区详细控制性详细规划
• “轴线景观”指依托南安公路、前进大道形成的城市景观轴;
• “节点景观”指居住区以及居住小区景观节点、门户景观节 点、公园节点以及广场景观节点,同时各层级的景观节点与 各景观片区相结合,构成富有地域特色、体现现代城市形象、 多层级的城市景观系统。
功能分区:
根据安义县新城区用地环 境条件及总体规划的要求, 为新区建立了“三心、四 片、五轴”的规划结构。
景观系统分析:
以总体规划中景观系 统规划为依据,规划 地段将形成“片区景 观+廊道景观+轴线景 观+节点景观”的景观 系统。
• 其中“片区景观”指城市中的商贸景观片区、居住景观片区、 文化娱乐景观片区、科研文教景观片区、体育景观片区以及 公园景观片区;
• “廊道景观”指依托生态廊道形成的绿化景观通廊;
区位分析图:
安义县地处江西省西北部, 居潦河中下游,西山以西,
云山之南。域东境与南昌 市湾里区相邻,南接高安 市,东南部与新建县交界, 西南与奉新县相连,西北 与靖安县接壤,东北与永 修县毗邻。
规划背景:
随着近年经济迅速发展, 城市建设面貌也日新月异, 旧城区的用地规模难以满 足城市发展的需求,因此 将老城区的部分职能疏解 出去成为必然,依据总体 规划定位新城片区是安义 县的行政文化主中心,要求在新城片区发展新的集中行政办公用 地,并结合行政中心,建设县级文化中心。本次规划是在上轮城市 总规基础上向东扩大用地规模,重新确定新的片区的地位是未 来安义县中心城区。
性质与规模:
安义县新城区的功能定位 为:集商业、金融、办公、 文化娱乐、中高档居住为一 体的城市综合功能区片区, 是集中体现安义县新城区风 貌的重要标志性地区。
安义县新城区控制性详细 规 划 总 用 地 面 积 669.67 公 顷 , 其中城 市建设 用地 669.67 公 顷。

某某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范本可编辑

某某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范本可编辑

#XX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规划思路及目的 (2)第三章规划区范围及用地布局 (3)第四章土地使用和建筑管理 (5)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和管理控制 (7)第六章绿地景观规划和管理控制 (8)第七章城市设计导引 (9)第八章市政工程规划 (11)第九章配套服务设施控制 (15)第十章老城更新 (16)第十一章附则 (17)第一章总则第01条为了深化落实《#XX县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科学合理的配置县城的土地资源,统筹安排县城内各项建设,加强县城的规划管理和建设管理,特制定本规划。

第02条本规划的编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按照建设部2005年12月31日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要求制定,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03条规划依据(1)《#XX县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2)《#XX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及2020年远景目标展望》;(3)《#XX县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3)《省市领导和专家对我县城市规划建设的意见和建议》;(4)《#XX县文庙-西湖片区详细规划》)(2000);(5)《四川省#XX县文庙保护规划》;(6)《#XX县晨光工业基地宋渡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7)《#XX县旅游规划区发展规划与重点地段概念性详细规划》。

第04条因本次规划的范围比较零散,具体范围为分图图则所覆盖范围,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95平方公里。

第05条本规划成果由文本、分图图则及附件(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构成。

文本与分图图则是规划区范围内指导各类建设项目的法定性文件,凡在本规划区内任何改建、扩建或新建项目,均应符合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

确因需要对本规划作重大变更时,须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对本规划的局部作调整时,应报经本规划批准部门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划。

对违反本规划的任何个人和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予以处罚。

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

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

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1.12.01•【字号】•【施行日期】2011.12.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3月31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11年12月1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乡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第三章城乡规划的实施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三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第四节其他规定第四章城乡规划的监督检查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的制定、修改、实施和监督检查以及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分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

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条例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第三条城市、镇和乡应当依照本条例制定城乡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村庄规划的区域。

在确定区域内的村庄,应当依照本条例制定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区域的村庄制定村庄规划。

第四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注重提高城乡服务功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注重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相结合,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相结合,建设发展与环境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自然资源保护相结合,现代化建设与保持传统风貌相结合,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江西省修水县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江西省修水县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 (2)第三章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3)第四章中心城区性质、职能与规模 (13)第五章规划区四区划定与统筹规划 (14)第六章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 (14)第七章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16)第八章中心城区居住用地规划 (18)第九章中心城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9)第十章中心城区商业服务业设施规划 (21)第十一章中心城区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21)第十二章中心城区“四线”控制规划 (23)第十三章中心城区公用设施规划 (24)第十四章中心城区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规划 (28)第十五章中心城区环保环卫规划 (30)第十六章中心城区空间发展时序 (31)第十七章规划实施措施 (32)第十八章附则 (33)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目的为加快修水县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统筹城乡共同发展、确立修水县城市未来发展的长远空间框架、保护不可再生资源,修水县人民政府提出对2003年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第2条指导思想贯彻科学发展观,建立修水县城市发展新模式,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的综合竞争力;推动修水县从初级工业城市向现代服务城市转变、环境脆弱城市向生态环保城市转变,促进修水城乡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第3条规划原则(1)生态优先坚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

以资源承载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为前提,并注重节约使用水资源、土地资源和能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和基本农田,集约使用土地,合理确定城镇空间布局和发展规模。

(2)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和谐发展。

改善人居环境,完善社会服务设施,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充分关注中低收入人群、弱势群体,保障公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3)区域协调注重研究鄱阳湖生态经济区、长株潭城市群和城市群建设,分析三个都市区发展对修水县产业发展、对外交通、城市布局的影响,顺应区域发展的趋势特征,科学确定城市发展的主导方向、综合交通、产业体系。

《城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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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路系统控制
规划范围内共有 2 条城市快速路, 8 条城市主干路,形成“四 横六纵”的交通骨架系统:
“四横”——淮河路:城市内环路; 三清路:向西连接机场;
润河路:贯通本次规划范围与经开区、西湖片区 的景观大道。
竹园路:规划范围南边界。 “六纵”——南京路:城市主干路,连接城市内环;
五里路:连接老城与本区域; 西清路:连接老城与本区域; 阜王路:城市南北向空间拓展主轴,北连老城,
少年宫、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星级酒店、商务楼 等大型公建,以开敞的滨水空间组织大型城市公共活动。
(2)东南向新城活力轴:以八里松路为景观路、以润河路为交 通纽带,结合五道河岸线与公共功能的集聚,强调“市民服务、活 力休闲”的理念,将商业中心、市民服务中心、市民文化中心、社 区中心、滨水休闲餐饮、滨水度假、会展商贸、主题乐园等各种市 民服务性空间串联起来,空间上以收放有序的滨水建筑与绿地空间 相互穿插,并组织各种休闲活动。
主要沿中清河两侧分布,延续老城区的人文发展轴线,打造清 河历史文化体验带(沿中清河) 。包括行政办公和文化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总用地面积 160.40 公顷,占规划 建设总用地的 9.32%。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B) 主要分布在沿五道河两侧和阜王路东侧,依托滨水环境,设置 商业用地、商务用地以及娱乐康体用地等,打造滨水文化体验带。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总用地面积 157.85 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 地的 9.17%。 4、公用设施用地( U) 规划区内配套设施共计水厂 1 处、110kV 变电所 4 处、邮政支局 1 处、电信支局 1 处、消防站 4 处、加油站 4 处、加气站 2 处。 公用设施用地总用地面积 8.56 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 0.50%。 5、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S) 规划设置公交首末站 9 处、社会停车场 9 处、交通枢纽用地 1 处(铁路附属场地)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总用地面积 396.69 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 地的 23.06%。 六、城市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江西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江西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江西省县级国⼟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江西省县级国⼟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江西省⾃然资源厅2020年3⽉前⾔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国⼟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民政府关于建⽴全省国⼟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赣发〔2019〕23号)要求,市县国⼟空间总体规划是本级政府对上级国⼟空间规划的细化落实,是对本⾏政区域开发保护作出的具体安排,是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详细规划的依据。

为指导各地开展市县国⼟空间总体规划,保证规划成果科学、规范、有效,遵循科学、简明、可操作的原则,江西省⾃然资源厅组织编制了本指南。

本指南主要起草单位:赣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西省⾃然资源厅国⼟资源勘测规划院、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

⽬录1总则 (1)1.1适⽤范围 (1)1.2地位作⽤ (1)1.3规划期限 (1)1.4规划范围 (2)1.5规划层次 (2)1.6编制原则 (2)2编制要求 (3)2.1⼯作组织 (3)2.2编制程序 (4)2.3成果审查 (5)2.4规划基数 (5)2.5基础研究 (6)3编制内容 (6)3.1现状分析与形势研判 (6)3.2战略⽬标与协同发展 (7)3.2.1战略定位与⽬标体系 (7)3.2.2区域协同发展 (7)3.3全域国⼟空间格局 (7)3.3.1国⼟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7) 3.3.2国⼟空间规划分区 (8)3.3.3控制线划定 (9)3.3.4城乡⽤地结构和布局优化 (11) 3.4⾃然资源保护与利⽤ (11)3.4.1⽔资源利⽤与湿地保护 (11) 3.4.2森林资源保护与利⽤ (11)3.4.3耕地资源保护与利⽤ (11)3.4.4矿产资源保护与利⽤ (12)3.4.5⾃然保护地体系 (12)3.4.6⼟地节约集约利⽤ (12)3.5国⼟综合整治与⽣态修复 (12) 3.5.1国⼟综合整治 (12)3.5.2国⼟空间⽣态修复 (13)3.6城乡功能结构优化提升 (14)3.6.1产业体系布局 (14)3.6.2综合交通体系 (14)3.6.3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14)3.6.4绿⾊空间⽹络与⼭⽔格局 (14) 3.6.5历史⽂化保护体系 (15)3.6.6乡村振兴发展策略 (15)3.6.7市政基础设施体系 (15)3.6.8安全韧性城市建设 (15)3.7中⼼城区空间布局 (16)3.7.1中⼼城区范围划定 (16)3.7.2城市⽤地布局 (16)3.7.3居住与住房保障 (16)3.7.4公共服务设施和社区⽣活圈 (16) 3.7.5历史⽂化资源保护和利⽤ (17) 3.7.6公共绿地和开敞空间 (17)3.7.7城市风貌引导与管控 (17)3.7.8城市更新 (17)3.7.9地下空间开发利⽤ (17)3.7.10城市道路交通组织 (18)3.7.11城市基础设施布局 (18)3.7.12综合防灾设施布局 (18)3.7.13城市“四线”管控 (18)3.7.14乡镇发展指引 (19)4规划实施 (19)4.1规划传导 (19)4.1.1对下级国⼟空间总体规划的传导 (19) 4.1.2对相关专项规划的传导 (19)4.1.3对详细规划的传导 (20)4.2分期实施与⾏动计划 (20)4.3信息化建设 (20)5成果要求 (20)5.1报批成果 (21)5.1.1规划⽂本 (21)5.1.2规划图件 (21)5.1.3 数据库 (23)5.1.4 附件 (23)5.2技术成果 (23)5.2.1规划说明 (23)5.2.2专题报告 (24)5.2.3分析图件 (24)5.2.4其他材料 (25)5.3公众读本 (25)5.4乡镇规划指引成果要求 (26)5.4.1报批成果 (26)5.4.2技术成果 (27)6 附录 (29)附录1:规划指标体系 (29)附录2:国⼟空间规划分区 (32)附录3:规划⽂本附表 (33)表1规划指标表 (33)表2国⼟空间⽤途结构调整表 (33)表3基本规划分区统计表 (33)表4规划约束性指标分解表 (34)表5镇村体系规划表 (34)表6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结构表 (34)表7历史⽂化资源统计表 (35)表8⾃然保护地名录表 (35)表9重点建设项⽬规划表 (36)表10国⼟综合整治和⽣态修复重⼤⼯程安排表 (36)表11(中⼼城区)建设⽤地结构平衡表 (36)表12(中⼼城区)“四线”汇总表 (37)附录4:专项规划编制任务表 (38)附录5:基础资料清单(参考) (39)1总则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国⼟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民政府关于建⽴全省国⼟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赣发〔2019〕23号)、《⾃然资源部关于全⾯开展国⼟空间规划⼯作的通知》(⾃然资发〔2019〕87号)的要求,加强县级国⼟空间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县级规划”)编制⼯作指导,提⾼规划科学性、协调性与操作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本技术指南。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2.27•【字号】赣府字〔2024〕81号•【施行日期】2024.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抚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恳请批准抚州市临川区等11个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请示》(抚府文〔2023〕85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南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南城县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五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着力建设全国校具产业聚集区、江西省中医药传承创新试验区、麻姑文化康养基地、抚州市域副中心城市。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南城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1.286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8.430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398.82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控制在40.94平方公里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115亿立方米。

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切实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抓好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发挥区域比较优势,落实主体功能定位要求,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

江西省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

江西省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

江西省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试行本)江西省建设厅一九九七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术语、代号 (3)第三章规划编制内容及要求 (4)第一节总述 (4)第二节.土地细分及其兼容性控制 (5)第三节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5)第四节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控制 (6)第五节道路交通设施控制 (7)第六节环境景观控制 (7)第七节市政工程设施控制 (8)第四章建设管理技术规定 (13)第一节土地使用规定 (13)第二节建筑间距技术规定 (13)第三节建筑后退管理技术规定 (13)第四节绿化建设管理技术规定 (14)第五节道路交通设施管理的规定 (14)第六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技术规定 (15)第五章土地级差评定 (16)第六章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内容 (16)第一节总述 (16)第二节规划文本的编写内容 (17)第三节规划图则编制内容 (18)第四节规划说明书的编写内容 (20)第七章附则 (23)第一章总则1.1为统一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增强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的规范性、科学性和系统性。

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准则。

1.2本准则适用于江西省内城镇地区及开发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

1.3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规划编制中两个规划阶段、五个规划层次中的一个中间层次;是落实、深化、调整和完善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的重要环节,是指导城市开发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的重要依据;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1.4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对象既可以是成片开发的新区,也可以是旧城改建地区。

新区(包括开发区)既可以是城市不同功能区,如中心区、工业区以及居住区等,也可以是某一期建设用地。

如近期建设地段,城市干道网及自然界线划定的综合区。

但都应具有相对完整性。

1.5开发区、成片开发地段的起步区、分期开发的首期区在编制控制性详规之前应编制开发区总体规划。

1.6控制性详细规划—般应遵循下列原则:1.6.1符合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的要求,综合考虑自然、社会、人文、经济环境,使之相互协调。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2.07.29•【字号】•【施行日期】2022.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为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等文件要求,依照《江西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规范详细规划编制,持续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控规工作的重大意义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是“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是传导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有效抓手,是指导和约束城市开发建设的重要手段,对于提升城市空间治理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

控规是统筹各类专项规划的重要平台,是实质性保障城市各业用地、各类设施空间落位的直接抓手,对于推动城市空间品质提升具有重要的意义。

控规是法定规划,对具体地块用途、开发建设强度和管控要求等作出实施性安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统筹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法定依据。

各地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控规工作的重大意义,系统、规范、有序推进控规的编制、实施和管理。

二、规范有序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一)开展既有控规评估维护工作。

要对既有控规进行实施评估,与在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无冲突、适应目前城市发展和土地供应需求的,可继续沿用;既有控规难以满足发展需求,或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布局不相适应的,应对既有控规进行调整修编。

《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赣建规[2002]8号

《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赣建规[2002]8号

《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赣建规[2002]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及有关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是实施《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的具体指导性技术规定,适用于本省县政府所在地镇和设市城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其他工程设施。

本导则中的各有关控制技术指标为低限指标,在实施中各地可以适当提高,但不得降低。

编制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应符合技术规定。

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按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按技术规定执行。

第三条各类专门性用地项目应符合已颁布的专业技术规范及本导则求。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第四条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进行分类,必须执行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第五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兼容性的原则,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按本导则附表(一)执行。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超出附表(一)规定范围的,必须先提出调整规划,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报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

改变地块使用性质,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不得对相邻地块及历史文化、自然环境保护造成负面影响;2、不得突破原用地开发强度,导致该区环境、质量建设目标失控;3、不得带来严重的交通问题,如新增大量人流、车流影响城市道路交通系统的有序运行;4、不得擅自侵占城市绿地、市政设施用地和非盈利性的公益设施用地。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含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地率,下同)应按本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建筑容量控制指标的确定应以城市总体规划相关要求为依据,综合考虑城市的用地分区、功能布局、环境条件和容量、建设工程规模、性质、功能、区位及用地情况等因素,实行分类、分层、分区控制。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09.03.25•【字号】赣建规[2009]17号•【施行日期】2009.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赣建规[2009]17号)各市、县规划(建设)局,监察局: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建规[2008]227号)(略)转发给你们,并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的重要意义。

容积率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重要指标之一,既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必须规定的重要内容,也是进行城乡规划行政许可时必须严格控制的关键指标。

加强对建设用地容积率的管理,对于切实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提高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行政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严格建设用地容积率的规划管理。

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依据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的容积率指标,对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管理,不得突破。

对于规模小的镇和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建设用地可以根据相关规划和《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提出容积率等规划设计条件。

在土地出让和规划建设中严禁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变更容积率;严禁违反规定程序变更容积率;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容积率变更;严禁违规出让未确定容积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三、严格建设用地容积率的变更条件和程序。

土地使用权一经出让,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擅自变更容积率。

江西省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

江西省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

江西省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试行本)江西省建设厅一九九七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术语、代号 (3)第三章规划编制内容及要求 (4)第一节总述 (4)第二节.土地细分及其兼容性控制 (5)第三节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5)第四节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控制 (6)第五节道路交通设施控制 (7)第六节环境景观控制 (7)第七节市政工程设施控制 (8)第四章建设管理技术规定 (13)第一节土地使用规定 (13)第二节建筑间距技术规定 (13)第三节建筑后退管理技术规定 (13)第四节绿化建设管理技术规定 (14)第五节道路交通设施管理的规定 (14)第六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技术规定 (15)第五章土地级差评定 (16)第六章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内容 (16)第一节总述 (16)第二节规划文本的编写内容 (17)第三节规划图则编制内容 (18)第四节规划说明书的编写内容 (20)第七章附则 (23)第一章总则1.1为统一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增强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的规范性、科学性和系统性。

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准则。

1.2本准则适用于江西省内城镇地区及开发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

1.3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规划编制中两个规划阶段、五个规划层次中的一个中间层次;是落实、深化、调整和完善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的重要环节,是指导城市开发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的重要依据;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1.4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对象既可以是成片开发的新区,也可以是旧城改建地区。

新区(包括开发区)既可以是城市不同功能区,如中心区、工业区以及居住区等,也可以是某一期建设用地。

如近期建设地段,城市干道网及自然界线划定的综合区。

但都应具有相对完整性。

1.5开发区、成片开发地段的起步区、分期开发的首期区在编制控制性详规之前应编制开发区总体规划。

1.6控制性详细规划—般应遵循下列原则:1.6.1符合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的要求,综合考虑自然、社会、人文、经济环境,使之相互协调。

江西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doc

江西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doc

江西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发文单位: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日期:2007-12-14执行日期:2008-3-1生效日期:1900-1-1(2007年12月14日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保障城市规划、镇规划的有效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和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以依法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为依据,对城市、镇建设用地的使用性质、使用强度和道路、工程管线、公共配套设施以及空间环境等控制要求作出的规划。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工作。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六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支持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依法实施,对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第七条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制定本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范和指导意见,规范和指导全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八条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第九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镇总体规划以及建设发展的需要,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计划,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审定。

于都县贡江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于都县贡江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于都县贡江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规划背景于都县贡江新区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境内,是赣州市发展的重要战略区域。

为了推动贡江新区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必要的。

二、规划目标1. 统筹规划贡江新区的土地利用,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2. 保护贡江新区的生态环境,提高生态系统健康水平。

3. 优化贡江新区的交通网络,提高交通运输效率。

4. 提供高品质的公共服务设施,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

5. 推动贡江新区的产业升级,促进经济发展。

三、规划原则1. 以科学合理的方式进行土地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 保护贡江新区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3. 优化贡江新区的交通网络,提高交通运输效率。

4. 提供高品质的公共服务设施,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

5. 促进贡江新区的产业升级,推动经济发展。

四、规划内容1. 土地利用规划:根据贡江新区的发展需求,确定不同区域的土地利用功能,包括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

2.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定保护贡江新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措施,包括建立生态保护区、加强水资源保护、推动生态修复等。

3. 交通规划:优化贡江新区的交通网络,提高交通运输效率,包括道路规划、公共交通规划、交通设施建设等。

4.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根据贡江新区的居民需求,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和建设,包括学校、医院、文化设施等。

5. 产业发展规划:推动贡江新区的产业升级,促进经济发展,包括确定重点发展产业、提供产业支持政策等。

五、规划实施1. 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项规划的具体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

2. 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工作机制。

3. 加强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

4. 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相关部门和居民的规划意识和规划能力。

六、规划效果评估1. 定期对贡江新区的规划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规划措施。

全南县陂头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全南县陂头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全南县陂头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一、项目区位陂头镇位于江西省南部,赣州市南部,全南县北部。

东邻龙下、社迳两乡,南靠龙南县及龙源坝镇,西连龙源坝镇及广东新塘坑,北接广东南亩镇。

镇政府驻陂头村,420县道贯穿其境内,距县城约四十五公里。

二、规划范围本次陂头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范围为:东至东侧水系和山体,南至陂头村行政区划界限,西至西侧山体和水系,北至陂头村行政区划界限,规划区内包括陂头镇区及叉口、高车两个村民小组,规划区合计138.17公顷。

三、规划定位集居住、商业金融、文化娱乐、商贸物流、农副产品加工于一体的服务于全镇居民及产业园区的综合服务中心,配套设施完善、交通便捷、居住环境优美的城镇中心区。

四、发展规模(一)用地规模:规划区建设用地规模为128.10公顷。

其中居住用地49.31公顷;公共设施用地25.64公顷;生产设施用地10.54公顷;仓储用地4.37公顷;对外交通用地0.48公顷;道路广场用地21.30公顷;工程设施用地2.85公顷;绿地用地13.61公顷。

(二)人口规模:陂头镇区规划总人口为13500人。

五、规划结构综合分析现状土地使用情况、用地自然条件及政策因素,合理安排片区各项规划建设用地,总体空间布局形成“一轴一带、一心五区”的结构。

一轴:指沿八一路、星光路形成的东西向城镇发展轴。

一带:指依托黄田江两岸形成的滨水景观带。

一心:指以镇政府为中心形成的镇区综合服务中心。

五区:指由城镇主干道以及水系隔离形成的五个功能不同的片区,分别是:西部新区、北部新区、中部产业区、老镇区、南部拓展区。

六、开发强度控制规划为使镇区建设强度分区与用地类型,建设高度控制等相协调,规划对不同地段建设强度进行控制,分为以下四类开发强度控制分区:(1)高强度开发区:基准容积率控制在 1.5~2.0,用地类别以核心区商业金融用地为主。

(2)中等强度开发区:基准容积率控制在 1.2~1.5,用地类别以二类居住用地为主。

江西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

江西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

江西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7.12.14•【字号】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06号•【施行日期】2008.03.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江西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2007年12月14日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保障城市规划、镇规划的有效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和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以依法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为依据,对城市、镇建设用地的使用性质、使用强度和道路、工程管线、公共配套设施以及空间环境等控制要求作出的规划。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工作。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六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支持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依法实施,对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第七条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制定本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范和指导意见,规范和指导全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八条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信丰城南规划设计方案

信丰城南规划设计方案

信丰城南规划设计方案一、背景介绍信丰是一个发展迅速的城市,城市南部地区是未来发展的重点区域。

为了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信丰市决定制定一项城南规划设计方案。

二、总体目标1. 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2. 优化城市布局,实现区域协调发展;3. 提升城市形象,打造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

三、规划原则1. 合理布局:根据城市规模和发展需求,合理划分不同功能区域,包括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等,确保城市功能的平衡发展。

2. 生态保护:注重保护现有生态环境,优化自然资源的利用,注重绿化和景观设计,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3. 便捷交通:规划交通网络,优化道路布局,确保交通畅通,方便市民出行。

4. 社区设施:规划建设完善的社区设施,包括学校、医院、文化活动中心等,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5. 城市安全:注重规划合理的消防设施,并注重安全防范措施,在城市规划中考虑应急疏散和灾害防护。

四、具体措施1. 住宅区规划:根据人口需求和居民的不同需求,规划建设多样化的住宅区,包括高层住宅、别墅区和公寓建设。

并且合理设计宜居环境,注重公共空间和绿化面积。

2. 商业区规划:根据商业发展需求,规划建设多样化的商业区域,包括购物商场、超市、餐饮娱乐等,为市民提供便利的购物和休闲场所。

3. 工业区规划:根据工业发展需求,规划建设工业园区,促进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提供就业机会和经济增长点。

4. 交通规划:规划建设便捷的交通网络,包括地铁、公交和道路系统,提供快捷高效的交通方式,缓解交通拥堵问题。

5. 社区设施规划:规划建设学校、医院、文化活动中心等社区设施,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满足居民的需求。

6. 绿化和景观规划:注重绿化和景观设计,包括公园、花园和绿化带的规划建设,提升城市的美观度和居住环境。

五、实施计划1. 制定详细的规划方案,明确各项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2.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确保规划能够得到有效实施;3. 加强宣传和推广,让市民了解规划的重要性和好处;4. 定期对规划方案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规划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某地块控规说明书

某地块控规说明书

文本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规划依据、规划原则及指导思想 (2)第三章发展战略及建设方针 (2)第四章用地规划 (4)第五章生活居住区规划 (6)第六章公共设施规划 (7)第七章文物古迹及历史街区保护规划 (8)第八章综合交通规划 (9)第九章园林绿地系统规划 (10)第十章环境保护规划 (10)第十一章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11)第十二章综合防灾规划 (13)第十三章规划控制体系 (13)第十四章规划实施策略与措施 (20)第十五章附则 (2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赣州中心城区水东片区的发展需要,为顺利进行水东片区生态的保护与城市开发建设,特制订本规划文本(下称文本)。

第二条本次规划文本适用于水东片区23.4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各地块及各类用地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

规划区内开发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均应符合文本的规定。

第三条文本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指定的,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江西省和赣州市的有关法规、标准确定。

第二章规划依据、规划原则及指导思想第四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6号))3、国家标准(GBJ137-9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4、国家标准(GB50445-2008)《村庄整治技术规范》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6、国家、江西省相关法规和规范7、《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8、《赣州市城市总体发展概念规划》9、《赣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5-2020年)》10、《赣州三江六岸城市设计》(美国龙安公司)11、《赣州市中心城区水东片区规划》(赣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12、《赣州市水东梅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第五条规划原则及指导思想1、生态优先原则2、区域协调原则3、效益统一原则4、人文特色原则第三章发展战略及建设方针第六条发展目标1、发挥区位、交通优势,将水东片区建设成为赣州中心城区东部的园林化新城区。

万年县城市总体规划(报批稿)文本图件

万年县城市总体规划(报批稿)文本图件

江 西 省 上 饶 市规划文本 图件2010年11月项目名称:万年县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委托单位:万年县人民政府编制单位: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证书编号:[建]城规编第(081153)甲级协编单位:万年县规划局院长:张京祥教授、注册规划师总规划师:朱喜钢教授、注册规划师项目负责人:曹荣林教授、注册规划师项目组成员:曹建丰副所长、注册规划师蒋继儒规划师马斯伟规划师鲍朱佳规划师吴未博士、副教授戴军硕士、注册规划师崔晶研究生江洪涛研究生马爱葵研究生王先鹏研究生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县域城乡统筹发展与城镇体系规划 (1)第一节县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1)第二节县域城镇化发展战略 (3)第三节县域城镇体系结构规划 (4)第四节城乡基础设施统筹规划 (4)第五节县域综合防灾规划 (5)第六节城乡社会公共设施统筹规划 (6)第七节县域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 (6)第八节区域协调发展规划 (7)第九节空间分区管制规划 (7)第三章城市性质、规模与总体布局 (8)第四章中心城区道路系统规划 (9)第一节城市对外交通 (9)第二节城市道路系统 (9)第五章中心城区主要用地规划 (10)第一节居住用地规划 (10)第二节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11)第三节工业和仓储物流用地规划 (12)第四节土地使用强度管制 (12)第六章中心城区绿地系统与空间景观规划 (12)第七章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13)第一节给水工程规划 (13)第二节排水工程规划 (14)第三节供电工程规划 (14)第四节电信、广电与邮政设施规划 (14)第五节燃气工程规划 (15)第六节环卫设施规划 (15)第八章中心城区环境保护规划 (15)第九章中心城区综合防灾规划 (16)第十章中心城区“四线”规划控制 (17)第十一章城中村改造与住房建设规划 (18)第一节城中村改造规划 (18)第二节住房建设规划 (18)第十二章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 (19)第十三章远景规划构想 (20)第十四章规划实施的措施与建议 (21)第十五章附则 (22)附表1 万年县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汇总表 (23)附表2 万年县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23)附表3 万年县中心城区主次干路规划一览表 (23)附表4 万年县城市建设用地适建范围 (24)图件目录图1 区位分析图图2 万年县与全国、全省及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其它县比较图图3 万年县与上饶市其它县(市)比较图图4 县域人口密度、城镇与交通分布现状图图5 县域分乡镇经济现状分析图图6 县域主要工业企业及重要基础设施现状图图7 县域农业、矿产及旅游资源开发现状图图8 县域综合交通与产业布局规划图图9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图图10 县域基础设施与社会设施布局规划图图11 县域旅游资源开发规划图图12 县域环境保护与防灾规划图图13 县域空间分区管制规划图图14 城市空间发展方向分析图图15 城市规划区“四区”划定图图16 中心城区土地使用现状图图17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评定图图18 中心城区用地布局结构图图19 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图图20 中心城区道路系统规划图图21 中心城区用地开发强度分区图图22 中心城区绿地系统与景观规划图图23 中心城区市政工程现状图图24 中心城区给水工程规划图图25 中心城区排水工程规划图图26 中心城区电力电信工程规划图图27 中心城区燃气工程规划图图28 中心城区环境保护与环卫设施规划图图29 中心城区综合防灾规划图图30 中心城区“四线”控制规划图图31 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图(2008-2015)图32 中心城区远景土地使用规划图万年县城市总体规划文本第一条规划目的为了适应新形势下万年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和县城有序合理建设管理的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和要求,对万年县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工作调研报告最佳范文

工作调研报告最佳范文

工作调研报告最佳范文工作调研报告最佳范文「篇一」根据县委关于开展“三区”建设工作调研活动的部署,县人大常委会、政协xx县委员会城区建设工作调研组,按照“沉下去、走出去、坐下来”的要求,于8月25日至9月11日,以深入座谈、走访、察看现场及查阅有关资料,外出参观学习、综合研究分析等方式开展了集中调研活动。

调研组先后深入县直有关单位和部门、乡镇、村组调查,到我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江西省南康市、兴国县,四川省成都市,宁夏自治区贺兰县、永宁县等地参观考察,学习外地经验做法,现将调研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xx县位于广东省北部,东面与南雄市相接,南面与翁源县相连,西面、北面与曲江区、仁化县毗邻。

全县总面积2174平方公里,人口约25万,其中县城人口有6万多。

县城总体规划面积为32.44平方公里,其中建城区面积9平方公里,公共绿地面积96公顷。

近年来,我县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建设理念,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东进、南延、西联、北优、中调”及“一河两岸”的城区建设发展思路,下大力气改造中心城区,大力开发建设墨江南岸和城东新区,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城区建设面积由“十一五”期间的6平方公里扩大为现在的9平方公里,并在逐步扩大发展,县城道路交通主要是国道323线过境路永安大道、红旗路、解放路、站前路、府前路、丹凤路等,基本形成“三横四纵”路网格局。

近年来,县委、政府重视城区建设规划工作,20xx年聘请中山大学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xx县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及近期建设规划(20xx—20xx)》,规划经20xx年1月9日xx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xx 年6月由韶关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规划》实施以来,县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开展了主体功能片区的区域性详细规划工作。

主要是:编制完成了城南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墨江河两岸景观规划,韶赣高速公路及韶赣铁路县城出口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墨江市场改造等九个地块“三旧”改造项目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天元帝景、美景九龄、美景园、丹凤苑、一品东城、众信花园、和居乐、盛世家园、时代星城等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建筑设计,丹凤山公园改造、市民生态休闲广场、城南景观路、沿江北路景观道路等景观工程项目规划等主体功能区的一系列区域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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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县"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标1 发展农副产品加工、贸易、物流的先期“孵化”基地2 集行政办公、居住为一体的滨江城第二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实施)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实施)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2002)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6《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7《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8《信丰县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9《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0《江西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划原则1 坚持“人、城市、自然”和谐的科学发展观原则2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3 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4 坚持“超前性、可操作性”原则第四条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设计的范围,迎宾大道以西、桃江河以北、信雄路以南、高速公路连接线以东区域,用地面积约5.03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约4.6平方公里,水域面积约0.43平方公里。

第五条地位与作用本规划是指导本地区建设的法定性文件,是实施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在本地区内所进行的各项城市建设活动、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均应遵循本规划。

第二章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通则第六条功能定位依据信丰县城市总体规划,城南片区建设成为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贸易、物流的先期“孵化”基地,集行政办公、居住为一体的滨江城。

第七条发展规模1 人口规模:规划区人口规模为6万人。

2 规划建设用地459.40公顷,其中居住用地153.13公顷,商住用地57.17公顷,公共设施用地32.85公顷,工业用地31.21公顷,仓储用地12.72公顷,对外交通用地23.03公顷,道路广场用地72.17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5.23公顷,绿地用地71.89公顷。

3 规划总建筑面积约450-481万平方米,毛容积率为0.98-1.05。

其中居住建筑面积约252万平方米,毛容积率为1.65;商住建筑面积约为99万平方米,毛容积率为1.74;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约63万平方米,毛容积率为1.93。

工业建筑面积约为25-47万平方米,毛容积率为0.8-1.5。

仓储建筑面积约为10-19万平方米,毛容积率为0.8-1.5。

第八条规划结构确立“一轴、两轴、两带、五区”的结构体系。

1、一心“一心”是指片区级中心,位于两条发展轴上,瑶前路与城南大道交叉口区域,规划建设片区级的商业、办公、医疗、体育文化设施中心,为整个片区提供居住配套设施的中心区域,是游洲片区未来发展的核心。

2、两轴“两轴”指连接花园片区与游洲片区的东西向发展轴线和沿瑶前路形成的南北向发展轴线。

其中连接花园片区与游洲片区的东西向发展轴线,即是片区融入主城区的经济命脉。

规划沿着城南大道从东向西串联了商业金融用地、宾馆、片区级中心、小区级中心。

片区沿瑶前路形成的南北向发展轴线,由于游洲片区东侧有京九铁路从地块南北向通过,使片区与东侧的花园片区的交通联系及共享资源较少,因此片区应在京九铁路西侧区域形成一条为本片区内部服务的南北向发展轴线。

轴线上串接了农副产品的交易的商贸中心、公共服务中心等一些设施。

3、两带“两带”指沿桃江的滨水景观带和沿京九铁路两侧设置生态景观带。

滨水景观带利用桃江良好的自然景观与流向线形,形成供居民休闲、游憩的滨水景观走廊,并通过主干道两侧的绿化将滨水绿带渗透至各个组团内部,形成良好的通风走廊及步行系统空间。

生态景观带利用京九铁路两侧后退30米防护绿带,起到屏蔽京九铁路的噪声等对居民生活、生产影响的作用。

4、五区“五区”是指一个公共服务设施区、一个农副产品加工、贸易、物流的先期“孵化”基地、三个居住片区。

规划综合考虑地块的气候、区位交通、生产流程、功能结构因素,划定五个功能分区。

即一个公共服务设施区、一个农副产品加工、贸易、物流的先期“孵化”基地和三个居住片区。

第九条土地使用1. 公共设施用地公共服务设施分为两个层面,分别是片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中心和居住区(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中心。

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用地规模为32.85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7.15%,建筑面积约为63万平方米,占总建筑面积的13.2-14.1%。

考虑用地规模的不确定性,规划将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边缘的土地使用性质兼容为商住用地,体现弹性规划的原则,以适应实际开发的需要。

2. 居住及其配套设施规划居住用地为153.13公顷,占总建设用地33.33%,居住建筑面积约为252万平方米,占总建筑面积52.5-56.5%,其中住宅用地130.91公顷,住宅建筑面积约为234万平方米。

规划商住用地57.17公顷,占总建设用地12.44%,商住建筑面积约为99万平方米,占总建筑面积20.7-22.1%。

居住区(小区)级配套设施主要内容为:商业服务:在居住区(小区)中心、沿江的公共活动区域、主要公交站点安排便于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各类商业服务。

本次规划主要安排在长岗路东路与横竹路两侧区域。

医疗卫生:结合居住区(小区)中心,安排社区卫生医疗服务中心,并可结合居住区(小区)的商业设施用地布置,规划在岭下路与长岗路交叉口处布置综合性医院一处,用地面积约2.95ha。

教育:幼托6所;每所用地不小于0.25公顷;小学2所;初中1所,每所用地不小于3公顷;高中(含完全中学)1所,每所用地不小于6公顷。

幼托半径以300米计,小学服务半径以500米计,中学服务半径以1000米计,基本覆盖整个片区规划范围。

文化体育:结合片区中心及居住区(小区)的文化设施用地、公共绿地、公共活动区域设置居住区(小区)居民文化活动中心及运动场所。

环卫设施:结合居住区(小区)中心设置居住区(小区)级环卫停车场及垃圾中转站,规划共设环卫停车场及垃圾中转站两处,分别位于E2地块与C9地块。

3. 市场用地规划新建副产品交易市场一处,位于A1地块,用地面积6.39公顷。

规划结合各居住区(小区)级中心按合理的服务半径设置农贸市场,总面积为1.63公顷。

4. 绿化系统规划绿化用地为71.89公顷,占总建设用地15.65 %,其中:公共绿地为47.86公顷,占总建设用地10.42%;防护绿地为24.03公顷,占总建设用地5.23%。

内容包括:公园、街头绿地、道路绿地、滨江绿地、防护绿化及地块内部绿化等。

5. 工业用地规划工业用地为31.2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6.79%。

规划打造农副产品加工、贸易、物流的先期“孵化”基地,带动全县农副产品的全面经济发展。

在上屋路以东,信雄公路以南、城南大道以北,瑶前路以西区域,利用其区位条件及基础设施较完善的优势,并综合考虑近期与远期建设相结合的要求,规划成农副产品的加工、物流的先期“孵化”基地,从而进一步实现上屋路以西、赣粤高速东区域远期生产物流园区的发展,为其做好铺脚石,并预留较大的城市发展空间。

6. 仓储用地规划仓储用地为12.72公顷,占总建设用地2.77%。

仓储用地布局考虑交通区位优势,并结合工业用地及市场交易中心的布局合理的安排。

利于生产物流的流通及储存等。

7. 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见附表1)第十条道路交通规划1 交通组织规划路网采取方格网加放射式环路的混合形式,呈“三横四纵”的城市道路结构体系,分为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三个等级。

主干道的路网间距为800-1200m,红线宽度为32-45m。

次干道红线宽度为24-34m。

支路和街坊道路红线宽度为18-20m。

规划在各主要路口采用信号灯控制交通。

2 道路等级规划将城市道路分为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三个等级,其主要断面形式如下表:3规划迎宾大道与滨江大道、城南大道交叉口采用立交形式,道路与京九铁路的交叉口均采用立交的形式,其他交叉道路交叉口主要采用平交形式,主干道与主干道、主干道与次干道相交处采用拓宽与渠化结合的原则。

4 公共交通规划规划遵循公交优先的原则,在区域内各级道路均匀布置公交线路,总长22.99公里,公交路网度为4.58公里/平方公里。

规划在新区坝上路、瑶前路交叉口设置公交停车场一处,内设公交首末站、车辆保养场、整流站、公共交通车辆调度中心等场站设施。

规划在瑶前路、城南大道交叉口设置公交客运换乘枢纽一处,满足大量人流交通需求。

规划在街坊入口和人流集散地等适当位置均匀布置公交站点,并合理设置候车亭等各项设施。

5 公共停车场(库)规划城市公共停车场按规划人口每人0.9m2设置,其中机动车停车场的用地占80%,公共规划机动车停车场(库)5处,机动车位1335个,规划新区外围建设停车场,采用地面与地下结合的停车方式,城市中心区结合绿地与广场,主要采用地下停车方式。

6 竖向规划竖向设计依据原有地形地势确定,道路定线设计充分结合自然地貌,减少土方,使土方填挖在本区内基本平衡。

竖向设计中,道路经过之处尽可能不损坏表土层,结合地势,道路坡度大多控制在0.2%-3%。

第十一条公共绿地和开放空间规划1 公共绿地规划公共绿地系统分为滨江绿带、片区级公园、居住区(小区)级公园和街头绿地四级,其中滨江绿带13.92公顷,片区级公园4.85公顷,居住区(小区)级公园3.41公顷,街头绿地3.01公顷。

片区级公园的服务半径为500-1000米,居住区(小区)级公园服务半径为300-500米,街头绿地服务半径为200米,充分保证市民在步行可及之处享受城市公共绿化。

城市建设过程中应保护本地区的古树名木,保留现有的大树。

本规划确定的滨江公共绿地不得取消或调整,本地区内的规划公共绿地,在不影响绿化系统、开放空间体系完整的前提下,允许适当调整。

调整的规划绿地面积不得小于原规划绿地的面积。

规划绿地的调整必须报规划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本地区的绿化建设注重物种多样性配置,并以种植本地树种为主,增加绿量,提高绿视率,形成丰富的物种群落。

2 开放空间规划保留现状开放空间,增强同年寨公园与桃江河之间“山与水”对话的公共开放空间走廊。

滨江道路断面结合滨江绿地和周边环境设计,提高滨江空间的景观性和趣味性。

确保地区内以人行活动为主的公共步行通道的畅通和全天候开放,加强滨江空间与纵深腹地的联系,完善地区开放空间体系。

城市广场的设置避开主要的交通性道路,并完善横竹路两端城市街头广场的建设。

在滨江规划地块的集中绿地及城市主干道对应的滨江绿带中,按照步行距离300-500米的间隔,均匀设置各具特色滨河开放空间,作为城市开放空间及同年寨公园景观的延伸。

3 步行空间系统致力于步行空间系统的规划完善,逐步建立一个交通便利并适宜步行的城市,为市民提供一个安全、便捷、舒适、优美、连续的出行空间及环境,最终把城南片区建设成为“宜居之城、和谐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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