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性评价报告[2018]
2018合规性评价与衡量资料报告材料
2018年度合规性评价报告编制:审核:批准: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第一项目部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为了确认项目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保证体系运行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规避法律风险,根据标准和公司体系文件要求,特组织开展了本年度的合规性评价工作。
一、评审时间:2018年5月15日。
二、参加人员:黄伟修、艳武、高德丰、海迪、玉瑞、群、新州、柏松、王智超。
三、评价目的:对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就法律法规遵循情况进行评价和分析,检查公司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对应法律法规遵循的符合性、自觉性、有效性;依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检查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控制管理的状况。
四、评价围:公司管理和运营活动中涉及的环境因素及危险源。
五、评价依据:1、GB/T24001-2015标准,GB/T28001-2015标准;2、公司体系文件;3、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六、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合规性评价综述:在2018年5月15日,对我国道呼玛至十八站段改扩建工程项目A1-5工区施工现场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1、项目安全部主持了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的学习培训工作,采取个人自学标准容,集体学习安全部编制的2018年适用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清单的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通过学习,使项目员工对项目的重要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所对应的法律法规容有了进一步的深入了解,针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员工能够用自己的自觉行动来保证我公司执行环境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符合性、有效性。
2、项目的重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因素包括:1)废水排放;2)粉尘排放;3)噪声排放;4)固体废弃物排放;5)能(资)源使用;6)化学品管理;7)落后产能淘汰;8)安全管理;9)道路交通安全管理;10)消防安全管理;1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1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3)劳动防护与职业健康安全。
2018年合规性评价报告——监督监理公司
合规性评价报告编码:QHJD/JL-06-017
批准人:张明
审核人:费春元
编制人:孙亚青
**监督监理公司
二0一八年八月
一、评价目的
为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通过公司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条款的搜集、整理和学习,对各条款进行识别、评审,查找日常作业和
管理过程中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
在公司领导的全面协调下,
与部门管理人员进行交流、与现场操作人员进行学习和讨论,查阅有关基础资料,对适用于本公司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进行符合性评审,界定责任部门、相关部门和相关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各专业和
单位判定符合性,进一步规范作业行为,消除违规现象,达到保护环境、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实现本质安全。
二、评价范围
公司所评价的范围包含生产、安全、办公、人事、计划、财务专
业部门,包括****田地下工程监督(物探、钻井、地质、测井、试**工程监督);地面工程监理(****田地面工程建设、管道建设、公路建设、工业、民用建筑、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监理)以及环境监测、
特种设备检验等技术服务。
三、评价准则
1、**监督监理公司QHSE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相关制度;
2、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合规性评价报告
合规性评价报告合规性评价报告编号为SDHF/CX/09/02,评价日期为2018年8月2日,受评价部门为公司内各部门。
评价组长为王占前,评价人员为XXX和XXX。
公司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评价目的遵循情况。
评价范围包括公司内各车间、各部门、各场所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及相关活动。
评价所适用的标准包括GB/T-2016《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001《职业健康安评价依据全管理体系要求》、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相关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包括顾客要求)。
一、重要环境因素管控的合规性评价:1、废水排放:公司存在生活废水,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CJ3082-1999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公司已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生活废水都经沉淀过滤,排入当地排水管道,符合法规、标准和相关方要求。
2、废气排放:公司存在电焊烟尘排放、粉尘等粉尘排放,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法、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固体废弃物排放:公司存在一般固体废弃物,如办公垃圾、生活垃圾、废纸等;存在塑料编织袋、废塑料包装物等环境因素。
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
公司对废弃物进行分类定点存放,并统一回收处理,基本符合法规、标准和相关方要求。
4、噪声排放:公司存在材料运输、加工设备、手动工具运转、现场零部件摆放、各岗位噪声等环境因素。
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GB-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声环境质量标准、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018年度ISO14001-2015及ISO45001-2018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合规性评价报告.doc
12
安全
管理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重大危险源辨识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
1、控制要求是否得到落实;
2、实施的效果是否能够满足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按照ISO45001的规定建立了文件化的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对重大风险进行了识别和控制,建立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了事故管理的有关规定。目前没有发生一起轻伤以上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事故。安全管理受到了市政府部门的肯定。
一、评审时间:
2018年8月30日。
二、参加人员:
李R. 钟S. 翟R. 李R. 万S. 郭R.。
三、评价目的:
对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对法律法规遵循情况进行评价和分析。
四、评价范围:
公司管理和运营活动中涉及的环境因素及危险源。
五、评价依据:
1、ISO14001:2015标准,ISO45001:2018标准;
满足要求
10
用电
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漏电保护器安全监察规定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用电安全导则
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60
1、控制要求是否得到落实;
2、实施的效果是否能够满足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编制了各类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经常检查、考核其执行情况;所有电工持证上岗;所用验电、操作、检修工具、绝缘防护用品按时检定,处于有效状态;对电气设备、线路等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触电隐患的及时整改。未发生上触电事故。
满足要求
合规性评价报告
合规性评价报告合规性评价报告评价时间:2018年6月6日评价地点:公司会议室主持人:未说明参加人员:总经理、管理者代表、生产技术部、安环部、采购部、经营部、综合管理部、运输部1、法律法规的适用性评价内容:对公司的法律法规收集、评价、更新、实用性、适用性、沟通等方面进行评价。
评价结论:A、法律法规的收集和评价的职责和权限已在管理手册、法律法规控制程序、岗位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能够满足要求。
B、法律法规收集渠道明确、通畅,已在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中明确规定。
C、能够及时对法律法规进行更新,确保法律法规为当前有效版本。
D、对法律法规的实用性评价合理,方法已在法律法规控制评价程序中明确规定。
E、对收集的法律法规进行了适用性评价。
F、公司收集的法律法规已全面涵盖了公司管理体系的要求。
G、已确定了沟通渠道和方法。
H、已对法律法规进行了内部沟通,主要形式为会议和培训。
2、适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评价内容:对公司执行法律法规的严格性、执行结果是否满足要求、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价等方面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A、能够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要求,没有违法事件发生。
B、执行法律法规的结果能够满足要求。
C、已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评价。
3、重要环境因素、重要危险源因素控制状况评价内容:对公司重要环境因素和重要危险源的确定方法、控制结果、监测依据和频次、废弃物的分类和处置、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控制记录、日常环境检查等方面进行评价。
评价结论:A、重要环境因素和重要危险源的确定方法正确,已在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中明确规定。
B、重要环境因素和重要危险源的确定结果正确,已使用环境因素评价表、危险源辨别与风险评估表、环境因素清单和危险源清单进行确定。
C、重要环境因素和重要危险源的监测依据和频次合理,已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符合要求。
D、废弃物的分类和处置符合要求,已交给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控制记录符合要求。
F、已对工作环境和生产环境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符合要求。
完整版2018合规性评价报告
2018年度合规性评价报告编制:审核:批准: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第一项目部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为了确认项目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保证体系运行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规避法律风险,根据标准和公司体系文件要求,特组织开展了本年度的合规性评价工作。
一、评审时间:2018年5月15日。
二、参加人员:黄伟修、姜艳武、高德丰、苏海迪、孙玉瑞、李群、李新州、姜柏松、王智超。
三、评价目的:对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就法律法规遵循情况进行评价和分析,检查公司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对应法律法规遵循的符合性、自觉性、有效性;依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检查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控制管理的状况。
四、评价范围:公司管理和运营活动中涉及的环境因素及危险源。
五、评价依据:1、GB/T24001-2015标准,GB/T28001-2015标准;2、公司体系文件;3、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六、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合规性评价综述:在2018年5月15日,对我国道呼玛至十八站段改扩建工程项目A1-5工区施工现场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1、项目安全部主持了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的学习培训工作,采取个人自学标准内容,集体学习安全部编制的2018年适用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清单的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通过学习,使项目员工对项目的重要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所对应的法律法规内容有了进一步的深入了解,针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员工能够用自己的自觉行动来保证我公司执行环境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符合性、有效性。
2、项目的重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因素包括:1)废水排放;2)粉尘排放;3)噪声排放;4)固体废弃物排放;5)能(资)源使用;6)化学品管理;7)落后产能淘汰;8)安全管理;9)道路交通安全管理;10)消防安全管理;1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1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3)劳动防护与职业健康安全。
2018年度EHS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报告
德信诚培训网2018年度EHS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报告(ISO14001-2015/ISO45001-2018)序号评价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评价内容执行情况评价结果1 废水排放中华人民共和囯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实施细则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的通知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2010)1、控制要求是否得到落实;2、实施的效果是否能够满足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公司部每月对污水排放进行检查、对排污管道进行检查。
所有污水均进入污水管道进行处理后排放。
公司部设置化粪池和污水排放沟进行排放。
满足要求3 噪声排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14)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1、控制要求是否得到落实;2、实施的效果是否能够满足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设备噪声:全线设备噪声源采取封闭隔离等降噪措施;通过制定相关规定,加强噪音设备维护,保证其安全、经济运行;对噪声的控制实施目标管理;2、施工区工作车辆噪声:通过限速、禁鸣笛措施减少(小)噪声的产生。
满足要求4 固体废弃物排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1、控制要求是否得到落实;2、实施的效果是否能够满足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纸质、塑料、纤维、金属、耐火砖等类固废实施较旧领新,供应部回收;2、木质、含油布等类固废回收;3、办公产生的圆珠笔芯、日光灯管、电池、墨盒、色带、附印纸、电子产品等类固废回收处理。
满足要求准5 能(资)源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1、控制要求是否得到落实;2、实施的效果是否能够满足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018年合规性评价报告
**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合规性评价报告一、评价依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11部国家环境保护法律、3部行政法规,7部部门规章、8部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5部国家安全法律、9部行政法规、22项部门规章和34项安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5部国家职业卫生、劳动保护法律、3部行政法规、12项部门规章,11项职业健康标准共计130条法条(包括标准)作为合规性评价的依据。
二、检查的对象和评价的内容根据国家环境、职业卫生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设计了相应的检查表。
检查表共设定了环境保护、排污控制、能资源管理、危险废物控制、安全管理、交通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计算机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内部安全保卫管理、工伤管理、职业健康和劳动保护管理、女工劳动保护管理、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共十六项检查对象、54项需要建立的管理制度、117项需要建立的运行记录作为检查的内容。
三、评价的方法根据“合规性检查表使用指南”对评价的方法做了规定,当规章制度合规项>90% ;运行控制合规项>90%,则表示公司一年遵循法律法规的行为为合规,反之就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在组织开展合规性检查和评价的过程中,要求公司和分公司均需要进行合规性检查和评价,并结合环境管理体系所所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确定的不可接受风险进行评价,同时进行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投入的数据统计,以证明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的过程中,获得了公司或分公司财力上的支持。
评价还要求公司和各分公司提供由**区环保局(可能时)、**区安监局出具守法证明以见证2018年没有发生过环境污染、人身伤害等事故事件。
四、评价发现一)根据公司和分公司递交的合规性检查表以及统计的数据,公司一年来没有发生环境污染和人身伤害的事故事件,公司也没有受到因违反了国家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各类处罚。
合规性评价报告(2018年)
合规性评价报告(2018年)第一篇:合规性评价报告(2018年)合规性评价报告一、评价目的评价公司在QEHS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对法律法规遵循的情况,确保公司环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二、评价范围公司各处室、各项目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因素。
三评价准则1、GB/T24001-2016;GB/T28001-20112、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相关制度;3、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四、评价时间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五、评价小组成员张子良、冯大圣、刘建国、邹清卓、陶红兵六、评价过程综述:1、职业健康安全因素:(1)临电存在线路布置不合格;开关箱、接头无防雨措施;负荷过大造成短路;设备接地不良,漏电伤人;手持电动工具无"一闸一保";线缆过路五保护,损坏伤人;乱拉电线、违章操作;用电器材有缺陷、漏电开关失效;违规接送电源,没有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等因素。
适用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有专项施工方案,项目部在基础、主题阶段的施工中指定了安全运行控制措施,对作业工人在上岗前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以及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教育并作有记录,施工现场设置的配电箱、开关箱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并做到了“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均能持证上岗,无职业病患者,安全能达到保证。
(2)基础开挖、护坡处理、回填土方存在土方开挖及堆放破坏地下设施;发生坍塌;地基开挖后的护坡作业不规范支护;土方堆放没有按标准要求;使用机械没有检修、检查造成机械伤害等因素。
适用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
2018合规性评价与衡量报告材料
2018年度合规性评价报告编制:审核:批准: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第一项目部二◦一八年五月十六日为了确认项目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保证体系运行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规避法律风险,根据标准和公司体系文件要求,特组织开展了本年度的合规性评价工作。
一、评审时间:2018年5月15日。
二、参加人员:黄伟修、姜艳武、咼徳丰、办海迪、孙玉瑞、李群、李新州、姜柏松、王智超。
三、评价目的:对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就法律法规遵循情况进行评价和分析,检查公司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对应法律法规遵循的符合性、自觉性、有效性;依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检查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控制管理的状况。
四、评价范围:公司管理和运营活动中涉及的环境因素及危险源。
五、评价依据:1、GB/T24001-2015 标准,GB/T28001-2015 标准;2、公司体系文件;3、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六、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合规性评价综述:在2018年5月15日,对我国道呼玛至十八站段改扩建工程项目A1-5工区施工现场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1、项目安全部主持了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的学习培训工作,采取个人自学标准内容,集体学习安全部编制的2018 年适用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清单的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通过学习,使项目员工对项目的重要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所对应的法律法规内容有了进一步的深入了解,针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员工能够用自己的自觉行动来保证我公司执行环境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符合性、有效性。
2、项目的重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因素包括: 1 )废水排放;2)粉尘排放;3)噪声排放;4 )固体废弃物排放;5 )能(资)源使用;6)化学品管理;7 )落后产能淘汰;8)安全管理;9)道路交通安全管理;10 )消防安全管理;1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1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3)劳动防护与职业健康安全。
2018年度ISO14001-2015及ISO45001-2018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合规性评价报告.doc
水泥生产防尘技术规程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管理办法
1、控制要求是否得到落实;
2、实施的效果是否能够满足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施工区工作车辆扬尘:定时洒水和清扫,减少地面尘源;限制车辆行速,减少物料抛洒和扬尘;经常检查实施目标管理。
满足要求
3
噪声排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公司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3、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六、评价结论:
我公司没有违法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方面的规定,密切关注法
律法规的变化,并适时调整,严格按体系标准执行。公司和项目部都能够有效遵循法律法规进
行施工,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环境扰民事件,无个人或单位投诉,无环境污染事
2、施工区工作车辆噪声:通过限速、禁鸣笛措施减少(小)噪声的产生。
满足要求
4
固体废弃物排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
1、控制要求是否得到落实;
2、实施的效果是否能够满足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纸质、塑料、纤维、金属、耐火砖等类固废实施较旧领新,供应部回收;
满足要求
9
消防安全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1、控制要求是否得到落实;
2、实施的效果是否能够满足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公司编制了火灾应急预案,建立了消防组织机构,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各场所配备的了相应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学习和突发事故演练;项目部每日、每班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未发生重大消防安全事故。
公司合规性评价报告3篇
公司合规性评价报告3篇1000字1、公司合规性评价报告一、基本情况某公司成立于2000年,位于国内浙江省。
公司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拥有自己的实验室和生产基地,目前拥有员工200人。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通信、汽车等领域,公司经营状况稳步增长。
二、合规性评价1. 企业经营许可证公司在2018年顺利通过了经营许可证的申请,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
公司严格遵守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未发现违规行为。
2. 税务合规公司按照国家税务法规定,开具正规发票,及时缴纳税款。
公司未发现存在任何税务违规行为。
3. 劳动合规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提供员工社保、公积金等福利待遇,并按时发放工资。
公司未发生任何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
4. 知识产权合规公司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对公司自主研发的产品进行专利申请,并与合作伙伴签署了保密协议。
公司未发现任何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5. 环保合规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规要求,进行了废弃物处理、垃圾分类和能源节约等方面的工作。
公司未发现存在任何不符合环保法规的行为。
三、结论通过对公司的合规性评价,公司各项管理工作得到了有效落实,未发生任何违规行为。
公司有良好的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和合规意识,为顾客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的同时,也善于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
2、公司合规性评价报告一、基本情况某公司成立于2015年,位于国内上海市。
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业务。
公司拥有多个房地产项目,员工近200人。
公司注重产品质量和合规性建设,多次被评为优秀开发商。
二、合规性评价1. 企业经营许可证公司在2016年顺利通过了和所有的房屋开发企业必须拥有的经营许可证,并通过了前置许可的审核。
公司未发现任何违反许可证条件的行为。
2. 税务合规公司按照法规要求,及时开具房地产销售发票并缴纳税款。
公司运营期间未曾发生任何税务违规或未按时纳税的情况。
3. 建筑安全合规公司在建筑时,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安全规范。
合规性评价报告
2018年度合规性评价报告【9.1.2-JL-02】编制:XXXXXXXXXXXXX审核:XXXXXX批准:XXXXXX浙江XX机械有限公司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日2021年度合规性评价报告为了确认公司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保证体系运行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规避法律风险,根据标准和公司体系文件要求,特组织开展了本年度的合规性评价工作。
一、评审时间:2020年11月20 -2021年5月10日。
二、参加人员:XXX、XXX、XXX、XXX、XXX、XXX等。
三、评价目的:对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就法律法规遵循情况进行评价和分析,检查公司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对应法律法规遵循的符合性、自觉性、有效性;依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检查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控制管理的状况。
四、评价范围:公司管理和运营活动中涉及的环境因素及风险危险源。
五、评价依据:1、GB/T 19001-2016标准,GB/T 45001-2020标准;2、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3、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六、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合规性评价综述:在2020年6月10日,由管理者代表组织对公司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1、公司办公室组织了公司各职能部门、车间员工的学习培训工作,通过学习,使员工对公司的重要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所对应的法律法规内容有了进一步的深入了解,针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员工能够用自己的自觉行动来保证我公司执行环境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符合性、有效性。
2、公司的重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因素包括:1)道路垃圾废弃排放;2)垃圾运输抛洒;3)危废(废灯管、墨盒、硒鼓、药剂空瓶、除四害药剂包装材料等)的废弃排放;4)废水(机械设备清洗污水、含切割剂废水等)的排放;5)车辆尾气排放;6)生产作业和设备设施的噪声排放;7)能(资)源使用;8)消防安全管理;9)热处理、焊接、喷漆过程中粉尘危害;10)上下班途中的交通意外风险等。
ISO20000:2018合规性评价报告
合规性评价报告单位/项目部:量子数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评价方式:专题会签评价小组成员:组长:宋仲伟成员:常亚敏、张庆、张金卫、张冬娜、吕月影、一、评价目的:公司在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对信息技术服务法律法规及相关方要求的遵循情况。
二、评价范围: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信息技术服务因素。
三、评价准则:1、ISO/IEC20000-2018;2、公司体系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相关制度;3、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方要求。
四、评价时间:2019年4月10日五、适用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概述:公司及所属项目在经营过程中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商用密码管理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关于信息技术服务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互联网技术服务保护技术措施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技术服务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信息技术服务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软件产品管理办法等。
公司及所属项目部设专人对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方规定进行收集和跟踪,及时收集新增和替换的法规、标准、规定,确保其完整性和有效性。
六、评价内容:公司针对相关法规标准:建立和实施《信息安全管理程序》,规定互联网使用策略和如何保障互联网的运行技术服务和信息技术服务,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要求。
建立和实施《信息安全管理程序》,规定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技术服务保密制度,不得利用国际联网从事危害国家技术服务、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和淫秽色情等信息。
建立和实施《信息技术服务管理程序》,规定员工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技术服务、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满足管理办法的要求。
ISO20000:2018合规性评价报告
合规性评价报告单位/项目部:量子数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评价方式:专题会签评价小组成员:组长:宋仲伟成员:常亚敏、张庆、张金卫、张冬娜、吕月影、一、评价目的:公司在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对信息技术服务法律法规及相关方要求的遵循情况。
二、评价范围: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信息技术服务因素。
三、评价准则:1、ISO/IEC20000-2018;2、公司体系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相关制度;3、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方要求。
四、评价时间:2019年4月10日五、适用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概述:公司及所属项目在经营过程中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商用密码管理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关于信息技术服务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互联网技术服务保护技术措施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技术服务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信息技术服务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软件产品管理办法等。
公司及所属项目部设专人对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方规定进行收集和跟踪,及时收集新增和替换的法规、标准、规定,确保其完整性和有效性。
六、评价内容:公司针对相关法规标准:建立和实施《信息安全管理程序》,规定互联网使用策略和如何保障互联网的运行技术服务和信息技术服务,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要求。
建立和实施《信息安全管理程序》,规定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技术服务保密制度,不得利用国际联网从事危害国家技术服务、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和淫秽色情等信息。
建立和实施《信息技术服务管理程序》,规定员工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技术服务、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满足管理办法的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规性评价报告一、评价目的评价公司在QEHS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对法律法规遵循的情况,确保公司环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二、评价范围公司各处室、各项目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因素。
三评价准则1、GB/T24001-2016;GB/T28001-20112、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相关制度;3、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四、评价时间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五、评价小组成员xxx、xxx、xxx、xxx、xxx六、评价过程综述:1、职业健康安全因素:(1)临电存在线路布置不合格;开关箱、接头无防雨措施;负荷过大造成短路;设备接地不良,漏电伤人;手持电动工具无"一闸一保";线缆过路五保护,损坏伤人;乱拉电线、违章操作;用电器材有缺陷、漏电开关失效;违规接送电源,没有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等因素。
适用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有专项施工方案,项目部在基础、主题阶段的施工中指定了安全运行控制措施,对作业工人在上岗前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以及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教育并作有记录,施工现场设置的配电箱、开关箱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并做到了“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均能持证上岗,无职业病患者,安全能达到保证。
(2)基础开挖、护坡处理、回填土方存在土方开挖及堆放破坏地下设施;发生坍塌;地基开挖后的护坡作业不规范支护;土方堆放没有按标准要求;使用机械没有检修、检查造成机械伤害等因素。
适用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
按照方案规范施工、检查验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佩戴安全帽;设置目标指标管理方案,运行控制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3)边、口存在临边不按规定防护,兜网中杂物较多,孔洞、临边堆放杂物较多;临边作业的边沿无围护设施或不当;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缺陷;未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等因素。
适用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
在基础、主体阶段的施工中制定了安全运行控制措施,对作业工人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基本符合JGJ59-2011检查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均能持证上岗;设置安全防护、检查验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设置目标指标管理方案,运行控制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4)脚手架、卸料平台搭设不规范、违章作业、防护缺陷;登高作业防护不当。
存在脚手架搭拆、塑料平台不符合规范要求,有缺陷;悬空作业立足点不稳固,安全带使用不正确等;交叉作业隔离、防护不完善;架设材料抛掷;没有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架管抛掷伤人;安装、使用、拆除中整体倒塌;未进行检查验收等因素。
适用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
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规范施工、检查验收,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安全警示标志;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持证上岗,佩戴安全帽、安全绳等防护用品;设置目标指标管理方案,运行控制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5)吊装作业(塔吊、龙门架、吊车等)。
存在吊车选位不当,超载,造成倾倒;工具、索具、物料捆绑不当,吊物坠落伤人;指挥、操作失误引发事故;绳索与电源线缠绕,电击伤人或设备;机械缺陷信号不明、违章操作造成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没有进行日常运行检查。
适用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施工升降机》等。
按照方案安装、检查、验收,做好日常运行检查;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安全警示标志;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持证上岗,佩戴安全帽、安全绳等防护用品;设置目标指标管理方案,运行控制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6)机械伤害(机械设备、塔吊、装载机、推土机、汽车等)。
存在作业环境不良、违章作业、机械缺陷、防护缺陷、操作失误等因素。
适用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施工升降机》等。
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作业,要求人员持证上岗;设置安全防护及安全警示标志;佩戴安全防护用品;设置目标指标管理方案,运行控制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机械设备安装后均全部检验合格,机械有维护,有运转记录,安全能达到保证。
(7)冬季、雨季施工。
存在临边电路绝缘不够,无防雷措施或防雷装置失效,地面没有防滑处理;造成触电、雷电、滑倒等因素。
适用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等。
按专项方案施工,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安全警示标志;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设置目标指标管理方案,运行控制措施。
(8)火灾(施工用电不规范;氧气、乙炔瓶使用;档案、资料管理;材料仓库、化学危险品管理;车库;发电机房)存在用电没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宿舍工人乱接电线伤人;电焊火花的喷射,无防护措施;乱丢烟头等;没有按时检查或未检查验收等因素。
适用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
按规范施工,使用阻燃材料,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定期、不定期检查、验收;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安全标志;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持证上岗;设置目标指标管理方案,运行控制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9)安防用品、安全警示标志类的遵守存在安防用品质量不合格、安全警示标志脱落、设置不合理等因素。
适用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等。
按规范施工,安防用品采购时需提供合格证,定期、不定期检查安防用品使用情况、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未佩戴安全帽禁止进入施工场所,二米以上作业人员正确系安全带,进入潮湿区域工作穿好安全雨靴,外墙工作人员系好安全绳,设置目标指标管理方案,运行控制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2、环境因素:(1)污水排放:存在施工现场废水、生活废水、车辆清洁废水等3项环境因素,适用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环保管理制度》。
各单位都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生活废水都排入当地排水管道,在定点清洗车辆、施工现场冲刷搅拌机管道废水沉淀重复利用。
各子公司、分公司通过环保部门的检测,判定排放达标,同时在清洗处设立沉淀池。
(2)固体废弃物排放:存在办公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加工现场废弃物、废弃线缆、废焊条、焊渣、废钢、木屑、钢板、型钢、焊丝盘、焊剂、木板、氧化镁板、石膏板、岩棉板色带、胶水瓶、涂改液等19项环境因素。
适用法律法规有《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各单位定点存放,执行公司垃圾存放、运输相关要求;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回填、及时外运;部分废弃物甲方回收,设立垃圾站,进行分类存放,制定垃圾管理制度,可回收废弃物进行定期回收、不能回收的委托环卫单位分类处理。
19项环境因素基本符合要求。
(3)危险废弃物排放:存在电脑废消耗器材、废日光灯管、废电池、废弃油漆桶、废弃刹车片、废弃含油机械零部件、油漆桶等7项环境因素。
适用的法律法规有《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各单位建立了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对危险废弃物分类定点存放,公司统一回收处理;部分甲方回收;禁止提供或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储存、利用、处置。
(4)噪声排放:存在运输、吊装机械噪声排放、钢材加工设备噪声排放、钢结构件制作安装噪声排放、手动工具运转噪声排放、混凝土浇筑振动棒噪声排放、施工现场模板噪声排放、各岗位噪声、厂界噪声等7项环境因素。
适用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四川省城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公司场界噪声、岗位噪声由公司安保处进行测定,检测结果满足法规要求。
项目部在强噪声施工过程中避开夜间施工,因工艺要求必须在夜间施工的请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开工,未发生噪声扰民事件。
7项环境因素基本符合要求。
(5)能源资源的适用和消耗:存在施工用水消耗、施工用电消耗、材料消耗、水泥消耗、办公生活用水消耗等5项环境因素。
适用法律法规要求《节约能源法》、《建筑法》。
各单位施工过程中使用施工定额进行控制,在构件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强成本控制,严格控制资源浪费,对余料进行重复利用。
各单位建立办公用品领用的管理办法,教育员工节水节电。
5项环境因素均满足要求。
(6)粉尘排放:存在电焊烟尘排放、土建施工现场粉尘、扬尘排放、地材运输粉尘排放、钢结构打砂除锈粉尘排放5项环境因素,适用法律法规有《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