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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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办法
关于印发《西藏民族学院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办法》的通知
院党发〔2010〕24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二级学院、系,院直各部门,附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学习意识,提高学习效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西藏民族学院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西藏民族学院委员会
2010年9月26日
西藏民族学院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办法
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的管理与考核工作是提高党员、干部和职工政治理论素养,做好各项工作的理论与思想保证。为进一步推进全校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学习意识,提高学习效果,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线,以提高全校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的理论水平、政治素养和思想觉悟为目的,不断增强宗旨意识、创新意识、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开拓进取、和谐稳定的改革与发展环境,为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实现内涵发展提供坚强的理论支持和思想保证。
二、适用对象
全校所有在职党员干部。
三、学习要求
(一)突出学习重点。马克思主义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以及党在新形势下的创新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等。每年学习的重点内容及具体内容将由学校党委宣传部作出安排。
(二)落实学习计划。各单位、各部门要把理论学习摆上重要日程,按照学校党委宣传部的统一安排,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订每年的具体学习计划,并精心组织实施。
(三)创新学习形式。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鼓励和支持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积极组织举办专家讲座、理论研讨和先进模范事迹宣讲等活动。引入现代科技手段,发挥网络、电视、现代远程教育等载体的优势,开展形象化教学,拓宽学习渠道,丰富学习内容。
(四)完善学习制度。坚持两周一次的中心组学习制度以及两周一次的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制度。健全调查研究制度,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学习心得或调研报告。
(五)增强学习效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学习理论同提高素质、指导工作、解决问题结合起来,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考核方式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政治理论学习由党委宣传
部统一实施考核。以学校党委宣传部制定的每年的宏观学习计划为参考,各单位、各部门的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考核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制定,具体考核工作也由各单位自行实施。党委中心组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考核结果要与年终考核相挂钩。
五、经费来源
党委中心组成员的学习资料和有关学习费用从党委宣传部学习宣传经费中列支,各部门、各单位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费用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六、组织领导
(一)党委宣传部要加强对全校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领导,首先要做好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领导,对各单位、各部门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也要加强宏观指导、管理,对各基层单位、各部门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开展督促检查。党委宣传部会同党委组织部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领导与管理,切实将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作为评先评优、职级晋升、提拔使用以及公务员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干部在年终总结和述职时,要把理论学习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二)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将开展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情况的督促检查,同时也要对各单位的党员、干部及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以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表彰先进。
七、本制度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八、离退休党员干部的学习考核办法,将由离退休处参照本办法,并结合该部分人员的具体情况制定,并报学校党委宣传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