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管理制度
建筑业企业劳务用工管理制度(4篇)
建筑业企业劳务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业企业劳务用工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业企业内劳务用工的管理。
第三条建筑业企业应当依法与各劳务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明确劳动关系和双方权利义务。
第四条劳务用工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
第二章劳动用工的招聘与管理第五条建筑业企业招聘劳务用工时,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招聘规定,公平竞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劳务用工管理由建筑业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包括用工计划的制定、招聘、培训、考核、离职等各项工作。
第七条建筑业企业应当制定用工计划,并及时向劳务公司提供需要用工数量和要求,并明确工资待遇、工作条件、工作时间等。
第八条劳务用工应当经过严格的面试和考核程序,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经过劳务公司的推荐后可以录用。
第九条劳动者的录用需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劳动关系、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劳动时间、劳动保护措施等。
第十条劳务用工的管理应当严格按照劳务合同中的约定进行,凡属劳动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事项,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再行实施。
第十一条建筑业企业应当对新录用的劳务用工进行入职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工作规定、安全操作等。
第十二条建筑业企业应当对劳务用工进行上岗培训,确保其了解工作内容和操作流程,并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建筑业企业应当对劳务用工进行定期培训,提升其工作能力和素质,增加其对企业的归属感。
第十四条建筑业企业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对劳务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价其工作质量和工作态度。
第十五条考核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劳务用工,对于表现优秀的劳务工作应当予以奖励,对于表现不佳的劳务工作应当进行纠正和培训。
第四章劳动用工的权益保护第十六条建筑业企业应当保障劳务用工的合法权益,包括工资待遇、劳动时间、劳动保护、休假等。
第十七条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及时发放劳务工作的工资。
建筑业企业劳务用工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建筑业企业劳务用工管理制度范本为规范和加强项目的劳务管理工作,促进劳务队伍和劳务工的稳定,打造和谐平安项目,尊重劳务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务工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劳务队施工生产积极性,推进项目的施工进度,确保生产经营任务的完成。
结合项目劳务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1、项目部成立劳务用工管理领导小组,并对小组成员作具体的分工,明确各人的管理目标和责任。
2、对进场的劳务工进行逐一登记,将本人姓名、性别、年龄、籍贯、____号码等录入劳务工《花名册》,将劳务工____及《花名册》一并交项目部财务科存档。
3、劳务工自进场之日,用工单位应明确其工作及工资标准,并按项目部要求详细填写相关资料备案。
4、项目部应当督促、协助用工单位合法用工。
对于未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活动。
5、用工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劳务工的考勤,对劳务工每日出勤情况进行逐日登记,作为当月劳务工工资发放的依据。
6、项目部不定期的对各用工单位进行检查,对劳务人员往来情况进行核对,对工程施工中新增人员和辞退人员及时更改变动情况,实行劳务人员动态管理。
7、项目部应当督促、协助劳务用工单位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现场配备急救医药用品和急救人员等。
每周定期对农民工宿舍进行内务检查,改善并保持农民工有较好的生活休息环境。
8、对用工单位与农民工签署劳动合同情况要定期检查,督促、协助劳务用工单位对每一个劳务工工资的发放。
9、项目部监督并协助用工单位,根据每个农民工的工资标准和考勤记录,做到“月支付、季结算”。
工资发放时工资表上要有劳务工本人以及班组长签字,不得一人代签代领。
同时用工单位加盖公章,并定期公示工资发放情况。
部分现金发放工资的应留存发放时的影像资料。
10、项目部应当督促用工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所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项目部应当督促用工单位按照约定的标准和日期按月将工资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____和个人。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范例(5篇)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工地安全生产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建筑工地劳务队管理第二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管理、职业卫生管理等。
第三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按照工地施工总进度和需要,组织合理的人员配置,并确保工人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培训。
第四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按照工地施工管理要求,严格执行施工计划和安全规范,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
第五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工人技能水平,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第六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工器具,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七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配备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等管理人员,负责全面、持续地管理。
第八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定期向项目负责人汇报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等情况。
第三章农民工管理第九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确保农民工了解相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知识。
第十条建筑工地劳务队与农民工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工资、工时、保险、福利等待遇。
第十一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按期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确保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建立健全农民工劳动保障制度,包括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
第十三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定期开展农民工劳动条件检查,确保劳动环境安全卫生。
第十四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严禁使用童工,保障未成年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妥善安排教育和培训。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五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责令整改等。
第十七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也可以向监管部门投诉,监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当及时处理并给予处理结果反馈。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管理制度由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责任人员负责解释。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样本(三篇)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样本一、建筑工地劳务队管理制度范本1. 总则为了规范建筑工地劳务队队伍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2. 组织管理2.1 劳务队长由项目经理指定,负责整个劳务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2.2 劳务队长应具备相关岗位资质证书,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业务能力。
3. 人员安全3.1 劳务队员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并具备相关证书,才能上岗。
3.2 劳务队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安全。
3.3 劳务队员需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4. 劳动合同4.1 劳务队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确保双方权益。
4.2 劳动合同应明确劳务队员的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时等要求。
4.3 劳务队员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劳务公司的信誉和实力。
5. 劳动保护5.1 劳务队员在施工现场必须穿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工作安全。
5.2 施工现场应设有安全警示标识,提醒劳务队员注意安全。
5.3 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由劳务队员和监理人员共同负责。
6. 工时管理6.1 劳务队员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2 加班工资应按照国家相关劳动法规定支付。
6.3 严禁强迫加班,确保劳务队员的合法权益。
7. 薪酬福利7.1 劳务队员在劳务公司工资结算期限内领取工资。
7.2 工资支付应按时、足额发放,不得拖欠或克扣。
7.3 劳务公司应为劳务队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8. 纪律管理8.1 劳务队员应严格遵守建筑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
8.2 违反劳动纪律者,应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8.3 善于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问题并改进工作。
二、农民工管理制度范本1. 入职管理1.1 企业应按照招聘需求,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1.2 入职前应进行身体检查,确保农民工身体健康。
1.3 农民工入职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户口迁移证明材料。
2. 工资管理2.1 企业应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
建筑工程劳务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劳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建筑工程劳务管理,提高劳务工作效率,保障劳务工作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筑工程的劳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劳务队伍管理人员、劳务工人等。
第三条建筑工程劳务管理应遵循科学、公正、合法、合理的原则,充分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建筑工程劳务管理应促进劳动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劳动者扎实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
第五条建筑工程劳务管理应强调安全生产,并重视对劳动者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
第六条建筑工程劳务管理应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确保劳务工作的合法合规。
第七条建筑工程劳务管理应积极开展劳资协商,保证劳务工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本制度所称“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房屋、道路、桥梁、隧道、地铁、水利工程等。
第二章组织实施第九条建筑工程劳务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劳务管理部门,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劳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劳务队伍的招聘、管理、培训和考核;做好劳务工人的工资福利发放和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员工活动、文体活动等。
第十一条公司领导应关注和支持劳务管理工作,明确劳务管理部门的重要性和职责。
第十二条公司领导要严格遵守用工政策,不得任意减少和拖欠工人工资,确保工人权益得到保障。
第十三条劳务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合格的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十四条劳务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归档、更新和存档劳务工人的个人档案。
第十五条劳务管理部门应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好与项目部门、财务部门、行政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第十六条公司领导和劳务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劳务队伍的日常管理,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规行为,保持公司形象和声誉。
第三章人力配置第十七条公司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劳务人员的数量和专业,合理配置劳务人员。
第十八条公司应通过招聘、内部调配等方式,及时补充和调整劳务人员的人力资源。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范文(5篇)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劳务公司的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员工权益,树立公司形象,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劳务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建筑劳务公司的管理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和依法合规。
第四条建筑劳务公司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依法经营。
第五条建筑劳务公司要加强内部管理,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二章组织结构和职责第六条建筑劳务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总体工作规划、决策和管理。
总经理办公室下设各部门,包括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项目管理部等。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和福利待遇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审计、预算和资金管理工作。
第九条项目管理部负责公司施工项目的组织管理、安全监管和质量控制工作。
第十条公司员工应按照各部门的职责和岗位要求进行工作,服从公司的管理和调度。
第三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一条建筑劳务公司要根据实际需要,选拔合适的人才加入公司。
第十二条公司应制定招聘程序和标准,依法招聘员工,并提供合理的薪酬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公司要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提升,提高员工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十四条公司要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第十五条公司要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职业发展机会,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建筑劳务公司要按照国家财务管理规定,做好财务账目的记录和报表的编制。
第十七条公司要加强成本控制和预算管理,合理安排公司的经费使用。
第十八条公司要按照国家税收政策,及时缴纳各项税费。
第五章项目管理第十九条建筑劳务公司要根据实际项目的需求,合理组织项目队伍,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二十条公司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质量。
第二十一条公司要完善施工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建筑劳务公司要定期修订和完善本管理制度,与时俱进。
建筑公司劳务管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劳务管理工作,规范劳务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施工质量和施工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劳务用工管理活动,包括劳务用工招聘、培训、派遣、使用、考核及解除等各个环节。
第二章劳务用工招聘与培训第三条劳务用工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岗位需求进行。
第四条招聘劳务用工时,应审查其身份证明、技能证书等相关证件,确保其符合岗位要求。
第五条对新招聘的劳务用工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岗位技能、企业规章制度等。
第三章劳务用工派遣与使用第六条劳务用工派遣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劳务用工在使用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
第八条定期对劳务用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安全生产等方面。
第四章劳务用工工资与福利第九条劳务用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及企业内部工资制度执行,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十条为劳务用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一条按时足额支付劳务用工工资,不得拖欠工资。
第五章劳务用工考核与奖惩第十二条建立劳务用工考核制度,对劳务用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三条对表现优秀的劳务用工给予奖励,对违反企业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劳务用工进行处罚。
第六章劳务用工解除与终止第十四条劳务用工合同到期,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劳务用工在合同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向企业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六条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可以依法解除劳务用工合同。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我公司劳务用工管理,提高劳务用工质量,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为我国建筑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范本(5篇)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的各类行为。
第三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公安”的原则,并依法按照劳动合同制度进行管理。
第四条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应执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尊重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劳动者在工地享受到合法权益和保护。
第五条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应强调安全生产,保证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六条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应建立完善的注册制度,确保劳务队员和农民工的身份合法。
第七条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应建立健全人员档案,包括个人身份信息、劳动合同、培训记录等。
第八条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应对劳务队员和农民工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
第九条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应对劳务队员和农民工进行考勤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十条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应建立劳动制度和劳动保护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技能人员培训第十一条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应加强对技能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十二条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应建立技能人员岗位评价和激励机制,提高技能人员积极性。
第十三条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应建立技能人员岗后培训制度,不断提升技能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第十四条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应鼓励技能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整体技术水平。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五条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和权限。
第十六条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应建立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应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八条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应加强工地环境监测和危险源治理,确保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
建筑劳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篇)
建筑劳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总则建筑劳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建筑劳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和企业财产的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持生产持续稳定进行。
二、责任分工1.建筑劳务公司负责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并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各部门负责落实本制度的具体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并安排有关培训和考核工作。
3.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依法维护安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并积极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安全生产措施1.建筑现场要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指示员工注意安全。
2.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器材,保证员工在施工过程中的身体安全。
3.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4.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制度,及时消除和整改隐患。
5.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演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安全生产纪律1.严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2.严禁酗酒、吸烟、赌博等不良嗜好,确保员工身心健康。
3.严禁擅自拆除或改动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
4.严禁私自带火种、易燃物品和危险化学品进入工作现场。
5.严禁擅自违反规定作业,对于使用不当或者无证上岗的人员要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五、安全生产监督与检查1.建筑劳务公司将安全生产纳入日常工作的考核内容,对相关部门和员工进行绩效评估。
2.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评估和整改。
3.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安全奖惩制度1.对于安全生产优秀的员工和单位,建筑劳务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于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导致事故发生或者产生严重后果的,建筑劳务公司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七、附则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建筑劳务公司所有。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部分,需经建筑劳务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范本(4篇)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劳务公司的经营行为,强化管理机制,提高劳务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建筑劳务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直接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公司各部门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2.建筑劳务公司设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产部等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对相应领域的管理和运营负责。
三、人力资源管理1.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考核、薪酬制度设计等工作,制定全员考勤制度,规范员工的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
2.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严格的面试和资格审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能和工作经验,符合公司要求的条件。
3.员工培训分为入职培训和岗位培训两部分,新员工入职后必须接受必要的培训,了解公司的制度和规定,并适应公司文化。
四、财务管理1.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资金的运作、会计核算、财务审计等工作,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财务的安全和合规经营。
2.公司要建立相应的成本核算制度,合理控制各项成本,并制定预算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
五、生产管理1.公司生产部门负责项目的开展、工程的实施和进度的控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2.生产部门要建立健全的日常巡查和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的稳定推进。
六、安全生产管理1.公司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和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七、应急管理1.公司要建立健全的应急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应急责任人和具体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2.应急预案要定期演练,检查演练结果并及时进行总结和改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响应速度。
八、奖惩制度1.公司要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动力。
建筑劳务公司项目部工作管理制度(3篇)
建筑劳务公司项目部工作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适应建筑行业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确保施工队伍能够高效、快速地发展;确保我们的建筑工程质量更好、更高的面向社会,特制定本制度,望工地所有员工自觉遵守。
(一)综合管理制度1、严格服从项目部负责人各项工作的安排和领导。
2、各管理人员必须熟练和精通本职责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工作期间要有责任心,不得玩忽职守。
3、工程技术上,必须听从技术人员的统一领导,不得乱口当家,违者造成经济损失的从本月工资中扣除。
4、严格执行谁管理、谁负责、不得推卸责任。
5、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6、上班时间,不得喝酒、打牌,要求衣帽整洁,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____元。
(二)考勤制度考勤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项目部考勤表的出示、收集;负责对项目部人员考勤的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负责月末汇总,并上报公司办公室审定后,办公室交给财务,财务作为发放工资的基础资料。
员工从报到日开始考勤,除公司总经理同意的除外。
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的监督与记载,员工上班前,由个人在项目部所在地办公室出示的考勤表上,按规定划出勤标记,因公不能按时考勤的,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登记,事后补上考勤。
非因公不能考勤的,不予补考勤。
因公出差的,凭项目部负责人批准的出差报告,由项目部办公室补上考勤。
因个人原因未考勤而出勤扣发当天工资,未经请假擅自未考勤未出工的,按旷工处理。
项目部所属员工要本着对企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服从项目负责人的工作安排,不折不扣的完成分管的各项工作。
否则,未完成分管工作的责任人负责相应责任。
(三)值班制度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值班和现场值班,项目部值班由项目部办公室统一安排,并报告项目部负责人。
1、项目部值班的任务是。
负责项目部的安全巡视,检查、督导员工遵守项目部的管理制度,检查督导水、电、燃气和其它设施的使用和存储,负责外来人员的登记和接待,并安排相关领导和部室接待。
接待外来人员要态度和蔼、礼貌、文明。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模版(4篇)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模版一、公司目标和组织架构1. 公司目标:(1) 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建筑劳务服务;(2) 提供良好的劳务环境和发展机会给员工;(3) 实现公司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2. 组织架构:公司设立董事会、总经理办公室、市场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并根据业务需求设立相应的项目部。
二、人力资源管理1. 招聘与录用(1)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制定合理的招聘计划;(2) 招募工人需具备相应的相应岗位资质;(3) 聘用工人需签订劳动合同;(4) 确保招聘和录用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2. 岗位培训与评价(1) 根据岗位需求,为员工提供岗前培训;(2) 建立员工技能培养、晋升和评价制度;(3) 定期组织培训课程,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素质。
3. 员工激励管理(1) 建立公平的薪酬制度,合理设置薪资福利;(2) 组织员工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3) 设立奖惩制度,激励优秀员工;(4) 提供培训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个人发展。
三、质量管理1.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1) 定期进行员工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质量意识;(2) 建立检查和评估制度,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3) 发现质量问题及时纠正,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
2. 施工工艺和技术标准(1) 根据项目需求,确立施工工艺和技术标准;(2) 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3. 质量检验与评估(1) 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检验和评估;(2) 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和评估。
四、劳动安全与环境保护1. 劳动安全管理(1)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劳务操作行为;(2) 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3)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4) 建立事故处理和报告制度,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2. 环境保护管理(1) 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减少对环境的污染;(2) 推广环保意识,提倡节约资源;(3) 做好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以上为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范文的基本内容,不同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可以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建筑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建筑劳务队伍管理制度建筑劳务队伍管理制度1为规范和加强本工程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加强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务工人员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状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五清”目标的管理制度。
全面提高劳务队伍管理水平,切实保障总承包单位和农夫工的合法权益,总承包单位持续健康进展,维护社会稳定。
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工作职责每个项目部至少设1名专职劳务专管员,负责本工程项目各施工班组工人的现场管理工作。
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劳务队长、劳资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现场劳开工资管理员,管理其劳务队伍农夫工的劳开工资工作。
1、项目部的劳务专管员工作职责〔1〕负责对农夫工进场办理手续,录入考勤系统信息。
〔2〕负责监督、核查劳务施工班组填制的《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及进场农夫工身份证复印件的收集存查工作,负责农夫工数码像片的采集,精确把握进场工人人数,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上报项目部备案,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
〔3〕审查进场工人身份证件状况,未能供应身份证及有效证件的,一律清退出场。
〔4〕根据《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核查工人考勤记录及人员改变状况,做好动态管理和掌握。
〔5〕负责核查、帮助农夫工工资发放工作,帮助解决总承包单位、施工队伍与农夫工之间发生的工资纠纷,发觉拖欠工资问题准时汇报。
二、现场实名制管理措施1、进场手续办理〔1〕在进场时,联系项目负责人首先支配施工班组进场见面会。
向项目部供应相应的文件和签订管理协议1)管理人员名单、各岗位人员上岗证复印件、特种工操作证。
2)管理协议:现场管理协议、平安管理协议、施工现场及宿舍平安用电协议、环境爱护和职业平安健康管理协议书、治安消防平安协议书。
〔2〕施工班组工人进场前向项目部上报进场人员数量,项目部以此提前预备生活区住宿、实名制卡等工作。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篇一」一、按公文办理程序的要求,负责公文和有关资料的打印。
凡是以项目部名义发出的文件和资料,必须经项目经理审核后安排打印。
二、按照保密条例保管并按规定做好使用各类证照、文件的登记记录。
没有项目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用、借阅、抄袭本项目部的文件及资料。
三、负责接听电话,并做到热情有礼、文明用语;负责接待来访人员,事前应先了解来访内容,在征得接待者同意后才准将来访人员接到有关人员办公室。
四、负责电脑管理及其安全工作,编录、保管好有关电脑技术的图片、资料,做好有关数据文件和程序资料的备份、保存以及归档。
五、负责电脑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并按公;司办公室的委托,进行电脑设备的维修工作。
六、负责办公用品的保管、登记、发放工作。
七、协作做好工程资料工作。
八、负责项目经理办公室的整理。
九、协作项目经理做好考勤工作。
十、做好会议签到及记录工作。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篇二」一、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带领本班(组)安全作业。
经常教育和督促组员严格配戴、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制止组员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二、上班前,负责检杳本组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防护设施及阼业环境,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作业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现场施工员报告,并暂时停±E作业,直至经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三、认真执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交底,每天班前要对本组成员所从事的工作做好分工,同时作好安全操作交底,并检查督促班组兼职安全员作好每天班前安全检查和安全交底的记录,不得漏记。
四、带领本组成员积极参加现场定期安全学习和各项安全活动,不断提高组员的意识,督促班组兼职安全员作好安全学习记录。
五、发生工伤事故必须立即报告施工员或质安员填写职工工伤记录表,并参与事故分析、落实措施。
发生重大工伤事故和严重未逐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
六、积极参加现场组织的定期(周期)安全生产检查,对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建筑劳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建筑劳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12篇)建筑劳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为提升本项目以及各参与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的整体形象,保证项目运行的高效性、严密性和条理性,确保本项目能保质期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望各参与单位严格执行。
工地安全礼貌施工管理制度1、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礼貌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
建设单位将不定期邀请有关部门按《成都市建设工程现场礼貌施工检查评定标准》等要求进行检查,达不到礼貌工地标准的,建设单位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
2、施工现场务必按要求设置“五图一牌”,标牌的资料及形式务必贴合相关规定要求。
3、施工现场应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
标语标牌由施工单位拟定,交甲方现场代表审定批准后付诸实施, 切勿乱写乱画以及随意张贴悬挂。
4、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门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务必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进出,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证卡由施工单位拟定资料及形式,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实施。
5、本工程施工场地,以该项目总平面红线范围内及临时租用地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务必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布置临设,并将总平面布置图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方能付诸实施。
6、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属临街和居民居住区在建工程的,应当设置封闭式围护设施作业,工地周边50米、出入口100米内无垃圾、污水,持续工地周边整洁。
7、施工现场应确保进出道路通畅、平整、坚实,有回旋余地,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统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8、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减少二次倒运与搬迁,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
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5篇)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劳动合同甲方:____市诚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等级:通讯地址:邮编:乙方:性别:电话:居民____号码:家庭住址:____: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乡镇村根据《____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止。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已详细了解所担任岗位的岗位职责内容及甲方公布的管理规章制度。
第三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四条甲方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劳动定额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安排工作任务。
乙方应认真履行,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
第五条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相应的工作报酬。
三、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实行下列第(三)种工时制度。
(一)标准工时制度。
(二)不定时工时制度。
(三)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选择第(二)或第(三)种工时制度的,应当经劳动部门批准。
第七条甲方根据工作性质具体安排,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第八条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
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作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九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劳动报酬第十一条经乙方同意,甲方按公司薪酬制度支付乙方工资,乙方劳动报酬计算办法为:点工月工资为元。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劳务公司的管理,提高效率,保障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建筑劳务公司应遵守国家相关法规法律和政策,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核心竞争力。
第三条建筑劳务公司应建立健全公司管理体系,充分利用资源,实现高效运营。
第四条建筑劳务公司应加强内外沟通,保持与客户、供应商及相关单位的良好合作关系。
第五条建筑劳务公司应注重员工培训,提高员工技能和素质,形成团队合作精神。
第二章组织结构和职责第一条建筑劳务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工程部等职能部门。
第二条总经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公司整体运营管理和决策,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员工招聘、培训、绩效考核和福利待遇管理。
第四条财务部主要负责公司财务管理、成本控制和项目预算。
第五条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管理、项目进度和质量控制。
第三章工程管理第一条建筑劳务公司应设立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工程的组织和协调。
第二条工程管理部门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材料采购和人员安排。
第三条工程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工程验收,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
第五条工程管理部门应及时处理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保障利益最大化。
第四章人力资源管理第一条建筑劳务公司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包括人员招聘、培训和绩效考核等。
第二条人力资源部应制定招聘计划,按照岗位要求招聘合适的人员。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应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技能和素质。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应制定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员工表现进行评定和奖惩。
第五条建筑劳务公司应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提高员工满意度和 loyalty。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一条建筑劳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包括账务管理、成本控制和收支管理。
第二条财务部应制定财务预算,合理安排项目资金和支出。
第三条财务部应及时进行项目的成本核算和分析,确保项目盈利和资金的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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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劳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中小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1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5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6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7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介绍信、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企业录用职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担保、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第8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2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第10条企业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第11条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方能生效。
第12条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第13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限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限满3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第14条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职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职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企业与职工一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职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职工没有《劳动3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15条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由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
第16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3)严重违反企业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4(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不能达成协议的。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企业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优先留用下列人员:(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5人的。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9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0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4)企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企业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职工劳动的,或者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职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企业。
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21条职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22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职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7(4)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除企业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职工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企业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23条企业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职工支付赔偿金。
第24条职工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造成损失的,职工应赔偿企业下列损失: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企业与职工双方对职工赔偿计算有异议,可按职工劳动合同未履行的期限,每满未履行1年赔偿1个月工资;不满1年满6个月赔偿1个月工资;不满未履行6个月赔偿半个月工资。
第25条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8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职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职工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26条经济补偿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职工支付。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职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27条企业实行8小时工作制,对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28条职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 00:00--00:00,下午 00:00--00:00第29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但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30条其他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工资福利9第31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法定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32条企业实行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以劳动合同约定或单价协议书为准。
其中计件工资单价的计算公式:式中:G是计件单价;G a是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Gb是当地企业平均工资;2和168是常数,2代表最低工资和社会平均工资的中间值,168是月法定工作时间(以小时为单位);T是以小时为单位的劳动定额,即工时定额。
第33条安排职工加班的,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企业可以安排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4条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向职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职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35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本月工资于次月15日前支付;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第36条非员工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10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停工、停产、歇业时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员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照不低于最低生活费标准支付工资;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企业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第37条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规章制度对职工罚款的,可从职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不超过职工基本工资的20%,扣除后余额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38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企业可以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1)代扣代缴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2)扣除依法赔偿给企业的费用;(3)扣除职工违规违纪受到企业处罚的罚款;(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39条企业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逐步改善和提高职工各项福利待遇,改善职工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
第五节社会保险第40条企业按政府规定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