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规定
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制度
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制度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制度1. 引言计算机网络的广泛应用使得信息安全问题变得日益突出。
为了保护网络中的信息安全和保密性,制定一套完善的信息安全保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2. 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安全和保密性,保护组织内部的信息资产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破坏和泄露。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组织网络资源的员工、合作伙伴以及外部访问者。
3. 信息安全保密措施3.1 网络访问控制所有用户必须使用个人账号和密码登录网络系统。
管理员认证和授权用户的网络访问权限,并定期审查和更新权限。
禁止未经授权的用户访问和使用网络资源。
3.2 数据加密敏感数据在传输过程中必须使用加密算法进行加密。
原则上禁止在不安全的网络环境中传输和存储敏感数据。
3.3 防护所有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必须安装并定期更新防护软件。
禁止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和设备。
3.4 系统日志和监控操作系统和网络设备必须启用系统日志功能,并定期监控和审查日志信息。
对网络和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行为。
4. 违规处理和责任追究本制度建立了信息安全违规处理制度,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进行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开除和法律追责等。
5. 安全培训和意识提升为了提高员工对信息安全的意识和能力,组织将定期开展信息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的安全意识教育材料。
6. 附则本制度由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工作人员应遵守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安全保密措施。
以上为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制度的大致内容,具体的安全规定和说明由管理部门制定并在组织内部进行推广和执行。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第一条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由局内统一购买,并建立台帐,登记配发。
局技术人员负责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
第二条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定时查杀病毒。
第三条涉密计算机与国际互联网和其他公共信息网必须实现物理隔离。
第四条连接党政内网的计算机,坚持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第五条涉密计算机实行专人负责,坚持“专机专用”的原则。
第六条涉密计算机按计算机分级保护规定确定密级后,不能处理高密级信息。
第七条涉密计算机只能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非涉密计算机只能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能交叉使用。
第八条用涉密计算机处理的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等过程文件应按保密要求及时销毁。
第九条严禁用非涉密计算机以任何形式制作、存储、处理、发布、传递涉密信息。
《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第一条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由局内统一购买,并建立台帐,登记配发。
局技术人员负责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
第二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
第三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离本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的,须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四条严禁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或他人使用。
第五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需维修的,由单位技术人员送至有保密资质的单位现场监修,严禁维修人员擅自读取和拷贝其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
如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无法修复,必须按涉密载体予以销毁。
第六条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存储任何涉密信息。
第七条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连接涉密计算机。
第八条不再使用或不能使用的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及时上交局办公室,由技术人员对要报废的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进行进一步确认,并与领取时的类型、电子(产品)序列号、编号等进行核对,填写销毁登记表,经单位领导批准后,送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销毁。
计算机网络安全和信息保密管理规定
计算机网络安全和信息保密管理规定1. 引言计算机网络的广泛应用使得网络安全和信息保密成为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
为了保护计算机网络的安全性和信息的保密性,制定相关管理规定是必要的。
本文档旨在明确计算机网络安全和信息保密的管理要求,以保障网络的稳定和信息的安全。
2. 定义和术语•计算机网络安全:指在计算机网络中预防和保护网络服务的可用性、完整性和保密性,以及防止非法访问、攻击和滥用的各项措施。
•信息保密:指对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等重要信息进行保密,并采取措施防止非法获取、泄露和篡改的活动。
•管理规定:指为了确保计算机网络安全和信息保密,制定的相关规范和措施。
3. 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3.1 安全策略和管理机构•制定并实施计算机网络安全策略,确保网络安全的总体目标和方针。
•成立专门的网络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网络安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3.2 访问控制和身份认证•采用适当的访问控制技术,限制不同用户对网络资源的访问权限。
•实施完善的身份认证机制,确保用户的身份真实可信。
3.3 病毒和恶意代码防护•使用有效的病毒防护软件和硬件设备,对网络中的病毒和恶意代码进行防护和清除。
•定期更新病毒库,及时应对新的病毒威胁。
3.4 数据加密和传输安全•对敏感信息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防止数据在网络中被窃取或篡改。
•使用安全的传输协议和加密算法,确保数据传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5 网络监控和事件响应•部署网络监控系统,及时发现网络安全事件和异常行为。
•设立应急响应机制,迅速应对网络安全事件,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处理和防范。
4. 信息保密管理规定信息保密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4.1 信息分类和分级保护•对信息进行分类,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确定相应的保护级别。
•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确保不同级别信息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4.2 访问控制和权限管理•设立合理的访问控制机制,限制用户对不同级别信息的访问权限。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等制度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等制度在当今信息时代,计算机已经成为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工具。
然而,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等重要信息的处理,计算机的使用必须遵循严格的保密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信息安全,保障国家利益和个人权益,制定并执行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等制度至关重要。
一、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一)涉密计算机的定义与认定涉密计算机是指用于处理、存储、传输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
其认定应依据国家相关保密标准和规定,由专门的保密管理部门进行。
(二)物理安全保障涉密计算机应放置在专门的保密场所,具备防火、防水、防盗、防电磁泄漏等物理防护措施。
场所应限制人员进出,并安装监控设备和报警系统。
(三)设备采购与管理采购涉密计算机设备应选择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产品,并经过严格的安全检测和审批程序。
设备的使用、维护和报废应进行详细记录,确保可追溯性。
(四)操作系统与软件管理涉密计算机应安装经过安全认证的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并及时进行更新和补丁修复。
禁止安装未经授权的软件,特别是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国外软件。
(五)用户权限管理为不同用户设置不同的权限,明确其可访问和操作的信息范围。
用户应使用强密码,并定期更换。
(六)信息存储与传输涉密信息应存储在加密的存储介质中,传输应采用加密通道,确保信息在存储和传输过程中的保密性。
(七)病毒防护与安全审计安装专业的杀毒软件和防火墙,定期进行病毒查杀和安全扫描。
同时,建立安全审计机制,对计算机的操作行为进行记录和审查。
(八)维修与报废处理涉密计算机的维修应由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并在维修过程中采取保密措施。
报废时,应确保存储介质中的信息被彻底清除,无法恢复。
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一)信息分类与标识对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处理的信息进行分类,明确哪些是敏感信息,哪些是普通信息,并进行相应的标识。
(二)个人隐私保护尊重用户的个人隐私,不得未经授权收集、存储、使用或披露个人敏感信息。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一、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各室各派出纪工委不得擅自在网络上安装其他设备;第二条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密的材料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外网物理隔离;各室各派出纪工委的计算机不得上国际互联网;第三条凡是上国际互联网的信息要经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做到涉密的信息不上网,上网的信息不涉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上网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网人员的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有关规定;第四条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第五条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保证储存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第六条各室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县国家保密单位报告;第七条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第八条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九条本制度由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条本制度从2009年6月1日起执行;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为加强我单位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办公室负有建立健全使用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管、销毁等制度以及对各室各派出纪工委执行本制度的监督、检查职责;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界定涉密与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包括硬盘、移动硬盘、软盘、U盘、光盘及各种存储卡及笔记本电脑,并由办公室登记造册;第二条各室各派出纪工委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笔记本电脑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工作;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笔记本电脑必须妥善保存;日常使用由使用人员保管,暂停使用的交由指定的专人保管;第三条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本单位内使用,严禁在互联网外网上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须报经单位领导批准,履行相关手续和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禁将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使用;第四条非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不能与涉密相混用,严禁将私人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带入本单位内使用;第五条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需要送外部维修时,必须到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具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并将废旧的存储介质收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报废前,应进行信息清除处理;第六条涉密笔记本电脑硬盘、移动存储介质的销毁,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到县国家保密单位指定的销毁点销毁或送交县国家保密单位统一销毁,各室各派出纪工委不得擅自销毁;禁止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作为废品出售;第七条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笔记本电脑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八条本制度由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九条本制度从2009年6月1日起执行;三、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制度一、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活动;二、计算机操作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内部信息和资料以及用户名、口令等内容;三、网络设备必须安装防病毒工具,并具有漏洞扫描和入侵防护功能,以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检测;四、计算机操作人员对计算机系统要经常检查,防止漏洞;禁止通过网络传递涉密文件,软盘、光盘等存贮介质要由相关责任人编号建档,严格保管;除需存档和必须保留的副本外,计算机系统内产生的文档一律删除,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样品等必须立即销毁;五、具有互联网访问权限的计算机访问互联网及其它网络时,严禁浏览、下载、传播、发布违法信息;严禁接收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六、对重要数据要定期备份,定期复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储工具损坏造成数据丢失;备份工具可采用光盘、硬盘、软盘等方式,并妥善保管;七、计算机操作人员调离时应将有关材料、档案、软件移交给其它工作人员,调离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接替人员应对系统重新进行调整,重新设置用户名、密码;八、对于违反本规定,发生泄密事件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四、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规定一、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检修时,须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移存储媒体等安全保密措施;无法采取上述措施时,安全保密人员和该涉密单位计算机系统维护人员必须在维修现场,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二、各涉密室各派出纪工委应将本室委设备的故障现象、故障原因、扩充情况记录在设备的维修档案记录本上;三、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设备,必须经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和分管单位领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施;四、办公室负责对办公计算机软件的安装和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严禁使用者私自安装计算机软件和擅自拆卸计算机设备;五、涉密计算机的报废由保密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定点销毁;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五、计算机网络信息保密管理制度我单位为保密要害部门;涉密信息包括各室各派出纪工委在工作中产生的信访处置、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案件申诉和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在案件调查工作中虽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又属不宜公开的工作秘密,涉及被检查单位的密级文件资料、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商业秘密;我单位全体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第一条为保证我单位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防止计算机网络信息失密泄密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各室各派出纪工委计算机内不得保存涉及国家、部门秘密事项的信息标有密级的文件;若必须保存则需报经有关部门和领导同意,并遵守有关保密安全规定;第三条本单位计算机限于使用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软件,不得在工作时间将计算机用于非工作内容;严禁各室各派出纪工委计算机使用人员私装、私卸计算机软件;第四条使用外来数据盘,必须在检测、清除病毒后方可使用;如遇杀毒仍旧无法清除的,应及时与办公室联系,以免病毒侵扰计算机及网络系统,造成严重后果;第五条外单位人员以及本单位人员家属,不得使用本单位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跨室委使用计算机设备的,需征得该室委负责人的同意;第六条计算机及系统设置参数如用户帐号、登录口令、IP地址、系统路径等为单位内部工作秘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外泄露;第七条严禁窃用他人口令登陆OA系统,不得在他人已登陆的情况下使用系统,若需使用必须首先退出他人帐号后,并以自己的用户名登陆,工作完毕后应立即退出,以维护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有序;第八条要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严禁同一机器内外网混用;第九条单位内网只限本单位人员使用,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严禁外单位的人员使用单位内网;第十条网络操作时不得随意运行、修改有关调整系统设置的软件;开设共享目录时,应注意设置访问控制口令如共享文件夹,并在完成工作后立即关闭共享,以保证本地文件的安全与保密;第十一条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不得在聊天室、电子公告系统、网络新闻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或工作秘密信息;第十二条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第十三条各室各派出纪工委及个人未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不得私自连接集线器HUB、调制解调器MODEM等网络设备;第十四条严禁下载或购买、安装黑客软件,要定期用杀毒软件检测机器上有无木马、病毒程序;第十五条涉及我单位内部工作信息的计算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第十六条携带电脑或移动存储介质到被检查单位工作,携带人为该电脑或移动存储介质的第一责任人,不得将我单位工作内部信息给被检查单位或其他人员查阅、转存等;第十七条携带有工作涉密信息的电脑、存储介质外出,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将单位电脑或存储介质带回家,不得用该电脑上互联网,且需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第十八条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检修时,须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移存储媒体等安全保密措施;无法采取上述措施时,涉密室领导必须在维修现场,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第十九条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计算机或存储介质,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施;第二十条凡私自改变计算机网络如内网改外网、私接线路等,一经发现取消该室委主任书记和私接人年终评优资格;第二十一条凡不遵循以上条款,造成涉密信息或我单位内部工作信息泄密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评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部门秘密者,由保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六、纸质文件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对各类文件的管理,根据中央和县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特作如下规定:一、关于文件的阅读范围一中央文件包括中央纪委监察部文件:发至县团级的中央文件,供书记阅读;二省委文件包括省纪委监察厅文件:1、发至州单位以上单位的省委文件,供书记阅读;2、发至县团级的省委文件,可供科级以上职务的党员干部阅读;文件注明传达范围的,按规定办理;三市委文件包括市纪委监察局文件:由单位领导决定阅读范围;文件注明传达范围的,按规定办理; 四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的规定:离、退休干部,可按原来的职级或规定享受的政治待遇阅读相应级别的中央文件和省委文件及州委文件,由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阅读或传达;五文件有领导批示的,按批示范围传阅;二、关于文件的处理程序1、签收和启封:文件的收发由专人履行签收手续,其他人员不得随意签收和启封;如果标有具体人员亲收、亲拆的公文、信函,除本人委托外,任何人不得启封,应原封不动交给亲收人或指定人员;办公室收到的各类公文及重要资料、刊物须及时交送有关领导和相关室委,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及时处理,防止耽搁、延误;2、登记:登记文件必须将收发文时间、来文单位发往单位、文件字号、密级、标题、缓急程序、份数及处理时间、处理情况逐项登记清楚;3、办理:经办人员必须根据文件的内容和阅知的范围,及时、迅速传阅、办理,不得拖延,事后必须在办文单上签字或写明办理经过及结果,需向领导反馈情况的必须及时反馈;领导批示后的文件,应按领导批示意见进行办理;凡经注办的文件,办公室要及时对承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好催办工作,以避免漏办和延误;4、传阅:传阅文件应突出一个“快”,随时掌握文件的去向,避免文件漏传、误传和延误、遗失;1严格登记手续;文件传阅时应做好登记手续或请传阅者做好传阅签收;2文件传阅时,应设立必要的文件传阅夹和办文单,以便县别于其他材料和领导阅后签字、批示;要提醒传阅者不要随意抽取文件夹里的文件,以避免文件漏传;3文件传阅应在办公室进行,不得将文件带到住所或公共场所阅处;4文件传阅必须根据规定的文件阅读范围进行传阅,由专人按单位领导的排序或主次先后递送;对传阅的文件应及时收回,重要文件应当天送达,当天收回;要避免文件在传阅对象之间发生相互传递的“横传”现象,以免传阅的文件失去控制,造成文件积压、丢失和下落不明等情况;要加快文件传阅的速度,送文人员应尽可能了解有关领导人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规律与时间安排,有时间阅读的要及时送阅,如领导外出,可适当调整传阅秩序,要尽量减少文件传阅时的停留时间,缩短文件传阅周期;三、关于文件的保管文件的保管、存放必须明确专人负责,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1、对传阅好的文件、办理好的文件,应及时核对清点,并分门别类保管存放;2、文件借阅时,必须符合规定的文件阅知范围,办理借阅文件的登记手续,在规定的场所阅读;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携带文件外出时,必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涉及密级的公文和内部重要资料,要注意保密;凡是有密级的文件,不得随意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才可复印,其复印件按正式文件管理;3、文件的存放场所应安全、保密,不得将文件随意放在办公桌面上或存放在玻璃橱和敞开式的橱柜中;四、关于文件的清退、销毁要建立定期的文件清理制度,定期做好文件的清退和销毁工作;清退和销毁文件,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文件销毁时需经主管领导人批准同意;个人不得擅自销毁文件;1中央文件、省委文件、州委文件和县委文件的清退工作,按县委办公室下发的文件清退,认真核对应清退的文件,按时、如数将清退的文件送县委机要室并办理清退、注销手续;2所有上级文件需要归档的,根据有关归档要求,要定期清理归档,并做好归档手续;3对不需要归档的其他文件、资料及内部刊物,应按县委保密办的规定进行清退、销毁;4文件管理人员在工作调动、离职时,应先办理文件的移交手续,清退所持的全部文件,方可办理调动、离职手续;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带走文件或私自销毁文件;五、关于文件管理职责1、办公室是文件管理的职能部门,应加强对文件,特别是中央文件、县委文件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保密纪律,做到既充分发挥每份文件的作用,又严防失密、泄密现象的发生;2、办公室应定期检查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保管和清退、销毁情况,加强文件管理和保密教育;3、办公室负责文件处理、保管的人员要增强责任性和保密意识,忠于职守,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保密纪律,勤恳工作,确保文件正常运转,防止遗失;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七、计算机及网络管理的规定为保障我单位机关各室,各纪工委计算机正常运行,规范和管理、使用及维护,特制定本规定:一、计算机管理规定1、各室、各纪工委需在办公室办理计算机的登记手续,驱动盘、使用说明、保修卡及配置清单等原始资料由办公室负责保管,同时登记固定资产台帐;2、将计算机管理纳入各室、各纪工委职责范围,指定日常使用人为专管人员,负责计算机的日常维护、清洁、查杀病毒、数据备份等工作;办公室负有监督检查的职责;3、计算机发生故障时,专管人员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需外联技术员检查、维修的,由办公室负责联系接洽;未经办公室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私请外部人员维修,不得随意增删系统软件或拆装硬件;4、为保证计算机性能正常,各室、各纪工委应定期清洁计算机;办公室检查内容包括查杀病毒情况、外观清洁情况屏幕、显示器、主机、键盘、鼠标等;二、计算机安全规定1、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进行侵害国家、单位和个人利益与合法权益的活动;2、要设置开机密码和重要文件的读取密码;密码由专人负责保管,应视情况及时更改,并报办公室备案;3、定期做好文件、数据的备份工作,防止文件丢失,确保数据安全;4、根据各室、各纪工委文件、数据的性质及重要程度,按照一定周期如每周或每月,及时备份文件和数据,对重要数据应做好随时备份、多个备份工作;备份资料需要存档的,及时交办公室存档;5、各室、各纪工委或个人不得私自安装、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包括游戏软件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凡需在可入网的计算机上安装任何软件,需经办公室审批同意后进行安装;6、为防止计算机病毒传播,使用任何外来文件需首先进行病毒清查,安装有杀毒软件的计算机须定期查毒每周一次;三、计算机使用规定1、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室、各纪工委对所属计算机的日常使用及清洁维护、查毒清毒、数据备;2、专管人员应经常检查计算机及设备状况,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禁止因不规范操作等原因造成硬件损坏;3、日常工作涉及计算机使用的人员应注意相关知识的学习与积累,不断提高自身应用水平;4、使用中应注意随时存盘,为消除安全隐患,下班后应关闭计算机及附属设备并切断电源;5、任何人不可利用计算机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允许在计算机或网络上存储与工作无关的资料;四、计算机网络管理1、使用人应严格遵守我单位保密制度,不得随意通过网络获取或对外泄露文件、资料、数据等;2、可以登陆互联网的计算机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上网升级杀毒软件;除工作需要外,禁止上网浏览、游戏或聊天;3、电子邮箱以“保密性佳、满足需要、费用最低”为原则,做到“及时下载、定期清理”,谨慎对待不明邮件,避免病毒的传播;发出邮件需经办公室审核后,及时传送,及时清理,不留痕迹;五、计算机保密规定1、涉密计算机系统必须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严禁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上互联网;2、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计算机的使用管理,上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与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严格区分,做到专机专用,不得既用于上互联网又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3、涉及文件、档案、案件管理及案件查处情况的计算机不准上互联网;并且专机专用,专人管理;4、涉密信息应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存贮涉密信息的软盘、硬盘、光盘、U盘以及打印出来的文件等,应视为“三密”件,由专人管理;5、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相连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6、计算机与其网络未经批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连网相连接;7、未经批准,严禁外单位人员使用相单位计算机及其网络; 本规定自2009年6月1日起执行;。
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
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为加强我局计算机保密管理,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计算机及网络管理保密规定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和相关保密规定以及财政系统各项规章制度。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2.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秘密载体有关规定管理涉密文件资料。
3.对网络资源和用户账户情况,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
4.加强对电子邮件和重要部件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5.定期检查上网计算机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发生泄密事件要及时查明、上报和处理。
6.遵守机房纪律,不得在机房接待外来人员。
二、笔记本电脑保密管理规定1.涉密计算机的管理按国家《计算机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2.笔记本电脑保密管理要严格执行保密部门保密制度,坚持“预防为主、积极防范”、“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并遵守如下规定:3.各股室要加强笔记本电脑管理,并落实责任人,制定相应保密制度,采取的保密措施要与所处理信息密级的要相一致,其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保密要求,涉密电脑使用前要经上级部门进行安全检测。
4.使用人要认真遵守保密规章制度,打印、处理、存储涉密信息要按规定进行密级标识,并按相同密级管理。
5.笔记本电脑原则上不准上网,确需上网的要办理审批手续(同外网联网保密审批手续相同)。
6.笔记本电脑硬盘内不准存储国家秘密事项,同时,日常存放要严格执行贵重物品和密品管理制度,以防被盗而发生失泄密问题。
8.笔记本电脑硬盘禁止打印、处理、存储涉密信息。
确因工作需要暂存涉密信息的笔记本电脑须加密存储,用后及时删除。
三、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保密管理规定1.涉密计算机一律不许上互联网。
如有特殊需求,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并报保密委批准后方可实施,上网涉密计算机必需安装物理隔离卡。
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管理规定
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管理规定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管理规定为了保护计算机和网络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加强对计算机及其网络的保密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管理,维护国家信息安全和社会稳定,本规定适用于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管理工作。
第二条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防范和解决问题相结合,全面加强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管理。
第三条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管理是指依法制定、实施和监督保护计算机及其网络安全,保障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的措施和活动。
第四条计算机及其网络是指通过计算机及其网络进行信息处理、存储、传输、交换和使用的技术和装备。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是指依法对计算机及其网络的信息进行保密。
第六条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保密职责,依法开展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管理工作,保障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其他重要信息的安全。
第二章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工作机制第七条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工作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保密、责任制等原则,建立健全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工作机制。
第八条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责任制是指各级保密责任人应当对保密工作负总责、分管责任、实施责任、考核责任,做到属地负责、部门负责、个人负责。
第九条各级保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工作体系,制定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管理制度和规程,推动保密工作的开展,协调解决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工作中的问题。
第十条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工作应当与信息化建设同步推进,发挥科技和人才优势,加强信息安全防护和应急响应工作,做到安全运营、实时监控、快速响应。
第十一条实施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保密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批和管理程序,切实防范计算机病毒、木马、黑客和网络攻击等安全威胁。
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制度
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制度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制度1. 引言计算机网络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许多企业组织和个人都依赖网络来管理和传输机密信息。
然而,网络安全问题一直困扰着人们。
为了保护机构和个人的信息安全,制定一套完善的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制度是必要的。
2. 背景计算机网络作为信息交流的重要平台,面临着各种安全威胁,如黑客攻击、恶意软件和数据泄露等。
这些威胁不仅可能导致信息泄露,还可能对机构和个人的声誉造成巨大损害。
因此,建立信息安全保密制度成为保护计算机网络安全的关键。
3. 目标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制度的主要目标是保护机构和个人的机密信息。
具体目标包括:- 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限制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可以访问敏感信息,确保信息只被授权人员获得。
- 保证数据的完整性:防止数据在传输或存储过程中被非法篡改或损坏,保证数据的完整和准确性。
- 保护信息的机密性:采取合适的加密和访问控制措施,确保敏感信息不会被未经授权的人员获取。
- 及时发现和应对安全威胁:建立监控和报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安全威胁,减少安全事件的影响。
- 建立灾难恢复机制:制定应急响应计划和数据备份策略,以应对突发事件,尽快恢复正常业务。
4. 实施措施4.1 访问控制- 限制访问权限:根据不同角色和职责,对用户进行访问权限的分级管理,确保只有授权人员可以访问相应的信息。
- 强制密码策略:要求用户使用复杂的密码,并定期更改密码,防止密码被猜测或。
- 双因素认证:对于重要信息的访问,采用双因素认证,提高信息访问的安全性。
4.2 数据加密- 采用加密算法:对敏感信息进行加密处理,确保即使在数据传输或存储过程中被窃取,也无法解读其内容。
- 密钥管理:建立合理的密钥管理机制,确保密钥的安全和有效性,避免密钥被非法获取。
4.3 安全监控与报警- 安全事件日志记录:建立安全事件日志记录机制,记录系统和网络的异常行为,为安全事件的分析和溯源提供依据。
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规定
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规定一、加强计算机及其网络的保密管理,确保计算机及其网络处理信息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二、计算机及其网络的保密的管理实行领导责任制。
单位应明确一位分管领导负责本单位计算机及其网络的保密管理工作,并确定各处(室)处长(主任)为本处(室)计算机爱理的第一责任人;保密工作机构负责对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员、系统管理员负责计算机及其网络安全保密技术措施的落实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建立涉密计算机登记备案制度。
各单位保密委员会应根据实际用途和所处进理信息的密级,将计算机分为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实行统一编号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做到专机专用,并在计算机显示器的左上方贴相应的密级标识。
四、建设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网络,应选择经国家保密局批准并取得《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的集成单位(公司)承建。
五、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网络建成后,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报保密工作部门进行保密审批。
未经保密审批的网络,不得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六、计算机保密管理必须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
涉密计算机可处理国家秘密信息和内部工作信息,但不得与国际互联网或其他非涉密网络相连,必须实行于非涉密信息的搜索、查阅,但不得处理,传递、储存国家秘密信息。
七、建立健全上网信息的保密审查批制度。
各单位应根据国家保密法规,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上网信息保密审查批制度,并落实上网信息保密审批领导责任制。
凡向国际互联网站点提供或发布的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批准。
八、涉密计算机要设置开机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
处理秘密级信息的计算机及其网络,设置的开机密码或系统口令长度不少于八个字符,更换周期不长于一个月;处理机密级信息的计算机及其网络,设置的开机密码或系统口令长度不少于十个字符,更换周期不长一周;处理绝密级信息的计算机及其网络,应当采用一次性口令或生理特征等强认证措施。
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制度
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制度关于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制度关于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制度为加强计算机(包括笔记本电脑,以下同)及其网络的保密管理,确保计算机及其网络处理信息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和国家保密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建立涉密计算机登记备案制度。
各部门应根据实际用途和所处理信息的密级,将计算机分为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对涉密计算机实行统一编号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做到专机专用,并在计算机显示器的左上方贴上相应的密级标识。
二、涉密计算机必须与国际互联网或其他非涉密网络物理隔离。
三、涉密计算机要设置开机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密码长度不少于十个字符。
四、加强涉密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建立涉密存储介质的使用登记制度。
凡储存了涉密信息的`软盘、U盘、光盘、可移动硬盘等,应按所存储信息的密级,实行统一编号,明确专人负责,每年底交由校办公室集中保存于铁质文件柜中。
五、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修时,需告知校保密办,并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
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存等安全保密措施。
安全保密人员和涉密计算机系统维修人员必须同在维修现场,并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
六、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计算机等设备,必须经校保密办和本处室领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施。
七、涉密计算机的报废由校保密办专人负责,定点销毁。
八、处理涉密信息的数字复印机和多功能一体机的维修、外送修理和报废参照本规定之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执行。
九、加强对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工作人员的保密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保密知识的教育,提高保密意识,定期组织检查。
十、任何人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必须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严禁通过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工具软件传递涉密信息。
十一、安徽省委党校网站的信息发布和审核工作,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委党校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暂行规定》。
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规定
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规定1. 简介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是指保护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和资源不被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泄露、破坏、篡改等非法行为侵犯。
为了维护网络安全,保护企业和个人的信息资产,制定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规定是至关重要的。
2. 安全管理责任•雇主负责网络安全,建立网络安全保密组织机构,并明确网络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网络安全保密组织机构应负责制定和完善网络安全保密规定,并组织实施相关安全措施;•雇员应遵守网络安全保密规定,保护企业的信息资产安全。
3. 信息资产分类与保护•对企业的信息资产进行分类,根据重要程度确定相应的安全级别;•制定并执行相应的保密措施,包括数据加密、备份、访问权限控制等;•通过安全审计和监控等手段,实时监测和记录信息资产的使用情况。
4. 访问控制•为不同用户或用户组分配不同的访问权限,确保只有授权用户能够访问网络和系统资源;•强制用户定期更改密码,并采用密码复杂度要求;•禁止共享密码和账号,限制用户的登录尝试次数。
5. 网络安全设备和软件•部署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IDS)、入侵防御系统(IPS)等网络安全设备,及时发现和阻止可能的安全威胁;•定期更新安全设备和软件的补丁,以修复已知漏洞;•配备强大的反病毒软件,及时查杀病毒和恶意软件。
6. 网络安全事件处置•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处置计划,明确网络安全事件的捕捉、报告、响应和恢复措施;•紧急情况下,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终止网络安全事件的影响,避免继续扩散;•进行事后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改进网络安全策略。
7. 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技能;•定期组织网络安全演练,测试员工应对网络安全事件的能力;•增加员工对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的认识,加强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8. 法律法规遵从•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保证网络安全合规;•接受政府和监管机构的网络安全监督和审查;•如发生安全事件,积极配合调查部门进行调查,并照实提供必要的信息。
计算机网络安全和信息保密管理规定
计算机网络安全和信息保密治理规定1、为了保证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稳定运行及网络数据的安全保密,维持安全牢靠的计算机应用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2、凡使用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员工都必需执行本规定。
3、在公司保密工作小组领导下,由办公室负责接入网络的安全保密治理工作。
办公室落实具体技术防范措施,负责设备、信息系统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并对用户指派信息维护员特地负责各部门的信息安全维护工作。
4、对接入公司网络系统的计算机及设备,必需符合一下规定:1)凡接入公司网络系统的计算机,只在需要使用光驱和打印机的网络治理员计算机上安装相关设备,其他计算机不得安装和使用光驱、软驱、USB 卡、磁盘、磁带、打印机等输入、输出端口一律屏蔽和禁用。
2)凡接入公司办公网络的计算机,制止使用任何网络设备,将计算机与国际互联网联结。
3)各部门的计算机均不得与其它办公系统相联结,如有信息传输的需要,可使用软盘、光盘、USB 盘或活动硬盘等数据介质盘片,由网络治理员在装有相应外设的计算机上进展数据传输。
4)在未经许可的状况下,不得擅自对处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硬件局部进展修改、改装或拆卸配置,包括添加光驱、软驱,挂接硬盘等读写设备,以及增加串口或并口外围设备,如扫描仪、打印机等。
4)非我公司的计算机及任何外设,不得接入我公司的网络系统。
5)严禁私自开启计算机机箱封条或机箱锁。
5、凡使用公司网络系统的员工,必需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批准,严禁非本公司工作人员使用除计算机及任何相关设备。
2)对上网使用办公网络系统的员工,由办公室负责上岗前的计算机网络设备系统安全及信息保密的技术培训工作。
3)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中凡属于国家保密资料或商业隐秘的任何文件、图形等数据〔如地形图等〕,未经批准,任何人严禁将其以任何形式〔如数据形式:Internet、软盘、光盘、硬磁盘等;硬拷贝形式:图纸打印、复印、照片等〕复制、传输或对外供给。
4)任何员工均不得超越权限侵入网络中未开放的信息,不得擅自修改入库数据资料和修改他人数据资料。
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保障国家秘密信息安全,防止计算机信息泄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使用计算机及其网络系统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自动化系统、内部网络、外部网络等。
三、保密责任1. 保密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计算机安全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监督和落实本部门计算机安全保密工作。
2. 保密义务: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履行保密义务,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
四、保密措施1. 计算机硬件管理(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购置计算机设备,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2)禁止将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混合使用。
(3)禁止使用未经验证的计算机设备。
2. 计算机软件管理(1)安装计算机软件应经过单位审批,确保软件安全可靠。
(2)禁止安装、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
(3)定期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和软件,修补安全漏洞。
3. 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1)设置严格的网络访问权限,确保网络安全。
(2)禁止非法接入外部网络,未经授权不得使用外部网络资源。
(3)定期检查网络设备,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 数据安全管理(1)涉密数据应进行分类、分级管理,明确数据保密等级。
(2)禁止在互联网、公共网络等非保密网络存储、传输涉密数据。
(3)对存储涉密数据的设备进行加密,确保数据安全。
5. 信息安全意识教育(1)定期开展信息安全意识教育活动,提高员工保密意识。
(2)加强对新入职员工的保密教育,确保其了解和掌握保密知识。
五、泄密事件处理1. 发生泄密事件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件扩大。
2. 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 对泄密事件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单位保密工作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制度
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制度
第一条为了提高农廉网的安全性,确保农廉网安全、正常、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级农廉中心及服务站、室要切实加强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的管理,防止计算机网络失密泄密事件发生,特别是要注意登录用户名和口令的管理,定期更改,加强保护,不得外泄,防止他人登录系统。
第三条为防止黑客攻击和网络病毒的侵袭,接入网络的计算机一律安装杀毒软件,并要定时对杀毒软件进行升级,定期更新病毒库,定期杀毒。
第四条为防止病毒造成严重后果,对外来光盘、软件要严格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外来光盘、软件在操作计算机上使用,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事先必须进行防(杀)毒处理,证实无病毒感染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接入网络的计算机严禁将计算机设定为网络共享,严禁将机内文件设定为网络共享文件。
第六条禁止将涉密办公计算机擅自联接国际互联网。
第七条保密级别在秘密以下的材料可通过电子信箱传递和报送,严禁保密级别在
秘密以上的材料通过电子信箱传递和报送。
第八条工作人员要保守单位秘密,不得有意无意泄露。
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用性和完整性,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应当坚持的原则是:全面均衡、依法管理、分类保护、综合治理、动态管理。
第四条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应当遵循的原则是:科学规划、综合预防、技术防控、加密保密、监管执法。
第五条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应当依法进行,不得侵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应当在履行安全保密责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综合治理的作用,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保密管理体系。
第二章安全保密责任第七条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的责任主体是信息系统的责任管理者和操作人员。
第八条信息系统的责任管理者应当履行以下安全保密责任:(一)建立健全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和管理机制;(二)组织开展安全保密培训和教育,提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保密意识;(三)制定安全保密制度和技术规范,明确保密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四)加强对信息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防护;(五)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和漏洞扫描,及时修复安全漏洞;(六)及时报告和处理信息系统的安全事件和安全漏洞;(七)保管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资料和重要信息,防止泄露和丢失;(八)依法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
第九条信息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当履行以下安全保密责任:(一)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和权限使用信息系统,不得越权操作和泄露信息;(二)保守系统的账号和密码,不得随意透露和共享;(三)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避免病毒和黑客攻击;(四)及时备份和归档重要数据和文件,防止数据丢失和篡改;(五)参加信息系统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保密意识和技能;(六)发现信息系统的安全漏洞和问题,及时上报并配合修复;(八)配合信息系统的监督检查和安全保密审计工作。
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一、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院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使用和管理,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保密,根据国家有关信息系统管理和保密等规定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办公室为我院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的主管处室,负责相关安全保密规定及措施的制定、检查和落实;负责全院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和检查。
第四条计算机的安全管理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庭室主要负责人为本庭室计算机及信息安全保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庭室计算机和信息的日常安全保密工作。
第二章安全保密第五条办公室负责我院各类文件和信息的定密工作,以及有关涉及保密信息的计算机使用和管理。
第六条本院各处室涉密计算机必须贴有明显标记,以区分非保密载体和保密载体,保密计算机必须由专人进行管理和操作,未经庭室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保密计算机。
第七条本院所有使用的笔记本电脑严禁编辑、存储保密信息,如工作需要处理保密资料的,将视作保密计算机进行管理,不得随意携带。
第八条涉及保密信息处理的计算机必须设置开机口令,并且不得接入国际互联网,专网专用。
第九条处理保密信息计算机的软件安装、硬件维护、淘汰更新必须由专人负责。
第十条备份保密信息的存储介质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对重要内容进行加密处理,不得随意携带和拷贝。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十二条办公室负责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采购和售后服务。
第十三条计算机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随机工具软件由各庭室明确专人保管。
第十四条计算机硬件、软件及外部设备的安装和设置,由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统一调配资源,非经许可严禁随意更改计算机内部设置的网络参数。
第十五条计算机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办公室。
处理保密信息的计算机维修和淘汰,必须按保密规定,确保不涉密、不泄密。
二、笔记本电脑保密管理规定第一条我院的公用笔记本电脑应当落实专机专用,专柜存放,专人管理,确保安全。
第二条我院的笔记本电脑一般应在办公场所使用。
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制度
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计算机及网络保密工作,提高信息安全保密等级,保护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信息资源的安全和完整,本保密管理制度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的,适用于本单位的计算机及网络保密工作。
第二章保密管理体制本单位设立了保密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的计算机及网络保密工作。
保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本单位的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开展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培训;定期组织对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检查;及时处理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事故等。
第三章保密管理制度1、计算机及网络保密制度的制定本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制定了《关于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2、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人员管理本单位对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门安全保密培训,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知识,掌握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的基本操作方法,不得泄密。
3、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设施的管理和使用本单位对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设施进行了规范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对重要设施实施了24小时监控。
4、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技术的保护本单位对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技术实施了严格的保护,禁止非相关人员擅自操作。
对于需要传输的重要信息,采用了加密技术保护。
第四章保密管理措施1、计算机及网络信息资源的保护本单位对重要的计算机及网络信息资源实行了备份和加密,并严格限制访问权限,确保信息资源的安全和完整。
2、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审计本单位定期对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对于重要信息资源的访问和操作情况进行了记录。
3、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风险管理本单位对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风险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的安全隐患进行了规范的处理和整改。
第五章保密管理责任1、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责任的分工本单位对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工作进行了责任分工,明确了各个岗位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2、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违规行为的处理本单位对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违规行为进行了规范处理,对于违反保密制度的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教育和纪律处理。
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的保密管理,保障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使用计算机的部门和个人,包括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
三、职责分工(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计算机保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计算机的采购、维护、报废等管理工作,并对计算机的使用情况进行技术监督。
(三)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计算机保密工作的日常管理,落实各项保密措施。
四、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一)涉密计算机的界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工作需要,确定为涉密的计算机为涉密计算机。
(二)涉密计算机的采购1、采购涉密计算机应选用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产品,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2、采购过程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防止涉密信息泄露。
(三)涉密计算机的标识涉密计算机应粘贴明显的保密标识,注明密级、使用部门和责任人。
(四)涉密计算机的使用1、涉密计算机应指定专人使用,使用人员应经过保密培训,熟悉保密规定。
2、严禁在涉密计算机上连接非涉密存储设备,如移动硬盘、U盘等。
3、严禁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无线网卡、蓝牙等无线设备。
4、严禁在涉密计算机上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5、涉密计算机应设置开机密码、屏保密码等,密码应定期更换。
(五)涉密计算机的信息存储1、涉密信息应存储在涉密计算机的涉密存储设备中,如涉密硬盘、涉密光盘等。
2、涉密存储设备应按照密级进行管理,严格控制知悉范围。
3、存储涉密信息的设备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被盗、被损坏。
(六)涉密计算机的维修与报废1、涉密计算机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在本单位内部进行维修,并由专人负责监督。
确需送外维修的,应拆除涉密存储设备,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涉密计算机报废时,应拆除涉密存储设备,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销毁处理。
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一、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委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使用和管理,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保密,根据国家有关信息系统管理和保密等规定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委全体工作人员,适用于所有接入市人口计生委的淮安市电子政务外网的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网络和信息系统。
第三条办公室为我委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的主管处室,负责相关安全保密规定及措施的制定、检查和落实;负责全委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和检查。
第四条计算机的安全管理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本处室计算机及信息安全保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处室计算机和信息的日常安全保密工作。
第二章安全保密第五条办公室负责我委各类文件和信息的定密工作,以及有关涉及保密信息的计算机使用和管理。
第六条本委各处室涉密计算机必须贴有明显标记,以区分非保密载体和保密载体,保密计算机必须由专人进行管理和操作,未经处室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保密计算机。
第七条本委所有使用的笔记本电脑严禁编辑、存储保密信息,如工作需要处理保密资料的,将视作保密计算机进行管理,不得随意携带。
第八条涉及保密信息处理的计算机必须设置开机口令,并且不得接入国际互联网,专网专用。
第九条处理保密信息计算机的软件安装、硬件维护、淘汰更新必须由专人负责。
第十条备份保密信息的存储介质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对重要内容进行加密处理,不得随意携带和拷贝。
第十一条各处室需要在网上发布的信息参照《淮安市人口计生委信息发布制度》具体执行。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十二条办公室负责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采购和售后服务。
第十三条计算机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随机工具软件由各处室明确专人保管。
第十四条计算机硬件、软件及外部设备的安装和设置,由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统一调配资源,非经许可严禁随意更改计算机内部设置的网络参数。
第十五条计算机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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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规定为了加强我院信息网络的管理,杜绝发泄密事件,确保上网工作顺利开展,特做如下规定:一、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内外网分开的原则二、我院内部局域网与国际互联网、社会公共信息网等外部信息网络采取物理隔断的保密措施,接内网的计算机不得随意接入外网。
三、各科室用于联接国际互联网、社会公共信息等外部信息网络的计算机必须单独设置,外网计算机(硬盘)一律不得进行文件起草、处理、存储、传递等,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内部信息。
四、我院局域网为内部信息网,网上信息仅供各科室共享,不得外传。
五、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六、不得在用于局域网工作站的计算机上使用盗版软件、盗版光盘,严防病毒感染。
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并定期升级计算机杀毒软件。
七、各科室要定期进行安全和保密检查,设专人负责对网上信息进行保密检查,发现有泄密信息和不宜公开的内部信息,应及时通知当事人立即采取措施,并上报,确保我院网络办公自动化系统安全。
八、定期接收保密教育和保密检查计算机局域网络(his)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计算机HIS系统的管理,充分发挥计算机在医院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计算机及网络设备是指对分布在各临床、医技、行政、后勤科室,并连接到医院HIS局域网络上的计算机工作站、网络线路、连接设备及其相关设备等,不包含单独使用的计算机、医疗设备附属计算机工作站和直接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及其设备等。
第三条归口管理单位,医院信息科作为本院计算机系统使用的管理机构,对计算机及网络设备使用状况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有权监督和制止一切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并负责软件系统维护和计算机网络硬件系统维护及使用监督。
第四条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是为了更好地提高计算机使用和管理水平的前提下制定的,是统一、全面的医院局域网络管理制度,并以此作为计算机管理和各层次搓澡人员的工作制度,全院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
第五条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视其情节严重程度,将按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后果严重的将按国家《刑法》部分条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条网络系统中各类设备的配置,均由采购部统一购置,信息管理部负责提供技术参数及规格。
系统硬件设备的购买、使用、保管、登记、报废等,均按医院设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计算机硬件设备分发到各个使用部门之后,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安全与清洁保养工作。
第八条计算机设备是电源敏感设备,所使用电源为专线专用电源,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私自接驳其他大功率用电设备,以免造成计算机硬件及附属设备损毁。
第九条除计算机管理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插拔电源、连接、网络线路、确要移动的,应通知信息科实施。
第十条严禁非信息科人员拆卸、更换计算机主机及显示器、其他计算机配件。
第十一条使用部门应专人负责计算机设备安全,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盗、防雷工作,如果发现有安全隐患或丢失、损毁,应立即报告部门领导和信息科第十二条在计算机网络系统设施附近实施的房屋维修、改造及其他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如无法避免而影响计算机网络系统设施安全的作业,须事先通知信息科,经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后,方可实施作业。
第十三条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操作计算机软件及相关设备。
第十四条各级操作人员必须及时更改初始密码,并不定期做修改更换,严格使用自己的密码,并妥善保管,严禁密码外泄,对密码外泄造成的后果由该工号的持有人自己负责,如有发现密码泄露情况发生,应立即更改,并报告信息科。
第十五条严禁破译、盗用他人工号、密码,一旦发现将根据本制度总则第五条处罚条款按情节轻重给给予所在科室和个人严厉处罚,情节严重并造成重大损失者将交由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严禁私自卸载或安装、使用其他应用程序(含各种游戏程序)第十七条各工作站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程序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察合格后方有资格上机操作,非本部门人员及未经授权人员一律不得上机操作。
第十八条各级操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在权限范围内进行日常操作,杜绝非法操作和越权行为,确保网络系统、数据安全运行。
第四节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第十九条医院计算机局域网线路为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专用线路,严禁其他线路管理人员私自更改线路设施,拆卸信息点模块等,确要更改的,报信息科由专人处理。
第二十条各大楼、办公区等弱电井内网络设施均归信息科管理,其叫唤设备、链接设备及其他设备电源均为专用电源,弱电线路为专用线路,严禁其他部门或个人将其电力或设施直接接驳到专用线路上,一旦发现,将按总则第五条处罚条款严惩。
第二十一条禁止计算机网络使用部门或个人未经许可将自用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掌上电脑、互联网用计算机等设备接入局域网络,如有发现,将依据本制度总则第五条处罚条款按情节轻重给予所在部门和个人严厉处罚。
第二十二条严禁私自通过工作站点更改网络交换、网络安全设备、网络服务器等设施参数,通过网络手段恶意攻击服务器和核心交换设备,一经查实,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使用人员严禁私自更改IP地址,扰乱网络资源正常分配使用,严禁非法访问或使用其他手段及相关软件攻击他人计算机。
第二十四条各网络工作站严格控制机器软盘驱动器和光盘驱动器的使用,严防病毒、木马侵入网络系统,信息管理部作定期检查,定期清理。
第二十五条外来软件需经院领导批准,信息管理部安全检查后,方可进网运行,非网上使用软件,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在网络上安装。
第五节计算机中心机房管理制度第二十六条医院计算机机房是按国家计算机场地建设相关规定设计建设的,后续改造或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与规定。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信息科对网络和系统进行监控维护,重点对信息系统软件进行维护,并实现正常运行。
同时,负责对机房系统设备进行常规检测和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功能状态。
第二十八条保持机房内的清洁卫生,并做好防尘、防火、防水、防触电、防磁、防辐射、防雷击等安全防护工作。
第二十九条为经允许不得进入主机房,不得对机房内任何机器进行操作。
第三十条未经信息科检查的移动硬盘、软盘、光盘及其他媒体,不得上机安装并使用,如果确需使用,必须经过信息科人员安全检测后方可使用。
第三十一条重要的资料及原始磁盘、光盘应专柜保管,如有外借使用,须经信息科领导批准,进行登记,并及时催还。
第三十二条外用的磁盘、文件应做好安全杀毒及备份工作。
第三十三条网络数据由信息科定期进行备份及存档。
存档的磁盘、文件,需半年清查一次,以防止损坏或数据丢失。
第三十四条保持机房整洁干燥,并注意环境湿度、湿度及正常工作温度、湿度。
第三十五条机房内严禁饮食、吸烟、会客或随意摆放物品。
第六节硬件工程师管理制度第三十六条维修工程师在接到工作站故障电话后,须及时进行故障检查与处理。
第三十七条拆装硬件设备时,须按顺序进行,不可野蛮操作。
第三十八条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任何人不得拆装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删除系统文件、应用软件,改动计算机的系统设置。
第三十九条工程师需定期巡查各科室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运行状况,查看计算机系统文件、应用软件是否有改动和删除。
第四十条工程师需备好常用配件,在工作站或网络出现故障时能立即更换或重新安装。
第四十一条外来技术人员进行维护工作时,须有管理人员陪同或认可。
第七节软件工程师管理制度第四十二条软件工程师在做好计算机软件及网络系统管理的同时应及时了解行业发展动态信息,并协助好院领导制定全员信息化发展的计划于实施方案。
第四十三条软件工程师应与软件供应商保持良好合作,起到联系医院和公司的纽带作用,医院有修改意见或问题及时反映给公司进行解决,做好医院使用部门的需求分析。
第四十四条工程师所使用的系统口令、密码要经常进行更换,并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人员泄露。
第四十五条做好新程序或修改后程序测试的工作,测试运行正常后才能发布使用。
未经测试,不得使用。
第四十六条工程师应本着医院网络不能间断的工作要求和特点下,及时解决医院网络软件系统的各种故障,保证网络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第八节计算机操作员管理制度第四十七条计算机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本制度有关密码的管理规定(详见软件管理制度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等),一人一号,严禁将自己工号转借他人使用,个人口令不得告诉其他人员,工作口令由个人自己保管,不定期进行修改、更换,不要设置生日、手机号码等复杂度较低密码,如将密码遗忘,可到信息科申请初始化密码。
第四十八条使用中严禁私自更改计算机系统设置,在计算机上删除、修改、移动系统文件和应用软件。
第四十九条液晶屏幕为易损部件,严禁操作人员以任何方式触及屏幕,在操作计算机时,严禁饮食、吸烟等,禁止将水杯和其他有碍计算机运行的物品摆放在机器旁边,以免因液体倾倒等原因造成计算机损伤。
第五十条严禁私自安装任何软件,严禁在计算机上玩游戏等娱乐活动。
第五十一条严禁将光盘、软盘、移动硬盘、U盘(包括MP3、MP4)等移动存储设备接入计算机,一旦发现,将严厉处罚。
第五十二条使用过程中,应定期为计算机设施打扫卫生,保持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清洁,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信息科,不得擅自进行处理。
第五十三条操作人员开关机及有关操作必须严格按照操作顺序进行,关机前必须退出所有应用程序,不得随意开关机或强行切断电源。
第五十四条操作人员暂时离机必须退出正在使用的应用软件,以免他人借机进行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