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综合服务中心关于采购人员外包服务的招投标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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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编号:SZHX-WZ-G-号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苏州市吴中区民生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项目:人员外包服务
项目类别:服务类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九月
总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招标书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评标方法、评标标准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民生综合服务中心之委托,就人员外包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编号:SZHX-WZ-G-号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人员外包服务
.投标人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此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①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于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同时投标单位应承担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②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自招标公告上网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出售地点:苏州市吴中区旺吴路江苏科曜能源大院内号办公楼楼(吴中万达广场北、张玲大厦旁)
()出售方式:至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现金支付。
()售价:元/份(如需邮购,另加元)
()本项目预算金额:壹佰肆拾万元整(.元)
()本项目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招标书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年月日下午:整(北京时间)
()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整(北京时间)
()接收地点:苏州市吴中区旺吴路江苏科曜能源大院内号办公楼楼(吴中万达广场北、张玲大厦旁)
()接收人: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毛萃芳 TEL:)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市吴中区旺吴路江苏科曜能源大院内号办公楼楼(吴中万达广场北、张玲大厦旁)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三份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交纳帐号:
帐户名: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浦发银行金阊支行
帐号: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随同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一并提交给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收取投标保证金后当场开具有效收据。供应商如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需提交投标(响应)保证金,但应于开标(或谈判等)现场提交盖有本单位公章的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否则被视作无效投标或响应处理。
.服务期限:年(具体人员到岗时间以签订合同后采购单位最终确定为准)
.服务地点:苏州市吴中区民生综合服务中心
.中标服务费率:根据以下的收费标准支付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预算金额在万元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
预算金额在-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
预算金额在-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
预算金额在-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
预算金额在万元以上费率为预算金额的.%
注: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若预算金额为万,则中标服务费=×.%+(-)×.%
本次中标服务费为:.元
.采购单位:苏州市吴中区民生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吴健电话: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龙西路号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毛萃芳/于文婷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旺吴路江苏科曜能源大院内号办公楼楼(吴中万达广场北、张玲大厦旁)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szhxztb@.com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本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指定的相关媒体上发布,招标文件可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查阅。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和释义
.说明
.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
. 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词语释义
. 招标人: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
. 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 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 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 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 乙方(供货方):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 伴随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 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
. 天:日历日。
. 服务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
. 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
.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投标人
.合格投标人的范围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此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