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沙市营以下军转干部考试安置办法的通知
军转干部安置岗位表
![军转干部安置岗位表](https://img.taocdn.com/s3/m/ad572173b307e87101f696a8.png)
序号
选岗人
所选单位
经费 性质
编制性质 岗位计划
备注
1
王省伟
2
虢仲谋
3
李波
4
杨壮
5
罗献祥
6
虢亮
7
徐彪
8
周鑫
区公安局
全额
行政编制
15
9
周丹
10
谭超
11
李志远
12
朱继威
13
艾飞虎
14
胡丹
15
王志
16
段石虎
区人社局
全额
行政编制
1
17
李伟
区民政局
全额
事业编制
1
29
黄俊
—— ——
—— ——
区城管局下属城管执法大队
全额
事业编制
4
——
——
30
李准
31
张耀
丁字湾街道下属事业站所
全额
事业编制
2
32
蔡浩
——
——
铜官街道下属事业站所
全额
事业编制
2
全额
事业编制组织部下属党员教育中心
全额
事业编制
1
参公事业单位
长沙市望城区2018年度营职以下及专业技术军转干部安置 自主选岗结果表
序号 26 27
选岗人
谢昌恒 肖铭璐
所选单位
区应急联动指挥中心
经费 性质
编制性质 岗位计划
全额
事业编制
2
备注
28
徐尚
区商务局下属加速推进现代服务业领导小 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沙市营以下军转干部考试安置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长沙市营以下军转干部考试安置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02febd986bec0975f465e2cc.png)
关于印发《长沙市营职以下及专业技术军转干部考试考核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2012-08-24 13:40:01 来源:长沙人事考试网点击:4111长办发[2010]2号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营职以下及专业技术军转干部考试考核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长沙市营职以下及专业技术军转干部考试考核安置办法(试行)》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0年1月10日长沙市营职以下及专业技术军转干部考试考核安置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7]8号)关于积极改进军转干部分配办法的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发[2001]3号)和湖南省有关规定,结合长沙实际,创新军转干部分配方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长沙市市直单位和城区计划分配的营职以下及专业技术军队转业干部。
第三条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人员,按照公布安置计划、组织报名考试、综合评价排序、公布安置去向的程序进行安置。
第四条考试考核安置工作原则。
(一)坚持严格落实军转安置政策的原则;(二)坚持公正、公平和“三公开一监督”(即公开安置办法、公开安置计划、公开安置去向、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的原则;(三)坚持军转安置和优化人才资源配置相结合的原则;(四)坚持军转安置同军转干部服役期间德才表现、贡献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核定单位第五条市人事局、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军转办)根据省人事厅、省军转办下达的年度军转安置任务,在广泛征求市直部门岗位需求意见的基础上,协商市委组织部、市编办拟定全市军转安置计划,报市军转安置领导小组审定后向市内各区和市直各单位下发军转干部安置预分计划通知书。
军转干部选岗情况
![军转干部选岗情况](https://img.taocdn.com/s3/m/22bb1133b52acfc789ebc9b5.png)
68 D40
彭志武 男 98.5 59.10 118.1 47.24
69 D51
周永华 男 103 61.80 111.1 44.44
70 B196
张春海 男 99.9 59.94 115.6 46.24
71 B133
周建军 男 94.5 56.70 123.5 49.40
72 B33
黄柯
男 111.7 67.02 97.3 38.92
46 B130
肖江成 男 102 61.20 121.4 48.56
47 B47
姜旭明 男 110 66.00 109.3 43.72
48 B97
孙满平 男 97.3 58.38
128
51.20
49 D57
朱宝金 男 112 67.20 105.9 42.36
50 B48
梁才兴 男 109.1 65.46 110.1 44.04
101 D115
谭振忠 男 101.5 60.90 104.9 41.96
102 D96
陈峰军 男 93.8 56.28 115.9 46.36
103 D104
袁立伟 男 95.5 57.30 113.2 45.28
104 B141
龚荣浩 男 90.5 54.30 120.7 48.28
105 B39
56 C17
伍贤福 男 96.4 57.84 124.1 49.64
57 B125
江细国 男 96.7 58.02 123.5 49.40
58 D109
罗新钢 男 99.5 59.70 119.1 47.64
59 B98
魏伟
男 99
59.40 119.7 47.88
长沙市2011年度城区安置营职以下及专业技术军转干部安置计划汇总表.xls
![长沙市2011年度城区安置营职以下及专业技术军转干部安置计划汇总表.xls](https://img.taocdn.com/s3/m/47e6c00bba1aa8114431d93e.png)
单位是否实施公 单位是否参照公 务员法 务员法进行管理 是 是 是
备
注
先导区管委会系统:大河西先导区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 高新技术开发区所属:雷锋镇公共服务中心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区技术服务中心 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
是 是 是 是
52
市国资委 市内贸行业管理办公室
53 54
市档案局 市党史办
序 号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市会展办 市供销社
长沙市2011年度营职以下及专业技术军转干部安置计划汇总表 (市直)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 市纪委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委统战部 市委政法委 市农办所属:长沙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 市台办 市总工会 团市委所属:长沙市青少年宫 市工商联 市科协 市妇联所属:长沙市儿童活动中心 单 位 名 称 单 位 性 质 机关 机关 机关 机关 机关 机关 机关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机关 机关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机关 机关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接收数量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是 是 是 是 单位是否实施公 单位是否参照公 务员法 务员法进行管理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备 注
长沙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长沙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是 是
序 号 24
单
位
名
称
单 位 性 质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机关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机关
接收数量 1 1 1 1 2 1 1 2 1 1 1 1 1
关于在湖南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的有关规定
![关于在湖南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的有关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c748c43483c4bb4cf7ecd1e8.png)
关于在湖南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的有关规定更新时间:2008-10-18 9:29:20 浏览次数:2205一、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由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编制下达。
(一)中央和国家驻湘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省属垂直管理部门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由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统一编制下达。
(二)省直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由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编制下达。
(三)市、州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由市、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编制下达。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照上级和同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安置计划,按时完成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任何部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军队转业干部。
二、湖南省接收安置军转干部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由我省接收安置:1.原籍和入伍地是湖南(不含院校毕业分配)的。
2.配偶现在湖南有常住户口的。
3.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是湖南的。
4.父母或岳父母在湖南有常住户口,身边无子女的。
5.双军人双转,一方原籍和入伍地是湖南的;双军人单转,留队一方原籍和入伍地是湖南且符合随军条件的;双军人双外籍单转,留队一方现在驻湘部队服役且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双军人双外籍双转,一方符合随军条件且在湘驻军连续服役满2年,生活基础在湖南的。
6.选择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因战因工致残,其父母或者岳父母及其子女在湖南有常住户口的。
7.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高等级特殊专业技术人才,经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湖南省不予接收:1.精神病、麻疯病、癌症患者及其他因病经驻军医院和地方指定医院同时诊断确认为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转业干部到地方后,一年内发现患有这类病的,退回原部队。
2.非过失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017年营职以下及专业技术军转干部选岗情况
![2017年营职以下及专业技术军转干部选岗情况](https://img.taocdn.com/s3/m/04c7b1c1ba0d4a7302763a5a.png)
3 D78
龙武 男 技术9级 雨花区委政法委
4 D66
何毅 男 技术9级 市纪委
5 B10 孙尚锋 男 正营 雨花区教育局
6 D59 罗春辉 男 技术9级 市委政法委
7 B190 冯杰 男 正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8 B17 尹启龙 男 正营 雨花区人社局
9 D97 孙正辉 男 技术9级 长沙高新区管委会麓谷街道办事处
101 D39
102 B31
103 D64
104 C76
105 B16
106 D3
107 B112
108 B26
109 B63
110 C2
111 B134
112 D101
113 D57
114 B199
115 B57
116 B98
117 B218
118 B29
119 B51
120 B77
121 B170
谭奇元 男 正连 市国资委所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
叶皓 男 正营 岳麓区雨敞坪镇人民政府
何斌 郑志荣 王凯
男 技术10级 市人民检察院
男
副营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所属:市散装水泥 办公室
男 正营 雨花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文景祥 男 正营 市法制办
李风云 男 正连 芙蓉区湘湖街道司法所
马锋 邓浩 黄志敏
男 副营 市公安局
张志向 男 副营 市地方海事局
王鳌 易应萍 张少舟
男 副营 雨花区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男
技术9级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长沙市博物 馆
男 正连 市公安局
李中 陈波 胡国军
男 正连 市城乡规划局所属:市规划监察执法支队
长沙市2012年度营职以下及专业技术军转干部考核成绩公示
![长沙市2012年度营职以下及专业技术军转干部考核成绩公示](https://img.taocdn.com/s3/m/375d00eee009581b6bd9eb1a.png)
0232 0030 0175 0248 0185 0099 0012 0156 0007 0151 0026 0201 0103 0020 0216 0189 0008 0234 0051 0126 0191 0211 0074 0229 0236 0182 0146 0133 0210 0018 0239 0178 0042 0006 0227 0168 0016
李广柱 罗德新 陶长武 范年慧 彭洋坤 罗玉良 王志龙 陆跃宁 罗 刚 蓝新艳 曾友平 李剑君 肖光平 杨进月 曾德胜 李凤国 肖承邵 唐光明 杨智清 朱祝胜 周建文 谢 伟 刘志武 王 枭 陈国庆 彭滨涛 曹志强 葛奇志 徐青峰 武长裕 杨风光 刘 鹏 田万里 罗 勇 刘学锋 杨 波 周书惠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女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姓名 陈伟林 梁才兴 刘峰 刘 翱 郭华 向四海 李文博 刘 镓 庄世杰 范伟杰 曾益清 周 旭 周湘华 何 镇 龚 虎 凡明国 潘明强 彭凌峰 何锋芒 涂敏 黄海荣 王德怀 蒋宏胜 艾林书 张军阶 杜 伟 李 宏 唐 立 汤 洪 陈建国 雷永强 丁志辉 唐耿平 阳向军 魏立新 孙元喜
性别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女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D54 B112 B30 B85 B162 D30 D52 D62 D70 D91 B95 B101 B110 B115 B100 D27 D68 B135 C53 D83 B58 C31 D26 D48 D58 D76 B38 B146 B87 C9 C61 B56 B107 D7 B57 B125 B8
2014年湖南省军转干考试时间
![2014年湖南省军转干考试时间](https://img.taocdn.com/s3/m/83dbd83ba32d7375a5178002.png)
2014年湖南省军转干考试时间/html/junzhuangan/【导语】2104年湖南军转干安置正在在进行中,根据今年军转安置的时间节点,湖南军转安置时间可能提前,中公教育湖南军转干考试网整理湖南省军转干安置信息,供2014年军转干部参考.2013年10月9日下午,湖南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长沙召开,公布2013年湖南省军转安置任务,标志着2013年度湖南军转安置工作的开始。
2012年,湖南省圆满完成军转干部安置任务,确保1897名军转干部得到妥善安置,2013年,中央下达湖南省安置的军转干部1624名。
一、湖南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长沙市市直和区县安置1、考试2013年度在湖南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长沙市市直单位及市内芙蓉、天心、岳麓、开福、雨花五区计划安置条件的营职以下及专业技术军转干部。
报名时间:2013年8月26-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报名程序:各部队转业办提供军转干部名册,组织军转干部报名并进行现场审查,军转干部提供军(警)官证原件或身份证原件,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准考证发放:2013年9月5日-6日,军转干部凭军(警)官证原件或身份证原件到所属部队转业办(省军区转业办、省武警总队转业办、省公安厅现役办)领取考试准考证。
考试:考试时间为2013年9月7日,采取笔试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与写作(材料作文)等,总分为150分。
2、考核2013年度长沙市营职以下及专业技术军转干部考核分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30日至10月14日。
3、成绩公布2013年11月12日,长沙军转办公布长沙营职以下及专业技术干部考试综合排名,排名依据:1、综合成绩分数相同的,按照职务级别、任职年限、军龄时间依次确定前后排序。
2、不报名参加笔试考试的或往年因非组织原因逾期不报到退档的军转干部考试成绩以零分计算。
长沙士兵异地转业安置公示
![长沙士兵异地转业安置公示](https://img.taocdn.com/s3/m/2b05b4bb760bf78a6529647d27284b73f2423633.png)
长沙士兵异地转业安置公示【标题】长沙士兵异地转业安置公示:专业保障下的新征程【引言】近年来,随着国家安全形势的发展和军队改革的深入推进,军队现役人员的异地转业安置问题日益受到重视。
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员,士兵们在完成自己的使命后,也需要得到应有的关怀和待遇。
长沙士兵异地转业安置公示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旨在为退役士兵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他们顺利融入社会,展开崭新的人生征程。
【内容】1. 背景介绍1.1 中国军队改革与转制的重要意义随着国家形势的发展和国家安全的要求,中国军队改革迫在眉睫。
改革的目标是重塑人员结构,提高军队的质量和效能。
在这个过程中,士兵转业成为不可回避的问题,关乎着解放军的整体发展。
1.2 长沙士兵异地转业安置公示的背景和意义长沙士兵异地转业安置公示作为长沙市政府有关退役士兵管理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向社会宣布士兵的转业安置信息,让更多的人了解士兵的奉献和牺牲,同时为退役士兵提供便利和支持,确保他们平稳过渡到新的生活阶段。
2. 长沙士兵异地转业安置公示的实施细则2.1 公示的流程和内容长沙士兵异地转业安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方式,包括士兵个人信息、工作经历、技能特长以及技能鉴定等内容。
公示时间为一个月,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认领相应的岗位,并提出相关要求。
2.2 公示的意义和影响长沙士兵异地转业安置公示的实施,旨在提高退役士兵的就业机会和生活质量,让他们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和关心。
公示的信息透明化,为士兵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同时也向社会传递了正能量,让更多人了解和尊重军人的价值。
3. 为退役士兵提供更好的服务3.1 就业培训和技能提升在转业安置期间,长沙市政府通过开展就业培训和技能提升等活动,帮助退役士兵了解社会就业动态,掌握就业技能,提升竞争力。
这些举措不仅为士兵提供了实际帮助,也让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3.2 精准医疗和心理支持转业安置期间,长沙市政府为退役士兵提供精准医疗和心理支持服务,确保他们身体和心理的健康。
长沙家属安置公示
![长沙家属安置公示](https://img.taocdn.com/s3/m/3edc639a32d4b14e852458fb770bf78a65293acc.png)
长沙家属安置公示摘要:1.长沙家属安置公示背景介绍2.安置政策的主要内容3.安置流程及注意事项4.家属安置的意义和影响5.结语:呼吁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家属安置工作正文:长沙家属安置公示是我国政府在关爱退役军人、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了让公众更好地了解这项政策,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解读:一、长沙家属安置公示背景介绍随着我国军队改革的深入推进,许多军人面临转业、退役等问题。
为妥善解决这部分军人的家属安置问题,政府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确保家属们在失去军人身份后能够得到合理的安置。
长沙家属安置公示就是在此基础上应运而生的一项政策。
二、安置政策的主要内容1.安置对象:本次公示针对的是退役军人及其家属。
2.安置方式:包括就业、创业、教育培训、社会保障等多种途径。
3.安置政策优惠:退役军人及家属在就业、创业方面享有一定优惠政策,如税收减免、贷款支持等。
4.社会保障:政府为退役军人及家属提供一定的社会保障,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
三、安置流程及注意事项1.申报:退役军人及家属需向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交安置申请。
2.审核: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身份、资格审核。
3.安置:根据申请人意愿及实际情况,政府部门为其提供合适的安置方案。
4.办理相关手续:申请人需按照政府部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5.注意事项:申请人需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将取消安置资格。
四、家属安置的意义和影响1.保障退役军人及家属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2.促进退役军人充分就业,提高其家庭幸福感。
3.激发退役军人创业热情,为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4.体现国家对军人的关爱,彰显社会公平正义。
五、结语长沙家属安置公示是一项关爱退役军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政策。
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家属安置工作,共同为退役军人及家属营造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
军转干部转业安置
![军转干部转业安置](https://img.taocdn.com/s3/m/eb3daa17b84ae45c3b358ca7.png)
军转干部转业安置安置地点关乎军转干部未来工作、生活。
选择安置地点,首先要了解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其次要清楚自身具备的安置去向条件,在政策范围内做出慎重选择。
根据现行的军转干部安置去向有关政策进行整理。
一、回原籍或入伍地安置(一)回本人原籍、入伍地。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
(二)回配偶原籍、入伍地。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
(三)回父母原籍、入伍地。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安置。
对“长期”的要求,北京、河北等省市明确为10年。
二、投靠配偶安置(一)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军队转业干部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随军前户口所在地,一般指首次随军前配偶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主要是配偶婚前长期生活、工作并有常住户口的地点。
(二)配偶随军取得的常住户口所在地。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1、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2、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3、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
落户时间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转业当年的3月31日;4、对上述以外的城市,只要在转业当年3月31日前配偶随军取得当地常住户口即可。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还规定,军队转业干部选择自主择业的、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和因战因公致残的,可以不受随军配偶的落户时间限制,只要在转业当年3月31日之前配偶随军落户,就可以在以上城市安置。
所有的落户时间均以户口本登记时间为准。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的通知-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50cb591eeef9aef8941ea76e58fafab068dc4445.png)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的通知正文:----------------------------------------------------------------------------------------------------------------------------------------------------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的通知(1996年11月8日)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在深化企业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我市出现了一批困难企业,这些企业有的将被兼并、转让、租赁、破产,有的停产、半停产,一时还难以定出困境。
因而,必然有部分企业职工失业和富余下岗,随着改革的深化,分流富余人员和安置失业人员的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切实保证改革顺利进行,保持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根据优化资本结构工作的要求,现就分流安置工作通知如下:一、企业破产失业人员l、企业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失业救济金的,破产企业职工失业期间,按照《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和本市失业保险的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期满无法重新就业的人员,符合社会救济条件的,由当地民政部门按规定发给社会救济金。
2、企业破产后被整体接收的,其职工分流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由整体接收单位负责。
3、企业破产后无整体接收单位的,从破产资产中按在职职工人均2万元以内提取安置费,交劳动部门监督使用,对其人员实行分类分流安置。
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且体弱多病实行再就业安置困难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劳动部门批准,可以提前办理退休手续,但必须按其提前退休年限向市、县(市)企业社会保险工作局缴足养老保险费,或将其安置费用移交市、县(市)企业社会保险工作局补偿养老保险费,方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对自行联系接收单位的失业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经济补偿金外,可从安置费中增发2000元以下的补偿费。
告诉你的军队干部自主择业安置政策下
![告诉你的军队干部自主择业安置政策下](https://img.taocdn.com/s3/m/133892f21a37f111f1855b9a.png)
告诉你最全最新的军队干部自主择业安置政策(下)告诉你最全最新的军队干部自主择业安置政策(下)昨天,闲云发出了《告诉你最全最新的军队干部自主择业安置政策》中篇,今天继续把下篇呈献给大家。
截止目前最全最新的军队干部自主择业安置政策已全部刊发完毕,如果今后再有新的安置政策规定,闲云将及时刊发。
33、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档案管理有何规定?国转联〔2016〕6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档案由各地军转部门管理,干部人事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
认真做好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对退役金核定表和调整表、受表彰奖励、受刑事处罚及其他需归入个人档案的材料,要全面收集、规范整理、及时归档。
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规范档案查借阅管理和转递工作,严禁将档案交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本人自带或转递。
对重新入伍、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或受刑事处罚等原因,不再享受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待遇的,按照规定办理转递手续,及时将档案移交相关单位和部门。
对被国有企业录用的,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经军转部门、用人单位、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三方协商一致,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档案转递至用人单位,军转部门建立档案副本,用人单位应将新产生的档案材料复印件及时提供给军转部门归入档案副本;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将档案转回军转部门。
对其他原因需利用档案的,用人单位可按相关规定查阅档案。
强化保密意识,加强档案安全保密管理。
按照国家标准和要求配备相应的档案保管保护设施设备。
积极推进档案管理数字化,不断提高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
34、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从安置地迁移户口有何规定?国转联〔2006〕1号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常住户口拟从安置地迁往其他地区的,应根据拟迁入地落户的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未就业期间,其退役金发放、医疗和住房保障仍由原安置地负责;就业后,其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35、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出国、出境有何规定?国转联〔2001〕8号文件规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协助办理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因私申请出国、出境等有关手续。
军转安置考试
![军转安置考试](https://img.taocdn.com/s3/m/dd7966848ad63186bceb19e8b8f67c1cfad6eeaf.png)
军转安置考试摘要:1.军转安置考试的定义和意义2.军转安置考试的报考条件和流程3.军转安置考试的考试内容和形式4.军转安置考试的备考策略和建议5.军转安置考试的就业前景和影响正文:军转安置考试,全称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考试,是我国为了妥善安置军队转业干部而设立的一项重要考试。
军队转业干部是指在军队服役满一定年限后,按照国家规定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干部。
军转安置考试的意义在于,通过考试选拔出优秀的军队转业干部,使其能够迅速适应地方工作,发挥其专业技能和经验优势,为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报考军转安置考试的条件和流程相对明确。
一般来说,报考者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是遵守宪法和法律;三是具有良好的品行;四是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业务能力;五是符合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的其他要求。
报考流程主要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缴费、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等环节。
军转安置考试的考试内容和形式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知识、经济知识、管理知识等;二是军队转业干部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不同的岗位需求设置不同的考试科目。
考试形式主要有笔试和面试两种,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
对于备考军转安置考试,首先要了解考试内容和形式,明确自己的学习目标和方向。
其次,要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分阶段进行复习,注重知识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同时,要注重做题技巧和方法的训练,提高答题速度和准确率。
此外,要保持良好的心态,积极参加模拟考试和培训班,增强自己的考试信心和实力。
军转安置考试的就业前景和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通过考试选拔出的优秀军队转业干部,将被安置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各个领域,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同时,军转安置考试也有助于提高军队转业干部的综合素质,增强其就业竞争力,促进军队转业干部的顺利转型。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意见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4c28b9c877a20029bd64783e0912a21614797f92.png)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22•【字号】长政办发[2013]30号•【施行日期】2013.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军官转业安置正文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意见(长政办发〔2013〕3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有关单位: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国防和军队建设、关系社会大局稳定的大事,政治性、政策性很强。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确保我市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稳妥有序进行,根据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省政府、省军区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分类指导安置工作(一)政府扶持自主就业。
义务兵和服现役未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实行自主就业,各级政府要给予自主就业的政策扶持。
(二)政府安排工作对象。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4、是烈士子女的;5、总参谋部、民政部年度安置文件中规定的特定对象。
(三)严格易地安置条件。
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需要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规定。
市民政局负责易地安置的统筹安排,严格坚持条件中有关年限的规定和档案审查。
二、认真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优惠政策(一)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
自2011年11月1日起,我市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由区县(市)人民政府发放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民政部门负责发放。
因国家建设或军队需要、个人健康状况、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原因提前退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退役士官,可按其实际服役年限发放;其他非正常原因提前退出现役和开除军籍及除名的,不享受地方经济补助。
全市实行城乡统一地方经济补助政策。
长沙召开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会议
![长沙召开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会议](https://img.taocdn.com/s3/m/6ff94ce019e8b8f67c1cb98e.png)
军转干考试 长沙召开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会议
2013年12月18日,湖南省长沙市召开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泽珲,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程水泉,长沙警备区司令员王忠斌出席。
长沙近年不断完善政策、拓宽渠道,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军转安置各项任务。
建立和完善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军转安置机制,采取统一考试、打分选岗等措施,实现了“阳光安置”,基本做到部队、接收单位、军转干部个人“三满意”。
2013年湖南省里下达长沙计划安置军转干部460名。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会议要求,要突出重点,统筹安排,认真做好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着力提升自主择业管理服务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军转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严肃军转安置纪律、加强军转安置工作督促检查,确保圆满完成2013年军转安置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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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民政局等单位制定的《长沙市一至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民政局等单位制定的《长沙市一至](https://img.taocdn.com/s3/m/8d42d6160912a2161479294b.png)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民政局等单位制定的《长沙市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退伍军人安置【发文字号】长政办发[2005]26号【发布部门】长沙市政府【发布日期】2005.08.28【实施日期】2005.10.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长沙市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7月11日实施日期:2007年8月1日)废止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民政局等单位制定的《长沙市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长政办发[2005]2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有关单位: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制定的《长沙市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五年八月二十八日第一条为切实保障一至六级残疾军人(1988年颁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称为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待遇,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第413号令)、《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待遇的通知》(湘民优发〔2004〕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不列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原享受的医疗保障待遇保持不变。
第三条按照“单位尽责,社会统筹,财政支持,加强管理”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机制。
第四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凡有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均应参加医疗费用专项统筹。
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和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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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沙市营职以下及专业技术军转干部考试考核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2012-08-24 13:40:01 来源:长沙人事考试网点击:4111长办发[2010]2号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营职以下及专业技术军转干部考试考核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长沙市营职以下及专业技术军转干部考试考核安置办法(试行)》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0年1月10日长沙市营职以下及专业技术军转干部考试考核安置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7]8号)关于积极改进军转干部分配办法的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发[2001]3号)和湖南省有关规定,结合长沙实际,创新军转干部分配方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长沙市市直单位和城区计划分配的营职以下及专业技术军队转业干部。
第三条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人员,按照公布安置计划、组织报名考试、综合评价排序、公布安置去向的程序进行安置。
第四条考试考核安置工作原则。
(一)坚持严格落实军转安置政策的原则;(二)坚持公正、公平和“三公开一监督”(即公开安置办法、公开安置计划、公开安置去向、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的原则;(三)坚持军转安置和优化人才资源配置相结合的原则;(四)坚持军转安置同军转干部服役期间德才表现、贡献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核定单位第五条市人事局、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军转办)根据省人事厅、省军转办下达的年度军转安置任务,在广泛征求市直部门岗位需求意见的基础上,协商市委组织部、市编办拟定全市军转安置计划,报市军转安置领导小组审定后向市内各区和市直各单位下发军转干部安置预分计划通知书。
第六条各区和市直单位(所属事业单位有安置计划的),在接到军转安置预分计划通知书后,及时将预分计划明确到具体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确定的预分单位报市军转办。
第七条市军转办对各区和市直单位填报的预分单位进行审核汇总后,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在长沙人事信息网站公布。
第三章考试第八条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由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
湖南省军区转业办、省武警总队转业办、省公安厅现役办(以下简称部队转业办)负责组织当年的军队转业干部报名和参加笔试考试。
不报名参加笔试考试的军转干部笔试成绩以零分计算,非组织原因逾期不报到退档的军转干部不得报考。
第九条笔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与写作等,总分为150分,笔试不指定教材。
第四章考核第十条考核工作是对军转干部服役期间的基本素质、德才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价。
由部队转业办依照军转干部档案记载进行量化计分,填写市军转办统一制作的《军队转业干部量化计分表》,并经军转干部本人确认后移交市军转办复核、汇总。
军转干部未按时确认量化计分表的,以审查档案记载确定量化计分值。
考核量化计分由基本素质分、综合表现分和政策照顾分三部分组成。
第十一条基本素质计分。
(一)军龄计分。
达到现职最低服役年限的,按军龄每年计2分,未达到现职最低服役年限的,按军龄每年计(2-所差年限数×0.1)分。
地方大学毕业直接入伍和入伍前参加工作的,在校学习和工作年限比照军龄计算。
(二)职务计分。
职务以部队批准转业时所任职务为准。
正排职(技术十四级)计3分;副连职(技术十三级)计6分;正连职(技术十二级)计8分;副营职(技术十一级)计11分;正营职(技术十级)计13分;技术九级计16分;技术八级计18分;技术七级计21分。
担任连营主官的加4分;担任连营级领导职务的加2分。
(三)任职时间计分。
任现职满最低年限的计2分,超过最低年限的每增加一年加1分。
任职时间以周年计算,时间计算截止到批准转业当年的3月31日。
(四)军衔(警衔)计分。
军衔(警衔)以部队批准转业时所授予军衔(警衔)为准。
少尉计3分;中尉计6分;上尉计9分;少校计12分;中校计15分;上校计18分;大校计21分,现军衔(警衔)满4年的每增加一年加0.5分。
文职级按相对应的军衔(警衔)级别计分。
(五)学历学位计分。
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中专计1分;大专计3分;大学计4分;同时获得双学士学位的计6分;获得硕士学位和研究生毕业证书的计8分;只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证书的计6分;获得博士学位的计10分。
计分按最高等次核定,不累计计分。
学历、学位的认定时间截止到批准转业当年的3月31日,学籍等材料必须齐全。
第十二条综合表现计分。
(一)奖励加分。
在服役期间,被国务院或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计60分;被各大军区、军兵种授予荣誉称号的计50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计40分;荣立二等功的计30分;荣立三等功的计6分。
战功按上述标准提高一各层次计分。
同一类奖项累计总分不超过上一个层次奖励分值。
受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奖励的计20分;受解放军四总部、各大军区、军兵种表彰的先进个人计10分。
获国家科技进步一、二等奖的分别计40分、30分;获全军军队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20分、15分、10分。
被国家各部委表彰为先进个人的计10分;被省级党委、政府授予荣誉称号的计25分、记一等功的计20分、二等功的计15分、三等功的计6分;被省级党委、政府表彰为先进个人的计6分。
立功受奖计分可以累计计算,因同一事件多次立功受奖的,按最高奖项计分一次。
(二)惩戒减分。
现职期间受留党察看或行政撤职处分的减20分;受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降职、降衔处分的减17分;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的减14分;受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的减11分;受行政严重警告处分的减8分;受行政警告处分的减5分。
因负领导责任受到上述处分的按相应标准减半扣分。
不同的惩戒实行累计减分,但累计扣减的总分不超过上一层次处分的分值。
因同一问题受多种处分的,只按最高处分减分。
第十三条政策照顾计分。
(一)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或者从事飞行、舰艇、涉核岗位工作加分。
在一类地区工作满10年的计10分,超过10年的每增加一年加0.5分;在二类地区工作满10年的计12分,超过10年的每增加一年加0.7分;在三类地区工作满10年的计14分,超过10年的每增加一年加0.9分;在四类地区、一类岛屿工作满10年的计16分,超过10年的每增加一年加1.1分;在西藏自治区、二类岛屿工作满10年的计18分,超过10年的每增加一年加1.3分;从事飞行、舰艇或在涉核岗位工作满10年的计14分,超过10年的每增加一年加1分。
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或者从事飞行、舰艇以及在涉核岗位工作不满10年的每年按0.6分计分。
上述加分以部队任职命令为准。
(二)参战加分。
为保卫国家安全,参加作战一年以上的计20分,一年以内的计10分。
参加国际维和的参照作战计分。
(三)伤残加分。
因战致残的计10分;因公致残的计4分。
(四)参加国家、军队和地方重大任务的视情况予以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由长沙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认定。
第五章计分排序第十四条计分排序工作由市军转办统筹协调,部队转业办配合进行。
考试的笔试成绩按40%计分,考核的量化计分按60%计分,二者相加即为军转干部考试考核综合成绩。
第十五条根据军转干部考试考核综合成绩汇总排序,分数相同的,按照职务级别、任职年限、军龄时间依次确定前后顺序。
第十六条市军转办将军转干部考试、考核和综合成绩在长沙人事信息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一周。
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向市军转办提出申请复核。
第六章自主选择第十七条公示结束后,部队转业办协同市军转办组织军转干部自主选择单位,根据军转干部考试考核综合成绩排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军转干部依次在本年度公布的安置计划范围内选择单位。
第十八条市军转办提前发布公开选择单位公告,公布选择单位时间和规则,军转干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程序参与选择单位,只能选择一次,一旦选定,不得改变。
本人放弃选择单位资格,拒不参加选择单位的,市军转安置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其他军转干部选择之后的剩余计划范围内指令性安置,不服从组织安排,拒不报到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选择公安部门的,应符合人民警察有关身体条件等要求。
对少数接收单位有特殊专业要求的,经市军转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军转干部应当具备相应条件。
第二十条市军转办将军转干部选择单位的情况,在长沙人事信息网站公布。
适时召开全市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会议,同时移交军转干部档案。
第七章组织纪律第二十一条严格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的军转安置政策,对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接收军转干部,以及未按安置计划和政策提供岗位的单位,在全市年度绩效考核中给予扣分,其领导班子不能评为一类班子;组织、人事、编制等部门暂停办理该单位人员调动、录用和编制审批事项。
第二十二条军转干部在笔试考试的过程中,不得违反考场规则,违规者作零分处理。
第二十三条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安置工作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索贿受贿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处罚。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按军转安置政策应到县(市)安置的军转干部,由各县(市)参照本办法实施。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长沙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