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第八轮农业产业化
福建农业产业化的问题与对策
因素 的影 响。二是农业贷款风 险大 , 金融机构要求财产抵押贷 款 , 而种养产 品无法抵押 , 资金缺乏导致产品只能粗加工上市 , 企业的 效益就很难得 到提高 。
规模 , 提 高农 业组织化程度 , 促进农 民就业 致富增收 。发展农业 产 业化经营 , 对于推进现代农 业建设 , 夯 实农业基 础 , 扎实推 进海 峡
一
.
福建农把农业 产业 化经 营与推进农 村经济 结构调 整 、 发展县 域经济 、 实施 项 目带动战 略、 扩 大对外 开放等 紧密地结 合起来 , 制
1 . 龙 头企业规模 不够强大 , 带动 能力弱。龙头企业 是 “ 千家万
户” 农 民与广 阔大市场相连接 的桥梁和纽带 , 龙头企业 的规模状 况
直接影响着农户走向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有的地方龙头企业重复 建设 , 农产 品区域布局不 合理 , 基地生 产缺乏 规模 , 资源优势 发挥 或没有结合 自 身实际 , 在 确立主导 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 促进城乡要素的双向有序流动 , 形成城 不够 。有 的地 区由于信 息滞 后 , 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新格 局具有重要的作用 。 产业 中存 在趋 同性 , 缺乏特色 , 不能发挥农 业结构调整中的主导作
单 的产 品分拣 、 包装等 占了较大 比重 , 农产 品的深加 工和产业链条 延伸方面不足 。我省农 产品在 国际 国内市场 的 占有率低 , 品牌效
应和产 品知名度不 高。
福建 围绕 区域特色 , 积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 , 不 断完 善农业产 业化经 营的管理和运行机制 , 做大农业产业化经营规模 , 创 立 了一
批具 有福建 特色 的农 产品 品牌 , 建设 了一批具 有区域特 色的优质 农产 品生产 经营基地 和农产 品市场 , 福建省培 育了一批 专业批发 市场 , 如福州 、 漳州 、 南 安的粮食 批发市 场 , 福州、 泉州 的水产 批发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七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七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岩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1.09•【字号】龙政综〔2017〕216号•【施行日期】2017.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七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七大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促进茶叶、水果、蔬菜、薯业、畜禽、林竹、花卉苗木等七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原则——坚持绿色发展。
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构建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产业体系,促进全产业链绿色化、清洁化,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突出产业融合。
用工业理念优化升级农业产业,推进产品初加工,重点发展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打造全产业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加快产业集聚。
以园区为平台,加强对产业的规划、引导和提升,按“一产业一方案”综合精准施策,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向适宜发展区域和园区集聚集群,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强化项目带动。
围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产业园建设的短板,积极策划生成建设项目。
通过项目带动,延伸产业链条,补齐产业发展短板,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注重科技创新。
统筹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以创新激发新活力、培育新动能、拓展新空间,带动新业态和新模式发展。
——促进农民增收。
完善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引导广大农民参与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中来,稳步提高农民在产业各环节的增值收益,不断扩大优势特色产业的扶贫成效,让广大农民特别是贫困群众充分分享产业发展成果。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力争实现七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全产业链总产值830亿元以上,比2016年增加260亿元,年均增长超过10%。
明溪农业发展现状
明溪农业发展现状明溪县位于福建省南部,是福建省农业发展比较重要的县市之一。
农业是明溪县的支柱产业,农业发展现状如下:首先,土地资源丰富。
明溪县地广人稀,拥有大量的耕地资源,是农业发展的有利条件之一。
该县的土壤肥沃,适宜农作物的生长,尤其对水稻、茶叶、水果等作物的种植具有较好的条件。
其次,农产品品种丰富。
明溪县不仅拥有优质的水稻和茶叶等传统农产品,还在近年来逐渐发展起了以水果和蔬菜为主的特色农产品。
该县地势高低起伏,气候条件适宜水果的生长,如柑橘、葡萄、苹果等水果种植规模逐年扩大。
同时,明溪县还拥有丰富的蔬菜资源,如油菜、白菜、芹菜等,满足市场需求。
再次,农业科技水平不断提高。
明溪县注重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通过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和新装备,提高了种植业的效益和农产品的品质。
该县在水稻种植方面,引进了优质稻种、高产稻种和抗病虫害稻种等,推广了精细管理技术,提高了水稻的产量和品质。
在茶叶种植方面,明溪县通过品种改良和标准化管理,提高了茶叶的产量和品质,推动了茶叶产业的发展。
最后,农产品销售渠道日益畅通。
明溪县注重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建设,通过开展农产品展销会、农村电商等活动,拓宽了农产品的销售市场。
同时,该县还积极推动农产品的加工和深加工,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明溪的农产品逐渐打开了内外销市场,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和好评。
综上所述,明溪县的农业发展现状较为良好。
土地资源丰富,农产品品种丰富,农业科技水平不断提高,销售渠道日益畅通,为明溪县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农业科技水平的不断提升,明溪县的农业发展前景必定更加广阔。
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意见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29•【字号】榕政综[2008]45号•【施行日期】2008.0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意见的通知(榕政综〔2008〕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意见》已经市第十三届政府2008年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做大做强福州五大农业优势产业,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海峡西岸新农村建设以及和谐社会建设,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为关键,完善带动农户的组织制度和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建设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生产基地为基础,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重点发展精深加工,通过市场引导、龙头带动、农民参与、政策扶持、政府服务,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推动现代农业快速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产品竞争力增强。
(二)发展目标培植壮大水产、畜牧、果蔬、食用菌与茶叶、花卉与竹木等五大优势产业及其重点产品。
2010年,全市建成年产值(交易额)亿元以上的企业55家。
省级以上名牌农产品力争突破40个。
全市发展比较规范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含各种专业协会)200家,会员总数达3万个。
--水产业。
2010年,全市渔业总产量达180万吨,渔业总产值180亿元。
年产值亿元以上水产龙头企业达到30家。
--畜牧业。
2010年,全市肉蛋奶总产量达到55万吨,年产值亿元以上畜牧龙头企业达到6家。
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汇报
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农民增收、农业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下面,我将对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进行汇报。
首先,农业产业化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在政府政策的引导下,农业产业化逐渐走上了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的发展道路。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涌现,推动了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和品牌影响力。
同时,农业产业化促进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现代化进程。
其次,农业产业化发展仍面临一些挑战。
一是农业产业化发展不平衡,地区之间、农产品之间产业化水平差异较大。
二是农业产业化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突出,一些农业产业化项目未能有效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三是农业产业化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之间的矛盾,一些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并未带动农民收入的显著增长。
再次,农业产业化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
随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政府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
同时,消费升级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也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为农产品的加工和流通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最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的全面提升。
同时,我们也将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的研究,努力寻求解决之道,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与农民增收、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总之,农业产业化发展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我们将继续不懈努力,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取得更大成就,为实现农业强国梦不懈奋斗!。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农业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资金【发文字号】闽财农指[2018]34号【发布部门】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发布日期】2018.05.10【实施日期】2018.05.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农业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8〕34号)各有关市、县(区)财政局、农业局:根据《福建省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2017-2020年)实施方案》(闽农种〔2017〕106号)和《关于确定福建省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2017-2020年)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闽农种〔2017〕209号),经研究,现下达2018年福建省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农业项目经费1800万元(见附件1),款列“2130106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预算科目,请你们尽快将项目资金落实到位。
各项目单位要按照《福建省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7〕40号)的要求,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完成绩效目标(见附件2)。
附件:1.2018年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农业项目资金分配表2.2018年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农业项目绩效目标表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2018年5月10日附件12018年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农业项目资金分配表单位:万元金额合计1800福州市小计695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1201福州市本级福州市农工商(集团)公司575莆田市小计1002莆田市本级莆田市种子管理站100三明市小计3505明溪县明溪县良种场506沙县沙县良种场1007泰宁县科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0泉州市小计20010。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0]20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0〕2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户相联系,带动农户进入市场,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业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4号)、《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0〕1号)和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我省发展现代农业,特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创新为动力,以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基地为基础,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着力增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带动力和辐射力,不断提升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目标任务。
到“十二五”末,全省优势特色农产品的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水平进一步提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力争形成10个年产值超50亿元的龙头企业;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培育树立一批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名牌农产品,争创一批国家级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能力明显增强,全省有60%以上的农户参与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形成多样化的利益联结机制。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申报第八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申报第八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3.08.14•【字号】闽农产函〔2023〕410号•【施行日期】2023.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申报第八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八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产〔2023〕5号,以下简称《通知》),今年全国将增补330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其中分配福建省11个名额(其中1个须为以大豆为主营业务的加工流通企业)。
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严格按《通知》规定的认定标准,其中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按照2021年3.85%,2022年3.65%标准执行。
优先支持以下企业申报:(一)大豆企业、种业企业、外贸企业及以茶叶、蔬菜、水果、畜禽、水产、林竹、食用菌等我省优势特色产业为主营业务的加工流通企业。
(二)加工原料主要来自本省,联农带农作用突出。
(三)企业综合实力较强、成长性好。
二、推荐名额分配综合各地省级龙头企业数量、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数量、农牧渔业产值、以及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营业收入总额等情况,按权重进行测算,全省按22个推荐名额分配如下:福州5个,泉州、漳州各4个,南平、宁德各2个,厦门、三明、莆田、龙岩、平潭综合实验区各1个,其中福州、泉州推荐名额中各含1个专项用于以大豆为主营业务的加工流通企业。
各地推荐排序作为遴选申报重要依据,超报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企业申报材料详见《通知》要求,按A4规格装订成册,一式2份报省农业农村厅。
申报企业应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对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一经查实舞弊行为,取消申报资格,且4年内不得再申报。
福建农业产业化经营对策探索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 10 08—82 ( 00 0 2 9 2 1 )2—06 o 0 3一 3 名商标称号 ,1 1 家企业 获得 中国名牌称 号 , 3家企 业获得 中 国名牌农产品称号 ,6家企业 获得福建省 著名商 标称号 ,9 4 5
家 企 业 获 得 福 建 名 牌 产 品 称 号 ; 业 从 业 人 员 3 .3万 人 , 企 25
表 1 20 — 06年市级以上龙 头企业规 模发展情 况 03 20
总产值增速 ( ) % 增加值增速 ( ) %
2 . 10 1 . 65
1. 38 1. 45
2 . 11 1 . 78
2 . 85 1 . 73
2 . 50 3 . 69
随着龙头企业规模 的扩大和效益 的提高 , 其对农业生 产 的带动作用也不 断增强 。20 0 6年 全省龙 头企业带 动农户 数 3 9 9 万户 , 8.1 比上年 同期 增长 5 4 , 中国家级 和 省级 重 .% 其 点龙 头企 业带 动农 户 11 7 9 . 1万户 , 占带 动农 户总 数 的 4 . 9 2 %。龙头企业带动和辐 射种植 面积 达 19 . 3万 亩 , 894 比上 年同期增 长 1. %。 03 表 1 近年来福建省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和基 地生产情 况表
比上年同期增 长 4 2 ,0 3— 0 6年均增长 5 7 ; 资总 . % 20 20 .% 工 额 3 .O亿万元 , 51 比上年 同期 增长 1. % ,0 3—20 2 5 20 0 6年均
新农村建设 , 具有重要意义。
一
增长 2 .% ; O 8 总产值 8 15 亿元 ,0 3— 06年均增长 2 . 0.1 2 0 20 1 0 ; % 增加值 18 1 元 , 6 .2亿 比上年 同期增 长 1 . % ,0 3— 45 20 2 0 年均增长 1. % 。 06 65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19.09.27•【字号】闽农综〔2019〕115号•【施行日期】2019.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企业正文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农综〔2019〕115号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财政局、商务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税务局、证监局、金融监管局、供销合作社,人民银行省内各支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经发局、财政金融局、税务局:根据农业农村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情况,我们研究制定了《福建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林业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9月27日福建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福建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以下简称“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加强对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服务和扶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增强辐射带动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直接与农户紧密联系,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省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定、省政府批准后认定的农业企业。
第三条对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引进竞争淘汰机制,发挥中介组织和专家的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八条措施的通知-闽农产函〔2021〕826号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八条措施的通知正文:----------------------------------------------------------------------------------------------------------------------------------------------------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八条措施的通知闽农产函〔2021〕826号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下简称“龙头企业”),是引领乡村全面振兴的生力军,是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的领头羊,是带动小农户发展的排头兵。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的意见》(农产发〔2021〕5号),支持我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力争到2025年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超1500家,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联合体超300家,经商省直相关部门,提出具体八条措施如下:一、发展壮大龙头企业队伍加大培育力度,鼓励市、县(区)出台奖励扶持政策,培育打造国家、省、市、县级龙头企业梯队。
降低原中央苏区和扶贫开发重点县企业、台资企业申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门槛,企业总资产、固定资产、年销售收入等按认定标准的80%计算。
对已上市或已列入省级重点上市后备名单的、达到认定标准并已完成股改、与券商签约的企业,可直接认定为省级重点龙头企业。
加强运行监测,实行竞争淘汰机制,每两年对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开展一次监测、更新公布一次名单,监测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不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二、加快龙头企业科技创新支持龙头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税收1000万元以上且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5%的高研发投入企业,在享受已有研发经费分段补助政策基础上,按规定给予其研发经费内部支出超出上一年度的增量部分,再给予10%的绩效奖励,最高可达500万元。
农业产业化在农村经济发展的深远意义
农业产业化在农村经济发展的深远意义【摘要】农业产业化在农村经济发展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通过农业产业化的推动,能够提升农村经济效益,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强农业竞争力。
农业产业化能够有效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水平。
农业产业化还有助于促进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农村现代化建设,提高农村经济整体竞争力。
最重要的是,农业产业化能够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农业产业化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深远意义,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路径之一。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 农村经济发展, 深远意义, 农民收入, 产业结构, 农村现代化建设, 可持续发展, 效益, 优化, 升级.1. 引言1.1 农业产业化在农村经济发展的深远意义农业产业化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具有深远的意义。
随着农业产业化的不断推进,农村经济实现了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的转变,为农民增加了收入,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推动了农村现代化建设,促进了农村可持续发展。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提升了农村经济的效益。
通过规模化生产、精细化管理和现代化技术的运用,农业产业化极大地提高了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增加了农村经济的收入和利润。
农民从中受益,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农村经济也得到了快速发展。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农业产业化带动了农村就业,提高了农民的工资和收入水平。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也为农民创造了更多的经营和发展机会,让农民有更多的选择和发展空间,从而增加了他们的收入来源。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推动了农村现代化建设。
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现代化的设施和技术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为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支撑。
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方式,不仅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也改善了农村生活环境,推动了农村的整体发展。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促进了农村可持续发展。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不仅考虑了经济效益,也注重了生态环境和社会效益。
通过科学规划和合理管理,农业产业化实现了农业生产与生态保护的良性循环,为农村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福建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现状及趋势
引言世界200多年的工业化历程,仅使不到10亿人口的发达国家实现了现代化,但资源和生态却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实现现代化,再也不能延续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和发展模式。
可持续发展是现代化的永恒主题,人类文明进步呼唤着可持续发展和新科技革命,中国面临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
依靠科学技术形成少投入、多产出的生产方式和少排放、多利用的消费模式,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道路,已成为实现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因此,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已被提上国家日程。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新兴科技和新兴产业的一个深度结合,从而推动新一轮的产业革命,从而最终形成战略性支柱产业。
概念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
国家背景国务院于2010年10月10日下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明确将从财税金融等方面出台一揽子政策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并提出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引导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世界主要国家抢占新一轮经济和科技发展制高点的重大战略。
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抓住机遇,明确方向,突出重点,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决定》指出,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征,立足我国国情和科技、产业基础,现阶段将重点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
根据规划,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健康发展、协调推进的基本格局,对产业结构升级的推动作用显著增强,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8%左右。
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15%左右,吸纳、带动就业能力显著提高。
《决定》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中心环节,必须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发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核心引领作用,结合实施产业发展规划,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创新成果产业化,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数字经济赋能福建乡村振兴的路径研究
数字经济赋能福建乡村振兴的路径研究目录一、内容简述 (2)1. 研究背景与意义 (2)2. 国内外研究现状 (3)3. 研究内容与方法 (4)二、数字经济概述 (5)1. 数字经济的定义与特征 (6)2. 数字经济的发展趋势 (6)3. 数字经济与乡村振兴的关系 (8)三、福建乡村振兴的现状与挑战 (9)1. 福建乡村振兴的发展历程 (10)2. 福建乡村振兴的现状分析 (11)3. 福建乡村振兴面临的挑战 (13)四、数字经济赋能福建乡村振兴的路径探索 (14)1. 加强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16)2. 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 (17)3. 发展乡村旅游电子商务 (18)4. 建立健全乡村数字治理体系 (18)五、数字经济赋能福建乡村振兴的政策建议 (20)1.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21)2.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23)3. 加强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 (24)4. 优化产业结构布局 (25)六、数字经济赋能福建乡村振兴的实践案例分析 (26)1. 福建省数字农业发展的典型案例 (27)2. 福建省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发展的典型案例 (28)3. 福建省乡村数字治理体系建设的典型案例 (29)七、结论与展望 (31)1. 研究结论 (32)2. 研究不足与局限 (33)3. 未来展望与建议 (34)一、内容简述本部分主要围绕“数字经济赋能福建乡村振兴的路径研究”这一主题展开概述。
文章将首先介绍数字经济的背景与发展趋势,阐述数字经济在推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
分析福建乡村的实际情况,包括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现状以及乡村振兴面临的挑战。
在此基础上,文章将重点研究数字经济如何赋能福建乡村振兴,包括具体路径、策略措施以及可能带来的积极影响。
将探讨政府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乡村治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文章将总结数字经济在福建乡村振兴中的实践经验,并提出未来发展的展望和建议。
1. 研究背景与意义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经济已成为推动全球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2024年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工作总结(2篇)
2024年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工作总结一、工作概述____年是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关键一年。
在这一年里,我们积极响应国家农业现代化的号召,加大农业产业化的力度,推动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产品质量和效益,并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的繁荣发展。
下面是我们在____年所取得的主要成绩和经验教训。
二、主要成绩1. 推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1)积极引进先进的农业经营模式,推动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我们与各地农业企业合作,引进国内外先进种植、养殖技术,推动企业承包农田、农庄建设等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使农业生产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2)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我们加大对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地方政府与农业企业合作,共同建立农产品的品牌和质量标准体系,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通过品牌认证、推广宣传等方式,有效提升了农产品的附加值和销售价格。
2.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1)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资金支持。
我们在____年将更多的资金用于农业科技创新项目,支持农业科研机构和企业在种植、养殖、农机装备等领域的科技创新,推动农业技术的进一步升级。
(2)组织开展农业科技示范项目。
我们在各地开展了一系列的农业科技示范项目,推广先进的农业种植、养殖技术,加强科技人员与农民的沟通交流,促进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和推广应用。
3. 提高农业产品质量和效益(1)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
我们与农产品质量监管部门合作,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和监管,推动农产品质量提升。
同时,我们也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农产品质量意识和技术水平。
(2)优化农业生产流程和管理。
我们通过引进先进的农业科技和管理经验,优化农业生产流程和管理方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通过应用信息化技术,提高农业生产的智能化水平,降低生产成本和资源浪费。
4. 推动农村经济繁荣发展(1)扶持农村产业发展。
我们积极引导农民发展农村产业,加大对农村企业和农业合作社的支持力度,帮助他们解决生产销售、融资等问题,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福建产业结构趋势
福建产业结构趋势福建省作为中国东南沿海沿线的一个重要省份,拥有独特的地理位置优势和丰富的自然资源,以及发达的交通和通信基础设施,为其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然而,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变化和调整,福建的产业结构也在不断发生变化。
本文将从福建省的传统产业、新兴产业和服务业三个方面,分析福建省的产业结构趋势。
福建省的传统产业主要包括农业、渔业、纺织服装和建材等行业。
农业是福建省的传统支柱产业之一,山区农业以种植水稻、玉米、果树、茶叶等作物为主,平原农业以水果、蔬菜、水产养殖等为主。
福建省还是我国的重要渔业省份,有着广阔的渔场资源和良好的渔业发展环境。
此外,福建省的纺织服装和建材行业也具有一定的优势和竞争力。
但是,由于传统产业的技术含量较低,劳动力成本较高,市场竞争激烈,受到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较大,产业发展面临许多挑战。
随着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福建省的新兴产业也在不断壮大。
福建省在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和潜力。
福建省是中国重要的信息技术产业基地之一,拥有许多知名的信息技术企业和研发机构。
福建省在生物医药领域也投入了大量资源和人力,建设了一批国内领先的生物医药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
此外,福建省还积极推动新能源产业的发展,特别是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产业,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可以预见,随着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推动,福建省的新兴产业将持续壮大,成为该省未来经济的新增长点。
与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相比,服务业在福建省的产业结构中占据了日益重要的地位。
服务业的发展水平不仅反映出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成熟度,也反映出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福建省的服务业包括旅游、金融、物流、教育、医疗等各个领域。
福建省是中国著名的旅游省份之一,具有丰富的人文和自然资源,吸引了大量的国内外游客。
福建省的金融业也取得了很大的发展,拥有一批国内外知名的金融机构和证券交易所。
此外,随着电子商务和物流业的迅速发展,福建省的物流业也呈现出较快的增长势头。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6年农业园区建设和产业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6年农业园区建设和产业化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16.03.21•【字号】闽农产〔2016〕60号•【施行日期】2016.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正文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6年农业园区建设和产业化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农产〔2016〕60号各市、县(区)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部和省委、省政府发展现代农业、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工作部署,现将《2016年农业园区建设及产业化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关于印发2016年农业园区建设和产业化工作要点的通知福建省农业厅2016年3月21日附件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6年农业园区建设和产业化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农产〔2016〕0060号各市、县(区)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部和省委、省政府发展现代农业、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工作部署,现将《2016年农业园区建设及产业化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6年农业园区建设及产业化工作要点2016年农业园区建设和产业化工作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着力推动重大项目落实,着力推动产业向园区集聚、企业向园区集中、生产要素向园区流动,着力推进改革创新,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带动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创业增收。
一、提升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一)明确目标任务。
福清、漳浦、仙游、永安、上杭、安溪、尤溪、建瓯、福安和漳州等市、县、区承担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任务,要着力推进改革创新,落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各项举措,实施农业重大项目建设,辐射带动发展,提升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水平,2016年全省示范区完成重点项目建设100个以上,力争完成投资23亿元。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信息报送情况的通报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
业信息报送情况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3.19
•【字号】闽农产函〔2015〕238号
•【施行日期】2015.03.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
正文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
业信息报送情况的通报
闽农产函〔2015〕238号各有关市、县(区)农业局,农办,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填报“福建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动态管理系统”相关信息是农业产业化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也是对企业进行监测和管理的重要依据,龙头企业有责任、有义务认真及时准确填报有关数据和信息(具体要求见闽农厅办〔2015〕15号文)。
经多次催报,截至2015年3月19日,仍有一些企业未按要求报送2014
年的相关数据。
现予以通报(名单附后)。
请各地产业化主管部门抓紧督促,务必于3月31日前完成相关监测数据的填报和审核工作。
对逾期不报的企业,将按照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取消省级龙头企业资格。
联系人:陈志宏、陈仰真
联系电话:*************、87846542
附件:福建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动态管理系统2014年第四季度报表、年报未上报企业名单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5年3月19日。
抓“五化” 促发展 加快闽西农业产业化进程
抓“五化”促发展加快闽西农业产业化进程
赖学连
【期刊名称】《农村经营管理》
【年(卷),期】1997(000)004
【摘要】抓“五化”促发展加快闽西农业产业化进程●赖学连一、闽西农业产业化初期雏形福建省龙岩地区农业产业化,经历了一个初步发展阶段,孕育了雏形,具有一定基础,构成了农业产业化的基本框架。
1、加快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培植了一批产业化基地。
近些年来,地区坚持把调整产...
【总页数】3页(P36-38)
【作者】赖学连
【作者单位】福建省龙岩地区农业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1
【相关文献】
1.加快建设促发展以民为本抓服务——延安市富县民政局突出重点建设工作小记[J],
2.改革创新抓精抓优促发展——关于加快奉贤县企业集团发展的探析 [J], 黄祖光;章一鸣
3.抓信用促发展加快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J], 吕成贤
4."抓五化"促发展加快推进"漳平水仙"茶产业进程 [J], 王晓华
5.实施龙头带动战略的前提是办好龙头企业:关于加快闽西农业产业化进程的调… [J], 陈秀榕;钟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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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第八轮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办法根据2015年全省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和省政府主要工作任务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八轮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评审和认定工作。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认定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评审认定工作实行行业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部门联合审定,确保公平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产业导向原则。
根据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我省农业产业发展布局,围绕园艺、畜牧、水产、林业等四大主导产业和水果、蔬菜、粮油、茶叶、食用菌、林竹、畜禽、水产、花卉(中药材、生物质利用)等特色优势产业,认真做好企业筛选推荐与认定工作。
(三)区域平衡原则。
根据各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状况,适当降低经济欠发达地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申报、认定标准,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四)辐射带动原则。
注重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对能直接带动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带动上下游全产业链形成、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带动农民增收的企业予以重点扶持。
(五)突出重点原则。
对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行业领军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对带动当地特色农产品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对种子种苗、生物科技等科技含量高的成长型企业倾斜扶持。
(六)精简高效原则。
对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直接认定为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对第七轮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只开展监测工作,监测合格的保留资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对已上市或省级上市后备企业中符合条件的直接认定为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对新申报企业精简申报材料,简化程序,减轻企业负担。
二、申报条件(一)组织形式。
申报企业必须是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2年以上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类企业。
(二)经营主业。
企业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为主业,经营的农产品占总销售收入(交易额)的70%以上。
(三)经营规模。
企业上年固定资产、销售收入(交易额)达到规定标准(各行业具体申报标准详见附表1)。
对农作物专业种子(种苗)企业要求上年固定资产达1000万元、销售收入达2000万元。
(四)带动能力。
企业在本省内建立较大规模的原料生产基地,对本省农户辐射带动面广;企业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利益联结机制健全,以土地、资本、技术、市场等生产要素为纽带,通过订单合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与农户建立较稳定的产销关系和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企业能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服务,有效地带动农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五)质量品牌。
企业实行标准化生产管理,获得GAP、ISO、HACCP等国际国内标准体系认证、出口产品注册、各级名牌(商标)认定,或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等。
生产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的企业纳入省级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体系。
(六)守法诚信。
企业守法经营,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和违纪行为,近二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三、申报材料国家级龙头企业只需填报企业简介和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表2)。
第七轮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第八轮新申报企业和省级上市后备企业提交材料要求如下:(一)第七轮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提交监测申报材料1.企业简介(企业成立时间、主要经营内容、发展历程、组织结构、主要成就、发展前景等情况,800字);2.企业申报情况表(见附表2);3. 真实、有效、规范的企业财务报表。
(二)第八轮新申报企业提交认定申报材料1.企业申请报告,附企业简介(企业成立时间、主要经营内容、发展历程、组织结构、主要成就、发展前景等情况,800字);2.企业申报情况表(见附表2);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 真实、有效、规范的企业财务报表;5.企业与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户等经营主体签订的订单农业、入股分红、利润返还等合同、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6.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情况证明材料(含完税证明材料),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情况证明材料。
另外,企业可附送科技创新、应用新技术、优秀品牌、“三品一标”、企业或产品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三)已上市或省级上市后备企业提交认定申报材料根据闽政办〔2011〕194号文件精神,对已上市或省级上市后备并已完成股改、与券商签约,达到评审标准的企业可直接认定为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企业。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申请报告,附企业简介(企业成立时间、主要经营内容、发展历程、组织结构、主要成就、发展前景等情况,800字)。
2.企业申报情况表(见附表2);3.真实、有效、规范的企业财务报表;4.企业与券商签约的合同复印件;5.企业完成股改的相关证明。
四、申报程序按企业注册登记所在地逐级推荐申报。
具体程序如下:(一)企业向所在县(市、区)农业局(农办)提出申请,递交申报材料。
(二)县(市、区)农业局(农办)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报县(市、区)政府同意后,由农业局(农办)正式行文上报到设区市农业局(农办)。
(三)设区市农业局(农办)复审并征求本级林业、渔业、粮食、供销等部门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报市政府同意后,由农业局(农办)正式行文上报到省农业厅(省委农办)。
五、认定程序省农业厅(省委农办)主要领导牵头,与省财政厅、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厅、粮食局、供销社等有关部门领导联合组成审核小组,负责第八轮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
(一)审核小组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的固定资产、销售收入达标情况及相关附件材料完整、合规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出具评审意见。
(二)审核小组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筛选达标企业名单,并将入选达标企业销售收入、固定资产情况在审核小组成员单位门户网站进行第一次公示7天。
(三)省农业厅(省委农办)将第一次公示无异议的企业有关情况征求省商务、工商、税务、环保、质监、证监、食品药品监督、出入境检验检疫、人行等部门意见。
(四)审核小组根据部门反馈意见确定拟入选认定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在审核小组成员单位门户网站第二次公示7天。
(五)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由审核小组成员单位联文报请省政府批准公布。
六、监测管理(一)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有效期5年,实行日常监测和定期评价相结合,建立淘汰递补的动态管理机制。
(二)日常监测工作由省农业厅(省委农办)组织开展。
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按照季度、半年、年度通过“福建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动态管理系统”和统计部门数据上报系统,报送企业运行情况表及其他相关信息。
市、县(区)农业局应明确专人负责,加强监测信息报送的督促和审核。
动态监测结果作为定期监测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定期监测评价工作每2-3年开展一次,由省农业厅(省委农办)牵头组织开展。
监测评价合格的企业继续保留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资格;监测不合格者,报请省政府批准,取消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资格。
(四)对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偷税骗税、上市违规操作、发生重大环保、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资格。
(五)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更改企业名称,应由企业提出申请,并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营业执照等更名材料,经设区市农业局复核后,报省农业厅(省委农办)审核确认。
(六)企业应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不得认定为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已经认定的企业取消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资格,并在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
第八轮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基本标准表注:1.“一档”县(市、区)名单(32个):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马尾区、晋安区、福清市、长乐市、闽侯县、连江县、罗源县;厦门市: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莆田市:涵江区、荔城区、城厢区、秀屿区;泉州市: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漳州市: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长泰县。
2.“二档”县(市、区)名单(29个):福州市:闽清县;平潭;莆田市:仙游县;泉州市: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漳州市:漳浦县、东山县、南靖县、华安县;龙岩市:新罗区、永定区、漳平市、上杭县;三明市:梅列区、三元区、永安市、大田县、尤溪县、沙县、将乐县;南平市:延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建阳市;宁德市: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
3.“三档”县(市、区)名单(23个):福州市:永泰县;三明市:建宁县、清流县、明溪县、宁化县、泰宁县;龙岩市: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宁德市:霞浦县、古田县、柘荣县、屏南县、周宁县、寿宁县;南平市:浦城县、光泽县、顺昌县、松溪县、政和县;漳州市:诏安县、云霄县、平和县。
指标解释:1.“行业类型”是指粮油、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中药材、生物质利用产业)、林竹、畜牧、水产、综合、专业市场等十大类。
2.“销售收入”是指企业年度实现的销售收入总额。
3.“交易额”是指全年进场交易的各类产品成交额之和。
4.“实际利用外资总额”是指外商对企业投资的实际资金数额。
5.“合同关系”是指以合同、订单等契约方式向农户收购农产品、提供生产资料等,合同双方具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6.“合作方式按利润返还”是指企业将农副产品加工、运输等增值的一部利润按一定的方式(如按交易量)返还给农户,也包括实行二次分配。
7.“股份合作方式按股份分红”是指按股金比例进行利润分红。
8.“带动农户增收”是指带动的农户比从事其他生产或不参加产业化生产当年多增加的收入。